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宗教进行比较之后,他得出如此结论:
“一、美育是自由的,而宗教是强制的;二、美育是进步的,而宗教是保守的;三、美育是普及的,而宗教是有界的。”
由以上蔡元培关于美育的重要言论,可以看出其基本内涵以及如何替代宗教的基本逻辑线索:
一、 美育就是包含了古典艺术形态在内艺术教育。
二、 温柔、甜蜜是其艺术的基本趣味。
三、 从情感上享受人生的乐趣是其艺术的基本旨意。
四、 怡性悦情、心广则体胖、养身、进德是其艺术的功能。
五、 如此自然可以治国平天下。
六、 美育与其他教育相比是关乎其人生观的。
七、 美育的自由、进步、普及特点,注定了它可以替代宗教的强制、保守和有界。
在这里,艺术的认识、教化、审美三大功能被蔡元培挥发的淋漓尽致,而尤其是将
艺术由审美上升到道德,由道德进入宗教的层面之上。
其实,如果我们还原到蔡元培所处的半殖民、半封建的20世纪30年代,他以新兴资本主义的世界观来改造中国当时愚昧的封建主义世界观,以艺术美好代替宗教的阴暗,毫无疑问体现出来的是一种”进步”的思想。不过,与其说是”进步”,倒不如说是一种低能的社会艺术化的乌托邦想象。
但是,如果将那个时代背景下产生的比对于21世纪的社会场景与文化处境,则其中的谬差可以想见了。
即使是在蔡元培时代的国际性艺术发展的背景,也已经远远不是一种古典主义的状态。这个时候现代主义已经波澜四起。而蔡元培所赏识的林风眠的艺术,也不过是后期印象派调和野兽派的产物。
其实,蔡元培美育思想和教育思想,在当代的最大局限性在于当代社会的背景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革,而尤其是在艺术领域中,“艺术”已经由当时80年前的初期现代主义,走向了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的发展阶段。而有关艺术的美丑分辨,艺术的认识功能,也早已被历史急骤的快车所逾越。
因此,在当代应该是到了将美育的概念,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澄清的时候了.
一、 美育应该与德育教育相剖离:美育的泛道德化,或者将美育当成教育的境界是错误的。这是因为美育的艺术教育所幻化的美妙图景,极易导致如此的线形逻辑:美好的艺术,熏陶出美好的心灵,建立起美好的道德品质。
而惟美的艺术只是一种古典文化氛围中的低级产物.它带来的只是感官上的愉悦而已,无关深刻的学养与精深的鉴别力。
同样,在当代教育中,德育被不恰当地放大,其结果导致对于新异事物的泛道德评判.这是因为道德的批判是没有尺度的,它可能只存在于判断者的情绪状态之中。
二、 美育应该是关乎所有人的视觉评判力、观念判断力直至于艺术的判断力的培植。
其实,审美教育应该最直接面对视觉生存情景的.毫无疑问,任何人无法脱离起生存的视觉情景而成长。
在此意义上,任何公共空间中所布设的视觉情景,都是潜在的视觉教材与视觉样本。它直接影响到发育中的视觉给养的质量而相关的视觉评判力、观念判断力直至于艺术的判断力的培植方向与质量,也就是值得反复考量的了。
三、 应该将“美育”的提法转换为“综合感官文化教育”。
有鉴于此,在相继剥离了古典的惟美趣味、浮泛的道德教育之后,,“美育”可以转换为“综合感官文化教育”。因为如此以来,以提高“综合感官文化”判断力为原则的教育,自然可以超越传统的“真善美”模式,能够收容那些现代、后现代样式中的“假丑恶”了。
其实,“真善美”的认知模式就是典型的古典文化中的线形认知模式。将世界上复杂的事物完全二元对立地去看待。而且,这个模式携带着先天的泛道德逻辑。如此以来,现代、后现代那种复杂地表现世界的“感官文化”方式自然地被排斥掉。
四、“综合感官文化教育”尤其是“视觉文化教育”恰恰是关乎人的“感官智慧”的培育的。在人的所有感官接受的信息中,惟有视觉所感受的比例是最高的。而且也是强度最大的。因此,在“综合感官文化方式”之中, “视觉文化”是核心重要方式。而且,它具有对传统艺术门类所形成的壁垒,又具有当然的穿透力。
五、“综合感官文化教育”中,以“视觉文化教育”为中轴,培育人的视觉方式中的社会分辨能力、社会反思能力、社会批判能力。同时自然地建构出具有现代体格教育学、学科学。
当代视觉艺术、视觉文化,已经囊括了包括声音、表演、塑造在内的各种艺术表达方式,因此,它也同时包含了这样的方面:
1、视觉经验部分(抽象的\表现的\构建的图式的判断力);
2、视觉观念部分(在视觉史逻辑上对世界认知视角的传达的判断力);
3、视觉材质与空间部分(通过什么样的材质来构建的意识空间的判断力);
4、视觉社会学部分(以特定的视觉方式对于社会问题的诘问与批判的判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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