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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文学

消费文学不等于平庸和浅薄

2014-05-19 09:37 来源:羊城晚报 阅读

  谢有顺(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很难用固有价值标准来评判

  文学与消费社会的关系可以从三方面来看。

  首先是文学与媒体的关系。现代媒体在中国的崛起,最终导致文学全面进入消费领域。尽管许多时候,媒体的介入容易对文学形成新的商业操纵力量,但正如哈贝马斯所说,媒体具有“解放的潜能”——今天的中国文学,多一种解放的力量,显然不是坏事情。

  其次是文学与日常生活的关系。20世纪90年代以来,小说叙事开始向日常生活转换,日常生活在小说中的书写地位开始合法化。精致复杂的生活细节描写,把生活艺术化和仪式化,已经成为新一代作家惯用的策略,而抹平日常生活与艺术虚构之间的界限,正是消费社会的重要特征。

  最后是文学与意义符号的关系。在消费社会,人们消费的往往不是产品本身,而是在消费产品的能指系统。比如说读者买一本小说,几乎是被附着于这部小说上的宣传用语——这就是符号和意义——所左右。最终,这些符号和意义会暗中改变小说的价值。以上这一切,正是消费社会特有的文学景象,所以我们很难用一种固有的价值标准来评判它。

  蒋原伦(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增加了文学的用武之地

  我并不为文学迎来消费时代而感到悲观,消费时代的到来,并不意味着文学的衰亡,反而是增加了文学的用武之地。消费时代的到来冲垮了许多古老观念和习俗,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阅读方式,它迫使文学调整自身的节奏和表达。然而,文学理想始终是超越于时代之上的,文学本身就是人类理想,所以才有如此古老的文学传统,文学对人们精神世界的作用并不会受时代影响。

  事实上,从来就没有什么纯文学,在不同时代,文学会受到不同理念的冲击。但是,不管人们是以生产方式还是以媒介方式来界定文学的社会特征,都不会改变文学的基本特征。文学始终是情感和欲望的表现,是社会日常生活的记录。

  金永兵(北京大学中文系党委书记、副教授):文学消费的不公平日益凸显

  随着当代中国社会的转型和市场经济、消费主义的强力席卷,中国社会阶层的分化日趋明显与严重,在资本为根本动力的文学场中,文学消费的不公平日益凸显。这里不是说广大平民阶层尤其是新的工农阶层无法阅读和消费文艺作品,而是说,文学艺术对这些阶层与群体的关注和关怀还不够,这些年虽然不乏一些反响很好的“底层叙事”,但是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新的“底层叙事”还没有建立起自己的美学,难以成为当代文学创作的主流和批评关注的主要对象。

  文学要关注作为社会大多数的普通劳动者,这决定着一个时代的价值倾向。尽管笼统地说,作家是为了所有的读者而写作,但正如萨特所说:“作家也在对他的同代人、他的同胞、他的同种族、同阶级的兄弟们说话。”写什么人,本身也许并不能最终决定一部作品的艺术价值,但为什么写作,为谁写作,却足以彰显一个作家的良知和责任,一个时代的价值高度。

  文学消费不仅是“下半身”和“无厘头”

  王干(评论家、作家):已“消费化”的三种文学类型

  显而易见,消费早已成为当下时代的一个重要特色,消费时代的文学特征也已经非常明确。粗略来说,我认为至少有三种文学类型是已经“消费化”的。首先是主旋律作品,以往非常严肃的主旋律作品或是意识形态作品,在今天也要采用消费化的艺术模式,这样才能更贴近观众或读者,让人们有观赏和阅读的兴趣,这是积极的作用。第二是热闹的美女作家写作,现在许多所谓的美女作家,为了版税,为了吸引更多眼球,将文学带入市场化的消费渠道,这也是不可忽略的文学现象。第三则是被消费化的乡村文学。现在大家谈都市文学,因为我们都生活在都市,但是,当大家普遍厌倦城市欲望的时候,关于乡土风情、乡村朴实生活的作品,更能引起大家的共鸣,勾起读者的情感,也就更容易受到好评。某种程度上说,这也是某种迎合消费的理念,当某种东西稀缺的时候,你提供它,它的价值就会提高。

  张柠(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为国际文化生产市场提供想象性原料

  文学的抒情和叙事功能,原本作为农业文明的某种标识,本是无法进入消费领域的。但是,借助于现代工业手段,比如印刷术、复制、音像、电子、网络等手段,文学进入了消费市场,它为现代文化精神消费提供原料,也就是为“文化工业”提供了半成品。

  在国内市场上,文学以“农副产品”的形式进入了中国的“农贸市场”,它把文学生产的“使用价值”转换成“交换价值”进入消费领域。在国际市场上,情况恰恰相反,我们进口大量的“文化洋垃圾”,以盗版碟的形式广为传播。于是,出现了巨大的贸易逆差。中国传统文化或中国作家,正在为国际文化生产市场提供想象性原料,这使得欠发达国家及其文化从根本上与消费无关,永远处于原料生产的地位。

  李洁非(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读者会再次成为决定者

  长久以来,当代文学存在很深的“积弊”。读者阅读作品并不是直接地感受,而是首先找各种阅读的理由,根本原因是以往国家意识形态赋予批评家某种超越于个体阅读感受、审美体验之上的价值判断特权,不单批评家这样,甚至有的作家也这样。在“国家文学”的现象下,自由的审美是被拒绝的。事实上,阅读是不需要理由的,阅读也不该被指定为如何读,读什么。进入消费社会后,这一“积弊”将被市场文学所驱除,读者会再次成为决定者,而不是被决定者。

  消费市场就一定会“污染”文学的“纯洁性”吗?我想现在对消费市场文学的担心,大多源自对它的误解。很多人假定市场文学就是商业的、唯利是图的,但是,让我们回顾文学史,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大批文人被抛入市场,靠笔为生,出现了“鸳鸯蝴蝶派”、武侠文学等。

  当下这个阶段的文学市场,仅仅表现出了片面性和跛足性,消费社会市场的文学面貌和能量并没有真正被释放出来,消费市场的文学不会是单方面的平庸和浅薄,大众的文学消费需求肯定也不仅仅是下半身、搞笑、无厘头,文学真正的市场需求,或者说文学与市场间真正的关系,某些方面尚处在被遮蔽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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