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南方来信 南方美术 南方文学 南方人物 南方评论 南方图库

南方文学

叶嘉莹:我提倡“弱德之美”,但我并不是弱者

2014-09-29 16:21 来源:北京晚报 阅读

  古典文学研究专家、诗人叶嘉莹上周从温哥华回国,昨日在南开大学的家中接受了记者的采访。91岁的叶嘉莹面色红润,因身患感冒,声音沙哑,但依旧清晰洪亮。采访中叶嘉莹感叹,当今社会提倡成为强者,以强者为德,但她从小受到的教育提倡“弱”才是品德:“我不想从别人那里去争什么,只是把自己持守住了,在任何艰难困苦中都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其实我这一生并不顺利,我提倡‘弱德之美’,但我并不是弱者。”

  叶嘉莹儿时接触到的中国古典文化让她的一生都坚持遵循弱德之美。从四岁起开始背诵《论语》等古代经典作品,叶嘉莹要求自己要“躬自厚而薄责于人”。“我一生都受这句话的影响。”叶嘉莹说,“现在的社会提倡要夺取、争取,要通过打倒别人、不择手段地去争取一切。”叶嘉莹提的“弱德之美”的“弱”并不代表软弱,而是一种在逆境中的坚持。

  在叶嘉莹看来,现在写古体诗的人很多,但水平并不整齐。“现在有些人,知道一点平仄就去写诗了。其实诗不在于写的多少,在于你是不是一个真正的诗人。没有真正的感情和感动,只是在那拼拼凑凑,写多少诗也没有用。”曾经有人给叶嘉莹看自己的诗作,称自己用古诗来写日记,叶嘉莹很坚决:“可以用诗写日记,但这不是诗。”

  今年9月10日教师节,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师范大学参观时曾提出,不赞成把古代经典诗词和散文从课本中去掉,去中国化是很悲哀的,应该把这些经典嵌在学生脑子里,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基因。据《羊城晚报》报道,曾编纂过3套境内外语文教材的老教授曹础基透露,在全球华人语文教材中,内地语文教材古诗词内容是最少的。

  叶嘉莹一直以来致力于传播中国古典诗词,在二十年前就曾“上书”提倡应重视古诗词教育。对于古诗词在中小学课本上的增增减减,叶嘉莹称不在于收录数量的多少,而在于老师怎么教,更在于选择什么诗词。“选的应是精华的作品,而不是糟粕的。如果没有选好诗,那再多也没有用。不在于外表的形式,不能望文生义、自欺欺人。”

  叶嘉莹在自己数十年的诗词教育实践中,一直对于幼儿接受古典文学作品很有信心。“不要看低小孩子的智能,不要让他们只背浅近的诗。”叶嘉莹举例称,儿童常念诵的“鹅鹅鹅,曲项向天歌”这首诗是骆宾王几岁时写的小孩子的诗,“这不是一首好诗,背下来一点好处都没有。不如就让他们背杜甫的‘玉露凋伤枫树林,巫山巫峡气萧森’,他们一样会喜欢。”叶嘉莹曾在加拿大、中国台湾、南开教幼儿园孩子们诗词,在她看来,孩子们非常喜欢背诗。

  叶嘉莹称,学诗要先诵读,再背诵,但最重要的是要理解。“什么是诗?”叶嘉莹突然发问,又马上自答,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人对于宇宙和人生的事物会有关怀和爱心,诗人是因为有了感动才会写出诗来。如果让孩子们理解诗人的感情从何而来,要让小孩子懂,首先老师要懂。“老师都不懂,就让学生乱背,背得都是错字、别字,都不通,背了有什么用?”

  对于目前中国传统文化的缺失,叶嘉莹更直言不讳地批评了这种社会现象。“中国现在的年轻人,堕落、败坏、肤浅,我们的传统文化丧失,可是也没有转向西方文化,也没有从心里接受西方文化。”叶嘉莹说,“现在很多年轻人追求西化,过西方的节日,可什么是圣诞节呢,他们也不懂,只是凑热闹,为了吃喝玩乐。”叶嘉莹称,中国的年轻人做事,很少会去寻求文化方面的思考,“非常浅薄”,这种只追求时髦和享乐,没有文化。

  作为中央文史馆馆员、南开大学中华古典文化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叶嘉莹选择“叶落归根”,决意晚年回国定居。南开大学校园内正在兴建一幢集科研、办公、生活于一体的“迦陵学舍”,为叶先生晚年的教学、工作与生活提供便利。

  叶嘉莹的助理张静近年来一直形影不离地陪伴在叶老身边,奔波于大洋两岸,她对记者谈起了叶先生在加拿大的日常生活:叶先生每日的早餐就是两片面包,一碗豆浆煮麦片,即使是吃这两口饭,叶先生也往往会打开电脑,一边读邮件一边囫囵吞枣地仓促吃完。只要UBC的亚洲图书馆开放,她都会到那里去查资料、写作和研究,风雨无阻。除了午间到亚洲系的休息室用自带的午餐外,叶先生要在图书馆一直待到关门才离开。叶先生常说:“怎么省事怎么来,吃什么都无所谓,填饱肚子而已。”晚餐时刻是叶先生一天中最轻松的时分,边吃饭边浏览报纸,叶先生最喜欢翻阅的栏目是时事新闻和文艺副刊,遇到关心的话题或精彩的文章,叶先生常常会轻声诵读。

  采访结束,有记者告诉叶嘉莹,她将获得某国学奖项的海外影响力大奖。叶嘉莹听罢笑了笑:我很惶恐。我只是个诗词爱好者,算不上什么国学大师。文并摄 (记者陈梦溪)

0

热点资讯

© CopyRight 2012-2023, zgnfy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6009411号-2 川公网安备 51041102000034号 常年法律顾问:何霞

本网站是公益性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将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 移动端
  • App下载
  •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