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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馆怎么可以卖画!

2019-09-23 10:11 来源:中国南方艺术 阅读

前几天,笔者在一家大型非营利的艺术中心观展,赫然看到在一排绘画作品旁边有一个硕大的二维码,底下配着一行文字:作品详细信息及购买收藏请扫二维码。

这一现象,在一些民营美术馆里屡见不鲜。一方面,在民政部门注册为“民办非企业机构”;另一方面,却又在展厅内明码标价,出售艺术品。这种做法不仅混淆了美术馆与画廊的根本区别,其实也违反了美术馆的基本伦理和职业道德。

国际上对美术馆(Art museum)和画廊(Gallery)早有明确的界定和划分:美术馆是博物馆体系中与视觉艺术有关的分支,承担着收藏、研究、展示、教育、推广等多项社会公共功能,底线是非营利性质。画廊是从艺术家手中获得艺术品,再以展览的形式介绍给藏家,进行销售,形成艺术品一级市场,属于营利性机构。2018年6月1日起试行的《上海市美术馆管理办法》,对此也有着同样明确的规定:美术馆,是指主要以近现代以来的造型艺术为对象,具有收藏、研究、展览、公共教育、文化交流等功能,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并面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机构。

随着中国美术馆数量的急速上升,有舆论认为“中国美术馆时代”来了。实际上,如果从专业性来说,中国的美术馆事业才刚刚开始。表面上看,发展极为迅猛,但由于历史短,且受制于许多现实条件,国内的美术馆,无论是国有美术馆还是民营美术馆,在专业性和规范性方面,都亟待大量的基础性补课。在海外成熟的艺术体系中,不销售艺术品是国际通行的美术馆伦理和共识,目的在于保护艺术品评价体系不受资本操控,保证其在学术上的纯粹性。反观国内,由于一级市场画廊业长期不发达、不完善,美术馆实际上承担了很多画廊的社会功能。比如,对新人的挖掘,对艺术家新作的展示与推广,再加上绝大部分美术馆缺乏固定陈列的展览和学术研究策划的能力,所以现在国内很多美术馆扮演着展览馆的角色,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学术型、研究型的专业机构。

纵观西方美术馆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他们一方面坚守美术馆“非营利”的职业底线,通过收藏体系、学术研究、展览策划以及教育功能等一系列专业配套设置,建立起独立的、高级别的学术标准和评价体系;另一方面,他们又努力拓展运营的渠道,通过基金会、赞助理事会、丰富多彩的艺术衍生品与文创产品,以及各种形式的商业合作,争取更多的资金来源,确保美术馆的良性偱环。

当然,要让国内的美术馆短期内实现上述两者之间的平衡,其实并不容易,尤其对于民营美术馆来说,难度更大。在西方,民营美术馆如果获得某家企业的赞助或捐赠,这家企业就可以得到等额免税。但到目前为止,中国类似的艺术赞助制度尚未形成,社会捐助的风气和机制也并未确立。

图说:上海民生现代美术馆全新入驻“老厂房” 新民晚报记者 刘歆 摄

图说:上海民生现代美术馆全新入驻“老厂房” 新民晚报记者 刘歆 摄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美术馆作为“非营利”机构,不是不可以赚钱,但不可以通过销售艺术作品赚钱。而利用其他各种手段赚来的钱,只能用于美术馆事业,不得挪作他用。应该看到,相较于国有美术馆,民营美术馆的体制与机制方面相对较为灵活。所以,国内一些大型的民营美术馆在努力争取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吸引更多企业和赞助商支持的同时,在经营运作方面,也闯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美术馆运营之路。比如用高品质的展览吸引观众付费观看。现如今像上海这样的大都市,越来越多的人愿意花费50元至200元参观一场优质的展览,花钱看展已经成为时下都市年轻人一种比较普遍和时尚的生活方式。正是基于这样的都市文化氛围,近年来才催生出所谓的“网红展”和“现象级展览”。再比如,有些民营美术馆,利用短短几年积攒起来的人气,包括美术馆建筑空间的独特性与艺术范,吸引了许多国际一线奢侈品牌慕名前来,他们跟美术馆洽谈多方位的商业合作。

另外,转变思路,打破赞助非得用金钱这种单一的方式,而是通过多元化合作,获得各种形式的赞助。美术馆的日常运营和每一个展览的具体筹备,其涉及面非常之广。从艺术品的保险与运输、灯光设备,到设计制作、布展落实,再到编辑出版、媒体宣传等各个方面,每一个环节都有不同的供应商,如何分别与这些供应商取得战略合作,获得长期赞助,很大程度上考验着一家民营美术馆综合的运营能力。

此外,注重拓展展览的衍生产品,充分挖掘展览的附加值。眼下,开发艺术衍生品与文创产品越来越引起美术馆的重视。像民营美术馆如尤伦斯当代艺术中心,每年艺术品商店所带来的收入已非常可观。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展览的衍生产品,反过来又扩大了展览本身的影响力,形成环环相扣的互动效益。

不过,美术馆所有这些商业运营的策略和方式,应该基于美术馆是一个学术性、研究性的“非营利机构”这一根本属性,以及长期优质展览所带来的社会影响力与文化附加值。否则,上述所有的商业策略对于美术馆而言,都是空中楼阁,镜中之花。(傅军)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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