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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界侵权事件屡见不鲜(2)

2012-09-28 14:38 来源:法制日报 阅读

  据了解,一名要参加青年歌手大赛的年轻歌手曾与徐景新接洽,希望能从徐景新手中得到一首原创歌曲的授权,被徐景新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因为有过极不愉快的经历,来自电视台的格式合同曾极具霸气地单方拟定,一旦歌曲参赛后,此歌曲使用权、录制音带、拍摄MTV、各地巡演种种,作曲家均不得主张权利。这是作曲家难以忍受的条件。

  徐景新曾经想依法维护自己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但他了解一番后认为:维权成本太大,维权非常困难,不是他“没努力过”。据记者采访多位作曲家后归纳,这位作曲家对商演侵权、盗版侵权的心态在作曲家中是最最普遍的应对心态。

  由于起步晚、时间短,我们在推动版权的创新、使用、管理和保护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

  著名作曲家吕其明家的客厅墙上镶嵌了一个精致木盒,那是世界著名指挥祖宾·梅塔赠给这位中国作曲家的指挥棒,以表达他本人对《红旗颂》作品的敬仰之情。

  2007年12月31日,祖宾·梅塔指挥以色列爱乐乐团在人民大会堂,演奏了吕其明于1965年创作的交响乐曲《红旗颂》。吕其明未能亲临现场,但北京演出公司总经理李勤约请中国交响乐团联盟主席、国家一级指挥卞祖善于2008年1月19日专程飞赴上海,将一份由祖宾·梅塔亲笔签名、镶有一根指挥棒的礼品盒、音乐会节目单和CCTV音乐厅播放的演出实况录像递交给78岁的吕其明。

  年逾80岁的吕其明至今对一件往事印象深刻——上海音乐学院原副院长丁善德写过一个钢琴组曲,有一天,他突然收到一位比利时钢琴演奏家的来信和付费,从大使馆转来的这封信让丁善德不知所措,原来那位钢琴家为演奏丁善德创作的钢琴曲到处寻找作曲家,最终通过大使馆找到。吕其明记得,当年丁善德感慨万千,“人家演了不讲,我们怎么知道”,后来才搞明白,比利时实施著作权法很严厉,处罚很重。

  吕其明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据说日本从制定著作权法到真正有效落实,历经整整50年时间。在他看来,落实著作权法的具体体现,要看电台、电视台能否依法及时地支付演奏音乐作品的稿酬及报酬。

  据了解,2009年5月6日,社会各界关注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经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于同年11月10日正式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这一办法由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版权局、国家广电总局共同起草制定,历经8年,其颁布被认为终结了广播电视组织使用音乐、音像制品不付酬的历史。

  “中国版权事业的确是起步晚、成就大。但是我们应当正视的是,由于起步晚、时间短,我们在推动版权的创新、使用、管理和保护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

  国家版权局一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我们建立了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版权法律体系;我们基于中国的社会性质和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而做出的制度性选择,确立了司法与行政并重的版权双重保护制度;我们在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取得了重大的成效。”

  这名负责人也承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还不能得到有效的维护,图书、音像、软件、网络等产业的发展因盗版问题受到严重制约。还有一些法律已经明确的问题,如广电组织使用作品付酬问题,解决还比较迟缓,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我们要紧紧抓住版权保护与版权的创新、使用、管理这几个关键的环节,加大政府工作力度,在尊重权利、维护权利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版权在激励创新、促进相关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重要而不可替代的作用,推进中国版权事业的不断进步。”这名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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