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艺术家和非艺术家的区别。我拍照片是为了愉悦自己,他呢?他是在发现,他总是想通过照片发现别人没有发现的东西。我不知道他能发现什么,一个做摄影的人,能发现什么真理呢?我对他从事摄影,既不支持,也不反对,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式发现世界,我通过阅读和旅行,他呢?他通过摄影和写作。
他来到美国的时候,差五个月十三岁。在中国的时候,他是北京市西城区少年宫朗诵团的,天天在家里练习说相声,背绕口令练习说话。他能说会道,风趣幽默。到美国后,离开进入中学,他因为语言不通,慢慢才开始学着说话。有一段时间他无法把一句话说完全,我看着他着急。渐渐地,他说英文比中文还好了,当他要表达复杂的思想的时候,他只能用英文。大学毕业,他凭着两篇短片小说,进入美国最好的英文写作系,拿着全额奖学金。他写的英文越来越好。他的英文有自己独到的风格,纯正而地道,还有他自己对英文的独特的理解和感悟。他就这样成为了一个看和写比说要强一百倍的人。他说话,直到现在,仍然让我觉得太没色彩。但是人就是这样的。比如有的人说话说得非常精彩,可是写起东西来却平淡无奇,说话的神采飞扬在文字里都变得白开水。也有我这样的人,不喜欢在大庭广众面前说话,宁愿写话。虽然当老师,却厌恶公众讲话。王岸在这点上大概继承了我的基因,很遗憾。
他在美国的第一个夏天,为了让他了解我们住的小城,我给他一个像机,买了两打胶卷,要他做一个项目:“本城值得注意的建筑物。”那时数码像机还没成为我们可以购买的商品-我甚至不知道数码像机的存在。他骑着自行车,背着小像机,在俄勒冈州雨津这个小城来回跑,照他觉得值得注意的建筑。照片洗出来了,在很多建筑物的照片中我还看到很多奇怪的照片。比如我的脚。我问:“你怎么照我的脚呢?”小小少年的他,稚气地解释给我:“我没照您的脚,我照的是色彩和质地。您的凉鞋是黑色的,帆布条条,有厚重感,脚趾甲的颜色是红色的,闪光的红色,很轻,而脚的颜色是肉色的,在加上您那时正把脚放在摇椅背上,摇椅是发旧的木色,背后是凉亭的绿色。这是这幅照片。”听他这么详尽地解释,我抬头看看这个孩子,天晓得我看到的脚他看到了什么。
他就这样摆弄像机。记得还有一张照片是一朵盛开的花朵一样的东西,我问:这是什么?他回身说,您仰头看看,我不知他说什么,继续问,你照的是什么。他还说,您仰头看啊。我仰头,看见了天花板的灯。搬到那个房子快一年里,我根本没注意过天花板的灯是什么样子的。他的照片,他十三岁的时候的照片,让我看到了我没有看到的事物。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就这样开始用照片说话了。从那时到现在,十几年过去了,大学他的专业就是摄影。我现在想起来有些后悔,觉得当时该要求他学一些有用的东西比如电脑经济或烹饪什么的。可是有我这样一个非常不现实的母亲,我怎能期待孩子非常现实呢?他一直是一个观看者,发现者,这大概就是他的人生了。他用像机观看,发现,他梦想过非常简朴的生活,除了艺术之外,他不想要任何东西。我有时试着劝他现实点,并举我的同事的孩子的例子等等。他说:“难道挣很多钱就是幸福吗?”
幸福?我应该说他很幸福。多年前我曾经祈祷说:“我希望我的孩子永远得到他要的爱,不因为失恋而心碎”。我的祈祷被答应了。他没失恋过。我问他:你怎么做的,能让个人生活保持这种幸福?他答:“爱情是艺术。妈妈我是艺术家”。跟他在一起的女孩子是有福的。他们相爱到我常常感动的地步。我怎么没有这么幸运呢?能跟一个人这么相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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