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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采的意志概念与海德格尔的解释

2017-12-29 09:36 来源:中国南方艺术 作者:梁家荣 阅读

尼采的意志概念
与海德格尔的解释

梁家荣

作者简介:梁家荣,同济大学 哲学系、现象学中心,上海 200092 梁家荣,哲学博士,同济大学哲学系、现象学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人大复印:《外国哲学》2017 年 11 期

原发期刊:《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 年第 20174 期 第 42-54 页

关键词:尼采/ 海德格尔/ 意志/ 强力意志/

摘要:“强力意志”既是尼采一部重要作品的标题,同时也是他后期思想的一个主要概念。海德格尔在1936至1937年冬季学期,名为“尼采:作为艺术的强力意志”的讲课中,详细分析了尼采的意志概念。何谓“意志”?在哲学史上这个概念如何被规定?尼采所谓“意志”指的是什么?本文的目的在于展释尼采的意志概念,并讨论海德格尔对尼采的解释。

奥古斯丁:那我问你,我们有意志吗?

埃沃迪:我不知道。

奥古斯丁:你想知道吗?

埃沃迪:这我也不知道哦。

奥古斯丁:那么接下来你就什么也别问我了。

埃沃迪:为什么呢?

奥古斯丁:因为,除非你想知道你问的东西,否则我没必要回答提问的你。此外,除非你想达致智慧,否则就不应该跟你有对这类事情的讨论。最后,除非你想我好,否则你就不能是我的朋友。现在,你看看你自己,看看你有没有幸福生活之意志。

埃沃迪:我承认了,不可能否认我们有意志。来吧,现在让我们看看从这里出发你会完成些什么吧。[1]1.12.25.

强力意志毫无疑问是尼采后期思想的中心概念①。在尼采在世时所出版的著作中,“强力意志”最先见于《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尼采在此书中说:“只要有生命处,那里也有意志:但不是生存意志,而是——我这样教导你吧——强力意志。对有生者来说,很多东西都比生命本身有更高的估值;而从估值本身出来说话的——就是强力意志。”[2]149②在其后出版的《善与恶之彼岸》(Jenseits von Gut und Bse)中,尼采不单承续《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的说法,认为“生命自身就是强力意志——:自身保存只是它间接的和最经常的后果之一”[3]§13③,而且还让这个原则“被推到它最远的边界”,以至“这个世界,从内部来看,从它的‘可智思特征’来规定和标示的话——它就是‘强力意志’,而非别的东西”[3]§36。在一则出于1885年、后来收于《强力意志》一书的笔记中,尼采更干脆说:“而且你也知道对我来说‘世界’是什么吗?我要不要在我的镜子中给你显示?……这个世界就是强力意志——而非别的东西!而且你自己也就是这强力意志——而非别的东西!”[4]:38[12]④

然而,对于尼采所谓“意志”和“强力意志”所指为何,由于尼采独特的写作风格,一直以来却有不少误解。海德格尔在1936至1937年冬季学期在名为“尼采:作为艺术的强力意志”的讲课中对尼采的意志概念提出了他独树一帜的解释。下文将以海德格尔后来出版的《尼采》一书中的分析为线索,详细阐释尼采的意志概念,并讨论海德格尔的解释。

简单来说,对尼采而言,所有东西都是强力意志。“世界”就是所有东西的别名。更严格来说,对尼采而言,所有发生的事情,都可以用强力意志来解释。尼采在1885年所写的笔记中曾经以“一种重新阐释所有发生之尝试”来作为《强力意志》的副题⑤。尼采不认为有绝对的或自足的东西,不认为有传统意义上的“实体”(Substanz),不认为有“物自身”(Ding an sich)。对他来说,一切都是发生、生成或者过程。世界就是发生,就是生成,就是流变。而一切发生或变化都可以用强力意志来解释。所以尼采说,他在强力意志中认识到“一切变化之最终根据和特征”[5]:14[123]⑥。

对于尼采上述看法,海德格尔有如下概括:“在尼采看来,一切存在都是某种生成。而生成具有意求(Wollen)行动和活动之特征。”[6]15在适当的了解下,海德格尔的这个说法固然不能说不对,但也有让人误解的可能性,特别是在脱离论述脉络的情况下。首先,“存在”在哲学史上经常与“生成”相对使用,用来专指不变的东西。尼采很多时候都是如此使用此词的,这个意义上的“存在”他认为是没有的,只是虚构:“‘存在’乃是受生成之苦者的虚构。”[7]:2[110]海德格尔显然不是在这个意义下使用“存在”,所以他才说:“由此我们首先可以得出一点:在‘存在是生成’和‘生成是存在’两个句子之间,不必然有矛盾。”[6]30为避免误解,尼采的想法其实可以更简单地表达为:一切都是生成。只不过这样海德格尔就不能直接将之与他自己的哲学主题——存在——拉上关系了。

其次,说到“行动”或“活动”的时候,我们通常同时会联想到行动者,例如,意求活动一般是指一种心理活动,而我们就是这种活动之行动者,或这种活动之“主体”。然而,尼采虽然不时说到“行动”或“做事”(Thun),但他却认为没有在行动后面的行动者或主体。尼采说:

没有在做事、作用、生成后面的“存在”;“做事者”单纯是杜撰加到做事上面的,——做事就是一切。[8]I.13

生成作为虚构、意求、自我否定、自我克服:没有主体,而是某种做事、设定、创造性的,没有“原因与效果”。[7]:7[54]

尼采将把“做事”分离于“做事者”之看法称为“古老神话”:

把“做事”分离于“做事者”,把发生分离于某个造成发生的(东西),把过程分离于某个东西,这个东西不是过程而是延续的、是实体、事物、物体、灵魂等等,——试图把发生掌握为“存在者”、留存者之某种推移和位置变换:自这个古老神话在语〈言〉文〈法〉功能中找到一个固定形式后,它就确立了对“原因和效果”之信仰了。[7]:2[139]

海德格尔说,在尼采看来,生成“具有意求行动和活动之特征”。我们一般认为意求活动是我们的心理活动,我们是这种活动之主体。但现在尼采明白指出“做事者”是杜撰的,只是“神话”。那么他所谓“意求”应该就不是我们一般所谓“意求”。但如果不是,那么尼采所谓“意志”或“意求”又是指什么呢?这就是本文的主题。

尼采所谓“意志”,难以掌握,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意志”(Wille)这个术语在西方哲学语境下一般到底指什么东西?这就不是一个可以简单回答的问题。西方学界、尤其是古典学界,其主流意见认为,古希腊人并没有英语“will”或德语“Wille”所意指的概念:“我们习惯把意志看作为行动之主要源头。但意志——任何时间都迫不及待的——却是对希腊人来说陌生的一个概念;他们对之甚至没有一个字词。”[9]182“无论在哲学的还是非哲学的希腊语中,都没有对应于意志概念的字词。”[10]18当然,我们必须先知道“意志”现在到底指什么,才能够判断古希腊人有没有对应的概念。但某程度上来说,这也不是一个可以简单回答的问题,例如,卡恩(Charles H.Kahn)就说:“在现代的用法中,没有单一的概念是由‘意志’所指称的。”[11]235他因此区分了有关意志概念的“四个不同视角”:(1)由奥古斯丁开始的“神学意志概念”;(2)由笛卡尔开始的意志概念,以之指“一内在的心智事件(mental event),或内在的意识行为,它是任何外在行动、也就是说任何身体之自愿运动之原因、伴随者、或必要条件”;(3)从康德开始的传统,以意志“为自我立法,以及因此为我们从中意识到我们自己是智思界的(noumenal)、非经验的存在者之维度”,卡恩认为尼采的强力意志概念也属于这个传统;(4)自由意志vs.决定论之论题[11]235-236。这四个视角当然不是各自独立没有关联的,第二跟第一有关,第三又跟第一和第二有关,而第四个视角则不是指一个特殊的意志概念,而是一个有关意志概念或——更严格而言——自愿性概念的论题,跟前面“所有三个传统”都有关。

其二,有些哲学家甚至完全否定有对应于“意志”的东西,而尼采也是其中一员。当代的心理学习惯把人的心理行为分为“知、情、意”三种模式,对应于三种心理机能。赖尔(Gilbert Ryle)认为这一“传统教条”不但并非自明的,而且还充满“混乱和假推论”。他在《心智概念》中题为“意志”的一章就试图“驳倒那个学说,它认为存在一个机能、非物质性的器官或部门,对应于该理论所描述的‘意志’,并且认为有那些过程或操作,对应于该理论所描述的‘意求活动’(volitions)”[12]62-63。赖尔所反对的理论,其特征在于把意求活动设想为“‘在心智中’之特殊行为或操作,借此心智把它的观念转化为事实”[12]63。简单来说,这理论把意志视为“行动之主要源头”,视为我们身体活动之原因。在这个意义下,尼采同样认为没有意志这样的东西:

“实在性”“存在”概念取自我们的“主体”感受。

“主体”:出自我们的解释,以至我被视为主体,被视为所有做事之原因,被视为做事者。

对实体、偶性(Accidens)、属性(Attribut)等之信仰、逻辑兼形而上学的假设,其说服力在于那种习惯:我们习惯于把我们的一切做事都视为我们的意志之结果,以至于我作为实体是没有进入变化之多样性中的。——然而并没有意志。[7]:9[98]

尼采一方面认为一切都是强力意志,或一切都能以强力意志来解释,另一方面又认为没有意志。我们如何解释这个情况呢?这是否只是尼采诸多自相矛盾之一例?抑或尼采所谓“强力意志”中的“意志”,根本就不是他所否定存在之意志,不是我们看来熟悉的、“至今的心理学”所谓的“意志”[5]14[121],不是作为一种心理机能、作为我们外在行为之原因之意志?研究者一般很少提出这样的问题,仿佛“意志”是一个自明的概念,不需要任何解释,仿佛尼采所谓“意志”与一般用法相同,不需要特别仔细区别。在这方面,海德格尔是一个例外,他花了相当多的篇幅来分析尼采的意志概念。海德格尔的分析是下文讨论的重点。现在先让我们再说另一个困难。

第三,这是汉语讨论的特殊困难,抑且不单就尼采而言,而是就讨论“意志”一般而言。如果古希腊语也没有对应西方现代“意志”概念的字词,我们似乎也应该考虑一下,汉语是否有意义对应的用语。当然,我们首先要认识西方的意志概念,才能做判断。学者一般认为,西方的意志概念开始于奥古斯丁⑦。简单来说的话,奥古斯丁的意志(voluntas)概念可以用三点来概括:(1)它是一个独立的心智机能,“先于以及独立于理智的认知行为,而又根本上不同于感性的和非理性的情感”⑧;(2)它是我们行为之最终动力因(causa efficiens)⑨;(3)人的选择自由,被化约为意志自由[10]128。而且意志之选择或决定权并不限于身体行动,我们的感知判断、情绪反应以至回忆,都要得到意志之同意(assent)⑩。汉语里是否有字词同样带有这些含义?“意志”是否就是这样一个字词?本文不可能详细讨论这些问题,而只能做几个简略的语言观察:

(1)“志”和“意”两字基本上同义,《说文》用两字互训:“志,意也。”“意,志也。”除了有“意念”的意思,“志”也有“志愿,志向”的意思,而“意”则亦有“意向、愿望”的意思,都是指心智中的某种想法,其内容为希望达成的某些事情,以英语来说大致可以翻译为“intention”。这一含义是相当笼统的,并不专指某种特殊的心智机能,更不必说独立于欲望。合为“意志”一词,基本上也是一样(11)。

(2)利马窦在《天主实义》中,把人的意志翻译为“意”(12)。娴熟基督教义而又熟读中国古书的利马窦似乎也找不到一个专门的对应名词来翻译拉丁语的“voluntas”。

(3)即使今天在“意志”已经是“will”之习用翻译以后,汉语“意志”之使用范围还是相当狭窄的,日常只有几种用法,例如,“意志力”“意志消沉”以及“意志薄弱”等,并不能完全覆盖“will”之用法。至于原因则很可能跟下面两点有关。

(4)以“意志”来翻译“will”,一个严重的缺陷是它没有动词用法。这个缺陷在本文开始所引用奥古斯丁的一段话中就表现得很明显了。这段话出于《论自由决断》(De libero arbitro),一般以为是奥古斯丁对意志之自明性之论证[20]69ff。这个论证之说服力很大程度得自于拉丁语中动词“volo”与名词“voluntas”之关联。如果我们要在翻译中维持原文之日常对话风格[20]115,就像我上面的翻译所意图做的那样,那么就很难在翻译中保持这种关联。“Volo”的意义是很笼统的[10]113[20]115,英语此处翻译为“want”(13),汉语意义最接近的词大概是“想要”。在我的译文里,所有“想”字都是对此词的翻译。“Voluntas”是这个动词之名词形式,一般翻译为“意志”,它的意义其实以“想要”一词更能表达:“强力意志”其实就是指想要强力(14),“自由意志”其实就是指对于想要做什么,你是有自由的。遗憾的是“想要”在汉语中又不好用作名词。奥古斯丁一开始问埃沃迪“我们有意志[想要]吗?”,埃沃迪说不知道。奥古斯丁又再问“你想[要]知道吗?”,因为一旦埃沃迪说“我想[要]……”,那就表示他是有意志[想要]的了。但汉语中“想”或“想要”跟“意志”之关系,远不如拉丁语原文明显,因此原文论证之说服力就在很大程度上消失了(15)。

(5)汉语“意志”只有决心之意思,而没有或几乎没有“voluntas”或“Wille”所具有的欲求之意思,这是一个很严重的缺陷(16)。不少学者在翻译“Wille zur Macht”的时候,很多都翻译为“求权力的意志”(17),这就清楚地表现了这个缺陷。因为“意志”没有欲求之意思,所以译者才会觉得有必要补上这个“求”字。但这做法严格来说其实是翻译重复了,虽然也是不得已。因为,“Wille zur Macht”原来的意思就是求权力或求强力,如果用“求”字来翻译就没必要再加“意志”了。当然“求”的意义可能太过笼统。或许我们可以用“意求”来翻译,改为“意求强力”。我个人觉得“自由意求”可能就比“自由意志”更符合该概念之意义。而且“意求”也可以用作动词。在古代汉语中,我想要做什么,可用“求”或“欲”来表达。例如:“求仁而得仁,又何怨。”“欲”字可能比“求”更具有明显的心理涵义。在古代汉语中,“欲”之意义原来就像拉丁语“volo”那样笼统,孔子说:“我欲仁,斯仁至矣。”仁也可以是欲之对象。但现在我们说到“欲”或“意欲”,似乎一般都有负面的涵义。在下文中,名词“Wille”我将仍然跟随一般的做法,翻译为“意志”,而其动词形式“Wollen”我将翻译为“意求”。

海德格尔的用词其实是十分讲究的,有时甚至比尼采本人还严格。他说“生成具有意求行动和活动之特征”,而不是说“生成具有意志之特征”。于此“意求”所翻译的是“Wollen”,这是“Wille”的动词形式。如上所言,尼采认为一切都是行动、做事,而没有行动者、做事者。而作为名词的“意志”,则很容易被实体化。尼采自己就说:“‘意志’——一种错误的物化。”[7]:1[62]所以,海德格尔不用名词“意志”而用动名词“意求”,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海德格尔所以要这么讲究,是由于尼采的意志概念显然不同于“至今的心理学”——包括哲学心理学——所谓的“意志”。尼采认为后者是“幻觉”:“我笑你们的自由意志,也笑你们的非自由意志:在我看来,你们所谓的意志是幻觉,根本没有意志。”[13]:13[1]从这段话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尼采认为没有的意志,是“你们所谓的意志”,也就是我们上面说从奥古斯丁开始的意志概念。这个西方传统的意志概念认为意志是属于主体的一个心理机能。尼采则认为只有活动而没有主体,一切活动或生成都是强力意志。所以,对于尼采来说,意志并不属于主体。相反,主体——即使它只是虚构——属于意志,是它的一部分。如果我们把尼采所谓的意志仅仅了解为一种心理行为,就难免误解其意。尼采说得很清楚:“一切驱动力都是强力意志,此外没有任何物理的、动力的或者心理的力了。”[5]:14[121]强力意志非但不属于心理层面,抑且也不仅仅属于有机世界:“去靠近之躁动(Trieb)——以及去排拒某东西之躁动,既是有机世界之纽带,也是非有机世界之纽带。整个区分是一个偏见。”[4]:36[21]从强力意志之角度来看,并没有非有机的与有机的世界之区别,因为两者之分别是从强力意志区分出来的,它们的分别之出现要后于强力意志。故此,强力意志不属于有机世界;相反,有机世界才是属于强力意志。海德格尔对此掌握得很清楚:“在流行的观念中,意志被看作一种心灵机能。意志是什么,由心灵之本质所规定。……如果对尼采来说,意志规定任何一个存在者之存在,那么意志就不是心灵性质的东西,相反心灵是意志性质的东西。”[6]46

但如果尼采所谓“意志”不同于今天的心理学所谓的“意志”,那么尼采为什么偏偏要用“意志”这个名词来表达他的核心思想呢?这无非是由于,在一般的意志概念之中有某些东西、某些特征,尼采觉得最能够表达他对世界整体的看法,最能够告诉别人,对他来说“世界”是什么。就正如当我们说某人是豺狼的时候,我们不是说这个人不是人而是一头豺狼,我们是觉得在对豺狼之一般观念中,有某些东西或特征很能够表达我们对这个人的看法。故此,我们就看到海德格尔十分小心地说:“生成具有意求行动和活动之特征”,而不是简单地说:“生成是意志”或“生成是意求活动”。

一般的意志概念有什么特征呢?其中有什么特征是尼采所特别看中的呢?真正想要了解尼采的意志概念,我们就不能不回答这样的问题,不能把“意志”看作自明的概念。海德格尔就是这样着手的:“如果我们以那些仿佛首先闯进来的特性,来尝试把握意求,那么我们可能就会说:意求是一种向……那里、奔……去;意求是一种举止态度(Verhalten),它瞄向某物。”[6]49海德格尔这里沿用了现象学对意识之意向性分析。根据这个理论,所有心理经验都有朝向于……之结构[21]80-81。但朝向于……是所有举止态度都有的结构,它还不是意求之特征。“瞄向于某物,还不是意求,然而在意求中有这样的向……那里。”[6]49-50那么,意求作为一种“朝向于……”有什么额外的特征呢?意求或想要某物就是想拥有它。海德格尔说:“这种想拥有不是单纯的表象(Vorstellen),而是一种对某物之追求(Streben),这种追求具有意愿(Wünschen)之特性。”[6]50海德格尔于此用了两个与意求意义接近的概念来彰显意求之特征,一个是“追求”,另一个是“意愿”。它们与意求接近,却不是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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