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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罗斯特:“我跟这世界有过情人间的争吵”

2018-08-24 09:30 来源:东方历史评论 作者:远洋 阅读

撰文:远洋

《东方历史评论》微信公号:ohistory

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个人生活充满了悲伤和不幸,早年丧父,长子八岁死亡,中年丧妻,次子自杀,一个女儿出生三天夭折,一个女儿分娩而死,他本人一生多病且患抑郁症;诗歌创作上初期也不顺遂,成名较晚,但他把痛苦与幸福的根子深深扎根于社会与现实的土壤里,超越了个人的苦难和时代局限,写出了达观超脱、睿智深刻的优秀作品,把苦难的人生变成审美的人生、智慧的人生。

他的诗是自我与世界的对话甚或“争吵”——对人与自然、人与自我、人与人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甚至矛盾冲突的解析,对过度工业化、过度现代化乃至整个西方文明的现代性反思,是智者对生命存在的领悟,对普遍人性和真理的探求。即便是“争吵”,也是出于爱,也是沟通的一种方式,通过这样的对话达到诗人与世界的和解。艺术上,完美体现了他自己所提出的创作宗旨,“始于愉悦,终于智慧”,幽默诙谐,含蓄隽永,不仅给人以美的享受,而且给人以思想的启迪。正如布罗茨基所说,他的诗“看似简单,实则复杂”,数十年来,解读他的诗歌的著作及文章可谓汗牛充栋,众说纷纭,好在“诗无达诂”(董仲舒语),对于诗歌从来都是“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周易·系辞上》)。本文只是翻译过程中的些微体会、一孔之见,愿能以此就教于大方之家。

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

1

“返朴归真”、“正本清源”

我要出去清扫牧场水泉;
我只想停下来耙去落叶
(也许我会等着看泉水清澈):
我不会去太久——你也来吧。
——罗伯特·弗罗斯特:《牧场》(远洋 译)

这首诗写的是农村生活常见的场景:清理泉井,照看牛犊。对于土生土长于乡村的我,觉得十分亲切。这首诗跟弗罗斯特的大多数作品一样,语言简洁,形象单纯,却蕴涵着深刻的哲理。译完整部诗选,回头再看,越来越强烈地感觉到这首诗是打开弗罗斯特全部诗歌的钥匙。及至看到有关资料,说《牧场》这首诗是弗罗斯特第一部诗集《波士顿以北》的序诗,从1930年版《诗合集》开始,他就一直将此诗作为他诗歌全集各种版本的序诗,似乎印证了我的这一感悟。

这首诗表达了诗人“返朴归真”、“正本清源”的意旨:远离城市喧嚣,远离所谓现代化的先进与发展,回归自然怀抱,回归原始的田园生活;诗歌创作上不随波逐流,远离标新立异的现代派,扎根于美国大地和英美诗歌传统,回溯最古老、最清纯的文化源头,诸如希腊神话、古罗马的田园诗传统,从现实生活中汲取诗歌创作的灵感和素材;摒弃引经据典、晦涩而庞杂的学院腔,清理现代派的“枯枝败叶”,另辟蹊径,采用明白如话的日常口语和质朴无华的白描手法,“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李白诗句),从而创立了清新质朴的诗风。这首诗也似乎委婉含蓄地表达了作者对当时以庞德、艾略特等人为代表的现代派诗歌的看法。从这首堪称开山之作的诗开始,他通过自己一生的创作实践,独树一帜,确立了又一诗歌标杆,成为美国诗歌两大中心之一。诗中那一声“你也来吧”,也是对其他诗人及广大读者的邀请和召唤。

弗罗斯特并非土生土长于乡村的诗人,他在旧金山出生、长大,因患肺病从哈佛大学休学,二十七岁举家迁往新罕布什尔他祖父为他购买的农场,从此爱上了恬静的田园生活,大自然成为他的诗性栖居地和心灵的归宿,也因此被认为是“新英格兰农民诗人”。这个称号与其它贴在他身上的“地方主义诗人”、“自然诗人”等许多标签一样,并不为弗罗斯特本人所认可。他的田园诗富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和美妙的田园情趣,表面上描写的是农村世界,实际上背后隐含城市世界;表面上描写的是新英格兰地区的人和事,反映的却是非常广阔的内涵,超越了一时一地的限制,有更高意义上的哲学思考,展现了人类生活中最本质的、有普遍意义的东西,同时对内心自我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和反思。或许,称他为“工业时代的田园诗人”稍微有点靠谱。

2


现代化进程中沦落的乡村

弗罗斯特离开惦念他的亲人,怀着在广袤浩瀚的大自然中“寻找开阔的疆土”、“成就自我”的意愿来到乡村。“跟以前比——/只是更确信我所想的都很真实。”(《成就自我》)。但乍到乡村,弗罗斯特最初的印象是村舍破败、民生凋敝的荒凉景象。他的第一部诗集《少年的心愿》中《鬼屋》一诗,写的是一座“许多个夏季之前它已消失”的房屋,墙倒屋塌,剩下废墟:

只留下地窖的断壁残垣,
日光在废墟里无遮无拦,
还爬满野生的紫茎覆盆子
………

越过葡萄藤护盖的毁坏的栅栏,
树木重生在种牧草的田园;
果林变成幼苗老树混杂之处,
啄木鸟在那里啄来啄去;
通往水井的小径被青草遮掩。

简直就是我老家村庄沦为“空心村”的现实写照,令人黯然心惊。深秋时节,放眼望去,满目凄惨:“荒凉的、被遗弃的树林,/凋零的大地、沉重的天空” (《我的十一月来客》),所以诗人难免迷惘、懊丧,甚至 “悲哀胜于任何言辞” (《暮晚散步》)。第二部诗集《波士顿以北》中的《黑色小屋》,被风雨侵蚀,野草遮掩,最后一个留守的老人也去世了,孩子们远在大城市工作,留下一堆不愿意变卖的家具,诉说着已被年轻一代遗忘的记忆和信念;在《世系》中,“那些姓斯塔克的人聚集在鲍镇,/这座岩石遍地的小镇,农业衰落”;人口普查员奉差下乡,“来到/一座平板搭建、黑纸盖顶的房子”, “这是方圆一百平方英里/砍光的山间荒野上唯一寓所:/现在屋里没有男人也没有女人。”“我作为普查员来到这片荒野,/统计人口,却没有找到一个,/一百英里内没人,这屋里没人,”最后,他只能“统计灵魂的忧郁” (《人口普查员》)。这跟我们当今的很多乡村是多么惊人的相似!这些诗歌,让我回到多年前创作《空心村及其他》等一系列诗歌之时的心境,又一次次分外痛切地感受到:在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中,人类生活家园和精神家园的丧失和沦落,现代人的灵魂已无家可归。看来,这是一个超越国界和时空的普遍性问题。

戴维·M·谢里曼指出:“他是一位乡间诗人,但那个时代他的国家正在建设城镇和横贯全国的高速公路。他是一位具有闲情逸致的大祭司,而那个时代他的国家崇拜的是商业快餐;在工业化的高潮时期,他所关注的是农业和田园风光。在一个全世界都在未来的祭坛面前跪拜的时代,他似乎是一位过去的坚定的维护者。在一个弥天谎言被粉饰得完美无暇的时代,他却道出了天大的事实。”(摘自《弗罗斯特校园谈话录》序言,董洪川、王庆译)

身居乡村,弗罗斯特并非两耳不闻窗外事,既没有停留在田园荒芜的哀叹中,也没有把乡村当作尽善尽美的“桃花源”,躲入艺术的象牙塔里无病呻吟。他直面残酷的现实,正视市场化、现代化带来的种种社会弊端,把很多反田园诗的东西纳入其视野,揭示资本主义工业生产及其发展对自然生态的破坏、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酷无情、人性的扭曲和异化。“这儿来了一群开路的架线工。/他们摧毁森林,破坏多过砍伐。/他们栽死树替代活树”,“他们带来电话和电报”,但惨重的代价是“荒野化为乌有”(《那伙架线工》),是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一棵树成了“被剥去皮的幽灵”,“在他的肩上,拖着几股黄色导线,/线里携带人们之间的某种东西” (《邂逅》),拟人化的描写,让人痛感自然生命的丧失。

在《圣诞树》中,一个“见识过城市,/依旧是乡下作派”的人,前来采购香脂冷杉,在牧场转悠,“稍后他点下头说‘好的’,/或是停在一棵可爱的树下,/用一个买主的稳健口吻说,‘这还可以。’”从诗中透露的信息看,这个人大概从乡村进城不久,原本可能是一个老实巴交、淳朴厚道的农民,却已在商品经济社会中蜕变成一个唯利是图的拜金主义者,此时表现的完全是商人的精明、苛刻和奸诈,最后竟然一口咬定“三分钱一棵”,如此美丽芬芳的冷杉,在他眼里变成了商品,而且根本不值钱。最后诗人宁愿送给学校做孩子们的圣诞节礼物。诗歌间接地反映了在市场经济中人性的异化,表露出不无鄙夷和讽刺批判的态度。

叙事诗《雇工之死》,通过雇主夫妻二人对话,把一辈子替人帮工、穷困潦倒的塞拉斯的悲惨境遇栩栩如生展现在读者面前,令人深感心酸;《分工》借对蚂蚁王国的描写,以隐喻、象征的方式,间接地反映了现代化大生产中分工之细,人在这种现代化大生产的分工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漠,生命如同蝼蚁;《熄灭吧,熄灭》中,一个“计较工休时间”的童工在事故中丧生,在工人中却没有引起什么波澜,那个孩子一断气,他们“便转身去忙各自的事”,“因为他们并不是那个死者”;《原则》借一个雇工之口,讲述了一个名叫桑德斯的老板恨不得榨干工人的全部血汗,工人们在前面干活,“他落在后面/驱赶”,“在割草时——/挨着他们的脚后跟,并威胁要割断他们的腿”,雇工“看够了他挤怼的花招”,而且在运草时受到他的督促和侮辱,忍无可忍。“猛地朝他身上推倒十捆”,“他唧唧尖叫,像一只被挤压的老鼠”,差点弄死了他,事后说“大约我要杀他很公平”。读来令人直呼痛快。

这些叙事诗,直面血淋淋的残酷现实,揭示在一个异化的社会中人们之间只是赤裸裸的厉害关系、金钱关系,资本对人只有奴役、剥削、压榨和掠夺,让我想起了马克思的著名论断:“资本来到人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把宗教虔诚、骑士热忱、小市民伤感这些情感的神圣发作,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它把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用一种没有良心的贸易自由代替了无数特许的和自力挣得的自由。总而言之,它用公开的、无耻的、直接的、露骨的剥削代替了由宗教幻想和政治幻想掩盖着的剥削”(《共产党宣言》)。这些诗歌,在我们今日中国的“打工诗歌”中,仍然能听到哀痛悲怆的回响。

3


众生平等、万物有灵的悲悯情怀

诗选中更多的,是对自然万物之美的欣赏和礼赞。如在《玫瑰朱兰》中诗人祈祷:“愿在割草季节,/那地方能被忘掉;/如果不是都那么可爱,/也望获得一时恩惠,/但愿没人去那儿割草,/将花儿与草混淆。” 对花儿的喜爱怜惜之情表露无遗;《一簇野花》里,看到割草人走后,“镰刀留下的小花开得正欢,/在草已割光的芦苇溪畔”,知道“露水里割草的人如此喜爱它们”,浮想联翩,得到“一个来自黎明的启迪”:对花儿的欣赏、对美的热爱,使素不相识的人有了声气相通、血脉相连之感,“觉得一种精神与我血脉相连;/从此之后我劳作不再孤单”。《亭亭白桦》庆幸自己手下留情,留下一棵小白桦:

这株白桦开始撑破它的婴儿期
绿外套,展现出肌肤的白皙,
要是你喜欢这样的纤细幼嫩,
可能早已注意到它焕然一新。

不久就出落得纯粹洁白,
让白昼加倍,把黑暗对半劈开,
它将挺立向前,浑身树皮如雪,
只在树梢顶着一片茂盛绿叶——
这唯一竟敢凭它的美依偎天空的树。

小白桦的美丽如此令人赏心悦目!诗篇结尾说,“它是美的化身,被送来度过/它作为一件装饰品的生活”,谁送来的?诗人没有明说,显然是指造物主上帝(实际上是大自然的象征),它作为一件装饰品,装点了大自然和人类生活。在《窗边的树》里,诗人说,“永远不在你我之间/拉下窗帘”,毫无隔阂,“我看见你被剥夺被摇曳,/而假如你在我睡眠时看见我,/你就看见我被剥夺被劫掠,/失去一切”,诗人与树木同病相怜,彼此也不故作高深,在这里,树木简直成了诗人可以推心置腹交谈的朋友。

诗中动物也几乎个个天真无邪,十分可爱,《熊》的开篇写道:

那只熊双臂抱着她上方的树,
将它往下拉,仿佛它是情侣,
要吻别它野樱桃的嘴唇,
然后让它弹回,直立于天空。

寥寥四行,一个笨手笨脚、憨态可掬的形象便跃然纸上;在《白尾大黄蜂》里,即使“他螫得我滚落战场四脚朝天”,诗人也对其“确定性”和错误地击刺钉头表示赞赏,并随后展开一连串的思考和推论;《埃姆斯伯利的一条蓝綬带》详尽地描绘了一只“漂亮的小母鸡”的生活,她“鹤立于平庸的鸡群中间”, “鸡窝是她飞行的范围。/然而一旦她登上高堆,/她就用翅膀推挤,那么强劲/使得整个鸡群移动前进。”虽然是戏谑嘲讽的口吻,但对其独立特行、甚至颇有抱负,也不无赞赏之意;《一只鼓丘土拔鼠》写动物为了防御猎人的袭击、挖掘洞穴藏身,“本能地考虑周密”;《睡梦中歌唱的鸟》,“一只半醒的鸟/凭它的天赋唱了一半小调”,因为它知道,“要是像那样从睡梦中再唱半曲,/它就更容易成为捕获物”,同样是出于生命自我保护的本能;《逃遁》写一匹马驹宁可忍受冬夜的寒冷,也要逃脱厩栏的囚禁;《摘苹果时节的母牛》让人忍俊不禁:

那头唯一的母牛受到某种启示
近来简直把墙当作大门似的,
认为补墙的人全都是傻瓜,
她的脸上沾满了果渣,

她大胆地闯开囚笼,突破禁锢,获得了暂时的解放,“她从一棵树跑到另一棵树,躺在那儿舒舒服服”,甚至“她在小山上朝天空怒吼着”,尽管“她的乳房皱缩,奶水渐渐干涸“,她也要发泄对这充满奴役和束缚的世界的愤懑,发出渴望自由的呐喊,简直就是一位女权主义者。

在《给冬日遇见的一只飞蛾》里,诗人伸出一只没戴手套、暖暖和和的手,让偶然遇见的飞蛾栖息,并通过自问自答的方式展开种种猜测和推断:“什么用虚假的希望把你诱惑,/来进行这场来世的冒险,/寻求同类在冬天的爱?”,“我确实认为/你不辞劳苦地飞行,/为了那么虚幻的一位,/强撑着把自己耗得精疲力竭。/你找不到爱,也不爱自己。/令我同情的是你有某种人性,” 并劝告说,“你必须做得比我明智”。

《值得注意的小不点》写“一只活生生的小虫”,“它惊骇地逃跑,而且狡猾地匍匐。/它踌躇:我看得出它犹豫;/然后在摊开的纸片中间/无可奈何地蜷缩着,/唯我是从,听凭发落。”诗人认为它也有自己的意向,有心智,有灵性。不知道弗罗斯特有没有接触过佛学,这些诗歌,不仅表现了诗人的爱美之心,也明显地透露出众生平等、万物有灵的思想和爱护生物、珍惜生命的悲悯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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