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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评论

萨特现象学本体论的理论构建及其现代性质

2012-09-28 09:46 来源:安徽大学学报 作者:张能为 阅读

  一、现象学意义的哲学起点观

  任何哲学都有个起点问题。萨特认为,不过传统哲学的唯心论和实在论,都是从实体论的角度来确定起点的,并没有真正理解起点的意义,从而陷入了不可避免的二元论。萨特自信通过现象学方法所确立起来的起点,才能转变这种哲学的迷误,致使哲学所迈出的第一步就把事物从意识中逐出,恢复意识与世界的真实关系。这种恢复就是要求通过现象学悬置摆脱一切对存在的和历史的信念与假定,直接“面向事物本身”——即面向显现物的意识。通过这种面向,客体消失了,而作为实体存在的人格性的我也消失了,呈现出来的是纯粹的、一般的意识,萨特把胡塞尔称之为“现象学剩余”这种作为哲学起点的“净化的意识”称为“我思”。

  萨特的“我思”是笛卡尔主义思维方式的现代再续。近代笛卡尔以“全面怀疑”的观点为理性确证了合法的哲学地位,因为一切需要重新审视和评判,但是怀疑本身却不可怀疑,这就造成了哲学的新起点和方向,也就是说真正的起点只能是具有自我意识特征的“我思”,故笛卡尔提出了“我思故我在”。萨特提出“我思”概念则出于两点考虑:其一、人能够超越一切,但无法超越自己的主观性,所以存在主义的共同主张便是存在先于本质,或者说必须以主观性为出发点;其二、人要解释一切不使之成为偶然,便要有一个理性中的“几何学式的”自明性开端,而笛卡尔式的“我思”就能使我们得到一个绝对真实的自觉意识。

  同样是“我思”概念,但萨特所予的理解却与笛卡尔不同。笛卡尔的“我思”是我在思维,我在怀疑,只能是一种活动而非意识。在萨特看来,这种“我思”仅仅属于意识结构的某一层次,根本不是一种能够称之为起点的“我思”,因为倘若循着笛卡尔的可以称之为“反省意识”的“我思”前溯,就会产生一种意识的后退级数的恶的无限,即“意识——意识被意识——意识被意识的意识——意识被意识的意识被意识……”;又倘若把无限导引入意识,就会使现象凝固且变得晦暗不明,还会使哲学变成为只是把意识的存在还原为自在的存在的解释性理论。因此,要避免一种无穷的后退级数,就必须有一种自己对自己的直接的、非认识的关系。为此,萨特建立了自己的意识结构图:

  “未被反省意识”,是一种原始的无对象意识,亦称非位置意识,它完全内在于自身,处于一种原始的自发意识状态,因而是一种离开了客观认识内容和主观心理内容的纯意识结构。真正具有内容,主体或客体的,只是“被反省意识”,它才以未被反省意识作为对象而意识,使得实体性的人格性我(I)和客体性的我(me)出现了。然而,萨特认为,所有描述“我思”的作者却混淆了未被反省意识和被反省意识二者,每当所要考察的意识被约定为不被反省之时,就把一个本来属于反省的结构添加在这些意识上,把第一级意识当作第二级意识,又把第二级意识当作意识的全体,从而认为具有反省意识的“我思”是起点。笛卡尔表演他的“我思”,就是把“我思”与方法论上的怀疑,与推进科学的抱负等联系在一起,致使“我思”显露在一种逻辑和方法上进行怀疑的地平线上,质言之,“我思”是不纯的。笛卡尔的错误就在于混淆了意识的自发怀疑和是一种活动的方法的怀疑,把“我思”与自我作了等同,在思与在是同一水平上,将“我思”过渡为思维实体,从这种哲学起点出发,笛卡尔最终陷入了心物二元论。萨特认为,要避免哲学上的二元论,就必须进一步前溯,推至一种原初的主客未分的意识,这就是意识结构中的第一级意识:“未被反省意识”,因为它才是原始的混为一体的,它毫无规定而又清楚明白,这样就不是“我怀疑,我思维,故我存在”,而是“意识到我怀疑,所以我存在。”在萨特那里,意识分为三个层次,物的反思和自我的反思之所以可能,就在于有一个不被反思的原始意识——“我思”,因此,真正的哲学起点既不在无意识也不在反思意识,就在这个原初意识。不被反省的对被反省的具有本体论上的优先性,就是因为不被反省的意识为了存在不需要成为被反省的,又因为反省是以一个第二级意识的介入为前提条件的。萨特断言:“正是非反思的意识使反思成为可能,成为笛卡尔的‘我思’的条件的,是一个反思前的我思”。[(1)]

  萨特的“我思”起点观,其方法论基础直接来源于现象学,但也有别于胡塞尔。在萨特看来,“现象还原”,使一切成为在意识中的显现;“本质还原”,使一种动荡的无序的显现成为稳定的内在显现,从而使一种“净化的意识”既无实体内容亦无主体特征的纯粹的一般的意识构成为哲学的新起点。但萨特也同时指出,胡塞尔由“先验还原”导出“先验自我”,这是哲学发展的倒退,是向传统实体起点观的复归,既有悖于胡塞尔的初衷,也与现象学的本质规定相互冲突。更为重要的是,萨特不仅在描述事实领域对哲学起点作了现象学的论述,而且从本体论上为哲学起点的意义作了展开和论证。

  二、本体论哲学的“意识之有”

  起点意识的确定并非哲学的全部,更根本更深刻的哲学目的,还是如何在这种起点上去探索本体论上的存在问题。萨特认为,笛卡尔从我思的功能形态:“我思,故我在”对我思进行过质疑,但他没有借助任何导引线索,便从这一功能形态直接过渡到存在的辩证法,因而,必然地陷入实体论的错误。而胡塞尔则小心翼翼地停留在功能描述上,关闭于“我思”之中,永远没有超出对如此这般显现的纯粹描述。作为胡塞尔的同路人,海德格尔愈益发觉这种现象学与哲学的真正目的相去甚远,根本无意探索在的问题,作为理论目的的转向,海德格尔没有经过“我思”,而是直截了当地从“Dasein”(人的亲在)入手进行对存在的分析。但是,尽管海德格尔抓住了哲学的根本问题,但首先却是从一种存在开始的。针对海德格尔赋予人的亲在一种对自我的领会,并把自我规定为人的亲在固有的可能性的“出神的谋划”,萨特指出,如果一种领会不是对正在领会的意识,那又会是什么呢?实际上,倘若离开意识,这种出神状态便成了客体化了浑浑噩噩的自在,因此,存在的问题离不开现象学。萨特一方面抓住海氏的“存在”问题,另一方面又没有放弃现象学的基本立场,始终是在“我思”的起点上,通过意向性昭示两极,又在意向性中统一两极,正因为如此,萨特的本体论就叫现象学本体论,既是现象学的,又是本体论的。   根据现象学的观点,一切一旦还原为现象,则传统哲学所认为的现象与现象背后实体相对的二元论就消失了,而代之以现象的一元论。现象背后没有实体,因为它揭示着本质,本身就是本质。那么,是否可以这样认为,本体论中一旦引入现象学的方法,即把存在看作是意识中所显现的系列,就消除了一切二元论呢?萨特认为,这种方法确实摆脱了那种置存在于内外之中以及割裂潜能与现实、外表与本质的二元论,但与其说消除了二元论,不如说是把一切二元论转化成了一种新的有限与无限的二元论。任何显现都是特定显现,事实上是不能把存在物归为一个有限的显示系列的,不论从显现的主体变化,还是从显现系列本身的性质,都表明对象的显现系列是一个无限的过程,也正因为这种无限的过程才保证了通过意识所显现的现象的客观性,并保证了现象的客观性代替了事物的实在性,这种实在性也就是对象的无限显现系列用一种不以我们的好恶为转移的根据联系起来,因此,显现如果仅被归结为其自身,并不求助于它所参加的那个系列,那就只能是一个直观的和主观的充实物即主体受激动的方式,这显然不是哲学的目的。萨特认为,主体自身应该超越当下的显现,奔赴它所参加的整个系列,因为实际存在的现象的确多于当下的直接现象,这样一来,“有限与无限”或者“有限中的无限”就代替了存有和显现的二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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