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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树:文物市场几乎整体违法 市场规则不合理

2012-09-27 23:11 来源:新京报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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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树:文物市场,乱象丛生

  吴树,1950生,文化学者、作家、记者、国家高级电视编导。著有多部小说和电影、电视剧本。此前曾出版长篇报告文学“中国文物黑皮书”之一《谁在收藏中国》,之二《谁在拍卖中国》,被誉为“解读中国文物市场的百科全书”。

  近日,作家吴树的“中国文物黑皮书”之三《谁在忽悠中国》由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对中国内地文物市场进行了整体扫描与剖析,其中有诡谲离奇的文物案例,有沉浮江湖的收藏者故事,有金融资本操控拍卖市场的黑幕,有鉴定专家、高仿高人、收藏达人共同解密收藏迷局中的种种玄机。近日,该书出版座谈会举行,吴树公布了自己六年来对中国文物市场的调查发现。

  你对中国文物市场的调查有何发现?

  文物市场几乎整体违法

  第一,中国现行文物市场几乎整体违法,道理很简单,绝大部分商品属性、交易手段,不是违反《文物保护法》就是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因为市场上的东西大部分是两种,一个是所谓的真品,一种是赝品。真品大多数是出土文物,违反了现行的《文物法》。就目前的法律而言,出土文物可以交流,但交易是违法的。而赝品,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小的欺诈,大的违反《刑法》,属于诈骗。目前调查的结果,除国有文物公司之外,几乎全部违法。

  第二,中国现行文艺及艺术品市场的游戏规则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现在我们的市场游戏规则有两类,我们把它分为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大家去得多一点儿的古玩市场、画廊、文物商店,一般属于一级市场。一级市场现在采用的是很原始、很传统的一种交易模式,就是所谓的捡漏儿、打眼,买错了东西自认倒霉,买好了,便宜买好东西就是捡漏儿。

  再一个就是二级市场——拍卖公司这一块,现行的《拍卖法》,其中61条俗称免责条款,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严重对抗,客观上起到了纵容不法商人制假卖假、拍卖行知假卖假的乱象。因为61条规定,只要事先声明不对瑕疵负责,那么所有一切都是合理的,不会受到法律追究,买到假的你倒霉。吴冠中先生生前,我采访他的时候,他拍案而起,他自己认自己的画是假的,都打输了官司。这种游戏规则是很不好的。假如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文物市场几乎全部都要被取缔。

  调查报告第三点,中国现行文物艺术品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拍卖这个环节,假拍虚高不交税。现在文物小组去检查,假的是不打的,如果是出土文物,原则是要干涉的。拍卖公司也是一样的,去检查的时候假的不管,如果是出土文物你们没有资历,比如说拍卖一级文物、二级文物,假的不管。

  第四个调查的结论是,缺少针对文物市场的权威文物艺术品鉴定机构,现在的文物鉴定机构,国家级的鉴定机构,有中国国家鉴定委员会下属若干个委员会,原则上他们是不对民间服务的,就是对博物馆。在各个省有文物的小组或者是委员会,针对二级文物或三级文物进行鉴定,有明文规定这些专家不能涉及民间的鉴定。当然现在事实上我们开玩笑说,满园春色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可以理解,老爷子们也要赚点钱。这方面国家要想办法,干脆合法算了嘛。

  还有一个就是缺少完整的文物艺术品鉴定体系,缺少系统、科学的门类鉴定标准。现在的两类鉴定,一个是所谓的科学测试,一个是眼学,眼学就是经验。我的朋友李广琪先生,他做的外销瓷,居然受到海关通缉,说走私重要文物——他们鉴定厉害。不是说我们的专家不行,毕竟现在是高科技制假,老先生们很少接触这类人,可以谅解。但事实现在没有鉴定标准、没有鉴定体系,所以市场混乱,真假不分,怎么做?

  你对中国文物市场的调查结论是什么?

  近百万家古玩店铺涉嫌违法

  我根据各方面的统计和自己的调查分析,有一组数据供大家参考:

  近30年,中国境内集结了收藏大军8000余万(中国收藏家协会估计有1亿收藏者),盗墓大军约10万人众(社科院学者观点,官方指出此数据不实,偏多;民间说此数据不全面,偏少)。

  近30年,出土、散落的地上地下文物约4亿件以上(按8000万收藏者为基数,平均每人藏有6件出土文物计算)。在我的调查对象当中,个人收藏的此类文物远远超出此数,比如说浙江的一个私人博物馆,4000件,我去看了,耿宝昌先生也去看了,基本上都是出土文物,按照《文物保护法》来说,都是不合法的。

  近30年,被盗掘、基建私分古墓约200万座以上,我根据民间收藏数字保守推算,2005年国家文物局公布被盗古墓20万座,民间普遍认为远远不止,考古工作者则强调:“十墓九空”。中国有多少墓不知道,十墓九空,这是来自第一线的考古工作者的说法。

  近30年,走私出境文物约6000万件左右(按照海关5%抽查扣留数和海关人员查一漏十的说法计算,官方数据不详,民间普遍认为上亿),我这是一个客观的,各方面的意见都做了一个说法。

  近30年,流散民间的文物数量约占全国(国有)博物馆藏品总数的33倍,走私出境的文物数量约为40座北京故宫的收藏。这是按照刚才的数字推算出来的,可能很不准确,仅供大家参考,大家可以去算一算。

  假若按照中国现行的《刑法》《文物保护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定罪,时至今日,全国现有3000多处各类古玩市场、近100万家商铺,通通违法经营,约占人口总数0.11%-0.5%以上的中国公民涉嫌非法文物交易罪或者商业欺诈罪,从事文物走私、制假、贩卖活动的人数约200万以上。这个大家也可以去算一算。   全民收藏 谁发了财?

  我调查发现,除极少数动手早、运气好的人挣了大票子,成为农村新贵以外,一些靠盗墓、制假为生而又没有后台保护伞的农民,有的被判刑入狱,一点可怜的家产也被罚没。有的就算侥幸逃脱法律制裁,顶多也就填饱了肚子,盖了间房子,生了一两个儿子。

  谁发了财?一共是两类人,一类是拥有足够金融资本的文物艺术品投机商,为显性富人;另一类是贪官污吏,为隐性富人。这两类人趸藏的物品无论真假,也无论出处,都可以成为他们欺行霸市、赚取暴利的筹码。因为他们借助金钱或权力建立起来的绝对威望,垄断了文物、艺术品价值和价格上的话语权,只需将自己的藏品进行二次包装后送上大拍卖场,便能够创造出农民们想都不敢想的巨额暴利。

  我们以一件成交价100万人民币的高仿拍品为例,看看有多少人、大概按什么比例瓜分了这块“肮脏的蛋糕”。

  成交价100万,出厂价4万,约占成交价的4%,由制假者获利。

  各项鉴定费用,3万,约占成交价的3%,由鉴定专家获利。

  拍卖公司佣金和国家税收,20万左右,约占成交价的20%(此项经常被偷漏掉,可能分文都不交)。

  上拍赝品实际所有者,获利73万元,约占73%。

  ■ 案例

  温州老板将计就计

  我调查了元青花装酒梅瓶的事,告诉了道上的老友“光绪爷”结果。光绪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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