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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刚谈书法:是“乱象”,还是“现象”?

2018-08-06 09:20 来源:中国美术报网 作者:苏刚 阅读

【本期话题】当代书法何去何从?

策划:李振伟

编者按:在当代艺术风骚无两和社会娱乐化趋向的当下,关于书法的各种现象近日屡获社会的普遍关注,究其原因,不外乎当事人的“表演”性质与书法修身养性的悖离,当然,除了有些纯粹恶搞博取眼球刺激者,还有很多功底深厚的名家同样未能免俗,对此评价也不尽相同,赞扬者有之,痛恨者有之,旁观者亦有之,在所谓书法“乱象”的背后,也能看出书家为了创新做出的努力,而其努力似乎有点用力过猛,那么,作为传统艺术的书法如何在当下的情境中转向,在此,本期时评特以“当代书法何去何从?”为主题,邀请相关学者、批评家共同探讨。

是“乱象”,还是“现象”?

苏刚

近年来,以书法为名,或暗借书法的影响,各色人等粉墨登场,纷纷上演书法大戏,有大呼小叫者,有射墨游戏者,有武功书法者,有以发濡墨者,有杂耍卖乖者……被统称为“乱象”。

 

毋庸置疑,“乱象”是个贬义词,但在没有剖析思考清楚的前提下定义褒贬,这显然有违理性的学术态度。更为重要的是,这种简单的、贴标签式的判断阻断了公正的研究与理性的探索。还原到认知的角度上,我宁愿把这些看作是一种“现象”,而非一种“乱象”。这是因为“乱象”是能被人感知到的,但缺乏秩序和逻辑的情况。“现象”是事物表现出来的,能被人感觉到的一切情况,它不偏不倚。

归根结底,把本是一种“现象”称为“乱象”,是因为我们没有认知清楚这种“乱象”。

黑格尔的“存在即合理”观点告诉我们,在特定的语境下,某些存在的现象自有其合理之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无论是道士、和尚、学者、书法家、美女还是江湖术士,他们操持各种各样的书法表演不是为名,即是为利。当然,不仅是所谓“乱象”诸人在追名逐利,即使一些正襟危坐、义正辞严的江湖“正派”也免不了名利挂心。换句话说,在现实生活里,追求名利是正常的,不正常的是为什么把本属于现象的东西称为乱象。

把本属于现象的东西称为乱象源于中国书法理论“表意性”的表述传统,也源自于对于西方当代艺术了解的匮乏。具体来讲,到底什么是书法,一个基本的概念是汉字的书写才能被称为书法,那么,无论是用笔、用墨、用宣纸,也无论是用写、用“射”、用头发,如果写出来不是可以识读的汉字,那它只能属于另外一种艺术。你可以称它为表演艺术、行为艺术、抽象艺术、偶发艺术,但唯独不是书法艺术。在艺术家的探索道路上,不经意间的越界经常发生,无可厚非。但无论从前是怎样传奇的书法获奖专业户,一旦作品不符合书法的界定,那就不属于书法艺术。艺术家拥有自己对艺术探索的权利,反而是一些艺术评论家不能根据艺术门类的界定转换思路、转换领域、转换评价标准,依然以书法的尺度来衡量,这势必造成批评的无效。

把“乱象”梳理为“现象”,重要的工作是将种种貌似匪夷所思的书法现象分门别类的加以梳理,然后在各自门类之内进行比较,其中的高低上下,立马可见。具体来讲,某些与书法有关的艺术探索,或许,面对“乱象”,我们需要做的不是批评,而是完善书法艺术理论,明晰书法艺术门类的内涵、外延、评价方法和标准。

那么,应该解析的是这些所谓的“乱象”从何而起?这些本属于“当代艺术”的尝试为什么要打着书法的大旗?他们种种貌似创新的举动来自于什么样的理论基础?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后现代艺术理论”涌入中国,这种理论源于现代主义但又反叛现代主义,是对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人的异化”的批判与解构。具体来讲,它强调个体经验存在的意义,也是对西方传统哲学的“逻各斯中心主义”等的批判与解构。在这种艺术思潮的引导下,一些前卫艺术家在完成对中国传统文化与现行文化的追问与质疑后,一边扛起最具有中国文化标签的书法大旗,一边扛起西方“当代艺术”的大旗。这样做的原因很简单,书法用以彰显自己的文化身份;“创新”用以彰显自己前卫姿态。可惜的是,沉浸于真正书法艺术探索的人凤毛麟角,其本质在于精心算计。

当打开一间乱七八糟的屋子,眼前必然是“乱象”,但是,屋子建造之初并非乱象,就象各归其位的收拾之后,表面的“乱象”也就回归了“现象”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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