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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徐贲:启蒙是一个明白事理的过程(2)

2021-03-25 09:01 来源:三辉图书 作者:徐贲 阅读

见过洞外光明世界的启蒙者如今只是零散存在于民间社会中间。他们除了自己的一支笔和很有限的言论机会,几乎没有其他传播启蒙思想的手段,他们必须借助大众或者甚至娱乐媒体,以寓教于乐的形式传播一些有限的启蒙知识,有时候听起来像是说书人或者表演者。这种启蒙基本上是知识普及,而不是传播像18世纪启蒙那样的观念更新。

在一个公众对严肃知识缺乏兴趣的社会里,这已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启蒙不得不与各种大众娱乐争夺可能的对象。这就像早期罗马喜剧家不得不与各种公众娱乐争夺对象一样。当时最走红的表演者是角斗士、脱衣舞娘、专门模仿猪的表演者,或者显摆铁头功的“大光头”们。罗马的“大光头”是一些剃光头的专业表演人士,在节日表演时,有人将沸腾的沥青浇在他们的头上,或者用受过训练的公羊远远地冲过来,用羊角顶他们的光头。这在罗马是很受欢迎的一种表演。

罗马人大多数是因为看厌了这样的表演,想换换口味才走进喜剧剧场的。在今天这个网络影视时代,利用荧屏这个大众传媒的启蒙,它的内容、形式、表述都会带有“表演”的性质:启蒙者直接现身在屏幕上,衣着和相貌都有所讲究,他们与观众面对面说话,要顾及举手投足和表情的每一个细节:一个手势,一个眼神,无不有所用意;语调的高低、说话的缓急、语气的强弱也都是为了调动受众的情绪,而不只是诉诸他们的理性思考和理解。这种必然的表演性(及其包含的迎合和讨好)是由舞台型媒介方式决定的。西塞罗反对法庭辩论的这种表演成分,但他自己的法庭辩论还得利用表演手段,否则说服效能就会大打折扣,这是由不得他的。

在荧屏上的表演性启蒙与只是用文字来影响读者的启蒙是不同的,几乎不可能具备后者的那种独立和深刻。表演性的启蒙必须照顾到受众的口味和接受偏好,最需要把握的就是一个“度”,寓教于乐并没有错,但启蒙大众娱乐化应该适可而止,否则吸引的就不是有思考要求的受众,而只是受崇拜心理驱使的粉丝。

尽管现在的一些启蒙已经有明显的迁就受众的取向,但仍然有人认为,知识分子启蒙民众,是一种强制的思想影响,对民主有害无益。他们说,启蒙把启蒙者化身为真理的掌握者,把自以为的“真理”强制灌输,从而征服、控制被启蒙者;所谓“服从真理”其实就是服从启蒙者的意志,这样的启蒙必然变成专制。

我认为这是一种很糊涂的看法。说极端的启蒙会恶性转化,这话等于没说,走极端就是恶性转化,还有不是恶性转化的走极端吗?不要说“极端的启蒙”,任何事物走极端都会转化为别的事物,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分类所分析的政体蜕化,说的就是这个。走极端就是蜕变。民主政体蜕变为僭主政体,就已经不再是民主,而是变成了另一种类型的政体,能把僭政(暴政)叫做 “极端民主”吗?马和驴子杂交成骡子,骡子就是骡子,不是“极端的马”。怎么可以说已经变质的启蒙还是启蒙(“极端启蒙”)呢?说这话的知识分子自己该不该接受一点逻辑学的启蒙呢?

中国的大多数知识分子都是没有接受过启蒙教育的,也不知道启蒙和启蒙的传统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在那个把他们从幼儿园、小学一路培养成“学者”“博导”的教育体制里,他们没有接受过人文教育,没有接受过自由民主的公民教育,没有接受过公共说理教育,甚至连起码的逻辑和批判性思维教育都没有接受过。如果他们不自我启蒙,又怎么去启蒙他人呢?

学人:许多本应承担这份公共价值的知识分子已然在其使命或担当面前望而却步,“躲进小楼成一统”。从前些年您陆续出版《颓废与沉默:透视犬儒文化》《犬儒与玩笑》等书来看,这种犬儒也是您一直所关注的时代症候。然而,有论者指出,犬儒与启蒙恰恰存在某种隐秘的关联。启蒙主张人“为实现自身的价值追求高举义旗,不惜任何代价与旧秩序和旧的话语体系针锋相对”。而另一方面,“犬儒理性本质上是人的这种自我持存欲望特性”。所以,“当启蒙意识面对无法克服的力量时,它就从攻击性的自我保存转向防御性的自我保存”。您能否从自我意识这一点出发、就犬儒与启蒙之间的关系谈谈您的看法?

徐贲:这样的知识分子大多是学院里的“专业主义者”,我们也可以称他们为“小楼里的知识分子”,他们不是18世纪启蒙哲人的传人,而更像是中世纪修道院里的经院学者。18世纪启蒙哲人是社会型的知识分子,无论他们用什么方式进行写作——戏剧、小说、论述、随笔、《百科全书》里的单篇,哪怕是通信——也都不是学科围墙所能框得住的。

今天,公共知识分子俨然已经成为一部贬义词,这本身就是一个犬儒社会的现象。知识分子成为知识的公共传播者,有什么不好呢?为什么要对之冷嘲热讽呢?著名美国学者艾伦·布鲁姆(Allan Bloom )在《美国精神的封闭》(The Closing of the American Mind)一书里说,不公共的知识分子是不可设想的。我们现在的汉语当中,知识分子这个词重在“知识”上。但是“知识分子”并不只是“知识”加“分子”。“知识分子”是有特定含义的,不是中文原有的一个词,是一个需要界定的概念名词。简而言之,知识分子指的是对社会和公共事务有独立、批判思考并发出良心声音的有识之士。

托尼·罗伯特·朱特

托尼·罗伯特·朱特( 1948年1月2日-2010年8月6日),英国历史学家、作家、社会民主主义者,著有《事实改变之后》《战后欧洲史》《重估价值》《责任的重负》《记忆小屋》等

美国著名的已故历史学家托尼·朱特(Tony Judt)就是一个公共知识分子,他的著作大多已经翻译成中文。他说,一个公共知识分子是把明确的伦理倾注到对问题的讨论中去的知识分子。我非常认同他的看法。公共知识分子需要有明确的价值观,并坚持他的价值观。这对“知道分子”就不是必须的了。现在反公知伴随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反普遍价值。如果价值不是普遍的,不能运用于人类的每一个成员,那它就只能是小集团和党派的价值了。知识分子应该如何在普遍价值和党派价值之间进行选择呢?是否可以根本就不在乎什么价值不价值呢?这是讨论知识分子问题时必须提出来的问题。

公共知识分子是那些敢于向公众说出真相的知识分子。如朱特所说,“问题的关键就是道明实情,而非找出何为更高的真理,然后遵从这个真理。你要尽自己所能告诉世人你所知道的一切”。关注具体问题的小真相和大是非,拒绝在权力的威迫和金钱的利诱面前放弃自己应有的独立思想、判断和言论立场,这是公共知识分子对自己的基本要求。

公共知识分子不同于一般“知道分子”的另一个方面是他的写作方式和文风。在写作方式和文风上从学院知识分子转向公共知识分子。朱特在去世前不久,回顾他从学院知识分子向公共知识分子的转变,说他逐步拓宽了自己公共写作的范围:从法国史中撤出,进入政治哲学、社会理论、东欧的政治和历史,进而进入欧美的外交政策问题。他不愿意把时间和精力只是耗费在专业历史学家的职业道路上,觉得自己从非纯粹历史学家的写作中受益匪浅。我深有同感。我们在写作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阅读对象是谁。我在学校里教写作时也跟学生说这是首要的问题,你一定要弄清楚你在为谁写作,尤其是一个以启蒙为志业的知识分子。

03

重申启蒙:世界的进步取决于人类不断的自我完善和努力

学人:您的新书书名在“启蒙”前加上了“与时俱进”的定语,试图通过对不同国家启蒙运动的交叉分析而达到在现实语境下对启蒙的重申。那么,“与时俱进”的意涵又是什么?您反对后现代主义者所讲的“不存在把人类从野蛮引向人道主义的‘普遍历史’,只有那个从投石器发展到原子弹的历史”,那么您又在多大程度上认同一种道德进步史观?

徐贲:今天,“进步”是个很普通的词,但许多人都不知道“进步”意味着什么,更不知道,“进步”这个包含着特定历史观的概念本身就是启蒙时期的一个现代思想成果。从希腊、罗马,一直到文艺复兴,人们是没有“进步”这个概念的。古代的历史学家都是从过去和现状的关系来看待历史变化。古人只能依照过去的某个“黄金时代”来设想对现状的改变。启蒙运动则是从未来设想对现状的改变,这是一个革命性的改变,是启蒙思想的标志之一。

今天中国许多人关于历史长远变化的观念是严重落后的,他们想象盛唐、康雍乾的大清、甚至大秦帝国的“黄金”时代,却不能想象一个彰显积极普世价值的世界进步未来,这就像17世纪以前的欧洲人一直都在回顾过去美好的社会模式,很少有人相信未来会比过去更美好。

人类的认知和伦理都是能在历史中进步的,否则人类还有什么值得向往的未来?在我们的现实生活里,我们看到的也许确实是黄鼠狼下崽,一窝不如一窝,这会严重限制我们对未来的想象。一个国家里,人民集体丧失对未来应有的想象和创新激情,是非常危险的。

虽然我们的经验现实会有一时一地,甚至屡次和多地的挫折和倒退,但历史毕竟是在往前走,而不是往后倒退。平克(Steven Pinker)称18世纪启蒙时期发生的是一场“人道主义革命”,反对的就是阿多诺对人道主义普遍历史的否定。其实,关于人类是否在进步,在18世纪启蒙运动时就是一个争论的问题。

在启蒙哲人中,卢梭是个异类,这尤其表现在他对人类堕落史的悲观描述中,而这一堕落恰恰是进步的反面。而且,卢梭不赞成理性,他向往行动。在伏尔泰和卢梭身上,我们能看到在历史走向问题上对立观点的冲突,其实也是理性和本能的古老碰撞。

伏尔泰总是相信理性:“我们可以通过言辞和文字更好地启发人。”卢梭不赞成理性,他向往行动,欣赏的是鼓动,而不是启发。他相信兄弟般的人间情谊——放到今天来说就是“革命同志”——能重整因古老习俗失效而肢解的社会。

卢梭坚信,废除法律,人们将能进入平等、公正的时代。他送给伏尔泰一本《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阐明自己反文明、反文学和反科学的论点,希望能够重返野人和动物的自然世界,伏尔泰回复说:

“我已经收到您反对人类的新书了,非常感谢……没有人能像您这样聪慧地想使我们再次回到畜生的状态,读您的书让我想要四肢爬行了。但是我已经六十年没有做过这样的练习了,我感到很不幸,可能我没办法做到了。”

伏尔泰看到卢梭对野蛮的激情继续激荡在《社会契约论》中,他感到十分恼怒,他在给朋友的信中写道,“先生,你现在看到了,让-雅克像一个哲学家,就如同一只猴子像人一般。”他是“第欧根尼的一只疯狗”。但是他却抨击瑞士政府烧毁了这本书,他坚持他那著名的观点:“我可以不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当卢梭逃避上百个敌人的攻击时,伏尔泰热情地邀请他住在自己的乐园里。(《哲学故事》伏尔泰和卢梭,196)

我们需要知道过去发生过什么,并在过去与今天的联系中弄清今天与过去的不同。因此,与时俱进包括两个根本的方面,第一是传承,第二是变化。传承的是一些由18世纪开启的现代观念,如理性、自由、平等、权力制衡、社会契约、自然权利等等。这些都是用来理解和讨论人的政治和社会存在的基本概念,我们今天是用这些概念,而不是古代的忠孝节义或命运、德行、虔诚来看待我们的政治、社会环境和人生意义。

与时俱进是一种变化中的人类文明接力传递,这是在一代代的人类共同体范围内的传递。没有这样的接力传递,就不会有人类的进步。英国作家H. G. 威尔士在小说《时间机器》里描绘了一个令人战栗的历史变化轨迹。他认为,人类文明在某个时刻达到巅峰之后,就会一蹶不振地持续衰退,最后整个世界变成一部血红残阳下的荒漠,人类已经消失,唯一能生存下来的就是一些横着爬行的巨大螃蟹。怀疑世界历史进步的人们啊,这就是人类最后的归宿吗?

我所要重申的启蒙不接受任何宿命论或命定论。世界的进步取决于人类不断的自我完善和共同努力,这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启蒙过程。18世纪启蒙是这个过程中的一个时刻,我们今天的启蒙是又一个时刻,与时俱进就是把从古代到现代由无数思考者所获得和阐发的观念和价值观——如自然、神、正义、法、道德、人性、自由、平等、友谊、同情、权力、权威、政府、权利、民主、共和等等——传递下去,强调的主要是传递这个行动本身,而不是单纯指观念和价值观的具体内容。

例如,18世纪的人的“自然权利”是用一种前文明的“原初状态”或“神创说”来设想的(霍布斯、洛克、卢梭),今天我们则是从普遍人权来讨论每个人的公民权利。又例如,孟德斯鸠是最早提出分权和权力制衡的,但他设想是是贵族对国王权力的制衡,这种贵族政治在今天已经失去了现实相关性。

但是,一些启蒙时期的重要东西还是值得传承的,否则我们就可能白白丢失了思考当下问题所需要的概念工具。这里举一个不久前的例子。

美国启蒙所产生的宪法规定了政府不同部门的权力分工和平衡,第一修正案则规定了每个公民的自由言论权利。但是,2020年美国大选之后,科技巨头推特和脸书封杀特朗普的声音。这引起了关于互联网时代言论自由的争论,这个争论同时涉及了对“权力平衡”的理解。这当然是18世纪启蒙哲人不可能预料到的新情况,因此,我们今天理解18世纪美国宪法的自由言论观和权力平衡观,既不能墨守成规,也不可能全然无视历史文献。我们必须尊重在历史中订立的美国宪法,同时也必须从现实出发,作出我们自己的判断,这就是与时俱进。

有人赞同推特和脸书的做法,理由是,“川普依然是这个星球上最有权势的人物,在这个意义上,社交媒体和主流媒体联合封杀他,应该首先被视为权力制衡而非侵犯言论自由”。但是,从美国宪法和它包含的自由言论观来看,这样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这是因为,美国宪法所维护的权力制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不同政府权力机构之间的制衡,这些权力都产生于直接或间接的民选,而媒体不是这种性质的权力机构。因此,说媒体也有宪法规定的“制衡”作用,那就张冠李戴了。

总统是人民选出来的,媒体不是,总统说的话是与所有选民相关的公共信息,不管他说的对不对,所有公民都有知情权,媒体没有权力假借对总统禁言来限制或剥夺公民的知情权。如果我们允许民间的媒体对总统权力起这种“制衡”作用,那么工会、行会、教会,甚至黑帮和犯罪集团,是不是也应该让他们起同样的制衡作用呢?

还有一个说法,“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角度出发,对言论自由构成侵犯的主体是政府行为者,推特和其他社交媒体属于私人商业机构,并不具备侵犯言论自由的主体资格。就此而言,社交媒体全面封杀川普虽然在事实上限制了川普的言论,但并不在法律意义上伤害川普的言论自由权”。这是一个狡辩,这就等于一方承认川普的自由发言受到限制,一面又说,他的言论自由没有受到伤害。这就好比,人家拆了你的屋,你还会说他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你进自家大门吗?

讨论推特和脸书对川普禁言,便可以成为与时俱进的启蒙,在这个问题上一定会发生争论,不管这双方意见如何不同,争论提出了一个新问题,那就是社交媒体时代应该如何看待“自由言论”。对这样的问题进行公开的讨论和辩论对公众有启蒙的意义和作用,因为启蒙本来就是在争论中,而不是真理宣告中发生的。

学人:纵然再与时俱进,启蒙也有基本的价值坚守。不过,您在书中以世人普遍主张“不杀人不偷盗”来反击文化相对主义,重申普世价值,但这种立论是否薄弱?毕竟普世价值本身就有不同厚薄,即使文化相对主义者可能也愿意止步于“不杀人不偷盗”,但却不肯承认还存在更进一层的普世价值。那么,对启蒙而言,要如何确定一种最低程度的普世价值?

徐贲:我在那里只是举一个现成的例子,这是从基督教的“十诫”里借来的。在人们熟悉的基督教“十诫”里,似乎只有“不杀人不偷盗”是非基督教徒也能认可的普世价值。当然,也许还可以加上“不可奸淫他人之妻”这一诫,但它的下半句“女人不可与他妇之夫通奸”就难说了。“不强奸”并不是古希腊、罗马的道德原则。奥维德《变形记》里有无数强奸妇女的故事,怎么做出现代解释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妇女的权利是一个现代的观念,即使在18世纪启蒙时也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这是它的一个局限。所以我就没有把“不强奸”包括在古代的普世价值里。

我在《启蒙的知识传播原理》书稿里对启蒙所依据的最低程度的普世价值有专门的论述。政治的表述可以说是联合国的普遍人权宣言。我同时也特别在意一些可以称之为“人道主义”的价值,这些价值有认知的,也有道德的,或者二者兼而有之。启蒙需要关注如何培养人们对人类“共同道德准则”的判断力。我相信,人类道德行为的潜力深深根植于历史之中,这是我们回顾18世纪启蒙时代和更古远人类历史的理由。

1789年颁布的法国《人权宣言》,采用18世纪的启蒙学说和自然权论,宣布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是天赋不可剥夺的人权

1789年颁布的法国《人权宣言》,采用18世纪的启蒙学说和自然权论,宣布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是天赋不可剥夺的人权

人类可以凭借自己理性发现一些古今皆然的伦理原则:如诚实(真实、守信、真诚、忠厚);可靠(尽责、可信);仁爱(善良意志、无恶意、合意的两性关系、善行);公正(感激之情、责任感、正义、宽容、和平、合作)等等。这些原则都是跨文化的。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文化的人们都能认同这样的价值,即使人们对这些价值的内涵有不同的看法,即使有的人会说一套做一套,但很难试想有人会公开反对这些价值本身,所以说这些价值事实上已经是普世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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