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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岳川:孔子“仁”学思想的意义

2012-09-28 09:11 来源:中国南方艺术 作者:王岳川 阅读

    在中国思想的历史遗产中,孔子的思想具有重要地位。然而,历代对孔子思想的评价,或将孔子思想经学化而当作“玄圣”“教主”①,或将其虚无化而斥为与现代性思想尖锐对立的封建“孔家店”②,或坚持对儒道差异加以形而上学二元对立,使孔子与老子成为相互对立的两个极端,或否定孔子儒学思想的现代意义。这些绝对化的言述,值得学术界再检讨。应该说,孔子思想与老子思想有着不可忽略的关系,③孔子在“礼”与“道”、“乐”与“仁”、“君子”境界与理想人格上的思想言说,对现代个体存在尺度和社会存在秩序有着新的阐释意义,并在新世纪的中国思想重建中具有不可忽略的启迪作用。

    一  原始儒家思想的中心范式问题
  
  中国哲学精神的开放性,使得中国思想文化精神不是一个封闭系统,而是一个具有宇宙论、生死论、功利观、意义论的精神价值整体。

  在中国精神同西方精神(“逻各斯中心主义”/Logocentrism)的对比中,学者们大多是提出“道中心主义”(Tao-centrism)进行言述。④事实上,中国精神的来源和内涵相当复杂,除了人们一般习惯说的“外儒内道”或“外道内儒”的“道中心主义”观念外,还存在着“礼中心主义”、“仁中心主义”、“经中心主义”等话语。⑤ 因而,仅仅用“道”中心来囊括中国哲学精神是不够的。

  在思想历史长河的汰变中,儒家逐渐取得了正统的地位。儒家中心地位使得“仁中心”或“经中心”在中国学术思想史上成为主导性话语,道家则作为这一中心的补充系数存在和发展着。这里,在讨论原典儒家的孔子思想之前,有必要对儒道之间关系的几个重要的前提性问题略加澄清。

  一,“道”之多层内涵与孔子论“道”。

  有的学者将对中国影响最大的两种思想流派——儒家和道家的思想核心范畴,上升到整个中国思想的根本代表的高度,大抵认为中国思想的根本表征是“道”,⑥或强调儒家思想体系的中心是“经”。⑦前一种说法尚值得进一步推敲,而后一种说法,在我看来则是颇有新意的,补充了“道中心主义”论述的不足。

  但值得注意的是,学界有一种相对固定的看法,即老子重“道”,而孔子重“礼”,似乎“道”成为了老子的专利。事实上,中国思想家对“道”一词的应用相当广泛,“道”的含义十分丰富。就一般意义而言,不仅指古代道家思想流派,还引申为宗教义理的“学道”“得道”,以及“言说”“言道”等。

  而且,在思想史中,不仅老子论“道”,孔子也论“道”。“道”在《论语》中共出现60次,用作孔子的术语44次,是一个极重要的术语。其主要意义可分为三个方面:其一为具体形态的路途、行走、治理等。其中表示路途、途径的有:“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⑧“中道而废”⑨等;表示行走或做的有:“君子道者三”⑩等;表示治理的有:“道千乘之国”11等。其二为抽象的方法、技艺、言说等。如方法:“不以其道得之”12等;技巧:“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不为也”13等;行为:“三年无改于父之道”14等;言说:“夫子自道也”15等,乐节礼乐:“乐道人之善,乐多贤友”16等;诱导,引导:“道之以政”17,“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18等。其三,是超越性方面,如真理、思想等:“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19,“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20“本立而道生”21等。

  因此,将“道”仅仅作为道家思想尤其是老子思想的代称,于事实有所不符,于学理有所不通,宜细察之。

  二,“礼”中心与孔子思想阐释的极端化。

  孔子思想核心范畴的厘定,在学界争论较大,最具代表性的是认为“礼”中心。22其负面性表现一方面在于,将孔子思想体系定为“礼”, 将孔子思想政治制度化,从而否定其思想中的多维价值。另一方面,则将孔子思想化约化为“吃人的礼教”而彻底否定。“五四”时期,由于当时政治文化运动的需要,孔子被作为封建礼教和旧文化的象征,遭受到尖锐的批判。在西化思潮影响下,知识分子所看到的主要是“礼教”的孔子,即认为孔子思想的核心概念是“礼”,因此,清理“封建礼教”成为现代知识分子的首要工作,“打倒孔家店”之类极端的非学理的态度竟成为当时知识界的共识。其后,这种将孔子思想宗教化或漫画化的观点在学界占据了主要地位,甚至成为学界的中心话语。23据此,高力克在《五四伦理革命与儒家德性传统》中认为:“在激烈反孔的五四时期,儒家‘仁’的道德理想亦未曾在知识份子的意义世界中失去影响。这样,五四伦理革命就呈现出一幅矛盾的思想图景:在社会公共领域,作为启蒙者的新文化人,倡言个人本位的、以“利”(权利、功利)为基础的现代市民伦理;在个体精神领域,作为知识精英的新文化人,信奉的则是人伦本位的、以“仁”为基础的传统君子道德。这种立基于欲望的市民伦理与植根于德性的君子理想的价值张力,表征着五四启蒙时期中西人文传统的激荡和冲突。”24无疑,这一问题在今天有重新阐释的必要。25

  三,“乐”(快乐)中心论与孔子思想。

  “乐”(快乐)中心论的主要代表是当代中国哲学家李泽厚,认为:“‘乐’在中国哲学中实际具有本体的意义,它正是一种‘天人合一’的成果和表现。”“从而得到最大快乐的人生极致。可见这个极致并非宗教性的而毋宁是审美性的。这也许就是中国乐感文化(以身心与宇宙自然合一为依归)与西方罪感文化(以灵魂归依上帝)的不同所在吧?”26李泽厚将中国文化看成与西方“罪感文化”相对立的“乐感文化”的归纳,有其宏观的比较文化哲学视野,但是在学理探究上,似乎又有些简单化。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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