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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倚木

保存一些未完成的片段。(千万别掉了。电脑出大故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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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5 01:4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我又冲动了。你应该谅解,虽然创作这部小说的目的绝不是报复。每当我想起那些事,心里就不好过。也许你说的有道理,它毕竟是小说,不是调查报告,不是口供,也不必是真相。后来,从什么时候起,我就觉得自己像着了魔一般?每天晚上失眠,回忆恋爱的每个细节。每天总觉得胸口像是郁结着一大团乌云和霉烂的棉絮。那天晚上我又喝酒了,给你打去电话,你等了很久才接。我知道你被吓着了,从你的声音可以听出来,你的枕边有个陌生男人霸道含混的呢喃。你与他困觉,把舌头伸进他嘴里,你迅速地脱掉裤子钻进被窝朝他傻笑。他面红耳赤热血膨胀,朝你扑过来,掰开你的双腿,身体下沉。用史蒂芬.金这个老妖怪的话说叫着“黑色潜水艇的深度潜水”。我夸张地笑了,中枪一般笔直倒下,睡在卵石上望着星星流眼泪。全然不顾屁股与后脑的疼痛。我当时是怎么说的?你这个混蛋,我将那些所有对你的恨记在自己的第一根肋骨上,直到你白发苍苍麻木不仁。当你懂得珍惜名誉时,我会奔走相告,在你的亲人和朋友面前撕碎你那可怜的伪装的贞洁。嘿,你们都来看啦,这个曾经美貌如花的女人,这个看起来体面高贵的女人,她实际上和那些烟花柳巷内的三等妓女差不多,残花败柳人尽可夫。我要站在你的窗下朝你家的窗户砸鹅卵石,我会举着小镇上贩卖猪饲料和老鼠药的小贩手里那种刺耳的小喇叭不厌其烦地在你的家门前喊一万次我爱你我有罪。我睡在卵石上望着星星流眼泪,听见电话里那个理所当然地不耐烦的新男人质问是谁打来的电话,她说是一个神经病,应该去炮烙。为什么不施加宫刑绞刑曝尸荒野。你这个恶毒的女人,我会让你在我的小说中臭名昭著备受煎熬找不到地狱的出口。地狱?你以为地狱会存在于你的小说里吗?你以为自己是但丁还是乔伊斯?你是否高估自己的能力?你知道什么是爱吗?这是在中国,中国,把你幼稚愚蠢的异想天开早些丢掉吧。别陷入你的泥沼里一直哀号。我们不用每次都辩论,我们已经分开了。这是最好的出路和解脱,我已经自由了。她喃喃地说,我在一个安全的港湾呼吸自由的空气,从来没有这么轻松的感觉。可是,可是你说过你会永远爱我。我们不需要自己说的每句话都成为现实,难道你也仅仅只给一个女人说过会永远爱她吗?你要成为小说家,这是你开过的一个严肃的玩笑。成为小说家就得学会忍耐,心胸宽阔,接受现实。成为你娘的大头鬼。我有说过我要成为小说家吗?没有,你他妈的仅仅说过你要成为中国最好的小说家,还没有厚颜无耻到要说是世界上最好的,还没有说过一百次。<BR>在电话里,你总是像一条逆向生长的舌头堵住我的喉咙。我讲不过你,我替那样替自己辩护:别灰心,小说家不需要成为辩论家就如同律师不需要成为警察。唯一的办法是把那些故事写下来。这是证据么?在审判台上对油腔滑调的窃匪也该这样,摆出铁一般的证据让他自己闭嘴。是的。我只有把故事写下来。写下来做什么?被嘲笑吗。是的。被嘲笑,是的。被嘲笑。是的。<BR>后来,绿帽子专卖店的老板,流氓起家的文学青年倚木有了很多很多女人。多得他回想起来颇感吃力,有些甚至连名字都想不起来,只好在见面的时候亲密地喊宝贝蒙混过关。他拿谎言养育她们灌溉她们,播种施肥除草收割,生枝发芽开花结果。他企图用这一招来削弱或瓦解对你的记忆。可是他更加想念你。他把当初写给你的情书和诗歌略加修改批发送给新的情人,沉溺于与陌生女子的嬉戏,和她们谈论性爱并勇于实践。他身体被毁坏了,二十三岁时就有阳痿的迹象。叫嚷着要偿还透支给上帝的精子。他给他的情人们讲故事。童年时期的倚木,少年时期的倚木。那会他可不知道自己会遇见一个如此漂亮的初恋,也不知道自己会提起笔装模作样地写小说。童年时期的倚木在外婆家每周末都要到山上放牛,和一个叫着李阳的大哥哥赌博。可怜他那会连牌都认不全,每把都会输掉。李阳说,天牌只能吃地牌,红九则可以吃拐子和幺四,有些时候李阳一抓起牌来就说自己糊牌了,倚木就抓起他的牌假装辨认一番然后虚伪地说你手气真是太好了,再把欠他的钱记在作业本上。每年春节倚木收到压岁钱的时候他都威胁他还清欠款,不然他就会告诉他的外公让他挨打。李阳先生一直比倚木高大俊美,他总是让倚木自卑。那会倚木先生扮演着他的跟屁虫的角色。后来李阳先生又成为倚木的文学导师和泡女人导师,他写诗很有章法,曾得到过市作家协会的老领导的赞赏,而倚木那会写的东西既像诗又像流行歌词。玩过的女人又比倚木多出一个加强排。经常给倚木吹嘘他曾经搞过高中校园里的哪位漂亮女生,他上了她,用了避孕套避孕药和避孕膜三重保险。而倚木十六岁的时候只会暗恋,在一个录像厅靠黄色录像打发精子。站成一排尿尿时,倚木又发现其阴茎比自己的雄壮了大约一倍,有小孩的手臂那么粗。李阳在高中毕业后远走他乡,和一个比他大几岁的女人结了婚。生了个小孩,他说那小孩不像他,就和女人离了婚,去城里做了保安。再后来又陆续地和几个女人谈婚论嫁,再也没有碰文学。而倚木仍然在文学的道路上摸爬打滚,他发现小说比他想象的复杂很多,用“不过是”“仅仅”等词语来概括是愚蠢的。那是一座圣殿,里面堆满了思想结构节奏堆满了女人的乳房和男人的眼泪。像做爱一样需要力度速度深度。总而言之,倚木有了很多很多的女人,他想靠胡乱的恋爱来忘记ANN,可是每天睡觉的时候都仍然会想起。他那么飞扬跋扈丑陋不堪,似乎自己已经登入文学的殿堂做了宗师,他叫嚣自己要在四十六岁那年死去,丝毫不考虑会不会在三十六岁的时候就惹上爱滋遭遇车祸酒精中毒。他毁坏了自己的身体和严谨的记忆力,当他丧失把小说写得紧凑有条理的能力的时候,便又替自己辩护说自己坚信在创作的过程中直觉高于逻辑。在没有杂志报刊选用他的稿件的时候,他躲在一个只有冷水和烟头的公寓内饿得眼冒金星牙齿打架,却惨叫,一直惨叫:我不工作,因为从事一切工作都会成为奴隶。我是为自己成为小说家而生的,我担负着这样艰巨的使命。<BR>那天凌晨,我提着一条烤得坚硬的鲫鱼行走在冷紫色的雾气里,街道两旁的烤炉冒出橘黄镶嵌幽蓝的火焰。打火机不见了,从裤兜里掏出来的一支皱巴巴的气味古怪的香烟靠近路边的炉火点燃,在路人诧异的侧目里拖沓地行走,挥舞双手,含混不清地喊几句莫名其妙的歌词。皱着眉头觉得自己像是怀孕了。罗小舞,ANN,雪地兰以及遥远的ANASTASIA,靳靳,米米......这些真像是中国新童话里小公主的名字。真多啊,一二三,三二一,一二三四五六七,可是自己还是这么孤苦伶仃。我总是失眠,整个2003年,我的正常睡眠全都是在酗酒过度后发生。热爱胡思乱想,总是在黑暗的屋子里关上灯睁大眼睛寻找东西,是的,在极度黑暗的世界也能看到浮动的彩色梯田和丘陵。另外,那部小说很难得畅快地进行下去,每天衍生新的堕落和仇恨。颅脑里的病毒每天在脸孔上创造修葺新的丑陋的伤疤,舌头分叉,如同毒蛇,屁股上有了酒窝,便秘的时候酒窝里装满苦笑,肛裂如同临盆,血喷射,胎儿摔在地板上,篮球一般滚圆弹跳。新租借来的房间很不安静,阳台上的女人在竹竿上挂满婴儿的尿布,老鼠在球鞋里拉屎,它们的粪便黑而光滑,我抓着它们凝视的时候很容易想到某味特殊的药丸。房东的女儿十几岁,因小时候发高烧烧坏了脑子,现在是个白痴,总趁我熟睡的时候推开房门在我床边大念咒语,挥舞着魔术棒,咒语是重复很简单的三个汉字“打死你”魔术棒是一把用高粱捆起来的扫帚,上面大约还有绿里泛白的鸡屎——我不知道她和我前世有什么仇恨——这辈子我没有惹过她。清晨起来去小卖部买热牛奶和果酱面包的时候又再次遭遇他们的大声嘲笑,因为我很倒霉穿反了我的裤子。凭借着“倚木”这个干瘪的名字在学校里借了一大笔钱,当初借钱的时候我是怎么说的?我告诉他们我的小说就快出版了,可当时我的长篇还没写完七分之一。他们问出版一部小说能有多少钱。我说少则两三万多则数百万吧,当然也有写童话连续剧的洋鬼子女人赚了几亿英镑。他们爽快地把钱借给我施舍我乐意成为未来的大作家的大恩人,几月后不见什么动静又沉不住气了,每天围到我的家里追问还钱的具体日期,被我的穷酸相吓倒。后来他们都心灰意懒,得出一个共同的日期是猴年马月。我问罗小舞怎样才能完成一个长篇,她捧着肚皮非常爽朗地大笑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花枝乱颤。傻木头,这个问题的答案你应自己去寻找啦,毕竟你才是写小说的。把你所经历过的那些事都写下来,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只要不打着“残酷青春”和“校园文学”那两个令人恶心的幌子。你的故事和才华足够写一部长篇小说。她捧着自己的肚子,土匪一般牛逼轰轰地说,你的故事和才华足够让你完成一部长篇小说。天,故事和才华,故事和才华?她说话的腔调和姿态真让一个处于混沌和渺淼中的人觉得振奋。<BR>闲暇时去郊外采摘了很多野菊花,装在鞋子里,我的脚一直有种让人恹恹欲睡的气息,趾缝里一直都有清除不尽的腐肉。正经地裱起波德莱尔的画像,一小撮黄胡须,寥寥几根细软的黄头发,苍白的脸孔病态空洞的双眼,除却《恶之花》外我没有看过他的任何文字,但是很喜欢他的病态,特别是喜欢他的死法。在四十六岁那年病死在母亲的怀抱,比海明威和海子都死得好看体面,而且具有更人性的悲剧色彩。迎着正午的暖风骑着自行车穿越城市,去邮局领取几个短篇的稿费,买了大米啤酒牛奶果汁辣酱火腿蔬菜速冻水饺,买了廉价的新毛衣和新一期《小说月报》。送了八斤棉花去综合市场里加工棉絮的小作坊。对着商店宽敞明亮的玻璃门整理头发和衣服。电脑里的女人戴着黑框眼镜,将CD机的音量开到最大,闭上眼挥舞着双手随声附和。仿佛置身于贝多芬交响乐演奏现场,灵魂搐动,似醍醐灌顶,头皮也脱离了颅脑,悬浮在天花板上。提上肉夹馍和滚烫的酸奶,故事在脑子里被不断完善,不断飞,飞,飞。偶尔脸色狰狞骂出一句有创意的话,重复几次记在脑子里。父亲和母亲都穿着白色宽大的浴袍站在小孩子的浴缸前,孩子睡在浴缸底部,水草肆意疯长,缠住孩子的脖颈。他的眼睛鼓起来像要夺眶而出,舌头也僵硬地长出来一截。父母争执着打赌,就孩子有没有流泪的问题。他们并不管孩子的死活。看见黄昏困倦的街道,大雨和彩色的雨伞拥簇,接踵摩肩的密集人流。电线被风吹断,触着泥泞冒着白烟,从蜥蜴嘴里发出“咝咝”纤细的声音。沮丧的大胡子男人提了一瓶白酒骂骂咧咧晃荡经过,那电线像毒蛇一般地弹起来绕在他的身上,将他肥硕的肢体卷起来挂在高空。满天焰火。嗅到烧焦的猪蹄的特殊香味。穿着蓝紫相间羽绒服的小男孩满面泥浆,经过甜饼店和嫖客婊子们的老家佛罗仑萨,带着一种似哭非哭的委屈表情。迟钝地在风雨里行走。他的额头很宽大很平坦。脸往内凹,那是一张自卑的类似盆地的面孔,更像一个在侧面被大啃一口的苹果,跟我童年时在镜子里看见的自己一样。<BR>她说,你把你听见的看见的亲身经历过的事都写下来。她说你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语无伦次或天马行空,不要顾及他人的看法,不要顾及任何人的看法。是的,我曾经想过这件事,最大的悲剧不过是长时间的压抑与平和,最好的作品不带有功利色彩和卖笑的冲动。自由,放肆,年轻。镶嵌在混凝土里的琥珀。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是的,很多次我念叨着这句话进入梦乡。那些在生前或生后声名鼎沸的大人物整齐地坐在我对面的藤椅上,窃窃私语。卡夫卡,乔伊斯,王尔德,莫泊桑,歌德。那群可爱的伟人窃窃私语。那些耳熟能详的名言慢慢从他们的嘴角流淌出来。“我写作,因为我了解,我痛苦,因为我认识现实太清楚。”“你可以避开这个世界的苦难,你完全有这么做的自由,这也符合你的天性,但正是这种回避是你可以避免的唯一的苦难。”“任何小说都只有写得好坏之分,而没有道德不道德之分。”“一切艺术都是相当无用的。”“先有人的堕落,后有文学的堕落。”慢慢地聚集睁开双眼的力量,但徒劳,窃窃私语终于轰隆隆铺天盖地而来,每张脸在眼前晃动扭曲。 </P>
<>外公赤着双脚立在田埂上,润滑的泥土从他的脚趾间柔软地哧溜出来。田埂上种了一排桑树。他披着一件蓝黑色质地很好的中山服,将两手叉在腰间,驼背,一副强硬的肾亏的表情。那是一个精瘦而富含力量的家伙。我极少看见他笑过,威严庄重老气横秋,他是村子里很有名望的老一辈革命家,像他的名字“蒲德高”那样德高望重。村子里所有纠纷都由他解决,包括为地界和水井的争斗,多子女家庭对老人的赡养问题,甚至是新婚男女的争吵,男人踢了女人的下阴。等等等等。因为他德望很高的缘故,我们去看电影的时候不用买票,只要报上他的芳名,售票的阿姨就会放我们进去。我在上学路上偷盗别人家的橘子,被当场抓获,抱着脑袋蹲下做好挨揍的表情。结果报上外公的名字后,那家主人不但没有发火,而且马上从树上摘下几个最大的塞进我的书包里。那年。他揍我的次数比往常少了一些,因为被肺结核拖垮了身体,每天空空地咳嗽,痰里有些许血丝,睡在床上板着一张蜡黄的脸叹气。听不得孩子们欢笑,若有谁笑得尽兴一些,他会打开窗户举着饭碗朝你砸过来。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我还没死,容不得你们这么胡闹!”院子里最粗的那两根柏树也被他叫人砍了下来做了棺材,举行了隆重的合木仪式,放了电影,请了全村的人吃饭,他觉得自己很快就要死了。那年很浮躁,农村里的很多人不知从什么地方得到卫星即将撞击地球世界末日即将来临的消息,杀了家里的猪崽小鸡吃肉卖了粮食换烧酒喝,性生活也比平日频繁了许多倍。他们抓着我外公的手哭诉叹惋,说像外公那样年老的活腻味了的人并不在乎这场浩劫,他们却不同,他们连四川省都没出去过,连火车都没坐过,连妓女都没有碰过,他们还没有活够。外公于是就高兴了一些,哼了小曲,满脸堆笑,觉得自己占了便宜,有这么多人陪他死,恨不得世界末日早些来到,所有老的少的男的女的二癞子三叉嘴四大天王都在浩劫里灰飞湮灭做他的陪葬品。可惜遗憾得很,十年后,外公依然活着,世界末日也仍然没有来临。</P>
<>顶着尿素口袋在大雨里去上学,外公从来没有舍得给他的孩子们买过一件雨衣。深秋或初冬的大雨会让桶靴里冰冷,就在里面塞上一大团干枯的稻草或者棉花,那温暖真让人怀念。鞋子破了小口,泥浆涌进来,脚板被雨水浸得惨白蜕皮。外公给他的几个外孙和孙子请了家庭教师,刮了一根柔韧的荆条挂在墙上名之曰“家法”。我们一齐坐在阴凉翠绿的竹林里大声朗读背诵唐诗,念了英语,待到老师来审查过关,过不了关的就得乖乖躺到板凳上睡下,任由荆条在裤子上飞舞。那个时候,他为他的蛮劲所带来的一切后果颇感自豪,所有人都写了保证书,年级第一的奖状贴了一墙,到现在还记得某次初中的期末考试语文92,数学100仍然挨了打,因为我保证书里写的是“语文95分以上,数学100分”——除非我有病,肯定不会自愿定一个这么高的目标。外公说,目标是你们自己定的,考试要达到这个目标就有奖(人民币三到五元钱,谁他妈稀罕呢!),不然就会受到惩罚。最开始我给自己定的目标大约是语文80数学85吧,结果外公一看我的保证书就是劈头盖脸的一个巴掌,马上红着脸跺着脚咬牙切齿修改。每年的暑假是所有人的灾难日,我们得从河里挑水去很远的山上浇灌南瓜苗,背一大口袋麦子到村东的机房里去磨成面粉做面条,很多年前,我身体很羸弱戴着高度近视眼镜被外公家的人称为“酸秀才”,但已经能背负超出我体重很多的东西长途跋涉。还有那些作业,几个愚蠢的家庭教师总以为家庭作业布置得多就算有本事,我们一个暑假做的作业大约是背诵上百首古诗词,写几百篇毛笔字,上千道数学题,每天还有一篇日记,这些还不包括学校里的各科老师布置的东西,小学还没有毕业,英语已经达到初中三年级水平。从我九岁到十四岁那些年,我所从事的体力和脑力劳动都比同村里的学生繁重一倍以上。所以总觉得同年纪的那些孩子说的话特别傻气特别白痴,力气渐长,一个叫古冬冬的家伙骂了我的娘,我将他扛在肩膀上,从公路上一直冲到河边,将他扔到小河里。他的书包衣服裤子全湿了,坐在河中心的大石头上咧嘴大哭。后来我想外公当年的魔鬼教育或者对我很有裨益:在小学时的作文里胡乱引用了一句杜甫写给李白的“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记得我们当时的语文老师非常激动,在教室里念了好几遍我的那篇文章,赞不绝口。课后他养成一个很不好的习惯,无论在哪里见到我,都会极热情地迎上来抚摩我的脑袋淫荡地笑着像抚摸着他女人的乳房。再后来是某年春节我接受了写对联这个光荣的任务,村里的很多老头儿都跑来看我的毛笔字,说极饱满有力有大家风范,某某家的大学生也不如我,得意了好几天。小学六年级参加的全国数学竞赛得了满分,引起不大不小的轰动——当时很多考50分的学生就拥有复赛资格,我的分数是120。最后是某天在大路上遇见两个藏族同胞,很热情地给他们挥手说“HELLO”,但他们马上疑心我是说了侮辱他们的脏话,从刀鞘里拔出锋利的小刀朝我冲过来。我吓得脸都绿了,一边跑一边解释到“HELLO就是你好的意思。”<BR>我很少见到外公笑过,某些特殊的时候例外,当有三两分姿色的女人站在他面前与之交谈的时候,他脸上铺满一种类似巴结的笑容,很热情,很温柔,很淫荡。也许我那时候就该猜测到他是一个不平凡的外公,是个嫖客外公。每年春节外公家里都很热闹,他年轻时的旺盛的性能力和淡薄的避孕措施给我们带来很多舅舅阿姨,舅舅阿姨又为我们带来新的兄弟姐妹。那个时候他会很高兴,笑的次数很多,言语也比平日多了几倍。允许被他严厉管教的几个孩子给大人们敬酒,说你们辛苦了我们一定会好好学习为你们争光之类的蠢话。给他们丰厚的压岁钱,允许他们拿钱去小卖部里买烟花玩。等孩子们的父母一离开,他就又恢复魔鬼本性开始践踏与压榨,所有人挨了耳光挨了五郎八卦棍和佛山无影脚,所有人哭,一齐笔直地跪在院子里一排垂头丧气,如同临斩的犯人,煞是壮观。继续在额头上笼罩阴影,日记里不断重复着很多句子“前天我挨了打,因为老师告诉外公我上课的时候老爱盯着窗户外无端傻笑;昨天我们挨了打,因为偷偷摸摸地跑到河里游泳;今天挨打因为用砖头砸瘸了邻居家的狗。明天我还会因为做错什么事挨打呢?”我反抗过无数次,每次反抗的形式不过是叫嚣着等妈妈回来能给她告状。但外公不以为然地说,即使我叫你妈跪下,她也不敢争执半句的。10岁那年的暑假(1991年夏)和邻居家的李阳先生在山上放牛的时候与对河一个接近婚嫁年纪的女子在树林里游戏,摔跤,我和李阳将她按在下面,李阳当时是骑在她肚子上,我骑在她的小腿上用双手摁住她的膝盖。李阳回过头来喊我,满脸激动嘴角唾沫飞舞,他喊我脱那女子的裤子。我的脸霎时充满血液耳根燥热,嘟囔道“可是为什么要脱她裤子呢?”李阳朝我吼道,可是你娘的狗屁,你不脱就滚!我慌忙伸出一双脏兮兮的像是刚刚掏过牛屁眼的手爬上去了,拽着她的腰带,还没解开,女子就挣扎着翻起来了,李阳比我大一岁,腿比我长两寸,所以一眨眼就逃得无影无踪。那女子只是追着了我,抓着我的耳朵,朝我的额头和脸上给了很多粉拳,我不断地在嘴里喊到“不疼不疼,我会铁头功”,还是很不争气地蹲下摸着自己满头满脑的疙瘩哭了。那女子大约也给我外公告了状,我回去的时候脸色惨白提心吊胆想这次会死得很难看了,但外公并没有打我,只是在吃饭的过程中突然无端地笑了好几次,有一次被呛着了,咳得满脸通红,这让我非常吃惊。<BR>很多年后,我都找不到更多更恰当的形容词来描述我的外公。骗子,虐待狂,铁公鸡。这个凌锥形的怪物,每一个平面显示不同的特质。我总为回忆里的很多东西觉得悲哀,我十八岁前的日子被一个叫着外公的混蛋给戕害了,他不允许我们谈恋爱,不准我们抽烟,甚至不准我们留长头发触碰一切和时尚有关的东西。十八岁后的一切希望和愉悦,又被一个叫着ANN的天使屠戮得面目全非。他在所有公共场合用难听的话辱骂我,给我耳光凸显其尊严。他立在阴暗的柜子旁夹起一根新鲜的血淋淋的牛鞭裹了白糖放到嘴里,嘴角流淌出一股红白相间的粘稠的液体。在我上小学的时候,他教唆我给我的父亲写信,是的,得吹嘘说自己在外公家里得到非常好的待遇,他们吃个虱子也要给我留一只腿,得赤裸裸地问父亲要钱,你邮寄的那点小钱根本不够,难道你要我们喝西北风吗?这些信让艰苦的父亲很难过。在我十四岁的时候,原本可以有机会将我的贞操奉献给一个脸色白皙红润系着马尾巴的一唱歌就咳嗽的女同学,可是外公想尽一切办法克扣我的零花钱。很多时候,除去伙食费,剩余的钱仅仅够给那个女子买几个口香糖,没有开房的钱。为了获取多一些的零花钱,我想尽一切办法。甚至将从家里带来的大米卖掉,为了能卖得多一些,我将大米泡在一盆水里泡胀然后晾在窗台上等风吹干。他不断地给我的父亲电话要钱,说孩子穿坏了五六双鞋子,又买了多少套衣服,鞋子和衣服的价格与数量报高了一倍。他又说孩子们现在正在成长发育,需要补营养,他说我们现在的生活开得很好。可是我并不觉得盘子和碗里的东西有什么变化,无非是稀粥里多了一些豆子,在类似上课等庄严场合总会禁不住从肛门里喷射出一些类似鞭炮炸裂时的声响,很多时候,我都觉得自己会被从凳子上弹到天花板上去。老担心放屁时火力太大将睾丸和屁股炸成碎片。某个下午我和我的几个表兄弟坐在窗前写作业,看见外公伏在一个中年男人的脊背上从远处的田埂上歪歪扭扭地回来了,大约是喝了特别多的酒。我拍着手掌叫他们参观,欣喜地问他们我的外公看起来是不是要死翘翘了我们是不是马上就能脱离苦海了。但外公回来后只是睡了三五天,吃了一些药,并无大碍。这让我非常失望。<BR>2000年7月,我去了乌鲁木齐接受劳动改造。曾经有个传说是那样的——我们某个亲戚家的小孩因为在学校不好好读书,被送到乌鲁木齐磨做了半年的苦工,让他穿了一身宽大的破衣服肩挎背篓手提铁钩拣破烂。在那样的折磨下,他终于觉悟了,号啕大哭抱着他父亲的膝盖说自己现在想读书了,回家去继续读书,成绩飞速上升,后来考上名牌大学。那年我在乌鲁木齐接受了非常惨烈的劳动教育,在一个两米多深的沟渠里挖土,用铁锨将泥土抛到外面去。手心被磨破了皮,鲜血淋漓,累得睡在沟渠里。或者穿着油腻的工作服在火车南站的货场里卸货,将车皮里的猪肉冰淇淋或整箱的啤酒搬运到卡车上去。那里有从中国各地甚至美国俄罗斯运过来的货物,装箱的“西装鸡”和“泰森鸡脚”,“马可波罗”火腿肠。从箱子的缝隙里流出的血水已被冻成冰块。手被冻得通红,耳朵里充斥着一些泼皮下流的言语,他们都是单身汉,觉得在女人跟前说淫秽的话和抚摩女人奶子有等同的功效。那个夏天的紫外线非常强烈,外公到我就读的高中替我看了成绩单,那是我参加的第二次高考,他们说我没有考上,甚至连专科线也没有上。那些老师都想不清楚,说这个孩子非常聪明的(在高二以前我一直被认为是全校最聪明的学生),自我感觉也特别好,为什么竟没有上线。据后来邻居家的老教师说,那天外公回来时走路都在摇晃,脸色惨白像是老了好几岁,看起来非常虚弱难过。他和教师谈了一个下午,谈我那些年所有的事,夸奖我聪明听话,后来竟然哭了,哭了很久哭得很伤心。记忆里外公从来没有哭过,他只让很多人因为他而哭。再后来很多熟识的人质问我当初为什么竟然参加了三次高考,荒废了大好时光。我没有告诉他们那会我疯狂地爱上了创作,一直磨磨叽叽地写一些无病呻吟的诗歌和小说,所有的作业本,都用着写作和刻画女人裸体。高中那几年,我几乎没有交过一次作业。到了大学,我又旷了四年课留了一级遭遇三次退学警告。可悲的是,直到现在,我都还没有写完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不知道小说究竟是怎么写的。                       </P>
<>5<BR>直到有一天,罗小舞给我一个地址叫我去拜访一个叫着阿三的男人。这种混沌的局面终于该结束了,我找到一个突破口,一种形式。也许真正的小说正文该从这个时候开始。                                           我敲门,他开门,我们站在彼此的面前。也许小说应该从敲门的那个动作开始计算,教授与小说大师都现场监督,每个人手里握着一把秒表。<BR>你叫什么名?你是阿三吗?是。你呢?你叫什么名字?你是倚木吗?是。<BR>我是个文青,和你一样。罗小舞叫我来拜访你,她说你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你的故事对我的写作很有帮助。我需要你的帮助。<BR>拜访?他不无讥诮地笑了一声,这里除了收水电费和房租的,很久没有外人了。你究竟来这里做什么。你确定你要找的人是我吗?<BR>如果你是能确定你是阿三,我就能确定我要找的人是你。<BR>我能确定我是阿三,可是我不能确定你是否找对了人。可是在这部小说进行到这个地步时,情节就是我出现在你门外与你交谈。<BR>你找我做什么?</P>
<>听你讲故事。用你的故事写一部长篇小说。我是认真的,你知道写那东西很要命,其实我的故事也很多,非常多,但我觉得自己并没有撕裂自己的勇气。某些故事是不可踏入的禁区,我只有不断打擦边球。譬如后来我发现我外公是个超级嫖客,譬如我甚至知道他和邻居家尊称他为叔叔的小婊子有染。但要命的是我竟然从这个时候起开始热烈地崇拜他!这位可亲可敬的男人,他如此匹配进化论和时代发展的潮流。可是当初,在我童年寄居在他家里时,他为什么竟摆出一副庄严肃穆的脸谱呢?                                                                                                                                                   哈哈,他爽朗地笑了起来。我可以给你讲故事,但我觉得你会失望,就我们这个年纪,在身上发生的无非是惨绝人寰的初恋,理想与现实的差异所带来的浮躁及愤怒,再或者就是一个嫖客的忏悔史或者炫耀史。我的意思是你可以另僻稀径写点别的什么,在创作手法上下点功夫。                                        你是说结构对位法和意识流之类的东西吗?这种东西我实验过无数次,甚至在某一年,我所有创作的短篇里所描述的故事都极不可能在现实世界里发生。后来我放弃了,就像余华放弃先锋文学那么简单。我这么年轻,太早接触它们会走火入魔。举例说明就是无论你多么离经叛道,在七岁的时候都不该用经济学家的口吻大谈政治经济学。某些重复无法避免,就像无法避免刚出生就从妈妈的阴道内爬出来。我发誓你的故事对我有用的,对了,我想表达什么?每个在情感生活中遭遇磨难的年轻创作者的悲惨命运或者醒悟的过程,说得不客气一点,他们比野狗都活得糟糕。而且,当我们站在透明玻璃的两端慢慢靠近,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我们并没有什么区别。<BR>原来借东西也可以说得这么冠冕堂皇啊。他又笑了两声,看起来轻松不不少。点点头,我突然觉得我们真的没有什么区别。<BR>是的,都有眼睛鼻子耳朵,都会写小说。上次罗小舞说你曾经有一个女人名字叫着ANN的,她的中文名字是什么?<BR>陈雨,怎么了?你认识她吗?不会吧,上帝。干吗全世界认识我的人都非要认识她?                                       知道马克思的人都会知道恩格斯的。我也有过一个女人英文名叫着ANN的,不过她的中国名字不叫陈雨。我们都应该感到庆幸。<BR>他侧过脸狡诈地笑了。似乎觉得我是编造了一个谎言在宽慰他。笑一会又开始阴着脸咳嗽。面红耳赤唾沫飞扬。有好几次,他似乎是咳得要休克过去了。</P>
<>窗外是一棵伟岸的梧桐,风华正茂,树叶上粘满了从干燥公路上飞扬过来的尘土。那是很多年前的那个屋子,一个叫阿三的男人坐在床沿上写小说。天空悬挂着太阳,失血过多的颜色。他看起来很丑陋很疲惫,我猜想这或许是他的文字在遭受千百人鄙夷唾弃后仍然坚持写下去的缘由。在写得不大顺畅的时候,他会停下来,坐在窗台上抽烟,看看天空,看看远方。远方是一片原野,穿着素洁长裙的小姑娘左手握着糖果,右手举着紫罗兰在原野上奔跑,风把裙角和长头发吹拂起来。这个时候,阿三笑了一下,这尖酸的面孔上突然绽放出的微笑总让人觉得意外和狰狞。那段日子,他沉默了许多,渐渐感觉到身体起了一些不大值得庆幸的变化,头发掉了一半,每天早晨醒来总需要将枕头上密密麻麻的头发拣起来,扔进垃圾桶。其次是听觉出现一些问题,老在入睡后听见有人在院子外面喊他的名字,他一面应答着“哎,哎,我来了,谁呢?”一面迅速穿好衣服冲下楼去打开院门,外面并没有站立着他熟识的人连鬼影也没有一个。再次是因佩带廉价隐型眼镜长久的缘故,左眼和右眼看见的景物颇有差异。闭上右眼时看到的世界是红润阴暗柔和的,而闭上左眼看见的世界则枯涩惨白尖锐,轮廓分明。那些日子,他忽然觉得疲倦,口干舌燥,头疼欲裂,四肢无力,记忆力衰退。没事的时候,就歪着脑袋自言自语,或者大声唱歌,看眼前的黄昏渐渐黑暗下来。<BR>他说,我怕我一生都会这么窝囊郁闷下去,机器出现故障,想象力太充足又因此惹上神经衰弱和抑郁症。那些梦就快要让我后悔了,和你一样,成为小说家的梦。没有人指点我该怎么写小说,我并不知道该怎么写小说。我几乎沦落为一个彻头彻尾的悲观主义者。这些年我全都为一部怀念过去的长篇小说给荒废了。它一直写不完,越写越乱,越写越穷。你不要重复我的老路。我现在很怕苍老,我听见它的脚步了,腾挪跳跃,轻盈而仓促。像一个戴上红白相间喜庆面具的无形的小丑。<BR>那些年,很多人叫我阿三。这称谓就一直延续到今天。我坐在一间光线明亮的房屋里翻看这些年所有的旧照片。12岁的时候和母亲以及三叔的女人一起在周末到学校的花坛里照相。相片上的我头发很光很亮,估计是刚刚在自来水笼头上梳洗过。最外面是一件牛仔上衣,橘黄色毛衣,一件天蓝色的圆领衬衣。下面是灰白格子相间的棉裤,一双扑满灰的旧黄皮鞋。母亲站在我的身边,我站在一群怒放的菊花跟前,那个时候的她比其余任何时候都美丽,手里提着一袋织了一半的毛衣,笑得很好看。18岁的时候和邓风在桂花园里搂着彼此的肩膀仰起头扬着一张肆无忌惮的年轻的脸,帽子是歪着戴的。就是在那年,一个朋友的母亲突然有了一双灵异的双眼,能够通过触及人的身体和凝视双眼看到别人的内心活动,能看到疾病和缠绕你身体的鬼怪。她说桂花园的某棵桂树虽然年龄不大,却已经成精,那棵桂树缠上我了,她叫我找人砍掉那棵桂树,不然终身都会受到困绕。我问她那棵桂花树成精的缘故,她说是某个失恋的女学生的鼻血滴到那棵树脚下的土壤里了。20岁的时候进入大学,剃了光头,穿白毛衣,戴一顶阿迪达斯的白帽子,手缩在袖子里,同学说我是刚刚从南充监狱里释放出来的罪犯,在宿舍耀眼的灯光下咧嘴大笑,眼睛眯成一条细缝,露出洁白的牙齿和粉红的牙肉。21岁的时候赤身裸体在屁股上挂着一张镖靶,让烟烟躺在床上练习怎么成为镖王菲尔.泰勒。窗帘是草绿色的,墙角和灯泡上粘着很多黑色的蜘蛛网,只有一个羸弱的背面。那天是我生日。这张照片被命名为“贫穷”。当天晚上受到我裸体的刺激,她用三镖打出180分的最高分,堪称奇迹。22岁的时候在北京,在一个光线阴暗的澡堂里躺下,肚脐下膝盖以上盖了一大块白色的布,嘴里叼着一只很黑很粗的雪茄。眼前晃动着一群光着屁股晾着性器来回行走的刺眼的男人的丑陋裸体,眼睛被烟雾熏着了,脸庞上扬,眉毛向两端拉开。那时候写了一部小说名叫《XXX》的长篇,自费找了一家出版社出版,许多细节都谈得差不多了。但结果还是难产。原因大约有两个:虽然已经在开篇告诫读者,这是一部与中国性现状密切相关的小说,出版社的同志仍然觉得性描写偏多。再者,父亲给我的几万块出书的钱不知不觉就在游戏厅和酒吧里挥霍一空,听他们说那些大的电子游戏厅的老板都是黑社会,于是我和几个同伴在酒醉后举着横幅上书“打倒黑社会,消灭游戏厅”在集市游行示威,遇到警察叔叔,我们冲上去表示友好,因为我们看起来似乎是一伙的。可是他们朝着我们怒吼,丝毫不给我们面子,叫我们滚回去。我们马上溜之大吉。</P>
<>后来,我们每天都坐在一块竖直的玻璃两端面对面交谈。竟惊奇地发现彼此有那么多的相似之处。从面孔来说都眉毛稀疏脸庞巨大,眼睛细小颧骨高凸——总的来说面孔属于荒诞派或抽象派。我们都曾患过类似神经衰弱之类的疾病,这疾病源于在一个困顿世界的浓缩型思考,热爱想象喜好自由——因此身体糟糕透顶。也都曾嚎叫过要将纯文学进行到底成为中国小说之王——这种嚎叫也许是在尿床或者梦遗的时候发出的。我将钢笔和本子放在膝盖上一边聆听一边简要地记下他的故事。写一部长篇小说,是的,找一家不错的出版社出版,必须得出版,不然就他妈等着饿死。记载这些年来我们的辛酸。小说的主线是两个写小说的白痴一直在对话,讲述彼此刻骨铭心的初恋,他们的遭遇灵魂 身份都在这场漫长的对话里混淆起来。讲述到最后以至于他们分不清自己究竟是谁,那些故事才是属于自己的。谈到动情的细节之时,这两人的情绪波动会很大,双肩抽搐涕泪横流,呼天抢地,用双手拉扯头发,毛孔里缓慢泌出血珠。他们在那场初恋以及后来的遭遇里慢慢成熟起来,成熟的定义被解释为泯灭激情和浪漫,甚至等同于麻木宽容诸如此类等等。那是生与死之间被妥协的一种状态。是的,写一部长篇小说,写自己,ANN是女主角,她的片酬为我记忆里的痛。写我们的恋爱史,当我们最初坠入爱河的时候,我想这真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了。可是你们来看看这个女人做了什么?她中途上岸,还带了我的救生圈!另外年长的大人物也曾告诫过我们,别在小说中掺杂太多的私人怨愤。类似“西南科技大学附近的几个游戏厅老板该死”的句子不要出现在小说里。不能有太多性描写,这是不成熟的表现。这是硬伤,出版社不好通过,写作者离不开出版社就像妓女离不开嫖客。在描写过程中不必忽略自己的猥琐和女人的恶毒,让他们保持原样。让一切按照记忆里的印象被刻画。你知道这种故事已经重复得腻味了,她让我们的青春从斑斓走像枯涩,将你从童年时的庄园拖往异域的废墟。如果可以的话,甚至要将那女人写死。这样我便可以欺骗自己说“一切都结束了”便不用再抱任何希望,不再有类似翻江倒海的思索。而且,我看过的装满死人的小说真是太多了,那或许可以被称为“棺材体”小说。小说得体现某种自由,当然为自由付出的一切代价也可写在里面——如果我乐意。嗨,别狡辩了。当我突然从呓语中惊醒过来时,发现阿三正虚着眼专注地盯着我。我乐意,我乐意,在这个年代,“我乐意”这三个字居然可以回答一切责难,那是破罐子破摔的无赖才说的。在文学上来说,“我乐意”让末流小说家粗暴地屏弃一切跟理论相关的写作知识专注地胡说八道。不过这已经是浮躁的年代,谁还有心情去听你的理论呢。把文学归纳为科学的范畴是对文学的侮辱。理论,理论,那么你说说,谁的文学理论是不可以被批判的?还是自由好些,某些批判是可以忽略的,人们都在用自己那点可怜的经历和对小说的那点可怜的领悟去强奸别人的本意。我喜欢自由,我喜欢自由。世界给了人们足够的自由,可还有那么多人给自己编造圈套让自己做圈养的畜生和奴隶。自从我逃离外公后,我获得久违的自由。自由就是不必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留板寸头,不用穿西服和老年衬衣,头发和衣服可以染上色彩。我开始逃课,和一群空想家穷鬼去喝酒吹牛,开始追逐我所自以为是的幸福。到最后,我们自由地恋爱自由同居自由分手自由地撕裂幻象,我把那些关于自由的故事用一种自由的手法写进我自由的小说。最后女主人自由地死在我的小说里,脸色惨白,嘴角荡漾着我们恋爱时的微笑。</P>
<>那么,你想让她怎么死呢?他一边说话一边扒拉着碗里的粥。电视里某个粥店的老板说,熬粥的最高境界是水乳交融,先煮沸,然后用文火熬三五个小时。阿三最近每天的晚饭都是这样的糨糊似的粥,就着煎饼裹炸土豆条,妄想靠此宝贝补回他手淫和失眠消耗的能量。<BR>怎么死?意外死亡的方式有很多种。要不我去买本《自杀大全》,揣摩一下。这本书能在哪里买着?可惜我没有国外的朋友,这年头连一只红灯区的鸡都有一个在国外的男朋友供炫耀,我没有国外的朋友。那么或者找一本纳粹屠戮史看看?学习学习?<BR>不能抄袭借鉴,写一种有创意的死法就那么困难吗?要不我帮你想几个。你可以这么写:“那天晚上我们进行了最后一次性爱,在冷清的阳台上,对面的大楼里传来一个幸福的家庭欢笑吵闹的声音。城市仍然用灯火照耀异乡人的脸。她趴在栏杆上翘起屁股,看起来像一只正欲起飞的仙鹤。我就哭了。她问我为什么哭。我用力地摇头,不想告诉她,我决定在这最后一次性爱后杀死她了。而且,我的手上必不带着鲜血。再过半小时,我会将她从这里推出去,她啊的一声惨叫,自由落体,摔死在底楼的地板上——”<BR>不,不可能是这样。如果这样写会把警察显得太白痴,他们检查女人的尸体时会注意她的下体。那里有精液流出,他们会通过精液找到我,我会逃不了死刑。我们或者根本不需要一场性爱来吸引读者眼球并给自己留下太多漏洞。我们可以在阳台上聊天什么的,然后推她出去。当然,要想让这事看起来万无一失,我们甚至可以让这女人落入圈套,叫她给自己写一封遗书。为了让她不怀疑,我就说,嘿,宝贝,我突然卡住了。什么卡住了?是阴茎被裤子的拉链卡住了吗?不,我的小说要涉及到一封遗书,一个坏女人醒悟后留下的遗书。这个时候女人警觉地看着我,坏女人,是的,她觉得我在影射她。我就告诫她请勿对号入座,这个场景确实是意外想到的,和我们的恋爱没关系。并撒娇请求她帮忙,为了写得声情并茂,可以用真实名字先写一篇当作草稿。后来她就写了,在写那情书的时候她想起好多好多往事,涕泪横流:<BR>亲爱的爸爸妈妈,亲爱的木头:<BR>我就要死了,对不起。原谅我的忤逆和背叛,这些都是这个世界教会我的,或者与生俱来。到了我该为之忏悔的时候了,或者命运是这么决定的。惟有终止生命能让你们忘记心中的痛。而我已经活得够了,我享受一切物质与肉体的自由,在活着的时候就过早踏进天堂。你们不要为我伤心,我要去死去了,别拉我......<BR>等等,等等,先别那么急。你讲的这个故事似乎听过。我差点忽略了,要是她写完那封遗书后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罪恶怎么办?她痛哭着向你忏悔,在你们的恋爱过程中,似乎她向你痛哭着忏悔上百次,你每次都原谅她了——你那么爱她那么软弱。这次肯定也不会例外,然后你就和她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生活在不稳定的假象中。她就永远这么一边折磨你一边活着。事情到世界末日也没什么改变。<BR>怎么会?在小说里死一个人都需要这么困难吗?你怎么知道我就会原谅她?让这种故事更残忍一些不好吗?在我最爱她的时候,我付出的一切被她忽略,我受到最深的伤害。我在深夜翻出围墙外去给她打电话告诉她我想她我爱她,我牙齿冻得咯噔咯噔地响。她花言巧语地欺骗说,说我咯噔咯噔的样子好可爱,她周末就会来看我。可是我白白等了那么多个周末,在望夫石上的那位女士也许能体会我当时的感觉。我的朋友们告诉我,她刚进大学就已经和体育系的一个男生打得火热。劝我别再犯傻。我恨不得钻到自己裤裆里去避羞。既然如此我为什么就不能在她决定改过自新的时候让她也得到最不公正的待遇?也许这种报复才是最残忍的。故事别写那么合乎情理,小说并不需要满足心理学家的胃口,照心理学家看来。耶利内克《美好的美好的时光》里到处都是破绽,赖纳将自己的父母和妹妹搞成一堆肉酱就完全不合乎情理,可那是一部如此尖锐伟大的小说。</P>
<>算了,我们别提这个话题好吗,有时候觉得和你说话好累。你一旦认可了什么,十头牛都把你拉不回来。这个事先放一放,不要提起风就是雨。等你写到最后不得不研究她的死法的时候我们再说好吗,也许那个时候你的想法会成熟一些。</P>
<>我再次拨通ANN的电话号码,我本想告诉她我很想念她,无论我们是否还能在这世界上见面。可话到嘴边就变味了,我非常自然地摆出一种老流氓的姿态叫她早些结婚,准备生一个更漂亮的女儿,我会和她女儿恋爱甚至登门提亲,如果未来如我料想的那般如意灿烂。我们会在一大片广袤无垠的甘蔗林里脱光了衣服奔跑,做爱,锋利的甘蔗叶子划伤我们的身体,最后她蹲在地面上,头发像浓密的海藻一般垂下来,泥土和破碎的甘蔗叶粘在她的额头粘在她的嘴角。我将龟头抵在她瘦削的脊背上完成喷射。然后告诉她,她的母亲的裸体也曾经这样开放过。我听见ANN在电话的那端气愤地诅咒我,说了很多说得很快开起了机关枪,几辆的士飞快地从身旁的公路上碾过去,卷起泥泞与水花,我一句都没有听清。等四周安静了,我终于听清楚她的最后几句话。她说她会生个儿子,她会叫她儿子来干掉我。我恶毒地笑着说婊子生不出来儿子的,婊子仅仅能生出大闸蟹或者蜈蚣或者八爪鱼或者避孕套,我说我等着你她妈的儿子来干掉我。跳起来将手机砸碎在路面上。响声刚刚消失便心痛起来,怔在原地,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BR>我坐在教室里第一排正中的位置上,老师提问,目光威严地扫视四周。他的那些问题从来都难不住我,甚至包括新学的唐诗的意义。我的左手高高地举过头顶,肘部用力地击打着课桌的桌面。得意地扬着脸,偷偷地朝教室外面的窗户窥看,要是我的爸爸妈妈这会在外面该有多好啊。他们可以看见他们的儿子那样笔直地站着用嘹亮标准的普通话准确完美地回答问题。那个时候我还是个孩子,我每年都期待着能见到父母的面。某天老师讲到《葡萄沟》那篇文章,提到乌鲁木齐的葡萄干,说我的父亲也曾经给他捎了几包那东西,干瘪如同牛X虱,很好吃。我强装欢笑应答了几句,眼泪很不争气地流淌下来。分分合合的事情每年春节都会经历,春节前,父母回来和我团聚,春节后,他们离开,我号啕着追赶。到了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已经对这种事麻木。父母舅舅和一大群到乌鲁木齐的民工一齐到我们教室的窗户外来跟我道别,我将手背在后面仰头看着天花板哈哈大笑,周围很多小孩子觉得不可思议,他们说刘彪的爸爸妈妈要离开他了,他竟然没有哭。他竟然没有哭,啧啧,奇怪。<BR></P>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5 01: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年的夏天下了暴雨,村子里的孩子都没有去上学。麦秸玉米棒子柑橘树一些粗壮的原木飘荡在昏黄汹涌的河流里。从上游冲下来的泥沙填平了河底的沟壑。水面咆哮上涨,淹没了金黄的沙滩,河两旁宽阔翠绿的草场,田野。河水淌进院子里来了,外公穿上一件厚棉袄暴跳如雷,像一头愤怒的狗熊。他大声辱骂老天,气愤刻画在那张瘦削脸庞上每一条狰狞深邃的皱纹里。我和表弟窝在窗台前写作业,雨把屋顶的瓦片击破了,一条雨线笔直地从缝隙里流淌下来,打在作业本上,刚刚用钢笔写上的字在眼前逐渐粗大模糊扭曲。外公急气败坏地要给他的所有儿子女子拍电报叫他们回来搬家。当天晚上,雨终于停了。河面终于渐渐降落下去,山洪也偃旗息鼓。第二天,天上挂着很毒的太阳,院子里的积水反射出耀眼的白花花的光芒,隐约看得见茫茫的水蒸气飞快地往上腾窜。再过了几天,农田和草场全都显露出来,庄稼被淤泥压弯了脖子。远处田埂的桑树上挂着一团花花绿绿的庞然大物。我拉着表弟的手踏着松软的田埂跑上去观看,一个女人挂在桑树上,她的肚子被一根粗壮的枝条戳穿了,肠子呼啦啦地摔下来,胡乱地缠绕在树干上。嘴里含着泥沙,没有头发头皮,露出颅骨。一对看起来很大的惨白乳房皱巴巴地贴在肚皮上,全身任何地方没有一丝血色,双目圆睁,略带哀怨的无能为力的神色。表弟吓哭了,跳起来往回跑,我觉得太阳穴软绵绵地破裂了两腿发软蹲在地上开始剧烈长久的呕吐。<BR>那年夏天,我和寄居在外公家的所有男孩子窝在床上放下蚊帐聚集在一起谈论着对未来的幻想。说我们以后要来一个比赛,看谁的女人更漂亮。很多年后,我蓬松着一头脏乱的头发板着一张没洗的脸拖着ANN的手经过闹市。来到城里的铁轨旁边,远处徐徐驶过来一辆开往乌西的列车。我朝她大声喊道:“鸡婆,你愿意嫁给我吗?”她脸上洋溢着欢笑,手舞足蹈地说:“倚木,我爱死你了!”我低下头用额头轻轻撞击她的额头,紧紧地抱着她,想让自己的胳膊箍进她的身体里,那个时候心里充满温暖和委屈。一生都忘不掉。当年的那些表兄弟,比我大的结婚生子然后去了日本发展;比我小的,某些还在念书,某些去乌鲁木齐做了货车司机用挣来的钱喝酒胡闹。他们谁也不会想到,我竟然走到这一步。他们谁也不理解,为什么惟独我竟然走到这一步。</P>
<>6<BR>我行走在一个冬天的凌晨,从网吧的玻璃墙和通宵营业的药店传来阴柔的蓝光。我仅仅穿了一条肮脏的薄牛仔裤,哆嗦走在风里。石头桌子在眼睛里慢慢模糊一阵又重新清晰,狗在广场上孤独地哀鸣。我穿过大学,停车场,门口站立着年轻僵尸的暗红色酒吧,声嘶力竭的歌城,有几个孤独的二流子在唱“世上只有妈妈好”。回到自己楼下。靠近铁门抓住铁锁摸索着把钥匙捅进去,这个时候,四周没有一丝光亮。突然从铁门里伸出一只暖烘烘的手,把我的手抓住了。他说,嗨。<BR>                                                                                                                                ——题记<BR>詹姆斯.乔伊斯几乎丢弃了自己的所有“现在”,因此他是詹姆斯.乔伊斯。阿三再次站在我的跟前发表高论。詹姆斯.乔伊斯?《尤利西斯》的作者吗?事实上,活在过去的作家在这个世界上太多了。我们几乎所有的思索都针对过去,现在是一个无限空洞的不能把握的瞬间。活在未来只是一种猜想。乔伊斯的伟大不是因为他活在过去,而是因为他活在沉默中。沉默和苦难赋予他天才的力量。他是最好的小说家。一直是。他的苦难可不如同我们这样,因为失恋做出被施了宫刑的惨状。我们没有遭遇过国难也没有遭遇过绝大多数人的冷落和仇视。我们永远也成为不了詹姆斯.乔伊斯。<BR>我们不得不活在过去,过去从来没有因为光阴的缘故而消失。它只是变得遥远,模糊不清。直到当事人死的时候,过去仍然存在,真正消亡的是现在和未来,真正消失的是永恒。我希望我不仅仅是更换一个说法而已。这并非为我的长篇小说寻找借口。也许我得举例说明一下:海明威和亨利.米勒显然属于性欲旺盛之徒,性爱在他们的人生中几乎占据和创作同等重要的作用。可他们还在自己阳痿以后存活了很多年。这大约证明了什么呢?证明了性爱并不是作家唯一的生存目的。阿三接口说道。他满不在乎地皱着眉头,亲爱的,无论怎么说,你毕竟不是詹姆斯.乔伊斯。<BR>不,不。我是在说我们的共同之处。回忆赐给我们巨大的理想,是储存一切伟大情感的地窖。<BR>我会想起曾经发生过的一切,很多年前那个没有下雪的冬季,街道上铺满了枯黄的杨树叶。风把它们卷起来,漫天飞舞。那个时候我大约穿着米黄色的夹克或风衣,胡须也未成长,只一层浅黄色的绒毛。那个冬天,街道上行走的所有人都把脖子缩进围巾里去,哆嗦着边跑边跺脚。那个男人在医院的门口找了一根凳子坐下,滔滔不绝地讲起我已死去多年的爷爷的风流往事,眉飞色舞。那年我发现我多了一个睾丸,医生说是附睾发炎,得注射青霉素。那天像往常一样注射完毕后去地摊上买了几个百吉馍装在口袋里要了一袋温热的酸奶,一边走一边大口咀嚼。和卖馍的妇女大声交谈,你快乐吗?我很快乐。ANN打来电话的时候我叫她脱光衣服裤子乖乖睡在被窝里等我,偶尔遇见她在电话里跟我撒娇我会提醒她当时的电话费很贵而且我是一手拿着馍馍一手接电话,那些滚烫的猪的脂肪会顺着手背滴在我的衣服上。很难洗掉。她很听不习惯“猪的脂肪”这个短语,每次当我说到这里她都很不舒服地低喊一声恶心然后挂断电话。<BR>我们赤裸裸地钻进冰冷的被窝,笨拙地拥抱着,磕磕碰碰地响亮地亲吻着。<BR>我呢喃道:“ANN,我想和你做爱。”<BR>她说,亲爱的,来吧,我在这儿呢。<BR>我将冰冷的双手贴在她的大腿上,没有预热就冲进去了。<BR>我记得我们做了一些终身难忘的事。事后我掀开被子,看她两腿之间的那道裂缝在凛冽的寒风里冒出一股清晰浓厚的白烟。她坐在被窝里,穿上毛衣,开始用水彩笔在我的光头上作画。<BR>“喏,这是东半球,这是西半球,太平洋和地中海都是蓝色的,中国在后脑勺上,红海?哎呀,红水彩没有墨了,下次给你补上吧。”<BR>我把头深深地埋在她的怀抱里,乳房的香气熏得人头晕脑胀。                                                                                                                                         我说ANN,我想和你做爱,她说亲爱的,来吧,我在这儿呢。<BR>当初的情况真是这样的?我记不得了,我撒谎了。或者说我开始了这部长篇小说的第一句虚构。是的,她从来没有说过亲爱的来吧我在这里呢。我只记得她笑吟吟地抓着我的手将我拽到她身体上去。然后当我进入她身体的时候她极挺起柔韧的腰肢极妩媚地呻吟一声。我今天都还记得那呻吟,回想起的时候觉得比普希金或惠特曼或者李海洲或者任何诗人的任何句子都迷人都更能让人热血沸腾。这些事在我的父辈眼里是极堕落的,虽然在他们年轻的时候很喜欢这样。我可以为我的堕落编造一大堆借口正如会很理直气壮地告诉外公我没有考上大学是因为他在我上高中的时候没有再努力将我的脑袋摁在板凳上揍我的屁股。我会说我堕落是因为看了古装的黄色武侠小说,那里面有很多省略号,那些不务正业的女人男人也不知道究竟是靠什么才名动天下,好像里面有个极淫荡的女人叫玉观音,每次和男人做那些事的时候总是娇喘吁吁胡说八道,说我这块地被你的犁开发得稀烂什么的说啊啊啊我要死了什么的。而阿三的堕落则别有原因。而真正共同的原因,也许是:在开放的年代,我们的阴囊里充满精子。精子在阴囊里跳舞,那是一个温暖的储蓄所,什么东西需要蒸发,需要升腾,化为乌有。</P>
<>读初中的时候,我们住在一个叫龙头镇的地方(阿三讲这句话的时候,我脑子里突然冒出“龟头镇”三个大字)。当时,它是一个极贫穷落后的小镇(现在也是),路面很坏。是黄土铺的,街道上随时能见着穿着破解放鞋牵着黄牛举着旱烟的老汉。没有自来水,没有车站,整个镇上有三部电话,邮电局,镇政府,医院。那个时候流行《吻别》和健美裤和发胶,大大小小的娘们都穿着黑不溜秋的那种裤子把屁股凸显得饱满浑圆,今天回想起来,那是最恶俗的时尚和性感——它验证了世界上所有流行的东西都不属于永恒。龙飞回来的时候我正蹲在屋檐下喝稀饭,大便的姿势,风把瓦片上的黑灰吹了一层掉进碗里,马上就黑漆妈乌的一片。龙飞的美女太太风姿绰约地出现了,整个小镇马上亮堂了许多。女人穿上电视剧里大上海的骚娘们儿穿的那种开长叉的旗袍,眼睛明亮,盛了一潭清水。她的这种造型让我觉得透不过气来。痴痴地伸长了颈项,凝视着她深邃的乳沟鼓鼓的乳房,一种呼之欲出的姿态。我觉得自己的冷汗口水鼻血在那一瞬全都肆意流淌出来。过了一会,我的碗扑通一声掉在地上摔得粉碎。父亲爽快地扔给我一个响亮的巴掌。<BR>那时的龙飞跟我在幼小时见过的龙飞颇有不同。在我很小的时候,总是见着他穿着皱巴巴的衣裤瑟缩着将双手藏在袖子里。许是从来不刷牙的缘故,一张开嘴就露出被晒干的黄苔藓似的牙齿--或者更像瓷杯内壁郁结的茶垢。脖子里有陈年未被清洗干净的污秽,头发凌乱,总夹杂一些细小的干稻草屑。以前他曾有过一个奶子极长的外号叫“拉面”的女人,将他们的小孩捆在背上下田锄地。孩子哭着要吃奶的时候,女人就解开纽扣托起自己的乳房往上一扔,搭在肩膀上。孩子咬着乳头就开始吮吸起来。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事离了婚,女人跑了儿子跑了独自一人借酒消愁卖光了鸡鸭猪牛铁锅饭瓢,揣着几千块钱去了上海。没有想到现在居然发了。龙飞说他发了财,但钱那种东西是生不带来死不带走的,太多了反而是一种累赘,让人成为它的奴隶。他说他回来是想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发展故乡的文化产业,改变家乡贫穷落后的旧面貌。这么做也算是衣锦还乡。我正诧异他连这么高深的成语都懂,他又伸出手来,抚了西服领上的褶皱,讲起他这些年的苦痛经历。说去过马来西亚和法国,再后来又说四川离巴黎很近,坐火车四天四夜就到那了。这下被我抓着把柄了,我小时候还真去过那儿,我一边给他点上他夹在手指里的中华,一边撇撇嘴:“你就别吹了吧,从四川坐火车四天四夜就能到乌鲁木齐。”父亲对我怒目而视,再次扔过来一个爽快响亮的巴掌,在我的脸颊炸开了。<BR>“大人说话,小孩插什么嘴,接尿瓢!”一边不停地给我们的飞哥斟酒,佩服得五体投地。一边大骂我狗日的没出息,我阴着红肿的脸,嘟着嘴寂静下来。龙飞瞪了我的一眼,“你那是慢车,我坐的是国际特快。”我恍然大悟。<BR>我坐在脱了红漆的条凳上,嘴巴紧闭,眼睛却不由自主落在龙飞女人深深的乳沟里,像跌进万丈深渊。有风吹了进来,灯光在屋子里不停摇摇摆摆,女人的突出部位忽明忽暗。像是有一只无形的黑手停留在上面游走抚摸,我觉得自己的眼光被定住了。即使是施瓦辛格强健的手臂都不能扒拉出来。我舔了舔突然变得干燥的嘴唇,觉得再呆在这里,恐怕自己要虚脱。想到第二天还有课,就懒洋洋地回屋子里睡了。钻进被窝里很久,却兴奋异常,翻来覆去睡不着。<BR>后来的很多天我一直饶有兴致地在作业本上勾勒我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东西。各种各样女人的裸体。布景是蓝色,天空和大海。女人都跪着将屁股压在脚后跟上做出慵懒的朝拜的姿态,对女人胸部进行描述的时候总聚精会神。那时候看过很多雕塑和油画,得出结论:裸体就是艺术。谁都不会在乎瓦卡斯的臀部是不是异常肥硕形同箩兜,也不会在乎石膏大卫的小鸟有点幼小形同口哨,像是没有割去包皮的样子。因为他们是被公认的艺术品,我陶醉在一种艺术的氛围里,像是在梦里踏进圣洁宽阔的大堂。随处玉体横陈。画得入神的时候恨不得自己就是神笔马良。画着画着就有一个美丽的女人拖着柔软精致的乳房,风情万种地从白纸上走下来。有一天正画得入神,思索着乳头的大小与颜色,乳晕的直径,讲台上响起一声厉喝:“阿三!举一对轴对称图形的范例!”<BR>我轰地站了起来,满脸赤热。几乎没有思索就突口而出两个字:“乳房。”说完后又觉得不够精确,因为男人的乳房大约不是对称的,炎夏时见过父亲光着上身的模样。右边的比左边的大出一倍,且颜色深了许多。便又自作聪明地改口补充道:“女人的两个乳房。”教室里哄地爆发出冲天的笑声,大胡子风风火火地从讲台上冲了下来,带着一脸笑意,这厮是自诩笑官打死人的。举着戒尺照着我的脑袋恶狠狠地砸下去,每砸一下,我嘴里就“啊”的一声蹲下一截,五六下过后,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哭闹起来。后来被拧着耳朵牵到教室外面的走廊上跪下。教室里炸开一阵狂潮一般的笑声。其后的多日,总听见男男女女无聊的好事者经过我身旁的时候叫我“轴对称的乳房”,这让我非常尴尬以及于手脚无措。<BR>但幸好马上就初中毕业了。因为聪明,即使是胡思乱想也以全镇第一的成绩考入市重点中学,回家后老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光宗耀祖的事,终日漫山遍野疯跑。捉了蚂蚁,抓着的黑色蚂蚁,无论大小雌雄有无翅膀都被叫着“龙的传人”,黄色蚂蚁则统称为“洋鬼子”。抓了螳螂,捏着它的头朝它吐一口唾沫问哪边刮风哪边下雨。吹风下雨的方向自然是看它的手势,百无聊赖。龙飞的文化推广计划也在这个时候正式启动了,给学校后面的南海观世音菩萨捐献了一些钱,名字被刻在功德碑上,每有好事的小屁孩经过那里总要扒下裤子照着那碑面撒尿,过了些日子,那碑文就成了绿色。修建了老龄协会,搬来了麻将桌台球桌,买了麻将和象棋,一大群无所事事的老头每日聚集在里面打麻将。有天他终于有了空闲再次踏进我家的房门,说:“叫阿三停学吧!”我正躺在藤椅上朗读泰戈尔的诗集,听他冷不丁地这么冒了一句傻话,腾地站了起来,吃了一惊,觉得像受到凌辱。后来,他向我详细列举了读书的坏处,劳命伤财为主,许多内地的大学生去了广州,仍然是做着类似看守大门,贴矿泉水标签,刷盘子卖淫之类的蠢事。他说阿三这个小子看起来鬼机灵,他乐意提拔我,叫我先帮他打下手。父亲弓着脊背给他掺满茶水,堆起汉奸的微笑。龙飞说,福哥,你的儿子交给我你放一万个心,我一定不会亏待他的。就做点轻松的事,头一年每月工资六百,你看咋样?<BR>父亲是马上同意了,生怕龙飞会马上改变主意或者是在吹牛放屁。我也暗暗激动起来,思索这话的可行性有多高。当时我们初中一个校长的工资也没有那么高。我想我也得牛逼一回了,成万元户是近在眼前的事,我得买辆摩托,搭上我的女朋友到竹林里去吹风。还得吸烟,吸烟的人吞云吐雾看起来都那么牛逼。想着想着,我飞快地冲进自己的小屋子里狠狠地跳了一会做了一会鬼脸。捂着嘴嘿嘿地咬牙切齿地笑了许久。那天晚上我们喝了很多酒,父亲破天荒地也给我掺了一杯。龙飞喝到舌头发麻的时候开始大声夸奖我是可塑之材,夸奖社会主义好。要不是社会主义他肯定捆不起花花公子腰带,还得捆稻草绳在腰间遭人耻笑。我也有一句没一句地和他搭话,拍了马屁,乐得他合不拢嘴。直到他的女人跑来牵着他的耳朵笑嘻嘻地喊他滚回去。<BR>第二天,父亲是早早地起来了。坐在院子里晒太阳,天气很好。他把我所有的书都搬出来,包括课本和一些小说,诗集。《红旗谱》,《刘公案》,《西厢记》,《泰戈尔诗集》,《福尔摩斯探案记》。那个无聊的男人坐在院子里,很悠闲地将这些书撕成碎片。一页一页地撕,一举一动都露出变态的妖艳,像极了潜心刺绣的年轻女人,又像古龙笔下的“绣花大盗”。我隐隐约约觉得某些不大值得乐观的现实就要到来了,突然觉得心收紧了,有些冰凉,一直到今天,也都是凉的。我想大约所有愚昧的目光短浅的蠢货都一样,能为眼前的渺小利益放弃真正值得珍惜的东西——譬如婊子总是在天才最落寞贫穷的时候弃他而去。</P>
<>7<BR>    <BR>然后阿三讲到自己的母亲和那个秋天。秋天和南方这两个词语都带有一种特殊的近乎老年痴呆的意蕴,总出现在文人的散文里。阿三故事里的那个秋天,他失去了自己的母亲,一个终年躺在病床上的傻瓜女人。她一直沉默寡言皱着眉头躺在一张长年累月未被换洗的床单上,枕头总是湿的,唾液分泌过多的缘故,目光呆滞喃喃自语,某些时候会用力鼓掌说几句地球人都听不懂的话,说完后就睁大眼睛做出很惊奇的样子“哈--”的叫一声,像小孩看见高深的魔术。到阿三的父亲终于决定让孩子辍学后,她便突然清醒了。野兽一般挣扎着坐起来抓着福哥的喉咙凄厉地喊道:<BR>“叫你的儿子滚去读书!”<BR>“叫你的儿子滚去读书!”<BR>叫你的儿子滚去读书。父亲顿时觉得自己喘不过气来。他气急败坏地伸手给了他的妻子一个耳光,你这个疯婆娘,你知道个屁。母亲张大嘴巴怔怔地看着他,像看着一个陌生人。她的喉咙里冒出一阵咕嘟咕嘟让人心里发毛的响声,像一截木桩笔直地向后倒去。闭上双眼,呜咽了一声,眼角慢慢地滚出来一滴眼泪。几分钟后,父亲将手放在她的鼻子下面,发现他的女人已经停止呼吸。他飞快地跳了起来,像是有些悲壮,又像是如释重负,他说不清楚那些感觉。他用袖子一把抹干眼泪,朝着门外大声叫嚷起来:“阿三,阿三,我日你妈,你妈死了!”<BR>    <BR>2004年的秋天我告诉罗小舞我可真不是写小说的材料。这并不是一个小说受到尊敬的年代,这个年代那么势利那么可耻那么浮躁那么虚荣,发展到了现在,所有小说都不过是一种重复。一切探讨一切意义一切结构与形式。这个年代没有人愿意用特别大的耐性花上两小时看完别人的一部长篇小说。等我发表完那些见解后,罗小舞提着擀面杖恶狠狠地站到我的身后来做出要揍我的样子,你怎么没看清楚这是个全民写作的年代呢?有那么多人写,就一定会有很多人看。这个秋天枯燥乏味,每天得步行半小时去一个叫着阿三的家伙的碉堡里听故事,回家再整理故事。罗小舞说我的那些见解愚蠢不可理喻,是因为阅读量太少的缘故。在她的强迫下,这个秋天,我读光了所有被称为世界名著的东西。亨利.米勒的南北回归线,乔伊斯的《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王尔德的《道连.格雷的画像》,瞎子的《荷马史诗》,甚至包括郭沫若于1971年在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李白和杜甫》(如果有人说这部书伟大客观我一定会冲上去和他拼命)。她觉得这样能给我充电。我发誓这样的东西,只有当我在厕所里拉屎的时候有兴趣看下去。也许并不是因为那些书籍在我的眼里有多差劲,仅仅是当我在如厕的时候最具有阅读欲望。我坐在一个狭小房间的正中央阅读我并不喜欢的小说,背后站立着一个挽起袖子举着擀面杖的悍妇,这情景真有些幽默。在那个秋天我看的最后一部小说非常有趣,那部小说的名字叫着《麦田守望者》,我想我能看完它的原因是每当我看不下去的时候就会发现在字里行间出现一个“他妈的”,让人精神随之一震,我不知道“他妈的”是根据什么英语单词翻译过来的。只是到最后,我更加坚信那些小说于我的写作并没有丝毫好处,因为我记不得里面的任何一个完整的句子。<BR>龙飞出现的时候阿三是非常保守的,没有梦遗的经历。总以为夫妻非得在熄了灯的夜里,把蚊帐放下来,才能做爱。以为性爱就那么一种姿势,总是男人压在女人身上面对面上下蠕动。认为凡不是夫妻的男女性交就是犯罪就是龌龊。后来他才知道自己大约错了。龙飞承包了一间简陋的大瓦房,听说这里曾经是八十年代的电影院,放《咱们的牛百岁》的时候场场爆满,又听说这里曾经枪毙了大地主刘文采(彩)的小姨太。在野史里那些恶贯满盈的家伙最后都落得一个结果:超级肾亏。和袁世凯一样屙不出来尿,需要小姨太用嘴吸出来。龙飞找人将瓦房草草地修葺了一下,用稻壳和了稀泥牛屎将房顶漏雨的地方敷住。然后挂了一个大红招牌叫“帝豪文化录像厅”。他觉得那差不多是他这十多年来见过的最不要脸最庸俗的招牌,好大的口气,好像是什么五星级的大企业。后来也见过帝豪饭店,一个二十多平方米的小吃店,卖米粉面条,苍蝇乱飞,门口罗雀,老板病恹恹地伏在油腻的饭桌上打瞌睡。帝豪歌舞厅,挂着稀稀拉拉的几个小彩灯,音箱不断颤抖发出震耳欲聋的噪音--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从那以后,龙头镇的文化场所增至三个,学校,孩子们读道德经的。老龄协会,赌博场所,经常有年过七旬的老叟为了三五块钱争得面红耳赤几乎要休克断气。再者是帝豪录像厅,它的诞生就像是给这封闭落后的小镇上扔一颗重磅炸弹,炮衣不是蜜糖,我确信,它没有穿衣服,通体赤裸,露出雪白的让人心跳加速血管扩张的器官,所有人都粉身碎骨光荣牺牲了。<BR>阿三的任务是给录像换带子,给到来的客人端茶递水,收钱,把十岁以下的小孩赶出去——他们会指着画面不厌其烦地问旁边的大人屏幕上的叔叔阿姨究竟在做什么。龙飞说得没错,这项工作是很清闲,每天真正工作的时间加起来不过三五个小时。荧幕上不断播放出一些匪夷所思的镜头,这些镜头将他处于一知半解的性观念撕得粉碎。阿三殊不知《红楼梦》里的薛宝钗和林黛玉是同性恋总在闲暇时相互爱抚亲吻,也不知道那个穿风衣戴墨镜的男子为什么总在午夜的街道出现,总是走到年轻女子的面前一把拉开风衣现出自己五彩斑斓的小内裤朝那独行的女子扑上去,女子总是尖叫,坏人说,你叫吧,你叫吧,你叫破喉咙也没有人来救你的。即使你给他一枪他也不愿意相信唐僧是个貌美如花的大姑娘,他的三个徒弟是禽兽不如的畜生,经历的那九九八十一难,他真不敢相信就是被奸淫八十一次,是的,后来取经的队伍逐渐庞大,唐僧生了一些孩子。最后,最后他们确凿取着了真经,经书的名字竟然叫《性爱宝典》!那些淫荡的声音通过劣质音响传送到镇上的每一个条街道,每一个角落。格外的粗糙刺耳让人难堪。大街上的行人觉得鼓膜在嗡嗡地响,有人冲进来看是他妈什么人叫得这样痛苦(当时镇上的女人是很保守的,还没有听说哪个女人在做爱的时候大发感叹号或者唧唧歪歪地欢叫,全都把嘴巴闭得死紧。最多发出一种类似在如厕的时候努力的沉闷声音。)还有的人因为没钱或者没有勇气不敢进来,就低着头,灰头灰脸地走,阳光把身体烤得疲惫不堪。 <BR>混蛋!他愤愤地骂到。一种义愤填膺的冲动,额头上青筋突兀挣扎着跳跃了,身体却酥软疲倦下来,靠在椅子的后背上唉声叹气。坐在椅子上的人哄哄地笑,笑声像是从鼻孔里冲出来的,掩饰不了脸上的一股倦意。有这么不知廉耻地做爱让千万人观赏的么?做爱有什么好看,他妈的又不是泰森打拳乔丹扣篮杰克逊跳舞。阿三觉得自己面红耳赤了。像是有人不断往他脑子里扔炸弹,然后又都轰轰地爆炸了。两耳发烫,每一根血管都肿胀起来,呼吸心跳都紧张粗壮急促起来。坐立不安表情严肃。<BR>禽兽!奸夫淫妇!残花败柳性爱机器人肉战场人人得而诛之抓住他奶奶地大卸八块浸猪笼去……<BR>他没有再骂什么是因为那些画面把他的眼睛抓住了。甚至觉得连瞳孔都不再收缩。<BR>那是一双很犀利镶有尖钩的爪子,没有羽毛。<BR>我的天。他低声地嘟哝道。一边撅着屁股,歪歪斜斜地坐在破旧的空凳子上。所有抵抗力与虚假的正经、羞涩全都骤然烟消云散了。像是练功走火入魔一般。<BR>录像厅生意很好,场场爆满,座无虚席,所以他不用担心龙飞会少发工资。顾客是不分阶级,肤色,年龄,种族的,只要你身上有两块钱,你就可以进来看到你不愿再呆上一秒为止。每晚有很多学生进来看通宵。阿三向来很恶恨那些把学生叫着祖国的花朵的。因为绝大多数的男生在知道“快感”不是“跑快了有感觉”之后,都喜欢把年轻漂亮和蔼可亲的女老师当着意淫对象,阿三读小学的时候就意淫过幼儿园的女阿姨,很羡慕那些躲在阿姨裙底下捉迷藏的小男孩,埋怨自己没有进过幼儿园。有人炫耀地带了自己的女友来欣赏这些新鲜的玩意儿,冒着自己被打死,女友被轮奸的危险。看片的学生都是一群X话赛过文化的人,没有内涵,一看到夸张惊奇的情节,就像傻逼一样吃吃地傻笑,没完没了。可是阿三觉得好像并没有什么很好笑的地方。龙头镇上唯一的录像厅就这样声名远播了。舒淇翁红叶玉卿的奶子也就能够在这种场合看得到,人家都是大明星。三轮车师傅和补鞋匠都来凑了热闹,被一种欲望的颜色缭乱了眼睛整伤了元阳,阿三忙碌着给他们掺茶,看这群无耻的贱人为了看中国的裸体还是美国的裸体争执得面红耳赤。甚至砸桌子板凳动起手脚来。<BR>因为受到新思想的冲击,阿三算是成功转型为新青年。有了新思想。新思想是这么的:做爱又叫行房,性交,当然也可以叫偷鸡摸狗。性爱的双方不一定非得是异性。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包括在清晨,下午,下雨的时候,刮台风的时候,打冰雹的时候。在公园里,在草地上,在修车房内宝马的顶棚上,在海滩上,在撒哈拉大沙漠,在密西西比河,在秋千上,在云端。如果不怕被上帝剁了命根子,教堂里也可以。性爱方式有一百零八种——录像里说的,阿三本人不大相信。还有一些会神功的人,可以通过法术与意念在千里之外奸人妻女,可谓法力无边,罪大恶极。这些东西都是在黄色录像里听说的。<BR>那个暑假,他学会了手淫。他像眼镜蛇一般伸直了瘦长的脖子,想起龙飞的女人。一个被他称着姑姑的从上海远道而来的美丽女人在他混沌的双眼里罗裳轻飞。他伸直瘦长的脖子,看见自己浅灰色裸露的性器和镜子里自己的额头一样,青筋暴露挺拔。灯光迷茫刺眼摇曳多姿随着从窗户缝隙里飞进来的夜风摆动。姑姑骑到他的身体上了,乳峰高耸。他把一张燥热激动的脸紧紧贴在龙飞女人的乳房上,枕头胡乱地坐在屁股下。头发竖立,眼眶裂开,肚子里五脏六腑相互挤压磨出鲜血与火花。龙飞的女人紧紧地抱着他的脑袋,他觉得自己完全被那乳沟淹没了。他张大嘴想要大喊几声,什么也没有喊出来。他这一身的第一次高潮就这样如泉水一般喷涌出来了,手指上粘满白皙浓郁的精液,额头上布满密密麻麻细小的汗珠。<BR>他觉得有些疲倦,敞开裤子羞涩坐躺在床上发愣,半晌才翻开床单抓出一把稻草将生殖器擦拭干净。可手指上还是有那么一种古怪的如同发馊的烤土豆的气味。后来他觉得睡意很浓,就睡了。<BR>                                    <BR>8<BR>我六岁时候在一个可怕的班上读书。所有科目和班主任都是同一个先生。他总是说:“知识学到肚皮里就是自己的,别人用斧头砍刀都挖不去。”同桌是个智商有些低下的家伙,满头满脑的癞疤,嘴有些歪。总喜欢将从家里带来的煎饼摆在课桌上一边吃一边听讲,让我在一旁大吞口水。他的父亲是个伟岸的聋子,很有正义感,谁要是欺负了他的儿子,他一定会冲到教室里来叽里呱啦地用大拳头锭子为他儿子报仇雪恨,所有辩护解释都是白搭。还有一些同学的父亲是猎人,狂犬病泛滥的那些年的春天,他们一组人扛着鸟枪杀了全乡的狗,某些人在屠戮过后莫名其妙地死去。同学告诉我,说那些人死是因为在杀狗之前被狗瞧见了记住了容貌,狗的灵魂回来报复。有经验的猎人会在那些狗的背后开枪。那年,沿着从学校到家的那条公路的两边开满金黄的油菜花,蜜蜂飞舞的声音像一阵臃肿的阴风。狗被蜜蜂蛰了后,狗发了狂,人被狗咬后,人发了狂。亲眼看见某个同学的父亲穿着破烂的衣服背着一个用宽篾条编织的硕大的背篓披头散发地冲进学校,所有孩子和老师都躲进教室里,那个男人只侧面对着我们吐出舌头皱着眉头做了一个鬼脸,所有孩子就被吓出一阵尖叫。后来那男人用一块咬过的红薯在做板报的黑板上画了一些奇怪的几何图形,退几步凝视了一阵,做出很满意的样子,慢吞吞地离开了。一旦教室里没有老师,就会发生一些出人意料的事,要是某个男生和女生打过小报告激起过公愤,孩子们就会娴熟地给他们剪纸,那种贴在新婚礼堂正中的红双喜字所有人都会剪。剪完后一齐跑上去将成果分别砸在那对男女的脑袋上。然后那对男女就伏在课桌上埋着脑袋像被强奸一样嚎啕大哭起来。<BR>我在那个可怕的班上三天两头被松皮挨揍,因为我老爱在放屁时将手放到肛门外将屁兜住放到他们的鼻子前叫他们品尝。他们并不因为我蹲下来装肚子疼就会放过我。放学后从书包里掏出来鲜血淋淋的癞蛤蟆的大约并非仅有我一个人。那个时候的蛤蟆好像特别多,放学后总见着有人提着一杆打气筒将气门心塞进癞蛤蟆的肛门内,用脚踩着使它不能动弹,然后亢奋地飞快地朝蛤蟆肚子里打气。旁边围观着一群很小却很残忍的学生。最后,嘭的一声巨响,血肉横飞,所有人都赞叹而且鼓掌了。在翠绿的田埂上行走的时候见着一条很粗的叫着“乌稍鞭”的水蛇,全班同学都奋勇呐喊着追赶,跑得最快的一个出身捉蛇世家的子弟,他提着那蛇的尾巴将蛇在天空中抡了几个圆圈,砸在地上,那蛇就脱臼加骨折一动不动了。很牛逼地将那条蛇装进书包里给我们说今天晚上有肉吃了,然后到了学校附近的小商店又掏出一个锈迹斑斑的文具盒,从文具盒里取出几张被墨水染得模糊不清的纸币要了一斤散装的白酒,很自豪地说要给他老子带回去。那年在班上遇见的每一个同学都让我觉得非常吃惊,他们在汹涌着浑黄大水的仲夏冲进河流里将那些被大雨冲得迷糊的水牛拉起来,骑在牛背上回家,欺负比他们大好多岁的身体强壮的男生,强迫他在大白天脱光自己的衣服裤子横睡在马路中央吓唬路过的小媳妇,将他牵进黄麻茂密的土地,给他扎针灸。或者让他脱光裤子,我的同班同学们就抓一把稀泥或者捣碎的黄瓜均匀地敷在他健壮的屁股上,那大约是最早的面膜。那个子高大的男生后来断然和我们绝交大约是因为我有天找不着稀泥和黄瓜,就在附近的菜园子里摘了一些辣椒回去。在小学一年级第二学期半期完毕后,我们那位严厉的班主任举着扫把揍了一顿成绩最臭个子最小的一个男生,那个男生躺在讲桌上咬牙忍着痛,不曾吭得半声,等老师觉得惩罚够了把他抱下来的时候。他突然推了老师一把,一字一句地骂道:“我日你妈!”然后那老师就推了他一把,说:“我才日你妈,我把你妈日个趔趄。”</P>
<>我的第一次性经历便在那时诞生。现在想起来,得到的启示是父母行房的时候千万别让自家的小孩子看见。那个故事大约是这样的:一个叫谢伟的留着板寸头的同学在某天下午大扫除正在进行时拉我到学校后面一个隐蔽的大窠臼里去玩,他叫我躺下,并脱去我的裤子脱去他自己的裤子然后压在我身上,两只幼小雪白的小鸡鸡尴尬地面对面纠结在一起。窠臼外面有一小块空地,每天放学后,总有一群女生喊着刺耳的顺口溜挽起裤脚露出黑漆漆的小腿跳橡皮筋。那天她们也在外面赤炸炸地喊着类似“星期四,矛头刺,星期五,白屁股”的句子。空地与窠臼被一面绿色的屏障阻隔了,那面屏障由一团有刺的藤状植物绕合而成,上面稀疏地点缀着一些俗气的血红色的娇小的花朵。我闭上眼睛,谢伟像一头笨拙的狗熊压在我身体上蠕动一会就说好了,等我刚准备坐起来穿裤子,他又抱着我的脑袋吧唧吧唧地在我脸上狠狠地亲了几口,亲了我一脸的口水。那天我在回家的路上走得很慢,走走停停,耳根热一阵冷一阵臊得满脸通红,后来干脆一屁股坐在路边的条石上挥着树枝咿咿呀呀唱起歌来。<BR>其后的几年,见了很多的死人(几乎包括外婆村子里的每个死人)。每次都会因此失眠,想要是我某天也死了,就睡在那个圆土包里,失去亲人与世隔绝,那该是一件多么糟糕多么揪心的事。村庄终于安静了,好冷的冬天,山泉里的水都被冻成冰块,河面上的冰层也能承受鹅卵石的大力撞击。炊烟从烟囱里缓缓流淌出来在天空凝聚成一团平稳飘向河对岸,当时有风吹,可是炊烟并未消散。外婆仰着脸注视着那团炊烟的轨迹,皱纹抽搐了许久:“烟子搭桥,要死人的。”过不了几日,村子里就有一个老者因为心脏病猝发死去。黑夜笼罩了村庄,狗睡在堂屋里呜咽不已,听起来像是夜风吹响满山的茅草。外婆清晨醒来后对着镜子梳理乱糟糟的头发,木梳上裹满了黑色的污垢和断落下来的发丝。她说昨天晚上听见狗哭,村子里又要死人。过不了几日,又有一个年轻的木匠在场镇上赶集出了事,骑着自行车的时候被一辆飞驰过的摩托车撞得飞了起来。这个两百多斤重的大汉躺在地上,下巴不翼而飞。他的脸上粘满血污和从公路上扑腾起来的尘土,舌头耷拉在喉结上微微蠕动着,眼睛里充斥着巨大的惊恐。过几天狗又哭了,这次外婆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叫外公杀了一只母鸡加了冬瓜和干豇豆炖了一锅汤给邻居的阿婆送过去。阿婆坐在床上,喉咙和腮帮上有几个黑色的刺眼的肿瘤。我已听不见她说话,只看见她朝我挥手,喉咙艰难地抽动了几次。当天晚上凌晨两点,她哭着伸手出去抚摸她的秃头男人那张和善亲切的脸,嘴角动了几下很想说什么但喉咙已经被巨大的肿瘤堵住,她很难过地点了几下头终于僵硬,她的男人跪在床边嚎啕起来。<BR>     <BR>棺材摆放在堂屋里,死去的人都穿上昂贵的体面的寿衣,脸上涂满脂粉,妖艳地躺在棺材里。吹拉弹唱的老汉聚成团奏起哀乐。当地的风俗葬礼得请来所有亲戚和村里人大吃大喝一阵,俗称吃死人肉。盖棺材的时候周围不能站着生人,他们说要是谁的影子被棺盖罩住,就会被带走一部分灵魂。后来花圈和苍翠的松柏枝条被摆出来了,真正难过的假装难过的大人孩子一起哀号起来。棺材丢进挖好的坑内,盖上黄土,放一些鞭炮,烧一些纸钱。完蛋了。那个时候每年的冬天屋子外面堆砌的柴禾被风吹响的时候我都蜷缩在被窝里无可救药地幻想自己苍老以后死亡以后的事。想等我被装在棺材里埋葬进冰冷的大地以后,总有些人会哭有些人会笑,然而我是什么都不知道了。那些关于苍老和死亡的梦一直延续到现在,甚至是在今天凌晨即将拂晓的时候。我大约总梦见穿着白衣服的男子爬到我的床上拽着我的双腿往下拉,我睁大眼睛环视周围想确定自己是在梦中还是处于现实。很不幸运,每次我看到的环境都与现实里的完全一样,墙上贴着BONO,GARNETT和波德莱尔的巨幅海报,墙上挂着很大的镜子,镜子旁用红色粉笔写到“照妖镜”三个大字。篮球放在餐桌下,菊花和干枯的狗尾草插在鞋子里。跟现实里的摆设一模一样。我觉得要窒息了,大声哭喊着从梦里挣扎着弹起来,头发被冷汗浸透,湿漉漉地贴在额头上。<BR>我不断地做梦,在梦境里总是隐约听见现实中微小的吵闹和一丝淡蓝的曙光,我总觉得天快亮了该起床了。却万分困倦瘫软在被窝辗转痉挛像要死去。在写《圣经启示录》的时候,甚至隐约梦见过上帝,他坐到我的床上说一些高深的话一边说一边冷笑。醒来好几次又睡去,一睡着上帝又来了。天刚亮我就把写好的那东西撕成碎片。梦见我重新回到老家居住,提着笔记本去找一个老作家签名,那老作家是现实中的人,大约是叫秦传鼎的,我看过他的文字,并不喜欢(甚至非常讨厌)。在梦境里却爬上涉水行走很远去索取他的亲笔签名,他也确实用铅笔在我的笔记本上写了几个无关痛痒的方块字,但并未将其芳名留下,这让我非常失望。梦见漫山遍野堆满新坟,飞舞白色的纸花。再后来是在一条通往山上的小路上遇见QUEEN的母亲,她笑着说我跟我的父亲一样都淫荡得很,我马上面红耳赤地止住她的话,告诉她她说错了,我父亲老实得很,你应该说我跟我外公一样。这时,毫无预兆地从眼前冲过一辆大客车,呼啸着贴着我的身体冲过去,伊又露齿大笑了,说刚刚那车怎么竟没有将你撞死。我慌乱地朝山顶上冲着,想这个女人今天可能是来要我命了。我想冲上山坡到自己家里躲起来,道路竟然越来越狭窄越来越陡峭,并不分叉,纳闷刚刚那车是开到哪里去了。最后那山坡几乎是垂直如同峭壁了,路面非常光滑湿润,铺了厚厚一层破败发黑的树叶,寸步难行。<BR>就在这个时候醒来,看见玻璃窗前透出一缕阳光,如被大赦。<BR>也在梦境内延续某种思索。苍老死亡及现行生活方式的意义。每梦见自己老去总是哭醒(老得真快啊,梦里爸爸妈妈都死了)。在某个夜晚梦见自己看了两次相同的电影,在初夏时节大学的校园内东区的老槐树下面。银幕很大很模糊,前方黑压压一大片人头攒动,第一次看那电影的时候身在其外,并没觉得有多惊心动魄。看第二次的时候是自己进入电影里,成为主角,流氓司机驾驶着绿皮卡车横冲直撞,补习班暗无天日的挣扎,在眼光的尽头变得无限狭窄如同钢丝的路口,酒吧内堆砌成山的红筹码,满大街逃跑狂风把雨伞撕裂。醒来后再次发现自己哭过。甚至梦见自己已经死亡,自己的魂魄穿着白衬衣在旷野里漂浮,回家,躲在柱子后面观看自己的儿孙满堂。(虽然在现实里不怎么相信“物质不灭”)我看见我的儿媳妇腆着大肚子推磨,我想她可能是怀孕了。反复思考是不是该投胎到她的肚子里让她将我再生下来,这样可以再次与家人团聚,然后我成为自己的爷爷,我成为我儿子的儿子。这想法实在不能让我满意,我想我即使重生,可投胎后原来记忆里的一切东西都没有了,好朋友一个都不认识了,就继续难过得要死。还会梦见被一群没有嘴脸的王八蛋死死地压在身体下不能呼吸,这种噩梦被归纳进“鬼压身”的行列。总是这样的梦,一直重复,一直。一直。</P>
<>9</P>
<>是时候提到QUEEN了,QUEEN到最后都不太明白我的小说。她问我是用小说真实地记载生活里的事,还是虚伪生硬地模仿小说里胡编乱造的情节活着。这个问题,直到今天我都回答不了,虽然看起来仅仅是那么简单一个问题。只是在创作这部小说的时候我想,这也许是我毕生最真实的一部长篇小说。我不是自暴狂,但这些事也绝无隐藏的必要。最后的午餐是在一个看起来很干净的中餐馆里进行,我穿着拖鞋踩在夏天的尾巴上,点了啤酒,却一口也没有喝,全都表情麻木地泼在裤裆里。这个庄重纯洁的女人终于在电话里声嘶力竭地哭喊了“你这个人渣败类禽兽——分手”,我厚颜无耻地想,我就是人渣,我就是败类,我就是禽兽,怎么着?怎么着?怎么着?一年后,她嫁给别人做了妻子。我关了门窗用毛衣包裹着脑袋点上蜡烛闭上眼睛在雪白的稿纸上写字——“秋风撕夜”,心里痛得要死。带上吉他篮球钢笔一些晦涩难懂的旧小说几件看得顺眼的衣服去一个遥远的城市隐藏在一个机械厂的角落安顿下来。</P>
<>翻开那时候的日记还可以回想当时发生了什么。<BR>“我发誓我知道我做了一个正确的却不为别人理解的决定,和QUEEN分开。为这次分开我甚至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我是热爱文字并准备从混乱浮躁的生活里寻找写作内容和状态的,不能和一个成熟稳重的女人永远呆在一起。QUEEN是我的邻居,我们的恋爱得到双方家长的赞同,到了那个时候,如果还不分开,我会永远和她在一起结婚生子开始平庸无聊的生活,甚至是从商或每天坐在镇上的茶馆里打麻将消磨时间。我的小说也会完蛋。再者,我突然觉得我不应该就这么长大,我还可以勉强算个孩子。我并不愿意这么早担负起一个男人的责任,我并不需要身边的女人用一种压抑的腔调头头是道地数落我,并不需要她牵着我的手去市场买菜的时候用熟练的姿势和农妇讨价还价用以证明自己是个合格贤惠称职的家庭主妇。她偶尔会抄腾一些美丽或幽默的散句在笔记本上,她仅仅在这个时候像个孩子。可一个没有文学修养的女子热爱的句子在我眼里总那样肉麻和无聊。当然,我还讨厌她不准许我穿着拖鞋,讨厌她将屋子收拾得干净整洁如同示范病房让人全身不自在不知如何落脚。我知道我还是一个孩子,我需要一个机灵调皮的小女孩,我们见着面的时候有很多的话要说。我写小说的时候她会坐在我的膝盖上嘈杂或恬静。我需要她有一双很大的眼睛会撒娇会唱歌,我们有一张很大很大的床很大很大的被子我们可以在里面捉迷藏。屋子里还得挂着风铃到处摆着玩具,我喜欢树袋熊。房子里也大可凌乱热闹一些,我们不用把它当着家,我们把它叫着狗窝。”<BR>  我对我写的日记并不满意,自己知道里面也隐约有一种“欲加其罪,何患无词”的恶毒。罪名莫,须有罢。罪名莫,须有罢。这是卑鄙小人的行径,我在写东西给自己开脱。我不是曾在春节的酒宴上说了我非她莫娶么,当时我的父母和她的父母都在桌子上,是的,我记得我的母亲不断给我使眼色,意思是“话到嘴边留半句,甭说得那么绝对”。不是说她有女人味成熟美丽稳重与众不同么?那样恬不知耻地啃光了他们家里所有的泡鸡爪喝光了他们屋里所有的好酒,穿了她母亲给我买的体恤吃了她父亲送过来的核桃和糖果。给她的父亲敬酒说他是这个世界上我最尊敬的男人你既是我的好朋友又是我的长辈什么什么来着。怎么当初就不觉得我是个孩子呢?<BR>是的,当初我那么爱她,她看起来那么懂事纯洁。我们定下婚事,回到大学后,我两头奔波,在ANN与QUEEN之间周旋。最后似乎到纸包不住火的地步了。我给ANN说了那事,我要离开她了,我爱上另一个值得我爱的女人。当时ANN抱着我一句话不说,默默地哭了一个小时,我也哭了。我们都放开声音大哭,那会我发现自己那么爱她。我们一直哭,哭累了就做爱,做累了就去外面的餐馆吃饭。吃饭的时候也哭。那二十四小时我们做了七次爱,我们都哭得双眼红肿。直到她决定要走的时候我问她,那么你愿意这一生从今天起认真爱我宠我么?如果你能行,我就想办法和她分手,我不怕我父母怎么说。她拼命点头破涕为笑。而我给自己找到的借口是:这两个女人你都是绝对不能要的,一个会成为你创作的绊脚石,另一个名声不好会让你声名狼藉。这个时候选择和QUEEN分手是因为和她分手更困难一些。暂和ANN保持关系也许是她更适合做一个玩物。她那么美丽。我当时实在是没能力去寻找一个同等美丽的玩物了。玩物?没错,我当时实在是那么想的。也许是在欺骗自己吧。没错,后来我发现我根本离不开她。</P>
<>我拖着行李去了德阳市二重机械厂居民区,租借了一套简陋的住房安顿下来。那边有几个认识的小朋友也间或来看我两次和我一起包饺子做了水煮肉片一起指点我弹吉他玩。隔壁家的小狗因为见着我顶着一头染过的黄头发不大顺眼,所以总站在我的跟前狂吠不止。我一回头对它怒目而视它又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落荒而逃。胡乱弹吉他唱歌:“明月光,童年时弄堂口青蛙的目光,雪一般明亮。”没过多久就贫穷了孤独了饥饿了,每天的食物都是就着稀饭吃野山椒吃得舌头红肿鼻孔喷火肛门像撕裂一般火辣辣地疼痛。闲暇时做的事不过是窝在床上谱写曲子写散文——那时是有足够的悲哀酝酿散文的。再后来看了贾平凹的几部小说,他说老头儿干瘪的嘴巴像小孩的屁眼,那个被孩子们称着“没有嘴巴”的大胡子终于在他们的调笑里怒不可遏,一把拽起自己的胡须指着自己的嘴巴说:“这不是嘴巴难道是你妈的X!”我的父亲和QUEEN的父亲已经忙碌起来,满世界寻找我或者寻找我的尸体。在我走投无路的时候,ANN跑来看我,那天下雨,那天塞车,我站在车站的泥泞里一边啃着烧饼一边耐心地等待着。ANN姗姗来迟从车上下来迎面走过来抓住我的手的时候,身边的朋友都吃惊了,他们说想不到木头居然还有这么漂亮的女人。 我说我比朱元璋英俊潇洒聪明心胸宽阔吧,有个把漂亮女朋友有什么值得惊讶的?ANN在那里陪我住了几天,押送我一起回到大学。<BR>我给父亲打了电话,老爷子说我是个既不要脸又不要皮的软骨头的鸡。他在我的大学里等了几天,头发白了一半。我那时躲在ANN的大学,都在同一个城市。他在我同班同学的陪伴下找到ANN,和她谈了一个下午。他对ANN的举止和容貌很满意,对我已经回到这个城市很满意。ANN许诺说明天就押送我回到他身边。在回我们学校的公车上时我四十七岁的父亲居然高兴得吹起了口哨。见到我后教育了我一番,安排我办理留级手续,缴了万把块钱,他回了一趟老家看望了QUEEN和QUEEN的父母,QUEEN的父母告诉他,ANN是个婊子,名气大得很。在每个学校都和一大群男人上过床。我父亲再次来学校询问这事的真实性,我冷笑着回答说,这是污蔑。我曾经写过一个叫着《性手枪的年代》的短篇,被QUEEN藏起来了。这个时候她的报复手段是把这篇文章交给我的父母和我的每一个亲戚看,让他们知道我从手淫到嫖妓究竟花了多少年时间——这让我更加鄙夷她的浅薄。在那篇文章里,我说已经到了这个时代,无论怎么教育,大多数年轻人对婚姻的看法都是:获得稳固的性满足比生儿育女重要得多。在一个下雨天,我和ANN回到我所在的大学,那天我在宿舍楼的寝室里给父亲打电话,ANN在楼下等了我两个多小时。等我下楼来见着她的时候,她一把抱着我哭了。她说她以为我永远也不下来了。我平静地告诉她我已经让父亲同意我和QUEEN分开。ANN高兴得手舞足蹈,她抱着我的脑袋胡乱亲了一阵。她说这是值得纪念的一天,因为她成功保住了自己的恋爱果实。我们当天晚上在好望角歌城唱了大半夜的歌喝了两打百威,然后醉熏熏地行走在寂静的街道上,雨已经停了。她伏在我的肩膀上撒娇:“背我,咚咚咚,背我,咚咚咚!”那天凌晨街道上飘着很大的雾,我的鞋里湿了,很冷,和今天一样,当我决定用钢笔记载这些琐碎的往事,时间一路小跑,三年的光阴不见了。<BR>那年的年关有些难过,我和QUEEN两家人素来交好,每年的春节都会在一起聚餐。那年的春节QUEEN的双亲照例邀请我们全家去一家饭馆里吃饭,倒霉的是那个饭馆还是QUEEN的舅舅开的,因为觉得我和QUEEN尚有可以挽回的余地,那天晚上,QUEEN的母亲不断地给我夹菜掺酒。我知道酒席后肯定会和两方家人说些话,会问我一些问题。那些问题会让我非常难堪,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所以故意把自己灌得很醉,喝了三碗白酒,想逃避后来的质问。但该来的总会来的,当天晚上我们的客厅里坐着我的外婆我的大舅大舅母QUEEN的父母我的父母。QUEEN的母亲娓娓诉来我和QUEEN从恋爱和分手的全过程,非常详细周全,连毛细血管也不放过。我躺在沙发上,看见QUEEN的父亲说到动情的时候竟然哭了。是的,他好像是哭了,沉浸在一种巨大的悲痛里,他说起我当初怎么伤害他的宝贝女儿怎样自私恶毒地抛弃他的女儿,他问我QUEEN到底犯了什么错。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只喃喃地低语到,是的,全都是我的错。他说他要不是看在我父亲的面子上,他会提着刀冲到我学校里来杀了我。这话我也相信。他很爱他的女儿,胜过爱这世界上的一切。辛辛苦苦教养了那么多年,结果被一个口蜜腹剑的王八犊子给伤害了。那年的春节QUEEN没有回家,在我家的客厅里,她的母亲拨通了她的电话,就某些事情进行对质。我在电话里听见QUEEN的声音了,但我并不知道她和我说了什么。最后他们征求我的意见,希望我能和QUEEN和好。我一听到这句话就号啕大哭起来,抓着桌上的一把水果刀朝自己肚皮上捅上去,捅了好多刀。虽然我很醉,但我知道那刀很钝,我也知道那天我穿了很厚很结实的衣服,捅不死的。我只想告诉他们我不想和QUEEN在一起,一定不会。他们每个人眼睛里都流露出失望。父亲拽着我的衣领将我沿着楼道的阶梯上拖下来赏赐了很多拳头和脚丫子。我大声和他争执着,后来不知道怎么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现衣服和裤子上扑满灰尘。我给ANN拨打了电话,告诉她这一切,她装出很感动的样子。许诺这次她更坚定了和我永远在一起的决心。但寒假刚刚完,她第27次提出和我分手。</P>
<>我给阿三说我已经彻底堕落了,厚颜无耻的是并不因此觉得惶恐。我并不知道阿三是个什么东西,与我倾谈的某个陌生人,或者是回声,镜子里的男人。是小说行进过程中的某个支点,跷跷板的两端是悬崖,离开了谁另一个都会跌得粉身碎骨。我说我知道我们应该尊敬思索和回忆,可这些东西总让人痛苦。我说也愿意忘记某些人某个片段,可我根本不可能在23岁的时候忘记从18岁时到22岁发生的事。我为忘记这个贱货想尽所有办法,她总在我沉默时候定格在我脑子里微笑让我难过,于是我不停地说话,喋喋不休胡说八道窃窃私语呼天抢地或妙趣横生。她说你何必要记得我让你自己难过?我说因为我爱你。我说我想给你讲个笑话,可好笑了。内容是:我爱你,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我需要喝很多很多酒和很多很多女人说很多很多废话才能让自己酣畅地睡去,可每次喝酒后总会出现一些意外,午夜起身如厕走错房门,醉醺醺地站在走廊上对着墙壁小便。和朋友的朋友争吵。他说他很有势力很牛逼,认识谁谁谁,我说势力是个狗屁。然后他用额头撞破了我的嘴唇,我则将他拉进厕所里去给了他几耳光。我蹲在学校附近的小桥上对着那条污浊的河流大喊:“我总会做一些让那群蠢货觉得吃惊的意外。”可惜他们从来没有觉得吃惊,最多觉得滑稽而已。他们七嘴八舌地谈论开来,快看呀,快看呀,那里有个据说是写小说的脏兮兮的蠢货在胡说八道。我们去同情他吧,将他推到河里。是呀,是呀,你看看世界上怎么会又这么龌龊的疯子?推吧。</P>
<P>我给QUEEN说我知道我现在是在做选择题,我知道她的父母对我特好,如果和她分开,她的父母会非常难过。我想她的父母曾经是将我当着半个亲生儿子看待的,夏天去他们家之前,他们总是先在冰箱里冻好西瓜和啤酒,冬天备好香肠和辣酒野鸡。我患痔疮的时候,她的母亲带我到她熟识的医生那里去,我至今都记得我脱掉裤子将肛门显现在那个老医生眼前的困窘。在城里读书的时候,她给我买衣服补充零用耗费很多金钱。我说如果我和你分开,他们会非常难过,我不想他们难过。可是如果不和你分开,我和你会难过,世界上最愚蠢的决定就是和自己不爱的人结婚,我们还年轻,我们会折磨彼此一辈子。我当着她的面喝了很多酒想喝醉了趁感觉不到痛苦的时候宰掉自己的手指送给她做留念,但那天晚上一直没有喝醉,感觉非常清醒。清醒得让我吃惊,还能进行非常正确的思维活动,知道我已经很难看,如果再剁掉几个手指成为残废,势必会让以后的恋爱难于登天。<BR>她说你这个人渣白痴无赖败类。她的母亲说,我们并不要你偿还什么,好好读你的大学吧。要永远记得你曾经伤害了那么多坦诚待你的人,后来他们都宽容了你。我对ANN说,我不想让你忘记我。我想在你噩梦的时候梦见我,就像在我噩梦的时候梦见你和你脸上的鲜血。而对于QUEEN,我能说什么?一切风波都平息下来。某种恶癖已成惯性。如果可以解释得清楚一些。当我与ANN恋爱的时候,我终于确信那并不是梦想里的快乐。她与很多男人同时开始恋爱,她总是说谎藐视我的智慧,总是冷漠。很多时间她都与他们在一起。当我警觉到此的时候,我总是难过愤怒甚至绝望却无能为力。后来我说,我要博爱,是的,当我同时和很多女人恋爱的时候,ANN的份量便会在我的心里降低,痛苦也会随之而减少。于是我选择与QUEEN交往,这个过程非常顺畅,QUEEN是一个不能给你惊喜的干净诚实的女人。我在两个女人之间奔跑,满口谎言,我对自己说,再过些日子就和ANN摊牌。但是沙场老将ANN很快觉察到了,她开始变得热情乖巧,最后她用一个极妩媚的裸体,一张温暖的嘴唇和几滴眼泪打败了我,让我铁下心来和一个无辜的女生说了再见。<BR>10<BR>阿三的故事:<BR>多数人想象不到龙飞的黄色录像厅给镇上的农民带来多大的震撼。我敢肯定在那之前,镇上没有妓女,就因为有了龙飞的那东西出台,这里彻底改变了模样,华灯起,车声响,歌舞升平。刚刚开始是画面和呻吟点燃了两个小官的欲火,放出风去,要是那些农夫的女人还有点姿色的话,可以陪乡长睡觉获得奖金减免提留款。没有贴告示出去是因为怕来的人太多。那些愚笨的男人用棍棒把自己的女人赶了出去,要她们只作一点小小的牺牲就能为整个家庭做巨大的贡献。从中获益后,他们觉得捡了大便宜,几个戴了伟岸绿帽子的无聊男人商议将偶然变成风行,零售该成批发,于是肉体的牺牲渐渐演变成一种职业。每逢赶集的时候,他们用木板车拖了自己的女人,到肮脏的小旅店里与陌生的男人交易,价钱是不超过二十块人民币。这些女人差不多算是中国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最廉价的妓女。交易是快餐式的,拿到钱后取出几块钱给老板算是给了床钱。女人们一天能干好几次。每月月底,家里的顶梁柱趾高气扬地用手帕包着一大包油腻的血汗钱存进信用社。到了春节前,这群勤劳的女人又指挥工匠扩建修葺自己的家园,红砖碧瓦好不气派。在龙飞死之前,龙头镇的妓女多如牛毛,嫖客多如牛毛。连车站旅馆门前那卖苹果的老大爷也重新焕发青春,每天卖完苹果香蕉所赚取的钱大约刚刚够他和一个比他小三十岁左右的小侄女做一次龌龊苟且之事。我曾经亲眼看见我的一个美丽的远房亲戚在旅馆前拉客,被黑色皮衣和天蓝色牛仔裤包裹起来,凹凸有致。过了一会,有人和她交谈起来讨价还价。最后,她跟一个流着鼻涕头发蓬松的木匠在大街上拉拉扯扯地走了。<BR>这种环境对我的影响是:我也参与了他们的时尚,羞红了脸被一位三十来岁的阿姨引领到车站旅馆去。我们开始做,她一旁呻吟一边和隔壁的阿姨交谈,说这个月干完,儿子亏欠学校的学费就能补齐了。还有一次我干的时间比较长,身体下面的阿姨终于非常不耐烦了,她说你是故意不射的么?我明天还要回家割麦子呢。没钱的时候就拼命手淫挥霍自己身体的能量,到最后腰腿酸疼,每天起床都成了一桩苦差事。龙飞的精神更不好,印堂总是发黑,人们都兴致勃勃地谈论他,那里谁都认识他。我甚至猜测:要是娱乐周刊在当地发行,他几乎无一例外可以成为每期的头版头条。人们说他每天黄昏都会神秘兮兮地到肉市上或周围的村里瞎转悠,购买各种雄性动物的性器。把那些东西炖了人参和当归喝汤,或者裹了白糖生吃。喝了汇仁肾宝,肾元大补。但似乎都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后来不知道从哪里听说有一种珍稀动物叫着海龙剑的,也不知是爬行类还是哺乳类,男人吃了能够根治阳痿,以至于金枪不倒天下无敌。说什么“吃了海龙剑,屙尿超过高压线”。然后龙飞是看到了更大的希望,不辞辛劳跑遍了县城省城里的大大小小的中药店。但那些医生护士包括几十年救死扶伤草菅人命的老中医都没听说过什么海龙剑,说倚天剑,碧血剑倒是听说过的,但不能治病只会要命。龙飞就耐心地给他们解释,说海龙剑是一种动物,平日躲在杂草里,不吃不喝也不乱动。每当地面上空有小鸟雀飞过的时候,它就哧的一声一跃而起,同时从嘴里喷射出一股毒液。鸟雀一旦嗅着那种气味就会晕倒,从天上一骨碌掉下来。然后海龙剑就爬过去把猎物吃掉。</P>
<P>那些医生听了一会儿天方夜潭,大多惊愕地张大嘴,什么也不说,什么也说不出来。<BR>但龙飞仍然毫不泄气,我还这么年轻呢!他叹息道,语气里总有掩饰不住的凄凉,欲哭无泪。要是真不行了,养个这么漂亮的女人干什么!做摆设么?<BR>阿飞的阳痿终于一日日地家喻户晓了。龙头镇一条街的人都在谈论着他的老二。说男人要是不行了,女人得不到满足,就会去偷汉子。又有人说阿飞那女人,一看就知道是个骚货,天一热就穿个超短裙出来晃悠,裤衩都看得到,简直是骚到骨子里去了。还有人说偷男人的女人都是那种相同的脸型,颧骨有些发青再有一种看起来甜甜的笑容里边有一股狠劲。有人说你看龙飞那鸟样,一副皱巴巴的老皮囊,也不知道那女人喜欢他什么。更有一位极有天赋的人士编了一些哗众取宠的笑话说当初龙飞骗那小婊子到龙头镇来的时候说龙头是个市,虽然不及上海市那么发达繁荣,但是跟成都重庆也是相差无几的。女人过来这边,头天晚上天黑黑地看不大清楚,就觉得很暗,没什么大都市的感觉,天亮了才彻底确定受骗。那年头形容一个场镇小是这样形容的,一个小孩在街头买了烧饼,不小心掉在地上,朝前滚了几步。等小孩拣起它时,它已经从街头一直滚到街尾。他们说那娘们发现龙头镇就是这样的地方,一肚子鸟气不知道怎么出,就以偷盗男人为乐。龙飞笑笑,只当别个是在放屁。因为消息灵通,有许多骗子穿了道士的长袍,跑到龙飞楼下兜售能使枯木逢春的灵丹妙药。当然灵丹妙药和狗皮膏药是差不多的,至少介绍它们的男人说起它们功效时的神情差不多,很难分辨谁是谁。<BR>人家卖虎鞭的爷们儿是这么说的:“先生,这可是真正的东北虎啊,吸了雪山的灵气与天地精华,能使万物复苏,滋阴补阳。嘘——,别激动,小声些。你知道的,这东北虎可是比人命还宝贵的。干这种事是杀头的罪,四川省的省长——联合国秘书长也保不了你。说实话,这杀老虎还不是为了普渡众生,造福万民么?这老虎 浑身是宝,特别是这虎鞭,舒筋活血,最主要的是对男人那东西有好处,有那种抬不起头的病呀,吃一根,就好了。随便要管个十几二十年。”<BR> 龙飞笑得合不拢嘴,喜滋滋地花了三百块买了一截皱巴巴的干肉回去。<BR> 洗干净,煮回原状后,经过他女人的仔细鉴定,是一截猪大肠末梢。</P>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5 01:41: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他的美丽的女人立在阳台上,轻轻地摇着扇子,天气并不热。女人的香气被风传了开去。整个龙头镇都浸渍在那种令人昏昏欲睡的气息里每个人都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看看香气是从哪里飘过来的。女人站在阳台上,那里开满了花,女人像是梦游般地唱着歌。有时候她也会一个人孤独地在苍老丑陋的大街小巷里游走,目光呆滞,宛若幽魂。很多年后,在大城市里,我见到过相同的场景。那些美丽的富有人家的玩物,灵性被关押在金库里,她们站在那里自言自语,她们昂起高贵的头缓慢行走,像死人一般。看见她们容貌的人,无论男女都会自卑。<BR>我想这么美丽的女人原本就不应该是属于这里的。就像动物园不属于天空,河流不属于沙漠。诞生于繁华之地的妖艳女人有一天赤脚站立在脏乱狰狞的小镇的十字路口陷入沉默。这个景色那么突兀刺眼,以至于所有的目光都被吸引过来了。她懒洋洋地逛遍了镇上大大小小的商店,没有她想要的东西。偶尔她会头也不抬和商店营业员交谈几句。“有香水吗?”“噢——有,有的。”营业员非常热情地拿起一盒最贵的广东生产的香水递过去:“这个好,是,是这里最好的。”“多少钱?”“二十块。”女人从鼻子里冷冷地哼了一声,营业员马上就紧张了。连忙给她指别的香水:“如果你嫌贵,这里还有便宜些的——”女人终于忍不住放肆地大笑起来——她给自家的狗打扮时也没用过这么不起眼的便宜货。飘飘悠悠地离开,像古装戏的拍摄现场,她已经彻底失望了。彻底失望了。在这个破地方,她既买不着自己喜欢的香水和唇膏,也买不着一件象样的蕾丝花边的内衣。她游走着,营业员在心里骂她。有些时候她会一个人莫名其妙地自言自语,然后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路边走过一群穿着邋遢抱着廉价果汁大冰的脏孩子争吵傻笑,一动不动,像陷入梦里。<BR>后来。<BR>女人的身影飘进了派出所。在贴着花纹的玻璃窗前晃了一下。当时的派出所所长无名氏正在给上级装订一份资料。看见一个美丽的身影那么一闪,心里咯噔一下,随即喜笑颜开了。那个时候他心里在想什么?你猜猜,如果有可能,我希望能发生点什么。如果那些传言是真的,如果我是幸运的。<BR>“美女啊,稀客,稀客,怎么有空来这里坐坐?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有个声音在他的心里喊:就是那样,就是那个忙。女人需要男人。他的脚哆嗦得厉害。这没出息的,他狠狠地用脚尖踢了下地面。<BR>“没什么,这天地也太小了点。没怎么着就走遍了,没地儿可去,就转到这里来了。”<BR> “嘿嘿,这里怎么能和大上海比啊?龙飞那小子呢?”<BR>“提他干吗?你们不是老在背后说他坏话么?”<BR> 后来他们都不说话了。开始用眼光进行交流。读懂眼神,妩媚,暧昧,贪婪,心照不宣。</P>
<> 女人从派出所出来的时候,头发有些乱,深蓝色的头巾没有了,衣服破了一个小口子,能看得见里面白色的内衣。满足之情,溢于言表。我想这个女人想必是跟所长那头猪干了一架,看脸色想必是打赢了。女人留着很长的指甲,上面贴了些碎纸花,所长那张老脸一碰上这爪子一定会凶多吉少,想必至少会毁掉大半张容貌。我甚至等着看这个笑话,嘿嘿,不可一世的无名氏派出所所长捂住被毁坏的老白脸尖叫着从那里冲出来。等了很久,无名氏终于从大门里出来了,他正在心满意足地系好自己的裤子。狗日的,可耻啊,狗日的,可耻啊。我跳了起来,录象厅也顾不上照管,飞快地朝龙飞的家里跑去,气喘吁吁地敲门。他不慌不乱地开门,皱着眉头问:“你这么慌干啥?赶去投胎么?”我嘴巴张了好几次,脸憋得通红可仍然不知道怎么开口。他又擂了我一拳:“阿三,你说飞叔叔和你关系怎么样?有什么事不能跟我说。”我端起杯子一口将里面的茶水喝干净,狠狠地给了自己一个嘴巴,我说飞叔,你要做好心里准备。龙飞说你倒是说呢,吞吞吐吐的干啥子?我说,你女人叫所长给日了。他哆嗦了一下,轰的一屁股坐在椅子里,脸色惨白。<BR>过不了几天,新闻终于闹得大街小巷都知道了。所长的女人闹着和他离婚,所长就笑着说离啊离啊我巴不得离开你找个更俊的年轻妞,我看你离了谁还要你这个豆腐渣。女人想想觉得有道理,又把罪责全都推到龙飞的女人身上来。 便选了个观众多的时候来到龙飞的楼下大声叫骂:“贱货!卖X的,自己又不是没有男人,干吗要勾引我的?你以为你够骚就了不起吗?自己的男人不行,跑去卖啊,做鸡啊,那样不就爽了?让一千个一万个男人搞,不就爽了?”<BR>龙飞的女人穿着洁白的浴袍,风情万种地站在栏杆上,扭扭屁股,只是笑。<BR>“呀哈,你还笑,你个瓜女人,不知道害臊,不要脸,偷别个的男人还挺得意的啊哈……”<BR>过了很久,龙飞阴沉着脸从屋里出来了,提着一口高压锅,劈头盖脸地向那叫得兴起女人砸了下去。那女人见头顶忽然掉下这么个庞然大物,吓了一跳,跳起来后退好几步,楞楞地向上看了几眼,继续张口骂了几句,声音与锐气却小了许多,一边骂一边后退,最后灰溜溜地消失了。<BR>飞嫂回过头,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这一眼冷到他心窝子里。</P>
<>故事的结局是发生在一个明媚的晴天。龙飞提着一把铁锹,怒气冲冲地往派出所里走。那里传来了巨大的欢愉的声音。龙飞的女人又去了那里了,她是有些了不起的,她是龙头镇上只顾寻找自己的快感根本不管男人感受与尊严的第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是从大上海来的。她不怕什么闲话,她不怕有人背后说她遭千人骑,万人压,是大上海的窑姐什么的。她知道最大的快乐是我行我素,她对自己说在这么一个破地方如果没有快乐,不知道寻找快乐,自己将会活得很郁闷。她不在乎自己的快乐搅得整个镇上的人心烦意乱,心神不宁。小镇上刚刚下过一场雨,阶梯上长满了青绿的苔藓。阳光照得人有些睁不开眼。我突然觉得有些想打呵欠,软绵绵的流出泪来。一些眼泪没有缘由,消失时也是窒息而悄然无声的。我看见龙飞的眼睛里也有眼泪。龙飞没有理我,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扛着铁锹,目中无人地行走在大街上,一边流泪。你能看得见他脸上的愤怒,一个沉默酝酿了很久的愤怒。那时候老何正忙得不亦乐乎,在冰冷的地板上用力地干着龙飞的老婆,他们的声音很大,每个人都能听得见那种压抑了许久的欲望的呼喊。只是比录像厅里传出来的声音更清晰,更战栗。那些声音从压抑的喉咙里爆发出来,在干涩的空气里交融,扭曲,每一个人都被引起共鸣了,鲜血在血管里跳跃,每一根神经都亢奋而且绝望地收紧了。每个人都觉得十万分烦躁,皱着眉头。天昏地暗。男人用棍棒用力地殴打女人和儿子。女人和孩子围着饭桌一边号哭一边逃跑。破落的小旅店里,妓女与嫖客压低了嗓子做他们觉得愉快的交易。录像厅里传来大上海妓女们的歌声,唱着男人,美酒,玫瑰,廉价的爱情,百乐门,大篷车,钻石手链。你能听到什么是风情万种。她们都穿着艳丽的旗袍,像生来便是用来取悦男人的。待到脱去所有的衣服,在你眼前的就不再是女人。宠物,艺术品,毒药,天生尤物。有你爱着的光艳的肌肤。对于原始欲望强烈的人来说,肌肤就是裸体,裸体就是做爱,做爱就是一切。龙飞铁青着脸,他的脸色和胡须一样坚硬。他把铁锹举了起来,慢腾腾地走了进去。他有一个在他的小世界里最漂亮的女人。也有光艳的肌肤,他的痛苦是不能把这些肌肤蹂躏成碎片,虽然他知道快感是从蹂躏里产生的。一只小虫子在我眼前晃悠,扑打着小翅膀。“阿三,悲剧出来了,不去看看?”它尖着喉咙在我耳边说。我“呼”的一巴掌拍了过去。虫子是粉身碎骨了,我睁大眼睛努力寻找着它的心脏和毛细血管和生殖器和嘴巴,没有找着。脑子里一片空白。我打了一个呵欠,伸直了腰板。楞楞地看着远方,小镇上的声音突然消失了,脑子里无端地响起一大群少女的欢笑。<BR>与此同时,派出所里传来一声女人的尖叫,还有枪声。一颗子弹愤怒地穿过瞳孔,在残存着悲哀记忆的大脑里炸开,乌黑的血腥味,我的眼泪流出来了。<BR>                                                                                                           11<BR>龙飞死后,关于他的流言再次汹涌达到高潮。学校的某个主任告诉我,我的龙飞叔叔曾经许诺要给我们那个贫穷的中学捐款二十万,结果呢,捐了四十万,是的,先捐了正二十万,后捐了负二十万。人们说他可能是有些钱,但至少不像他看起来那么富有。他的女人离开了龙头镇。据说是回去了那个出生她的妖娆的故乡。车水马龙的不夜城大上海。那里的每一个美梦都陈列在琳琅满目的繁华的橱窗。女人轻轻地一伸出她的小手,就能够得着。<BR>老何没有坐牢,据说是因为正当防卫。那个头上顶着国徽端着国家饭碗的败类说,用枪打死了和自己做爱的女人的丈夫叫正当防卫。我收拾好我的所有家当,灰衬衫,白球鞋,黑袜子,牙膏牙刷香皂帽子,内裤,胡乱地装了一大口袋,驮在肩上回家。一脸困倦地回到在风雨中飘摇的破屋子。房间是很久没有住了,但父亲打扫得很干净,被子叠得还算整齐。屋前屋后种满了柏树,空气很好,只是有些干燥。那个夏天只下了一场雨,父亲需要挑着扁担到很远的地方挑水,挑回来的水也是浑浊不堪,需要静置很久撒上几滴消毒液才可勉强食用。<BR>父亲坐在院子里喝酒,凳子上摆着一小碟盐水煮过的花生米。几日不见,父亲的变化是黑了许多,胡须长了许多。头发像是很久没有梳洗,乱糟糟的一大团。父亲仍是穿着那件千疮百孔的红背心,背心的下摆不知是被谁人扯烂了,无力地垂吊在那里。阳光很明媚地辐射下来。<BR>龙飞死前,父亲做过很多美好的梦。说等我们把钱存够了,好好地把房子修理一下。另外镇上的大鱼塘可以承包下来,养很多很多的鱼,一年可以赚不少的钱。在鱼塘的周围种上树,闲暇时,戴一顶草帽,扛一根鱼杆坐到树下垂钓,别有一番闲情逸致。父亲最大的理想却是再娶一个,那个拖累他很久的木头女人毕竟已经死了。我知道父亲特别钟情于一个姓张的寡妇,是个小学教师。老张虽说不是长得十二分的标致,算不上花容月貌,也还是有一两分的姿色。品行正派又挺丰满富态。父亲是胡思乱想了很久,种地路上遇见那寡妇的时候也使了几招媚术占够了口舌的便宜套够了近乎。梦想一直悬挂在他心坎上。现在却是什么都葬送了。<BR>“不陪我喝两杯吗?”我无端地觉得那个声音像是在很远的地方。<BR>“我要上学。”我坚定地说,“我要上大学。”<BR>“好!男子汉功成名就,什么都得靠自己!”他赞赏道,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抬头看了看毒辣的太阳,阳光照射在他黝黑的胳臂上,他笑笑,我也笑,都觉得像是如释重负了。<BR>父亲默默地收拾好行囊,踏上了去远方的列车。临行前他只是摸摸我的脑袋,我只是觉得温暖。那个苍老龌龊的老男人后来的故事足够写一部长篇,可是我们没有交流过,很多时间都没有在一起。龙头镇是个没有前途的破烂地方,风水不好,永远都是贫穷的命运。未来也是不好的,这里穷山恶水,既没有什么特产,也没有什么风景。宝藏大约更是没有的,从前有些人到这里来说这里有大油田。结果钻出来几具腐朽的骷髅和一堆牛屎。又有人来淘金,抽水机停靠在河沿上夜以继日地轰隆隆运行着,农民叔叔荒废了土地挽起裤脚站在浑浊的河流里拼命旋转着筛子,皮肤被河水泡得惨白甚至生了一层细小密集的蛆虫--他们没有得到梦想的东西。那些人骂骂咧咧地走了,这里所有人的希望也消失了。我给父亲说我要读文科,因为我知道自己有一点点文学方面的天赋,譬如六岁的时候就将“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写在自己的小鸟上向王勃示威,十岁之前看完好几十部长篇武侠知道那群伟大的作家都会用“凝脂般的肌肤,雪白的胴体”之类的句子,女侠客都中了毒,这毒药唯一的解药就是脱了裤子做爱,又都很庆幸的是女侠客中了毒后都是和自己喜欢的男侠客在一起。在十一岁的时候在语文老师倡导写文章得创新的时候我在文字里极详尽地描述了两只大公鸡为了争风吃醋不惜大打出手,用了泰山压顶黑虎掏心扫荡腿等一系列风流倜傥的招式。写某只大母鸡用一只肥虫子勾引了大母鸡,等她靠近的时候冲上去恶狠狠地将她强奸了。我们的语文老师笑弯了腰,指着我的鼻子说:“阿三,你可真是文学天才。”我非常同意他的说法。并在后来的很多年内努力写长篇致力于成为一个伟大的小说家的艰苦过程中去。<BR>可我的父亲打消了我的念头,他说目前中国国家领导人多数都是理科生。他说文科分数线高,没有前途。他说读理科也一样可以在空闲的时候写点文字,现在是高科技信息时代,理科学好了更容易在社会上立足找到好工作。我听信了他的话,他的话也大抵正确,可我后来的人生的道路也因为父亲的说道变得艰难曲折起来。现在我还想,要是当初没有读理科,是不是就不会遇见一个叫陈雨的美丽女子并没日没夜地和她一直纠缠下去。<BR>我终于安静地在城市里一所国家级重点高中安顿下来。大脑内的智慧城里的孩子看不见,他们只看见我穿了与时令不符的衣服留着莫名其妙的头型。前排坐着一个美丽的女生,我记得她当时的名字和容貌,而且觉得一辈子都忘不了。<BR>我嗅到清新的香水气味,隐约觉得有紫罗兰和柠檬香。在我的前排坐着一个美丽女人,我中断数月的手淫又文艺复兴了。总在回到寝室睡上床后想她光着身体是什么样子。上课的时候总在后面傻痴痴地看着,偶尔她和我说上三五句话问我一个简单的数学题我也会受宠若惊心跳加快面红耳赤。那时候,我想我已经在龙飞的黄色录像里完成从天真到肮脏的转变,彻底变成一个DIRTY MAN(龌龊鬼)。衍生出幼稚狂热的幻想,我无数次幻想我会迷魂大法,因为听说李洪志先生李牛鼻子是这方面的开山鼻祖。我用迷魂大法让校园里的所有师生员工厨师售货员扫厕所里的大老爷们儿全都失去知觉。当然也包括我前排的这一位。然后我奸笑十三声把这位小姑娘平放在桌子上,把她一抹溜儿脱得个精光自己也脱个精光。细细地赏玩她美丽的胴体,再把从文化录像厅里学来的那一套全都用上,天翻地覆,一佛出世二佛升天万佛朝宗(怎么又是这句)无敌风火轮冰火九重天。情调与音乐是不需要的,因为迷奸女人好比偷盗,没听说过偷鸡贼偷到鸡后还要在原地摆上一张桌布摆上鲜花,点两只蜡烛,加一些音乐,享受一会儿什么狗屁的情调。我就想压在她身上一次又一次地奸污她直到我精尽人亡,口吐肥皂泡,肾小管出血,眼珠爆裂累死在她平滑的小腹上。或者找来电影里黑衣人吹的那种白烟,在她下晚自习后回家必经的路上截住她,朝她吹上那么两小口,她哀怨迷惑地看了我一眼,问:“阿三,你干嘛呢!”我说我干你。然后她娇滴滴软绵绵地晕倒过去,然后我就,我就。我就......<BR>那些精彩纷呈的梦想终于未能实现。因为老李统一中国大陆的鸿鹄之志没能实现。中国有人想用导弹打他的屁眼儿。就这样他逃到了美国,据说他的姨太太和白云城堡在那里。电影里黑衣人吹的白烟是独门毒药歪门邪道永不可能申请专利公开发售。退一万步说,就算我梦想成真,把女人弄晕了再搞也是行同奸尸,是没有什么高潮的。我更想她清醒着羞答答地在我眼前除去衣衫让我疯掉。<BR>后来的几年,在高中做了一些有意义的事,组织了一个挂名曰“少爷文学社”的团体。刚开始有五六个成员,后来增加到四十多人。社团分工明确:掌门人邓风掌管经济安排所有聚会的时间和内容。我那会是编辑,审查所有交上来的诗歌和小说将他们分类,将不错的小说投递到一些小有名气的报社和杂志社去。集体对学校里相貌好看的女生进行骚扰,给她们写情书,告诉她们我们这个季节很寂寞,每个人的阑尾和十二指肠都不好,伏在栏杆上大声喊她们的名字,看她们羞得满脸通红落荒而逃。那些年,我所有的作业本都用来写了小说。知道了坐在我前排的那个美丽女子的名字,她叫陈雨,英语名叫着ANN。集体手淫,每周四晚上听收音机里转播的夜航船栏目,全是解释解决一些跟性相关的问题。听见很多男人打电话来问早泄该怎么治,主持人无数次强调说我们插进去的时候不要紧张,别让大脑皮层处于过高的亢奋状态。那年我们在凌晨集体跑到外面去看黄色录像,翻过铁门被学校领导围追堵截,躲进里屋去隐藏,踩到猪屎,我原本以为城里没有人养猪的。因此当时听到猪叫踩到猪屎非常吃惊。被永远载入光辉的史册,建校历史上第一次被全班停课整顿的班级。我们被施以处罚,提上锄头到扩建的操场上去挖土,集体剃了光头拍照片做留念。<BR>我们开始并没有投降说自己看了不该看的东西。班主任每天接待一群少年犯,不断地做心理斗争甚至以请家长或开除学籍作为威胁,终于有人挺不下去了,彻底交代罪过,说1998年初夏,高二.二班的全体男生包括班长和团支部书记都去看了录像,看的内容也不是成龙和梅尔吉勃逊,看了日本的脏东西,男人在旁边敲鼓,饭岛爱飞快地脱光自己的衣服,露出健康的乳房,然后男人也脱光了,对着镜头咬牙切齿地对大家说他是替影迷来爱抚饭岛爱的身体,他拍三级片是为了养家糊口。<BR>我记得那会邓风的模样,吸烟的时候总斜撇着眼睛,前边留着很长的头发,后脑勺刮得溜光。他比我认识的每个人都更喜欢吹牛,喜欢坐在一大群无聊的女人中间讲诉自己的古怪经历,让别人用看外星人的眼光看他。他驳斥几乎当时国内外所有大有名气的作家,说他们是狗屎,说二十年后他能写出来更流芳千古的东西。每次文学社成员聚会的时候,他都会自告奋勇地跑上台去抓着麦克风发表演说,我们应该跟所有功利性的写作目的断裂开来,应该永远别写批判性的文学评论,全世界文学的发展都和文学批判没有丝毫关系,应该用不着给那些傲慢装B的家伙尊严和面子。不用跟随别人的脚步前进,不用过度桀骜以示另类,最好的小说是用天赋和心血写出来的。永远别幻想成为哲学家,但哲学家的东西可以闲暇时看一些。他说了很多废话,那些话现在我还记得。说那些话时的表情也记得,面部表情非常丰富,眼睛睁得非常大眼白很多,手势非常强有力。笑起来的那一瞬间会非常滑稽夸张,满脸布满可爱的皱纹,前俯后仰东倒西歪像被人突然拔了脊柱。今年我听说那个叫邓风的小子爱上了一个农村的姑娘,可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原因那女人跟他分开了。女人结婚的那天晚上,邓风喝酒翻到人家的院子里在新房外大哭唱《一剪梅》,我以前没听过他唱过那首歌,被那对新人的亲戚用锄头扁担痛打了一顿--后来--有人抓着他的衬衣领子朝里面扔了一串点燃的鞭炮,炸烂了他的肚子。他们将他的尸体扔在公路边上,用塑料薄膜捆紧了扔在乡村的公路边上,很多天后,周围的居民终于受不了尸体腐烂的气味,找来了乞丐和卡车,给了乞丐一百元钱让他将尸体抱到卡车上去,送到火葬场,烧掉。2003秋天,我见了他最后一面。他当时看起来还是那么乐观健康笑容明媚,还一个劲安慰我叫我活得开朗积极一些如果真是给小说拖累伤害还不如不写小说,他给我说他到八十岁都不会阳痿能活到一百四十岁。可是今年他就疯了死了,我不太明白为什么。<BR>12<BR>晚上提着吉他经过东街,很冷,建筑工地上一群蹲着的小混混淫荡地笑着吸烟吹牛说着脏话。走进后终于听得清楚一些,他们在谈论一个叫ANN的女人,他们说她是个骚货。她像一只修炼成精的蚊子曾经在每个人午夜肮脏的蚊帐里出现过,留下呢喃和烙印。我装着什么都没有听见,踩着被路灯拉得修长的影子前进。我说我为什么要记得一个臭名昭著的女人并为她难过。后来我不断安慰自己,却总觉得肚子里坠着一块怀孕的石头,非常不舒服。直到我安慰自己说,在同一个城市,还有一个叫着阿三的写小说的家伙,他也有个淫荡的女朋友陈雨的英语名字是叫着ANN的。兴许他们说的是她。但心里总不塌实。我就转过头朝他们大吼一声,闭上你们的屁眼,长舌妇!人渣,败类——他们冲上来毫不客气地揍了我一顿。</P>
<>在我的小说里,那个叫阿三的男人继续讲他的故事。一直讲,一直讲。在倾诉故事的时候他总是竭力控制自己的面部表情和肢体动作想留给聆听者一个内敛睿智的假象,说出来的话语也带着浓厚的文学色彩,原来你是在用你的嘴巴写小说,可恶。我皱着眉头在心里嘀咕到。<BR>   “当我们经过紫荆园<BR>     那里的长统袜在天空飞翔<BR>     ................”<BR>阿三的故事:<BR>再后来班里的男生不约而同地进入发情周期,晚上听见他们在蚊帐里努力压抑某种冲动。一大批青年终于手淫,将液体胡乱地喷洒在墙角或纸巾里。那年的冬运会上,我们班的积分排在全校倒数第一。打篮球的还没跑几步就气喘吁吁捂着肚子大汗淋漓。检查寝室卫生的老师总嗅到一种古怪的烂洋葱气味。雪白的墙壁全被蝌蚪的尸体给腐烂了。蝌蚪,我说的是手淫后那些液态物体中的精华,内含大量蛋白质和营养成分。到现在,很多年过去了,我相信很多东西还活着,它们的生命力是那样顽强。那些可爱的小精灵已经成长为足球般大小的蛤蟆了。等我再次回到那里回到母校的时候,,那群形态怪异的丑物便不知从哪个阴暗角落里飞奔出来,挥舞着手臂,裂开丑陋的大嘴,凄惨地大喊道:“阿三,别跑,阿三,等等我!”我吓得毛骨悚然,眼睛差点掉出来。一边飞快地逃跑一般号啕大哭:“我可不认识你们,你们从哪里来就回到哪里去!”<BR>再后来我和ANN进行了一次非同寻常的交谈。我游说她成为我的女朋友。她很爽快地答应了,这非常出人意料,班上所有人都觉得诧异。她说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要以后当我要抛弃你的时候,你别来缠我。邓风也恋爱了,与他恋爱的是一个前额突出嘴唇肥厚外翻形同类人猿的女生。听闻老一辈网络文学革命家告诉他没做过爱就别写小说,于是他拖着那女生的手去外面廉价的无营业执照的旅社开了房间,当时他非常激动,小鸟刚一接触女生的大腿内侧就一泄如柱了,女生问那是什么,他说那是鼻涕。于是我们从那天起就叫他鼻涕。那会邓风老问我觉得他的女人怎么样,问了我好几百次。我终于很不耐烦地说他的女人像北京人。他随即表示赞同我的眼光,说他的那妞时尚美丽气质超凡是很像北京人。我告诉他我说的那北京人是指人猿,数十万年前在北京周口店附近活动的那群野女人,颧骨突出嘴唇突出汗毛旺盛放屁如雷的那种,邓风说我在放屁。再后来,那女生很快与邓风提出分手,大概是因为听见旁人嘲笑他的穿着,将裤脚整齐地塞进袜子里,如同高脚鸡,又听说邓风老爱挪用文学社的公款去城里的地摊上买廉价的香水,上面写着“MADE IN FRANCE”,说那是法国货。每次与女子约会前都要在腋窝裤裆头发上喷射几两,气味如同福尔马林溶液般刺鼻,我们的风哥偏觉得气若幽兰。于是他们就分手了,邓风的锐气朝气瞬间消亡。如同秋天的蝉。<BR>我们继续读书。春夏秋冬,吃喝拉撒。你知道那种过程叫着炼狱。没有激情对所谓的大学也不是特别向往--大学与高中的区别是大学里做爱更容易一些。班上有学生叫着阿牛的,人如其名,生殖器很粗大。忍受不了那种枯燥,就每天手淫。教室,寝室,厕所,操场后面的小山,无处没有阿牛留下的液体能量。深夜睡觉的时候,你听见一种急促的被压抑着的呼吸,一定是这小子在哄小弟弟玩。上课的时候,如果你见着阿牛面红耳赤,一只手放在裤兜里,很慢地微微颤动,有时候把脑袋弯到课桌下喘粗气,那么他一定也是在手淫,只是隔着一层布,敏感度减低了许多。为了让自己能够把那东西拿出来,更直接地自慰,阿牛找到班主任老师,说自己个子太大,把后面学生的视线挡住了,要求调座位到最后一排。调到最后一排后,阿牛是百无禁忌了,随时侧过头去,都能见着他面红耳赤,痛不欲生的那种面部表情。邓风告诉我说你看阿牛那小子,课桌下从来都是湿湿的,他妈的就知道随地吐痰。我趴在桌子上,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阿牛的传奇是有一天正聚精会神地手淫,被数学老师逮了个正着,那东西还兀自直挺挺地露在外面,来不及缩回去。数学老师是一个正经的进入更年期的妇女。很瘦,戴着眼镜。女老师当时的心理没法揣摩,但从面部和举止知道她是恼羞成怒了,厚厚的木制三角尺狠狠地砸了下来。一大片惊呼。我们吃惊地看到阿牛的头上凹下去很深一个坑,过了一会儿,那坑慢慢地平了,肿起一个巨大的包,像长了一只小牛角。阿牛阴着脸,没吭声,一股殷红的血水从伤口处慢慢地溢出来。所有的视线都向着他。我们突然觉得这个人很有些可怜。他低下头,从抽屉里拉出一个作业本,撕了两页纸,按在伤口上。直起身来,向我们的女老师怨毒地SMILE一下,从容地走出教室。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回到学校,因为阿牛的成绩很差,所以也没有老师三顾茅庐地去请他。邓风说这是玩小弟弟玩出大问题。我说没错。<BR>放学后懒洋洋地坐在寝室外面。因为我们的教学楼离食堂很远,所以男老师的女人们把饭菜端到我们寝室里来卖。一旦放学,卖菜卖汤的女人们端着瓢盆勺子像攻占阵地一般地冲了过来。菜一般是三块钱一份,汤是两块。邓风同学总是端着个大饭盒,无精打采地问:“小姐,多少钱一瓢?”卖菜的女人就说这汤是按份卖,不是按瓢。不过可以灵活些,就一块钱一瓢吧。邓风就笑得很邪,很大声,很淫荡,说:“这么便宜啊。”任何笨蛋都看得出来这笑是什么意思。那卖菜的小女孩马上就明白那是怎么一回事,人家邓风问的是多少钱一(嫖)。勃然大怒,一勺滚烫的鸡汤泼了过来,“嫖你妈去!”邓风躲闪不及,身上的康威被弄得稀里糊涂,挂了几块鸡皮和芹菜叶,头发上也淅沥哗啦地开始淌着黄汤。顿时傻了眼,再也顾不得什么绅士风度了,跳起身来,破口大骂:“你个泼妇,妈的,卖菜就卖菜吧,你平白无故泼我干什么!我日你妈!”后面发生的事让我们理解了什么叫祸不单行。一个肥胖的中年女人举着勺子大踏步赶了过来:“她妈就在这里,有脾气你就过来日!要是不敢,你就不是男人变的!”邓风咧开嘴,愣愣的盯着那个庞然大物,脸上逐渐扩展出一种恐怖和绝望的表情。厉鬼一般大叫着要跑去跳楼,被我们给拦住了。 <BR>还有一个叫朱叶,我们的同班同学。朱叶小的时候也很淘气,可惜没有见着。听说他小的时候经常偷钱玩火搞雷管炸鱼,差点就见了释迦牟尼。那些事使他挨了很多毒打,他的父亲和后娘轮番折磨了他好几个小时甚至用大头针帮他穿了耳孔,倒不是为了给他佩带钻石耳环。那年他父亲没什么钱买耳环,钉子和火柴买得起,挂在耳朵上摇一摇就知道头皮发紧。朱叶十三四岁的时候比较疯狂,家里无论什么值钱的东西只要入了他的法眼就容易被扫荡,通过各种途径将那些值钱的东西卖掉,他甚至卖过一头八十斤左右的猪和一只铁制的水瓢。用换来的钱给女生买裙子手链笔记本什么的,甚至可以很多天不吃午饭节约出钱来在周末约会女生,请女生吃棒棒冰喝点小酒去川南餐厅或唐巴饭店(此饭店内挂有毛泽东同志的画像)大吃一顿。那时候朱叶在一所初中臭名昭著,首先是由于大部分时间不敢回家的缘故,衣服很久不能换洗。日子久了,就粘上一些黑糊糊油光闪闪的污垢,有些时候还能看见虱子在领口上散步。再次,朱叶老爱借钱,有些时候甚至跟社会上的痞子扯上关系,借钱的时候信誓旦旦地说过一周就还,还的时候加上几元几角几分的利息。结果多数时候总是失言,经常挨揍。班里的同学没有可怜他的。最丢脸的一次是在夜里和女生到水库去玩的时候遇见一堆泼皮,那些泼皮调戏骚扰他们。他不敢愤怒,就给那群家伙跪下来了。被那伙泼皮奚落了一阵又惹得女朋友嫌弃他没骨气。朱叶在十四岁的时候差点失去贞操,他在一个同学家和一小女孩子约会正准备脱裙子拔裤子惹乱子什么的,被一大群提着铁棒木棒的家伙破门而入。揍了一顿,断了几根肋骨吐了几口酸汤,脸鼻子额头脊背都被锤破了,流了很多很多的血。那大约是他一生的转折点,也就是说,从那天起,他开始变得懂事了。</P>
<>朱叶从那以后就彻底安静下来。或者是安分。我见着他的时候是在高中,他跟我年纪差不多,可是读高中那会,他看起来已经像一个须发苍苍的老头儿。一次暴力的后果是使一个活泼的家伙患上忧郁症自闭症。他们说从朱叶挨了那次狠揍之后,就再也没有笑过。我见着朱叶的时候总不敢相信他以前的那些轰轰烈烈的龌龊故事,后来他戴着深度近视眼镜,微笑的时候局促不安,眼睛总是看着离自己很近的地方。每天坐在自己的凳子上安静地看着物理化学外语,绝大多数时间都看他坐在那里。我总觉得像他那时候的状态和古龙笔下的阿飞差不多,没什么朋友,阿飞绝大多数的时间就知道练剑,除了练剑报仇什么都不会,朱叶这个时候除了读书考大学也什么都不会。很多人都担心朱叶长大后会不会结婚生孩子,会不会在新婚之夜一脚把女人从床上踢到月亮上面去。朱叶虽然一直是这个世界上读书最专心的人,可是成绩却一直不怎么好,处于中等偏下的阶段。曾经有段时间注意过他的一举一动,觉得很不正常。每天早晨他洗手大约会花去十分钟以上,非常认真地洗手,像是做一次很虔诚的朝拜,让在旁边的人看得毛骨悚然,直担心他把手上粉白的皮子也洗掉。有些时候他明明已经把手洗好了关掉水龙头了,可是走几步就又回过头来打开水龙头再冲几次。每次写作业的时候我都发现他每做完一道题目就返回来重新细细看一次,看看有没有失误。特别是数学考试,总是不断验算很多次,到老师庄严地宣告离考试结束还有十分钟的时候他往往才刚刚做完了一半。这个时候他的脸孔马上就扭曲起来愣在那里表情瞬息万变,把草稿纸一页页地撕裂成很多细小的碎片,再把碎片蹂躏成更细小的纸屑甚至粉末。最后他的两只腿就紧紧地箍在一起,浮躁不安,满脸通红,抬起头来喘一口气,像是已经做完激烈的思想斗争等待宣判极刑。那个时候我正处于陈雨温柔的雨露下,每日滋润无比,所以特有爱心幻想什么的。老把朱叶当阿飞把自己当李寻欢,并且幻想可怜他做他唯一的一个朋友。许多时候我会跟他主动交流一些东西譬如问他以前手淫过没有,别人所说的那些历史是不是真的。高中二年级的时候,这位可怜的同学头顶上已经没有一根黑头发,我老觉得这个人再这么沉默下去,会把自己毁了。就经常跟邓风等人一起在他的跟前说起乳房阴道彩色避孕套恐怖的淋病打炮墨西哥女人隆胸后游泳在水底乳房爆炸等话题,有天我们甚至摸了他的银白如雪的脑袋说哪天带我们的叶子一起出去嫖妓享受点生活什么的。他当时嘴角就哆嗦起来,脸色纸一般煞白,藏在厚镜片后的眼睛里闪出一种极怨毒的光芒,并且说了一句粗话:“狗杂种,不学无术!”这使得当时围在他周围的所有人都闭上嘴巴并且跳了起来,大伙的脸色都不好看却没有人发火。只是晕头晕脑地怀疑自己是不是他妈听错了,不大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句话给我的震动到今天都忘不了——阿三啊阿三,连一个精神上有点故障的家伙都可以鄙视你,看看你都在做什么吧。从那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把尾巴夹得很紧,不敢向这位大爷叫板。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又压抑不住了--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南充市的家伙的话说是“逼话赛过文化”,我开始和所有刚刚接触恋爱的家伙一样,跟恋爱对象废话连篇。邓风说我们小两口有说不完的话放不完的屁,陈雨也自得其乐地配合我的油嘴,经常上课写一些小纸条塞给我。“请用两句话解释性感”“性感就是某种有生命的物体在某一种状态下能够让同性羡慕让异性心怀不轨。性感分为骨感和肉感两种。”“请用一句话解释快感”我咬着笔杆想了一会,在纸条上写到“快乐的感应” 。陈雨接过纸条后笑了一阵用笔在上面又写了两个字还给我“放屁”。上晚自习的时候我们就更猖狂,直接搬到一起对话,说起周星驰拍的那几部看过无数次的电影,说周星驰的英语名字叫史蒂芬.操(Stephen Chow)。说张学友《有个人》专辑的广告画上说他全球唱片销量超六千万张。说其实老张虽然是当时华语歌坛的老大,有些歌却还是不如国外的好听,陈雨说我崇洋媚外。我说那得看分哪种情况来说,譬如在电影里,如果是床戏的裸露,看莎朗.斯通就足够了,如果要看暴力劲头的裸露,看跟力学相关的美,非得看史泰龙或施瓦辛格不可。她问我这个比喻是什么意思,我说意思就是要用唯物主义辩证法的眼光来看世界。后来我们把在所有网站上看见的成人笑话都拿出来交流一遍说大白兔强奸了大灰狼,在荒漠里的将军把骆驼当着泄欲对象。那个时候我们班上的晚自习纪律特别糟糕就有我和陈雨的很大一部分功劳,等到所有人都说累了,教室里安静下来后还有我和陈雨开心的笑声非常响亮。然后教室里有炸裂开很大一阵嘘声。过不了几日,班主任找到我,说要和我谈谈心,在他宿舍里见着他后,他先叫我坐下,然后把很厚的一本教科书卷成筒,照着我脑袋就是一下。你小子是不是考大学的料!天天除了写小说就是跟女生聊天,唧唧喳喳吵死了,全班四十七个人,你不想考大学总有人想考大学!你以后要还是那么张牙舞爪鸡飞狗跳地,看我不把你赶出教室去!<BR> 回来后跟陈雨谈这事的时候满脑子泥浆,我和陈雨坐那位置很安全的,晚自习原本就胡乱坐没有人管,学校检查纪律的老师也多半不认识我。这事是怎么败露的我颇有些狐疑,陈雨说那事不用想了,一定是朱叶告的,人家是安心读书的料,对这种人你只有忍着,我看了看她说遵命。<BR>多数人总认为朱叶是一个游离于班集体之外的怪物。这个小子总爱自言自语,一个人小声地说话,带着复杂的面部表情。他走路的时候脊背压得很弯,左边肩膀比右边的高出好一截。上课的时候,呆坐的时候,跑早操的时候。像是在深思熟虑,一副哲人王的样子,随时眼角眉梢有一种愤怒和苦闷。多数人认为朱叶愤怒的时候并不好看,更可怕的是在长久的愤怒中突然阴转晴,莞尔一笑,能吓得你吐苦胆水,用古龙的话说就是“谁要是敢用回头一笑百媚生形容他,我一定会冲去和他打架”。<BR>古龙在《楚留香》里形容那种古怪的笑给旁人的触动和伤害是这么说的“如果当时你骑在马上,一定会从马背上跌下来,如果你正在洗澡,你一定会被澡盆里的水呛死”。那时候学校的校长没有少号召我们向朱叶同学学习,说我们这群人要是有朱叶一半的勤奋就足够考上大学本科了。但是他没有说我们要是全部和朱叶一样勤奋能不能考上本科,他心里知道我们要都那么拼命就都会没命。小学时候听到“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好像是个伟大的科学家说的,这话荒谬与否我不知道,总之,谁都觉得像朱叶这么勤奋加之汗腺发达的家伙一直都不能从分数里找到一丁点天才的感觉,真是悲哀。<BR>朱叶与这个班集体唯一的合作是在中秋节的联欢晚会上。他气宇轩扬地站在讲台前给我们朗诵诗歌。是毛泽东写的,我们课本里有那东西。所有人都拼命鼓掌,他嘴角动了动,脸红了,并且咧嘴笑了一秒钟。终于他开始说话了,声音太小,教室里的所有人都安静下来屏住呼吸,觉得他声音很有磁性,或许是他非常胆怯,那种声线不过是身体哆嗦的结果。<BR> “......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我们都沉默了,我们听到的不是诗朗诵。毛泽东同志要是听到自己写那么气势磅礴的诗被人自言自语似的轻声阅读,还要略带一丝羞涩的面部表情--一定会气得从水晶棺里跳出来。我们的耳朵都竖起来了,我们没有想到朱叶还有点创造力,好像是把两首诗腰斩后各取一部分粘在一起。他的喉咙里冒出的咕嘟咕嘟的声音让人觉得既可笑又可怜。最后他从讲台上下来,我们拼命地鼓掌。他摸摸脸,笑得很腼腆。<BR>某天下午上课的时候朱叶破天荒地迟到,老师同学都很诧异。两节课后,一个中年男人在教室外面和班主任说什么事。班主任也不断叹气不断点头,好像很惋惜什么的样子。然后朱叶就开始在众目睽睽下和那男人收拾书本,再然后就消失了。在他离开前的一星期,他给班主任说我要找人揍他,班主任问起我的时候我感觉特别冤枉,我说他都那样了,我要对他动武我还算是个东西吗。我很耐心地给朱叶解释我很多时候在教室外面跟旁人聊天是因为我无聊,并不是想跟那些家伙密谋一起来揍你。我叫他看开一些,注意学习方法,别太用功,多和同学一起交流。他歪着脑袋凝视着桌面笑到:“你不打我,我就可以安心看书了。”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觉得心理挺难受,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走后我一直问邓风我所听到过的那些关于朱叶的以前的故事是不是真的,他说是,我说怎么可能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呢?他说人不都是要变的吗,谁知道几年时间能把人变成一个什么样子。</P>
<>                                                                                                     13 <BR>我便觉得自己有些无可救药。每次失落的潮水退去后,失落更纯粹,更孱弱,更接近本质。哥们问,阿三,你曾经有过什么样的荣耀啊。我楞楞地说其实也没有什么荣耀,只知道祖上确凿出现过大地主这样的人物,后来家产被一个败家子败掉,又在文化大革命里遭遇各种理所当然的悲苦待遇。等我懂事后,某天来了一位瞎子,他给我们家算命,他说我们家里这一百年来没有可能出现大学生。爷爷朝他挥舞扁担过后,他大约惨叫了一声,小腿骨折。而我的父亲,他跟随民工的潮流去了远方,他一直那么辛苦那么穷。事情到某个月终于有了转机,他给我邮了四千元人民币,几乎是平白无故的,我当时握着那么一大把钱,叫了起来,妈呀,这些钱是不是我爸爸从他老板的保险柜里偷的。在电话里他的声音很大,而且一再强调他是用手机给我打的。我能够想象得到这个已经贫穷了四十年的男人用爪子提着一个硕大的砖头似的手机站在最繁华的街道上给我电话的情景,那种可悲的恨不得在手机上绑个高音喇叭的被旁人嘲笑鄙夷的炫耀的表情。<BR>父亲说他有钱了。父亲说我有新妈妈了,我的新妈妈比我大两岁,他们已经结婚了,考虑到我要读书,结婚的时候没有来接我。我悠悠地站在电话亭边上,心里说不出来是欢喜还是难过,或者只是惊讶。命运总是这样捉弄无知的家伙,给年轻的生命力旺盛的小树一片沙漠,却给那些枯藤老树一大片亚热带雨林。那一刻我心里激动而古怪,不可名状,走到校门口的时候突然按捺不住跳了起来,蹦跳的姿势也激动而古怪,是脚后跟飞起来踢着屁股,嘻嘻哈哈了好半天。<BR>从那以后,我开始装扮自己。酷和孙子淑女都是装出来的。来到城市,就得装扮成城市青年的模样,耐克,康威,第五街,康尼威尔,甚至是范思哲。但是由于根基不行,残留在身体上骨髓内农民的气息还非常浓,无论怎么打扮,一站在镜子面前就扭扭捏捏腻腻歪歪像一条准备出发耕田的母牛。所以无论怎么打扮都没有人说哎呀呀,阿三今天好好帅啊,说阿三衰的人一直都是不缺乏的,那些家伙说我永远一副饥饿中没有吃饱饭没有吸够鸦片没有睡够的模样,眼睛突兀,脊背弯曲,非常疲惫微软。说我是鸦片战争后的中国农民。<BR>我还有陈雨跟我在一起,这应该算是唯一值得庆幸的地方(庆幸?当时是吧。)谢天谢地,这个伟大的初恋,下课的时候在厕所里扭动屁股,看尿线飞流直下三千尺,一边大咧咧地跟自己对话,你快乐吗,我很快乐。到校园门口排队买夹肉的白吉馍,拿回寝室就着一杯绿茶吞下,一边咀嚼一边问,你快乐吗,我很快乐。很多年后一个家伙告诉我说,快乐之所以成为快乐是因为它很短暂,人的精力和意志只能够承载短暂的兴奋,就跟性交一样,要是每次性高潮都能够持续三五十分钟,估计地球上的所有进入发育期后的人都会夭折。他说好境不长。是的,好境不长。偶尔听见一些风声,关于自己的,外班的人跑到我们教室门口来看我,说是来看看超级大美女陈雨换的是什么外套。很多人指指戳戳:“呶,校花也会饥不择食,看她选的那东西。”我就在那些嘲笑声里拼命地拉扯自己衣服的领口或下摆或袖子,想把自己藏起来,窘迫羞愧不已。那年是2000年,我十八九岁。我并不喜欢被别人称呼着外套或者东西,我也不喜欢有人把我喜欢的女生称着公共汽车,破鞋。虽然也许这些比喻非常形象得体。<BR>他说哥们,你是跟陈雨在一起吗?我说是,怎么啦。他就憋着笑狠狠地摸了一把鼻子,那样的货色你也要啊哈,真是服了你。我在心里想,当然,你也想要的,可是你他妈要不着。如果在你单独处在一个寂寞的房间突然想起女人,突然来了一个女人,只要你觉得她不是你亲人,她并没有老到木乃伊的地步,你才不会管她是什么货色呢。我隐隐约约地觉得有些不对劲,而且那些不对劲或许我也是明白的,不好发火,也就狼狈装着笑说,玩玩呗,我知道她是个贱货,可是有总比没有强是不?他们就嘻嘻哈哈地笑一阵,说倒也是,哥们真是好福气,连花魁都能搞到手,你慢慢享用吧,让她多给你做几顶帽子,啊哈?<BR>我开始绝望地等待着那些流言在消失前让我变得猥琐麻木。我将永远记得那些流言。那些声音无休止地做出一种倾诉欲望迫切的长舌妇的模样。那是羡慕,妒忌,或者幸灾乐祸。他们说陈雨跟至少不下十个男人做过爱,性能力旺盛得像非洲犀牛,床上功夫牛逼得一塌糊涂。他们又说陈雨在床上的时候训练有素,像三级片里国民党训练出来的女特务(谁他妈告诉他们国民党训练出来的女特务就是专门陪人上床的?)。能跟男人配合得天衣无缝,叫声特别大,腰部力量特别强。有一次陈雨在她们以前的学校跟一个男人做的时候往上挺腰迎合那个男人,把男人的腰闪了,男人就给了她一巴掌。她一赌气,就又拼命地往上顶了几次。10个,他竖起他的脏兮兮的手指,你女人至少被10个男人操过。几年后再见着陈雨的时候她否认了那些所有的说法,并做出一种坦白的真诚的表情说在我之前,她只跟一个男人上过床,还有的朦胧的亲热是她12岁的时候有个高中生经常给她买巧克力给她零花钱,那个男人亲过她几次,并许诺说自己进北京读了大学后就来娶她。这些鬼话我一点都不相信, 当时班上还有一个叫什么容的家伙名气跟陈雨差不多,笑起来声音特别大,一下课就能够听见她的放肆的笑声 ,把天花板上的灰和蜘蛛网都能够震落下来。容容是个有狐臭的女人,那气味非常燥烈火暴,被班上的男男女女议论一番后,很自觉地把位置搬到教室的最后一排去。听外班的人说起容容是我们班的另一辆公共汽车,跟容容恋爱的那个男生还跟我在同一小组,可是我已经记不清楚他的名字,那是一个老实本分的皮肤黝黑的不爱说话的男人。脸型很像网球大师赛里的那个泰国的被称呼为“会飞的大象”的斯里查潘。他们说那个男生配有教室的钥匙,每天夜里都跟容容悄悄地溜到教室里去幽会,在课桌上做爱,射精的时候拔出来射到卫生纸里,射完了又捅进去。射到全身疲软后两人又蹑手蹑脚地溜出教室,回寝室睡觉。然后第二天很多人就在教室的垃圾兜里发现很多团成小球的粘着腥味的卫生纸。这样的传言风风火火地传播着,每天早上进教室的人都养成了一种深呼吸的习惯,然后都用纸巾仔细把桌子擦干净,放到鼻子上,再深呼吸一下。只是有些事情我到现在都不大明白,我不知道那群孙子怎么知道容容的男人射精后继续把鸡鸡放到那里去,我还以为这群孙子的眼睛都长在容容的阴道上还是怎么来着。<BR>他们说,你的女人是个风流人物,有两个外号,一个外号是“X中十大炮台之一”,还有一个外号是“鸡婆”。在香港电影里,鸡婆都是那种废话很多形象诧异的妓院老板或者阴阳人。可是陈雨是那种稳重的鸡婆,有些冷血。跟她做爱的男人都觉得她乳房太小,但是屁股够肥硕,富士山或者别的什么。我的嘴唇开始发白,鼻尖冒汗,脸色灰暗。你还没有跟她上过床,告诉你吧,那是很容易的事,我敢保证,你要是跟她单独呆在一间房内,你就一定能够操她,啊哈,真羡慕啊。可是我得给你一些忠告:这样的女人不是谁都能够上的,除非你有妻妾成群的能力,除非你早已久经沙场,目空一切。不然你将会受到伤害,鲜血淋淋。这些忠告如同有人亢奋地往我的心窝里捅刀子。眼前黑暗下来,我就能看见自己和给我忠告的男人,他提着刀子,一次次朝我的心窝里狂捅。我背靠着墙像泥鳅一样慢慢滑下来,一屁股坐在地上。<BR>我觉得自己全身冰冷。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我想当时那目光也是冰冷的,因为我看见他打了个哆嗦。我说你对这事有兴趣可以在背后说我,这是我的女人,和你无关。做小人做到你这种地步,真不得不让别人替你觉得羞耻。若你真对别人的性事有兴趣,你何不对着自己的家谱研究一下你大姐大妈姑奶奶曾祖母是否都是贞洁烈女?去看看她们有没有因为作奸犯科白带增多而被视为不洁!那男人轰的一下跳了起来,捋了两下袖子,想要向前冲。脑袋和双腿却后仰后退了,嘴角飞过一死鄙夷。我知道他的意思。潜台词无非是:一,大人不计小人过;二,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P>
<>那年我只有十八岁,我所理解的爱情来自小说,电影,幻想。它们是快乐的,像卡通和果盘一样快乐。但我却郁郁寡欢了,很多时候陷入一种无法解脱的思考里。它让我萎靡而亢奋,多愁善感,在一种窒息的沉默里突然醒过来,骑在窗台上张牙舞爪一番,仰头用尽最大的肺活量把烟雾喷向天空,然后想对着墙壁大声呼叫,可惜什么都没有喊出来。<BR>2000年的某天,我和一个叫陈雨的女人恋爱。<BR>我开始失眠,我总是在沉寂的时候想自己究竟要和陈雨在一起到什么时候。到毕业,到工作,到老去。永远承载那些镶嵌在直肠镜显微镜背后的恶毒的眼神和审判。天啦,我的女人竟然是个婊子!天啦,我爱的女人竟然是个婊子!但瞬间听到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不就是个婊子吗,有什么了不起?我看见自己在一个没有人的亮着路灯的阳台疯疯癫癫地手舞足蹈,阳台外面是没有边界的黑暗,嘴里反复地朗诵这一句。我可怜的小孩子,显然你承受了非常多和你年龄并不相符的遭遇。背后又有人说话,是的,你的遭遇是了不起,可是比不上童妓和非洲人。未来会怎么着?像邓风说的那样,把她搞上床,然后抛弃。每当我想到这里的时候,我就觉得胸口被堵住了,隐隐作痛,这证明我从不具备花花公子的潜质,我那样善良真诚几乎算是愚蠢。我想或许我会永远跟她在一起,对她好,让她忘记以前的故事和臭男人。我甚至想过一些年月后带她到遥远的西藏和乌鲁木齐生活,或者去内蒙古,住在帐篷里。骑着小马在蔚蓝天空下翠色欲流的草原上奔驰。那里有蔚蓝的天空,翠色欲流的草地,洁白的蒙古包和羊群,我们永远居住在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再也没有人提到那些会让我不舒服的陈雨的往事。可是我仍然想不开,我会想起她跟其他男人做爱的时候的那种姿态,仰面躺在床上,把裤子脱开,露出内裤,把内裤脱开,露出卫生巾,再把卫生巾撕开,露出阴毛。然后有个男人挺着下体钻进去了,嘴里不停地吐出脏字。我不大喜欢一个粗鲁的男人在操一个看起来非常可爱漂亮的女人的时候嘴里说脏话。这些年很多时候我都在想我的女人跟别的男人做爱是什么样子,夜晚凌晨黄昏,在街道上,在书店,在床上,在教室里,在荡秋千的时候,一直想一直想.这些问题让人大伤脑筋,想得入神,难免出事,譬如在上体育课的时候练习跳马,从人家头顶上跃过的那一刹那还在想陈雨那斯歪着头坐在栏杆上发呆,在想什么呢,是不是想从前的男人了?等我落地,裤裆基本上就撕开了一个巨大的口子,可惜当时没有发觉。仍然像兔子一样的满操场跑,练习三步上篮,直到要下课前集合的时候才觉得那里比较凉快,低下头一看,吓得变了脸色,半天才突然回过神来。 把衣服脱了当裙子围在腰间,勉强遮住。在晚自习后回到寝室总睡不着,耿耿于怀,呼吸沉重,一个晚上翻七八十个身,实在不行,我就蹑手蹑脚地掀开被盖,穿好衣服,拿着纸和笔,到走廊里的路灯下写小说写诗歌,看雾气缭绕在昏黄的光明里,一些灰蒙蒙的小飞蛾围着路灯转圈,眼睛竟然会有些湿润了。<BR></P>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5 01:4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后面有几座大山,连绵不绝。我当时能想象到的唯一消遣就是爬山。在每个下午放学后,提上可乐或者苹果汁,经过飞扬着水草气息的田野,看大地里被蒸发的水气汇聚成白雾飘悠着在空气里升腾。踏过斑驳崎岖的小路,手拉着手一起爬山。一旦来到隐蔽的地方,我就停止下来拖着她的手摇个不停,非常白痴弱智地唱什么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其实就是想跟她亲嘴,果然后来我们就亲嘴了,是我先亲的她,只不过试探着小心翼翼在她的脸上点一下(当时那个中学的风尚是有些家伙恋爱两年才牵手)。她在阳光下傻痴痴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如洪荒猛兽一般把我箍紧了,闭着眼睛贪婪地吮吸拥吻,把舌头伸进我的嘴里胡乱搅动,天啦,我的初吻就这样奉献出去了。我的家私也在那一瞬间坚定并挺立起来,把裤子前边顶了很大一个包。从她脖子与衣服上散发出来的那些淡淡的香味,在阴暗的角落里绽放出迷人的光彩,阳光斜斜照耀下树林路上的班驳也在那收紧的头颅和手心里晃动起来。她的喉咙里发出一种滑稽的类似一边哭一边笑的呻吟。我蜷缩着身体把屁股往后缩想拒绝自己膨胀的那东西顶在她身体上,那些唾液,急促的呼吸,那些风,那些欢笑,她呻吟的声音。头晕脑胀,天旋地转。我们亲一阵就停下来,拉着手往更隐秘的山林深处行走。抱拥着软绵绵地躺在落满黄树叶长满杂草的地上,翻滚。有时就肩并着肩地坐着,她倒在我怀里嗅着她脖颈里散发出的淡淡的夹杂柠檬味的牛奶的清香。她的皮肤上开始渗出细小的汗,她闭上眼睛,把手指插进我毛茸茸的头发内抚摩,呢喃道:“阿三,阿三。”我把手伸进她的衣服内摸了她的两个小乳房,那个时候,18岁的陈雨乳房就乒乓球般大小,但当时我能够强烈地感到那东西的存在,而且几年后,她的乳房终于长大成兔了。<BR>我们亲吻得非常专心细致,有些东西甚至是从电影破电视剧里学来的。<BR>最开始的武侠片里女方中毒,男方找回解药,女方已经被毒得张不开嘴,男人就把解药和水喝到自己嘴巴里然后给女人喂到嘴巴里去。这一方法被后来的黄色录像发扬光大,男人就把可乐红酒什么的往女人裸体上一泼,然后吮吸干净,或则在嘴巴里衔着一西红柿土豆水蜜桃什么的一边亲嘴一边把那些东西吞下去。在那些在山上亲吻的时光里,我们共同吃下很多粒非常酸的野葡萄,她叫我闭上眼睛给我喂矿泉水。有些时候我们吻到忘我的时候突然从草垄里钻出来一只小野鸡,羽毛还未成长为五颜六色的样子,吓我们一跳。然后我就一把掀开她,冲到丛林里去追那些还不会飞的鸡。还有一次我们正吻得如鱼得水达到忘我境界的时候,骑在我肚子上的陈雨突然翻滚下来,啊了一声跑到山下去了,等我意犹未尽地从草地上爬起来,又被吓了一跳,也跟着啊了一声。一个六七十岁的放牛的衣衫褴褛的老头,面带一种很烂很无耻的微笑看着我,眼睛里有一丝藏不住的贼意。我当时脑子都蒙了,但还是不知道怎么想的,大约是想在陈雨跟前显示一番男子汉气概,于是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想用我的虎目把他挑衅羞辱一番,死死瞪着他。可是那老头的脸皮确实不大薄或许是我的眼睛不够锐利,他始终迎接着我的目光,做出一种似笑非笑的挑衅模样。最后我终于抱头鼠窜了。<BR> 我们爬遍了那附近的每一座山,每次从草地上起身,总发现屁股上的裤子浸了厚厚的一层湿润的墨绿。这证明当时那些渺小的植物的生命受到摧残。那个时候,我的小孩子本性在那会还没有完全泯灭,因为我会在经过山林里的坟的时候拣起来未爆的鞭炮,用火机点着了,放得噼里啪啦的响,有些时候还来不及扔出去就在手心里爆炸了。还有一件事情说明我没有成长的是我还没有戒掉吃奶的习惯,每次当陈雨在我身体下面的时候我就会拼命地吃她的奶子,可惜她那时候整个乳房就乳头那一部分发育完全了,吸不出来奶。陈雨就给我讲她小时候在她外婆家看见的一件事,一只很小的猫总喜欢粘着一只断了奶的老母狗吸它的奶,吸到母狗的奶子出血也没有见那母狗挣扎一下。陈雨很深沉地说,其实有些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就是那母狗,而你是那只调皮的小猫。<BR>    <BR>每次从山上回到学校的路上,陈雨总是趴在我的脊背上撒娇,让我双手托起她的屁股背着她行走。她的乳房紧紧地贴着我的后背,这样总是让人想入非非,生殖器前边稀拉拉一会 就软下去,一会又莫名其妙地坚硬起来。那时候我就想,或者她的紧紧地贴着我后背的东西并不是那两块肉,而是那个洁白的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乳罩。陈雨的乳房还没有成长到迫切需要乳罩的地步,有人暗地里叫她“太平公主”或者“飞机场”。我不否认我是一个淫荡的家伙,即使隔着衣物与女人的身体接触也会产生非常多的快感和不大正经的想法。几年后在公共汽车上站立着,总觉得背后那个面孔漂亮的女生的屁股在摩擦着我的屁股,我就趁着那车摇摇晃晃的时候细细体会陌生异性屁股的轮廓与温度,那是女人的屁股(在我眼里,女人的屁股比乳房更接近性欲。当然这话的意思并不是指女人的屁股距离女人的生殖器相对于乳房来说近一些。我的意思是说在后来性爱的时候,我渴望面对一个丰满的屁股多过渴望面对一双高耸的乳房。当然,丰乳肥臀更好。)。生殖器再次僵硬,裤裆里再次湿润,结果下车才发现,在公共汽车上那女生虽然临我很近,可是在其背上背着一个很大的包,那包把她的屁股完全挡住了。我体会到的快感与淫荡仅仅是我这个卑鄙贱人的幻觉。<BR>我用石头在一个光秃的山顶上用力地写下陈雨的名字,我大声说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记得这个名字并好好爱这个女人的。我说那话的时候非常严肃认真正色,陈雨却开玩笑说,呵呵,你不是特讨厌我吧,还把我的名字写在这里孤零零地遭受风吹日晒。我就笑了。<BR>那些日子的故事,即使是现在回想起来,都是好多次会心的微笑。<BR>我问陈雨什么时候会嫁给我,她说大学毕业后,她说她陪我去庄重肃穆的教堂,在喧哗欢腾的麦当劳,举行我们的婚礼,无论我们是在什么地方,我们最终都会回到一起。她抓着我的手,用一种热辣辣的眼神死死地盯着我,坚定地说,相信我,我们会在一起的。</P>
<>很多年后我问一些女人什么时候会嫁给我,她们很爽快地说时间由我决定,可是我心里从来没有想过要娶她们。我说要跟她们结婚只是找不到什么话说,说说而已。我的诚实而天真的十八岁已经过去。现在似乎已经没有女人能伤害我。我已经不再相信爱情也没把婚姻当成一项伟大必须完成的任务。<BR>     <BR>忘记了是什么季节,很多时候我会记得那些年每一个在我眼前扮演不同角色的人,记得他们的嘴脸,桀骜不驯或甜美,记得他们说过的每一句话,成年人的忠告和同龄人的耻笑,不屑。 我会记得很多微小的细节,可是我会忘记那些人的名字,忘记那些事情发生在什么季节。我的初恋的浪漫与甜蜜终于未能够延续下去。过了一段时间,陈雨渐渐地不大喜欢跟我去山上的树林了,有一次甚至还为这事发了火。她说她的腿在长时间的行走中肿胀了很多,上学的时候上楼下楼都觉得困难。她还说我撕咬她身体的时候在她身体上留下很多口水,几个小时后就发出一种不太清新的腥涩的气味。我就想糟了,从今天过后,我就不能与其亲嘴了。我弯着腰,在放学后跟在陈雨背后一起到校外去吃饭,一大群无聊的家伙在背后指指戳戳唧唧歪歪。奸夫淫妇。我知道他们大抵会这么说。我弯着腰,跟在陈雨背后,突然想起了《巴黎圣母院》里那个敲钟的丑八怪,而陈雨是那个美丽活泼的吉卜赛女郎。我问陈雨那些人在说什么呢?陈雨愤愤地说,你管他们说什么!你觉得我很丢了你脸么?她回过头来看着我,眼睛里射出来利剑一般的光芒,我心里哆嗦了一阵,脖子及右边的脸在瞬间开始剧烈地痉挛起来。那一刻我的脑袋和声音都在那锐利里萎靡了,像瞬间苍老。我就低下头说你怎么会给我丢脸,你这么美丽,我怕你觉得我给你丢脸了。陈雨马上就多云转晴了,笑着说,一个人做什么又不需要看别人的脸色在乎别人的言行,我们是为自己活着的是不是?我说是,并且在脸上挤出来一丝并不好看的笑,陈雨就非常侠女地拖着我的手往校外走。后面的诸位看官终于忍受不了我们的肉麻和执著,跟在我们后面三五米远的地方大声咳嗽起来,夸张地随地吐痰,夹杂着骂声。骂婊子,说什么戴绿帽子的家伙,还骂了一句英语,那时候我的英语还是非常不错的,所以我能够清楚地知道那两个英语单词组合起来的意思是“淫荡猪”。直到去年,我在我曾经居住过的一些地方玩耍的时候还是有好多人认出了我,并且仍然有人问我和陈雨怎么了。我就亲切地用意大利语问候了他们的家人,问他们脑子里的东西是不是让屎壳郎给吃了,并更加亲切地告诉他们我写了部小说,他们想知道详情就自己去拜读。<BR>热爱回忆的人都死于夭折,这话是谁说的?我总觉得是个女人。也许是个国外的雷厉风行的女作家,也许是个躺在坟墓里的老娼妇。甚至有可能是女权主义的领袖。女权主义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就是伴随着可笑和可悲。现在你在这里,看看我的精神和眉眼。是的,照这样下去,我该死了。也许比某某某死得更早。和陈雨在学校内的故事,永远也讲不完,每次在我向别人倾诉之时总伴随遗忘,那些遗忘的,等听众散去又重新回想起。我想谈谈恋爱前后的变化,因为恋爱,我丧失了贞操,丧失了一切青春的活泼的乐观的健康的天真的单纯本性。这些可爱的本质都消亡得无影无踪,我怀疑它们是被强奸后扔到万丈深渊。也许我这么说很浅薄,但这是事实。我并未责怪她,即使责怪也并不是因为背叛。更浅薄的范例是低俗电影里被吸血鬼伤害的正常人都成为吸血鬼的故事,背叛与一切无耻现在在我眼里似乎都成为美德。那会儿寝室里的家伙老对“处”这个字的意义争执不休,它不能被翻译成“TRUE”。有人认为凡手淫的男女就已经失去那东西——又名“贞操”。甚至把梦遗也算是败坏的起点,这个定义不被多数人接受。多数人认为凡是跟异性产生性关系的才算是非处男非处女。但是又有人问产生性关系的时候万一是戴着避孕套呢?戴避孕套并没有性器官的直接接触,跟戴手套握手穿雨衣洗澡没有什么分别。万一是肛交呢,万一是口交呢?严格的传统意义上的性器官并不包括这两样。可是我敢肯定我很快就即将告别处男生涯了。我从来没有性交过,可是当与陈雨在一起的时候,我知道这是迟早会发生的故事。我对自己说,我一定会那么做的。我似乎很向往,我说不清楚,你能懂。</P>
<>没有和陈雨粘着的时候,我就写小说,那东西竟然像性交一样让人着迷,虽然我当时还未做爱,但我觉得它们是一样的,写作和做爱都需要速度力度温度湿度灵敏度加速度适度。我太喜欢自己塑造的人物,活生生的人,没有故做哀怨的样子。从眼前的世界逃离到脑子里的世界,那里有多少可爱的风景和快乐的人。这些家伙总是做一些风风火火让人吃惊的事,一口气爬上山顶跳草裙舞,从日出到日落,或者成群结队地跳进洞庭湖里洗澡并比较谁的小弟弟比较大。跑到宫廷或地主庄园里抢劫,把里面美丽的女人全都拖出来做了自己的女人。那些女人跟着他们后无比愤恨想让他们去送死,又说还有东西丢在里面了,在外面很难买得到--是从法兰西进口的胭脂。这些剑客又拼了老命重新跑回宫廷或庄园再抢一次。不仅仅抢回了胭脂,还抢回来几杆镶金的烟枪。真正的变迁是因为要改换朝代了,这些类似土匪的同志不得不重新为找出路担忧起来,有的把剑熔成锅碗瓢盆南下江南学习厨艺学习西湖醋鱼和东坡肉,有的自阉进了宫殿做了太监。最后被新朝代查出底细来的全都被送到菜市场门口喀嚓掉了脑袋。邓风说那是我有生之年写的最难看的小说(有王小波和香港娱乐片的痕迹)。这个曾经发誓要为文学奉献青春贞操的家伙已经很久没有动静了。这厮终日穿着一套米黄色的西服,打了领带,抱着一摞发黑枯萎的粘着水滴的廉价的花瓣娇小的未发育完全的玫瑰出去泡女生。牵手亲吻上床。对着镜子胡思乱想,不断用手指和自来水整理头发,努力装出一种类似梁朝伟的坏坏的慵懒的微笑,可是邓风什么伟都不是,无论怎么伪装都不能达到那境界,只得打住。邓风说等他有钱了,一定要把自己整容得跟梁朝伟差不多。他又说14班那个叫李嘉乐的英语老师一看就他妈一超级嫖客,从来就没有看见他对同性笑过,倒是一见着漂亮女生就堆出满脸灿烂微笑像是要帮别人洗卫生巾的样子。学校的女生是把李嘉乐喊着“情圣”的,都说李嘉乐是个漂亮的叛逆的人。我倒不认为叛逆是什么好东西,例如在阴唇上或者包皮上穿铁环的小孩子,美国人叛逆所以让旁人过不得安静日子。最大限度的自由与叛逆会产生出两种东西,一种叫天才,一种是变态杀人狂。邓风说李嘉乐的淫荡是要前世,前世的前世,前世的前世的前世都是妓女的人才能修得如此境界。围墙外是大片田野,某段时间,油菜花金灿灿地开了一地,邓风就叹息到要是能找两个漂亮妞到地里,在金黄的地毯上搞两火,看那些带着蜂蜜馨香的花瓣纷纷飘落下来。落在头顶,落在衣服上,落在光着的屁股的股沟里,落到乳房之间,倒也甚是惬意。<BR> 再说到陈雨。2000年6月23日那个最值得怀念的夜晚,以后每年的这一天我都会做点什么不寻常的事纪念一下。当天晚自习后我和陈雨照例去校外的小饭馆里吃东西,这天晚上她要了一些啤酒。我们都喝得有些醉。我们在雅间里一边喝酒一边亲吻,她说阿三,你是不是一直都想问我那些故事?关于人家对我说什么,关于以前。她说阿三,我从来都不是一个缺少男人的女人,这些年我恋爱过很多次,可是你是我到目前最爱的男人,因为我知道你对我是真的。她用一种看破红尘看破长城的口气给我说起那个曾经也很喜欢她的男人,叫金科的家伙--我曾经以为是荆轲,也就是她所说的那个在我之前唯一与其上床的家伙。我用右手托着下巴安静地听她说话,说我听过见过的金科。她说那个家伙要她在学校上课的时候出来陪他过他的生日,和一大群猪朋狗友喝酒喊叫。我曾经见过金科,那个戴墨镜头发很短面露凶像的学生,从以前的学校来到这个学校里来看陈雨。那时候我对陈雨仅仅是暗恋,我穿着土气十足的蓝色廉价衬衣和灰麻麻的裤子跟在他们身后,安静地走,生怕他们一回过头来就见着我,那男生把墨镜拿在手里,另一只手牵着陈雨的手,我看着陈雨穿的短裙下露出的白皙而健康的腿短裙内未露出的饱满肥硕的屁股。我想着这样充满活力的身体曾经被这个男人体味过。陈雨说她仅仅跟这个男人非常认真地恋爱过,她曾经无数次跟这个男人说起分手,这男人也特牛逼地说除了我金科,你以后要是跟其他任何男人在一起,我都把他们揍得趴在地上爬不起来。我就插嘴道:“那你叫他来揍我。”陈雨笑着看了我一眼:“我知道你不怕,以前我呆在家里不见他,他就在我们家楼下面大喊大叫,用石头砸我们家的窗户玻璃,我们两家的大人关系原本很不错,可就是因为我们两人那样,全搞砸了。”她说那个男人是跟梁松一起混的。梁松是他兄弟。梁松?这大约是当地一个非常有名的混球。没有人不知道他的名字。<BR>我说那你后来为什么没有和他在一起?陈雨说我需要的是一个真正爱我的男人。陈雨说阿三,你就是那个爱我的男人。她的这话让我觉得非常肉麻虚伪和不舒服。我皱着眉头说,陈雨,别说了,你他妈今天喝多了。我很烦,我第一次很不耐烦地对我的女人说,别说那些,别试图解释什么。我很烦。<BR>陈雨马上来了精神,像是预谋了很久,大声问道:“你究竟是不是男人,究竟想跟我说什么?有什么话就当面说,好不好。憋在心里算什么回事啊。”我红着脸,低下头,我原本想把那些人告诉我的故事全部掏出来摆在桌子上问她哪些是真的那些是虚构,我还想告诉她,我不喜欢听那么多认识的不认识的家伙把我喜欢的女人唤作婊子。我甚至想问她是不是如别人所说的那样,她和金科在学校外面的富康旅店开了房间做爱。把贞操奉献给另一个很喜欢唱歌很喜欢吸毒的身高一米六三喜欢唱张学友的歌的叫着陈晨的混蛋。还和校长的儿子苏伯城干过。但是那些字眼从喉咙里冒出来就完全改变了,变成另外一句话:“陈雨,我今天晚上想要你,我爱你。”<BR>她满足地笑了,眼睛里有撒满了热情,她的手像丝绸一般地缠绕着我。那只苍白的小手从我的脖子滑过去了,经过头发和脸。她软绵绵地歪到在我怀抱里,阿三,别胡思乱想了。<BR>我说我就是想要。我伏下脑袋吻她的嘴,她的舌头像一条肌肉发达活蹦乱跳的小蛇冲了进来。那天晚上我看见她的脸上闪出异样的让人痴迷的光芒,像被洒了一层雾。红晕,可是我知道那不是由于羞涩。她轻轻地咬着我的耳廓,吻着吮吸着我的耳垂,呼吸急促地在我的耳边响。她身体轻轻地扭动着,手指冰冷颤抖。她呢喃道阿三,其实阿三,我也很想要你。我今天晚上就要你。</P>
<>那样的结果是我一直期盼却始料未及的,我们后来说了很多山盟海誓的话,又趁着那股子猛劲继续灌下去几大杯猫尿。我知道我们都决定为了这次苟合寻找借口了。电视电影内经常出现这样的场景,女人在做爱后再装成淑女的样子,说从今过后我就是你的人了或者装傻逼说我刚刚喝醉了你怎么能对我做那些事,叫我以后怎么有脸见人呢。男人再做出一种很痛心的样子,满脸悔意地说,对不起我也喝醉了,我真是禽兽不如,如果不怕疼也可以举着自己的右手狠狠照着厚脸皮上来几下,我一定会对我所做的一切负责的。我会好好地爱你到永远。但有些事却让我担心不已,我从来没有把自己生殖器放到过女人的阴道内,我怕我在瞬间早泄。他们说男人来第一次都会早泄的,我并不希望被陈雨认为贞洁,因为她也不是贞洁的。只有这样,我那变态的心灵才会感觉得到安慰,畅快公平。这种景况类似卡夫卡小说中的判决,无辜的人被审判,审判被长久悬置,她不得不主动寻找自己的一切错漏并恳求接受处罚。<BR>那天晚上我扶着陈雨走在一条沉寂的街道上,跌跌碰碰。我唱歌,胡乱轻唱了几句“让我做只路过蜻蜓,留下能被怀念过程”什么来着,陈雨走了一会终于没有坚持住。弯下腰来吐了我一鞋的污秽物。我们进了幸福下街的一个旅社,把剩下的20元钱给了老板,他脸上显示出一些不乐意的神色,估计是嫌少。在那狭小的房间,陈雨疲倦地仰面躺在床上,极不情愿地说她一辈子就没有睡过这么穷酸的床。这句话让我很不满,因为我知道金科和她住的那家旅馆很昂贵豪华--但当时我身上实在是没有那么多钱了。我絮絮叨叨地给她说我就要一分钟足够了,我说我喝酒后很累的情况下一般很快就完了。说得我好像做过爱似的而且是这方面的老手,其实就是怕自己第一次做那事很快萎掉被她笑话。而且在一个不是处女的女人跟前说自己是个处男是很不划算的事。于是她就不耐烦地举起一根手指说:“好的吧,就一分钟。我觉得肚子不舒服。”我迫不及待地想把她脱光,但是她穿着长裙且睡得像个死猪很难把裙子脱下,我就撩起她的裙子把内裤拉了下来,那是一条映着卡通图像的内裤,甚至有一种类似薄荷的气味。我拉下她的内裤,我所需要的景色第一次在离我双眼20厘米的地方显露出来了,我第一次亲眼在现实世界里见着已经发育的女人的那东西了!它很近很清晰,唾手可得。那时候的阿三呼吸急促心脏狂跳涨红了脸,只觉着自己的心肝肠胃肺气管小肠大肠阑尾都会在那一秒从嘴巴里喷射出来,然后他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压了上去。胡乱地开始做爱。后来他回忆这个事情的时候总是觉得无比悲哀,在性交前,他以为自己会喷出来半大桶的精液并做好了精尽人亡的准备,可是那天晚上他换了无数种姿态心态都没有达到高潮。陈雨在中途翻身过来压在他身体上掠了一下头发轻轻地蠕动呻吟并在他耳边问他是这样的吗?阿三就在心里愤愤地骂到:“操你妈,这姿势你用过无数次吧,我第一次做爱,你他妈问我这个?我他妈怎么知道!”<BR>那天晚上我懂了一件事,并不只有处女在第一次做爱的时候会很疼,包皮过长的处男在第一次做爱的时候也会很疼的。第2天我挺着一个肿得像胡萝卜的东西在厕所里撒尿,看着它的模样觉得有些陌生,不怎么像和我共同生活在一起18年的小弟弟。一边撒尿一边呲牙裂嘴。我似乎得到了某样我向往已久的东西,似乎没有得到,或者是由于得到而不知所措。</P>
<>15<BR>1988年的暑假父亲打来电话,希望外公带着我到乌鲁木齐玩一趟。刚刚放假的那几天,四川下了大雨,又听说哪里的铁轨被大水冲垮了,便迟迟没有动身。父亲写来信说铁轨垮塌的事政府知道操心,你们先乘坐客车到绵阳火车站再说。我们便收拾好衣服行礼起身了,挎包里装上很多外婆煮熟的鸡蛋和蒸好的馒头,从村里到县城的公路被大雨严重毁坏,客车在泥泞里颠簸滑行,座位上的人不断被弹起来呼天抢地。那段公路大约长20多公里,可是当天我们的客车却行进了接近6个小时。每行驶一段就陷在泥土里不能动弹,需要车上所有乘客下车到后面将车从泥坑里推出来。车厢里飘荡着泥沼腐烂的湿润气味,还有一些老汉包括外公在内在车里吸烟,云雾缭绕,坐我左边的一位年轻的妈妈抱着一个胖胖的婴儿打开窗户想透透气,结果这车又一次剧烈地颠簸,她手里的婴儿从窗口飞了出去。当客车经过很危险的地段的时候,司机停住了。前面有一辆客车翻到悬崖下去了,路口上站着一群全是血表情麻木的大人。他们拦住我们乘坐的客车,要师傅将几个受了重伤呼吸微弱的家伙送进医院,后来,几个人被抬上来摆进客车中间的过道里。一颗血淋淋的脑袋躺在我的脚边,我看见京剧里关公的那张脸。火车站好多人啦,我像无头苍蝇似的跟在外公的屁股后面疯跑。临上车前的那一夜我们就枕着用尿素口袋装好的行李睡在露天里吃馒头。高音喇叭里传来凄凉的普通话,凌晨仍然人声鼎沸。那年我生平第一次见识并乘坐了火车,被巨大的人流冲进车厢里,被他们淹没,没有座位,甚至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外公在过度的疲倦和压抑里总会产生幻觉,还以为这是在他所在的村庄。跟列车员跟乘客跟到车上来兜售零食的小贩大声争吵,以为人家会敬畏他,结果其中的某个人抓住他的衣领骂得比他更难听,那人说,老油棍,别他妈这么嚣张,你以为你是谁啊。要不是看你年纪这么大了,我将你当一条秃尾巴驴从窗户扔下去。从人群中挤到厕所又需要大半个小时,还得踩到好多人的脚和肚皮被他们怒目而视。那群可怜的民工在厕所里用圆珠笔画画,成年男人和成年女人的性器,又题上淫诗几首。每次上厕所时我都被羞得面红耳赤。那次我们经过四天四夜颠簸,到吐鲁番时才有空余的坐位供我们歇脚。深夜抵达乌鲁木齐,一群发臭的疲倦却亢奋的潮流将我们推下车门推下火车南站。<BR>和外公饥肠辘辘地沿着铁轨行走一会,见着一个戴着扁平帽子的肥胖男人,外公走上前去问他知道刘某某住在哪里吗。他叽里咕噜地说了几句维语我们一句都没听懂。继续往前走,走到一片密集的居民区,借着微弱的光芒,我们看见那些用泥土建造的类似狗窝的土房。有个男人蹲在那里抽烟,外公上去问他知道刘某某住在哪里吗?那个人就用四川话问你是谁。外公就说我是他岳父,这是他儿子。那人哦了一声,原来是他家里人,刘某一直在等你,你们怎么现在才来。他就住我们隔壁。后来那个男人带我们敲响刘某某的门,说刘某某,你儿子和你老子从四川来了。刘某某飞快地穿好衣服打开门,我看见我的蓬头垢面的父亲,他一把冲过来将我抱起来了。当天晚上我睡得很香,梦见那个维吾尔族男人叽里咕噜地和我说话,于是在梦里欢快地格格笑出声来。那年我看见我的父亲并不像他们所描述的那样富有,他很瘦很穷,衣柜里没一件像样的新衣服。母亲也不如春节回来的时候那般和蔼漂亮,她跟着几个从四川去到那里的女人一起穿着旧衣服像乞丐一般提着一个大口袋到处去拣破烂,废旧的牙膏皮和拖鞋破铜烂铁都是他们俘获的对像,天快黑尽的时候才扛在肩上拖回家。坐在小院子里端着一大碗冰凉的稀饭咕噜噜喝下。一边给前来收购破烂的老板讲价,为几分钱争执得面红耳赤。每周六的夜晚,母亲会和所有在当地打工的女人一起去附近的教堂里听一个富有的女传教士讲道。我安静地坐在小板凳上听他们唱:“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身儿子,赐给我们。教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歌声飞到很远很远。那年的暑假我吃了当地的凉皮子羊肉串哈密瓜伊犁的雪糕馕饼,先是腹泻,后来患了一场大病,高烧不止,食欲全无,头昏眼花。妈妈背着我去附近的诊所打针,路过维族人居住的庭院,包着花头巾的妇人抱着她的小女儿站在窗口笑话我。<BR>那年我度过了一生中最为光辉的节日,在离开乌鲁木齐时父母大摆宴席为我们送行,饭桌搭了百十米长。同志们说着热情的话喝得热火朝天外公也带着谦和的笑感谢大家来给我们爷孙俩送行。那个时候我是他们最尊贵的客人。2001年暑假我再次去过那里,我已经极具土匪的潜质,在家里惹了好几桩货。外公说已经管不了我了,让我父母自己管教。那年我再也没受到相同的礼遇,走的时候我拽着父亲的手死活要他给我一大笔钱。还是我的妈妈最疼我,你知道,母亲的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无私的。她在我猝不及防的情况下扔给我一个让我目瞪口呆的礼物,换着是谁都会目瞪口呆。她从厨房里拖了一把菜刀砸在我脚上。我妈呀一声跳了起来,什么也没有说,提上包裹一溜烟就消失了。<BR>   <BR>2004年我生日的前一天在南湖公园的酒宴完毕后觉得意犹未尽,揣着一些钱到附近的酒吧里喝酒。在酒吧门外遇见一个穿着红上衣红短裙的小女孩。她的裙子很鲜艳很调皮,像是一块简单的塑料薄膜绕剪接而成。她站在原地,无聊地甩着双手,等她转过身来的时候,她看见我了。朝我笑笑,露出一对可爱的小兔牙。我朝她大声喊到:“嗨,穿红裙子的小女人,我想请你喝酒。”她欣然同意。<BR>我们在昏暗的酒吧挨着坐下,要了一打小百威。我说我很喜欢你的兔牙。她说大叔,你是想泡我吗?我说可能没有那种想法,我现在只想着再过几个小时回家好好睡觉,明天怎么继续我的小说。她很吃惊地看着我,问,你是写小说的?我说那有什么不妥的吗?你以为世界上的男人除了喝酒吸烟做爱外就不会别的事?她摇头,很开心地笑起来,给我的杯子里掺满酒。问我叫什么名字,我说我叫倚木。她尖叫起来,夸张地做出一个举手投降的姿势,她说我看过你的小说《蟑螂皮皮和它的铁皮飞刀》。我故作镇定地打断她说,那文章是我十八九岁的时候写的,不过我不觉得那是小说,那是童话。<BR>那天晚上我们谈得很畅快,后来这个年轻的有着一对兔牙的女子睡在沙发上将乳房压在我的双腿上。给我看她的钱包,里面有几百块钱,当然她不是给我炫耀她有钱什么的,她给我看了一张照片,一个穿着黄NIKE体恤的中年男人抱着她。我说这是你父亲吗,她说不,这是我男人。我说他看起来很老,她说你也会老的,等你也这么老的时候,如果你感情细腻而经济充足,你会想泡一个像我这样年轻漂亮的女子做小情人。我问她为什么会答应一个陌生男人请她喝酒,她说我回过头的时候看见你了,你歪着脑袋叉着腿站在院子的中央,傻傻地看着我。脸上挂着一种懒洋洋的笑,她说你的笑看起来很温暖,并没有被冬天冻僵。我说你这句话非常文学,看来你也是文学青年吧。她摇摇头说她无聊的时候经常在一些文学网站瞎转悠,看一些卿卿我我的文章,但自己并没有创作的天赋,从来不写。最后她给我留下电话号码,搀扶着醉醺醺的我坐上车。过了几天我想找她我想去爱她,但她的电话号码被我弄丢了。</P>
<>11月11日是光棍节,我没有去参加化妆舞会,也没有去五号咖啡馆闲坐显摆寂寞。独自一人去了果园的草地挖了一个巨大的坑穴将自己掩埋起来。这样的感觉倒是有些特别,紧张兼新奇,一边惧怕着果园的主人从某个角落里冲出来将我当疯子,一边享受着从泥土里散发出来的气息凉飕飕地穿透身体。<BR>雪地兰晚上22:00准时降临,2004年我们每次见面后的第一个动作便是非常用力的拥抱,小口小口地亲吻,用唾液涂抹嘴唇和耳郭,无端地咯咯地笑个不停。那天晚上不知道为什么我们没有做爱,只和衣而睡,轻轻地抱着细声交谈。她说有些事要征求我的意见。她说她准备再婚。我说那种事你自己拿主意,我无所谓的。她说她以前发过誓,再婚的时候如果不是嫁给文学青年就找富翁。我说无所谓,只要不是吸可卡因的摇滚歌手和黑社会成员或者性变态,你嫁给任何人都一样。她有些心灰意冷,嘴唇哆嗦了许久问难道你就没有什么想交代的吗。我说我会把你借给我的钱还给你的。她说那个男人给她买钻石耳环了,我说要是我有钱我也一定会给你买的。她就笑了,眼泪滚了出来,将脸上的头发打湿了,紧紧地抱着我:“你当我是你的情人还是姐姐?”“你是我的姑姑,你是小龙女。”她便继续亲吻我纠缠我像一条蟒蛇。<BR>我梦见自己被埋葬,有大块的土石砸在我的脊背上,让人疼痛疲累。掩埋我的人告诉我得面朝黄土屁股朝天,我照做了。只是恳求他们将我的眼睛露出来,我还想多看看这个世界,但似乎心里只是侥幸地想能够多活一会。于是他们也照做了,埋葬我的时候动作很重,似乎并不是土石落在我脊背上,而是铁锨和锄头。我的下眼皮搭在地面上,看铅灰色的大路上奔跑着一群硕大的蚂蚁,像是用彩色的橡皮泥捏成的卡通玩具,他们吵闹着吹着口哨朝着我的瞳孔奔跑过来了。横冲直撞刺穿一层薄膜,血让世界变红变得模糊。<BR>枕头又一次被大汗润湿,脊背冰凉,起床换睡衣的时候吵醒了雪地兰。她皱着眉头努力睁开眼睛伸了个懒腰,手掌触摸到湿漉漉的枕头上,哆嗦了一下:“怎么了,倚木,你尿床了吗?”(她从来都叫我倚木,说这个名字很清秀,比“刘彪”好听多了。)<BR>然后她伸出手在桌子上找烟和火机,点燃吮吸两口,这次我们谈论的问题开始和岁月扯上关系,说写文章和奔波让人更迅速地老去,这中间的过度环节像幻觉一样漫不经心稍纵即逝。我说我也很累很怕苍老,但无能为力,他们总会到来的。青春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场梦。梦快要醒了。梦醒后接着是苍老,苍老仅仅是一个叹息。再然后呢,死去,否定你这一生所有言语所有思索及行为的意义。死亡如同釜底抽薪那样畅快干脆。只可惜死亡前对心智的那场折磨,我每想起都会胆战心惊。<BR>她离开的时候天还没有亮,我坐起来将脑袋搁在窗台上仰望夜空,肉眼能看见天幕上挂着清冷黯淡的11颗星星。一时兴起给阿三拨打了一个电话过去,叫他看看他那里的天空,看看是不是也挂着11颗星星。他骂了我几句问我是不是有神经病是不是想找死,我说我很难过心绞痛那么难过,他就沉默了。过一会,他舒一口气,他说:“其实我多数时候也很难过的,我理解你,但不知道怎么劝你。许多事情我们自己都能奉劝自己或找出答案,但总是阻挡不了难过。只要你不死就好,你要是死了,就永远无法听完我的故事了。”<BR>过几天,雪地兰出嫁。我给她留言告诉她别太难过,这是她的大喜日子,我却告诉她别难过。我觉得她是难过的,我非常确信我的判断。她没有回复,换了手机号码,我想我可能永远再也见不着她了。罗小舞在大学里的最后一年找了工作,再也没来看我,间或给我电话告诉我要好自为知问小说写到哪里了。被称为“理想”的叫着ANASTASIA的小女孩也逐渐对我冷漠,她没有再提到这边来陪我的事。问了几次,她终于告诉我她成了复旦大学的免试特招生。网络中很多认识的写文章的家伙也纷纷留言安慰我,好像我真像他们想象的那般难过。<BR>继续阿三的故事:<BR>后来,我和陈雨分手了。我发誓在我们第一阶段的恋爱中我没有做过半点让她不高兴的事。那时候我是她的提款机洗衣机,但我们还是分手了。她进了大学,我留在补习班。我知道我们会分手的,她会在大学里遇见更富有更美丽更能投其所好的家伙,她会和他们上床,我知道是这么一种结局。如果你足够清醒,如果你和我一样既没有倾国倾城的容貌也没有富可敌国的财富,那么你应该先预料到这种结局——坚贞的爱情真像乌托邦一样遥远虚幻。但当我们离开的时候我并不愿意确认我的预见,那是我愿意毕生拥有的美丽女人,是的,我曾经说过,等她苍老后,我们也可以凭借年轻时美丽的回忆快乐地活下去。我渴望着一切已经被自己编织得完美的奇迹。你有过一个那么美丽的女朋友么?在你们刚刚恋爱的时候,下晚自习前,她会抓着你的手,用粗钢笔在你的手心里龙飞凤舞地写到:“GOOD  NIGHT  AND  I  LOVE  YOU”。在公路上行走的时候她那么紧张地拽紧你的手,朝你的耳朵里吹气告诉你她在你耳朵里看见蜻蜓。一起坐在河堤上翠绿的柳树下喝啤酒,等到酒劲上来,她的脑袋靠上你的肩,和你一起朗诵泰戈尔那首著名的诗歌《家庭》:<BR>“我独自在横跨过田地的路上走着,夕阳像一个守财奴似的,正藏起它最后的金子。<BR> 白昼更加深沉的没入黑暗之中,那已经收割了的孤寂的田地,默默地在那里。<BR> 天空突然升起一个男孩子的尖锐的哭声。他穿过看不见的黑暗,留下他的歌声的辙痕跨过黄昏的静谧…...”<BR>后来,我便留在补习班里继续奋斗。陈雨进了大学,和几乎所有高中生经历的盲目的恋爱一样结局雷同。我们一起坠入爱河,等你中途上岸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是个旱鸭子,挣扎,被河水呛死。邓风每天都劝我别太难过,权当是丢了钱包。补习班庸碌的生活让我胖了不少,喝啤酒太多让小腹出奇地富态,朋友每见着我面总会伸手出来抚摩我的肚皮,关切地问:“阿三,几个月了?”过度的饮酒使得记忆力迅速衰退,常常一转眼就忘事,嘴里叼着烟到处寻找火机,等把火机找着,烟又不知道放在哪里去了。然后是毁坏了肠胃,不知不觉长了一屁股的疮,每次拉屎都会拉出一大滩的血。那段时间很多时候我们等到寝室响了熄灯铃才翻墙出去消夜喝酒,凌晨三四点再回来。喝醉后会说一些莫名其妙的无耻的话。例如,天啦,你生我为什么又生李白啊?你生我为什么要生张良啊!学校离火车站很近,校外有很多漆黑幽深的小巷,喝完酒后就从小巷里穿出去,巷子两旁的树木留下漆黑的影子。许多时候醉得不知道天上挂的是月亮还是太阳。拧开瓶盖,痛痛快快地往瓶子里撒一泡尿,照着墙壁用力地砸去,“蓬”的一声,尿花飞溅,一些泡沫会在昏黄的灯光下散开轻轻地飞。你以为是天空开始下雾了。打几个酒嗝,歪歪倒倒地在巷子里站一会儿,记不起“千杯酒已喝下去,何况秋风秋雨”的下一句歌词。切磋太极拳,发呆,呕吐,回到学校。<BR>某个夜晚学校周围停电,我们需要靠打火机照明,在回来的途中踩着一个呻吟的老人。他大约是挑了一担粪水摔倒在路上了。他说话的声音很温和很缓慢,自言自语。他说的其它话我忘记了,仅有一句印象特别深刻。他说:“地球啊,你停止转动吧!”在一个漆黑的凌晨,一个老迈的男人挑着一担粪水摔在城市的大路上,他说地球啊你停止转动吧。我哭了,到今天我也明白当时为什么会哭。当时我伸出手摸索着去拉他,他并不愿意起来,癞皮狗一般疲惫地蜷缩在路上,邓风也哭了。<BR>补习那年我开始了我的音乐培训,我想报考三流大学的音乐专业。那会我的嗓音还没有被烟酒毁坏,我学习很多人唱歌都能模仿得惟妙惟俏,是的,这话真不是在吹牛。跟着邓风学会弹吉他谱曲,我曾经幻想过自己能成为像黄家驹或者保罗.西蒙那样的歌手。我去了两天音乐教室,刚刚开始学习识别简谱,后来学狗喘气蛤蟆气。现在隐约记得蛤蟆气是吸气的时候要瘪肚子呼气的时候肚皮要挺着,记得四分音符八分音符十六分音符要唱多长。再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我没有再去,我一听到有人用美声唱法唱歌就会觉得那声音是一只被捏着脖子的野鸡发出来的,头皮发麻,全身难受。那个女老师的肥肉一直在眼前摇晃。在讲台前用快要达到高潮的声音唱《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一会又变成花儿为什么这样红。我听得牙齿打颤,鼓膜瘙痒,两腿颤抖,再加上肚饿难忍,终于从教室里冲出去。于是后来我就没有成为歌手和大学生。那是在预料中的结局。我想好了最坏的打算,要实在不行就卖屁股去,广州有男妓的事当年已经不算是秘密。所幸结果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坏。<BR>后来在学校里见过那个女老师,她问我为什么没有去上课,我说我没有音乐细胞,我很忙的。再一次见着她时,她是在一个下雨天提着一桶水晕忽忽地下石阶梯,因为路滑,那位善良的女老师就像皮球一样骨碌碌地滚下来了,桶摔破了,裙子扯破了,女老师肥白的大腿也摔破了,我在旁边放肆地哈哈大笑起来,不是幸灾乐祸,只是因为好笑,如此而已。再再再后来,女老师跟一瘦小得像虾米的看起来很帅气的男老师恋爱了。他们没多久就同居了,校外的小磁带摊上出来了一张孟庭苇的盗版专辑,里面有一首歌是《校园的消息传得特别快》,于是再后来他们就结婚了,名正言顺地住在一起做爱。想那女老师臃肿的身躯也制约了他们使用五花八门的性爱招式,至少那个瘦小的男人不敢让一大堆肥肉狠狠地坐在自己肚皮上来一个观音坐莲--那样兴许会把肠子里的屎从肛门里压出来。<BR>那年我们那个年级有一千多人。某次摸底考试我的总成绩排在倒数第三名,生物考了8分,语文却排在顺数第二。我的作文得了全年级唯一的一个满分。那会我们的文学社早解散了,有人在耳边断断续续地嘲笑着,我却还坚持每天用五个小时以上的时间写小说。得到自己的语文试卷后,我站在教室里自己的课桌上举起自己的试卷朝他们夸张地大声喊叫,叫什么呢?来吧,来看看吧,你们这群蠢货,只知道搬弄文学社的是非,现在你们看看你们的试卷,看究竟还有谁的作文得了满分。他们全都沉默着用一种同情的表情看着我,没有人开口说一句,我愣在那里,像范进中举一般悲哀。<BR>继续喝酒,说喝吧,喝吧,喝死了才好呢。邓风不断陪我说话。一会儿说三五烟和一切外烟具有杀精的基本性质,一会儿又说男生骑自行车容易影响睾丸发育,男人太久坐在电脑前会患前列腺炎。女人骑自行车则很容易达到高潮,所以刚从自行车上下来的女人的脸都是红扑扑的。一会说我们的几个老师都不是好东西,包括承包食堂的夏卫东,身上随时穿一件几百年没有洗过的衣服,散发出让人想吐的气息。班上的学生谁不到他那里吃饭就会被施以白眼和报复,丑陋的牙齿和脸孔,上课给学生解答疑难问题的时候一边说话一边挠脑袋,突然从头发里掉出来一大块白生生的肥肉,传为美谈。再说到李嘉乐,叹到为什么每个中学都有一些不要脸的色鬼老师。曾经有人给我说陈雨和李嘉乐有一腿,我不敢相信。即使相信又有什么用呢,毕竟她已经远走高飞了。<BR>除去喝酒,我们做的另一件事是在游戏厅里赌博。从我18岁到22岁这四五年的时间,我输在那里的钱超过二十万。后来有一个不太可爱的男生趁我不在的时候偷看了我的日记,趁我不在的时候在教室里朗诵了我日记里的句子。等我回到教室里的时候全班同学都看着我,带着一种不良动机的微笑。我说你在做什么呢?他说我在看你的日记。我说你为什么看我的日记。他说爷爷我想看。我又说你都看见些什么了?他说我看见你改编了泰戈尔的某首诗歌,用以表示对ANN的怀念。我问他是什么诗歌。他说是“再见吧,自由的元素。这是你最后一次……”我说那不是泰戈尔的,那是普希金的。他说管他妈是谁的,反正肉麻得很。我说关你屁事。然后我们争吵起来,他继续大声说,整个绵阳市的所有高中和大学,没有人不知道ANN是婊子。我气哭了,我想怎么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蛮横的畜生。抓起一个变压器,照着他脑袋砸过去。整个世界都安静了,我也傻眼了,我不知道血可以喷射那么远。他抱着脑袋走到门口去,回头看了我一眼,他说,阿三,不把你弄死我不是人。<BR>两周后,我终于决定转学。不知道是由于恐惧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收拾东西准备搬走,我的那个同班同学从寝室里冲出来,将我掀翻在地。我挣扎,在挣扎的时候再次肯定了自己的孱弱。他说你就想这么轻易离开么?他和我商量上次砸破他脑袋那事,他需要一笔高额的医药费。如果我不同意的话,他就--他从寝室最里面的洗衣台上拿了一个酒瓶。他说不然我就将你的脑袋揍破。我一向不喜欢被人威胁,于是我低下脑袋说,你砸吧,爷爷估计你没有那脾气。于是他冲过来了,我听见脑子里一声迟钝的轰鸣,喀嚓或者是“嘣”的一声。头晕目眩,我有些站不稳,他继续在那里跳跃,挥舞着瓶子,他说别拦着我,我还没有把血砸出来。是的,开始我也存在着那么侥幸的心理,或者我的头皮还完好,没有破裂,仅仅是什么地方肿了一个小疙瘩。用手在脑袋上胡乱摸了摸,把手放下来时,看见整个手掌都被染红了。我无力地举起手在他眼前晃一晃,我说够了,出血了。<BR>                                      <BR> 14<BR>然后接下来的很多天我一直在心里念叨“此仇不报,誓不为人。”我开始在社会上游荡,纠集了一大群泼皮混混地痞流氓无赖包括喜欢嫖妓的军人和修车的瘸子。第一次去那学校的时候带了三五十人去,保安不敢拿我们怎么样,我们都面露凶光。等我们一进去他们就给110打了电话,在门口放风的人马上跑进来向我们报告这个情况,于是我们全都傻了眼赶紧解散做出在操场里漫无目的散步的样子。刚刚散开不久,门口就聚集了一大群骑着摩托车的警察。我们说这样不行,得找梁松帮忙,梁松在学校里通吃,保安都好几次挨他的打,不敢报案。是的,后来我们在一个叫小香港娱乐城的地方找到这个声名狼藉的杂种,他要了我全身的钱。他问要什么效果,是残废还是随便挂点彩。我有点怕事,我说随便揍他一两个小时就行了。后来,梁松大摇大摆地将我带进去了。我们在教室外面将我的仇人叫了出来,他看见是梁松,吓得不轻。说话也结巴了。我心情非常激动,想,奶奶的,现在爷爷我可以大展拳脚了。上去推了他几掌,狗日的,那瓶子你当时倒是砸得够畅快啊。狗日的我到外面遇见熟人的时候都只能说自己是睡在床上摔下来的。狗日的今天你怕了吧,先给你时间想象一下你自己血淋淋的样子。我准备开始揍他,是的,我的拳头几乎要握出水来。我准备揍我的同班同学,但是被梁松阻挠了。他叫我的仇人准备一千块钱,他明天去取。然后,他拉着我离开了。在出去的时候他说,这样才算狠毒,等把他的钱敲诈到手,然后你们再去揍他,我只需在旁边看着,没有人敢还手没有人敢插手。那天晚上,梁松这个傻逼说我可以当他小弟弟,他带我一个人去了一个我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他说等会如果有人问你是谁,你就说是我表弟。<BR>一路上,他给我说他之所以要敲诈我那仇人一千块钱是因为他的生日快到了,他需要那么一笔钱。他说他还吸毒贩毒,被送进过戒毒所几次,都没他妈什么用。我们沿着街道和胡同拐弯抹角走了很久才走到他的目的地,是一个脸惨白的瘦小的年轻人家里。那人拉开后警觉地看了我一眼,问这人是谁,梁松说这是我表弟。他让我们进去了。梁松花了一百五十块钱买了一小包海洛因,分了一些出来装进注射器的筒子里,吸一些热水便成了海洛因溶液,他挽起袖子露出手臂和密密麻麻的针眼。他将针筒里的溶液注射进血管里,不断地推拉想让血液尽快吸收。过了一会,他觉得好了。满眼迷蒙的色彩,把手伸进裤裆里不停抓挠,懒洋洋地深呼吸做出一副欲死欲仙的表情。<BR>第二天,我和梁松再次进入到那个学校。但我的仇人兼同班同学已经消失了。据说是头天晚上就卷起铺盖包了一辆车回到老家,后来转了学。梁松说只要见到那小子,他一定会让他死得很难看,在几个月后的高考考场上,梁松见到我的仇人了,他没有让他死得很难看,他已经忘记给我许下的诺言了。<BR>            <BR>后来我在高中附近租了房屋住下。父亲于心不忍,汇给我一些钱,这是他最后一次给我钱,他给了我十万。我拿着那钱的时候又喜又悲,我想现在我终于可以过一过富人的日子了,可惜用不了多久,我就会将这钱挥霍一空的,我是个败家子。事实验证了我的预料。在租来的房子里,我用锅灰在墙壁上写了一些励志的言语:“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空乏其身,行弗乱其所为。”我开始学会节约,买了电饭煲和电炒锅自己做饭吃,早晨很困不想做饭的时候就去附近的一家没有执照的农家小饭馆里买豆浆和包子。那些包子刚刚出笼的时候很白,但当农妇伸出手给我抓过来的时候,上面总印着几个黑指印。我那时候写了东西,可是我现在不记得究竟都写了些什么。那时候学会了无病呻吟取一些怪癖的名字在把一些往事零散地聚集在一起,我并不知道我要表达什么主题。把这些文章装在信封里发到一些报社或杂志社,从来没有听到有人叫好,偶尔有耐性的编辑会在给我退回的稿件里写上几句鼓励的话,可惜那些话并不能鼓励我。甚至看见错别字“欢迎常来搞。”来搞,来搞,这真让人琢磨不透--我从来没有因为一时兴起将稿件投到妓院里去。在二零零一年的那个不知道什么季节的时间里,我躲在一间狭小的黄土地面的小院里,写小说。很多时候会觉得手脚无措郁闷至极只得抱着吉他乱弹一阵,把一些想好的没有间歇的曲子密密麻麻地画在墙上。那年的那段时间,我的烟瘾大了不少,一天可以吸上两包半烟,手指上被熏了一层类似大便的颜色。黄昏的时候,闷得实在不行就骑上自行车去附近的一小市场瞎转悠。邓风找到我的时候已经是两个月以后了,他说他没有想到我就藏在附近,他说那天他不在寝室。如果他在寝室的话他就帮我揍那孙子,我抱着吉他木然地唱“牛吒吒,田确确,旱块敲牛蹄趵趵,种得官仓珠颗谷。”,眯着眼睛,看金色的夕阳照亮屋子外面那些嫩绿的树苗和爬山虎的藤。<BR>那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我渐渐发现自己的脑袋有点问题。我很多次听不见坐在我对面的邓风说话,大声喊着叫他重复,而且他叫我名字的时候我总觉得像是从很远的地方发过来的,还有点回声有点漂浮。有些时候大脑会白茫茫的一片,耳朵里有沉钝的鸣叫,甚至出现幻听,老觉得有人在楼下面喊我。我一边穿好衣服一边飞快地打开窗户大声应答着朝外面望去,院落里空无一人。坐在阳台上烤太阳的时候会无端地听到一大群整齐的孩子们的读书的声音“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愿把这牢底坐穿,我们是天生的叛逆者,我们要把这颠倒的乾坤扭转......”甚至夹杂着孩子们的欢笑和老师的威严的呵斥。而我知道学校附近没有小学也没有几个孩子正在读小学,只有几个还没有上幼儿园的小孩子,不厌其烦地在长满杂草的小路上玩尿泥巴,偶尔我撕心裂肺地吼一声发泄我心中的苦闷,他们会被吓得卷起尿泥巴就跑,一边诚惶诚恐地说快跑快跑,牛魔王来了。我租房子之前原本渴望隔壁住着一个热爱学习单纯美丽的高中生,她一个人住着,每天晚上下晚自习后会一个人回到屋子里复习功课,我们刚刚开始是很有礼貌地打招呼,后来开始交谈,由于我会写小说和谱曲还有点值得吹嘘的故事,那个漂亮的女孩最后爱上我了,我们开始亲吻,最后我把她抱到我床上,开始性交,最后我们正大光明地住在一起,每天晚上她下晚自习回来后就跟我做爱,然后我写小说她看习题。到了凌晨,她洗漱后回到床上睡觉,我继续写小说直到困得不行,早晨她起床去上课,中午回到屋子里我已经买好菜给她做好丰盛的午餐,吃罢午饭我们就睡午觉,睡觉前再做一次爱,她醒过来后再去上下午的课,然后回来吃晚饭,如果当时我还有很好的精神,我们就再做一次爱,然后送她去上晚自习,再然后就在屋子里写小说等她回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可是等我见到隔壁屋子的主人后,就知道自己的愿望完全落空了,隔壁原来住的是一单身母亲和一个在上学的小女孩。单身母亲身体很粗壮,穿的衣服很破旧,笑容很憨厚,每天傍晚回来都是累得一塌糊涂,全身散发出大汗酸腐的气息。如果对这么一个女人存在着强烈的性幻想我会不得好死被天打雷劈的,这并不是因为我鄙夷她看不起她的职业,而是从心底尊敬这个传统的辛劳的女人。至于那个小女孩子,我对她没有非份之想的原因并不仅仅是因为我觉得她还没有发育完全,而是因为她眉梢里透出来的那种与年纪不相仿的苦涩。这也获得我得尊重。她的目光异常干燥怪异,总让人浑身觉得不舒服,像是在沼泽地里看见一堆脏而湿润的沙砾。见识到了我的邻居的尊容,就再也没有动那些不干净的念头。做他们的邻居是一个不大舒服的差事,首先是房子不隔声音,我能够清晰地听到那位母亲雄壮地打鼾的声音,甚至连她们说话吃饭吸鼻涕的声音都能听见。我的耳朵不如她们的好,所以我也老疑心她们能够听见我打字手淫自言自语的声音。后来等我生理需要强烈想女人陪我睡觉的时候,也被声音问题困绕了。我在那个生锈的铁架床上仅仅做了几个俯卧撑就累得它噼里啪啦的震天响。而且某些女人在高潮来临后那种非常满足非常大声的呻吟对这对老实本分的女性来说也会是一种致命伤害。 我呆在那里安静地同时开始两部长篇小说的创作,一部喜剧一部悲剧。郁闷的时候会带着希望极力将心态调整平和轻盐细语地给陈雨电话。我记得当时一些对话的情况。</P>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5 01:4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阿三:我爱你,老婆。你爱我吗?<BR>陈雨:我从来不给任何男人承诺,我这一生不属于任何一个男人。(后来与陈雨和好过几次,我在她跟前背诵了三十七次这句话,每背诵一次就用尽全身的力气揍她几拳。)<BR>阿三:可你给过我承诺了,在那座寺庙后的山上,你说你要嫁给我。<BR>陈雨:......是吗?对不起,我忘记了。<BR>阿三:我觉得你有新男朋友了,在你们学校。<BR>陈雨:我没有,虽然我是不想和我在一起了,但我没有找新男朋友。<BR>阿三:可你总是不接我电话,周末的夜晚总不在寝室,他们说你和体育系的男人同居了。<BR>陈雨:那你过来调查啊,查清楚我的男朋友到底是谁。<BR>阿三:我想见你,我很久都没有见着你了。<BR>陈雨:就你事多,我们学校有很多恋爱的,他们几个月见一次面,也没有闹什么别扭。你能专心点读书吗?<BR>阿三:可是我们在同一个城市内,并不遥远,每周末见一次不耽误时间。别找什么借口搪塞我,别侮辱我的智慧,我知道你一定有新男朋友了。<BR>陈雨:好吧,就当我已经有新男朋友了。是的,我告诉你我已经有了。这与你又有什么关系呢?我的父母是不会同意我们在一起的,你想终身占有我,却从来舍不得为我付出什么。好吧,我现在告诉你,我并没有欺骗你什么,当初我很喜欢你,所以和你恋爱,现在不喜欢你了,也用不着牵强地在一起吧。<BR>阿三:你父母不同意的事可多了。他们未必同意你在十六七岁的时候就已经被很多人操过。你父母的话又不算圣旨。我觉得很难过,我就想和你在一起。如果你真要和我分手,我想最后一次看看你。你告诉我为什么。这是我的初恋。你让我死明白一些,我一定要见你。<BR>陈雨:我现在过得很好,不需要恋爱。你已经没有上大学,我们是不可能会在一起的。<BR>阿三:你刚刚上大学的时候我就预料到这些事都是会发生的。老渴望着奇迹,想或许很多家伙都能从良,譬如土匪能有爱心推崇和平,婊子突然知道廉耻变得贞洁。可是结果还是验证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用不着找什么理由,你想和我分开,我却拼命要和你在一起,你猜我们会在一起吗?我想会的,我希望到时候你还记得你今天是怎么对待我的。<BR>陈雨:我今天怎么对待你了?我只是对你说了实话,希望你别老存在幻想,我想你应该有勇气面对现实。我有我的自由,你也有你的,我们互不干涉。<BR>阿三:那天你说的话伤害我了,你说你给我写信是为了锻炼文笔,给我电话是锻炼口才,你问我有没有觉得你文笔和口才变好了。我希望你记得你现在说的每句话。我讨厌婊子在我跟前做出自以为是的样子。过几天我到你学校里来看望你,反正我有的是时间。<BR>陈雨:你要不觉得丢脸就过来吧,不知道你闲暇时有没有用镜子看看你的尊容。我不会见你的,我知道你现在有的是时间和精力缠我,你不想读书也想让我不读书。你什么时候过来都可以,反正我肯定不会见你。<BR>陈雨:我今天有些想你。<BR>阿三:是吗,感觉有很多年你没有跟我说过这样的话了。<BR>陈雨:你生日我要过来吗?<BR>阿三:是的,我就想看见你一个人。<BR>陈雨: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如果你愿意见我,我就和我姐姐一起来看你。<BR>阿三:你觉得这样合适吗,我就想见你一个人。别找挡箭牌。<BR>陈雨:你想和我做爱,是吗?<BR>阿三:是的,我很久都没有做爱了。<BR>陈雨:就这样吧,我挂了。<BR>阿三:多陪我一会,好吗?<BR>陈雨:我没有陪你聊天的义务。我很忙。<BR>她总是猝不及防地挂断电话。我居住的那地方手机信号很不好,很多时候用的是公用电话。每次电话的时候旁边总有排队等着用电话的人。每次被她愤愤挂断电话后我都会将电话紧贴在脸上做出还在继续通话的样子,装着若无其事,软绵绵地傲慢地对着话筒说一声:“那好,就这样,再见吧,贱货。”再挂断电话,给钱,离开。真是一个奇迹啊,在打电话前晴空万里,打完电话回来后天空总是变得阴霾。在心里无数次发誓一定要让她难过,因为她与我恋爱根本就是把我当玩物当傻逼当白痴,很显然,我从来不觉得我是。在她跟前,我仅仅觉得我是个孩子。<BR>那年的那些时间,邓风闲暇时仍然会逃学来找我喝酒玩乐。多数时候我仅仅是一个人,窝在一个叫着怀念迪吧的地方找一个隐蔽的位置喝酒沉默。过不了多久,我带着吉他找到老板说我想免费给他唱歌,我想试试我新近创作的一些歌曲。他同意了。我记得那天晚上我唱了《咏叹调》和《莱克星顿的枪声》,这两首歌是自己写的。另外唱了一首比利.乔的《摇篮曲》:<BR>注:《咏叹调》与《莱克星顿的枪声》歌词也无从寻觅。<BR>摇篮曲:<BR>“Good night, my angel<BR>  Time to close your eyes<BR>  And save these questions for another day<BR>  I think I know what you have asking me<BR>  I think you know what I have been trying to say<BR>  I promised I would never leave you and you should always know<BR>     Wherever you may go No matter where you are<BR>      I never will be far away......”<BR>唱完后,台下听众热烈得有些超乎我想象(或者我真不应该写小说应该去做歌手)。老板拍了我的肩膀,他问我会唱的歌多吗?我说上千首应该不成问题的,那是实话。他说那你以后每天晚上都来这里吧,我给你开工资。于是,从那天起,我生活中除去写小说又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在迪吧里唱歌。在他们的掌声和欣喜的眼光内,我找到一种久违的短暂的温暖和快乐。迪吧的老板告诉我,他叫杜虎。<BR>再提到我当时居住的那个小院子吧。记得是那位母亲和小女孩主动和我交谈打破寂静。那小女孩做寒假作业的时候有几个题不会做,她妈妈就拿着书跑过来问我。是猜谜语题。题目有两个,都是猜一字的最简单的那种。一个是“一口咬掉牛尾巴”,还有一个是“张大嘴巴进门”。我告诉她头一个字是告诉的告,第二个字是问题的问。那女人歪着脑袋想了一阵,嬉笑道:“嘿,就是这个,没有错。谢谢哈。”那个动作使她年轻了很多岁,嘴角的笑容竟然有些美丽俏皮的味道。2001年的寒假邓风也没有回家,他陪我一起住在那个简陋的农家小院的二楼,一直说话说话说话。给对方看自己写的诗与小说,大年三十的晚上,隔壁的女人邀请我们一起共进晚餐,我们客气了一阵就过去了。屋子里的摆设很简陋,家具不多,木衣柜和饭桌铁架床都是老板提供的,属于女人的就几把涂着黑漆的凳子。女人摆了满桌子的菜,买了十斤散装白酒几瓶可乐准备过年,说反正是邻居,管他暂时的也好永久的也好,能挨在一起住着就是缘分。以后小女子要是学习上有什么不懂的地方,还要多麻烦我。我也很爽快的说这些倒是没有问题的,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言语就是。女人炒的菜手艺并不好,肉片切得太厚,猪肉太肥酱放得太少极难下咽,粉条炖成很粗的绳子,一动筷子就断。那天晚上女人给我们敬了很多很多的酒,我们说了很多很多的话,无所不谈。我说我离开学校心里难过的要死,对不起我爸爸,当初我爸爸就是为了供我读书才跑那么远的地方去打工的。说我父亲到火车站的时候我看见过他的背影,一点也不比朱自清的父亲的背影差劲。女人说她和小女孩的父亲离婚了,她们两个人的老家都是很贫穷封闭的山村,女人原先以为离婚是城市里的那些富人才做的事,没想到这些年农村的一个穷困男人也会莫名其妙地做这样的事,他们有两个孩子,小女孩由她养着,小女孩的弟弟由她父亲养着。女人说她到现在都不知道为什么,她说要是说她不够勤快吧,家里做饭接送孩子读书喂猪养牛锄地什么事都是她干,有些时候还得牵着牛扛着犁去耕田。要是说她不够孝顺吧,从来就没有跟公公婆婆拌过一句嘴粗声说过话,婆婆放个屁,我这个当媳妇的就跑断气。什么吃的穿的都是先想着老人再想自己。她想不通那个男人为什么要跟他离婚。邓风很豪爽地说,那些破事还提它做什么,活着都要像前看,前途永远是光明的是不是?把酒满上,干!我们都抬头一口吞掉。我们后来还说了很多窝心的话,我记不得是什么了,我们四个人都很感动,都傻坐在凳子上流了些眼泪。小女孩一把甩开筷子,倒在她妈妈怀里叫她妈妈再也别提她爸爸了,说爸爸是坏蛋。我们的晚餐一直持续到12点,直到窗户外面响起震天的爆竹的声音,焰火满天。我和邓风带了那小女孩去没有关门的商店买了几盒擦炮,站在楼顶上往火柴盒上擦燃了往楼下扔。那种娇弱的声音被城市边缘震耳欲聋的喜庆的声音淹没了。我们站在楼顶上,把手窝在嘴边大声喊“新年快乐”。<BR>15<BR>已经荒废了很多天。今天继续写下去。今年的冬天很冷,大约比往年的冬天更冷一些。今年的冬天我身无分文,连买一双厚毛巾袜的钱也没有了。每天光脚穿一双棉拖鞋到食堂去吃饭,下雨天也不例外。鞋子里进了雨水,很冷。脚后跟竟然起了冻疮。我原本打算在圣诞节前完成我的小说,结果失败了。中国人很愿意把圣诞节当情人节来过,那天的玫瑰身价倍涨。今年的圣诞和去年前年一样孤独无聊,呆坐在楼上房间的窗户前,用手托起下巴,看商店餐厅咖啡屋的玻璃上都贴着纸剪的白雪和僵硬的英语字母,一些年轻的情侣挽手穿过柔和的灯光,那一刻很揪心很温暖。<BR>我给阿三说,我很怕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一种叫着命运的东西。所有努力所有思维所有回忆都不过是它精心雕琢的成品。我很怕我写小说的欲望,和ANN永无休止的纠缠,瞬间闪现在脑海里的奇怪的句子都不过是它潜心安排的。如果真是他安排的,我想那些挣扎与痛苦该有多么荒谬愚蠢。<BR>今年的冬天很冷,每天起床前左眼都会无端地流泪,顺着眼角淌到鬓角再窜进脑后稀疏的头发里,非常缓慢地在枕头上湿润开来,冰冷沿着一些细小的脉络延伸。今天是2004年12月29日,昨天晚上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我的外公。我梦见他很有钱,来到一个小河边,用泥土裹了钱币扔给在河对岸居住的穷人。似乎下了很多雪,视野里充满晶莹。外公不停地往对面扔钱,我想告诉他其实我很穷,他可以救济我。后来有一团裹着钱的泥土扑通掉进冰水里,外公不顾老迈,很奋勇地扑进水里,要去抢救那笔钱。我也奋不顾身地扑进水里抢救外公,哭得厉害悲凄,下水后,只觉得周身冷得厉害,好艰难才将他救起来。我想其实我早已经不恨我的外公,甚至很想他。他很老了,他收养我十多年我还从来没有回报他什么。在离开家和那个女人私奔之前,他就已经有病在身而且羸弱不堪,我怕他莫名其妙地死去,怕我再也见不着他。<BR>他给那位小他20多岁的精瘦的女人买了很大的金戒指,去裁缝店用最好的料子给那女人做了几套衣服--我不觉得一个四十岁的黑女人穿半透明的裙子(类似童装)会很好看。外公去镇上的肉摊上给几个他认识屠夫交代:但凡那女人来买的一切肉类都可签字画押等他来结账。于是女人每天都乐呵呵地提了猪脚或猪大肠猪耳朵回去,给她在上中学的儿子卤了吃。儿子总是抬起头问妈妈,你现在有工作吗,你现在有很多钱吗。那女人的老公在外面打工,听闻自己女人惹出来的各种艳遇,发誓永远都不再回来--没有脸回来的。但外公并不在乎这一切,他宴请了那孩子的所有任课教师请了校长教导主任后勤部的官员,请人家多施照顾。那时候外公的所有收成来自于他六个儿女的贡献,他掌管着他们的存款,等到把养老的金钱花光,他又动起了存款的主意,将存款借贷出去收取高额利息或干脆动了本金。我想那个中年女人愿意心甘情愿地跟外公在一起大约是因为外公给她看了几十万的存折。外公在他六十五岁以后终于做出一些让所有人觉得意外的事,每天无端地跟外婆找茬争吵,扬言要用老鼠药毒死全家人要一把火烧了房子,买来弹簧刀在外婆的面前挥舞,威胁她要是不离婚就杀了她。<BR>最开始那个瘦小的作风不正派的女人仅仅是到外婆的茶馆里打麻将,女人的模样见过,不怎么漂亮也不怎么富态,应该不适合普通老男人的胃口,经常学农村的一些妙龄少女穿着洁白的连衣裙,偶尔会穿半透明的点缀着蓝色花骨朵的的衬衣。后来外婆去了亲戚家修养带病的身体的时候,这一对忘年交就开始如胶似漆起来,据我舅舅的孩子说,那女人在外婆家住了好几日,深夜来,天还没有亮就悄悄离开,每次这女人来的时候,外公就笑逐颜开地跑到厨房里去给她做凭外公的厨艺所能做出来的最好吃的东西。把睡在楼下的两个小屁孩馋得大掉口水。外婆找了所有亲戚本家村长村支部书记儿媳妇的老丈人来劝说外公,并不起作用。等几个舅舅知道事态不可收拾后急匆匆地回家后,外公把他们存在家里的钱已经挥霍很大一个缺口了,大约是好几万。有一个周末到外婆家去,我看见在我的苍老的外公脸色惨白地坐在卷帘门前的水泥地上,嘴角粘着很多白色的细小的唾沫。他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话,我一句也没有听清楚,我的那个粗壮的法盲的舅舅牛儿,在人潮汹涌的街道上用尽全身的力气揍那个“女狐狸精”。那些镇上乡下的女人捂着没有刷牙的嘴背着背篓一边愚昧地偷笑一边看得胆战心惊,那个不被我们全家欢迎的女人的坚毅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从头到尾,她没有叫一声,忍受着巨大的屈辱与疼痛,眼睛中目光始终坚定而锐利。最后被揍得小便失禁昏厥过去,直到有人报警警车开来把我的孔武有力的舅舅抓上车去。外公才稍微安定一些,从地上站起来坐到凳子上,长长地呼了一口气。外婆铁青着脸,坐在里屋的条凳上。那天晚上外公没有在家吃饭,黑着脸匆匆地出去了,谁也没有问谁也不知道他去做什么了。<BR> 当时我们都以为那女人活不长了,舅舅会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判刑坐牢甚至被枪毙什么的。吃罢晚饭,外婆就在饭桌上给我讲外公做的那些丑事情,说外公这一年老爱到很远的地方去赶集,结果是去和那女人幽会,请一大群那个女人的猪朋狗友吃火锅喝啤酒。在大庭广众之下抓着那女人的头发抽那女人耳光,说老子在你身上花那么多钱你竟然对我不忠!后来外婆和一大群她的侄子在那个女人的被窝里把他赤条条地拉了出来。可是他竟然没有觉得丝毫羞耻,回家后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乐呵呵地坐在茶馆里和左邻右舍一边说笑一边麻将。外婆的邻居当时都觉得害羞自己的脸发烧可是外公不觉得。到了该预备午饭的时候到附近的菜市场上买了一捆猪蹄子扔在厨房里大声吩咐外婆叫她加一些干豇豆炖了吃。好像是做了什么体面的事。外婆在饭桌上愤愤地问我,你说他都那么老的人了,怎么突然脸皮竟那么厚呢?我木然地看着她,我也不知道说什么,这个表情让我那可怜的外婆觉得很失望,她认为我应该站在她那一边同情她并且和她大声一起数落我的外公的。<BR>外公后来也确实去了遥远的乌鲁木齐,在那里呆了一些时日,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玩得好,有人陪他麻将,有人告密说他裤裆里装了一个布袋子,里面有很多很多钱。可是他在那边过得一点也不舒坦,总觉得有爱情在他耳边呼唤归来吧归来哟浪迹天涯的游子什么来着。他排除一切艰险,义无返顾地回来。和那个女人正大光明地居住在一起,那女人也激动万分地发誓要养他到老。刚刚开始有人发现外公的奸情那会,外公在与外婆吵闹后会在电话里向那些亲戚诉苦,说自己身体都这么差了走路都走不稳了这贼女人却怀疑自己在外面沾花惹草,自己即使有那心也没有那力气啊。这次外公从乌鲁木齐回来后一直保持着沉默,什么也没有说,他居住的地方甚至没有天然气没有自来水没有煤炉需要靠到山上砍柴火需要去井里挑水做饭,可是他和那个女人都坚持下来了。他们睡在了一起,根本不顾及外面的天空是刮风下雨还是流传着什么唾骂。外公这么多年从他的儿子女婿那里收刮的钱财终于山穷水尽,便砍光了他们老家房前屋后的树出去卖了好些钱,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卖掉他的棺材。前些年外公是一个很受人尊敬有威信的老爷子,这两年谁见了他都像见着瘟疫似的躲避着。闲得没有趣。回去过镇上一次,在乘坐长途客车进城的路上,听见有个陌生女人很大声地说了我外公的名字说他是个老淫棍。我冲上去照着她的脑袋就是一拳,将她掀翻了。<BR>从前我以为外公会平淡地庄重地老去,直至寿终正寝,他的葬礼一定会比村子里其他人的隆重许多,因为他的所有后代看起来都像富翁。现在不这么想了。他们说我很像我的外公。我很担心在他的老家那个宽阔的村落有人耻笑他,很怕他没有肉吃,没有酒喝。外公和我一样都是极壮烈的酒鬼和肉食动物。怕村子里再也没有人陪他麻将陪他吃喝,怕人们用难听的句子辱骂他,怕他的珍贵的眼泪又一次在暗地流过脸颊。以前在他殴打辱骂我的时候我希望他快些死去,现在,我希望他好好活着,活得越久越好。<BR>阿三低下头,用火钳从口袋里夹出一大块碳放到火盆里。窗户大开着,细雨连绵不绝。搪瓷盅里加了一些水酒,热腾腾香气四溢。几个鸡蛋被他用棉纸裹着浸了水埋进碳灰里烘烤,那是我们的晚餐。他的故事在这顿温暖的晚餐里断断续续地前进着,直到夜幕低垂万籁俱静。<BR>那年我辍学后住在一个农家小院里,隔壁是一对母女。我们关系很不错。后来我见到抛弃她们的那个家伙--小女孩的父亲,看起来像是一个还不到三十岁的年轻男子,比小女孩子的母亲中看得多。穿着样式古旧的中山服,眼睛很小下肢很瘦,走路的时候裤管总被风吹得贴紧小腿肚。男人肤色白净,说话也是轻言细语的,全然不像农民,倒像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时的作家。他们见面后都不大说话,只是女人每次见他来都马上放下手中的活计提着菜篮子去附近买菜,男人就会用怪罪的口气轻声地责怪到:“难道我到这里来你就觉得这么生分么,当我是贵客?”女人软下嗓子说家里也没有什么菜了,还是去买一些的好。男人就从兜里掏出一张面额为50元的票子塞到女人手里,说附带捎一瓶二曲。过不了多久女人就买了满菜篮子的东西回来了,锅碗瓢盆热烈地交响起来,听见小女孩回家了,高兴地尖叫起来喊爸爸被那年轻男子一把举了起来。<BR>再后来,男人渐渐地成为这里的熟客,经常会在吃午饭的时间过了后悄悄地溜到这里来。仍然老是穿着一件蓝黑色的中山服,严严实实地扣着箍紧了脖子,我担心他喘气都会很困难。男人说话微笑都很客气的样子,好像是听了那女人什么话很热情地给我发了一支烟。记得某天中午隔壁屋子里男人女人说了很多很多的话,有一阵,说话的声音停止了,床却响了。咯吱咯吱地响,女人咬着嘴唇叫男人轻一些,说隔壁住了一小伙呢,她说出来的言语也被那运动摇得断断续续不够顺畅。男人沉默了一会,他们运动的节奏马上就慢了好多,响声的间隔也长了很多。女人的鼻孔喉咙内传来粗壮急促的呼吸,很想叫却不敢叫的样子--其实我想告诉他们做爱的时候完全可以不顾及邻居的耳朵,特别是我这样的邻居,我会很愿意在耳朵里塞一团棉花或软蜡橡皮泥。最后那床的有规律的声音完全停止了,男人拉裤子拉链的声音,女人拴腰带的声音,男人很满足地喘了一口气。端起一杯水,仰头咕噜咕噜地喝下去。后来他们谈了一些话,大约是女人撒了一些娇,说那男人不正经,不是已经抛弃她们了,怎么现在又回来。我一边骂自己卑鄙无耻一边仔细地偷听他们的谈话,女人撒娇完毕又诉了一会苦,最后又不知道怎么想起和那男人翻了一会脸,叫他滚到他的贵夫人那里去。下午开门见着女人的时候她脸上显示出一些羞涩的模样,很不好意思的样子。像个刚出门相亲回来的大闺女。容光焕发,她在我诧异的打量的眼神里羞答答地到楼顶上去收晾在上面的衣服。<BR>我非常正经地成为怀念迪吧的一员。每天晚上唱到深夜,然后骑自行车回家,日上三竿才起床。母亲叫她的小女儿来敲门叫我起来吃午餐。一再告诫我年轻时候得多注意自己身体,过不了多会,就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面端上桌来了。感激不尽。遇见晚上不用上班的时候我也会带着小女孩去附近的综合市场散步,给她买冰淇淋,玩具熊和糖果。她的额头上有一些很细很黄的雏鸟的羽毛似的绒绒的头发,一些汗浸在那里,微笑着牵着我的手,那个时候,我能忘记现实生活里所有不快乐不干净的想法忘记陈雨那个婊子觉得全身心轻松快乐。就像牵着自己懂事乖巧的亲妹妹。带她去干净的卡拉OK大厅里唱歌,用天真的声音唱《外婆的澎湖湾》,在座的所有客人都微笑着给她鼓掌,那时她的脸上会泛起羞涩的红晕,可爱死了。回家的时候总到附近的小卖部给她买来橙汁作为奖励。<BR>有些时候在房间内写作的时候会听到小孩的母亲给她发火的声音,孩子在这个时候只是沉默,某些时候会听见她压低声音抽泣,在喉咙里咕嘟咕嘟地响好半天,从未与那个劳累的悲苦的母亲争执过,下午放学后仍然给母亲烧好洗脸洗脚的水备好毛巾等她回家,宁静而乖巧。那是一种会让人会心一笑的恬静的生活景观。左邻右舍的人也都夸奖母亲能有如此懂事的一个小宝贝算是福气。<BR>房东是个可怜的老头儿,穿得不太体面也从来不干净,好像从来没有见过他换洗过衣服。走进其跟前的时候总能嗅到葱蒜和生猪油的气味。这个年过六旬的老头掉光了一半的头发和牙齿。某天他头脑发热想起来自己要用有生之年的最后一点力气为孙子积攒读大学的钱。他每天吃了早饭就提着一条巨大的尿素口袋跑出去寻找可乐瓶矿泉水瓶酒瓶拖鞋破铜烂铁废旧机器零件牛皮纸什么的,再骑着一涂着红油漆的三轮车把那些东西全驮到狭小脏乱的院子里。把这里彻底变成一个垃圾池。2001年的春夏之际,院子里飘荡着一股令人呕吐窒息的气味。带鱼在粪坑里泡了七八个月捞起来都比这气味清醇,苍蝇嗡嗡地飞来一大群,打开窗户,经常见那老头像释迦牟尼一般坐在那团垃圾里细心地整理分类。只是他没有释迦牟尼那般的定力,不能悍然不动,一大群苍蝇与臭气围绕着他舞蹈的时候,他会暴跳如雷地呼啦着手驱赶它们,如同魔鬼在舞蹈,一边“噌噌”地抓身上被细小病菌感染的痒处,一边从嘴里发出一种不耐烦的含混不清的声音。<BR>小女孩和我靠在栏杆上晒太阳,一边打量着“垃圾爷爷”。她的母亲终于忍受不了院子里冉冉升起的臭气,笑着和老爷子顶撞了几句,说这里被你搞成这鬼样哪里还是人住的地方。我也嬉笑着叼着烟嘴帮了几句腔,老爷子阴着脸说你们也摸摸良心,看全中国哪里还有比我这里月租更便宜的房子。我从楼上扔给他一支烟,他笨拙地伸手来接,在手上弹了几下终于没有接住,掉在稀泥里,老汉又弯下腰从泥水里拣起烟,变了颜色。点了火,吧嗒吧嗒地吮吸起来。<BR>我得承认那段时间我过得相对轻松,除去胡思乱想的那些时候,我都是很快乐恬静的。胡思乱想真是一件可恶的事,我承认我想象过小女孩的裸体,甚至想到很多年后当我度过而立之年她正好亭亭玉立,阿三如果有点能耐的话,会在三十多岁的时候和一个不满二十岁的女子恋爱。我甚至想过,是的,想我三十岁的时候如果能见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我会努力让她爱上我成为我的女人。这个想法可真无耻,但我确实那么想了。小女孩也成天粘着我尽管总是有羞涩的红云扑面,伏在我房间内残缺的课桌上写作业,从上面俯视下去,头顶的头发一丝不苟。是个可爱的小精灵。我想若干年后当我牵着她的手来到她母亲面前的时候会是什么景观,当然我那会已经很富有,我很满足我幻想的情景。热爱文字并有天马行空思维的家伙很容易像我这样胡思乱想,自己控制不住。以前某哥们说,生命不过是一种意淫,我赞同这观点,虽然生命不仅仅是意淫,但绝大多数时候,我们的脑子里充满着古怪而美好遥不可及的想法。<BR>后来小女子受班上一“大佬”的欺负,欺负她的那小男孩据说是什么黑社会成员的弟弟,从不将其他任何人放在眼里,口头禅是用东北口音念叨“信不信我他妈削你”。欺负小女孩的途径是下课总厚着脸皮要来和小女孩说话,没事做就伸出手去拽人家辫子。甚至纠结了一堆烂人在下课后堵在教室门口对着上厕所回来的小女孩推推攘攘,小女孩向我反映了这个情况,叫我帮忙。我说你大可以找你们老师将他的恶行抖露出来。她说老师不管用的,那男生脸皮特厚,每次告诉老师最多不过是让他在讲台前站几分钟,他依然在上面做鬼脸,下课后依然欺负她。<BR>我就去了他们学校一次,将那个学生拉了出来。我还没有想到我会在二十岁的时候对一个八岁的调皮蛋痛下黑手(笑),当时那小屁孩做出不屑一顾的神色看着我,说他是武三娃的亲弟弟,问我认识武三娃不?他说我要是敢碰他一根寒毛他哥哥一定让我不得好死。我说武三娃算什么狗屁,老子连武松都不认识(笑)。后来小屁孩跳得很高对我说很多不堪入耳的脏话,“日你妈日你娘日你外祖母”之类。一个八岁左右的小混球有如此修行倒是大出我的意料,后来我把他抱起来了。一把扯掉他的裤子,将他的裤子扔到大桥下面去,他光着屁股蛋子傻站在桥头上,身上所有的血都冲到脸上来了。满脸通红,不知所措,那情形很像是《灌篮高手》里突然害羞的樱木花道。最后他终于号啕起来,用一只手遮住肛门另一只手提着书包遮住命根子飞快逃窜。那天是我记忆里小女孩最高兴的一天,她竟然也把积蓄了好久的几元私房钱抖落出来请我到桥头的烤肉摊上买了两串烤肉作为给我的犒劳--这个举动有些意外。然后在回家的路上左手照例是被这只小麻雀死死地拽住,不断摇摆,蹦蹦跳跳。后来有几天从迪吧回来后觉得特别累,在哪些疲惫的梦境里,我确凿是和这个可爱的小女孩热烈地拥抱了,我抱着一具苍白幼小的裸体躺在一堆洁白如云的棉花里,激动得热泪盈眶。后来竟射精了。<BR>(他抬起头用力地吸了一口烟,摸了摸鼻子。我问他后来呢?他说,后来那小女孩死了。)<BR>                                            <BR> 16</P>
<>我一直不大明白为什么有人会杀掉孩子。<BR>讲到这里,我突然想起那个小女孩的名字叫徐小小。是我某个时期的邻居。<BR>意外发生在某个中午,是我睡觉正酣的时候。那段时间我每天晚上都在怀念迪吧喝酒唱歌,凌晨三点过才回去。等到回到屋子里洗漱完毕睡下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小女孩子的母亲非常焦急地拍打我的房门,弄得震天响。大喊阿三快起来,有急事。我正睡得头晕脑胀的,心里好不懊恼。慢腾腾地穿好衣服拉开房屋,见着她的死灰般的脸,大为吃惊。她说她的女儿没有回来吃午饭,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事,而且到和她关系最好的同学家都找过了。她们说她的女儿跟她阿姨去了,说是一个中年女人。女儿从来就没有什么阿姨住在这个城市附近。那女人头发凌乱衣服湿透说怀疑女儿是给人贩子拐跑了。我当时想这女人真够神经兮兮的,大约是新闻看多了胡思乱想。这小女孩肯定是到外边玩去了,我的意思是孩子有手有脚每天上了学就回来呆在这破屋子里嗅院子里的那破味道该多郁闷多没劲啊。但我并没有把这些想法告诉女人。她那种焦躁不安的表情仍让我心里涌起一丝细微的恐慌。<BR>我们打电话报了警,还派人在学校里等着,要见着小女孩就通知我们。已经是夏季,那天天上挂着很毒的太阳,没有春天的温顺。我们跑遍了大街小巷甚至去了游戏厅商场儿童游乐园,根本没有小孩子的踪迹。后来是跑到了小孩就读的那所小学后面的山上找寻,我当时的身体并不喜欢类似登山之类的运动。硬着头皮寻了电视转播站附近,茂密的树林,去年的霉烂的玉米秆或稻草堆成的堡垒。都没有找着。我坐在地上喘粗气,汗水在脊背上打滚。那女人跑到一个绿莹莹的池塘边,呆呆地望着池塘底部好半天,突然把手放进嘴里撕咬起来。我被她的举动吓了一跳,心里突然有很强烈的不祥的预感,我冲到那个水池边,看见两具白的裸体,沉在水底摇晃。<BR>他们被打捞起来,我想哭几声,但觉得喉咙嘶哑肿痛像塞了一个沙包。现实里见着的小女孩的裸体跟梦境里幻想的不太一样。脸部扭曲,全身都蒙了一层细小的水滴,手指干枯了苍老了好多,额头那绺细软的头发也再也没有光辉,脚趾也向内翻,成了鸡爪的模样。最表层的皮肤甚至像是要脱落下来。一个透明的年轻的蛇蜕的影子。我把衬衫脱下来盖在她身体上。她的弟弟也躺在一边,光着全身,攥紧手指像是刚刚从一场痉挛里平息下来。医院里的人很快送来氧气瓶,输送了一会氧气,摸摸鼻息,沉重地叹了一口气。说,死了。她的母亲喊了一声“是哪个挨千刀的做的这种丧天良的事啊!”晕死过去。小女孩的奶奶也泣不成声坐在地上呼天抢地。当天凶手就被被查着了,竟然是小女孩父亲现在的女人。真是诧异。<BR>我跟在一群人背后围着山峦追着那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奔跑,当天她就出现了,跑起来的速度不亚于兔子。我累得几乎要休克过去。那个村庄内所有的年轻人都被激怒了,追着她上山下河,朝她的脊背上扔砖头。后来她终于累得趴下了,所有人冲上去拳脚相交。踢了她的屁股和脑袋。直到她的脸被刺破披头散发鲜血淋漓地倒在一片没有庄稼的荒地里。捂着腮朝我们大吐唾沫露出不屈服的狰狞的欣喜的神色。那女人的唾液与常人不同,雪白粘稠,像是刚出土的花生被咀嚼出来的汁液。<BR>徐小小死后,她母亲的神志非常不清楚。女人每天在隔壁的屋子里自言自语,嘴唇越翻越快,字句越来越密,像开机枪炒豆子似的密不透风。见着我的时候没有招呼,目光呆滞,打水洗脸的时候也会走神,直到水已经完全灌满她的瓷盆,顺着洗衣台倾泻下来把她的鞋子完全打湿,才“啊”的一声,回过神来。有些时候她的悲痛形式是回到屋子里号啕大哭,一边哭一边用脑袋撞墙:“我有罪啊,是我害死了我女儿啊,是我不要脸啊!”我在隔壁听得心如刀绞,也跟着流泪,却不知道怎么安慰她。每天沉浸在一种死亡阴深的气氛里,毛骨悚然。我不知道那可恶的女人为什么要杀死如此天真可爱的女孩,只是道听途说了很多东西。说那女人有精神病,男人抛弃妻女与她结合后就后悔了,想跟前妻复婚什么的,这女人就怀着报复心理杀了他们的孩子。精神病的来由不大清楚,只知道这个女人精神时好时坏,好的时候与常人无异,会洗碗做饭锄地织毛衣,还会很温柔地跟男人做爱,坏的时候会拿着刀满街跑还会咬人锄地的时候会把满地的玉米苗拦腰锄断织毛衣的时候会把袖子织得比腿还长。那女人因为有精神病,并没有被抓去判刑或者枪毙什么的。后来听他们说那女人出来后仍然叫嚣着要这一家人全部死光,一个也不能少,她杀死那两个小孩的动机也仅仅是因为丈夫跟他的前妻偷情被她知道了。再后来,我在一个嘈杂凌乱的建筑工地上见着那个疯女人,左耳边的一绺头发非常长,正在拿着铁揪和工地上的民工一起挖土,那个时候,她眼神坚定而安详,并不像疯子。我想扑上去殴打她一顿,但由于并不敢肯定自己一个人是不是能够打得过她和她手里的铁锨,只得作罢。我搬家了,我有些怕,我不知道怎么呆下去。总之,小女孩是死了,永远不可能活过来,而且无从补救。<BR>徐小小的亲身父母后来做了一件很愚蠢的事,将两个小孩装在冰箱里拖到交通密集的三岔口呼吁道义之类要求学校赔偿一百万之类。堵塞了几个小时的交通,被抓了起来,后来学校和保险公司给他们陪了几万块钱。再后来的事我没有去打听,也没有再听说半句。<BR>   <BR>窗户外面黄花散尽,夕阳如金。我的梦还是没有醒过来,刚刚开始还杂乱如麻让人头晕脑胀混沌如被煎熬,后来污浊与混乱逐渐流失淡漠,梦境便恢复了它本来的单调清澈。背着吉他趁着夜色一路小跑回到小屋。对着路边的垃圾筒小便,晚风吹起来,撩起衣服的袖口和下摆,呼啦啦地响。那路像是一直没有尽头,刚刚开始行走的时候还兴致勃勃,最后竟焦急万分寻找出口,衣衫不断更换,天空的颜色也一会蔚蓝一会阴沉。玉米地,果园,麦田,沟豁,松树林,沙漠。<BR>穿黑衣服的男人从阶梯的顶端走下来了,用食指把手中的烟屁股弹飞出去。荡荡地笑着,跨着很大的步子。我低下脑袋,沉闷地迎上去,心里的感觉竟然是恐慌和自卑。<BR>他走到我身边的时候停下来了。看着我,朝我的脸上喷了一口绿色的雾。<BR>“阿三,我想和你的女人做爱。她在哪里?”<BR>“好的。你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吧。”<BR>他很满足很爽朗地笑了一阵,用力拍拍我的肩膀。跨着很大的步子朝着阶梯下方走去了。<BR>我就掩口偷笑了,在心里想,哈,我骗你的,我现在根本就没有女人。而且心情愉悦像是拣着极大的便宜。哼着小曲,飞快地跑向阶梯的顶端。<BR>我好像回到一间小屋子,却不像我当时租借的那间小屋。因为屋子里装饰很美丽豪华,没有铁架床。我刚刚关上门,就有一个面容姣好的少妇推门进来了。来到我床前,摁着我的脑袋,用力地往我的嘴脸上涂着唇膏,那唇膏的样子很奇怪,是黑色的,很坚硬。我觉得它不像唇膏,倒像是电池被掏空后留下的碳棒。那个时候她的动作很粗鲁,笑得很阴险,我的脑袋被她摁在桌子上,可是一点都不觉得疼痛。我说陈雨,是你吗,我没有别的女人,一定是你。那女人的手就放开了,我说陈雨,我要和你做爱。那个陌生的女人说我不是陈雨,但我是你今天的女人,你来吧。我把冰冷的手伸进她的衣服里,解开她的乳罩,细细地颤微微地抓着他的乳房。她唏嘘着闭上眼睛,仰面倒在床上,像濒死的猎物。台灯的光线在那时轮廓分明起来。在屋子里折射成很多三角形菱形甚至圈成很多五彩的滚圆的环形,在屋子的地板与天花板上滚动。她的手心里有汗,很温暖滑腻,在我的腹背臀部游动。我拼命地操她用尽全身的力气,我说我需要你,我说你终于出现了。她再一次耐烦地给我说她不是陈雨。我就闭上嘴唇,用心体会“操”的过程与趣味。可是那天晚上无趣得很,我一直感觉自己两腿之间空落落的,什么东西也没有,而且女人给我的感觉是上半身极丰盈实在,肚脐以下,什么都没有。她说阿三,我们来跳舞,场景瞬间换到野外,小河边。燃烧起腾腾的篝火,我脱下裤子说,亲爱的,我并不在乎在什么地方操你。她说阿三,我们刚刚已经操过了,现在让我们来跳草裙舞。<BR>我并不大喜欢那种古怪的舞蹈,只是对着河水的水面看自己的面孔。很长很黑的茂盛的头发,这让我更加诧异,我记得我原本应该是光头。我对眼前的这个现象迷惑不解,想或许是在睡梦中度过了好多年。这毛又长了。那女人跑到我身后拉我的手叫我去跟她一起HAPPY,我就冲上去把她压倒在河沙上继续奋斗,一直努力地想把精液射出来,可是那时候我仍然觉得下半身空落落的,像是什么东西也没有。整个梦境里除去我与那裸露的少妇的对话,没有别的声音,非常宁静。那女人很不耐烦地说我一点都没情调,不和我玩了,一边伸出小手照着我额头就一掌拍下去。我在那“啪”的一声里清醒过来,所有的幻觉彻底消失。耳朵边响起迪吧内震天的欢叫,这时候我才发现我坐在一个包间内的沙发上,杜虎的脸出现在我眼前十公分的地方,吓得我“啊”了一声,轰地站起来。他推了我一掌,啊什么啊,这么大的声响你也睡得着啊,极品。该你上场了,精神好点。<BR>小女孩死后,我换了地址。离“怀念”更近一些。每天都觉得非常疲倦,想好好睡觉,但身体非常虚弱每次睡觉都会在梦里觉得自己再也醒不过来了。某天,杜虎和他手下的喽罗们拦住我和我说话。他说,阿三,有件事我一直没有闹明白,我在你喝的可乐和啤酒里加了那么多的K粉和海洛因,怎么你竟完全没得自己该上瘾了。我怔在那里,觉得大限将至,全身僵硬。我跳起来抓着他的衣领骂道:“你这个杂种,我和你无怨无仇,你为什么要害我!” 他面不改色地推开我的双手:“阿三,请注意你的形象,我才是这里的老大。”他说我要是需要买药就找他,还能唱歌他就给我工钱。我要是没有钱买白粉可以先在他那借一些用着。不过要算利息。我说买你老汉的缸,你别他妈用黑社会这三个字来吓唬我,所有黑社会都是他妈的狗鸡巴锤子。<BR>过了一些年月,我的头发和阴毛都非常浓黑茂盛,可是不大牢靠,像是用劣质胶水贴在皮肤上的,一旦洗澡游泳就脱落一大片,像是遭遇了一场野蛮的掠夺。我开始在很多文学网站内发自己写的文章,老把自己武装成一个英勇斗士正气凛然的模样,遇见每一个看不顺眼的人都忿忿地骂他们自恋虚伪是装B贩幼稚皮肤都还没有皱纹就装什么忧郁。其实我那时候的虚伪比他们更甚,行走在大街上的时候老怕被秘密警察抓住送到戒毒所,就须得昂首挺胸,阔步向前,吃饭的时候扒拉得淅沥哗啦一阵狼吞虎咽,唱歌的时候最好身体的每一个细胞每一个关节都运动起来声嘶力竭把喉咙喊破。我这样做了,于是从来没有陌生人怀疑我吸过毒,他们说阿三很活力,阿三很健康,阿三很阳刚,阿三很乐观。我像一个装着处女的荡妇在被新的男人操后泼了勺鸡血在阴道被单上,一边脸红一边心安理得地接过来男人奖励给那个“贞操”的冰淇淋。<BR>我还伪装了天真,经常用水彩笔给小鸟染色,白的时候它像胡萝卜黄的时候像香蕉绿的时候又有些像黄瓜了。厌倦染色后,就开始在小鸟的腹背上题词,在脊背上写“ME AGAINST THE WORLD”(与世界为敌)在鸟肚皮--也就是输精管那地写上“请保持生殖器清洁卫生”。或者用圆珠笔在大腿上密密麻麻地抄满古人的句子。<BR>只有在极端阴暗的房间内,我的本性才会一览无余。那时候背驼得跟蒙古包似的,谁要是让我昂首挺胸几乎是要耗费我一半以上的体力。除了冰淇淋什么都不吃,厌食症,喝水入肚都不大畅快,即使屁股对着别人的脸,放屁的时候也不会犹豫一下挪动身体换个方位。说话需要别人把耳朵凑到我嘴巴上来并关上门才能勉强听见。上厕所归来裤子都不想提,而且因为懒得穿内裤的缘故,如厕后往上提拉链的时候很容易将包皮或阴囊卡在拉链里。即使到了该回家的时候了也不想从沙发上站起身来,就想坐在一有滑轮的大木板上,等好心的爷们把我拉回去,然后把我抱起来,放到床上。那个时候,我就觉得自己像一条被好事者扔到沙滩上的泥鳅,被烈日烤得不能动弹,而且,很快就要死了。<BR>依然抱着吉他唱歌,咿咿呀呀目光游离。看着五彩灯光想起太阳想起后羿想起亚热带雨林。<BR>“上帝毁灭了我出生以后的日子。我一个人像疯狗穿越这黑色的雨幕,唉声叹气。我说我还像我十八岁那时候那么爱你,你转过脸,看看阴天说今天星期几。我说这一切仅仅让我越来越麻木,越来越坚强。上帝说你们这群混蛋别他妈的DRY,你们早晚都会死在我手里.....”<BR>“虎哥,我要吸毒。”<BR>他抬起头来非常厌恶地看了我一眼:“你没有听见他们都说这东西是糖吗?”<BR>“老虎哥哥,是的,我听你的,毒品是糖,我还没有听说过一种糖果能让人上瘾能让人面瘫骨瘦如柴。然后我想你是不是要接着说婊子是天使,黑社会是良好市民。”<BR>他轻蔑地看了我一眼:“你以为狡辩能让我们觉得你很聪明吗?今天我不和你计较,你喝醉了,明天主动买酒给老子赔礼道歉。给老子赔礼道歉,给你老子我--”<BR>“虎哥,我要糖。”<BR>“钱。”<BR>“我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认识你的。”我抬起头傲慢地对他说,“真不幸,我认识你就像耶酥认识犹大,就像武大郎认识潘金莲。”<BR>我怕自己毫无征兆地死去。于是,兴师动众满世界寻找陈雨。我光顾她所在大学外面的每一个餐厅理发店网吧,光顾快乐冰总店光顾国贸广场想寻着她的影子。我知道她和我生活在一个共同的堕落刚刚萌芽的城市,许多时候我甚至觉得她离我好近。最近的一次竟是擦肩而过,我相信我那次是见着她了,只不过头发比以前长了很多,她提着一袋刚买的东西冷冷地迎面经过。等我刚刚回过神如梦初醒,她已经在街口一路狂奔起来。我喊着她的名字追了很远。但刚刚一转弯,她就消失不见了。<BR>我给她写了很多信,告诉她我发疯似的想她。像疾病植根于身体。告诉她即使是当初她将我抛下万丈悬崖我也不会放弃重新从谷底爬起来再次纠缠她。我说那些悬崖上大约都有一种绿色粗壮的藤供给满怀希望崇尚恋爱的人。那是中国的藤,男人的藤,生命力旺盛,有着数千年的历史。它们有一个奇怪的名字,叫着“死不要脸”。我就是靠着这样一种藤蔓才坚定某种信念,爬到你的身边。在那些信笺里,我告诉她,关于悲伤是怎么一回事,我的心脏里安装着一面琴,当情绪或夜风波动的时候,琴弦会发出声音,后来,无数次,我看见你了。你是来弹奏我的琴的,你拿着刀子,将刀刃对着琴弦,磨起来。发出一种呜咽的声音,我无声地哭了。我说最初你说过要永远和我在一起,我永远记得,后来你决定离开我是我的错,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错。我对你付出太少,少得让你都怀疑我是不是真心爱你。现在,我重新寻找你,我想告诉你,我已经长大了,明白恋爱是怎么回事。我愿意为你付出一切,我能够努力让你得到你想得到的一切东西。我去花店里订了99朵玫瑰,加了满天星裹起来。去商场里买了一枚白金戒指装在小礼盒里叫送玫瑰的人一并送去。礼盒里夹了一张卡片,上面写了我的手机号码。这样的事大约并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天知道。在我读高中,她上大学那会,我曾经不止一次说那些鬼话,给她的寝室拨打电话。是的,她们寝室的那些家伙都逐渐熟悉我了。<BR>“你是阿三吗?”<BR>“也许吧。”<BR>“听说你是文学爱好者,我们看过你的文章。”<BR>“看过什么?是写给ANN的信件吗?”<BR>“是你高中时候写的作文,你说春天在牛的耳朵里。”<BR>“其实春天在牛的屁眼里我也无能为力。”<BR>“ANN不在,她和她男朋友出去了,你有什么事吗?”<BR>“留下我的电话吧,告诉她回来后一定得给我电话。”<BR>“我们一定会告诉她你的电话号码的,但是如果她不给你打电话呢?”<BR>“我也不知道。”<BR>过了几天,在一个夜晚,我写小说的时候突然不记得某个生僻字。查阅字典,终于找到。“琎”,像玉的石头,多用于人名。刚刚记在废旧的稿纸上点燃一支烟。这个时候,我的手机响了。她在电话里一直哭一直哭。我说我知道是你,能接到你的电话非常高兴,可是你别哭好不好。我说我梦寐以求的事不过是能每天快乐地和你呆在一起,为你改变一切。我说你回来吧,我相信我并不是你所见识的男人中最优秀最好看最富有的那个。但我一定是最爱你的那个。(这些话好像说过一万次。)<BR>那天我领到我那个月在迪吧唱歌的工资,二千六。那个月我花费在迪吧内吸毒饮酒的钱大约是五千多。杜虎说要给我涨工资,他以为我会感谢他。那天晚上我唱歌的时候看见陈雨坐在前排的凳子上吃爆米花,她朝我做鬼脸。那天晚上我唱了《漫画里的女人》和《尿泥巴》,台下的人笑得前俯后仰。唱歌完毕后兴奋地拉着她的手满大街奔跑。她说你现在瘦了很多,手心都没有肉了。我说可能是想你太多的缘故吧。她说你为什么要想我,我有什么好。我说你很漂亮。她说除了漂亮,我还有别的优点吗?我说没有,一定没有。我说我爱你就是因为你漂亮。那天她穿得很美丽,但是穿什么我忘记了。我们沿着寂静的铁路慢慢向前行走,走了一会,我说我累了,咱们一起回去吧。<BR>16<BR>我抓着陈雨的手问她这是否又是幻觉,她说不是。后来我们同居的一年里每次见面我都大声辱骂对她拳打脚踢,她问我这是不是幻觉,我说不是。与陈雨和好后,我开始试着戒毒。到今天我挽起袖子看见那些健康粗壮的墨绿色的血管,都不相信当时自己戒掉了那玩意。<BR>戒毒的艰苦过程相当于炼狱,但还是得坚持下去,我知道继续染指那东西我会只有死路一条。 我还不想死,我还有好多事没有做,成为在中国屈指可数的优秀作家——甚至是中国最优秀的小说家,飞黄腾达,更富有,有很多漂亮女人,有自己的山庄。可以穿着唐宋时期的长袍峨冠博带骑在山脊上喝酒唱歌。写了很多封保证书,是用小刀割破手指写的,每次写下那些斩钉截铁的字句都会觉得看见了一丝曙光,可字迹上的血还没有干,我又抽上了。毒瘾袭来时,仍会像一只患了重感冒的野狗。满地翻滚,痛不欲生。甚至一屁股坐在马桶里的凉水里不愿起来。许多时候,我用冷水冲澡揪住自己的头发对着镜子猛力抽打自己的嘴巴哭喊着“阿三,你清醒一些吧!”直到脸庞完全红肿。总是在痛不欲生里看见很多美丽的场景,铁匠把钢盔锤成夜壶,少女骑马慢慢步入树林,七色的彩虹疯狂舞蹈,蘑菇头的顶端像陀螺一般旋转伸缩,最后喷出一些彩带。这些所有未被遗忘的幻觉都记在我的小说里,那个时候我不断将我的小说贴到一些人气很旺的论坛鼓吹自己是个天才,其实我心里知道那时写的东西除却夸张和装神弄鬼外一无是处。例如:<BR>在《传教士》里写陈七刚刚下山的时候就觉得尿意汹涌,在塌鼻子巫婆的屋后畅快地撒了一泡尿,那泡尿耗时很久,在撒尿的过程我们的主人公居然站着睡着了,在梦中听见巨大的瀑布撞击岩石的声音,醒来的时候太阳从头顶落到山顶,膝盖已然被自己的排泄物湮灭。那房子被冲刷得摇摇晃晃,最后终于挺立不住,惨叫了一声,轰然倒塌。小说中还有陈七跟吹牛大王罗丹的对话:“傻鸟,不就会吹牛么。我也会,我站在太平洋东岸朝它放了一个屁,十年内东边大旱,滴雨不下,西边每日雷雨不绝,洪涝不息。<BR>在《死亡辩论》中叮当女士跟辩论天才辩论后胸腹里郁结着巨大的仇恨与委屈,想喊喊不出来,想哭喉咙又觉得被那鸟气憋住了。她掀开被子睡觉,兀自觉得那气仍不断膨胀。她用胶水粘着自己的上下眼皮强迫自己睡觉。天亮后醒过来,扒拉开眼皮,扯开乳罩,觉得那气流若翻江倒海。这时候她看见她这一生最意想不到的事,左边的乳房像烘干的柿饼紧贴在胸部,右边的乳房像一个半透明的浅红色气球,里面还有一些淅沥哗啦类似于窃窃私语的声音,拖了三尺长,压在自己膝盖上,她惨叫了一声,那乳房砰的一声破裂。血把墙壁冲破了。<BR>《第29天》中描写到那个因为吸毒已经站不起来的老男人趴在床上睡了数日,只能以饼干延续生命,一群蚂蚁撕咬开他的肚脐,在里面做了一个窝,他老觉得鼻子嘴巴里有一股很刺激的酸味。第二十九天,他觉得自己肯定熬不过去了,就给他的母亲打了一个电话。她的母亲看见他的时候瘾君子已经死去,他的眼珠只剩下一层薄壳。耳朵已经没有了,经常从耳孔里飞出来五颜六色拍打着翅膀的蚂蚁。医生解剖他的时候小心地割开他的肚子,里面的五脏六腑都被吃光了,就一团蚂蚁滚成的球。这群蚂蚁在医院里到处飞舞,胡乱咬人,每一个被咬的人都觉得自己像吸食了海洛因似的飘飘欲仙。<BR>我的小说为我带来一位天使。一个叫烟烟的女高中生。她说她是班上最美丽的女生,喜欢我的小说,怎么看怎么不像20岁的家伙写出来的,像120岁的老怪物写出来的。这样的老怪物脸上的皮肤如同树皮,喜欢在无人的地方突然像拣着大元宝似得笑得古灵精怪气吞山河,穿彩色条纹的衣服,有一点魔法经常色迷迷地把小女子逗笑......我说你丫想象力可真够丰富的。刚刚在网络上认识烟烟的时候并没有想到以后会跟她有什么事,为了戒毒,我把自己搞得很疲倦,每天喝一次酒,为了使自己嘴巴舒服并迅速达到醉态,每次我都在五十度左右的纯粮酒里加上几百粒冰糖颗粒,用力摇匀使其大部分溶解,再放进冰箱里冷冻得凉凉的,加一些果汁,然后倒在大碗里,一口气一大碗入肚,倒头就睡。一睡就是十几个小时,无论什么毒什么瘾都勾引不到我。头大如斗,如果是阴天,肯定要看钟表才能分辩当时是上午还是下午。醒来后什么都不想吃,就往肚子里灌可乐或牛奶增添体力,怕自己这样拖下去会死,就把饼干溶解在水里胡乱吞下,或者吞几罐八宝粥。上厕所洗澡换内衣内裤对着窗口呼吸。如果精神很好暂时觉得不会被那东西勾引控制就打电话喊陈雨过来做爱,一开始就冲刺狠不得将其鼓捣成草莓酱。达到某高度七八次后沉沉睡去翻身的力气都没有。毒瘾一来身体开始哆嗦鼻涕口水翻滚的话就马上去冰箱里拖一瓶加了糖和果汁的白酒,一仰头,咕噜咕噜又喝下去大半瓶。这样的戒毒方法并不好,我清楚地记得某次醉酒醒来后发现自己尿床了。小时候尿床前还会在梦境里梦到自己跑到一陌生的地方放肆地排泄,一边排泄一边提心吊胆地想狗日的这是不是在做梦呢?喝醉酒后尿床是什么都没有梦见。身体上有红色斑点,吃了一把阿司匹林,过了一会全身痒得厉害,窒息,跑到厕所里趴在马桶上抠自己的喉咙让自己把吃下去的白色药丸吐出来,鼻孔里也塞了一粒溶了一半的药块,难受至极。<BR>烟烟说我真不敢相信你才比我大两三岁,听你说话的语气像比我老了几十年似的。我说那有什么,任何人过早地经历一些出人意料的事都会这样。她问我经历了什么出人意料的事,我就说反正我那些破故事挺惊天地泣鬼神的,我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因此觉得既自豪又难过。我和她的话越来越多,先是讲U2当年那个轰动世界的巡回演唱会,赚得金银满盆。再讲到金凯瑞的电影,罗德曼的自传,关于圣经里上帝在很多年前放的那个既响又臭的屁,《旧约》值得一看《新约》却实在是狗屎。最后我们终于又谈到文学上来了。海明威50岁生日的时候说他做了三次爱表示庆祝,他的女人在他死后接受采访说他在吹牛。邱吉尔一辈子都不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因为他是政治家。政治家总会不得已地虚伪,而虚伪跟虚构是两回事。又说现在写文章出书的那群小青年们,全都一副不知天高地厚的鸟样,写的字句几乎不通顺,臭不堪闻,弹一手烂吉他说不爱摇滚朋克就他妈白活了,吉他的声音不怎么入耳,倒像是年久失修的二胡,呜咽着,走调得十头牛都拉不回来,用王小波的话说“能把西山上的狼招来”。这些所谓的另类文学家们都留着长长的头发,染了颜色,像极了绿毛鹦鹉或者新泽西洲的火鸡,或者像在脑袋上盖了一堆大便。有些人叫嚣着文学与音乐是相辅相成的,都能荡涤人们肮脏的灵魂,其实这些写文章的人的灵魂都比下水道里的东西还要肮脏,每天喝一肚子的酒,在宾馆的走廊酒吧的栏杆上耷拉着脑袋吐得一塌糊涂。随便见着一个漂亮妞就会想着如何能跟别人套近乎,如果把别人搞到床上去。<BR>烟烟问:“那你是那样的人吗?”<BR>我说不是,我当然是一个好人,除去生养我的,我对这个世界上的每个人都比他们对我好。<BR>后来的几个月我们聊得很开心,非常投机,每日的空闲都用在QQ聊天上了,每次聊到意犹未尽又不得不说分开的时候,就预约好下次上网的时间。后来我说我给你看一首诗吧。我说这首诗歌是我自己写的,目前我正在靠着自己渺小的力量戒毒。诗歌的名字叫《嚎叫》。<BR>“我看见这一代最杰出的头脑被疯狂毁坏,饿着肚子竭斯底里赤身裸体,拂晓时拖着脚步穿过黑人街区找一针够劲的毒品,头脑天使一般的嬉皮士们渴望与这夜的机械那繁星般的发电机发生古老的天堂式的关系,他们衣衫破烂眼神空虚坐在只有冷水的公寓那超自然的黑暗中,毒品吸得醉意朦胧越过城市上空想着爵士乐,他们在高架铁路上对上天披露内心,却看见穆罕默德天使们在被照亮的公寓屋顶上踉跄而行,他们两眼闪光但冰冷,穿过大学,在幻觉中看到阿肯色见到军事学者们布莱克式的轻佻的悲剧,他们被赶出学院因为太出格,因为在头头脑脑的窗户上发表猥亵的颂诗,他们在没刮脸的房间里,在废纸篓中烧钞票倾听墙外恐怖之神的声音,他们一死不挂地被抓住,猛吸一顿大麻穿过拉雷多返回纽约。”<BR>我没有告诉她这诗歌的作者是那个莫名其妙的洋鬼子,他叫艾伦.金斯堡。1955年的10月,那个29岁的男人在“六号美术馆”的聚会中朗诵了《嚎叫》,我也没有告诉她这群疯子后来因为这首诗自诩为“垮掉的一代”,那个夜晚被许多人称颂为“垮掉的一代诞生夜”。我甚至没有把我心底最深的疑惑告诉她:那个老叫嚣着自己吸食过各种毒品并从中找到写作灵感的男人活了七十多岁,健康得很,并不像吸过毒的样子,并不像我那样每天睡觉前总担心自己见不着第二天的太阳。<BR>烟烟看了这诗歌后沉默了很久。我问她怎么了,是不是从现在起准备和我“绝交”。我说我现在连说谎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在死之前坦诚对待每一个我觉得没有欺骗过我的朋友或者陌生人,我说这没有什么,我这样做是为了节约时间,免得过了很久后你给我说我是个骗子不够畅快什么的。<BR>烟烟的信息发过来了。<BR>阿三,我很喜欢这首诗歌,我想见你。<BR></P>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5 01:4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便见面了。骑着自行车去他们学校外面。一个大眼睛的女孩子,笑起来特阳光特调皮,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我比她想象的好看。我听了这话不知道该作什么面部表情。我带她去富乐路的德莱蒙水吧里喝可乐,一路上她兴奋无比,只是爱突然躲在我背后说她妈在前边,那个穿什么衣服的就是。临近了才“咦”的一声,这个人跟我妈妈好像啊。我怀疑她的妈妈是一个个子高挑爱穿暖色系衣服的长头发女人。我骂她死不正经,她叫我老男人,这个称谓让我如同骨鲠在喉,非常不愉快。<BR>见面后就恋爱了,跟烟烟的恋爱经过大约会是我给你讲完这个故事以前最快乐的事。我吻了她了,是在人最多的广场上强迫亲吻的,她的脸红得厉害,踢了我一脚。吃饭的时候又像个做错事的孩子问踢疼我没。她给我看了她写的小说,我看小说的时候她会扯一根狗尾草戳我的脖子。叹气,说她才刚刚学会无病呻吟,我已经在胡说八道了。烟烟刚刚开始脸红的时候非常多,我在大庭广众下亲她一下,她就会变成草莓,或者不知道发什么神经突然走在她背后的时候拍她的屁股,这时候她就在前面吃惊地跳了起来。回过头来,对我怒目而视。大眼睛小女子,皮肤白皙细腻,小辫子冲天,笑起来的那感觉,无法形容。每次她笑的时候我就会按捺不住要亲她,每当这时候她的脸就会变换颜色。后来亲多了也就没有什么颜色了。而且她慢慢学会了我的捣鬼,学会以牙还牙,学会我所会的一切。经常突然在你耳边发出赤炸炸的尖锐的叫声,让你防不胜防却心情愉悦。<BR>我问过烟烟为什么喜欢我,她说她喜欢我黑黑的丑丑的模样。见我对这个答案不大满意,她又改口说:其实她最喜欢的是我埋下脑袋吸烟的样子,整个人笼罩在一团白色的烟雾中。那个时候,我的表情专注,非常用力的深呼吸。然后抬起头来,看着天花板,眼睛明亮,很像是被烟雾熏出了眼泪。她每次看到这一幕,就觉得我非常可怜像KITTY猫什么玩意——我对天发誓我跟那玩意没有。我们拉着手逛完了城市里的每一个角落,爬山涉水游泳,在公园里的长椅上坐下,趁左右没有人的时候甜蜜地亲吻。上网聊天的时候我也觉得自己年轻了好多岁,一开口就小乖乖亲亲抱抱我之类地胡说八道。周末下午我们会到城市周围我曾经去过的山梁上与她坐在一起,拥抱着许久不说一句话,直到她红脸仆仆地叫着呼吸困难喊我把她放开。再后来我穿着宽大的运动裤在前面奔跑,她在后面伸出手来抓着我的裤腰,看我里面没有被内裤遮掩的屁股。一边傻笑。吃烧烤喝酒的时候痛快地干杯,她老喜欢把杯子往我额头上碰。醉眼朦胧地把啤酒泼在我衣裤上看我一脸无奈的苦笑。用力地摇晃着脑袋,大喊:“阿三,跟你在一起真是快乐死了,你要不娶我对我不好,我就让你做太监!”左右的食客无不侧目惊视。我就把嘴巴放在她耳朵上轻轻的说:“要不我们今天晚上做爱吧。”她笑笑摸摸我的脸,“你不知道这是毒害未成年吗?你给我买一把剪刀,我就和你睡觉。”那天晚上我们喝了很多酒,烧烤箱上扑腾起来的黑色烟雾把月亮都掩盖了,迫不及待地冲向河堤上,诗性大发,对着天空大喊一声“月光如水水如天”。我对那连绵不绝的回声非常满意,就拉开裤子,对着清澈的河水小便起来。后来一老太婆冲过来给我一张小纸条,问我要了十元钱人民币。(卫生督察队的来罚款)那天晚上我们都做了一些平时面对面不会做的事,譬如肩并肩跑到性用品商店去逛了一会,说那种壮阳药叫“日神”的名字太粗俗,改着“爱神”会增加销量。我们还看了一种类似男人阳具的可以喷水的东西,烟烟非常好奇地牵开我的裤子前边第一次认真打量了我的小鸟,说跟这个东西不大像。我们后来还歪歪扭扭一边疯狂地亲吻一边在人行道上鬼话连篇。<BR> “今天喝酒了。”<BR>“酒呢?”<BR>“变成尿了。”<BR>“尿呢?”<BR>“被河水冲跑了。”<BR>“河呢?”<BR>“被垃圾填平了。”<BR>“垃圾呢?”<BR> “娘的,刚刚不是告诉你拿去填河了吗?”<BR> <BR>“阿三,你头发怎么留那么长,是不是准备养虱子?”“留得长才不显得额头大嘛,笨蛋。”<BR>“阿三,你那些小说是怎么写出来的?很特别耶!”“睡一觉起来肚子疼嘛,所以就出来啦。”<BR>“肚子疼跟写小说有关系吗,我怎么不知道?”“随便啦,你不知道的事多了。给你猜一谜语。”<BR>“说吧。”“非洲女人,打一个国家名字。”“不知道。”<BR>“喂,你猪头啊,你都还没有想怎么就知道不知道?”<BR>“问题想多了会掉头发的啦,看看你,稀稀疏疏的几根,也不戴顶帽子,你不怕刮风的时候他们全都弃你而去吗?谜底是什么?”“波黑啊,笨蛋,笨蛋笨蛋笨蛋。”</P>
<>于是,那以后我有了两个女人。轮流带她们到概念迪吧去喝酒,后来我辞掉了那里的工作,安心地写小说做一些梦。戒了强奸药(K粉)戒了海洛因,仍然觉得身体羸弱。幻觉经常衍生,脑病严重,医生说我很小的时候就神经衰弱后来脑子又遭到重创,没有疯掉几乎是奇迹。他叫我别胡思乱想别再喝酒别熬夜保证充足的睡眠。我静静地坐在靠窗的椅子上抽烟,被勒紧脖子的鸭子被捆在摇曳的秋千上,随风荡漾。把所有的稿纸压平整,折叠成飞机,从窗台上往下面扔下去。第三层楼,她盘旋着飞舞着,落到地面上。那老太婆驼着脊背,在院子里转着圈,把这些飞机全都拣起来,抬起她的皱纹慈祥地朝着我的窗口看了几眼。呼啦一声拉下窗户,她的干瘪的骂声终于在院落里响起来了。打着蓝色雨伞出现在烟烟的教室门口,她红着脸非常兴奋地出来了,请我到他们的食堂吃烤肉串。吃罢肉串,又在操场里肩并肩散步,阳光温暖。或者某些时间我呆呆地坐在房间内,双眼红肿,经常从眼睛里流出气味古怪的淡黄色的水。用食盐混开水拧干毛巾后擦拭,滴了一些眼药,并不见好。嘘着眼睛看着电灯,光线扭曲,有些时候灯泡与周围的凝固的光线组成一个刺长粗大的仙人球。陈雨经过房间的时候,我也老用眼光将其割成上下两段,上半身如同在云中散步,下半身站在原地扭捏一会摆会POSE再跟上前去摆好位置,让上半身靠住。这样的鬼眼很能体会到魔力的美妙。非常过瘾。那小说也写到走火入魔的境界,做的梦也常常和小说的情节联系起来。在关了灯有一丝光线的屋子里,女人站立在身旁看我写字,她问我要写到什么才会结束。我的回答总是那一句,我说等我把这小说里的每一个人都写死了,这小说就完了。可惜梦境有些时候也会歪曲,我当时在写一部现实世界的小说,关于城市恋爱和乡村混混什么的,但在梦境里编织情节的时候,小说里的人物一一亮相,手里全攥着狼牙棒刮骨钢刀之类,我不知道他们是要比武招亲还是要群龙夺宝或者进行大屠杀,这让半梦半醒的我万分无奈,些许疑惑,老觉得自己是在写武侠。我说,无论你千变万化,在我的小说里总是会死的。陈雨醒过来问我在梦里说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我说没有什么意思。</P>
<>我在城中心另外租了一间二室一厅的房子,里面有一大浴缸,那是我和烟烟的小巢。和陈雨一起居住的房间则稍寒酸了一些,半夜被尿憋急了就会胡乱穿一双拖鞋往楼下冲。有些时候陈雨半夜上完厕所会在楼梯口惨叫,穿上衣服冲下去一看,原来是某位老太婆半夜也想上厕所,迟了一步,就站在那门前等着,陈雨睡眼朦胧地刚刚提起裤子拉开门就看见一张干瘪的脸和两只突兀的大眼睛,惊恐程度可显而知。揍陈雨仍然是我生活中经常会去努力完成的事,某些时候突然想起某些人数年前嘲笑我的眼神,就会觉得胸口憋了一股恶气,抓着她就打。有些时候是借酒发疯,每次喝醉了酒都会对她的肛门有兴趣,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次她被我揍得实在不行了,就扯着喉咙喊:“房东阿姨,快救命啊。快打110啊,我快要死了,我快没有命了!”后来我用手捂住她的嘴巴,她仍然挣扎不止。等她的声音小了我放开手后她又跳了起来,跟我拼命,照着我脑袋几粉拳下去,还准备动砖头。被我又一次防守反击揍趴下了,这次对她的打击颇为厉害,她哭了整整一个夜晚,等我觉得歉意伸出手去抱她的时候,她推开我,在床上翻滚,连人带着被子滚到床下去。一边抽搐一边很古怪地喊:“爸,妈,救我。爸爸--快来救我。我要死了。”我被她当时的模样吓坏了,忙把她从床下面抱起来,紧紧搂着她。她并不愿意被我搂着,用尽全身的力气推开我,喊坏蛋。然后又滚到床的另一端,缩成一团,脸色古怪,嘴角上翘。“爸,妈妈,快点来救我,我知道错了,爸爸--哼,我爸爸来救我来了。”然后很幸福地再次滚到床下去,我当时吓怕了,不知道陈雨是装的还是真被我打傻了。再次跑下床把她抱起来,不停给她道歉,一会给她当爸爸说爸爸在这里,爸爸来救你了,一会儿往自己脸上轻轻地拍几巴掌以示惩戒。再给她许诺说我们明天就结婚,我以后再也不揍你了。最后她稍微安静了一些,紧紧地抱着我喊爸爸妈妈,喊了一会就睡着了。<BR>跟烟烟的恋爱则是另外一副景像,我们经常裹着浴巾满屋追赶,甚至玩一些小孩子玩的游戏,我光着屁股把飞镖靶顶在屁股上让她朝着上面掷飞镖,捉迷藏,在浴缸里搂着她的腰肢擒着她的指头喊“虫虫咬指头,得儿,飞了。”她的健康的肌肤和笑容让我着迷,睡觉的时候也把脸庞紧紧地帖着她的乳房,轻轻地喊:“烟烟,烟烟。”她伸出手来抓紧我的头发,看着我:“阿三,我在呢。”我不理会她,继续陶醉在香味里,闭上眼睛喊“烟烟,烟烟。”她皱着眉头问到:“阿三,你肚子不舒服吗?”我呵地笑了一下,用牙齿轻轻咬她肚皮上的肉,喊:“烟烟,烟烟。”她终于豁然开朗了:“儿子,是不是想尿尿了?妈妈给你开灯。”<BR>我完全没有想到我会跟这么一个漂亮的小妖怪恋爱着,乐在其中。在快乐的闲暇想起来陈雨在我眼前痛哭的一些场景,我也并没有想到这个曾被我斥责为水性扬花的女人会对我百依百顺言听计从。慨叹生活真是奇怪啊,这种慨叹与一个曾经挨揍的家伙看见揍自己的那恶汉被揍得跪地求饶相似。烟烟给我买了好多好多的烟,说看我这样子未来也是作家了,估计帮我戒烟很渺茫,就买一些含尼古丁和焦油很低的烟给我。给我买了一些内裤,说我的性欲太旺盛,买些紧身内裤把我给箍一下。我问她性欲旺盛难道不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吗?她摇摇头说,我现在这么漂亮,可不想那么快就被你蹂躏成黄脸婆。</P>
<>我奔波在两个女人之间,一直那么奔跑着,在这奔跑的过程中我戒除掉了自己的毒瘾,戒除了手淫的坏习惯。丢掉了迪吧内的工作因为后来又来了一个更牛的歌手,民谣美声意大利男高音或者迈克尔.波顿的东西全都会唱,甚至连罗柏僵尸的歌也会胡乱吼几句。指法娴熟能把吉他弹得冒烟甚至飞起来看得人眼花缭乱目瞪口呆。我骑上自行车快乐地在同一个城市不同的两地奔波。写小说,为了给放学归来的烟烟准备一道看起来美丽吃起来可口的菜,不惜蹲在厨房里笨手笨脚地忙上一个下午,削开菠萝头用勺子将里面掏空掺水放入少许大米熬粥,或者将胡萝卜雕刻成孔雀的形状,在屁股后面叉开一条芹菜做尾巴,丑陋地摆在白净的大盘子里。烟烟回来后抱着我的脖子又跳又笑叽叽喳喳地欢呼了半天。特别亲切地站起来踩在我的脚背上亲吻我的额头。 我轮流带着这两个女人到迪吧内炫耀,杜虎和他的喽罗都眼红不已。他们也经常吸烟豪饮红着一张猴子屁股牛逼轰轰地吹嘘着说自己是打过炮的,他们的女人我都见过,不是年龄太小就是相貌太丑,胸部和屁股平坦,穿着庸俗的印着卡通图案和英语字母的毛衣。那些女子的平均年纪大约只有十四五岁,却已经成为疯狂的荡妇。耳朵被迪吧内的噪音震得失常,经常喝酒抽烟到深夜,然后和那群畜生性交到黎明,接近中午才起床,披头散发衣服凌乱微微睁开一双通红的眼睛抹着一溜白白的眼屎跌跌撞撞冲下楼去,带上几十块钱去建材综合市场给他们的老公买烟买果汁和香菇瘦肉包。跟我带去的女人比起来,他们的女人如同冬天浸渍在下水道脏水里的白菜壳。<BR>18<BR>我的父亲刘某某是个军人,是个农民,是个民工,是个老板,是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他很聪明很勤奋很节俭,但是人们都说他永远也成为不了大富翁,因为他有一个叫着刘彪的儿子。人们说他的儿子是个流氓,是撒谎专家,是情圣,是酒鬼,是赌徒,是个败家子。他每年有十个月在乌鲁木齐工作,他的儿子每年有十个月在四川鬼混。他挣了很多钱,他的儿子用了很多钱。他的理想是儿子能大学毕业光宗耀祖然后传宗接代,他的儿子的理想是在凌晨喝酒回来的路上借着路灯的灯光看见马路上铺满崭新的货币,发一笔横财成为千万富翁,然后到美国明尼阿波利斯去看森林狼队主场的篮球赛。<BR>我的母亲大约没有上过学,父亲便成为她的老师教她数学和汉字。母亲是个脾气暴躁的女人,几乎所有身边的人都和她有过激烈的言语冲突,某些时候她会用极端难听的字句辱骂我和父亲。辱骂完毕过后才想起神甫的教导,忙祷告乞求上帝的原谅说自己不该说脏话的。母亲在货场工作的时候,总爱嘲讽那些与她一起工作的女人,说他们对自己的儿子管教不严,所以儿子会不上课跑出去赌博会把头发染得五颜六色会搞大女孩子的肚子会辍学。这些事后来我都做了,许多她不能想象的事我也做了,这次该轮着昔日被她嘲笑的阿姨反过来嘲笑她了。她便傻眼了。我20岁的时候就开始给她提要退学安心写小说的事,每次我一旦口气坚决态度强硬,我的母亲就大哭起来叫嚣着要去自杀。我并不愿意试验我的母亲是否有这个勇气。于是,到我23岁的时候还在学校附近浑浑噩噩地呆着,这里有一大片供给出租的房屋,全被我们大学的情侣们租走了,供打炮和掩护之用,被称着鬼子的炮楼。我呆坐在第N楼的窗户前,握紧钢笔对准空白的稿纸,听着从四处聚集起来的嘈杂的让心烦意乱的噪音,陷入麻木空白。</P>
<>我七岁那年看了我这一生的第一本课外书。是描述战斗英雄事迹的大部头纪实读物,里面有很多不被常人知晓的英雄故事--常人只知道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书里有很多英雄的大头照,至今印象深刻的是那个叫周在才的家伙,他的名言是“活着就要向前冲,死了也要向前倒。”后来果然就死了,果然在死之前向前冲了一阵,面朝大地死去。(现在想起来有些怀疑当时那本书里有艺术加工的成分)因为这本书,我曾经想过成为一名军人。后来没有再想着当兵是因为我看了更多的书,害得双眼高度近视。6岁那年,我拉下蚊帐在床上和一对姐妹玩,其中的那个姐姐做了一个非常下流的手势,左手握紧,右手的食指插入左手的拳眼里,蠕动。那个手势代表着性交。她教唆我和那小妹妹做那样的事,我们都羞愧得满脸通红。后来我跟那位姐姐交涉了一番,叫她转过脸去别偷看我们,她很听话,转过脸去了。我和红脸仆仆的小妹妹面对面傻坐了一会,拉小姐姐过来。她问,你们做了吗?我憨厚地回答,做了。她问,你们脱了吗,我说脱了。<BR>最近几年的春节都在一个喧闹的小镇上度过,年三十的晚上总一个人窝在沙发里看春节联欢晚会。零点刚过,街道上就响起震耳欲聋的鞭炮的响声。火光冲天,硝烟弥漫。反锁上门给ANN打电话,她听不见我的声音,不断问我在说什么。我说日你妈,我说我爱你,我永远爱你,我爱死你了,新年快乐。春节前会趁着夜色回到故乡的村庄给爷爷奶奶理坟烧香燃放鞭炮,围着老屋的废墟走了几圈,给爷爷多烧一些纸钱,告诉他可以到那边炒房地产包二奶,现在阳世流行这个。告诉他得保佑我,我现在突然变得懦弱无常,很怕穷很怕老很怕死。</P>
<>是的,我很怕死,我惧怕一切让人不愉快的意外。很多次我觉得自己离死很近了,我不知道怎么形容那个时候的感觉。我身体羸弱大约是因为无规律的饮食无节制的性爱和手淫,还有思考,我极少看别人的哲学专著,只按照自己的思维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固执并困窘,这种思考便逐渐衍生为一切苦痛的根源。失眠,身体摄入过度的烟酒。我的脑袋渐渐不太明智灵光,会忘记刚刚想好的一个可爱的句子或一个应该被记入小说里的场景。我不知道我在做什么,我记得,很多次我都离死非常近了。蹲在街头和一个叫着韦三的小混混聊天吸烟倾听他的故事搜集素材--他的祖上出过武状元,有叔叔在美国开武馆。一蹲就是几个小时,站起来马上失去知觉晕倒,在地上猛烈地扑腾挣扎,衣服上扑满灰尘泥土,韦三拉起我非常吃惊地看着我,我说要不是你拉起我,或者我再扑腾一会就会死了。还有一次是和ANN做爱后平和地交流,我说我写了一部小说,里面的男人是我,女人是你。我说我想那男人最后是死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死,可是当我沿着我们的故事主线写下去延伸下去,我发现他非死不可。然后我就泪流满面,身体僵硬不能动弹,我看见她的脸在我的眼前模糊离开化为乌有,断断续续地听见她的哭声,她大约是要马上冲出去找房东一起将我送进医院抢救。我死死地抓紧她的手腕,我说我不喜欢让别人看见我的裸体,你先给我穿上衣服。然后我昏迷过去。每次昏迷醒来过后,我都没有听从任何人的劝告去医院检查,只是买一大堆补药胡乱吞下,多喝一些牛奶减少吸烟喝酒的次数和总量。我很多年都没有去医院,我怕我有不治之症。 这几年我不太幸运,我不觉得有什么倒霉事是完全不可能发生在我身上的。</P>
<>我出生于1981年农历10月16,今天是2005年1月1号,今年是我的本命年,也是我很多同伴的本命年。他们一起出去买了红内裤说穿着它可以避邪。我却依然呆在小屋子里。紧闭门窗吸烟,屋子内烟雾弥漫,很冷,用毛衣盖着膝盖暖了白酒吮吸几口继续写小说,昨天问了几个在出版社工作的朋友,多少字才算长篇小说。我说我写到10万字的时候已经觉得非常累了。我并不想用一种卖笑的本能开始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的创作,修炼也并未达到卡夫卡后来的高度。我总是充满疑惑,这疑惑跟多愁善感可没有一丁点关系。看着窗外的雨陷入沉思,一些好友说她看了我现在的文字觉得完全没有锐气,跟以前大不相同,她想可能是我某些器官已经破朽了,我想大约也是。母亲从乌鲁木齐回到四川想考察我究竟有没有在继续读书,经过我的巧妙安排,她见到了一些冒充是我班主任和课任老师的家伙,那些家伙说我在学校里很听话,成绩总是名列前茅。我们在交谈中提到ANN的名字,母亲听说我在与ANN的最后一次见面砸了ANN的手机揍了她一顿非常吃惊,很多次表示说要给ANN买一个更好的手机。被我阻挠了,我不知道那个骚货见着我的母亲还会说我多少坏话。母亲不断地数落我,说我现在不知道珍惜,以后再也寻不着比ANN更漂亮的女人了。她说我这些年总重复着做一种毫无意义的事情,给自己编织好一个圈套,让自己爬进去。我忍受着她的唠叨,低着头一言不发,承认所有的错误都因我而起,我并不想让她知道那个我曾经那么深爱着的女人是个贱货。</P>
<>2004年春节过后,我缠着父亲给我投资在学校旁边开了一个中餐馆。他平日给我的零花钱虽然很多,但远不够进行一场看起来崭新的恋爱。我想靠自己的努力赚些钱。那饭馆的名字大约是“逃学威龙”,招牌的前端有一副画,一个黄头发的小男孩背着书包,牵着一只狗和一只乌龟悠闲溜达。开张的那天,来了很多朋友和吃白食的家伙,放了很多鞭炮,挂牌的时候一大群闲散无聊的大婶聚集在门前仰视那块白痴的招牌发出巨大的哄笑声,花枝乱颤,是的。成为餐厅老板是我从出生到目前为止最辛苦的一段经历。每天晚上11点关门,等到洗澡漱口洗脸洗脚完毕,还得忍受ANN的废话和摧残,看几篇书,写几段小说和诗歌,睡去的时候多数已经是凌晨两点。如果没有意外,清晨七点得马上起床,搭乘公车,按照厨师的要求选购蔬菜肉类。在综合市场古怪的气味里穿梭,五花肉得选薄的,里脊得选块大的,西红柿得选硬的——能存放久一些,鱿鱼不要白里透红光滑鲜艳的那种--有可能被药水泡过。鱼头得选购八两左右的,大小刚好。但我并不是每天都能按时完成厨师交给的任务,许多时候当他骑着自行车来到我们楼下敲门的时候,我却还趴在ANN的肚子上箍紧她的双腿猛烈冲刺,射精后才迅速爬起来用纸巾擦拭身体洗脸漱口揣上钱包去楼下给厨师开门,然后搭乘公共汽车去综合市场买蔬菜肉类,记得那时候恰巧遇见国家扶持农业,蔬菜和肉类贵得吓人,但做出来的菜却不能增加价格,学校有川西北最好的食堂,我的饭馆碰巧又经营中餐。许多时候一天卖几百块钱下来,除去食物成本厨师和小工的工资房租和水电气费,所剩无几。别人给过我建议,说食用油和肉类大可不必买那么好的货,很多中餐店用下水油用剩菜里提炼出来的那种极廉价的油并未出现意外,肉也可以到综合市场某些摊位上买那种零碎的垃圾,每斤能便宜四块钱。别的中下等餐厅几乎都是那么做的。我并没有听从他的建议,来我饭馆里就餐的多半是我的朋友,许多时候总拉我一起喝酒,我从未有过坑害朋友的想法。下午当饭馆里没有顾客的时候,我就坐在自己的饭馆里开始进行创作,2004年的三月我正在构思一部叫着《天外飞仙》的短篇小说,每天下午都窝在饭馆里冥思苦想,只在开始写了一个精神病患者每天晚上会举着扫帚对着月亮大声唱歌幻想他是侠客,其余的并没有想出什么端倪。后来饭馆被转让了,转让的原因大约因为我每天都会耗费一些钱在游戏厅里赌博,大约因为很多说是我好朋友的家伙在饭馆里欠下了太多的债务,大约因为我的房东,他们说那个一只手有六个手指头的男人是个盗贼是个混球,他有我们饭馆的钥匙,每天晚上等我们离开后都会提着口袋在我的饭馆里偷盗东西。那是个姓钱的胡须浓黑的老赌棍是个游手好闲的家伙,满口脏话,男人的那东西在他嘴里统称为“屙尿棍”,所有酒类在他嘴里统称为“尼姑尿”。这两个词语在他嘴边每天会说上数十次。饭馆开张的三个月后,我以极低廉的价格将饭馆转让出去--我并没有做慈善家的资本。转让的前一天晚上,我和ANN用几把椅子拼凑成一张床,睡下聊天。 <BR>她说,你真让人意外,我不知道你的父亲为何能够容忍你。我说那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你也一样让人觉得意外,这些年凡你呆过的地方都有人说你是水性扬花的女人,我不知道你的父亲为何能容忍你。要是我未来的女儿是你这样,我宁愿亲手将她掐死。她问,你说的是你的真实想法吗?我说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她又问,那你为什么还缠着我。我说我不知道。哪里有那么多为什么。我说以前我想过,如果你离开我,我就杀了你。<BR>饭馆就这么终于倒闭了。邻里的嘲笑和讽刺完全照单收下。我知道我终于成为他们的谈资及笑料。带着一大摞稿纸去ANN的学校附近安顿下来,每天的活动不过是看电视写小说,等ANN下课后陪同我一道去附近的小饭馆内吃饭。那些饭馆更狭小破落陈旧,厨师做出来的菜色香味俱无,服务态度很差,黑着脸粗声粗气,端汤的时候经常把肮脏的大拇指没入汤中,生意却出奇地好。喟叹了一番。没日没夜地坐在藤椅上写小说,和ANN吵闹。哭了几次,几天后便又忘记自己为什么会哭。这个时候,我和ANN的故事终于该结束了,我们确定开始恋爱的时候,离高考还有八天。所有人认为我们的恋爱仅仅是水月镜花甚至昙花一现。我们纠缠了很长的时间。2004年夏天,她已经快要从大学里毕业。随着毕业日期的逐渐临近,我变得脾气更加暴躁,经常坐在床沿上目瞪口呆地坐着,或者凌晨从枕上爬起来,穿上衣裤背上书包在黑暗的街道上行走。到烤肉摊了要了两只烤糊的鸡腿,要了几瓶冰冻过的啤酒。啤酒装在书包里,在桥头的路灯下一个人开怀畅饮。伏在石桥的栏杆上一个人嘤嘤地哭。有点冷有点难过。总有一些场景和气氛不请自来。在我的贫穷的老家,另外一个疯子,惨然地微笑着喝下大半瓶煤油,剩下的都泼在衣服上,点燃。沿着小路艰难爬行,手指嵌进泥土里。站在苍郁寂静的坟茔里发呆,外公的屋后就是坟茔,就读的中学操场文革时期也是坟茔,在那里挖出过完整的头颅,那年在火车上,看见一大片平坦的土地上密密地拥挤着低矮的坟墓。每每见着成堆的坟茔总会有极特殊的幻觉,像是有人手持利刃,缓慢而稳重地从我的额头刺进去。巨大的恐慌铺天盖地。在心里说,如果你的灵魂污秽丑陋,你将可能会夭折甚至曝尸荒野,异域的泥土掩盖你的乳房和骨血,大地却并不因此而肥沃。<BR>我抱着ANN,问她我们是不是马上就会分开。她说这只是生活的一部分,现在仅仅是她大学毕业的大好日子,用不着提心吊胆。她说她会在这个美丽洁净的城市工作,陪着我,等我有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被出版就和我结婚,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她说我们要到所有充盈着灵性与自由的异域的土地去奔走游荡,外面的阳光灿烂,大可让我舒展眉梢。我说我已经不大相信这些,我只觉得和以前的每一次分手一样,你总会找出一些借口。以前你的借口包括我不会打扮不会将生活安排得有规律,说我吸烟喝酒将环境搞得很脏,说游戏厅的老板因我的豪爽养活了他的一家人。这些借口你以后都不会提了,但总有新的借口出来,这些年你所有的智慧都用来编造并组织这些借口了。我觉得这次分手和以前的每一次都不一样,以前我们都还觉得自己很小,可以胡闹可以宽容可以撒野。以前每次分手后,我都有令人恐惧的耐性和毅力在城市的每个角落苦苦追寻你,在任何场合当着任何人的面我都敢大声喊我爱你。以前我还有一点点浪漫会给你送上一大捆玫瑰在里面夹杂一张写满莫名其妙英语句子的卡片。现在,我终于厌倦了。如果你能永远陪着我,当然很好。可是一旦离开,我一定不会再来找你,我们就只有永远不能在一起了。<BR>   <BR>我们在同一个城市的两端通电话,每次总会争执让双方都不愉快的东西。然后便是争吵,我们都已经非常熟悉对方,每次争吵都能够找到足够的话题与准心,言语肮脏激烈,许多时候我们的一次争吵会延续两三个小时。直到声音嘶哑喉咙疼痛,然后是砸掉电话暴跳如雷。当她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会非常想她,总是叫她过来陪我,等她来陪我的时候,我又会想起我们恋爱中期那些令人不愉快的往事,她说过的那些恶毒的言语,傲慢的姿态,还有等待--我们才恋爱八天就第一次分手,然后是我一个人一直在挽救等待,延长绝症患者的生命到四年。她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会质问她,问她那年又和谁恋爱了,她总是说没有,我就总是揍她。揍了后又总是不断地说对不起,她坐在床沿上,心灰意冷侧脸看着墙壁。过几个小时就又活蹦乱跳了,在我一边写小说一边吃方便面的时候上来抓着我的耳朵按着我的脑袋撞击桌面,我就转过身将她按在床上,掀开她的外套将面朝着她的毛衣泼上去。她哭,她说我变了。我说本来就会变化的,前些年某些品牌的农药非常厉害,只需要一小点就能杀死整个农田的害虫,现在抓一条害虫来放进农药瓶里,它翻来滚去非常兴奋,就是不死。连害虫都知道进化,我变化是必然的事。她又说我想跟她在一起就必须得忘记从前她对我的不好,她说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我说你已经伤害我了,每个人得为他做的蠢事付出代价,我并不会因为你是女人就原谅你。她继续哭,谈我们恋爱前后一切值得怀念的事,说我们恋爱前就已经是很好的朋友,都喜欢张学友的歌都喜欢小说,关系非常融洽,恋爱后为何竟成为死敌。我说你这个贱人,我不会为你的眼泪忏悔的。我说我都看过你一千次这么哭了,鬼知道你是真哭还是假哭。<BR>罗小舞让我心胸宽阔一些,这样能忘记悲痛。我说遗忘不过是自欺欺人的伎俩。我说或者我已经不悲痛了,仅仅是开心不起来。父亲连续加了四天四夜的班,带着他手下的工匠们进行最后的冲刺。大雨滂沱。我给他电话告诉他我没有钱了,那天晚上他跌进井子里,一块巨大的砖头从天而降,砸碎了他的下巴。他坐在雨水里号啕大哭,他突然不清楚自己这么辛苦究竟是为了什么。我扼住ANN的喉咙,你为什么还要欺骗我。她说因为你是个败家子,我低头苦笑,我说在你生日那天嫌弃我给你的礼物黯淡无光的时候你可不是这么说的。我们殴打累了,哭累了,在黄昏,在食堂的外面,在众目睽睽下相互朝着对方的面孔大吐唾沫。她伸出白皙的小手臂,说你在上面啃一口吧,留点纪念,然后分开。我抓着她的手一口啃下去,她面不改色,只觉得她的上半身剧烈地颤抖一下。满嘴血淋淋地离开,对围观者抱拳鞠躬:“谢谢捧场,蠢货。”我离开后几分钟,很多警车就拉响警报冲到他们学校了。他(她)们在给我的电话里说我像电影里的人。<BR>她睡在我的枕边,闭上双眼,一脸恬淡安静的笑。“用咖啡买来情调,用情人买来高潮,用鸦片买来遗忘。”我仰头看着天花板自言自语编造一些或许能在小说中用得到的句子。她伸出手抱住我的脖子。<BR>“你爱我吗?”<BR>“爱。”<BR>“有多爱?”<BR>“比安徒生多一些,比普希金少一些。”<BR>“我们什么时候结婚?”<BR>“任何时候都行,只要你愿意嫁给我。”<BR>“笨蛋,我不嫁给你嫁谁啊。我都和你同居四年了,已经没有人要我了。”<BR>“你去做处女膜修复手术,或许有别人要你的。”<BR>“你是聪明人还是傻瓜?”<BR>“怎么想起问这句?我当然是聪明人。”<BR>“你有多聪明啊?”<BR>“我想我如果一直这么努力写下去的话,二十年后我能成为作家。”<BR>“作家就很聪明吗?”<BR>“是的。作家比任何行业的人都用了更多的时间在思考。我的意思是,小说家甚至比哲学家还聪明。”<BR>“你聪明还是我聪明?”<BR>“当然是我。我是天才。你只是很漂亮,你知道美丽是一种资本,你觉得被很多人喜欢,和不同的人恋爱做爱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你仅仅知道这个,而你知道的这个,全世界所有美丽的婊子都知道。你给我撒的谎许下的诺言不过是做作或自圆其说,我从来就没有相信过一次。与你的那些蠢话相比,我更宁愿相信流言。”<BR>2003年的某个冬天的夜晚,我独自一人在大观园的附近大步行走,坑洼里的雨水在脚步的践踏下飞溅起来。举着手机给一个叫着ANN的女人电话告诉她我很爱她。泪流满面。在学校内被我惹怒的某些不知姓名的家伙在怀里揣了菜刀枪支跑到寝室里来寻找我。(因为我承认捡了他的钱包并不想还给他,那个家伙与我很面熟并且我很讨厌他,讨厌他的原因是他有两个女人,他的两个女人是好朋友)用手心护着火苗,点燃一支香烟,大声朗诵着“黄金在天上舞蹈,命令我大声歌唱。”将脊背靠在大厦冰冷的墙壁垂头坐下,突然四野寂静,一动不动。像是很快就要死了。<BR>   17<BR>得再次回到阿三的故事。刚刚在滚水里暖了一壶酒,也许是烫得太久,觉得酒的温度很高,酒的蒸汽甚至熏得让人睁不开双眼。我已经喝了很多了,现在右手有些僵硬握不紧钢笔,这真是一个让人觉得奇妙的时刻。今天是2005年1月2号,绵阳下了霜,我正在为我的小说进行冲刺。还有十天就要放假了,我得在放假前完成我的小说。今天上午我又去看了一次阿三,帮他收拾撒满烟头和废纸张的房间,把他的所有脏衣服收起来装进袋子里送到干洗店去并为他付了账。去小吃一条街去吃了午饭互道新年快乐。给他看了我小说的前半部分叫他给些意见和建议,他说鬼知道你写的究竟是什么玩意儿,有些装神弄鬼,你是你我是我,一会你是我我是你,意识流的东西,你要想把小说写好还需要时间,不过还算不是狗屁不通不算是无可救药。小弟弟,你是有潜质的。真的。你仅仅需要像我这样的高人指点一下,然后你就可以登门入室,进入艺术的殿堂。<BR>再过了一些日子,陈雨终于知道烟烟的存在。因为我喝醉酒之后神志不清,喊了那个能让我快乐恬静的名字。那天我喝了很多酒,是陈雨将我扶回去的。一路上我给她吹嘘我向她学习了淫荡,脚踏两只船。我说,陈雨,现在我完全可以离开你而不觉得难过了,我有了新女朋友烟烟,她是个处女是个天使,她比你健康活泼年轻富有生命力。然后跳起来傻逼一般地喊“烟烟我爱你”之类的蠢话。陈雨僵硬地站在原地,松开手,我嘻嘻哈哈地朝前奔跑,跌倒在泥泞里,无力爬起来。陈雨冲上来拉起我,阴沉着脸,半晌才说了一句话:“你怎么竟这样?”回到家里她给我脱光了粘满泥水的衣服扔进洗衣机里,拖着我去浴室里给我冲澡。后来我们照例是做爱了,其情形大约跟其他很多次大醉后性爱一样,我一开始就猛烈地冲刺,到后来就一动不动昏睡过去。<BR>我并无心给你编织跟死亡相关的故事,但我这一生真不平常,很多与我非常熟识的家伙都在非常年轻的时候死去。我不知道这是否与预兆或命运有关,宿命是我最厌恶的词语之一。我一再说我不相信命运,如果世界上真存在着一种叫着命运的东西成为我们生活的主宰,那该是一件多么荒唐的事,它可以粉碎一切幻想,让一切努力和思索化为乌有。正如你猜测的那样,后来,陈雨和烟烟当中有一个人很快死去。你猜是谁死了?陈雨?当然不是。反正,死了就死了吧,现在我已经不怎么难过了。<BR>我想我在戒毒后就不应该再踏进怀念迪吧一步。每个城市都能找着很多热闹的喝酒的地方,比迪吧内饮酒舒适划算的地方到处都有。我想我在度过那段黑暗的时间后继续前往那里是因为想给杜虎炫耀我现在很幸福,我并没有被他的阴谋击倒。我还能唱歌还能欢笑还能恋爱。而他呢?杜虎,杜甫?这个杂种每次唱歌总会点《流浪歌》和《忘情水》,唱得深情款款。他以为拥有更多的财富才是最快乐的事,他的财富不断累计,催化剂是血腥的暴行和压榨,黑社会老大,老二,鸡巴。我没有见到他变得更快乐更人性。烟烟一再给我说,不要和杜虎关系太好。即使是这个18岁的女高中生也能看出她是个禽兽,每次杜虎和她搭话献殷勤的时候她都拉着我的手把脑袋歪到一边,紧紧抓着我的手,装着没有看见的样子。陈雨则以为杜虎是我非常要好的朋友,她说杜虎这个人真是可爱你怎么从前没有跟我说过你有一个这样有趣的朋友。我说是的,你是对的,他是很可爱,和你一样。我说这些年我见过的两个脸皮最厚的人当中,有一个便是杜虎。陈雨问另外一个是谁,我说另外一个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大爷,在很多年前镇上召开的公判大会上,执法人员说他的罪恶是强奸和诱奸多名年轻少女。台下爆发出一大阵嘘声和嘲哄,他依然昂首挺胸面不改色。<BR>那年陈雨肚子大了几次,堕胎的方式无非是吃一种叫着息隐的白色药丸。然后她就叫嚷着肚子疼蹲在盆子上拉出一团红黑相间的破碎的肉团,房间里弥漫着一种古怪的气味。我捏着鼻子蹲在盆子旁挑起一块放到眼前仔细凝视,想到那就是我们未成型的孩子的尸骨,突然觉得脊背发凉想要呕吐。问她“这团黑糊糊的肉就是我们的孩子吗,他眼睛都到哪里去了呢!”陈雨说那药具有极强的腐蚀功能,女人用过几次就会老好几岁。许多时候与她做爱的过程中也会胡思乱想,怕她身体内还残留着那样的药物,每捅几次就扒拉出来看上一眼,看是不是自己的小鸟也被息隐给腐蚀没了。<BR>经过那么几次折腾之后,陈雨的容颜迅速衰老起来,眼角有了淡淡的皱纹。这个时候,她终于担心起自己的命运起来,很怕被我扔掉。威胁我如果不跟烟烟分手,她一定会让我难过。我说等哪年她比你老了我再和她分开吧——这似乎是永远不可能的事。这个时候她又跳起来在房间里大声吵闹,撕碎我辛辛苦苦完成的文稿。我拉着她的耳朵将她关进厕所里反锁起来,然后在门外燃烧那些稿子的碎屑,用一把大蒲扇将浓烟顺着门下方的空隙扑进去。听见她在厕所里空空地咳嗽,大声喊我放她出来。我没怎么理会她,喝了很多水跑回床上睡了一觉,翻来覆去睡不着,再次来到厕所门前,将一支笔一张白纸从门缝里递进去。我说,你写一首诗我就放你出来。等了十几分钟,纸张重新从门缝里塞出来了。上书:老公,你这会想做爱吗,我出来我们就做爱好不好?我哈哈笑了一阵,犹豫了一阵,我说这个不是诗歌,是你丫拿快感贿赂我。重新写。再过了十几分钟,里面重新塞出来一张纸,那上面确凿写了一首诗歌,名字叫《我睡厕所你睡床》,其它的句子我记不起了,就隐约记得两句“你忍受蚊虫的叮咬,我呼吸屎尿的芬芳。”我把她从厕所里放了出来,得意地笑了。她冲出来抱着我的肩膀又抓又啃。我说如果我做错什么事你抓我啃我就行了,干吗撕我的小说,我告诉她那十多页文章我写了一年。现在全完蛋了。过了几天继续去那个叫着怀念迪吧的地方喝酒,这是我最后一次在那里喝酒,杜虎叫我给他一个女人。我摇头坚决地告诉他不可能,别说是一个女人,我连一根毛都不会给他。他离开了,过了一会,两个长头发的陌生人走过来问我是不是阿三,说有点事和我谈谈,他们粗野地拉我进了厕所。厕所里安装着极明亮的灯,我从镜子里看见自己头发凌乱,双眼布满血丝,如同乞丐或流浪汉。他们问候了我母亲的近况,然后很粗暴地揍了我。那天凌晨我选择回到陈雨住的房间,我不能去找烟烟,我怕吓着她。我打开房门的时候陈雨醒了,从床上坐起来要去开灯。我说你这会最好不要开灯,如果你开灯,我会将你从窗户上扔出去。她呆住了,怯生生地问,阿三,你出了什么事吗?我没有回答她,去厕所里换了衣服,洗完澡,用毛巾擦干净头顶的血污。换了一副开心无比的表情出来。打开灯冲到床上紧紧抱住陈雨亲吻她,她推了我几下后终于不再挣扎。开始抱紧我轻轻抚摩我的脸颊,我的额头,手指在头发里穿梭。突然,她哆嗦了一下,停住了,把湿漉漉的手心放到眼前看了一下,那一秒钟她花颜失色尖叫起来。她的手被我头顶伤口渗出的鲜血染红了。第二天中午醒过来,觉得脑袋疼痛如针刺,屋子像是在摇晃。<BR>然后,我脑病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像一个永远不会苏醒的梦。我的性格和举动都更浮躁更快捷,缺乏逻辑,我总在思索时不能抓紧现在的瞬间,像“意识流之王”詹姆斯.乔伊斯。在某些细节上会倾注超乎常人的专注,把棉絮染成红色绿色黄色,条纹,彩虹,挂在墙上。吃饺子的时候努力辨别哪个畸形是我的杰作并记得自己吞下的饺子数目是二十七又三分之一个。胸前的毛发太旺盛,用火柴一次一次地燃烧掉,特别粗硬的就连根拔起。甚至做爱的时候也想着自己能够记得抽插的次数,统计出达到高潮的平均次数。但这个事情一直没有完成,像数卢沟桥狮子数目的家伙一样,总是在半途走神,走神的原因颇多,有时是陈雨往上顶得太用力让我哆嗦了一下,或者陈雨突然娇滴滴地问我,老公舒服吗?再或者身体下面的那位突然停止激情与配合,冷冰冰地问我:“你在做爱的时候翻着白眼望着天花板嘴里念叨着什么啊你!”这个时候脑子里一直记着的数据瞬间忘记,只好咬着牙一鼓作气达到顶点。<BR>那小说也继续进行下去,我那会和现在的你一样,一直在努力写一部长篇小说。我喜欢写长篇小说因为它更细腻有更多空间,许多时候我同时开始五六部长篇小说的创作--直到现在也跟你一样,一部也没写出来。他们说那感觉是慢性自杀,真不错,慢性自杀。陈雨再次问我和烟烟会在什么时候分手,我呆呆地看着她。她闭着眼睛拽着我的手不停摇晃大声叫喊,我说等我考虑一些时间吧,得允许上帝思考是不是?思考了几分钟,我并没有给出一个让她满意的答案。她提起书包穿好衣服做出要走的样子,她想我能像以前那样冲上去拦着她。我没有动,靠着墙壁拉起被子冷冰冰地看着她。拉开门走了,听她的脚步声沿着走廊楼梯庭院渐渐远去,我身体的每一寸都突然冰冷。我趴在窗台上大声喊了她的名字,这个时候,身体里类似刚刚相恋时的情绪像风暴一般苏醒了,我想我是爱她的,我不能失去她,因为一旦失去,再次寻找的过程又将是漫长苦痛的。我大声喊她的名字,告诉她我爱她,我会永远一心一意爱她。但她已经不见了。过了几分钟,电话铃响了。她说如果你继续和那个烟烟的小狐狸精在一起,我一定让你痛不欲生。她的这句威胁使我瞬间改变立场,我说我明天就搬过去和她同居,每天给她卖冰淇淋买鲜花买糖果。我不相信你能杀了我。我不怕做你一生的仇敌。<BR>于是,第二天我就退掉与陈雨同居的房间,搬家去了烟烟那里。我告诉她,我会永远爱她。那是2002年的10月,我和陈雨的恋爱时间超过三年。在烟烟那里,我找到一种真实的让人安详的感觉,性格也仁慈不少,有返老还童的迹象。心里老惦记着陈雨,我知道我很爱她。我不能和她永远在一起是因为她是个水性扬花的女人,她在她的大学是风云人物,她伤害过我无数次,在我们早期的恋爱中她说的每句话最后被验证都是谎言。当我与陈雨在一起散步的时候,我很怕身边的人说一些难听的话。那年我们甚至曾经密谋过私奔(我已经讲过),那样就再也没有人知道这些让我难堪的秘密了。但后来陈雨说她舍不得她的妈妈,这让我非常窝火。2002年的10月,我和烟烟住在一起,我们甜蜜地睡在被窝里幻想未来幻想即将到来的圣诞节应该怎么度过,我们谈到雅典卫城热带雨林哥本哈根谈到捷克,谈到美国的纽约,那是一个罪恶的城市。我不知道国家的法律何以给那么多蠢货那种变态的自由和狂妄,谈到我正在进行的那部小说,我说我以后再不去迪吧唱歌,我得安安静静利用自己一点点对小说的激情和天赋完成我的小说,争取能出人头地。2002年的10月,我提着一桶蓝油漆在凌晨骑上自行车来到怀念迪吧的大门前,用拳头蘸了油漆在卷帘门上愤怒而亢奋地写下几句熟悉的台词:地狱里窝着一团蛆,在你的眼睛里繁殖。我纯洁的一刻,远胜过你邪恶的一生。<BR>那个月我真是兴奋。脑病并不见好,笑的次数却增多了。拔眉毛,吹胡子瞪眼,坐在墙角跟自己玩象棋,一边吸烟,一边从鼻孔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夸张冗长的声音:“I LOVE YOU。”那段时间,我生活在一种五彩缤纷的梦境中。骑着自行车压着石板路,油菜花腊梅菊花紫罗兰,在同一季节绽放,在公园里僻静的树丛里倾斜四十五度的山坡上,我脱下毛衣,铺在杂草上,喊一声:“来吧,让我为你牺牲吧!让我为你精尽人亡吧!”睡得迷蒙的时候听觉特别敏锐,老能听见遥远的街道上有一穿着黑衣的乞丐正在享受抓饭,甚至能够听见他头上的某些发丝落到饭盆里的声音。还老觉得有人踏着楼梯上来了,蹑手蹑脚,听见他咳了一声,脚一不小心把放在走廊外的皮鞋踢倒了,我打开屋子里的灯,直端端地坐起来。故意大声地咳嗽,想让外面的人听见,并想吓唬吓唬他。“你在外面做什么?还你他妈的不快滚,我有电话,不,我有手机,你他妈再不走我就报案了!”烟烟总在这个时候醒过来,警觉地问:“阿三,你在跟谁说话呢?”我不理她,光着脚跪在地上爬到窗户前,轻轻撩开窗帘的一角,朝外面看,走廊与院子里空无一人,穿着睡衣拖着鞋跑出去,打着火机巡视一趟楼梯口厕所里房顶,仍然没人,甚至把院门打开顺着小巷子走出去,走到街道上。天很冷,摆烧烤摊的地方稀稀拉拉坐了几个人,要死不活地用我听不清楚的声音交谈着,坐在烤箱前的女人两鬓的头发很乱,风把烤箱里的炉火吹得冲上天空。冲上她的脸,她的脸燃烧着一团蓝色的火苗。回去后烟烟问我刚刚出了什么事,我说遇见鬼了,她就吓得不行,直往我怀里钻。第二天一大早起床就质问房东,这房间以前是不是死过人,有过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房东骂她精神有毛病。<BR>2002年的圣诞节是个值得永远怀念的日子。那天烟烟说要买一只屁股特别大特别肥的烤鸭回来迎接圣诞,还会给我买女人穿的那种丝袜,叫我穿给她看。还有小礼物派送,我到花卉市场上买了一棵小红松,准备做成圣诞树的样子,在上面别出心裁地挂上女人的乳罩黄瓜西红柿辣椒糖果鸡腿果冻布丁,说要过一个丰盛的快乐的节日。烟烟下午打来电话问我喜欢吃绿色葡萄还是紫色葡萄,我说你去一个没有人的地方,我告诉你答案,她说她听得清楚,叫我别作怪了。我说你找个没有人的地方抚摸你的乳房,然后看乳头变得坚硬的时候是什么颜色,它是什么颜色我就吃什么样的葡萄。她就笑个不停,像要断气一样,她说阿三阿三啊,你真是没有救了,瞧你脑子里每天都在想什么。我说你这下该知道我要什么颜色的葡萄吧,她说不知道她没有摸过。我说我不是摸过吗,我抚摸你乳房的时候它是什么颜色你该知道吧,她傻笑着回答道:“你摸我的时候我闭着眼睛呢。”这回答大出我意料,对着电话笑得不行,就说你快点回来吧。<BR>这是我和烟烟最后一次的对话记录,那天晚上没有能够等着烟烟回来,一直也没有等到。那天的圣诞节夜生活安排是用一支蓝色水彩笔写在一张旧报纸上,“19点,晚餐。21点外出逛街唱歌买玩具。23点性生活,24点,洗澡消夜。次日凌晨一点,性生活。并在她的耳朵边说三句话:烟烟,我爱你。我永远爱你。我将爱你到石头开花马长角的那天。”我趴在窗台上竖着耳朵看着楼下,烦躁不安地等着,渐渐地觉得得有些饿了,就自己插上电源,看圣诞树上花花绿绿的东西亮起来,发出光芒。冰箱里的东西拿了一些出来吃,烟烟的手机一直开着,点燃蜡烛喊耶酥生日快乐烟烟圣诞快乐。我后来困得睡着了,被敲门的声音惊醒,欣喜若狂从床上跳起来,拖鞋也顾不得穿,跑出去开门。门外空无一人。过了几天,我给烟烟的同班同学打去电话,那女孩子哭哭啼啼地告诉我,烟烟已经死了。我觉得头顶响了一声炸雷,所有骨骼像拉面一般瘫软下来。<BR>                                  21<BR>我总是在其后的日子里梦见一方灰蓝色的低沉天空,床载着我在一个飞速旋转的漩涡里剧烈摇晃。与烟烟居住的小屋子的门被人打开了,一大群蝙蝠扑棱棱地飞出来,天空黑压压一片。一个陌生女人穿着白毛衣出来了,站在门口,看着我,只是看着我,一句话不说。我梦见我骑着自行车在一条明晃晃的公路上飞驰,背后一大群雪白的绵羊。在被翠绿麦苗掩盖的漫长田埂上,烟烟坐在那里光着小脚丫击打着田里的水,挽着我的胳膊,我说他们不是说你死了吗?怎么你会在这里呢?她笑着用指尖戳了一下我脑门:“笨蛋,那是我骗你的啊。就想看看你是不是爱我。”我说怎么会不爱你呢,我圣诞节等你了一夜,那时候委屈得想哭。我抓着她的手,生怕她跑了,她却一直努力把手往外面拉,这个动作让我警觉并惊恐起来。我说怎么着,你要走了么,你要离开我让我永远也找不着你么?她脸胀得通红,低着头,倔强地把手从我手里拖出来,她说:“你把我手握疼了,我要回去上课了。”说完这话,烟烟从眼前彻底消失。我在那片看不到边界的田野里奔跑寻找,呼吸急促,那情形和小时候跟着爸爸逛街,突然丢了爸爸哭着鼻子一样绝望难过。那片翠绿逐渐阴深幽暗,如同没有灯光和星月的黑夜,我一路寻找,直到心灰意冷。<BR>她死在我们这个城市繁华的大街上,那天是圣诞节。我并不知道谁有这样的恶毒冷血那么畅快地将一个天真纯净的少女置之死地。她奔跑着,大袋子里装了屁股很肥的烤鸭,饱满的淡紫色的葡萄,买给我的新衬衣,或者还有我想象不到的能够给我圣诞惊喜的小礼物。她平时大大咧咧的,把这些东西不分开装在一起也说不定,如果她能够顺利回到我们的小屋,打开口袋,一定用那种标准的小孩子可爱的表情表示歉意,拍自己的额头,说糟糕。当然会糟糕的,烤鸭把葡萄全都压破了,衬衣上敷满了金黄喷香的鸭油。这会我就会蜷着腿,坐在大沙发内,笑着调戏她:“烟烟,我最喜欢看你垂头丧气嘟着嘴巴的样子。”后来我们会进行那个浸渍在浓浓幽香里的晚餐,一边啃骨头一边亲对方的脸,打开圣诞树上挂着的廉价的彩灯。在地板上拥抱打滚傻笑,不厌其烦地喊“烟烟”“烟烟”,她回答到:“在呢,在呢,在呢。”就此打住吧,这仅仅是未发生过的幻想。烟烟提着那个巨大的口袋,装着圣诞和饱满的幸福,费力地走在街道上。我甚至猜得出她额头上流出少许的汗,被冬天的阳光照得亮晶晶的。从接踵摩肩的人群里穿进去,钻出来,有人喊了她一声:“烟烟。”<BR>她想回过头去,满脸微笑,但她的身体被人夹住了。她觉得很累,与此同时,她听见脑子里发出巨大的轰鸣,听见颅骨碎裂的声音,这声音让她头晕目眩四肢无力。倒下去,四周的人群纷纷躲开,发出一阵惊呼。<BR>我听他们说陈雨跟杜虎勾搭在一起了,我不记得是听谁说的。我想他们做爱了。我并不为这件事觉得痛心,会发生的总是会发生的。但我仍然下定决心要去找她回来。通宵达旦写了举报信:杜虎,黑社会团伙头目,怀念迪吧的老板。近乎疯狂地贩卖各式毒品,K粉海洛因大麻摇头丸,AND SO ON。强奸女网友数次并强迫她们卖淫。罪该万死……从一些残破的稿纸上翻到陈雨的电话号码,给她拨打电话,我说你很厌恶的那个小狐狸精已经死了,你该回来了。她非常听话,第二天凌晨就举着雨伞在楼下喊我开门,我们又一次搬家了。搬家的那天下了很大的雪,我骑着自行车一边大声咳嗽一边驮着陈雨在前面带路,后面跟着一三轮车驮着一车生活必需品,毛巾棉被桌椅烟灰缸还有那棵用作过圣诞树的红松。我们住在一幢有电梯的高楼里,第九楼。烟烟的小东西被我收拾在一个大皮箱里,包括她的一些书,一些钢笔,一些文笔略显幼稚的散文,还有几张和我在林丛里歪着脑袋吐出舌头的照片。 <BR>再次和陈雨呆在一起,窗外的山顶被积雪掩盖。将被单绕在脖子上当围巾。陈雨小心翼翼地在我耳旁询问什么,我紧闭上嘴,装着没有听见。吃饭的时候也不动筷子不说话,呆若木鸡。她说你再这样我会疯掉的,她说我知道你不好过,你说句话好不好。那个月她没有去大学上课,每天陪着我,吃饭的时候用勺子喂我吃饭,睡觉前帮我洗脸洗脚刷牙脱衣服修剪指甲,我像一个白痴的宁静的小孩任由她摆布。新房间的阳台更宽广,可以看到更广阔的天地,每天夜里晚饭后,陈雨都饶有兴致地抱着枕头伏在栏杆上看城市的夜景,灯火通明。她继续抱怨,说她可不想永远和一个哑巴居住在一起。我停下笔,把烟灰掸到淡蓝色的椭圆缸子里,回头来看了她一眼,小心翼翼地问道:“烟烟是不是你杀死的?”她吃惊地看了我许久,摇摇头轻声回答:“不是。”我终于笑了,抬起头做了一个夸张的鬼脸:“哦--”那天晚上我将水果刀装在口袋里出去了。沿着街道行走,皱着眉头想是谁创造了“幸福大街”这个短语 。 哦,是的,我曾经住在一个叫着幸福下街的地方,还有,它是个乐队,主唱是吴虹飞,“怎么能够允许你再次的背叛了我,怎么能够允许你叫我是残花败柳。”除了歌词勉强外一无是处。低头拉下帽檐缓慢走过,竟不知不觉再次来到怀念迪吧附近,竟然看到杜虎,是的,就那么凑巧,他举着一大把红红的钞票放肆地笑着,还是那么肥胖恶心,周围是一大群年青的荡妇,花花绿绿的衣服,花花绿绿的头发。他贪婪地伸出黑手淫荡地抚摸那些女人的乳房和屁股,女人们纷纷跳着去抢他手里的钱。我再次拉了帽檐,吞了一些口水,心脏比平时跳得剧烈一些。慢慢地经过这群垃圾,慢慢地猫着腰,从人群里钻进去,从容地掏出水果刀,照着他的屁股狠狠地捅进去,拔出来再捅进去,再拔出来再捅进去,我清晰地听见有人吞咽唾沫的声音,他像一滩烂泥一样软下来,等坐到地上,才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杀猪般地嚎叫起来。我飞快逃跑,用了百米短跑冲刺时的速度。将帽子和凶器裹进外衣里全扔进垃圾桶里,转身闪进一家牛肉面馆里要了一碗面,坐在餐桌前取了一双筷子敲打桌面。餐厅外面风风火火地冲过去一队人马,牛X轰轰叫嚣着别让那小子跑了,抓住他就剁了他的鸡巴把他往死里揍。<BR>03年的春天的某个夜晚,我拉着陈雨的手在百盛购买结婚戒指的时候见着了杜虎,他看起来比他的实际年龄大了十多岁,坐在轮椅上,被一个浓妆艳抹的老女人推着。他非常客气主动挥手给我打招呼,那只手戴满硕大的红宝石戒指,我朝他不冷不热地点点头。出来后朝天空仰望,爱尔兰作家王尔德眼睛里的满月是像浅黄的头骨,我神经兮兮地给陈雨说当月亮很圆的时候,我总能从它的阴影里看见有济公和尚的半身相,他戴着破帽子穿着破袈裟挥着破扇子,脸庞瘦削皱纹密布。她说我精神病。<BR>我和陈雨在这个春天胡闹结了婚,互赠戒指,在墙壁上用蓝粉笔写上如下的字句。<BR>“                                结婚合同<BR>   我俩结婚,永不分开。说到做到,绝不放空炮。<BR>                                                                                               见证人:陈雨,阿三<BR>                                                                                             介绍人:陈雨,阿三<BR>                                                                                           法人代表:陈雨,阿三<BR>                                                                                         结婚人:陈雨,阿三”<BR>我搜集了我所有的小说,泡一杯绿茶坐在下午温暖的阳光下仔细用心阅读。早期的文字有很多跟童话相关,很调皮很夸张,逐渐凝重庄严,最后字里行间恍惚出现了烟烟和陈雨的脸孔。鬼哭神嚎,荒谬浅薄。整个2002年的所有文字都不过是现实生活的记载和延续,有几篇是延续现在的现实幻想未来的景况,里面出现一个贫困潦倒的作家,喜好用长句和形容词,他精心设计一个圈套谋杀他恶毒的妻子,他说他小说中需要写到一个忏悔的女子的遗书,他并不会用女子的腔调将遗书写成催泪弹于是求助于妻子。他的妻子写了一篇很好的遗书,然后他将遗书保留下来,把妻子从第18层楼的阳台上推下去了。流言给故事一个更完整的框架结构,他们说陈雨勾引了杜虎,叫杜虎找人揍烟烟,杜虎跟她上了床,派了几个得力的助手去完成婊子下达的任务并超额完成。去烟烟的寝室里把她的同学叫出来,叫她带我去烟烟的墓地。我跪在一块黑色的方正的墓碑前,抬不起头。言语神色古怪。抱着一个布娃娃在怀抱里,教堂在五十米一百米甚至更遥远的地方,用电影里的片段安排这场婚礼,我怀中抱着一个已经死去的美人儿。用自己的声音替代所有人的声音,先是神父。“烟烟小姐,你愿意嫁给你身旁的这位男士为妻吗?无论他贫穷或富有,健康或疾病,美丽或丑陋,亢奋或阳痿?”烟烟闭着嘴,无法回答,我并想否认她已经死了。然后我试了一下嗓子,极力模仿烟烟说话的声音替她回答道:“我愿意。”再用神父庄严的声音发出疑问:“MR.阿三,你愿意娶你身边的女士为妻吗?无论她苍老或丰盈,活着或已死去?”“我愿意。”然后说交换戒指,布娃娃的手指不能分开,我就将戒指拴到她的金黄头发上,从墓地里出来经过被草丛拥挤着的寂静小路,步履蹒跚,把布娃娃和戒指随手扔到草丛里。“婚礼已经完了,烟烟已经死了。就这样吧。”无名氏问我:“你自言自语说什么呢?”我说谁知道呢。真一场噩梦,没错。梦。<BR>我和陈雨结婚并没有改变我们日渐恶劣生疏的关系,缘由是后来我简直就是一个疯子。我会想什么是轰轰烈烈,我何以会来到这个世界,我何以是我。我想或者我身旁所有人所有景物都不过是虚构的布景,是上苍为愚弄我设置的圈套。我是不是可以为所欲为。于是抱着陈雨的时候我会故意喊烟烟的名字,说今天你的头发怎么有了杂酱面的气味。于是我会撕一小块报纸在上面歪歪扭扭地画一些符号写上脏话,朝上面吐上唾沫啪的一声贴在陈雨的光屁股上。吓得她灵魂出窍从睡梦里腾地弹起来。然后继续无休止地找借口揍她,何年何月何地陈雨曾经说过一句让阿三悲痛欲绝的话,陈雨对阿三说,我现在有新男朋友了,我是不可能和你那样的男人在一起的,你应该对此结局坦然接受。何年的圣诞节,我刚去一杂志社取了稿费一个人到麦当劳买汉堡和香蕉派,看见陈雨和一个穿着黑西服的男人坐在角落里,她含情脉脉地给他喂薯条吃。而三天前我们还拥抱在一起亲吻。我当时哆嗦着冲出去了,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觉得受到毕生最大的羞辱和委屈。每次她都沉默,我一个人义愤填膺地演讲然后开始行刑拳打脚踢。好多次她满脸眼泪推开我的拳头求我别打了,她说你为什么在我决心要好好待你的时候才对我这样残忍。我说因为你最初就是那么做的。报复一个婊子用拳头是最仁慈的办法。那天的春天,噢,还是那年的春天,她一个人去了城里的铁索桥上,喝醉了酒,给我电话说她要自杀。我终于有些恐慌了,我说我爱你,宝贝。我说你不能死。我非常动情地说了很多个对不起,心里却觉得并不难过也并不真诚。她哭得几乎要断过气去。<BR>现实与流言再次供给我充足的素材和愤怒。过不了多久,我和陈雨居住的那幢楼发生了一起命案。一家人全被杀害了。事情的起因大概是因为中了大奖,外人见横财起杀心,全宰了他们,把钱抱走了。据说现场还泡了好几杯茶,都猜测是那家人的亲戚朋友,至少是认识的人。抢劫的时候家里唯一的未成年女生被他们轮奸了,因为那女子想打电话报警,刚刚拨通110说了一声喂,就被当头砸了一棍,然后轮奸,最后用什么刀在脖子上抹了一个圈。这个事情在我们的城市造成极坏的影响,出动了好多警察,罪犯还是一直没有找着。再听说怀念迪吧的倒闭并非因为杜虎的暴行,而是因为一个四十多岁的光棍农民的罗曼史。他暗恋迪吧里一个风华正茂的妓女,偷偷地给那年轻妓女送花。那个老男人大约是杜虎的远房亲戚,所以在迪吧内蒙了一个杂役活路,洗厕所收拾包间,洗刷杯盘,扫地。在迪吧里干这活路的人比龟奴尚且矮了数等。老男人因为不大满意别人说他面目丑陋让人吃惊,专门去了附近的小市场买了适合贫穷家孩子穿的那种盗版的花花绿绿的NIKE体恤买了花头巾。穿了耳朵,很多耳洞,像蜂窝煤似的。挂了八只钥匙形状的耳环。在迪吧内闲暇时候跟着音乐舞蹈,一边扭着那已生硬的屁股一边念叨着RAP:“我是神经病,我是神经病,我是我是神经病我是神经病。”见他如此尊容,旁人无不瞠目结舌。<BR>男人追逐爱情的路程很艰辛,贫困粗犷愚昧苍老,偏偏要饰演钻石王老五的角色。他在别人提及他所心爱的小妓女的时候总是摆出不屑一顾的样子,一个人躺在床上的时候才翻覆难眠,相思不已。他做了一些梦,我不敢说那些梦的格调有多高。可能他在梦境里幻想自己和那女人做爱的时候要不要关灯什么的,也想了当他们独处的时候,那小妓女会不会像在那些嫖客面前一样在他面前也 撒娇。这些可爱的梦一直没有出现。那妓女并没有把老汉打上眼角,一个男人既没有风度也没有钱也没有容貌上的优异,仅仅有性幻想当然是不行的。她叫这老男人跑腿的时候发现他非常勤快,随叫随到,而且站到她面前老是堆着一脸灿烂的媚笑。这些使她很满意,跟老男人接触多了也偶尔给老男人发支好烟什么的。男人接到这些烟或者在接烟的时候摸了她的小手指头就觉得无限荣耀。一个人呆在厕所里自己租来的狭小的房间内细细品位快乐,手舞足蹈。<BR>男人把意淫转化为实际行动,嫖妓了,他觉得手淫并不怎么舒服。嫖的那女人也是在怀念迪吧呆着的一老婊子,这老婊子服务态度非常良好只要是男人就跟你干,因为她要吸毒,要养一个正在读初中的小孩子,还得给杜虎交纳团费。这些重担压得她透不过气来。老男人和老女人相遇。老女人挨操的时候发现这男人并不老,精力旺盛,像是猴子与金钱豹的综合体。瘦皮囊一个,却蕴涵着巨大能量。那老女人挨操的时候也并没有做什么特别离谱的事,只是摸了一下他的睾丸,发现只有一个蛋。这让她非常诧异。第二天回到迪吧的时候悄悄地给她姐妹炫耀说自己遇见只有一个睾丸的男人,那些姐妹的生活压力相对她而言小一些,所以卖的次数也相对较少,阅历较少,就叫她把这个故事详细地讲了下来。到最后,怀念迪吧的每一个工作人员,包括老男人暗恋的小妓女。老男人装着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继续呆在迪吧里,热情地工作,穿着不伦不类的花体恤和白运动鞋,跟着音乐舞蹈。继续在小妓女的面前献殷勤。那小妓女有天突然想起一个睾丸的典故,就突然指着老男人的脸笑得肚子疼,硬要逼着这老男人告诉她这一个睾丸的故事。问叔叔另外一个到哪里去了。老男人嘴唇哆嗦着,脸色瞬变,恨恨地出去了,把门一拉,嘭的一声关上。<BR>后来老男人把那个可恶的老女人给杀了,老女人挨刀子前正在包间里和几个花里胡哨的中年婊子一起庆祝什么节日(好像是,或者是谁的生日)。喝酒,吹牛,谈起男人的鸡巴怎么怎么着,老男人怀着一种巨大的仇恨(大约是老女人的那翻话让他觉得在小妓女跟前丢脸吧),提着一把刀子冲进去了,抓着那女人的衣领,照着她的奶子深深一刀扎进去。那血像小喷泉一般喷出来。<BR>再次沿着阶梯爬升,气喘吁吁。再次见着穿着黑衣的男子,我们迎面行走。他经过我左侧的时候和我对话。<BR>“阿三,我说,把你的女人交给我吧。我要和她做爱。”<BR>“让我看看你这个蠢货是谁。”我终于停下脚步转过身一把拽住他的衣领,男人的脸色不断变幻着,笑容或奸诈或仁慈。一会儿是李嘉乐一会变成杜虎一会儿变成金科。我叹息并豁然开朗了,我说何必客气呢,你们是说陈雨吗?她曾经是你们的女人。你们可以去做你们想做的一切,我已经累了。梦境瞬间切换,又听见一群可爱的童声整齐地唱着曲调古怪的歌谣,歌名为《越越》,百思不得其解。在大雨滂沱的街道上行走一番终于找到答案,一群小男孩在角落里拽着某个男人的器具做出拔河的动作,越拉越细越拉越长。<BR>又梦见烟烟了,是先听见她的声音。我再侧脸看了一眼,陈雨睡在那里,嘴巴紧闭。这声音不是她发出来的。我穿上衣服光着脚离开床铺,烟烟的脑袋就在这时从圣诞树后露出来了,咧嘴一笑,非常调皮的小兔牙。她喊了一声阿三。我就哭了。<BR>  陈雨问我为什么半夜睡在床上的时候会突然抽搐,呼吸困难,一会眼睛里竟然滚出泪花。我没有告诉她。我带着她去这个城市所有阳光灿烂或林木葱郁的地方到处游玩,公园,古树林,山冈,在没有人的地方做爱。10万块钱最初都扔在抽屉里,全是百元大钞,陈雨总趁我不在的时候拿钱--她以为我真是傻掉了,屁都不知道。坐在咖啡厅里把脸贴在冰冷的紫色玻璃上,看着窗外飞着灰色的雾气或雨丝。漫不经心用小勺搅着杯里的咖啡。陈雨每次和我去到咖啡厅都会洋溢着一脸幸福,我告诉她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任何种类的咖啡,老觉得它们都有一种牛粪的气味。我告诉她我们得分开了,她轻蔑地看了我一眼,你这个傻瓜。我说我跟你意见不太一样,我觉得我很聪明,我知道789乘以987等于778743(这个答案我能在三秒钟内说出来是因为事先已经背诵熟练),我知道普利斯特利的散文《初雪》的第一句是:罗伯特.林德曾经这样评价简.奥斯汀笔下的人物:“他们是这样的人,在他们的生活中,能遇见一场小雪就是一件大事。”我说我还知道这生活可真他妈让人失望,人算不如天算,总是毫无情趣的蠢货招摇过市一手遮天不可一世。陈雨轻松地舒了一口气,站起来,提上包,她说如果你还是个男人的话就说话算数,再也不要来找我。然后走了。我再也没有力气去寻找她。我们的所有故事就这么完蛋了。再后来在一个毫无预料的场合见着邓风,比在中学时肥了一圈,他告诉我他已经没有写诗,现在在搞水产批发。他现在身边的那些女人除了会打麻将外就会卡拉OK,玩麻将是一种叫着“血流成河”的游戏,唱歌的时候也是蔡依琳《看我72变》什么来着,给这样的女子写诗无异于对牛弹琴。那以后我预谋过刺杀杜虎,置他于死地,但后来取消了计划——我的生命更昂贵一些。不,不,不要找借口,其实是你根本就没那个胆量。——是——也许是吧。怀念迪吧关门后,听说杜虎开始吸毒--以前他只是贩卖那种东西,自己坚决不搞。这个死瘸子,我知道他死定了。<BR>22<BR>走火入魔?什么意思?你刚刚提到这个词语?别问我,你肯定有过那样的时候。做出一些不考虑后果或者很愚蠢的事。是的,这个我倒是承认。ANN大二上学期参加期末考试的前几天曾答应会过来见我,我等了好几天,她没有过来见我。于是我就在她宿舍楼旁边的小树林里等她,等她过来的时候一把将她拽走。她吓得脸惨白,求我放过她,如果不参加考试,她将会复读一年——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我问她为什么不过来见我,她说要考试了,她怕我缠着她不让她走。可是我一点也不想原谅她,我只想着这个可恨的婊子让我白白地满怀希望等那么多天。可恶,可恶,我踏踏实实地揍了她一顿。放她去考试,可是已经开始三十分钟了。她坐在考场里注视着那些熟悉的题目,脑子里一片空白,一个也想不起来。她坐在那儿哭了,怕自己的哭声影响其他考生考试,她从考场里冲了出来。</P>
<><BR>我21岁那年,心里住着一个魔鬼。他总让我恬不知耻说一些浅薄的话做一些无聊的事被人嘲笑。让我在午餐的时候陷入沉思,在睡眠的时候抱着一条胖乎乎冷冰冰的毒蛇。毒蛇会说话,它说上帝来到世间哭了四次,第一次形成银河,第二次形成雨雪冰雹雾,第三次形成海洋江河湖泊,第四次,睫眶涌出晶莹。它这些话有点《圣经》的腔调,让我非常吃惊,目瞪口呆地看着它。它捂嘴嘻嘻地笑了,问:“你会撒谎么?”我说我会,我说我是处男我今年十八岁朝气蓬勃健康富裕纯洁如水玉树临风。它说,上帝是仁慈的,它允许你撒谎。我回过看看ANN,因你的谎言太多,我的仁慈已经耗尽。未来,只要你不永远从世界上消失,我都会难过。<BR>  是的,我21岁那年,心里住着一个魔鬼。那个调皮的家伙总想制造一些浪漫的意外想给我惊喜,喝醉酒后冲到厕所里撒尿,找遍整个裤裆都找不到我的小鸟,失魂落魄从厕所里提起裤子一出来。又发现它沉甸甸地吊在那里,给人失而忽得的欢乐。一个人居住的时候,脱光了衣服用唇膏将裸体涂抹成彩色斑斓对着镜子摆出毒蛇痉挛时的造型。骑上自行车在冷清的街道上穿梭,心如死灰,突然觉得后坐增添了重量,有一双小手紧紧搂住我的腰。我想可能是ANN回来了。每到这个时候就会有些动情,不敢回头去看,自言自语地说些什么,等着她答话。但其实,什么也没有。喝醉酒后从自行车上摔倒了好几次,实在没法骑,就推着走。扶手前的网兜里装着海绵和啤酒,在巷子里遇见一个体态臃肿步履蹒跚的三十多岁的长头发妓女,是的,凭我的经验,我知道她是妓女,我嗅到那种特殊的廉价的浓郁的香味了。我拦住她,请她喝酒。她很高兴地朝我伸大拇指,后来才知道表错了神态,我并不想和别人共享我的酒。我要她做的事仅仅是叫她把衣服脱光,提着酒瓶一左一右用力击打自己的已然疲软拖沓的布袋状的奶子。我用一把玩具手枪指着她的脑袋,她很听话,乳房不一会就完全红肿。扔掉自行车逃跑,身后传来千百人追赶的凌乱的脚步声,深夜颓静的街道上尘土飞扬,那年我阳痿了,女人在我的身体下面无表情看着天花板咿咿呀呀唱歌,巫启贤的《我感觉不到你》。在一个漆黑的楼梯的过道里,ANN站在我对面,一张惨白的手帕似的脸。我伸出手按紧她的乳房,将她压倒在墙上。用一种格式化的机械的腔调喃喃地说,消失,查无此人。<BR>  那年我认识一个可爱的补鞋匠,他说他是作家是摄影家。我给他看了我的小说,他给我看了他的诗歌,他和作家协会一群穿西服戴眼镜的中年人的合影。诗歌里堆砌了很多成语“莺歌燕舞”“鸟语花香”之类。他说我的小说很好我说他的诗歌很好。那年这个可爱的作家去一所高中的学校里免费给学生补鞋,打出学习雷峰的横幅。每次路过那里的时候他都拉着我的手说个没完没了。编造传奇故事,说他曾经是一名光荣的军人,在战斗中牺牲了左腿。说作家协会的会长高度赞扬了他的诗歌,正准备帮他出版诗集。他说他照相是那个小镇上技术最好收费最便宜的。每天晚上做完噩梦,白天一路过那条街就会被他的喋喋不休拦住。我终于朝他怒吼起来,把你的狗屁诗歌和摄影作品丢在茅厕里泡粪吧,作家协会的人夸奖你又怎么着?你的诗歌不就是堆砌几个形容词和成语吗,你照相不就是拿一台破相机对准人头喀嚓按一下快门吗,把晴天的天空照得漆黑把亚洲人照得跟非洲人似的。还吹嘘像雷锋学习,别玷污那个名字,过去的一百年从来就没出现过比雷锋更可爱的人。那年认识一个散文写得很不错的大学生,他与我喝酒,抓着我的手哭诉他的遭遇。一群社会上的地痞冒充保安冲到他与女友同居的房间强奸了他的女友。他当时吓傻了,什么都不敢说什么都不敢做。他说他的女友一直对他非常好,他觉得难过希望我安慰他,于是我安慰他了,我叫他把脑袋塞到马桶里将自己淹死。他大叫着喊我滚,我非常爽快地滚了,并把杯子的啤酒泼在他头上。</P>
发表于 2005-12-25 22: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掉的.即使掉了,也可以恢复.放心.看来,电脑也要大扫除.要过新年了嘛.
发表于 2005-12-28 21: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残酷写作。就像现在的电影中酷刑场面越来越不加掩饰。这种风格的视觉冲击很强烈,与古典则比较远。
发表于 2006-2-3 20:42:0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一开始读倚木的小说,觉得其思想太“偏”---下流了,但这正是倚木的风格。</P>
<>COME ON!!</P>
发表于 2006-2-5 07: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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