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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长安:恶搞时代的网络传播

2012-09-29 21:51 来源:中国南方艺术 作者:黄长安 阅读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网络上开始流行“恶搞”这样一个词语。什么是“恶搞”,这个在词典里找不到的词儿却在大众尤其在大学生群体中传得沸沸扬扬,仿佛谁不爱恶搞谁不恶搞谁就Out了。从胡戈的“馒头血案”到赵丽华的“梨花体”诗歌,恶搞已经不断升级,这是一个谁都可以恶搞,谁都可以被恶搞的时代。

  网上有观点认为,恶搞是戏仿(Parody)即滑稽模仿及其引伸发挥。恶搞文化,又称作Kuso文化,是一种经典的网上次文化,由日本的游戏界传入台湾,成为了台湾BBS网络上一种特殊的文化。这种新文化然后再经由网络传到香港、继而全中国。

  有人说,恶搞是人们冷嘲热讽的解构姿态,恶搞是人们喜闻乐见的文艺批评,恶搞是人们平凡有趣的精神追求。

  有人说,为什么要恶搞呢?因为世上有太多道貌岸然在那里,有宏大叙事一统江湖,有精英意识妄想千秋万代。而野百合也有春天,一个草根也要发言,也想把自己的想象力发挥出来,把内心的感受发泄出来。然而,当恶搞与网络一结合,恶搞就泛滥成灾了。这种泛滥必然会引起社会文化心理的变形与扭曲。当恶搞文化以超强的势头占据网络传播的空间时,我们不得不反思,我们的国民(很大一部分是大学生)都在干什么?我们的文化究竟出现了什么问题?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文化?

  诚然,网络传播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新发展,提供娱乐是网络传播极其重要的一种社会功能。在后工业时代,娱乐已经成了一种产业,一种至上的精神需求。恶搞可以带来快乐,因为快乐,所以恶搞,就这么简单。你要是严肃一点,人家就说你装B,2006年的韩白之争中,韩寒就唬了一声:“文坛是个屁,谁也别装B!”弄得好一阵子,大家再也不敢站出来说话了,谁要发言就是装B。可是,对于恶搞,除了低俗,我再也找不到更恰当的词语来形容。装不装B没有关系,一个公共知识分子必须保持必要的判断能力与人格独立的操守。

  的确,恶搞体现了一种日益平等的话语时代的到来,一种多元共生的文化语境的走向。不再惧怕权威,不再拥护经典。它利用了网络的开放性与参与性,极大可能地嘲弄“正统”,是一种文化高压之后的反抗。只是,当这种反抗失去了必要的限度,失去了基本的价值判断时,恶搞已经不再是颠覆与反抗,而是成了一种疯狂的文化症候,一方面自娱自乐、洋洋得意,一方面麻木不仁、盲目乐观,隐藏在背后的却是巨大的空洞无知与目空一切的极度浮躁。
  
  谁在恶搞?

  说了这么多,我们不禁要问:谁在恶搞?为什么要恶搞?恶搞本是一种游戏精神,每个时代的人都有特定的“恶搞”方式。可是,任何时代的“恶搞”都比不上当今的恶搞之风盛行,原因很简单,网络出现了!它不仅给恶搞者提供了很好的平台,还可以促成一批网络红人。每个人都需要发泄,都需要娱乐,而且还要找到一种不负任何责任的方式,网络自然成了最好的选择。只是当恶搞愈演愈烈时,大家对恶搞也是一笑了之,不再追究,恶搞者的身份也无需隐藏了。不管怎样,网络成了恶搞重要的传播媒介,它除了可以有效隐藏传播者的身份,还凭借其速递性、公开性、海量性等特点使得恶搞成了一种文化想象的可能。

  娱乐至上的时代,谁都想娱乐一把,谁都想恶搞一下别人,“玩的就是心跳”!同时,我们的时代还是一个浮躁的时代,人人争当明星,渴望出名,最好还要一夜成名,在媒体如此发达的今天,只要稍稍炒作一番,稍稍引起一阵风波,你就出名了,哪怕恶名、臭名!出了名身价就不一样了,至少社会影响力不同了,是公众人物了。于是,在这样一种文化语境中,一些急功近利的做法甚至极端的方式不断涌现。被披露一下又何妨,被恶搞一下又何妨,我等着出名呢!可见,恶搞显然不是单纯的大众、网民行为,而是一场必然的文化合谋。

  以赵丽华事件为例,赵丽华的诗歌之所以在网上引起恶搞,主要是源于2006年9月一个题为《哇!近年来最具实力影响力诗人写的诗》的帖子,其中摘录了她的《一个人来到田纳西》、《我终于在一棵树下发现》、《傻瓜灯——我坚决不能容忍》、《张无忌》、《我发誓从现在开始不搭理你了》等诗歌,诗歌短小,语言平淡得就像平时说的口水话。网民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光,一个“国家级女诗人”的诗歌水准竟是这样!于是,在不断的跟帖、戏仿与转载中,赵丽华出名了。在一个“饿死诗人”的时代,一个大众并不熟悉的女诗人出名了!可是,赵丽华被恶搞为何愈演愈烈?难道是诗歌精神回归了吗?难道是网民的诗歌热情提升了吗?显然不是!因为这场恶搞事件与真正的诗歌写作实在扯比上多大的关系!它就是恶搞,就是炮轰,就是制造影响力!恶搞直接原因是赵丽华有太响亮的头衔,以致我们的网民同志要妒忌了!她这样写也算诗的话,那我早成诗人了。于是,恶搞她一把!以消不平之气!然而,如果仅仅是网民的一种情绪发泄,我想这场恶搞就不至于如此规模。大家发泄、娱乐一下也就散了。关键是赵丽华出来了,她出来说话了,她说:“我心情好写着玩不行吗?”不仅如此,她走红了,她可以作客新浪博客了,她可以到处讲授诗歌了。在赵丽华的频频出招中,网民的恶搞热情再次被点燃,赵丽华一方面称很受伤,一方面成了妇孺皆知的诗人。平心而论,像赵丽华这样一个有实力的诗人,根本不必在乎大众的言论,她完全可以选择沉默,原因是她有更好的作品。但是,她却要参与到这场恶搞中来。那么,究竟谁在恶搞呢?
  
  赵丽华:以后不想再写诗,遭恶搞很受伤。

  拉扎斯菲尔德和默顿强调,大众传播具有社会地位赋予功能。即,任何一种问题、意见、商品乃至人物、组织或社会活动,只要得到大众传媒的广泛报道,都会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获得很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地位。①由于网络传播具有无比广阔的覆盖性,传播速度之快,信息容量之大更是其他传播媒介所无法企及的,因此,它所造成的影响力更加迅即,辐射面更广,对象更加引人注目。网络传播这样的特点可以使一个人一夜成名,也可以使你在几个小时之内臭名昭著,伤痕累累。在网络恶搞盛行的今天,网络传播的负功能不断凸现。因为恶搞升级后,已经不再是纯粹的娱乐功能,它还可能包含着人身攻击,甚至诬蔑等恶行。恶搞所带来的自然是对被恶搞对象的人为丑化,它可能赋予恶搞对象某种地位,但更多的可能是打击与伤害。

  还是说回赵丽华事件。很多网民对赵丽华都是一种嘲笑的姿态,还根据“丽华”和“梨花”谐音,把赵丽华称为“梨花体”诗人或“梨花教教主”。这显然是一种人身攻击!赵丽华曾称,“以后不想再写诗,遭恶搞很受伤”。谈起自己被恶搞后的感受,赵丽华形容是“在中年时栽了一个大跟头”。她表示自己曾经非常绝望,“我想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即使我的诗写得再不好,网友也用不着这么恶毒地骂我吧?”她说那段时间因为难过瘦得只剩80斤。当时在外地读高三的女儿,每天都会发短信问她:“妈妈,你没事吧?”赵丽华说,因为“梨花”事件,她曾想过放弃写诗。②不管赵丽华本人是否有意参与到这场恶搞中来,以便为自己打造知名度,她在这次漩涡中确实受到了伤害,对她的生活、创作来说都是不利的。在一个开放的、全民皆可参与的空间里,网络传播造成的影响往往是始料不及的,它可以极其迅速地败坏你!

  其次,网络恶搞还是一种疯狂的文化症候。拉扎斯菲尔德和默顿还认为大众传播具有“麻醉功能”,认为过度沉溺于媒介提供的表层信息和通俗娱乐中,就会不知不觉地失去社会行动力,而满足于“被动的知识积累”。③网络恶搞更是如此,在极度的狂欢中,人们极易失去基本的判断能力,代之而起的是人云亦云,沉浸在一片包含着巨大空洞的文化泡沫之中。就赵丽华恶搞事件而言,我不禁要问,此前有多少网友读过赵丽华的诗歌或者听说过赵丽华这个名字?当然,在一个诗歌与大众有距离的时代,如果这点还可以原谅的话,我不禁还要问,赵丽华被恶搞之后,又有多少网友去关注过赵丽华的其他诗歌,去仔细读过她的其他作品?这就很值得怀疑!所谓的恶搞,只是一场炮轰,它甚至与诗歌本身扯不上关系,兴许是一场误会。而在大规模的恶搞行动中,网友已经不用再去判断了,赵丽华的诗歌在网民的心目中就是烂,就应该被恶搞!赵丽华的诗歌被恶搞过后,人们对她诗歌的印象也只剩下“梨花体”了,人们对诗人赵丽华的印象也只剩下“梨花教教主”、“诗坛芙蓉”这样一些称号了。这是一种多么可怕的麻木与愚昧心态!恶搞仅仅停留在表面的戏谑中,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力量,它通过网络传播大范围地制造文化垃圾,当我们缺乏必要的判断与思考时,极易陷入虚拟的文化想象当中。

  在一个因为快乐,所以恶搞的时代里,网络传播的负功能也是明显的,一个娱乐至上的时代,还有多少判断、思考的力量可言?一个集体狂欢的空间,还有多少理性的观察与思考?网络传播如此迅即,如此强大,一方面是人人想参与恶搞,一方面是恶搞往往带来难以估计的不良影响!
  
  注释
  ① ③ 郭庆光:《传播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11月,第115页。
  ② 参见《赵丽华:梨花体是真正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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