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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若水:比诱惑更有魅力的矜持

2019-06-11 09:14 来源:中国南方艺术 作者:辛若水 阅读

  (一)诱惑的魅力

  可以说,矜持本身比诱惑更有魅力。因为所谓的诱惑,不过外在欲望的表达;而在矜持,则拥有着内在精神的优雅。精神的优雅是远远地高过外在欲望的表达的。虽然精神的优雅,未必没有感官欲望的基础;但是,它本身却净化、升华了人的感官欲望。当然,精神的优雅高于外在欲望的表达,实在根基于一点,即灵魂高于肉体。但是,在人体艺术的背景下,灵魂本身并没有居住在虚无缥缈的世界里,相反,它本身是通过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呈现出来的。当然,这也就是说内在精神的优雅通过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呈现出来。我们在这里要看一个问题,即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对人本身来说,是否具有诱惑力。其实,要反驳这一点是很困难的。因为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确实在扮演性吸引的角色,而且这本身可以在自然人性中得到解释。亦即,否认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具有诱惑力,无疑是虚伪的;在这里,我们必须尊重自然人性本身。然而,即便如此,我们也决不认同把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变成感官诱惑以及实现形而下欲望的工具。也就是说,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是呈现在美与艺术之中的,所以,它本身也就拥有着美与艺术的纯净。当然,在这里,我们要思辩的是诱惑的魅力。其实,在美学的研究中,我们已经讲过“诱惑的诞生——化美为媚”了。也就是说,我们是把化美为媚视为诱惑的灵魂的;而最能印证这一点的,就是《诗经》中所讲的“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了。可以说,化美为媚,是超越了审美的静观的。在审美的静观,是很难构成诱惑本身的;因为在诱惑本身实在是动态的。可以说,它就是要调动起人的感官欲望;当然,调动感官欲望的归宿,就是在现实意义上实现感官欲望。其实,对于诱惑本身以及诱惑之美,我们是有明确的区分的。在诱惑之美,虽然未必拥有唯美的纯净,但是它本身却是呈现在美与艺术的虚幻中的,亦即它本身可以导向现实的灾难,也可能不导向现实的灾难。但是,在诱惑本身,就是以诱惑之美为工具了,它本身必然地导向现实的灾难。也正因为如此,我对诱惑本身以及诱惑之美采取了并不相同的态度。当然,我的态度,不过是“欣赏诱惑之美,拒绝诱惑本身”。当然,在这里有着深刻的二律背反,即如果领略了诱惑之美,又怎么拒绝诱惑本身呢?要知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啊。如果真要拒绝诱惑本身,那索性就不去领略诱惑之美了,正所谓“不见可欲,则心不乱”。实际上,如果我们拥有真正理性的精神,是可以做到“欣赏诱惑之美,拒绝诱惑本身”的。可以说,诱惑本身,确实把美本身在感官欲望的层面发挥到了极致。如果我们拒绝了诱惑之美,那也就失掉了领略至美的机会。其实,领略诱惑之美,并不必然导向现实的灾难;如果我们拥有真正理性的精神,是可以在领略诱惑之美的同时,避免滑入现实灾难的深渊的。其实,欣赏诱惑之美,拒绝诱惑本身,同样是有一种智慧的。因为在这里,既欣赏了诱惑之美,又避免了现实的灾难。当然,我们所以拒绝诱惑本身,并不因为诱惑本身不具有魅力,而是因为诱惑本身会把我们引入现实灾难的深渊。可以说,诱惑本身就是要用天堂的美丽,把人们引入地狱的深渊;亦即,在诱惑这里,确实拥有着至美。但是,这里的至美,并不具有纯粹性;相反,它不过是感官诱惑的工具。亦即,在诱惑这里,最多的就是外在欲望的表达。或者说,在诱惑这里,是无所谓内在精神的优雅的。如果把诱惑与矜持做一下比较的话,我们就会发现,诱惑本身,实在是开放的;而所谓的矜持,则是内敛的。那么,为什么内敛的矜持比开放的诱惑,更有魅力呢?当然,这实在根源于灵魂高于肉体,内在精神的优雅高于外在欲望的表达。我在想一个问题,即我们能不能用自由地展现女性身体魅力来解释开放的诱惑呢?其实,这样做是不合适的。如果定要这样做,那么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就会成为感官诱惑以及实现形而下欲望的工具。或者说,自由地展现女性身体魅力,是具有美与艺术的纯粹性的;而开放的诱惑,则没有这种美与艺术的纯粹性。

  (二)外在欲望的表达

  在诱惑本身,确实有着外在欲望的表达。可以说,欲望,尤其男女之欲实在是诱惑的动力。在诱惑这里,一方面是按照美的规律自由地展现女色的魅力,另一方面则是对女色的渴望,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好色。所以,在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即如何按照美的规律自由地展现女色的魅力。虽然这本身要诉诸感性的直观,但是我们却很难在形而下的层面来探讨这个问题。或者说,要把诱惑本身发挥到极致,必须赋予女色以形而上的内涵。而有了这形而上的内涵,女色本身也便创造了一个美与爱的乌托邦。也就是说,女色本身要诉诸感官,但又不止于感官;亦即它超越了感官,具有了某种形而上的意味。我们曾经详细地思辩过法国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在《小王子》中提出的命题,即“最美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实际上,这个命题实在提示了一点,即美本身根源于形而上或者说不可见之物。但是,要把悠远的形而上意味传达出来,同样要诉诸感官。就像在女色这里,它本身可以有形而上的意味,但是,这形而上的意味却是寄寓在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上,并通过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传达出来的。我们讲,按照美的规律自由地展现女色的魅力,其实,这本身并不那么容易做到。在这里,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即自由地展现女色的魅力,需要遵循什么样的美的规律。或者说,自由地展现女色的魅力,是不是要以逗引人的感官欲望为旨归?其实,在诱惑的背景下,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亦即,在这里女色本身成为了感官诱惑的工具。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女色本身难道仅仅是感官诱惑的工具吗?其实,并不是这个样子。在女色本身,同样具有美与艺术的纯粹性,同时拥有着形而上的意味。我们是反对把女色本身变成感官诱惑以及实现形而下欲望的工具的。即便女色本身能够逗引起人的感官欲望,但是对于它本身,我们依然要保持审美的静观。只有我们保持审美的静观,才能够领略女色的魅力以及它本身所拥有的形而上的意味。我觉得,在这里,很有必要探讨一下女色本身与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之间的关系。当然,我们可以说,女色本身是通过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呈现出来的。但是,我们可以在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这里抽象出优美的线条;而在面对女色本身的时候,却总有那种“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的感觉。实际上,这女色是很类似于“空中之色”的,我们不仅无从捉摸,也无从把握。但是,它本身又能够极大地调动起人的感官欲望。所以,自由地展现女色魅力,总给人一种不可捉摸的感觉。如果定要说在这里有美的规律,恐怕也很难在形而下的层面讲清楚。当然,在这里,是有一个逃路的,那就是走向神秘主义。我们当然知道,自由地展现女色魅力是可能的;但是,这本身究竟遵循什么样的规律,却并不是我们所能够知道的。我们虽然不知道它遵循什么样的规律,但是却明确地知道它在遵循某种规律。当然,这种规律,就是美的规律。但是,如何界定美的规律,同样是非常麻烦的事情。我们再看一下诱惑的第二个层面,亦即对女色的渴望。其实,对女色的渴望,是可以在自然人性中得到解释的;而建立在自然人性基础上的伦理道德,亦会充分地尊重这一点。按照美的规律自由地展现女色魅力,造就了诱惑的外在原因;而对女色的渴望,则是诱惑得以实现的内在原因。其实,诱惑本身,不只是双重的,而且是双向的。所谓双重,就是诱惑不仅可以调动起感官欲望,而且可以创造美与爱的乌托邦,虽然这本身是通向灾难的深渊的。所谓双向,亦即彼此间的诱惑,或者说自信具有诱惑力的人,恰恰是最容易被诱惑的。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双重而又双向的诱惑呢?其实,我的思路很简单,即“欣赏诱惑之美,拒绝诱惑本身”。为什么要欣赏诱惑之美呢?因为诱惑本身在感官欲望层面把美发挥到了极致,错过这样的美丽,实在是非常可惜的事情。那么,为什么要拒绝诱惑本身呢?这一方面为了避免现实的灾难,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追寻更有精神内涵的美丽。也就是说,在诱惑之上,有更高的、更具有精神性的美丽,亦即矜持;而矜持本身实在比诱惑更有魅力。

  (三)矜持的魅力

  如果说诱惑所具有的是一种开放的美的话,那么,矜持所具有的是一种内敛的美,而且这种内敛的美具有内在精神的优雅。当然,在人体艺术的背景下,内在精神的优雅是通过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呈现出来的。不过,在这里,我们还是详细地思辩一下矜持本身。实际上,隐藏在矜持背后的,恰恰是一颗羞涩的心。正因为有一颗羞涩的心,所以不愿意展现自己的魅力;也就是说,她要把自己的魅力隐藏起来。然而,“天生丽质难自弃”,“精华欲掩料应难”,愈是隐藏自己的魅力,愈是把自己的魅力彰显了出来。也就是说,通过矜持所彰显出来的魅力,要远胜过诱惑本身。在诱惑本身,就不懂得隐藏自己的魅力;相反,它把自身的魅力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以调动起人的感官欲望。实际上,在诱惑本身所彰显的诱惑之美,同样达到了美的极致,只是诱惑本身是通向现实的灾难的;所以,在欣赏诱惑之美的时候,我们不得不保持一种警惕。或者说,我们是不能够以纵欲主义的态度来对待诱惑之美的。因为耽溺于诱惑之美,必然会陷入现实灾难的深渊。所以,在欣赏诱惑之美的时候,我们定要有一种理性的精神,就像《荷马史诗》中的奥德修斯,为了领略塞壬歌声的美妙,让船员把自己绑在船上。可以说,在诱惑之美,是具有那种销魂蚀骨的力量的;当然,这种销魂蚀骨的力量,主要根源于感官欲望。但是,我们却不得不警惕那种销魂蚀骨的力量,所以,在领略诱惑之美的时候,我们是难免有这种胆战心惊的。或者说,在这里实在有着天堂与地狱的双重呼唤。亦即,在这里一方面展现了天堂的美妙,另一方面也预示着地狱的残酷。而在矜持之美这里,就没有天堂与地狱的双重呼唤了;相反,它本身所呈现的就是天堂的光景。而矜持之美,是不愿意展示自己的魅力的;而这恰恰根源于内心的羞涩。也正因为这种内心的羞涩,我们看到了一个无比纯净的世界。我们可以说矜持之美是纯净的,但却不认为诱惑之美有这种纯净。可以说,诱惑之美是远离净水世界的理想的;而矜持之美恰恰拥有着净水世界的理想。在矜持之美,从不会把挑逗感官欲望作为自己的旨归,相反,它要展现的是内在精神的优雅。对于诱惑之美,人们难免有一种亵玩的态度;而矜持之美本身,却有一种凌然不可犯的高贵。我们甚至可以说,诱惑之美是通过亵玩来确证自身的价值的;而在矜持之美,则通过内在精神的优雅来确证自身的价值。如果有人要以亵玩的态度来对待矜持之美,那马上就会有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或者说,在这里亵玩本身自觉到了自己的卑鄙下流,而这主要根源于矜持之美所彰显出来的那种凌然不可犯的高贵。我们讲矜持本身比诱惑更有魅力,就在于内在精神的优雅高于外在欲望的表达。当然,矜持本身是不愿意彰显自己的魅力的;所以,在它本身就有许多的遮蔽、隐藏;而这种遮蔽、隐藏,恰恰调动了人们的想象,从而让自身更加富有魅力。当然,在这里也恰恰印证了“一半大于全部”的美学真理。也就是说,矜持之美给人留下了诗意想象的空间;而在诱惑之美这里,诗意的想象却为感官欲望所淹没。其实,我讲过,即便是展现诱惑之美的女色,同样可以具有形而上的内涵。然而,一旦感官欲望被调动起来,无论诗意的想象也好,形而上的意味也罢,都会被淹没。所以,要保留诗意想象的空间、追求形而上的意味,还是要回到矜持之美。我们可以说,矜持之美是一种内美或者精神美。当然,在人体艺术的背景下,这种矜持之美同样是通过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呈现出来的。而与之正相反对的诱惑之美,同样诉诸了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既然同是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何以彰显了两种截然相反的美呢?我们又应该如何领略这两种截然相反的美呢?其实,在这里,一则意味着天使的纯洁,一则意味着魔鬼的诱惑。当然,这也是两种不同的精神意蕴;而在人体艺术本身,是可以通过自由的艺术创造,展现这两种不同的精神意蕴的。而我们要领略这两种不同的精神意蕴,必须诉诸审美的直觉,或者说依靠我们的审美体验。

  (四)内在精神的优雅

  其实,在内在精神的优雅这里,是有一种精神的高贵的;而这种精神的高贵,实在拥有一种凌然不可犯的力量。也就是说,人们是不会想着去冒犯内在精神的优雅的;如果有谁想着冒犯内在精神的优雅,那就会暴露出自己的卑鄙与猥琐。当然,我们是在人体艺术的背景下,来探讨内在精神的优雅的。可以说,正是这种内在精神的优雅,让人体艺术本身避免了沦为感官诱惑以及实现形而下欲望的工具的命运。当然,内在精神的优雅,是可以唤醒深沉的道德感的。但是,这种优雅的内在精神却比深沉的道德感更有力量。当然,在人体艺术的背景下,内在精神的优雅是通过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呈现出来的。也就是说,优雅的内在精神并没有诉诸哲学的思辩,相反,却回到了审美的直觉。那么,如何通过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把内在精神的优雅呈现出来呢?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好解决。无论在形而下的层面探讨,还是在形而上的层面探讨,都会面临许多难题。我们还是先在形而下的层面展开。亦即,在这里所面对的是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而且这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已经完成了艺术化。或者说,在这里,既有身体的解放,又有感官的解放;而这本身实在意味着精神的解放。也就是说,在这里人本身已经能够以自然的态度来面对女性身体,并且实现了女性身体的艺术化。其实,感官的解放与身体的解放并不是最终的目的;我们最终的目的是通过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呈现内在精神的优雅。那么,什么样的女性身体,才能够彰显内在精神的优雅呢?而在这里,就要回到那个命题了,即按照美的规律自由的展现女性身体的魅力。也就是说,在这里,美的规律发挥着极大的作用。而且在这里,我们很难用理性思辩的语言把美的规律准确地传达出来。或者说,在这里最紧要的就是进行自由的创造;而所谓美的规律,恰恰是在自由的创造中彰显出来的。我们还是在形而上的层面探讨如何以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彰显内在精神的优雅吧。我以前讲过,在人体艺术本身是具有精神性的;或者进一步讲,人体艺术本身是具有形而上性的。那么,人体艺术的精神性或者说形而上性是如何彰显出来的呢?就是通过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或者说,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就是具有精神性与形而上性的。当然,在这里,我们把精神性与形而上性解释为内在精神的优雅。可以说,内在精神的优雅,就是通过一举手、一投足、一个眼神、一朵微笑传达出来的。当然,在这里我们面对的是感性的直观,而通向的则是悠远的形而上的境界。其实,即便是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本身,同样是可见之物;而深蕴在女性身体中的灵性,则属于不可见之物。可见之物,可以诉诸感性的直观;而不可见之物,就要付诸诗意的想象。或者说,灵性以及内在精神的优雅是绽放在诗意的想象之中的。我承认,这个世界的隐秘在于可见之物;但是,最紧要的却是在可见之物与不可见之物之间架起桥梁。可以说,在这里有两座桥梁,一种是理性的思辩,一种是审美的直觉。当然,在人体艺术的背景下,我们重点强调审美的直觉,但是并不弃绝理性的思辩。我并不否认,通过理性的思辩,是可以把握内在精神的优雅的;但是,在这里,理性的思辩并不拥有感性的直观。而在人体艺术的背景下,内在精神的优雅就拥有了感性的直观,而这本身即是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我们可以说,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即意味着内在精神的优雅。在人体艺术的背景下,我们所以强调内在精神的优雅,同样是为了拒绝所谓的庸俗、粗俗。在很多人,尤其轻薄者的心中,自由地展现女性身体魅力,尤其是以了无遮蔽的方式展现女性身体魅力本身,就意味着庸俗、粗俗。其实,这本身是完全缺乏理解之同情的误解,或者根本就是诬蔑。自由地展现女性身体魅力,尤其是以了无遮蔽的方式展现女性身体魅力,是可以展现一种非常高雅的精神境界的;而且这种高雅的精神境界,并没有诉诸理性的思辩,而是回到了感性的直观。实际上,这个世界上最可悲的事情,就是用高雅的精神境界,去挑逗人之感官欲望;而这恰恰是我们所激烈反对的。

  (五)灵魂高于肉体

  可以说“灵魂高于肉体”是人们的基本观念;而且这个基本观念很可以用来论证矜持比诱惑更有魅力。因为在矜持这里,拥有着内在精神的优雅,可以说富有灵魂美;而在诱惑,则在自由地展现女性身体魅力,而且把这本身作为感官诱惑以及实现形而下欲望的工具,亦即,在这里所呈现的是肉体美。可以说这种顺理成章的论证,对于阐述我的观点,是非常有利的。但是,在这里,我却不得不从哲学上质疑“灵魂高于肉体”的基本观念,或者说,我们何以确证灵魂高于肉体?其实,我们是没有办法确证这一点的。我们知道的,只是灵魂依附于肉体;如果没有肉体,也就无所谓灵魂。但是,存在肉体,并不意味着同时存在着灵魂,否则也会有所谓的失魂落魄或者行尸走肉了。肉体并不能够失掉灵魂;如果肉体失掉了灵魂,那么它就了无生气。同时,灵魂也不能失掉肉体的依托,否则它本身就会成为形而上的虚幻。所以,在这里,我们是在灵肉统一的背景下来审视灵魂与肉体的关系的。当然,要实现灵肉的和谐统一,必须克服灵魂与肉体的二元对立。然而,在“灵魂高于肉体”的背景下,是很容易产生灵魂与肉体的分裂的。灵魂与肉体的分裂,有两个方面的内涵,一则是高尚的灵魂通过丑陋的肉体彰显出来,对于这一点,我们可以用庄子所讲的“德有所长而形有忘”来解释;二则在美妙的肉体背后竟然隐藏着丑陋的灵魂,当然,这属于“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了。其实,在人体艺术本身,恰恰是要克服灵魂与肉体的分裂,而造就灵与肉的和谐。在人体艺术,既不需要隐藏着高尚灵魂的丑陋身体,也不愿意看到隐藏在美妙身体背后的丑陋灵魂;相反,它是要通过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来彰显内在精神的优雅,亦即在这里灵与肉是和谐统一的。所以,在这里,我们就要弃绝“灵魂高于肉体”的基本观念了。实际上,我们并没有足够的理由来论证“灵魂高于肉体”。而这个观点所以可以深刻地影响人心,也只在于它诉诸了信仰。我们知道,在宗教神学的背景下,是非常轻视甚至仇视肉体的。肉体,不是被当做随时可以抛弃的臭皮囊,就是被当做魔鬼的诱惑,甚至成为了一切罪恶的渊薮,在苦修主义,更是通过鞭笞、折磨肉体,以获得精神的快乐。实际上,在轻视甚至仇视肉体的背景下,人体艺术将成为不可能。因为在这里呈现在人们面前的肉体是丑陋的,没有任何美感可言;并且,我们也很难在肉体的丑陋与灵魂的高贵之间架起桥梁。当然,肉体的丑陋也决不意味着灵魂的高贵。实际上,灵魂的高贵、内在精神的优雅,恰恰应该通过美丽的身体展现出来;而只有在这样的背景下,人体艺术才是可能的。如果我们弃绝了“灵魂高于肉体”的基本观念,那也就打开了人体艺术的大门。可以说,在人体艺术的背景下,灵魂与肉体并不存在孰高孰低的问题,相反,二者实在是具有同一性的;或者说,在这里肉体本身即意味着灵魂,而灵魂本身亦意味着肉体。如果忽略肉体,那么人体艺术本身将成为不可能;如果我们忽略灵魂,那么人体艺术将失掉精神性。我们应该看到,在人体艺术的背景下,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即意味内在精神的优雅。亦即,在这里内在精神的优雅,并没有诉诸哲学的思辩;相反,却回归了审美的直觉。也就是说,我们很难用理性思辩的语言穷尽内在精神的优雅;然而,一旦我们面对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就在审美的直觉中领略了内在精神的优雅。也就是说,在这里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与内在精神的优雅,并不是分裂的,相反却达到了和谐的统一。当然,在这里最深的根源实在是弃绝了“灵魂高于肉体”的观念,而达到了灵魂与肉体的和谐统一。其实,我们弃绝“灵魂高于肉体”的观念,并没有走向“肉体高于灵魂”。这样做,也就避免了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当然,这也有利于我们走向灵肉的和谐。其实,在灵肉和谐的背景下,我们完全可以谈论肉体的灵魂性。也就是说,在这里,富有灵性的女性身体,具有了丰富而又深刻的精神内涵;而这丰富而又深刻的精神内涵,即意味着内在精神的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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