首页 南方来信 南方美术 南方文学 南方人物 南方评论 南方图库

南方美术

董其昌臆临与饶宗颐抄袭

2013-02-04 09:51 来源:新快报 阅读

  张演钦(广东省美术家协会理事广东省文艺批评家协会理事)

  饶宗颐先生一件描写维摩诘的画作让人一楞。

  画中,维摩诘趺坐,右手执扇,左手扶膝,神态端庄而安详。和敦煌壁画中著名的维摩诘像极为相似。主要的不同之处是背景。敦煌壁画将维摩诘置于床榻之中;而饶宗颐则将维摩诘置于土坡之上。《维摩诘经》说,维摩诘自念:寝疾于床,世尊大慈,宁不垂愍?佛知其意,即告舍利弗:“汝行诣维摩诘问疾。”由此可见,“寝疾于床”才是符合经文原意的。

  光从维摩诘的造型来看,饶宗颐先生是否涉嫌“抄袭”?

  问题没那么简单。

  当我们得知饶先生的此件作品乃“莫高馀馥——饶宗颐敦煌书画艺术特展”的参展作品时,“涉嫌抄袭”一说显然难以成立。应该说,饶先生以此向敦煌致敬,述说自己与敦煌的渊源。今天,美术史的研究对象,不再仅仅是“画芯”,而是扩展到了方方面面,包括展览场地。正如巫鸿所说的,“研究范围不断超越对风格和图像的分析,美术史家也越来越重视艺术品的物质性,包括媒材、尺寸、材料、地点等一系列特征”。

  话说回来,通过“仿”“临”表明自己的师承和谦恭,在古代中国是常见的艺术现象。几年前,饶宗颐曾于广东美术馆做过一个展览《丹青不老》,图录中有山水册页《仿明八家》,其中仿髡残山水一页题道:“欲拟髡残,反近穆倩”。

  不过,仔细再看饶宗颐的其他画作,又发现一些“涉嫌抄袭”的作品。

  广东省博物馆曾举办过《岭南风韵——饶宗颐书画艺术特展》,画集中有《丝织观音大士》,款识为“青龙丙子选堂(即饶宗颐)沐手敬艁(古“造”字)观世音大士像”。这件作品与清代金廷标的《大士图轴》在造型上有着惊人的一致。从画面人物看,饶宗颐只是增加了更多的衣纹,头冠颜色略有不同,脸部和手等部位没有着色,其他动态和构图,非常相似。因为没有交代更多的细节,巫鸿倡导的“实物的回归”暂时无法实现。假如,此件作品是在向金廷标或某人致意,便和那幅维摩诘一样,当不存在“涉嫌抄袭”的问题。和《仿明八家》不同,饶先生的《丝织观音大士》没有任何文字提到“仿××”。

  这算“涉嫌抄袭”吗?

  这一问题,在美术史家陈传席看来,也许是一件颇为值得一说的事情。他在《画坛点将录》中,就刘海粟一章,列举了7组画作,全是刘海粟作品和别人作品的对照,每组均雷同者众。文章第一句话便是:“鲁迅先生曾对刘海粟的虚假作风表示不满”。不过,陈传席在《画坛点将录》里并没有出示刘海粟的原作,而是用了自己的勾临稿。妥否?

  这牵涉到中国书画艺术尤其是文人艺术的一个重大的认识问题,也是我们考察饶宗颐先生“涉嫌抄袭”所要引申出的严肃话题,这就是中国艺术的“仿”“临”传统。

  它有着悠远的历史,到了明代,中国人对于“仿”的传统更是发生了“基因突变”。一般认为,对“仿”进行革命性改造的是明代董其昌。白谦慎认为:董其昌对晚明书法的一个重要贡献,是将“临”这一学习书法的传统方法转变成创作的手段。字还是那些字,字的“型体”是不变的,但作品的风格迥异。后来者王铎和傅山,更是登峰造极。白谦慎认为,董其昌常以临作馈赠友人,因为“临书已被视为一种创作”。董其昌的不少绘画作品,也有不少直接写上了“仿”字,如在一幅册页中,他写:“玄宰仿赵千里”。但风格去赵千里何止十万八千里。且创“南北宗论”的董其昌,是把赵千里定为北宗的,这于贬北褒南的董其昌而言,是一个矛盾。观赵千里与董其昌画,用笔完全不同,唯构图与董其昌此幅颇有相近处。可见,董其昌已经在绘画中将书法的审美功能抽离起来、独立出来,所关注者,笔法而已。

  董其昌关于笔法的论述很多,如为何多用侧锋,他解释说,因侧锋容易得“笔法秀俏”之效。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使他的作品在造型上和赵千里一样,其实还是董其昌,就像他的临书一样,成为足以代表其风格的独立创作。

  由此观之,饶宗颐先生对维摩诘和观音大士的所谓“涉嫌抄袭”,其实正是董其昌一直所实施的艺术动作。只不过饶宗颐用的更多是“图形”,但本质并无区别。在专注笔法者看来,两幅观音大士,金廷标严谨,饶宗颐飘逸,是两幅具有明显风格差异的作品。也许,有的人看到的只是“造型”,遂认为饶宗颐“涉嫌抄袭”。饶宗颐显然是清楚明白之人。因此,敢于用一“艁”字。他并不担心。他说,“看我的一些画,粗一看是古人的,其实是我自己的,我借古人的外貌,但是用笔变化无端是我自己的。外貌看似相类,内在东西不一样。”自然,饶宗颐画,与谢赫六法对照,还是有值得深思乃至商榷之处。

  假如说董其昌是书法“臆临”的急先锋,可否视饶宗颐为将这一精神扩散到中国绘画的大将?

  另,陈传席用以述说事关刘海粟“虚假作风”的作品,也只是看到了皮相?更值得思考的是,陈传席出示的是自己的勾临之作,是否暴露出他对中国艺术精妙笔法重要性的漠视?由此或显示出陈先生对中国画的理解尚浮于表面?

  本版文字文责自负,仅代表专栏作家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0

热点资讯

© CopyRight 2012-2023, zgnfy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6009411号-2 川公网安备 51041102000034号 常年法律顾问:何霞

本网站是公益性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将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 移动端
  • App下载
  •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