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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5 01: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A骑风筝</P>
<>今年四月的某个凌晨,我去学校外面的公厕里拉屎。刚进厕所里蹲下努力,突然从女厕所里传来一大串鞭炮震天的响声。我飞快地提起裤子冲了出来,先围着厕所跑了一圈,再冲进女厕所里。什么也没见着,甚至没有见着制造鞭炮的纸屑。吓得半死。从那以后,我开始便秘。<BR>                                                                                                                                                                                                                                                                                                                                                                                                                                                  ——题记</P>
<>我回到故乡,童年的影子淹没了我。一大群童年的影子赤着双脚挥舞桃枝从我身前哄笑着经过。他们淹没了我,抛弃我。留下我一人低眉蹙首羞涩地坐在被夏天烤得滚烫的青石板上,脑子里涌起浑浊的漩涡(一群蝙蝠和布谷飞过头顶)。前方是开阔无垠的大地,麦浪滔天,甘蔗玉米还都葱郁,平滑的叶面总能闪耀出银白刺眼的光芒。身后是墨绿的山峦,树木挺拔茂盛。偷情的男女,逃学的小厮,午睡的黄牛都隐藏在天然的屏障里。在清爽的树阴里呼吸来自夏天的冷汗和明朗。村子里还有先前熟识的家伙健在,但都不记得名字,也不知该如何称呼。从小一起嬉闹过的伙伴大多已成家立业,他们成长为一个熟练的父亲,蓄起山羊胡须,穿上老套的大西服别扭地叉着双腿伫立在我跟前——而我穿着花哨的衬衣,顶着一个明晃晃的光头,胸前挂了一大串佛珠——来自大城市的九流艺术家,用被花哨和激情洗刷得单调嘶哑的声音和他们沟通。希望他们曾记得那一时半刻的纯洁童年:嘿,我的朋友,好朋友,我们曾在岩洞里搜寻过猫眼石和蝙蝠,在草地上燃起篝火烤玉米,骑着水牛在荆棘林里尖叫着冲刺,把山脊当着草原;隆冬到来时,我们又在荒弃的田野里堆雪人,跪在冰封的河面上吞掉被卵石砸碎的冰块。我们曾经蹲在同一个茅房下拉屎审视彼此粪便里蠕动的粉白色蛔虫。我们曾经是同班同学。对了,我们还刨过地瓜和地牯牛,你们还记得那些歌谣吗?“六月六,地瓜熟;七月半,地瓜烂。”“地牯地牯牛牛,哥哥请你起来喝杯酒酒。”但他们看起来并不认识我,只伸出一只铺满茧子镶嵌泥污的手捂住嘴巴风箱一般轰隆隆地笑着。已经苍老木然的眼睛里蒙上一层大雾。我终于沮丧了,叹气,自言自语:我离开这里是太久了,被忘记是理所当然——而你永远别企望从一个患有失忆症的故乡,找回小说家所痴迷的,类似于初恋时节在白云中牵手漫步一般美好的情愫。年轮在你和你所怀念的色彩之间割开一道遥远的沟壑。不能跨越。<BR>我只想最后一次看看我的故乡,以后再也不回去了。谁还有能力计较——谁曾经埋葬在那里,谁曾在此地度过童年。房屋早已经倒塌,砖瓦椽木被父辈们运走卖掉,祖先贫穷的遗产被精确成元角分然后瓜分,他们在煤油灯前拨打算盘召开会议瓜分赃款的模样我还记得。被修葺成拱桥形状的万年青树已经消失,和那些一起消失的大约还有八仙桌,铅笔盒,核桃酥,穿着军装怒目而视拔刀相向的黑白照片。院子里的杂草窜了一人多高,无人清理,某些被脚印踩倒,某些在风里招摇。那口熟悉的水缸里盛了一些雨水,缸沿及四壁长满墨绿的苔藓。这个时候心里无可救药地涌起“物是人非”这四个大字。物是人非,这该是所有回忆的主旋律吧。酸涩恍惚地在院子里站了好一会,又去老屋东边的菜园子逛逛,祖先们的坟墓密密麻麻地拥挤在那里——我的爷爷,我父亲的爷爷,我爷爷的爷爷,我的奶奶,我父亲的奶奶,我爷爷的奶奶。都睡在那里,被杂草和地瓜藤密密麻麻地包裹着,海拔又降低了几公分。在病房里,有段时间,我一直重复做那个梦,村子里熟睡于坟茔里的人全都醒来了,消失的老屋重新拔地而起。他们站在老屋的那棵万年青树前朝我挥手,脸色安详......腊梅和核桃树都还在,冷清地挺在原地,树干上有了更多皱纹与伤痕,源自刀斧和风霜。一大群知了在头顶铺天盖地不知疲倦地叫嚷着。竹林被大片地砍下,枝叶和竹冠参差交错,胡乱地挡住去处。听邻居家的小姑娘说,前些日子有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和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来过这里,他们像强盗一般砍了所有粗壮的毛竹,装上卡车卖到乡里的造纸厂。我就笑,我认得她说的那对男女——那老头是我的外公,女人却不是我的外婆。他们冲破一切阻挠勇敢地为了爱情私奔,却断了经济来源,现在也许是被生活逼得窘迫了。<BR>2004年7月,我乘车回到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富驿镇花林乡回龙村杨家湾,那里是我的故乡。我们昔日的家就在那山的最高处,掩映在参天大树的枝叶里。昔日安详的贫穷和尖锐的酸楚仍然保持原样。在离开之前我看望了干爹的母亲,她仍然住在那个以土黄色的四合院内。走进那里时想起关于干爹的往事:前些年寄居在外婆家时,每年春节都要回趟老家执行圣旨,此番出行必须得带回多少压岁钱补贴家用。于是干爹大妈小叔都成了我的剥削对象,有一年干爹的经济非常紧张,只请我到他家里做了两天的客,离开时我走得非常慢,三步一回头,让我失望的是他仅仅是面带微笑朝我挥手——并没有做出掏衣兜的让我惊喜的动作。我便在大妈的跟前抱怨:旭会,我可不能回去呢,我干爹刘安耀都还没有给我压岁钱。大妈后来在干爹的面前嬉笑着说起这件事,干爹当时就尴尬地笑着坐在这院子的正中央。短头发,灰衣服,凶猛的胡须,面黄肌瘦。配衬着整个四合院那类似潮湿的黄土的颜色。第二年他去了山西挖煤,春节回家给我很多压岁钱向我表示歉意。在我十一岁那年,某个周末放假回外婆家打牙祭,突然听他们笑嘻嘻说起干爹的事——这不能算是一个意外,煤窑塌方了,他被泥土和木头彻底掩盖。被挖出来的时候,身上没有丝毫的伤痕,同伴们都说他是窒息而死,派了个工人带着他的工资和骨灰送回这个小四合院。当时嚼在嘴里的鸡肉马上失去味道,低下脑袋喝汤,眼泪又吧嗒吧嗒地掉进热气腾腾的汤碗里。喝了几口,觉得胸口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便用拳头照着自己胸口狠狠砸了几下,然后冲进厨房里失声大哭。听见外婆在餐桌上抱怨:没出息的东西,看不出来你还蛮重感情的哩。干妈先是跟远道而来的一个粗壮黝黑的男人再婚,那个男人总是穿着破烂的红背心,露出强健的绛紫色的皮肤,一身鱼腥味,手指和脚趾上扑满鱼鳞。婚后仅两年那渔夫就出了意外——在某次去私家水库盗鱼的行动中被别人装在草丛里的电网烧死,干妈并不气馁,几年后又跟着同村一个小她20岁多岁的年轻人远走他乡做了夫妻,一直没有回来,音讯全无。根据以往的经验,那年轻人也大抵是遭到不测风云,死了。在离开故乡之前,我下山看望了干爹的母亲。阿婆已经到了快要升天的年纪,我看见她的时候,她躺在一间充斥着屎尿恶臭的房间内四肢不能动弹。粪便和食物的残渣都已经开始霉烂,床单和蚊帐上布满斑点,大约很多年都没有清洗过。那个苍老的女人像一只被囚禁的狗,她已经筋疲力尽,甚至连眼睛都不能转动了。我给她留了一些钱,虽然并不知道她如何才能将这钱用出去。她用虚弱的声音向我表示感谢,问我是谁,我告诉她我父亲的名字,她叹息说你爷爷死的时候,村里人都以为你们那家会彻底败落了,结果现在比谁都强,都做了城里人了(她说话的时候看起来那么累,喉结非常艰难地抽动,眼睛注视天花板,眼球上像蒙了一层白塑料。)。干瘪地交谈几句相互说了一些祝福的话,离开。2004年7月,我突然被巨大的阴影击中,睡在床上想起故乡。于是,回去看看。我想在村人的面前憨厚地摸着自己的脑袋告诉他们我是属于这里的,我想看看他们吃惊地说“黑油罐”已经长这么大了,并放下锄头亲切地抚摩我的脑袋热情地叫我去他们家做客,给我的裤兜里塞满糖果花生核桃。可是他们已经不认识我了,好像我从来就不属于这里,我记忆里的一切都是虚幻。<BR>我想我的爷爷有没有对一个从师于他的男人说过什么特别的话。那位总在脑袋上裹着白头巾,把自己装扮得一尘不染的先生据说是闻名乡里的裁缝师傅。我曾幻想:在我来到这个世上前,也许有过那么一天,他一本正经地坐在自己卧室的床沿上,用预言家的口吻和他的徒弟说话。我今天教你学会裁剪,学会我毕生所学。数十年后,你的外孙女会报答我,她成为我长孙的师傅,她将教我的孙子学会淫荡虚伪仇恨,学会她与生俱来的恶毒。我可爱的爷爷对他说,从卦相看来,这些都无法避免,我只希望你的外孙女看在我如此坦诚无私向你传授本领的份上别太为难我的孙子,至少得留给他一条活路。是吧。你说耍个对象搞得寻死觅活的有什么意思呢?搞不懂,搞不懂。<BR>我来不及告诉他我们谁都不懂得在未来将要发生的意外。<BR>在爷爷的卧室内,阳光透过窗棂被切割成几个逐渐宽阔的梯形条纹,缝纫机剧烈地摇晃起来,七十年代的电影海报上绽放着大朵芙蓉和小粒灰尘,明眸皓齿轮廓分明的笑脸慢慢失去真实变得模糊。穿着灰绿色中山装的徒弟仰头张嘴格格格地笑了,从张开的嘴巴里隐约能看见食道和胃,更可恶的是,他的大笑总是伴随着打嗝。他说师傅,别太相信你的牛骨头(打嗝),你那是封建迷信。如果你的孙子有你一半的风流倜傥(打嗝),那么倒霉的该是我的外孙女。况且你的孙子和我外孙女都还未(打嗝)来到这个世上,我们是不是(打嗝)操心太多呢?<BR>他皱着眉头蹲在漆黑的橱柜前,用左手卡住小腹,像是非常痛苦的样子。额头上有豆大的汗珠滚落下来。我歪着脊背靠在他的门沿上吮吸手指头。<BR>“爷爷,糖。”<BR>“糖是女人吃的,男人只能吃苦。”<BR>“可我明明看见你吃了。”<BR>他叹了一口气,眉头却舒展了不少。从裤兜里掏出一张洗得很干净的手帕抹去汗水,走过来抱起我。用花白的胡须蜇了我的脸,“让我用牛骨头给你算一算吧,看今天这块糖会不会给你带来什么灾祸。”他拉开抽屉取出牛骨头往桌面上一扔,闭上眼睛喃喃自语地像是说了些什么。还装模作样地掐了手指头,然后微笑着说:“嘿,我们的小祖宗今天又可以享受爷爷的糖果了。”<BR>他打开橱柜给我取出一块雪白的方糖,拍拍我的屁股。“滚吧,希望今天晚上你睡一觉后就可以忘记我的橱柜。”我乐呵呵地冲了出去,用舌头迅速舔干净糖块表面的碎末,大声朝我的三叔炫耀:“我爷爷给我糖啦,我爷爷给我糖啦!”在跨出门槛的时候摔了一跤,跌落一颗门牙,爷爷就冲上来安慰我。用拳头狠狠地锤打门槛,骂它不听话,又许诺每天都可以给我一块方糖,直到我破涕为笑。看见我笑了,他也跟着笑,那是我所能记起的他的最后一次笑容。<BR>那些时候我是体弱多病的,他们都觉得我会在十岁之前死去。症状的模式也很僵化:发烧,全身流淌虚汗——某次甚至因为虚汗过多被误认为是尿床,然后抽风,口吐白沫,失去知觉。犯病的时间大多是在下雨的深夜,我能记得自己有很多次被裹在一个男人的雨衣里贴着他暖烘烘光溜溜的肚皮冲向夜幕(在故乡的那几年,这个肚皮是爸爸的,去了外婆家后,这个肚皮又分别属于我的几个舅舅),听见那个男人喘着粗气的声音听着雨水击打地面的声音雨鞋翻卷起泥泞的声音,这些声音混沌成急剧的交响乐。就这样渐渐成为当地所有名医的熟客,他们开药方时不必询问我的名字和年纪。因为这体弱多病,受够了乡邻子弟的欺侮,在山路上总被他们摁住脑袋骑在胯下,在母亲跟前哭诉过多次。伊说,你怎么这么笨呢。打不赢就抓着他手啃,使劲儿啃,牙齿啃掉了还能长起来,你把他手指啃掉了就长不起来了。这一招后来实在管用,再次遇见他们时,我既不躲也不求饶,逮着谁的手就咬谁,咬得太阳穴发麻牙根出血,看他们喊爹叫娘哭得淅沥哗啦的,可我就是不松口。终于凭这铁齿铜牙确立了微薄的威信。父亲查了好久字典,决定我以后的名字就叫刘彪(他做出这个伟大决定的时候估计是脑子被蚂蚁给咬了),说“彪”是小老虎之意,希望我能生龙活虎健康活泼。可惜到现在这名字都没有起到应用的作用,我的同学对它有另外的理解,说这名字极凶悍粗鲁如同屠夫,果然我模样就很像屠夫;又说“刘彪”就是“既流又彪”表示呈喷射状疯狂地拉稀,果然我就每天拉稀——我有十多年肠胃炎的历史,肠道被摧残到非常光滑,每天总有接近一个小时是在马桶上呐喊着痛苦度过。 爷爷慢慢地老了,老得皱成一团,睡在床上喊我的名字,依然穿着白马褂包着白头巾,像是古龙先生笔下的西门吹雪。到快要死的时候仍然非常爱好占卜这个游戏,坐在被窝里嘟着嘴抛牛骨头,乐此不疲。他喘着气,眉头间笼罩着一团乌云,脸颊上浮现出浅褐色密密麻麻的寿斑,带有一种仁慈的意味。白头巾上散发出一种类似麝香的浓郁气息。他说爷爷给你算了一卦,我总是算不出你将来是人中龙凤还是庸碌一世,我顾不了你了。能成龙便天上飞吧,成了蛇也就只有草里藏,我知道你不会穷困,你受的苦难却比你的父亲和爷爷更多。那时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跪在地板上握着小手喊爷爷爷爷。到他病逝的前几天,我被小舅领到外婆家去住几天,因为我在家里总是胡闹,让这群笼罩在乌云里的家伙不得安宁。是的,我记得那件事,爷爷死那天的场景。我被某个叔叔领回家(不是三叔便是小叔),房前屋后的树下挂满白布巾白飘带,被阴风吹得呼啦啦的响,花圈层层叠叠地堆放在堂屋的两侧。村子里所有人都来了,包括我最恐惧的刘子仁先生,他非常喜欢逗我玩,每次都会把我玩哭。他戏弄我的唯一方式是:一见面就叫嚣着要割掉我的小鸡鸡。于是每次我经过他屋后的竹林都会蹑手蹑脚胆战心惊,某些时候甚至学习了电视里解放军叔叔的匍匐前进。但他似乎是拥有千里眼和顺风耳,每当我觉得快要逃离地狱到达安全地带的时候,他的怒吼就从背后雷鸣般地响起来了:“跑什么跑!黑油罐儿,再跑看我不把你小鸡鸡割掉!”我马上就用双手捂住裆部一边狂奔一边号啕大哭。在爷爷的葬礼上,他又说了相同的话,并命令我跪到爷爷的灵堂前去。爷爷安详地睡在白布里。我哭得很厉害很大声,流了几公斤眼泪。妈妈来到跟前时都以为我是太悲痛了。把我抱进厨房里给我吃准备给宾客的食物,是一碗排骨。(不管你信不信,十多年过去了,我仍然记得那排骨的形状,颜色和气味。)在厨房里我看见大姨小姨抱在一起哭成一团——天塌下来了,妈妈却只顾笑着安慰我。我当时那么小,并不知道死亡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我永远也见不着爷爷了。<BR>我嗅到空气中有灰尘燃烧的焦灼气味,童年时太阳很大,所以尘土被烤焦了,每天额头和脸蛋都扑满黑色的灰烬。干爹挽起裤腿立在田野里唱歌,我躺在田埂上吃饱了紫红的桑葚,蚂蚁和蝈蝈慢悠悠地在草丛里散步,摘下桑叶盖住小脸。鼻涕茂盛,随时都有淌过嘴唇的危险。干爹摸着肚子抽着烟:“黑油罐儿,来,来帮你干爹掰包谷,干爹等会给你买个没啥。”我乐呵呵地卷起裤管走进地里。上当千百次后终于明白“没啥”并不是烟盒,不是五毛钱一支的绿水枪,不是大白兔奶糖,果汁大冰,军用口哨,也不是乡中学伙食团刘文清家里专利生产的剁肉包子,而是啥都没有。黄昏降临前,村里的每个角落都响起孩子们呼喊母亲回家做饭的声音,干爹便恶作剧地扯着嗓子回应道:“别嚷嚷了,别嚷嚷了,你妈叫和尚背去擀面去了!”——至今我都不明白被和尚背去擀面是一个什么样的游戏——或者是和尚用一条棍子将母亲们擀成面皮那么薄的地毯。我站在田埂上用手背抹去鼻涕,又用手背上的鼻涕抹掉额上的毛毛汗,傻楞楞地看着他,腆着椭圆的小肚子,像泥塑木雕。他抱起我骑在他的脖子上,欢快地唱着歌,把“铁门铁窗铁锁链”唱得像圣诗班里的天堂。说是天籁之音——天上癞皮狗发出的声音。那时候我便极力地想在他的后脑撒几滴尿,无数次憋得满脸通红也未能如愿。某些时候他会带我去放牛,叫我坐在他的草帽上跟他学朗诵诗歌,不是锄禾日当午,也不是低头思故乡,更不是回眸一笑百媚生。我听见的不过是一些喝酒划拳之前的开场白“一只螃蟹八呀八只脚,两只眼睛这么大个壳,夹夹夹呀往后缩,五魁首该你喝——”。又或者是“一张床啊二人睡呀,三更半夜四条腿哇,五脱裤啊,六上肚呀,七上八下……”,那确凿是当时特别流行的一种拳法,像《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和《妈妈的吻》那样流行。可惜“七上八下”后面的句子我实在是记不起了。七上八下后大约男人射精了,压在女人的肚皮上喘粗气,射精和喘气这种不庄严也不好笑的事是不用出现拳法里的。为了让我懂得更多的事,变得更聪明,他老是向我提一些非常有趣的问题,简直是太有趣了。他问我知道小鸡鸡是做什么的吗,我说是用来屙尿的。他否认我的答案说那玩意儿是用来播种的。我皱着眉头仰起脸望着他,能种甘蔗吗?他弯下腰爆发出一阵大笑,笑得脸都肿了。能的,能的,兴许还能种芋头。但我在接下来的很多天却陷入非常恐惧的思索和沉默里,我一直没有想明白,小鸡鸡是怎样被用来种甘蔗的。在那些年的春节,我看见我的父亲和干爹两个伟大的农民,一只脚落地,另一只踩在凳子上,挽起袖子扯着破铜锣一般的声音手舞足蹈,划拳,领带扯出来,挂在肩膀上自豪地飞扬——那领带幼稚得像海军帽上的飘带,唾液像春风中的细雨一样绵绵不绝地洒下来,落在盘子里。他们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眼里布满血丝和满足的笑意。我想他们的唾液落在排骨上了,落在鸡汤里了,落在龙眼和香肠上了,幼小的心里总塞满愤怒和委屈。我总是很早离席,说自己不舒服,却并不告诉他们哪里不舒服,回到自己的小床上一个人饥饿难过,郁郁寡欢。<BR>他说咱们去钓鱼吧,我就去了。当时山脚下的那条小河里有茂密的水草,水草里有很多鱼,成群结队聚在水面上吐泡泡。鲫鱼鲤鱼粗甲草鱼乌棒扁担鱼簸箕鱼,簸箕鱼是我当时所见过的最漂亮的一种鱼,鳞甲是五颜六色的,嘴唇和尾巴都很性感,只可惜娇小玲珑了一些,一百条簸箕鱼也未必能喂饱一只猫。运气好的时候能钓着甲鱼或黑脊虾。到了黄昏,我们提着沉甸甸的收获回家,水桶已经装满,干爹就找来两条细麻绳捆紧我的裤腿,把那些活蹦乱跳的鱼塞进去,它们在裤子里贴着我的腿扑腾,鳞甲簌簌落下,湿湿的粘粘的。他摸着我的脑袋继续扯淡,黑油罐,我说,你知道为什么老鹰要打饱嗝吗?我张大嘴巴吃惊地看着他摇摇头。告诉你吧,那是因为小鸡鸡吃多了。我蹦蹦跳跳地跟着他走,扯着喉咙唱“鞋儿破帽儿破身上的痂子多”(痂子:污垢的统称,应该是指和锅巴差不多厚的块状污垢)每走几步,裤子就会被那些鱼拽下一截,露出大半个粉白的屁股,我就一边跑一边不停地往上拧裤子。</P>
<>记得爷爷终于被安放到红色的木头匣子里,被安葬在奶奶的坟茔旁。锣鼓喧天的似乎是什么节日,但所有人都哭得那么伤心。欢笑的小孩子都被大人掌了嘴加入号啕者的行列。小叔站在院子里庄重地端起鸟枪,对着外面的墙壁抠响扳机。海报上当年的美人儿刘晓庆被彻底打成麻子。在燕舞牌录音机的嘹亮噪音里,屋后的猫头鹰举行一次盛况空前的婚礼,宾客还未散去,树下就架满密密麻麻的鸟枪,猎人们商量着怎么做一顿好吃的杂酱面。记得那些年我们那样贫穷,每到下雨后都会去竹林里寻找蘑菇,比土尔其瓜和茄子要美味得多。记得自己无端地辱骂了我的母亲,直呼其名后缀“婆娘”等字眼,被父亲用绳子五花大绑捆在柱子上,后来又被扔到储存红薯土豆的漆黑的地窖里,老鼠和蜈蚣在沙砾中安置家园。馋嘴时搬一张缺腿的凳子架在路边的树上摘桃子吃——还没到它们成熟的季节,摔进阴沟里撞破了额头,我看到眼前喷出一大滩血,大呼救命,迷蒙中感觉有人抱起我飞快地冲刺,感觉有冰冷的器械从老医生的手里捅进我的颅脑。他的脑袋在我眼前摇晃,我记不清楚他的容貌,但知道他是个秃子,有一抹白胡须,全身上下飘荡着中药材刺鼻的气味。我挣扎着踢他,大声辱骂他的母亲和祖宗,朝他的脸上吐唾沫,最后终于挣扎得疲惫,在父亲的怀里睡着了。记得某个下午,也许是周末吧,母亲和我呆在东边的大屋,她坐在床沿上给我织毛衣,我在写字,突然听见衣柜底下发出巨大的声响,一条灰白的非常粗大的蛇爬了出来,头尾的粗细差不多一致,不像是蛇,倒像是被放大无数倍的蚕,爬行的姿势怪异如同尺蠖,我们都吓傻了,怔了半天才知道喊救命。后来左邻右舍的人都来了,提着铁锨锄头磨棒,蛇瞬间消失,寻遍所有的房间都不见其踪迹。他们说那蛇便是我的爷爷变的,或许他是想家了,回来看看。1988年的寒假回老家一趟,当时我七岁,为了烤一条从河里捞起来的半死不活的鱼,擦燃火柴扔向堆砌木头柴火的那间瓦房,火光冲天。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提着水桶跑来救火,我站在院子里,看屋顶上笼罩着一团镶着金边的紫红的云,烟雾弥漫,瓦房里的柴草烧得筚拨作响。大妈哑着嗓子,轻轻地在我屁股上拍了两巴掌,嘶哑地喝道:“是你的爷爷唤你这么做的么?”看见她满头满脸的黑灰,我想笑,又实在不好意思。深夜一个人疲倦地睡下,三叔回来了,看见满院子堆放着烧焦的原木,问明原委,站在我的床边大声喊我起床,我装着已经睡得很死的样子发出均匀的呼吸,并不敢应声,后来一只手掀开被盖,一只鞋子终于脱下,照着我的屁股噼里啪啦飞舞起来。<BR>躺在老屋的木楼上大声念书,“春风吹,春风吹,吹绿了柳树,吹红了桃花……”在冬天瑟缩的大雾里,堂屋门前摆了一只缺耳的大铁锅,晾干的劈柴架在火焰上,一群老太婆围了上来,火光照耀着她们的脸,每个人看起来都精神抖擞红光满面。她们絮絮叨叨地一直聊天:某某媳妇终于使用了穿墙术红杏出墙,某某媳妇吃饭像猪总是发出刺耳的声响还会将鼻涕流进碗里,某某媳妇笨手笨脚,切肉像切馒头,某某媳妇给丈夫织了一件毛衣,上端的开头紧得塞不进脑袋只塞得进拳头。后来她们又讲到鬼,说很久以前,山后有一片坡地是专门为埋葬小孩子尸体的,叫着“娃娃坡”。那里曾经出过事,某段时间村子里的鸡鸭鹅失踪了不少,孩子和家里养的狗都成为替罪羊挨了男人的打。后来几个放牛的孩子在那里玩耍时,发现在娃娃坡上有座坟的脊背上有一大洞,洞口有一大团鸡毛和牲畜的骨架。孩子们回家将这情景告诉大人,那天村子里的男人们都出动了,拖着锄头举着火把去了那片坡地。挖开坟,棺材居然完好无损。掀开棺盖,里面的孩子安静地躺着,面色红润,额头上长满笔直油亮的黄毛,丝毫没有腐烂的痕迹。有男人举起锄头朝着那孩子的脑袋上砸去,见着一大股鲜红的血喷射出来。然后他们将棺材抬起来,放在柴火上焚烧,里面的孩子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后来又有几个穿着破毛衣的中年男人加入她们的行列随声附和,说某年某月行夜路的时候遇见拦路鬼,走了一个晚上仍然停留在原地踏步。某年某月某个清晨提着枪到山里去打猎,明明见到的是一只兔子跑过,“皮几卡”一声枪响过后烟雾散开,跟前赫然一个白发垂地的老太婆,瘦得像骨架上仅蒙了一层人皮,双腿叉开骑在横放的背篓上梳头发,举手投足都媚态毕露。那男人开头还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等到那老女人慢慢抬起头来对他莞尔一笑露出一寸长的尖锐獠牙,他才头皮发炸“妈呀”一声膝盖酥软吓得晕死过去。</P>
<>回到城里好多天还是想着故乡的容貌和以往发生的事,历历在目。ANN打来电话告诉我,经过她母亲的证实,她外公确曾向我爷爷学了好久裁缝,之后又做了她母亲的师傅。在电话里,她告诉我有了新生活。新生活?性生活?我冷笑了。我所听见的新生活是一个从师范大学毕业的愚蠢的婊子在大学毕业后去了一个狭小肮脏的城市做了中学的数学教师并受到那个已经阳痿的老校长的器重和男学生的意淫以及女学生的嫉妒。她在电话里咿咿呜呜地说话,雨过天晴啦,快升职啦,要考研啦,要结婚啦,前程似锦啦。我眯着眼看被电灯照得明晃晃的墙壁,很多娇小的白蛇在上面徐徐跃动。你真快乐啊,真让人羡慕啊,活得比神仙姐姐还好啊。当然,谁离开你都会快乐的,我恨自己当初那么笨,为什么不早点离开你。亲爱的女士,你似乎忽略了一个事实,我们刚刚恋爱八天你就闹着要和我分手,你还想多早?恋爱和分手只需要一秒钟吗?那是因为你不知道珍惜我,当我在你身边的时候,你想想,你想想你对我都做了些什么。我不记得了,一切丑陋或者悲惨的存在都有其合理性,你怎么对待我,我就怎么归还你。如果你还是不太清楚,你应该找托马斯曼给你解释,那叫着被遗忘的往昔之井。我被那井水淹死了。十八岁到二十二岁,这该是一生最美好的时光吧,可是今天回过头去看时,我竟然理不清这几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似乎是被一个看不见的空缺吞噬了。算了,不说这些了,那件事你知道了吧。今年五月份进精神病院的事。我进去了,呆了两月,刚出来。以后无论做错什么事,像你这样恶毒的小人都可以理所当然地用“神经病”这个词辱骂我。呵呵,倚木,又撒谎,又撒谎。这样有意思吗?你觉得撒谎有意思吗?你这样胡说八道无非是想给自己的小说增加一些素材,一些吹嘘的资本,让读者看起来觉得你拥有非凡的经历。这么久了,你还是那个自作聪明的女人,只是你声音老了一些。我说,到了今天这一步,你觉得我还有对你撒谎的必要吗?你难道以为我还会像恋爱中那样,通过自残来获取你的怜悯?谁知道,你这个骗子,你什么时候对我说过一句真话?你什么时候对女人讲过真话。谁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你在文学院的那帮孙子面前自诩为犹大,你以为我不知道?那是由于你配不上真话,不过,哎,算了。我想通了,这几年,所有的一切,所有的一切,算了,我不想说下去,说这些有什么用?我说一句你有一百个借口等着我,我现在一清二白两袖清风,空落落的,没什么指望没什么快乐。你不可能同情我,我也不稀罕,再见吧。顺便去死。</P>
<>挂断电话,心里仍然不能平静,若无其事地牵开裤腰朝里面的小鸟雀挥手。“HI,亲爱的弟弟,这个夏天,你可真是憔悴不少。”蹲下背靠着墙壁吸烟,咿咿呀呀地唱着歌,从《路过蜻蜓》唱到《This  time  next  year》再唱了老鹰乐队的《加州旅馆》,U2的《Elevation》。最后用女人的腔调唱了川剧《九流相公》里的选段:“若要问我是谁,我是九流的娘,啥子娘,婆娘。” 在火炉上烤热了双手,然后凝视着它们,突然想起“手淫”这个词——他们手淫,手淫,有一张痛不欲生的脸,我看见14岁的自己仰着一张痛不欲生的脸走进森林。罗小舞推开房门,提着一篮新鲜的水果蔬菜冲进来,笑得像一朵怒放的花。她紧紧将我拥在怀里:“我在楼下听见你的歌声,就知道你这个坏蛋回来了。唱得真好,我们的雄百灵又回来了。”她伸出两只肥厚润滑的小手托起我的脸,仔细端详了一阵:“亲爱的弟弟,这个夏天,你可真是憔悴不少。”<BR>“时间过得可真快,我竟然这么快就老了。”那个寒风凛冽的夏天的清晨,我抱着她的双腿哭得分外认真。眼泪从脸上流淌下来,因为混杂着皮肤的碎屑变得浑浊凝重,像树脂在老树皮上流淌。ANN彻底从我的生命里消失了,再也不会回来。我想那张在我枕边沉睡多年的俏美的脸面终于隐去,像冷汗浸入海绵,时光躲进皱纹,我将再也找不着她,我的一生将再也不会遇见她。罗小舞说,如果你觉得难过,姐姐就陪你到城郊的池塘里去钓鱼,到千岛湖里泛舟,去果园里野炊放风筝,点一堆篝火烤鸡翅。姐姐给你介绍很多新朋友让你不再孤单,他们都很快乐而且也如你那般坦诚。你无聊的时候可以找他们陪你喝酒唱歌,如果他们都没空,你就坐下来安心地写小说谱写一些好曲子。姐姐下午就去给你买钢笔和稿纸。<BR>见了一些朋友。他们宁愿相信我去监狱度了假也不相信我刚刚从精神病院里出来。说我虽然看起来很虚弱,言行举止还算正常。照例醉了几日指点了江山激扬了文字,在隧道口对着幽深的黑暗大吼,“急急如律令,风雨雷电鸡翅——”回音不绝。火车在远处鸣镝,被冷风吹得像回到沉寂的晚清。凌晨两点分散,歪歪扭扭地走着,意犹未尽地唱歌,拦一辆的士,和司机开着不着边际的玩笑。谈到这个城市里新近发生的惨案和大学生的糗事,他们同居,嫖娼,堕胎的时候大出血,惹了淋病,没有饭吃。谈到俄罗斯妓女——那位先生大约曾经见识过,他进去那个房间的时候,她一丝不挂像释迦牟尼坐在一张有机玻璃桌面上。到了住处,又趴在屋后的池塘前,对着满塘的荷香蛙鸣挖喉咙呕吐。见到雪地兰姐姐,这个已经不再年轻的女诗人终于从阴霾苦闷的家庭生活中逃脱出来,把房子和女儿留给丈夫,去花园市场附近租了一间小屋单独住下,她刚刚搬去的时候那里没有热水器没有任何家具,自由得一塌糊涂。牵着我的手去诺玛特购买巧克力和克菲尔奶啤,笑得一脸灿烂。她说那个时候,当她走在阳光充足人群拥挤的大街上,当她紧紧抓着我的手,她觉得像是我的女人,像是我新婚的妻子。光着屁股坐在藤椅上朗诵她新近完成的诗歌《骑风筝》:从内陆湖泊到海地,血液延伸进村庄,秋风盗走苹果园,上帝睡在山麓,闭上左眼装死——阅读完毕后仍然会抬起头来注视着我耐心地聆听我的高见。这诗歌真是太臭了,是的,奇臭无比。看看吧,这个世界就是有这么多没有自知之明的家伙,写出这么难看的诗却还敢自诩为女诗人。这个大我五岁的女人便冲上来扑到我怀里来咿咿唔唔地撒娇。数月不见,习性仍未改变,喜欢男人用毛巾捆了她的手脚从后面干她,叫嚷的声音依旧惊天动地,全然不顾及邻居的耳朵和正在楼梯间行走的新旧房客,到达高潮的时候仍旧“啊”的一声惨叫一闭眼一歪头一动不动像冲锋陷阵的勇士突然挨了枪子儿。事后,她紧紧地搂着我的腰说她很喜欢现在的生活,自由而充满灵性。幸福的感觉大概就这样吧。我懒懒地回答道,当然,这世界上没有比自由更好的了,如果不因为它而惨烈的话。看了很久她的双眼,用手指抚摩了眼角细小的皱纹,那皱纹依旧存在。她微微笑了一下,推开我的手。<BR>“你爱我吗?”<BR>“爱吧。”<BR>“有多爱?”<BR>“比安徒生多一些,比普希金少一些。”<BR>“那你赞美我吧,我喜欢被你赞美。”<BR>“你笑容灿烂,——生命力旺盛。赞美女人的句子我已经用光了,实在是,我真不想重复。哎。”<BR>“我敢肯定其实你刚刚心里想说的是我性欲旺盛。”她拧着我的耳朵轻轻朝里吹气。<BR>“你乳房很美。浑圆饱满,充满野性。是的,很美。不过也许是由于久别重逢的缘故。”<BR>“又撒谎了吧,在你的《黄宣纸》里不是说ANN的精致光滑的小乳房才是天下最美的么?”<BR>“别相信小说里的定论。小说仅仅是一种虚无的载体,就像生活因为谎言才变得伟大一样,小说也因为荒谬才变得光彩动人。另外,别提已经死去的女人。”                                  “啊?怎么,她死了么?什么时候?”她非常吃惊地坐了起来,死死地瞪着我,想从我的眼睛里看出点什么。<BR>“告诉你吧,我迟早得让这个婊子死在我的小说里。”(在我小说未完成的某天,ANN在我的网站上看了这段对话,她给我打了个电话。她说太好笑了,是的,太好笑了。特别是这句“我迟早得让这个婊子死在我的小说里。”我当时在电话里陪着她笑,虽然并没有觉得有半点好笑的地方。)</P>
<>雪地兰在离开之前询问我现在生活是否困难,我既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抿嘴瞪眼像个哈巴狗似的看着她。她笑笑伸出手来捏我的脸,留下几张钱在桌子上:“不够用了再给我打电话吧。呵,还害羞呢。如果你既不想读书也不想回到你父母身边,就用心地写几年小说,你看看你,都这么大了,除了写小说什么也不会。”“我还会做爱和叫床呢。”我傻忽忽地回答道。她给了我一拳,继续说到:“幸运的是,你还真算有写作天赋,写个三五年也许会见成效的。其实你比《萌芽》的那群傻B写得好很多。如果没有钢笔和稿纸,我找人给你送过来。你也可以到我那儿去拿,顺便看望我。”她推开院门走了,我有些想起床送送她,无奈身体虚空并不情愿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那个叫雪地兰的女人慢慢从我的视线里消失,小院的门被打开然后关上,脑后的头发甩出一道弧线。我喘着粗气将光溜溜的脊背靠紧墙壁,污垢润润地粘在墙上,画出一道扭曲的脊柱。<BR>ANASTASIA照例在我觉得最无聊的时候打来电话,用温暖的还未断奶的声音呼叫老男人大叔老公。在数千里外的上海,我只在电视里见到过那里夜晚灿烂的光明和白天重叠拥挤的平行四边形。在那所城郊高中下课铃响的时候拨通电话,她很高兴我正乖乖地呆在房间里。我们照例谈起未来,她说会报考我们这里的大学来这里陪我,陪我四年,同居一室。我闲暇时可以偶尔为她做饭,她闲暇时可以偶尔帮我将稿纸上的文字抄到电脑上去——她知道我在纸上写小说比在电脑上更有灵感——如果她认识我的钢笔字的话。我对这未来充满幻想并时刻憧憬着。还有一年零三个月,十三个月,十二个月。这年的某个凌晨吹过来一阵狂风,将秋天撕成两半,一半是留在屋子内的冰冷和忧伤,另一半留给户外,阳光明媚大地丰饶。我穿着人字拖懒洋洋地走在通往苹果园的柏油路上,兴奋地告诉她,告诉那个被我称着天使和希望的小女孩,还有九个月我们就能见着彼此了。可又为着我的贫穷局促担心起来,我说我可不愿意在我的小孩子面前显出饥寒交迫的模样,我得给你宽敞的房子和一切愉快所需。得给你买和路雪的冰淇淋和漂亮的长裙。她说那么你就写小说吧,要写就写一部长篇,找一家不错的出版社出版,得呕心沥血绞尽脑汁。这样才能出来精品,至少不被大多数人称为垃圾。她说如果你没有钢笔和纸,我用零花钱给你买一大捆邮寄过来。<BR>于是我终于下定决心写一部长篇小说。“凌晨......鞭炮......便秘。”</P>
<>  2</P>
<>我终于摔掉了那条缠在手臂上的蛇,举起锄头沿着翠绿的河岸狂奔。汗孔在那一瞬间封闭了,头发都迅速缩回到毛囊里,风在耳边呼啸。停歇下来对着清澈明亮的河面弯腰喘息,河底躺着一具极美丽娇艳的女人。我面色惨白,朝着她大声嚷道:“蛇,蛇,刚刚那畜生从洞穴里弹出来咬了我!”女人微笑着摇摇头,问:“是真的吗?那蛇有多粗多长啊?”我看见她张开嘴,露出整齐雪白的牙齿,柔软粉红的舌尖顶出一大串调皮的泡泡。我原本以为在岸上的人是听不清楚水底的人说话的,可是这时她说话的声音非常清楚,并没有“咕嘟咕嘟”的杂音。我并不知道那蛇的长度和直径,只举起双手胡乱比画了一番。她爽朗地笑了起来,说哈哈你上当了,用手比画蛇的大小会招至灾难,今天夜里它就会飞到你的床上垫在你脑后成为你的枕头。我刚刚想反驳几句,可沉在水底的女人倏地不见了。</P>
<>我终于被抛弃在外公的家里,在某个舅舅新婚的夜晚,母亲骑上自行车,悄悄地驶上屋后的公路。我当时是将双手揣在温暖的裤兜里坐在小板凳上看电影,一部叫着《飞天神鼠》的影片,已经到了结尾,皇帝在英雄的酒里下了毒,英雄和汉奸做最后的决斗,他挥舞着剑转了几圈,一个人就变成很多个人了。杀呀杀呀飞呀飞,看得人眼花缭乱胆战心惊。有人来我耳边说了一句,嘿,你妈跑了。我腾地跳起来穿着一双巨大的拖鞋冲了出去,在后面拼命地追赶哭喊着妈妈,月光将平整白净的路面映射得光彩夺目,路边的竹林与树叶在风里摇曳着沙沙作响(我记得很清楚,当时那些叶子确实是沙沙地响了)。我的拖鞋掉了好几次,哭得几乎要背过气去,可仍然无法阻止那个结局,自行车与拖鞋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很远的尽头亮着几点灯火。我对外公说,现在是农忙吗,妈妈是回去收割麦子或养蚕吗?她过些日子还会来接我,对吗?外公放下他的长篇小说和老花眼镜,仔细地看着我,用手指头敲着我本子上的字:“你这字像狗爬出来的,见不得人。”我说只要成绩好,字写得好坏无所谓的。他伸出手来笑嘻嘻地拍了一下我脑袋,我很不客气地给了他一拳,翻了一个白眼:“烦死了,别惹我!”一大群蜜蜂从楼顶的窗口飞舞出来,冲入屋前大片金黄的油菜地。那只肥胖的命名为“黑熊”的狗闭上双眼靠着东面的墙根睡在一堆干枯的稻草里。骑着水牛慢吞吞地淌过河流,夕阳下墨绿的水面上跳着成群银白的小鱼,水波荡漾。我对外公说,我妈妈该把麦子收完了吧,蚕也该结茧了,她什么时候来接我。他轻蔑地看了我一眼,露出非常不耐烦的神色,你这个蠢货,现在不是收麦子收茧子的季节,现在是信用社里的人到农村收贷款的季节,别老在我耳边问你妈,你妈跟你老子都到乌鲁木齐去了。</P>
<P>我知道我会很长时间呆在那里了,但我并不知道是十多年。我渐渐地不再叫嚷着要回家,只把愤恨埋藏在心里。我也渐渐地知道那里从来不是我的故乡,直到很多年后我离开那里。那是柑橘和蛇的故乡,那个村子每家每户都种植了大面积的各种种类的柑橘,漫山遍野都都洋溢着柑橘的清香。每年都有人因毒蛇而死,它们藏在水草里,柔软的泥土里,盘踞在鸟窝里,甚至在你醒来时的枕头前亲切地注视着你——无处不在。在破旧而宽敞的餐桌上,听他们说某个女人上厕所时被一条弹起的蛇咬了下阴,羞于对丈夫启口,过了几天就瘫痪在床高烧不息,再后来就死了。他们说那女人很年轻,上个月还看到过她在古楼山上唱着山歌割草,没有想到竟这样死了,都唏嘘不已。和我同在新学校上学的新伙伴李阳对我说,遇见秤杆蛇的时候不要慌,只需拣一块模样像鸡的石头朝天上用力扔去,大吼一声:“我比你高!”它便会转过头去落荒而逃郁闷至死,否则它会跳起来咬你的鼻子。过些日子,我的书包里就装满了大小不一模样像鸡的鹅卵石。一走路就哐党哐党地响个不停。那是在幼小记忆里觉得辛酸冗长的十年。用火柴点着了成捆的干枯稻草,放在河面上,看水面上燃烧着金黄的火,飘向远方,那时,我想,要是将足够多的稻草捆在一起点燃,或者它会飘到我家门前的河流里,被我的三叔看见,他会知道是我放的火吗,会来这里拯救我脱离苦海吗?走近公路边的悬崖上小声朗读被信用社的叔叔用石灰写上诸如“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借钱不还,全家死完”的咒语。骑在牛背上冲刺幻想自己骑着骏马奔驰在草原,可惜牛背上没有浓密悠长的鬃毛可供抓紧,许多时候我都被那畜生恶狠狠地抛到清冽的山泉里或者荆棘丛中,伤痕累累。外公和小舅终于大声吆喝着轮流揍了我的脊背,把笔下的汉字毛笔字也揍直了脊背,嘟囔着“一点如桃,一撇如刀”,打开窗户写作业,阳光炽热,油菜花开得炽热,蜜蜂成群结队飞进屋子里乘凉,停在红圆珠笔上,停在我的脑袋上。将屁股上那个恐惧的东西留在我的身体里,闭上眼睛板着门牙大哭,体态臃肿的大舅母裹了一床被单在身上蒙着脑袋,奋不顾身地冲进来救我。<BR>秋游,野炊,盗走外婆缝补衣服的黑线做风筝,去了山顶,风吹断细线,风筝飞向天空,越来越小越来越远直到从视野里消失。偷了家里请客剩下的大半瓶红酒,对着阳光喝下,在苍翠的山路上一边打醉拳一边唱歌。穿着学校发放的军服在儿童节的聚会上合唱“谁不说俺家乡好,得儿哟伊儿哟” 。我暗恋的那个高年级姐姐笑得灿烂,像电影里的花朵。每每下课铃响,我总趴在她们教室门口张望,她穿着长裙,皮肤白皙,又像童话里的公主,看她举手投足都充满了“我未来的女人”的韵味。闲暇时到屋后的坟茔里去寻找一种隐藏在杂草里叫“猫卵子”的果实,花生般大小,果皮色如成年的阴囊,在火里烤熟了方可食,绵绵甜甜味若土豆。有些时候能找到很完整的人骨头,揣进书包拿进教室吓唬女生。在讲台前大声朗诵了“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愿把这牢底坐穿。”在厕所里和同学比较谁撒尿冲得更高,熟能生巧,稍一翻起包皮气沉丹田就能将尿线冲过男女厕所之间两米多高的围墙,淅沥哗啦地落在女生头发上衣服上(这项技术我现在完全生疏了)。朝粪坑里砸了砖头,听见女生在厕所里哭,她给同伴说屁股和裤子全湿了。待到外婆家的仇人都去赶集的时候,我和表兄弟们就用蜘蛛网缠在篾圈上捕捉知了,提着锄头沿着河沿的洞穴疯狂地挖掘黄鳝和螃蟹,(我发誓那里的河道因此变宽了不少),那条青蛇从洞穴里弹起来飞快地缠绕在我手上,奸诈地“唧唧”笑了一声,将嘴张大到极限,然后恶狠狠地咬下去。趁我吓傻的瞬间,它飞快地跑了。怔在原地,全身冰凉,裤裆里暖流肆意泛滥。<BR>我记得写给父母的第一封信,“爸爸妈妈,快点来救我,牛儿在这里每天打我。”牛儿是我小舅的名字。那个“救”字,至今想起来都觉得心寒难过。那封信被他们没收了,我站在门外,听他们在厨房里谈论要是这封信落在我父亲手里会有什么后果(事实上,他们的顾虑是多余的,我当时并不知道信封的写法)。我对着他唱了“牛儿还在山上吃草”他冲过来照着我的脊背响亮地摔过来荆条。他掌了我的嘴叫我跪下问我是不是在和圆珠笔打架,因为我每天都会毁坏一支——那时候圆珠笔的质量很不好,总需要用嘴巴对着笔心的肛门猛吹才能使它写出字,并不仅仅只有我一个人的牙齿因此变成蓝黑色。放学后因在路旁观看别人下象棋忘记回家,他提了很粗一根棍子来迎接我回去吃晚饭。棍子断裂后,他又用了耳光拳头蹄子等凶器,鼻血狂喷,膝盖红里透乌。在旁观看的小孩子也心惊胆战面露惧色吓得大哭起来。他非常仔细地检查了我的作业,用“渴望”一词造句时,我写了“老子渴望一瓶啤洒”。他转身去了厨房,提着一根擀面杖来亲近我,我吓得拔腿就跑,穿过油菜地踩倒大片油菜,穿过绿油油的麦地踩倒麦苗儿,风在耳边呼啦啦地响。最后我冲到马路上,冲上山坡,大汗淋漓气喘吁吁。黄昏降临,四面此起彼伏响起虫豸尖锐的鸣叫,筋疲力尽地坐在大石头上委屈地哭喊:“牛儿杂种,我又不是你生的,你凭什么打我?”那个时候,我所看见的树木全都变成黑色剪纸,道路也模糊不清,头脑里漂浮的那些关于鬼怪的故事更让人心惊胆战。后来,牛儿相亲了,第一个女人叫着桃花的很漂亮,身材高挑匀称,笑靥如花,可她的母亲——我小舅未来的丈母娘是个“西班牙”——即使是沉默不语,上排的巨大的牙齿兼粉红的牙肉也会全部裸露在外面,遮住下嘴唇。见着他丈母娘的尊容后我关上门躲在里面哈哈大笑,哈哈嘿嘿,她那么丑,怎么会生出一个那么漂亮的女儿?这时牛儿阴着脸拉开门一声不吭进来了,拽着我的衣领,照着我的鼻子就是一拳。我喉咙里咕嘟咕嘟响了两声,像一截木头仰面倒地。经过这些磨难后,我对我的小舅怀着阶级敌人般的深仇大恨,很多次不顾挨打当面叫嚣着等他老了我会揍得他蚯蚓般在地上爬。不幸的是,到了今天,我写这部小说的这一年,他还是社会主义一个非常强壮的劳动力,在肩膀上扛一头两百斤左右的猪也能健步如飞。而我露出未老先衰的端倪,我的愿望看来是又一次落空了。<BR>再后来教委的领导下来慰问我们小学,食堂里就飘出新鲜的鸡鸭鱼肉的香味。班上的同学对所有前来视察的上级领导都很尊敬,统称他们为短嘴巴的猪。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位五十多岁留着卷发抹着口红的女领导,因为她在大教室里教我们唱会了一支歌。那歌词我现在还记得“金色的花儿啊银色的花儿,献给你啊老师,最亲爱的人——呕心沥血育新人,桃李芬芳满园春,无私奉献为人民呀,誓为祖国献终身,献终身——”我故意用尽全身力气拖着一种给死鬼唱安魂曲的腔调把所有具备规则韵律的句子唱得七零八落,把所有整齐的真挚的包皮过长的童声搅拌成一滩混水。觉得还不过瘾未受到重视,又用手指头把羽绒服上的一个小洞挖大,掏出那些雪白的鸟毛放在手心里扑哧扑哧地把它们吹向天空。女领导纠正强调无数次我仍不理会她,我看得出,她似乎有些不耐烦了。背后的一个大哥哥终于看不下去,照着我的屁股飞起一脚,扑地一个狗吃屎,牙齿将嘴唇顶破,不停地朝地上吐口水,每一口都是鲜红。终于彻底安静。我暗恋的女子快要小学毕业,和学校里所有好看的女生站在一起,舞动着淡红或橘黄的丝巾唱歌,学习雷峰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歌声清洁嘹亮。今天我想起这些往事时,甚至激动得想写一篇十万字的散文来歌颂八十年代——在我眼里,毫无疑问,那就是最好的年代。在她离校前夕,剪短了头发,瞬间干瘪丑陋起来,光彩尽失。她的父亲据说是个罪犯,我记得非常清楚,当那些警察押着她的父亲经过我们小学的时候,她们班所有女生都伏在课桌上号啕大哭像死了亲娘。在每天晚上入睡前都想自己要是已经长大,就会去奋不顾身地挽救她的父亲,让她以身相许——我总是很晚才能进入梦乡,想她和我亲嘴的样子——因为这些胡思乱想的缘故——意外收获是总发现我那可怜的外公悄悄地从我的床上爬起,去了外婆的床上——他以为我睡着了——我听见他挨了几个响亮的巴掌,汉奸一般嘻嘻地笑起来。床吱嘎吱嘎摇动起来,风箱里的火苗开始呼啸,锅里的水开始翻腾,麻雀扑棱棱掠过天空。许久才平静,光着屁股回到我的床上,我从虚掩着的眼睛里看见他童稚的小鸟,黝黑光洁,我想过给他的小鸟取一个名字,叫小华。我不知道为何会有那么奇怪的想法,再后来外婆偷了我积攒的零花钱,我把钱藏在铅笔盒里藏到蚊帐的顶端去,可还是被这个精灵的老太婆从窗户外看见了。她站在床沿上,非常奸诈地笑着伸出手去抓我的铅笔盒,还有意外收获,从蚊帐顶还抓出一条银白色的小蛇和一团蛇蜕,那蛇咬在她的虎口上,我看见她的手肿得像熊掌。<BR>                                   <BR>3<BR>罗小舞的笑容里总带着无可奈何的意味,善良的农妇遇见纠缠不清的醉酒的泼皮大概就是这种笑容。她看见我在稿纸上画了好多好多鱼,每条鱼的肚皮下都拖着一条长长的丑陋的男人的阳具。她听见整幢楼的人都在谈论着我的病症,某天凌晨两点哆嗦着赤裸全身坐在冰冷的台阶上抽烟自言自语朗诵一些奇怪的句子,将消夜回来的一对年轻夫妇吓得灵魂出窍。我很平静地告诉他们,我有梦游的怪癖,然后平静地拉开门回去放肆大笑。她们捂着嘴红着脸嘻嘻哈哈地谈论了我的性器,说我的睾丸很大,阴囊是紫色的,看上去像是经过霜冻的未发育成熟的茄子。我平静地告诉她们那是因为用紫药水过多的缘故,2003年到石家庄去看望朋友,是的,和一个高个子姐姐互赠礼物,我送给她三百块钱,她送给我淋病,从那以后,我的身体就未觉得舒服过。去医院治疗后,仍然觉得尿道和输精管内塞着很多苍耳。偶尔大意时尿不彻底,大腿内侧就会很快就腐烂一大片,连阴囊和屁股也被串联起来了。一旦贪食了辣椒香烟酒精,就会痛痒无比,被抓挠得血肉模糊。指甲里每天都有新鲜的脓血和皮肉。无奈,只得用紫药水消毒止痒,虽然这药水从未真正起到过我料想中的作用,但至少可以安慰。</P>
<P>她坐在窗台前翻看我写下的文字,那部长篇小说每天都被更换着名字。从《性手枪的年代》更换为《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这名字真他妈不要脸,再变成《一毫米玻璃渣下的呻吟》,《瞳(童)》,《紊乱》,《黄宣纸》,《胡说霸道》。都未令自己满意。写在纸上的也不算是流畅的文章,只是一些片段。我自己也不懂这些片段是什么意思。“从文学的角度看,世界应该是由凹凸组成的,在一个极大的空间可被近似地看着完美无缺。树根深埋在大地,树根是凸,大地是凹。拳击场上,被揍成树袋熊的一方是凹,因为胜利而耀武扬威的一方是凸。写东西的那群家伙里,贾平凹是凹,木子美是凸。低层人民是凹,作威作福的家伙是凸。杯子是凹,瓶子是凸。被动是凹,主动是凸。凸代表着张扬,凹代表内敛。凸代表着操,凹代表着被操。”“昨天,我杀一头猪。今天我还要去杀。明天我会将村子里所有猪和所有长得像猪的男人全部宰掉。”“那天,我和我的青蛙一起到一个叫着米梅斯切而的城堡去进行一场反对黑社会和妓女合法化的演说。米梅斯切而,这个像我故乡一样熟悉亲切的名字最近几年来一直在我的耳边与心房萦绕。据说这个词语来自我们伟大的传教士陈七进行第一次手淫的野蛮人村庄,可勉强被翻译成梅毒。那天我们所见到的城堡和很多年前非常不一样,也许按照社会经济学家的话说,这是发展和进化的结果。空气中飘荡着蠢蠢欲动的气味,男人们穿旗袍在发稍别上玫瑰,刘海上抹了芝麻油,紧紧地贴在额头上,光彩照人,看起来很妖艳很得体。女人们则全都穿着笔挺的西服和黑皮鞋,在腋下夹着公文包漫无目的地在街道上游荡,抽雪茄,大声对话。铁匠咀嚼着一种含有硫化氢气味的泡泡糖,公交车售票员赤身裸体四仰八叉地睡在车厢的过道里任人践踏,每每有旅客踏上她一脚,她就会含情脉脉地从嘴里唱出一句歌剧。超市的工人挥舞着匕首强迫街道上的行人去他们那里购买快到保质期的水蜜桃罐头。我和青蛙目瞪口呆地立在街道中央,任由心灵和身体接受这来自异域的浮躁气息的剧烈冲击。嘿,嘿,主人。我说你能改变注意吗?我总担心会发生什么事,在今天晚上的演说上,我是说他们也许会放肆嘲笑我们,笑得舌头从嘴巴里喷射出来。更可怕的是我们甚至没有可能活着回去。”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看了我一眼,不自然地笑了一下,告诉我她还有重要的事,急急忙忙离开了。         <BR>             <BR>父母很久没有回来,他们一直辛苦地工作节约挣钱,精打细算鸡毛蒜皮,为了成全他们的儿子日后成败家子,大学生,小说家,色情狂,瘾君子,神经病。那时候的关爱是给我邮寄回来很多盗版英雄牌钢笔,在信纸里夹了几元零花钱,文具盒也自动化了,里面装着彩色条纹的散发柠檬清香的橡皮,还有变色尺,变色尺上有黑猫警长——这些都是可在村小学向外人炫耀的东西。每次炫耀的结果都是被几个妒忌心强的家伙用指甲毁坏了橡皮和尺子的边角。直到1989年寒假前夕,那天我正在河边放牛,隐约听见有个女人喊我,她穿着乳白色的羊毛大衣站在屋后的公路上,笑容灿烂。妈妈,那是我妈妈,天啦,我妈妈回来了!那种兴奋如同巴士底狱的囚犯获得释放重得新生。于是我有了新衣服新鞋子,有了新书,《关于歌德巴赫的猜想》,《格林童话选》,《100个中小学生心目中的自我》,《木偶奇遇记》,《三毛散文集》。妈妈从新疆回来后,外公和小舅就开始对我出奇的好,总是淫笑着抚摩我的脑袋抢着给我的碗里夹菜以示亲切,好像他们从来就没有举起过扁担或扫帚踏踏实实地落在我屁股上。母亲去了小学,女老师和她探讨毛衣的织法谈论工作丈夫和孩子,一大群已婚的女人围到我跟前粗暴地像牵牛一般拽着我毛衣的领口夸奖我妈妈织的毛衣可真漂亮。周末带我去赶集,给我算命,那个瞎子先生还真的很牛B知道我小时放火烧房并若干次被水淹得半死的故事,说我是金命,以后得靠笔杆子赚钱。妈妈很高兴,就给了他十块钱,我心疼得要死一路上不停地责怪她。下了大雪,院子外面是银妆素裹的世界,火苗又一次在铁锅里熊熊燃烧。花生红薯被掩埋在铁锅里滚烫的草木灰中,香气弥漫。在学校附近的商店买了白色避孕套当着气球吹,能吹到非常非常大,他们说那是冬瓜气球。后来,学校里到处都见着满天飞舞着的冬瓜气球。最后这风潮停息大概是因为听到有女生说她听她哥哥说那气球很脏。我们问为什么很脏,她说那气球叫什么套来着,是用来装死了的婴儿埋在地下的。所有听见这说法的人都皱着眉头撅着嘴唇露出一种极难过不可思议的表情,都朝地上“呸”“呸”吐干了唾沫。母亲跪在床头脑袋深埋用蹩脚的普通话祷告,在她的言语里,我听到一些陌生的词语类似“主”“上帝”“耶酥”,(当时她的普通话不标准,我一直纳闷,她不停地叫“猪啊,猪啊”是什么意思)让人一头雾水。我给班里的同学说,我发现一个天大的秘密,原来我妈妈是巫婆。这话兜兜转转跑了几圈还是传到我小舅的耳朵里,终于又给了他一次揍我的理由。</P>
<P>很多年后,母亲依旧虔诚如昔——像她这样既信奉基督教又信奉算命和生肖的半文盲女人真不多见。她跪在床上祷告,乞求上帝保佑我,洗刷并原谅我的罪恶。普通话说得越来越好了,祷告的内容也丰富多彩。希望全家平安,儿子永远别出意外,别碰到坏女人,外公别因为一个残花败柳的贱货永远离家出走,世界和平。她所祷告的内容一项也没实现。我的意外从未终止,很小的时候便在一种类似橄榄球而命名为“跑城”的游戏里折断胳膊,回家后装着肚子疼一声不吭独自睡去,直到第二天在餐桌上才露出原形,吃饺子的时候筷子总握不稳,饺子全都被挑落到地板上。去了县城的医院,照片接骨疼得哭被医生漂亮的小女儿嘲笑,绑好绷带,穿上脏衬衣,看见城里的孩子们穿着好看的衣服高举着糖葫芦和棉花糖兴奋地奔跑。在跳跃不已的煤油灯前给我的文盲外婆念父亲写来的信。他说儿子即使是从医院里出来,估计也不如正常人。希望外婆去找一下他在法院工作的远房亲戚,他想再生一个。念到最后我已经泣不成声——父亲不再爱我了,他觉得我是个废物。放学路上冲上飞驰的卡车节约体力,到了屋后的马路上师傅不肯停,我就从飞驰的卡车上跳下来。摔倒,头撞在一个尖锐的小石头上,脑袋也凹陷下去一个尖锐的圆锥形的坑。我默默抖干净衣服和书包上的灰尘,头晕目眩回家。用湿毛巾擦拭干净头皮上渗出的血珠。很多年后,我头破血流冲进高中附近的医院的走廊里大喊救命,头顶喷射出的鲜血将脸庞和上衣染得鲜红,听得见心脏紧张而剧烈跳动的声音,躺在手术台上渐渐安静。太阳把脸上的血晒干,收缩卷起如同动物的鳞甲,听针线穿过头皮。绷带将脑袋箍紧了,在一街人诧异的眼神里站在商店玻璃门前,好奇地歪着脑袋审视自己,像狼外婆。母亲当天就打来电话,说她祷告的时候总觉得心神不宁,问我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故意装着轻松笑着回答我很好非常好好得很简直无法更好了,眼前的景物却被泪水模糊,街景飘荡起来,浮光掠影。2002年的秋天开始流浪前,我和父亲在电话里吵架,背靠着玻璃门当着一群大学同伴的面哭闹,甚至已经愿意和他断绝父子关系,我说我从来没有觉得你欠我什么,都是我欠你,我会还你,无论你是否承认我,我都会还你。后来父亲把电话交给妈妈,我告诉她我去了教堂感谢了你们的上帝赐予的恩惠,我虔诚地做完了一次祷告,将身上所有的钱都捐了出去。现在,我只想离开这里,离开大学和这个狗屁城市,可我不知道我该去哪里。我听见母亲在电话的那端,在一个人声鼎沸的市场里哭了起来,撕心裂肺,像一个撒泼的孩子。你不知道那个时候我有多难过。也许,全世界再没有别的女人的哭声比母亲的更让人心碎了。就那样,我彻底打消了辍学的念头。</P>
<P>然后,用脖子的力量抬起眼睛,目光悠悠地从石头桌子移动到树梢,再停留在抹着红油漆的生锈的窗棂,停留到稿纸上。很缓慢,似乎时间也变得粘稠了,听见秒针被诅咒拖累寸步难移,刺耳凝重如同被负荷压进轮辙里的呜咽。我说。虽然,但是。或者,那么。我说我并不想做出一副与世界格格不入的样子,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总有些东西是错了。这是理所当然的,一位戴着白手套没有面孔的男人压低声音回答道,这就是你为自己那浅薄的自由付出的代价,你掉进迷宫里了。这个迷宫的秘密是它没有出口,你只得死在迷宫里。自作聪明的设计师死于自己的杰作。这属于伊索寓言里的现代化套路。<BR>老头儿坐在我的对面的一个小板凳上,目光柔软温暖,带着一种机器人的微笑看着正前方。脖子僵硬,像是永远都不能转动。这个微笑也许是被保持了好多年,他坐在靠近橱窗绛紫的一角,阳光将窗帘照得耀眼温暖起来。在那个安静且温和的精神病院,这个苍老的陌生男人用最宽广的胸怀容忍了我的胡闹,我在他的耳旁扯着尖锐的嗓子唱歌,唱“手淫手淫,体育精神,三天不淫,腰酸腿疼。”摸了他花白的胡须偷了他儿子送给他的白酒,喝得醉醺醺地又跑回来找他,给他讲故事。告诉他从我的窗户可以看到更多更古怪的东西,有另外一个老年人坐在破落的大房子外的台阶上,翻开裤裆捉虱子,他身上的虱子好像永远都抓不完。我从望远镜里看见他的满脸皱纹和内裤,面部肥厚木呐,沟壑纵横,像是胡乱盘在盆子里的猪大肠--肥胖的男人老了以后面孔都会像猪大肠。而那内裤,永远都像一团火,红得有些刺眼,上面缀满圆形的白色小斑点。我说我还看见好多面容美丽身材高挑的女人,在浴室里洗澡,光着身体,最后用毛巾擦拭干净身上的水滴,戴一个巨大的硬壳乳罩。我说原本她们的乳房本只有乒乓球般大小,戴一个眼罩已经足够能将其罩住。我说我梦见和ANN来到陌生的森林,商量着如何在荒凉的地界建立我的城堡和王国,种植果树,在灌木丛里放上鸽子和头上有花冠的蛇,有花冠的蛇,是的,我记起来了,他们说那种蛇叫着“风捎”,头上开花脊背上有小翅膀,风一吹,就会从草丛里飘起来拍打翅膀呼啦啦地随风做短暂的滑行。呼啦啦,这个词我用过太多次,难道就没有别的形容词来描述风的声音吗?没有,ANN告诉过我,当我们难过的时候,风的声音总是呼啦啦的。我的心被什么东西刺痛了,我说ANN,我知道最后的结局,那是在一种矛盾的思绪里持续某种悲痛。这持续又渐渐成为坚持信仰的惯性。我说我一直都那么爱你,爱着你的脸和身体,爱属于我们的那些小秘密。它们曾一起在我的枕边躺了四年,可是我知道结局。我不能永远和你在一起,在一个狭隘的世界里,你名声大噪,他们鼓吹了你的美丽你的床上技巧和呻吟,我不想别人说我的女人是个婊子。我像爱我最宝贵神圣的私有财产那样爱你。当你爱我的时候,我痛苦着,当你离开我,我仍然痛苦着。这痛苦贯穿我们的恋爱始末,甚至穿透一些看起来放肆的笑声和不可捉摸的虚无。你能告诉我这是什么吗?一根针还是一根鱼刺?<BR>我哆嗦着喊了一声ANN,打了个哆嗦,发现自己满脸泪花。撩起窗帘把眼泪鼻涕抹干净。老头儿回眸一笑,我在这里呢。<BR>她推开门进来,看我惊慌失措将所有的文字撕成碎片。拣了几片纸屑放进盛满水的脸盆里,朝它们吹气,趴在地上喊,爬,爬,蛇,蛇。她说我倒想看看你这个热爱自吹自擂的家伙到底什么时候能写完你的第一部长篇小说。</P>
<P>                                                                                <BR>4<BR>又是一个不眠的凌晨,我跪在床下翻找亨利.米勒。意外地看见自己的尸体。他睡在狭窄的黑暗里,披挂着一脸一身的绿毛。他用讥诮的眼睛盯着我,我假装没有看见他。可是他说话了,他说在冬天手淫太多会导致腹泻。他说从来就没有思想家和小说家。艺术家的一切目的都只是自我救赎和圆谎。我装着什么也没有听见,爬起来放下床单。<BR>                                                                                                                              ——题记<BR>别把小说写成新闻。这世界上只有真实的故事而没有真实的小说。罗小舞叹了一口气,所有的观众又都叹了一口气。都张牙舞爪伸出手来指着我稿纸上醒目的名字。那个真实的名字在小说中出现的次数特别多,我每次写下它时,笔尖总会将纸刺破甚至戳进木制桌面拔不出来,似乎带着一种极强烈的怨恨。你咬牙切齿,想扒她的皮,抽她的筋,咬破乳房吮吸鲜血,直到她由丰乳肥臀变成一具冒着蒸汽的木乃伊。他们苦口婆心地规劝道:小说中出现真实名字会惹上官司,可过有这样的案例呢,管你小说是真是假,后来以小说家的败诉告终。你现在这么穷,经不起折腾,一折腾就倾家荡产。这真是悲哀,法律在捍卫那位先生的权利的同时也成全了他的阴谋。我冷冷地说。对是否在小说中使用真实名字这个问题,ANN也曾经请求过,威胁过,她比谁都热心。别把我的真实名字写在里面,如果你还算个男人的话。等等,让我牵开裤子瞧瞧,如果我没有眼花的话,毫无疑问,我是个男人——这一点我做梦都不会怀疑。你的意思是男人都应该对绿帽子忍气吞声吗,都应该像绅士和缩头乌龟那样吗?那么难道你觉得应该炫耀你的耻辱吗?我乐意做什么就做什么,尊严算什么玩意,这个时候你提醒我注意自己的尊严?它曾经被你践踏被你凌辱被你用不值一提的口吻轻描淡写地否决。我告诉你:我将用整整一部长篇小说来对你进行报复,你的惩罚是将从今被打上淫妇的烙印。我们没有必要进行辩论,你总是失败者。如果你有耐性听我说,你会发现自己总是失败者。你支持性开放,我仅仅比你更开放一些便成为你的心病。你厌恶贞洁和一切名义下的奴役,当我不贞洁时你的心里却在流血。当我爱你时,你想起我的不贞洁,当我抛弃你时,你假装忽略我的不贞洁。贞洁是你永远的心病。你做出心胸开阔目空一切的样子,想做个小说家。你心里的那些伤疤却阻挠你前进的脚步,它们让你记得自己是孩子,你沉溺在自己的故事里面——你仅仅是个不成熟的孩子。去你她妈的孩子,你曾觉得孩子应该遭遇这样的苦难吗?我一定要将你的真实名字写在上面,我愿意冒犯法律的威严和道德的审判,你知道我走投无路了。你的真实名字是——<BR>天啦。看看你都在做些什么!罗小舞指着我的小说大叫起来。所有观众都大叫起来挥舞拳头做出要揍我的表情。我慌忙举起左手挡住脸孔。<BR></P>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5 01:4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年我坐在一把年代久远的椅子内潜心地安静阅读《圣经》里的句子。<BR>神啊,我哀叹的时候,求你听我的声音;求你保护我的性命,不受仇敌的惊恐;求你把我隐藏,使我逃离作恶之人的暗谋和作孽之人的扰乱。他们磨舌如刀,发出苦毒的言语,好像比准了的箭,要在暗地射完全人。他们忽然射他,并不惧怕。他们彼此勉励设下恶计,他们商量暗设网罗说:“谁能看见?”他们图谋奸恶说:“我们是极力图谋的。”他们各人的意念心思是深的。<BR>但  神要射他们,他们忽然被箭射伤。他们必然绊跌,被自己的舌头所伤害;凡看见他们的都必摇头。众人都要害怕,要传扬神的工作,并且明白他的作为。<BR>在庄严肃穆的大教堂里,所有人都那么虔诚地祷告着。做见证的家伙轮流到前台倾诉上帝的功德,某个篾匠眼睛里不小心进了渣滓,坐下来潜心祷告一阵,渣滓不翼而飞。谁家的猪突然病愈,上帝怜悯大多数基督教徒的努力,改变了市长的意愿,新建的大厦改变版图让教堂留在原地。所有被生活所累的穷人富人低下头小声祷告,乞求上帝能宽恕罪恶能指点出一条光明大道。我说,主啊。看在我父母数十年来虔诚膜拜你的份上,驱散我的噩梦驱散我心中的鬼。让我的文字有所突破别再娘娘腔孩子调,因为我比同年代出生的很多人都荒废了更多的心血于斯。让我富有,因为我仁慈对世界满怀同情和关爱,乐善好施。让更快乐美丽的恋爱降于我身,找一个纯洁漂亮聪明宽容笑容灿烂的女人,这是我最渴求的希望。治好我的阳痿,如果你能治疗好我的这个病,我愿意有生之年永不用我的笔玷污你。<BR>上帝没有听到我的话,或者不愿意拯救我于水深火热之中。10岁左右的时候,每天晚上入睡前都会想关于死亡的事,直到辗转反侧心脏上压着一块巨石。母亲说,只要你成为上帝的信徒,乐于助人,你就能进入天堂。于是心头大患隐去,睡得酣畅甜美。好境不长,我意思是,我后来对上帝和天堂存在这个说法非常怀疑。听旁人说起中华养生益智功,厉害得紧,那门绝学的创始人张宏堡更是牛逼得一塌糊涂,一大群老太婆屁小孩子胡子花白的男人都沉迷在张宏堡的谬论里。我去听了一气,竟然深深着迷了。老张的徒孙把他吹嘘成来无影去无踪的怪物,又说他是生命科学院的院长什么来着。他叫所有人盘腿坐在地上,手指弯曲,做好接他发的功力的姿势,后来我们都照着做了,那小师傅问我们有没有感觉到手指发凉,发凉的话就是接收到他发的功夫了。下面的那一群大伙全都高兴得面红耳赤,说凉了凉了。我当时也觉得凉了,不仅仅是手指凉了,耳朵和脚心也都很凉。屋子外面刮着冬天的风,不凉我倒会觉得奇怪。后来那小师傅又给我们讲了物质不灭论,这个论调在一部书里看到过,知道是外国人最先喊出物质不灭的口号。小师傅连这个都懂,让我钦佩。后来他由物质不灭扯到鬼怪灵魂之类的事,又吼了几声意念可以改变事物的形状,说德国专门有一群靠意念杀人的家伙,可以靠意念杀人,也就是呆在屋子里没有事做就把手掌握成拳头,几千里外就有一些与德国为敌的家伙心绞痛而死。他叫我们尝试了一个小实验,如果把一只手的手指变得比另外一只的长。实验的过程是我们都闭上眼睛,听他在上面吼法号,右手伸直,中指贴紧裤缝,凝神在右手的手指上,幻想关节在那一会滋长起来,手指越来越粗,越来越长,甚至指尖落到地面上,像钻探机那般不断旋转往土地伸长。过了一会,好多人把两手并在一起比较一番,都叫了起来,说,嘿,狗日的真他妈灵。于是我就莫名其妙地想用这种意念的方法治疗自己的阳痿病,聚精会神想自己的那鸟也愈来愈粗愈来愈长,垂直到地下,穿过地壳,地幔,地核,穿过坚硬的岩石灼热的熔浆,再经过地幔,地壳,把整个地球戳穿,还没有停止,继续指向天空,叫擎天一柱。把地球月亮水星金星像串冰糖葫芦一样串起来。等意念了几分钟过后,我悄悄地把手伸进裤兜里从侧面摸了摸我的鸟,还是那个鸟样,并没有随着我的意念雄壮强大起来。<BR>21岁那年的暑假照例去了乌鲁木齐。看望我的父母并偶尔到建筑工地上参与艰苦的劳动。到教堂里看望那个来自温州的年轻的牧师。他说普通话很标准流利,对上帝有一种接近理智的热爱。他曾经就着《圣经》里的一个词语“磐石”延伸讲解了两个小时。周围响起成千上万的妇女密集祷告的声音,闭上眼睛,你能感觉到那声音直抵心灵深处。牧师是那群虔诚女信徒的宝贝,她们喜欢听他热情洋溢的演说,她们当中的大多数都很老很贫穷,甚至穿着一条非常脏的旧裤子,发出刺鼻的气味,裤子上的尿渍清晰可见。我低下头忍住呵欠和疲倦,心不在焉地祷告几句:如果你不愿意满足我的一切祷告,那么请保佑我的父母吧。礼拜完毕后听那群富态的老太婆唱赞美诗,散开。我找到那牧师告诉他我想穿一次他那件黑白相间的长袍拍照留念,被这个吝啬鬼拒绝了。<BR>我的阳痿病后来好了。我仍然不愿意相信是上帝的功劳。其实,或者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不再相信上帝,我睡在温暖的被窝里小声乞求他能做出点什么吃惊的事证明他的存在。我让他点燃我的手指杀死我的仇敌,他也没有让我如愿。那年轻的牧师和我展开一场激烈的辩论,后来他脸红脖子粗地败下阵来,大汗淋漓。我说其实我也可以在演说中就着一个词语喋喋不休地说上几个小时,但那个词语肯定不是“磐石”,或者是“青春”“噩梦”“乳房”。他凝视着我,扶正了眼镜,他说,愿上帝宽恕你的罪恶吧,毫无疑问,你脑子里住着一个魔鬼。他说,人要是都像你这样奸诈丑陋,就永远别想进入天堂,我说天堂在女人的肚皮上,这个连小男孩都知道。他说,你这个混蛋,难道你不知道女人肚皮上仅仅有两座圆形的坟墓吗,一个埋葬纯净一个埋葬良知。<BR>21岁那年我多数时候身无分文,和ANN居住在一起。某天吃饭的时候她突然叹息说如果未来我们能在一起,她一定把我养得白白胖胖的。我听了她的这句话很难过,马上撒娇扔掉筷子不再吃饭。我说别说如果。我那么爱你,我们一定要在一起。她说未来的事谁说得清呢。我哽咽了,拽着她的手说我不管,如果不和你在一起,我会死的。她笑笑伸出手指头来戳我的额头说好吧,我答应你。我马上心情愉快像我在童年时得到爷爷的糖果。那年的某个凌晨在梦里听见楼下有喊捉贼的声音,很多人追。楼下的一看门的老大爷在那次抓贼行动发挥重大作用,他将秤杆从窗户里伸出去对那贼大喊到,你给老子停下,再跑我就开枪了。那贼马上乖乖地蹲下束手就擒。我为这个可爱的故事笑了整整半年,即使睡着了也会突然笑醒。那年我收到ANN的信,她告诉我要有自信,要比我的所有同学和朋友都更自信。她说我是有资格自信的,因为我的女朋友比其他人的更漂亮更可爱。我说当然,魔鬼的女朋友有魔鬼身材。某个冬天的深夜我穿着单薄的衣衫翻出围墙去公用电话亭给她电话,告诉她我很想她。说话的时候我的牙齿被寒冷冻得格格直响,她说木头,你像个小孩子一样,真是可爱极了。她叫我那个周末在寝室里的电话旁等她电话,她会过来。结果她又一次食言。那年我在她所在的大学楼下大声吵闹辱骂跳舞痛哭,她没有理会我,这个时候,所有女生都做出同仇敌忾的样子,拼命地朝我扔垃圾。拖鞋,砖头,拖把。心脏跌入冰窖。<BR>父亲和我一起散步到一个公园,那里种满柳树和花卉。亭台楼阁都还算顺眼。父亲说这个公园是他带着一大群人耗时半年修建的,但事后没有拿到一分钱,我哈哈大笑。21岁那年我写了遗书,泼了一些自来水在上面增添悲剧气氛。我拉着ANN的手在冬天凌晨两点沿着公路散步,后来我说我要自杀,冲到河边去,脱光衣服和裤子哆嗦不已。ANN哭叫着跑开了,这让我非常失望--我以为她会冲下来拉住我的。我扭头看了一眼,公路边上蹲着一个正在吸烟的男人,藉着路灯和月光我看清楚他的脸和双眼的笑意--他正注视着我丑陋的屁股。于是我穿上裤子低下脑袋落荒而逃。我问ANN为什么没有拦住我,她说她知道我是没有勇气自杀的。我说放屁,我刚刚不自杀是因为我突然想起自己曾有很多年住在大河边,自己水性很好。嗨,还是那年冬天,我听说ANN与他们学校某个大四的男生恋爱。我约了她出来告诉她今天我有演戏的热情,我希望她陪我演戏。我演罗纳尔多她演足球。我在大街上一边狠心踢她的屁股一边行走,她终于大哭,将脑袋对准店铺的墙壁狠狠地撞下去昏厥过去。我叫来一个年事已高的老汉帮忙,和我一起将ANN提起来扔到出租车上。再送到二医院抢救。过几天我给她电话,她在电话里哭。她告诉我说我是一个魔鬼,她听见我的声音都觉得害怕。<BR>我梦见我站在高楼的顶上热烈地为自己拍掌,ANN牵着我的手去首饰店卖掉她母亲送给她的金戒指。她安慰我亲吻我抚摸我的头发说她愿意在我贫穷的时候养我,当老公和宠物那样养着。蹲在高中的厕所里看她写给我的信,里面抄写了一些歌词“寂寞当然有一点,你不在我身边,总是特别想念你的脸,距离是一份考卷,测量相爱的誓言,最后会不会实现。”圣诞节的夜晚她拒绝和我见面,在篮球场点燃蜡烛面无表情练习投篮,她说嗨,你的圣诞节可真浪漫。我扯下墙壁上嫩绿的爬山虎的藤勒紧她的脖子,她轻蔑地盯着我,咬紧牙齿,脸上肌肉僵硬。在一张洁净的餐桌上,她慈祥地微笑看着我狼吞虎咽。喝得醉醺醺地提着酒瓶哼着小曲蹒跚回家,路上另外一个酒鬼拦着几个女生说着淫荡恶心的笑话。我拣了半块砖冲上去狠狠教训他一顿。几天后,有人迎面冲过来照着我的肚子给了一刀,我居然用手将刀握住了,一直淌出鲜血,就着路灯的光芒看见指关节里粉白的骨头。2004年在一辆长途客车上遇见一个肮脏的逃犯般的男子,衣服裤子像是很久没有换洗,汗臭和尿骚味扑鼻而来。他只有一只手掌--另一只被人用刀砍断了。他说他认识我也认识梁松,他知道梁松放过我鸽子,他这次进城是去找梁松报仇算账的。(梁松参加了高考,威胁坐在自己附近的学生给他抄试卷,监考老师他根本不放在眼里。后来他以高分考进警察学校。偶尔会出卖自己的兄弟玩。)他向我借钱,我给了他一张十元钱的钞票。我说你说的那些已经很遥远了,我已经没什么印象了。房东打开房门后看见地板上躺着一个容颜憔悴须发旺盛脏乱的家伙。他喊了几声我的名字,我懒洋洋地改变了一下睡姿,回答,别烦我,当我已经死了。坐在一张桌子前开始拼酒,为我即将完成我的小说干杯,为我清楚自己的无耻和罪恶并彻底遗忘悔改干杯,为抱着一个看起来美丽的希望干杯。他笑,他们一起笑,他说何必欺骗自己呢?希望?未来?未来就在我们眼前,或者悬挂在前额的正前方,或者已经惨死在脚下。我坐上公共汽车在城市里转悠,彩色灯光印在玻璃上,成百上千悲惨的类似散文的句子从脑子里涌现出来。将脸紧紧贴在冬天冰冷的玻璃窗上难过,就这么完了?是的。我夸张地对着窗户咧嘴大笑,这可耻的应该被诅咒的恋爱,可耻的女人。我知道你即将衰老,你的脸孔会变得如同我那被寒风冻成一团的阴囊的表皮。时光会扼杀你的傲慢。我梦见在稿纸的末端署名为“罪恶”的那个男人,他说他的身体里有四类液体:血液,坏水,精液,眼泪。他有一颗滚圆的皮球似的脑袋,他抱起仰面睡下的我,急切地说,来,我们来交换脑袋吧。我不知道你的未来是飞黄腾达还是庸碌一世,我只知道你不会贫穷,而你的血泪,比你的父亲和爷爷都多。<BR>“你爱我吗?”<BR>“爱吧。”<BR>“有多爱?”<BR>“比安徒生多一些,比普希金少一些。”<BR>“你为什么爱我?”<BR>“你很美丽。他们说美是天才的一种形式,高于天才,它不需要任何解释。”<BR>“知道我为什么不再爱你吗?”<BR>“知道,命运让我在成为小说家和成为你的丈夫之间选择了一条正确的道路。”<BR>“你会原谅我吗?或者感谢我?”<BR>“不会,但我会永远怀念你。”<BR>“他们说你疯了。”<BR>“因为带着一种毁灭的没有逻辑的欲望。”<BR>“逻辑是存在的,亲爱的。当你的思想和生活中的遭遇不对味时,你就会愤怒。”                                                                                         “无论你信不信,我真的没有愤怒了,我只是觉得无可奈何。只是终于明白有些绝望是不尖锐的。但那么漫长,像海岸线那么漫长。”                            “你爱我吗?”“爱吧。比安徒生——”“木头——”                                                                                                                            她惨叫一声,又在电话里哭了出来。她说你这该死的我再也不要见着你了无论何年何月何地,见着你我会受不了,会想起以前所有的事,我会哭得晕过去的。<BR>为什么,为什么。</P>
<> 23<BR>我想我终于快把这部小说写完了。到了那小说的最后,给小说中的女主人制定死法这事再次被提上日程。按照意大利童话中的说法,那些恶毒的女人后来被强迫穿上涂满沥青的衬衣被烧死。我能想象得到她皱着眉头在原地蹦跳时可怜滑稽的面部表情,我非常喜欢这个表情。但阿三否决了我的猜想,他说这是在中国。二十一世纪的中国,除了一群死心塌地跟着李洪志那傻B殉难自焚外没有这样滑稽的事。我又想起另一种悲剧而美丽的死亡,“穿着漂亮的紧身上衣,头戴镶嵌宝石的帽子,蓄着叶片似的鬈发的格里芳纳托.巴格里昂尼杀死了阿斯托利和他的新娘,也杀了西蒙纳多和他的侍从,但他的容貌那么出众,他躺在佩鲁加长廊上奄奄一息的时候,那些恨过他的人禁不住号啕大哭,连咒骂他的阿特朗泰也为他祝福。”这种死法再次被阿三否决,尽管其中有一种既爱又恨的深刻而无可奈何的嘲讽意味。车祸被否决,被我谋杀被否决,被未来的情人毒死被否决,自杀被否决,死于漂亮的肺结核也被否决。我们为这种假设的完美的死法商榷了三天。一见面就开始直达主题,到了吃午饭时候仍然继续商榷辩论,整个下午我们坐在接纳气候与天空的窗户前兴致勃勃地探讨一种不存在的死亡。到了深夜,阿三送我回家的途中,我们继续争执不休。那个可怜的女人于是就在我们假设的言语里死去活来千百次。<BR>直到有一天我们在看一部早期的香港电影时,争执才宣告终止。罪恶的女人被反手捆绑在地下室里,丧心病狂男人在她眼前晃来荡去,冷笑:“想死?没那么容易。”我和阿三终于释然了,相视一笑。那女人最后活在我的小说里,既没有忏悔也没有觉得坦然。她和一个看起来体面富有的男人平淡地生活在一起,她偶尔想起先前和年轻的小说家同居那段时光。她并不能确定眼前的生活现状和当初比较起来谁更快乐。某些时候她梦见他,如同他梦见她一样,还是年轻时傻傻的样子。她对他撒娇,在他送她离开他的大学时,她要他背起她行走。一群小孩朝他们做羞羞脸。她幸福得满脸绽开红晕。故事的结尾,所有人都心平气和地投入到新的生活环境中去。可怜的小说家仍然在固执地写小说,在他的个人网站挂上他的胡思乱想。偶尔有来自远方的漂亮女人告诉他他是个天才,这些赞赏受用不尽。他和她们中的一些谈了恋爱。在学校附近洁净廉价的旅馆里他们一直做爱,拍摄赤身裸体做着鬼脸的照片。到了冬天来临时,他在狭小的房间里继续创作,一边写一边哭。让他悲痛的不是小说中的情节与场景,而是毫无生趣没有希望的生活。他甚至在某个生日后的深夜跳进大河里痛哭,他跳过好几次河,最后使他从河里爬起来的原因是他大声责问自己:“你已经写出让自己满意的小说了吗?你已经觉得自己的作品可以名垂青史了吗?”没有,从来没有。那部小说的最后一章仅仅只有两句话。<BR>明天会更好。<BR>——没有明天。(全文完,谨以此小说献给我生命的前二十三年。)XX年冬天辍笔于犹大的冷水公寓。<BR>我想我终于要把那小说写完了。到最后差不多要定稿的时候,我和阿三的身体和性格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变得柔和一些,懒洋洋地像秋天的蝉,脏话说得少了一些,多了几份哲学家或者宗师的姿态。阿三却粗鲁凶狠起来。非常蛮横且无聊,他经常在一分钟内同时开始三个毫无关联的话题把它们编织成烂网并结束它们,然后低下脑袋做出痛心疾首的样子。我听完了他的故事,很多细节非常熟悉以至于我在聆听时爽朗地大笑,笑出眼泪来,就像发生在我身上的一样。我们有些形影不离了。他总是不停地说话,而我总是做出耐心倾听的样子。我们一起在每个黄昏拉着彼此的手到落魄的小巷子里喝酒,吃廉价而热情的沙锅,啃卤鸡翅。听他谈论起莫泊桑的长篇小说《一生》。那个老处女因为一句肉麻的情话感激不尽,声音里含满哭声,全身伤心地抽搐着“他刚才问你……说这双可爱的……娇小的脚……不觉得冷吗?……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从来没有……”说起詹姆斯.乔伊斯笔下的地狱:上帝让巴比伦火炉里的火具备持久的光明却丧失温度,地狱中的火则正好相反。地狱的墙壁有三千里厚,里面密集地插满了罪恶之人,他们甚至连腾出手来扔掉一只落在额头上的蛆都那么艰难。我感觉到他以一种让人吃惊的速度衰老下去,皱纹在眼角交错,黑色的大眼袋软绵绵地垮在眼眶下沿。随时都呵欠连天想睡觉的样子,起床后看起来也非常孱弱,行走时需要扶着墙壁或者课桌。这个时候也许他是活得更自我更纯粹一些,我只能这么说。我们在电影院看午夜场的《十面埋伏》时,他从一开始就大声嚷嚷,唐朝有捕快?可能是我记错了吧。可是唐朝什么时候有捕快!文盲!后来当演到章子怡和金城武的激情戏的时候,他大声叫嚷,XX的XX好白啊——,所有人都转过脸来诧异地看着他。他不以为然,我却窘得面红耳赤。他能把白衬衣穿成灰紫色而不换洗,坐在我身旁歪着脑袋自言自语良久才觉察我的存在。有天深夜我们喝得特别醉,回来的路上经过一所大学,当时所有人都已入睡吧。他蹲在草坪里拉稀,后来发现没有纸,就随手在地上抓了一把草解决问题。第二天他还穿着那条裤子。他说文学是自以为是的垃圾,粗俗浅陋才是最真实的文明。他说我们每个人都有聪明的大脑,可是这些大脑为什么不在空余时间多想想我们怎样才能成为自己的神?他说,最愚蠢的人是把嘲笑露在脸上的人。那些在脸上嘲笑我的,我在心里诅咒他们。诅咒他们自己的一生被愚蠢和怯弱拖累,永不翻身却浑然不觉。<BR>就这么两个男人面对面坐着,交谈,他们像是非常熟悉的老朋友。他们站在一面树立的透明玻璃的两面,面对面走过来。脸上带着笑靥,像在沙漠中迷途久远的人突然意外地得到一面镜子,从中看见陌生的熟悉的自己。他们越走越近,最后,两个身体似乎完全融合在一起,融合在镜子里。我的意思是,我想说的明白一些,到这个时候我应该摊牌了。也许用不着,这两个人的对话成为今天你们看到的这部小说的雏形,这部该死的到目前只感动过我一个人的小说。<BR>我警觉到阿三会离开我了,但不知道是那么快。有一天,吃罢午饭,我把这些已经完毕的字句带上去看望阿三。发现他居住的小屋子里空无一人。电脑家具书籍全都一卷而光,屋子里空旷而单调,只放着一张陈旧的木板床。头一天我们还在这里开怀畅饮,喝醉后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去的了。只隐约记得我们在饮酒时探讨了一个伟大的构想。他叫我和ANN同归于好。他睁大一双血红的眼,说你知道个屁,如果你有钱,你那宝贵的ANN能够忽略你的一百个缺点并幸福地和你生活在一起。他哭了起来,你这个可怜的男人,你仅仅需要一笔钱安抚自己。后来他饶有兴致地和我说起使用什么样的伎俩和那个该死的荡妇重归于好。我去帮你找一笔钱,一大笔钱。你可以去给你爱的那个女人买鲜花买钻石或者买昂贵的衣服,再或者你直接给她一笔现金。你有了钱就能让她回到身边,如果这笔钱不够用,你就告诉他你的长篇小说即将出版,中国知名的出版社很多,你可以随意列举三两个出来。你可以恬不知耻地说他们争抢着要出版你的小说。然后她来到你身边,然后你与她做爱,在做完你魂萦梦牵的那件美事后。你殴打她,讥笑她,用她的电话给她现在的男人和父亲打电话,告诉他们你现在在对这个淫妇做些什么。听他们的惨叫,你开始笑,甚至干掉她。你做过这事之后就能融化心里的一切疙瘩。<BR>就这样,他消失了。一个月后,我得到一笔钱,很大一笔钱,相当于一部不出名长篇小说的版税。上面写着阿三的名字。他怂恿我去干掉那个女人,或者干掉存活在这世界上任何一个叫着ANN的婊子。汇款单上他写着“干掉坏心情”,我明白他的意思。但我很快将那笔钱挥霍一空。我不断修改那部长篇小说,写了更多的短篇。《我说,咱们做爱吧》《毒药,乳房,时光机器》《精子的故事》《杀人进行曲》《马拉松电影院》大多数小说中都设置了一个被惨烈报复的女人。我认识了很多乐意称呼我为天才的女人,我们睡在冬天温暖的被窝里亲吻。把对方叫着宝贝,笑得直流眼泪。我们喝醉直到清晨,睡在河岸的卵石上讲述年轻的故事。当我独自一人呆在小屋子里,生活困顿写作艰难的时候,我给远方的朋友打电话,一边哭一边撒娇。或者赤裸着站在冬天冰冷的河水感受头皮和头颅的分离。我不断修改那部长篇小说,把从童年到二十三岁的光阴重新温习一遍。在梦里又时时回去,她出现了,抓着我的手,又推开我。暧昧地嬉笑着逃跑,我追不上她,我很难过,我追不上她。直到某天我把那部长篇丢弃在垃圾桶里。阿三再也没有出现过,只偶尔写来信,他行走在中国的各个城市,写作,乞讨,和新认识的朋友喝酒高谈阔论。新的生活似乎就要开始了。</P>
<>我似乎又坐在公共汽车里飞翔在城市五颜六色的街道。像梦呓里纠结多年的迷团与蛊惑。在那个时候,我总想到与眼前景色毫无相关的故事。散文行云流水,小说天马行空。病入膏肓的爱情萌发新枝。我似乎是坐在漆黑的屋子里开始寻觅一种叫着重生的心态,大病初愈后看见温暖的阳光,心理充满微弱的感动。和黑社会的牵扯已经终止了,我知道所有黑社会都是狗鸡巴锤子。但愿死神能光临他们的寓所。我又想起自由是一种枷锁,贞洁是一种心病。命运的玩笑总会让部分人哭。我想起我的母亲——妈妈,我已经被毁了。你信奉上帝可我是魔鬼的儿子。你会写小说吗,我会的,我坐在一个湖泊的正中央对她们微笑。ANN坐在我的身旁,像1999年我们刚刚认识那会那么美丽。我给他们介绍ANN。这位美人儿你们认识吗?她是我的女人,她是我的奴隶。嘘--要记得保守这个秘密。我看到阿三向我迎面走过来,在透明玻璃的另一侧,我们注视着对方。我说这个时候,我就是你,你就是我吗?是的,我们本就是同一个卑污委屈的灵魂。你爱我吗?当然。有多爱?我忘记了,只是想起你的名字和面容时心里某个地方会猛烈抽筋。你为什么要离开我呀?我不知道,你相信命运吗?不,我只相信婊子和故乡!你这个骗子,你真是太可怜了,可是你装着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叹气,我正襟危坐在一个被洗刷得清洁明亮的马桶上,等待便秘与肛裂,鞭炮又似乎在耳边炸起来了。打开窗户,我看见那些女人,雪地兰,ANN,ANASTASIA,QUEEN,烟烟,罗小舞,手拉着手,在庭院外面的大路上唱歌。后来妈妈送来自行车,从屋子里推出来,送到他们每个人的手里。她们都骑着自行车,驶向远方,消失在紫金色的地平线以下。天空渐渐黑暗下来了。我突然觉得心脏被巨大的委屈和悲伤击中,我穿上那双巨大的拖鞋,身影瞬间变得萎缩娇小。我在她们的后面奔跑,哭喊。但天空更黑暗了。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BR>我得很无奈地告诉你,到了这里,我再也写不下去,就这么了结吧,也许早该结束了。写完这部小说后,我又一次搬了家,把新房子整理得很干净,随处扔着五彩的气球,阳台上摆满了很多我叫不出名字的花儿。雪地兰刚刚就站在我旁边,看我如果将这故事结束,和她一起光临的还有她和前夫所生的女儿。这个女人有很多名字,当她写诗的时候,她的名字叫雪地兰,当她在QQ里和我们聊天的时候,叫着“朵而”。这两个名字都很像是内衣品牌。她结婚证上的名字是苏歆兰。这个名字很美,我怀疑她的父母是学历很高的知识分子。这个可爱的女人今天从远方来看了我,她的五岁的女儿穿着很好看的衣服在外面的阳台上跳绳。我们在屋子里面对面看着对方。她的第二次婚姻没有朋友和父母来捧场,仅仅一个月就宣告结束。我们终于没有再热烈地拥抱,她问我的小说要是永远没有人喜欢,应该选择怎样的路。我没有回答她,我站在那里看着窗外,手脚冰凉。那么,她哭了起来,那么你和我一样,和我们大家一样,都走投无路了?</P>
<>  (全文完)<BR>                                                           2005-1-14<BR></P>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5 01:4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童话:抽象学校和圣得马诺广场</P>
<>孩子们在课堂上吞刀子,香蕉吃掉苹果,苹果吃掉棋盘,棋盘吃掉下棋人的手指,手指在被嚼成粉末之前又吃了一个穿套装的女教师的乳头,乳头吃掉一个有轻微狐臭的中年校长的嘴唇。他的嘴唇又吃掉一些谎言和诅咒。他们在校园里张灯结彩,闹腾得锣鼓喧天。兴奋得不能使唾液含蓄一些,他们相互传告这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黑夜就要到来了。直到明年春天才会离开。神甫骑在教堂的十字架上往下播撒命名为罪恶的黑灰尘,每撒一把,夜幕就拉近一些。教堂门口拥挤着一群正在殴打的凶神恶煞之徒,一边动手动脚一边仰头张开嘴巴吞噬那些纷纷扬扬洒落的黑色粉末。据说这些粉末会让人们看到意外的普通人不能看到的美丽景色。他们或许以为是海市蜃楼吧。我当时那么蠢,竟然也跟着跑去了,还吞了好几口味道如同狗尿的黑粉末。嘿嘿,后来我们就真看见那些不可思议的景象了。包括地瓜帮的帮主和参加过世界大战的霍尔姆林公爵都被吓得尿裤子。而我呢,这篇小说的笔者?当然他也吓得不轻,他运气似乎比普通人要好一些。他先是从地狱里跑了出来,在出口处回头拼命朝里面吐唾沫,吐得口干舌燥后又恶狠狠地朝里面撒了一泡尿。然后又被那个奇特小说世界里的家伙看不顺眼,他们就是否杀掉他商量辩论了一千七百多个小时,其中一位穿格子衬衣戴钻石耳环的农妇更是说僵了舌头。这也真难为她的,在那么一大群人跟前伸直喉咙提高嗓音为我辩护。她后来据说是彻底哑掉了,被村子里的人们讥笑为“慈悲的哑巴长颈鹿”。最后他们的结果是讲我从小说世界里扔出来,在扔我之前又轮流着朝我脸上吐唾沫撒尿。然后我便湿淋淋地从一张看不清年代的红木床上醒过来。并根据印象在墙壁上写下如下的文字:</P>
<>菲律宾,菲非常律宾,菲乐意永远律宾,宾律菲吗?在这里菲律宾代表我爱你。因为他们都把那个字玷污了(亏你说得出口,你不是曾给一万个女人和雌性哺乳动物说过那个字眼吗?),我不得不改换一种说法。如果你细心一些,你会发现我想表达的并不是你从故事本相粗略地猜测出来的意义(那么你想表达什么,那么你还写个什么写),别打扰,括号里的字也是我自己写的,我发誓。我要开始准确地记载梦境,它不需要解释,不需要意义,我只想真实的记载那些梦境(可是上帝,这是梦境吗)。我和我那位叫着铃铛的小公主那天逃了学,一起到城楼下面吃了些灰尘,就又跑回去上课了。当时黑夜还没有来临,教室里的日光灯没有亮着(他们把日光灯叫着白种人的阴茎,可恶!)。我们站在教室门口异口同声地喊:“报道!”当时那位身材挺拔的女壮士正背对着我们,她听见我们的噪音时身体剧烈地颤抖了一下,然后非常缓慢地转过头来。她转头的速度非常缓慢,我甚至会怀疑她仅仅是做了个会转头的样子。在从她背对我们到转头正对我们的这个过程中,我似乎睡着了三次,然后又和铃铛交谈搞清楚了她祖上每个女人都多产,她之所以叫铃铛是因为她爸爸不准他妈妈用“风铃”作她的名字。她说她爸爸年轻的时候很风流的,是个在H国很有名的诗人。风铃是她爸爸最热爱的那个情妇的名字。有《H国北元17世纪四十年代最佳诗歌集》中排名榜首的那首诗歌为证:“黄鼠狼放了一个屁,臭了我的风铃儿,我马上朝它肚皮踢一脚。它冲上来要吃我,我马上朝风铃儿的肚皮踢一脚,你一脚,我一脚,大家快点来跳舞。”然后我就问,为什么不叫风铃就一定要叫铃铛呢?为什么不能叫风暴暴风呢?她踢我一脚,我刚想加倍奉还,突然看见她目瞪口呆地傻掉了。我试探着踢了她一脚,她仍然没有什么反应。我朝着她的眼光一看,吓得跳了起来。天,我们的女教师这会终于转过头来正对着我们了。我似乎知道她为什么转动身体那么缓慢了。她的脖子和胸前垂吊着无数个肥硕而恶心的乳房,它们无声地争吵撕咬着,有的正张开嘴不停地做鬼脸,有些伤痕累累血肉模糊似乎还是不想闭嘴。铃铛紧紧抓着我的手,我硬着头皮和她走进教室坐下,回到我们自己的座位上座下。刚翻开书,却突然发现书本里的插图突然动了一下,似乎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呵欠。我尖叫一声一下把书扔到窗户外面去了。</P>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5 01:4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恍惚</P>
<>一<BR>终于有一天,他老了,在故事的结尾。他软绵绵地睡在一片雪白的世界里,那里流畅着光影和恬淡的噪音。空气沉滞,苏打水的气味,眼泪的气味,旧石灰厂的气味,欲罢不能的气味。在故事的结尾,像一切不能避免的庸俗,他就要死了。他嘴唇干燥,紧闭着,上面有牙印和惨白的即将褪下的表皮,病魔似乎要吮吸尽他身体里的最后一滴血。在雍容的困顿里,他梦见自己好年轻啊,似乎是在遥远的老家,在大房间里,没有天花板,没有窗户。弟弟和父母都在,或者那会甚至是在童年。他们玩得很疯,叫的声音很响亮,那是口哨,汽笛,风铃的响亮。悦耳且触动灵魂。在这种肆意的疯狂里他突然感觉到疲倦和紧张。像是自己的整个下半身突然被卷入到搅拌机里去了。果然,很快就在这种紧张的气氛下吹来一阵阴沉的风。和卡通电影里女巫嘴里吹出来的一模一样。风停歇过后,所有人和所有光线都消失了。他听见有人在耳边喊他。是妻子的声音。他打了一个冷战,喉咙里唔呀鸭地呻吟了一声。终于从医院的病床上醒过来了。在这次醒来后,这位老病汉的脸上汇聚了大量红晕,像是回光返照的样子。他努力地睁大自己的眼睛,注视着妻子。喃喃地说:Z,我觉得我能感应到某些东西,不是幻想,那简直是非常确切的。我知道我的弟弟就在这附近,在非常近的地方,我感觉到他正在凝视我,并为我难过。他们的两个孩子抬起头来吃惊地看着他,他看得出,他们脸上的眼泪和痛苦表情已经仅仅是一种惯性。</P>
<>噢。爸爸。爸爸。爸爸。你怎么啦。叔叔已经这么多年没有出现了,五十多年啦。他再也不会回来啦。他已经老啦。他再也不会回来啦。这位年老的父亲心理马上充满了无法抑制的辛酸,他听得清楚他们说话,看得清楚他们脸上皱纹里的不耐烦,隐约明白他们的一些意思:亲爱的老东西,已经到了这个时候,安安心心地等死吧。别再胡思乱想。</P>
<>这位面目可憎的病汉眼里的色彩瞬间黯淡了许多。喏,对不起,也许这实在是幻觉。他扬起脸,重新注视着自己的妻子。亲爱的太太,谢谢你陪我走完这漫长的一生,即使我到坟茔里去也永远不会忘记你的善良和恩赐。你知道,由于我这张面孔的缘故,在我年轻时,我几乎已经确定我将孤独终老了。可是感谢上帝,谁知道呢?我后来竟然有一个如此美丽温柔的妻子,有两个可爱的儿子。你们从不以我的容貌和懦弱为耻,我们的家庭很幸福,在周围的邻居里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幸福的。我的一生没有虚度。他细致地倾诉,眼神里充满慈祥和向往,色彩飞扬。他陶醉在漫长的甜蜜的回忆里。女人被他的倾诉感染了,也禁不住有些动情,泪眼涟涟。她叫孩子们退下,离开医院。她紧紧地抓着他的手,泪珠大滴滚落下来。亲爱的A,对不起,可实在是这样。到了今天,我再也不能隐藏这个秘密了。我就是你的亲弟弟啊。A吃惊地看着Z,看着他的妻子,觉得像是在庄严肃穆的会议厅里突然听见一个非常粗俗不可理喻的淫荡笑话。他张大了嘴巴,眼睛突兀,消瘦的腮帮上甚至挂满了嘲弄。“这不可能!你开什么玩笑?你怎么竟然说出这样一句话?”他在心里自言自语。但,几分钟过后,在沉默中的思索交流汇聚之后,他脸上的嘲笑和惊奇彻底凝固了。他想起平日生活里的那些画面,平素里的种种疑惑在这个时候填充了一个意外结果的缘由的空缺。他突然觉得,这就是真的。</P>
<>二</P>
<>美容院的门口站着一个美丽的年轻男子,整个上午他都一直站在那里,看起来有些羞涩,紧握着拳头。<BR>一个护士来到他跟前询问:小弟弟,来到美容院有什么可紧张的啊。再说你这么漂亮,有美容的必要吗?想更美丽些?像约翰.尼德普那样美丽?男子终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鼓足勇气说:我需要一张女人的脸。一张美丽女人的脸,需要多少钱。八万块够不够?不够我再去找。我需要所有人都不再认识我。妻子(弟弟)永远都记得那一天的窘迫。那位年轻的女护士就站在他(她)面前,他(她)看见夏天的阳光,阳光穿过玻璃再穿过她单薄的衣裙,映照在咖啡色的皮肤上,有一大块阴影,那阴影更像是胎记。他(她)的回答让那位女护士很吃惊。她半开玩笑似的说,那你干吗不去做变性手术?他(她)诚恳地看着她,认真地说:是的,我会去做。做的时候会很疼吗?有麻醉剂,手术当时应该不会疼,但手术后会有点疼。你割过包皮吗?和手术后遭遇尿急的情况差不多痛。妻子(弟弟)马上如释重负了。后来,Z让自己改换了容貌,做了那个手术,连根拔掉尊严,缝缝补补,修葺整理,像挖掉一棵大树,并就在原先掩埋树根的地方砌一口井。从医院出来后,他有些虚弱,但如释重负。</P>
<>A一直将自己关闭在房间里,这一年他三十岁了。他几乎已经肯定自己终身不可能拥有一位普通的妻子。这缘于他那张被毁坏的脸孔,在一个很危急的时刻他救了他弟弟的命,但却毁坏了自己的脸孔。他并不因此觉得后悔,这是他亲弟弟啊,如果当时换着是他,他弟弟也会毫不犹豫那么去做的。但是真的会那么做吗?他对自己的疑心很难过,那疑心像一把刺入他脾脏的尖锐的刀子那样让他难过。他们这对兄弟从小就那么恩爱,一直是父母的骄傲。要是当时没有去救他弟弟,他弟弟就该死了。他会有多难过啊,比现在容貌被毁坏还难过,而且是长久的时间不能自拔。会长时间不能自拔吗?那能抵得过切肤之痛吗?弟弟毕竟不是自己,他的死也必不像密布于自己面孔上的丑陋这样每日让自己动魄惊心。他活着,但这一生全毁了。被送进医院的那几天,弟弟一直在病床前陪伴他,自责不已,哭到昏迷再从昏迷哭到醒来。等他快要出院的时候,他的弟弟消失了。这一消失便是五十多年。A一直将自己关闭在房间里,他觉得他几乎是完蛋了。他越来越后悔,对镜子越来越恐惧。医生说这张面孔无论再花多少钱都不可能补救得更完美一些。他的丑陋,是从今后最完美的停滞。父母已经在着手为他的亲事担心,叫了好多前来相亲的廉价粗劣女子甚至是退休的妓女。都捂着嘴睁大眼尖叫着被吓跑了。有些在临走时甚至抓着他父母的手索要精神损失费,大声质问他们为什么叫个鬼出来吓唬人。他呆在自己的房子不知所措,用指甲恶狠狠地抓挠墙壁,把嘴唇咬出血,呼吸粗糙,面孔上的每条皱纹都在颤抖。</P>
<>又过了一些年月,有一位年轻的美丽女子来看她。他本已经拒绝再和任何陌生人见面。他很多年都将自己关押在这个小屋子里看电视看书看报。只有吃饭的时候才走出房间。可是,这个年轻的女子真是有办法,她竟然说服他的父母要到了他房间的钥匙。他听见响动,抬起头。看见一个美丽女人。这美丽严重刺伤了他的自卑,他“啊”地惨叫了一声,风快地冲到自己床上用被子捂住自己脑袋。他听见女人的脚步声慢慢朝他走过来。你出去,你给我出去。这里不需要陌生人!我不会出去的,我会永远呆在这里陪伴你。我要嫁给你。从今天起,我就将是你的妻子。你觉得这样有意思吗?有意思吗?难道我不够可怜足以激起你的同情心吗?为什么要和我开这样一个玩笑?出去吧,滚——出去。你不出去我就不起床。我永远都不会出去,除非你下定决心娶我做你的妻子,我知道你是个好人。我不在乎你的脸。如果你想要,现在我就脱光衣服睡到被窝里来,让你验证我的贞洁和真诚。A从被窝里伸出脑袋惨叫起来:爸爸,妈妈,快进来。快把这个胡说八道的疯婆娘赶出去。别叫了好吗?爸爸妈妈不在。A感觉到这个女人开始用手抚摸他的脑袋,那是一只细腻温暖的手。他的心里荡漾起波纹。他们一直僵持到夜幕降临。到最后,A终于憋不住了。也许是胃的原因,也许是呼吸道,也许是膀胱的原因。他从被子里露出脑袋,用右手遮住脸,低下头羞涩地说,我有些饿了。我们先吃饭,好么?好的,你吃什么,我去给你做。</P>
<>三</P>
<>后来他知道那位年轻的女士叫Z,他们结婚了。他们看起来非常幸福。在漫长的婚姻里,妻子是一直拘谨并温和的。她打理一切家务,做出美味可口的饭菜,每天和丈夫长时间的交流亲吻开导他帮他寻找失去已久的尊严。他却觉得她很熟悉,他有些熟悉他的动作和气味,甚至微笑时面部肌肉的微小搐动。有点像非常像他已经消失多年的弟弟。但这怎么可能啦?这可是一个年轻的美丽女子啊,她女人味十足,但她为什么要嫁给我?听说过我的英雄事迹或者是我童年时很要好的一个伙伴?我弟弟的伙伴?不,只是巧合,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什么都不需要知道。Z则在扮演妻子角色时努力避免重复自己过去作为A的弟弟时在这个家里所说的话所做的事和一切固有的怪癖。她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像自己。有一天,在他们做爱的时候发生了一点小插曲。女人在呻吟不已的时候突然很动情地喊了一声“哥哥”,她对自己的疏忽吓出了一声冷汗,如果房间里开着灯,A一定能看见她被吓得脸色惨白。但A当时并没有怎么注意,只稍微停顿了一下,随即动情地喊了一声妹妹,弯下腰亲吻了一下她的乳房。Z松了一口气,僵硬的身体随即恢复柔软,她紧紧地抱着他,他也紧紧地抱着她。后来,她鼓励他从狭小的房间里走出去,她陪他到公园里散步,一起去综合市场购买蔬菜,去电影院看晚场的国产电影。</P>
<P>小插曲自然是不胜枚举的。妻子的美丽吸引了当地一大群苍蝇的注意力。那些达官贵人的儿子,那些流氓混混纨绔子弟全都争先恐后地给女人购买珠宝和花朵。他们想勾引她做自己的情人或者仅仅想和她偷欢一夜享受鱼水之欢乐,怂恿她和自己的丑八怪丈夫离婚。这些垃圾全都受到一样的礼遇——都被她当面送回到脸上。他们不无酸涩地说,那个丑八怪竟然有这么好的福气,可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他那么丑,你这么漂亮,难道你真的就如此心甘情愿地陪他共度一生吗?是的,她坚毅地点头,我就是心甘情愿,我定会从一而终,但我永远都不告诉你这是因为为什么。她在心里自言自语,脸上戴着明媚的微笑,但隐约感觉到什么地方有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在痛哭。她在心里自言自语:“因为我和他流着一样的血啊。”</P>
<P>他们甜蜜的生活着,在那个城里没有这么甜美的生活。他们后来有了一对儿子,和他们的父母当初一样。一家六口人在Z博大的胸襟里徜徉,融洽恩爱。</P>
<P>四</P>
<P>他们开始交谈,八十六岁的病入膏肓的A和八十四岁精神矍铄的Z。交谈慢慢热烈起来,因此难堪和惊讶被掩盖。快要死去的人不断提出疑问,护送死者的伴侣解答疑问。病房里不断爆发出恍然大悟和爽朗的笑声。他们谈话的终止是因为触及到一个敏感的痛处,六十多年过去了,那痛还清晰可辨。他们都永远记得悲剧发生的那一天,因为弟弟年少气盛所犯下的错,他被那群手持利刃的人团团围住,他们扬言要夺去他的生命。哥哥冲进去了。他们把他骑在胯下,用刀子把他的脸割成碎片,用泥沙和酒精搓揉他的脸。那个时候,愤怒的惨叫带着沉重的血腥味横冲直撞,最初迅如闪电,然后像熔浆,最后只像脉搏里的血慢慢散开。他们谈到那个瞬间,沉默下来。沉默到A终于失去呼吸完全死去。妻子没有哭,他(她)长长地舒一口气,推开病房的门。看见门口矗立着两张惨白的绝望的野兽的脸。她懒洋洋地喊了一声孩子们,突然不知道说什么。</P>
<P>五</P>
<P>A和Z的父母安详地坐在院子里看着自己的一对儿子嬉戏。那是在他们的童年。他们快乐地嬉戏,这嬉戏使得父母心里充满微微震颤的快乐和幸福。他们谁也没有想到:很多年后,自己的一个儿子会成为另一个的妻子,并陪伴他在不可思议的谎言里走过一生。</P>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5 01:4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失去光明的葬礼(实验文本)</P>
<><BR>那天的太阳说有多大就有多大,大地被烤熔化了,玻璃浆似的,明晃晃刺得人眼睛生疼。坐在学校门口卖冰棍的老头发现自己的鼻毛被烤糊了,用手指一掏,这些黑东西就酥脆地断裂成几截,用手指细细一捻,又成了灰。村子里的庄稼全都一副奄奄一息的模样,把脑袋垂到肚皮上。学校里的孩子也全都一副奄奄一息的模样,把脑袋垂到肚皮上。老头朝他们喊:“冰棍儿冰棍儿,冰儿棍,棍子冰,奶油冰棍五分钱一个。”他的声音因为重复的失望变得微弱,一直那么微弱,像下午炽热的风吹过广场。这里没有广场,只有炽热的风。风吹到床上,老迈的小学退休教师春生和他的婆娘睡在一起,一丝不挂,那些丑陋而拥挤的皱纹里开始流汗,腋窝就像一个湿热的山泉的源头。汩汩汩汩,汩汩汩汩。屋子里弥漫着一种酸腐的臭味,春生梦见一团火球从天上落到自家的院子里。那火球朝他睡觉的房间滚过来,到眼前他才觉得这火球上面镶了一张没有头发眉毛的嘴脸。春生就从梦里惊醒了,腾地跳了起来,立在床上,双目圆睁死死盯着自己婆娘喊,婆娘,婆娘,我要死了。婆娘被吓醒了,坐起来惊讶地看着他,伊说,你要干个啥?梦鬼了?春生不理她,阴着脸跳下床,傻傻地站在黄土地面上抓肚皮。皱着眉头阴着脸,开始是缓慢而有耐性的,后来速度与力量逐渐增加.直到媳妇看见他的肚皮被抓出道道血痕,最后那些血痕越来越大越来越深,竟裂开一个大口子。他婆娘陡然看见一团与猪下水差不多的东西摇摇欲坠似乎要从那里滚出来,便哭叫着冲上去阻拦:春生,你要干个啥嘛,遇鬼了?春生睡在地上抽搐,双手粘满自己的血,哆嗦得厉害。他说婆娘,帮我去学校把校长拖欠我的工资要回来,我要死了,那狗日的说话不算数我就变鬼去缠他。然后一闭眼,喉咙里咕嘟咕嘟地响几声,叹了一口气,就真的死了。婆娘费好大力气才把他搬到堂屋里,把风扇开着对着他的尸体吹风,又在伤口上撒了一些盐。她可不想自己的丈夫在入土之前就变得腐臭,去学校需要走一天的山路才到,校长的家离学校需要一天才到。她想走得快一些,也许三天后就能回来。因为担心家里的狗挨饿,临走前,她做了一些糠窝头给狗喂了一些,自己带着一些做干粮。</P>

<>第一座山只翻了一半她便觉得累了,山上的风从鼻孔灌进气管和肺里。拄着拐杖叹气,我真是太老了,不中用了。年轻的时候翻越这大山像风一样轻快,喘气都喘得美丽,现在力不从心了。心里这么想着,脚下却一刻也不敢停歇。渐渐地感觉到心脏的负荷,有个打石匠在她的肚皮里喘气“呼哧,呼哧”;又像从战场上刚刚回来的老马,残兵羸将骑着它,它觉得自己随时都可能骨头散架。远处的平原笼罩着清冷的大雾。大腿和小腿肚开始是很酸麻的,但坚持一阵也就麻木了。这和忍受饥饿时的状况一样的,最初是很要命,整个肚皮是枯的,可是再多饿一会儿,也就会觉得麻木了。最多从肠胃里冒出来一大群滋味古怪的苦水。她一边机械地行走一边注视着脚下这片熟悉的山峦,多少年了?她自己也记不起了。当年和那老头子的第一次见面就是在这里,那时候他多漂亮啊,穿着一件白衬衣。他看见她在这里放牛,就开始故意把脑袋别过去唱歌,唱一些她从来没有听过的歌。唱得她脸上发烧,可是唱完歌他还觉得有些别扭,就站在石头上练了一会广播体操。一边做一边用标准的普通话喊“一二三四”。看得她心里扑通扑通的跳。后来,随着时间慢慢地流逝,她慢慢地明白,年轻人便是临村刚刚分配来的第一个高中生教师,再后来,她知道这是她的丈夫。她将要永远和他生活在一起了。永远?她咬牙切齿地继续前进,不断撩起衣服的下摆擦掉从额头上滚落下来的汗水。你说人都老成这模样了,怎么身体里还有这么多水呢?想到水,她脸上突然升起一股红晕。她五十五岁那年的某天突然发现自己的那东西干涸了,她为这事紧张了许久。她怕见到丈夫失望的表情,但丈夫只试了一次就释然了。他说小笨蛋,你才不用内疚呢,我们都老了,我的犁已经生锈了,你的田已经荒芜干涸。她当时拼命地用拳头捶打他瘦削的脊背,你这个老不正经的,你这老不死的。他任她打,等她累了才一把死死地抱紧她,亲吻她的白头发。她的心里突然被什么东西感动了,开始流泪。想起自己新婚的夜晚,在崭新的红床单上,她羞答答地睡在丈夫温暖的怀抱里——然而,永远到今天就终止了。我们永远站在时间的终点上。她翻过一座大山,渐渐地黑下来了。她想停下来,但想着春生的尸体还摆在房屋内,便固执地朝前走——要是明天晒太阳就糟了。摔了几交,跌破了手掌,不得不掏出火柴去一个已经收割完毕的庄稼地边上去抓了一把晒干的玉米秆。点燃了照明。</P>
<>校长一家正在学校里吃午饭。天空乌云笼罩,校园里凉风习习。婆娘的心里稍安稳了一些。也许早点赶回去还是会安全的——这个时候她觉得有个女人跪在自己脑袋里哭喊“安全有什么用!死都死了。”这句话让她眼睛鼻子喉咙全酸溜溜的一片,差点就又哭起来了。见到她来,校长没给什么好脸子,问:不是说好今年过年给你们工资的吗?你现在来学校干啥!女人就低下头抱怨说,你哪一年不是这么说的。你是想春生进黄土了你再给吗?春生进黄土了?哈哈,那怎么会,春生精神还那么好。再过二十年也不会死呢。现在学校搞建设,要整花园,图书馆和实验室,我们还欠施工队的刘老板一大笔钱。婆娘就掩面蹲下来哭了。校长就发火,嘿,看你这农村婆娘,我又没招惹你,你在我学校里哭什么哭?婆娘就说,王世文,你狗日的说话不算数,我帮你妈来教训你。春生死都死了。这么多年他给你做牛做马鞍前马后地给你跑腿,要不是他你这学校能办成现在这样吗,你要不让他入土。我就把他背到你学校来挂在你们校门口,让大伙来评评你这没良心的。校长也火了,他死了关我什么事,又不是我把他害死的。再说你就没有亲戚吗?去你亲戚那里跑一趟不就行了?她说我亲戚又不欠我什么,我亲戚比我还穷,这钱是你欠我的,我今天就是要你还我。校长说你别给我来这套,现在是法制时代,你借条都没有,凭什么说我欠你钱?到法院打官司我也不会输给你的。女人一听法院就傻了眼,唾沫星子冷冷地挂在嘴巴上,顿了半天,她终于一字一顿地说:你要不给,我就把你的丑事一桩桩地说出来。然后婆娘就在地上打滚,谁都看不出来,那么羸弱的小身体竟蕴涵着如此强暴的力量,她说王世文,你人模狗样的,真以为我就不晓得你的蠢事?然后她就开始抖落他的丑事,说这些丑事可以让他枪毙:施工队刘老板的儿子强奸了小学六年级的女学生。你收了人家的好处费,跑去给那学生买堕胎药,喊人家不准告诉父母。你还和镇上的派出所所长用公费去城里嫖娼......校长终于跳了起来,喊他的儿子骑摩托车去镇上给婆娘取钱。婆娘开始想跟着去,但想了想又算了。婆娘终于松了一口气,傻瓜一般地坐在学校的花坛上等校长的儿子拿钱回来。这个时候太阳终于出来了。她抬起脸看太阳,心里抽紧了。</P>
<>校长的儿子王文化骑着摩托车去镇里的信用社取了一笔款子。有八百多元。那是1989年欠下的春生两年的工资——春生是个民办教师。刚刚推着摩托车走几步,就有几个熟识的混混叫他打麻将。天上的太阳越来越大越来越毒,和头一天的没什么不同。他说要得,我们找个有空调的地方,不管如何,我今天晚上要回去。回去个甚?晚上我们一起去富乐宫喝几杯,那儿的小姐漂亮得很,才两百块钱一炮。你不晓得在广州那边这样的货色要四五百呢。王文化就说日你妈,我们这儿的经济能跟广州比吗?这儿人的年平均收入还不够在广州租一个月房子。他们打了一下午,王文化输得精光,开始抱怨起春生的老婆和他爹。晚上赢家请客,王文化犹豫了好久,还是去了。想:要是不去不是给赢家节约了吗,这不是在用自己的钱吗,要是不去就是把自己的钱撒了水漂了吗?于是去富乐宫唱了会歌,喝了几杯啤酒,每人抱了一个丫头去各自的房间干了起来。野花和养在温室里的是非常不同。第二天晌午才起床,想起春生的婆娘和春生的尸体,慌忙骑着摩托车又去信用社取了一笔钱。然后回家。看见那婆娘又在地下扑腾,衣服袖子和裤腿都磨破了,四肢的皮肉都磨破了。一群人围着她,她又哭又闹,在地上扑腾,灰尘飞起老高。她说,王世文,你那该遭天谴的儿子!天这么热,我老头肯定都臭了。王文化从人群里挤进来,喝到,叫什么叫!昨天信用社关门了,我一直在那里等了一晚上,今天一取到钱就回来了。妈的我饭都还没吃呢。女人看了他一会,你他妈的,这都怪你那狗日的爹,你那被野狗从杂草里日出来的爹,春生要死臭了我会回来吃他的肉。王文化做了个想抽她的动作,可是盯着那婆娘饿鬼一般的眼睛,心里虚得厉害。只轻轻地骂了一句“你有病”扔下钱就走了。春生的老婆从地上爬起来,接过钱就往回赶。这次她终于觉得自己的速度比来时慢了很多。爬山就像爬吊秆那么痛苦,她能想象到自己这个老太婆要是真正去在那群小学生的注视下爬吊竿,会有多么可笑。等她爬回家的时候,距她丈夫死亡已经一百四十多个小时了。她推开门,嗅到腐烂的气味。看见他肚皮上的裂口和眼角爬满了蛆虫。</P>
<>锣鼓响器一起轰鸣的时候,她和厨师在厨房里忙着切肉切菜,一边切一边哭。她说春生,你生前哪里吃到这么好的东西,鸡鸭鱼肉全都齐了。太阳依然那么大。她端了一盆清水,用皂荚和干净毛巾给他擦拭身体。他的身体已经软了烂了布满尸斑。过一会,她侄女也跑到灵堂来,说姑姑怎么姑父都死了这么多天你才来通知我?刚刚说完这句话。太阳突然消失了。<BR>那会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可是突然太阳消失了,所有的光线都消失了。正在地里锄草的老头挖断了自己的小腿。抱着自己的伤口嗷嗷大哭。锣鼓响器以及谈论的声音一下暗了下来。怎么回事?刚刚太阳还很毒的,怎么一下就不见了?怎么什么都看不见了。打更的老人那时正在屋子里做饺子,突然眼前一黑,他说糟了糟了,这下我成瞎子了,我失业了。我是说在那个退休的小学教师举行葬礼的那天,下午两点钟。天空中的太阳突然消失了。</P>
<>我住在大城市,要是早就遇见你的话我是乐意帮助你的。春生的鬼魂遭遇到一个更年轻的来自大城市的鬼魂。我曾经想到你们这种穷乡僻壤来支教,教孩子们玩爵士鼓,打篮球学英语俄语日语法语。我爸爸是亿万富翁,我想玩什么就玩什么。从小就没上几节课,考试从来不去。可是顺利地进入重点中学重点大学。</P>
<><BR> </P>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5 01:47: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世界末日</P>
<><BR>整个世界都疯了。<BR>                                                                                                                        --题记</P>
<>1</P>
<>他觉得自己的呼吸逐渐远去,漂浮在一个长方体的洋溢着白桦木清香的空间里。黑暗盈满眼眶,他用力地眨了几下眼睛,看见一些血丝在贴近眼球的距离模糊起来,像一团遥远的火或者晚霞。他艰难地抬起屁股,从裤子的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银制打火机,哧的一声,就着火焰跳跃的那个短暂的瞬间,迅速扫视了一眼戴在左腕上的手表。现在是1921年3月23日下午4点17分,距离他进到这里已经22分钟。22分钟前,他睡在棺材里看了最后一眼湛蓝的天空,叫他的父亲盖上盖子。他仰面嘟着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将要死了。他说,再见吧,爸爸。是的,等我的呼吸将棺材里的氧气消耗干净,我将会觉得胸闷,从心房旁边的气管到鼻腔里堵着一团燥热的棉花,脑子里响起轰鸣,耳道内也发出汩汩的响声,太阳穴肿痛,脖子以上的青筋将膨胀起来,变成墨绿的肥胖蚯蚓的形状,它们痉挛着,似乎要将大脑皮层撑破。然后潮湿的地气会从下面喷上来。那个时候我将会感受到寒冷,皮肤上布满密密麻麻的小水滴,那水滴不知道是来自地下还是来自身体里。幸运的是,我只遭遇一次死亡,我是说我死亡的主要原因是窒息,而不是饥饿。疯狂的艺术家在他26岁的时候因极度的绝望和厌倦自杀身亡。他皱着眉头叹了一口气,这事可真他妈的讨厌。我在一个荒谬的世界和一群荒谬的猪共同荒谬地生活了26年。谁相信呢,这样的生活和我从封闭的图书馆里看到的那些作家和史学家在书里描述的竟完全不同,我自由着,我走不出这个鬼地方--可是谁相信呢?</P>
<>他出生在一座命名为无聊城堡的城堡,他对这无能为力,某些时刻我们没有选择的余地。在这位行为艺术家诞生之前,这个城堡从来没有出现过哭声笑声尖叫声。阿三因为会笑会哭会疯狂因此被我称为此篇小说里的行为艺术家。他和笔者所处时代的行为艺术家非常不同。我的意思是,我并不喜欢那群傻逼和疯子的结合体,他们总以让观众反胃恶心为目标,制造了众多毫无价值触目惊心的臭烘烘的行为艺术作品。这些作品包括:当众往杯子里撒尿,然后将自己的尿吞下,在舞台上弹奏吉他直至抽筋昏迷脑溢血,在舞台上当众拉屎,拍卖自己的大便。在摇滚演唱会上当着万千观众的面做爱。阿三从来没有那样的作品。他和一群面无表情的僵尸居住在一起,他的一生都耗费在努力挽救这群骷髅的激情和感觉。他曾经骑着一只屁股上着火的风筝从悬崖上滑行,一直飞到大海金黄的海滩上。他曾经用一柄小刀和一个下午的光阴毁灭了整个香蕉园,在一个恹恹欲睡的教室里轮流和班级里的每个女孩亲嘴。又曾经在城堡最高的山上摘了好几颗星星做灯笼玩。可是没有人赞扬他,没有人批评他,没有人讨厌他责怪他。他的一切成就和捣蛋换不来一丝赞誉和一顿饱打。直到某天他终于明白:这是在白废力气。事情不可能有丝毫的好转。于是他活埋了自己。在饥饿和混沌的时候见到地狱的主人哈得斯,他和他开始漫长的交谈,控诉,嘲讽,辩驳。后来,那个老恶棍告诉他:无聊城堡是宙斯设置在人间的天堂。这里是离天空海洋和地狱最近的地方,因此受到天神宙斯,海洋之神波塞冬,地狱主人哈得斯的庇护。出生在这片土地上的一切物种都被剥夺了贪欲和仇恨,被赐予至高境界的宽容。这才能得到真正和平的快乐。我们曾许诺,如果这片土地上出现第一个自杀的蠢货,我们就让这片土地恢复罪恶。当然,这个自杀的家伙也能够被从棺材里被赐予新生。他必须得回到自己的世界看看由于他的自私和愚蠢带来的灾难。</P>
<>2</P>
<>一个十一岁的孤儿走在田野里,在夜晚放学后去他舅舅的家里要学费。他实在不想去,他知道他舅舅是个什么样的人,至少在学习《欧也尼.葛朗台》时,他对里面那位吝啬的守财奴老先生的行径不以为然——我舅舅可比他厉害得多。他实在不想去,但不得不去。他每次去借钱的时候,舅舅都会仔细地看他的成绩单看他将来是否有发迹的可能是否有能力归还那笔钱。那天晚上他坐在田埂上叹气,哎,上帝,要是天上能掉下来个大钱包该有多好啊?不,大钱包还不够还亏欠舅舅的钱和他的利息呢。要是天上能掉下个大皮箱多好啊。里面全是钱,大钱,真钱。我就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辈子了。后来,他幻想得累了,便站起来继续前进,被一个黑漆漆的什么东西拌倒了。他咬咬手指头,发现自己没有做梦,他看见那个打开的皮箱,里面整整齐齐地码放着钞票,比他每个贪婪的梦境里梦见的都还多。笔者不知道准确的数字,大约是数百万美圆,或者英镑,最少也应该是人民币——拜托别是里拉或者韩币那种草纸。那笔钱就躺在大路的中央,一个敞开的黑皮箱子里。周围没有窃匪没有观众也没有骗子。孩子高兴得合不拢嘴,牙齿咯噔咯噔不停地碰撞,然后他将钱藏在一个完全隐蔽的地方,雨水淋不到,阳光晒不到,蛇鼠虫蚁咬不到——没有人知道那是在什么地方。</P>
<>他零星地归还了他欠舅舅的钱,撒谎说是自己乞讨得来的。这样看来,这个小孩还比较聪明,他至少没有提着那大皮箱子交给他舅舅叫他替为保管什么的。从那个神奇的愿望实现那天起,他彻底富有了。最开始,他并不显露出来。只买了一些糖果送给班里最傲慢的女生。那女生劈手打掉他手里握着糖果,你这脏小孩,别碰我,我才不吃你的糖呢,吃了会牙疼的。男孩就笑了,他说我敢保证,你以后一定会吃我送给你的糖果的,而且会缠着我给你买。那女生吃惊地看着他,她说我要是吃你买的糖果我就是小狗。我趴在地上给你学狗叫。<BR>从那天起,他富有起来了。他成为班长,成为成绩最好的学生,成为校园里所有人的谈资,所有女生为他争风吃醋,连高中大学里的女士也乐意和他套近乎。她们热情地叫他小弟弟,并于每个傍晚轮流给他带来零食和玩具。并在黑夜的公园里,将他的双手拉上自己的乳房,他的脸开始变形,手指僵硬并抽筋。男学生都乐意成为他的喽罗和跟屁虫,听他的派遣和使唤,义无返顾地做起他的保姆和保镖。到他十三岁的时候他们教会他手淫,在校园茁壮的大槐树下,在那个夏天,有位年长的哥哥信誓旦旦地对他说:别担心,别担心,总会好的,我一定出去帮你寻着一位可人儿。<BR>后来这位叫着A的富有的小男人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女朋友。他们一离开学校就死死地牵手粘在一起。寄生虫那般贪婪地享受性与爱的愉悦。他们有了孩子,堕胎,给医生红包。他们分手,后来小男人又有了很多很多新女朋友,像天上的星星那么多。后来拉帮结派成立组织,吸毒强奸群殴。这个时候,魔鬼离他似乎很亲近了,地狱也一样。可是那些遗忘许久的亲戚终于找到他并说他是一个值得尊敬的艰苦奋斗的人。他们恭维他,拍他的马屁,亲吻他屁股上的屎和疮疥。<BR>他后来被宠爱被宽恕被女人用乳房慰藉,有人打上了他金钱的主意,准备将他莫名其妙地搞死。最先搞这个主意的是他的女人,她本可以从一而终,可总是嫌弃他的未成熟</P>
<>3</P>
<>美丽女人在床上给陌生男人讲故事,男人没有性欲,因为她看起来那么愚蠢粗劣,毫无情调和教养。但她的血泪史吸引了他。他告诉她自己的身份是作家。更确切地说是小说家,他希望能撰写他的故事并让那些心怀幻想的年轻女子引以为戒。她开始哭诉,她看起来那么年轻愚蠢粗劣,毫无情调和教养。首先是一位亲戚给她寻找工作,直接将她送到一只狼的口中。那只狼每天酗酒,每天和不同的女人做爱。每天殴打她们,在殴打的间歇会如梦初醒似的问到:“我刚刚做了什么?我打你们了吗?”在讲完整个故事后,她叹息道:“下个月,我就将离开这里了。没有人逼迫我走上做妓女这条路。可是我已经不是处女了,现在我无所谓了。”作家在心底笑了一下,他觉得处女这个词很滑稽。他怂恿她干掉自己的亲戚,然后把自己老板也干掉。最好是把他灌得烂醉后用他的领带将他勒死。他挣扎着双眼突兀时将是你一生所见到最愉悦的景观。<BR>后来作家在一夜快乐后离开。女人的故事让他心里充满同情,以至于后来,在他们最后一次做爱的时候,作家那样温柔地拥抱着她,亲吻她的脸颊和眼睛,像抱着自己初恋的女友。分别后,作家继续写作,女人继续做妓女,直到某一天,作家再也写不出来小说,女人再也没有本钱做妓女。</P>
<P>4</P>
<P>我们继续说那位将自己活埋的行为艺术家。他和哈得斯先生在坟墓里开始长时间的辩论,最初的时候他有些害怕。后来他安慰自己说:我为什么要害怕,我有自杀的勇气,难道没有面对噩梦的勇气么?心里顿时快慰。首先他们辩论地狱是否存在的事,地狱里的老大究竟是谁。他没有想到自己会遇见哈得斯,因为他读过《圣经》,极少结识希腊著作。他只知道撒旦最先是天使长,因为某天给上帝抛下一句“我不伺候了”便离开天堂成为魔鬼。这让哈得斯十分恼怒,他们后来又辩论了很多事,都以哈得斯败下阵来告终。最后他终于咬牙切齿地说,是的,你拥有如此高深的智慧真不该这么早就来向我报到。我要让你回去,回去一个你所认为更正常的世界里去。我要让你看见世界末日。</P>
<P>他便真的从坟墓里爬出来了。继续回到无聊城堡。那个小世界充满噪音。这真是世界上最优美的音乐,噪音,天啦。以前他曾几何时听到过如此动人的乐音?好多人歪歪扭扭地坐在房顶上,骑在槐树上,像是被抽掉脊柱,他们指手画脚嘲笑他。天啦,他们居然嘲笑他!他们居然会嘲笑,他们平日里死寂僵硬的脸庞现在看起来多么生动!他羞红着脸,或者说脸上挂满幸福的红晕。从嘈杂的人流里穿越过去。他们在议论些什么?哦,他隐约听见两句。有个小孩子说:“看啦,就是那个杂种,那个神经病!他把自己活埋了!哈哈,这个蠢货</P>
<P>5</P>
<P>他再一次被炒了鱿鱼。他气急败坏地站在经理室门口问为什么。我任劳任怨安守奴隶本分收敛我骨子里的造反精神,可是你们仍然要让我走投无路。我违背我身体最大的价值——那些高贵的精神,任劳任怨地做了你们的奴隶。可是你们要我</P>
<P>给米米的情书:</P>
<P><BR>这是一封漫长的平淡无奇的情书,恭喜你永远都没有耐性读下去。我从夏天一直写到下雪。该关门了,该停下了。我想要你知道我有多爱你。也许这更能讽刺我在你眼睛中的不值一提。亲爱的契诃夫,今天我恭敬地接受你奉送的讽刺。为着这些在大地上萌发的植物全都埋葬在泥土之下。为着这些开花的火以及缭绕的病。亲爱的神仙,我在给你写信,亲爱的爷爷康斯坦丁.马可米米,我是凡卡,我在给你写信。这儿的老板娘很粗鲁,不允许我在租来的房间里唱歌。我只有这么安静下来,给你写信,希望你还能记得我的胡须和声音。记得那个丑陋的秃瓢,傻瓜,性变态,小说家,老酒鬼,人格分离的精神病患者,农民,品味低俗者,愤青和传教士。我在给你写信,好多久违的情感从心头涌上笔尖,差点将我从床上锨翻——这值得庆幸,我的心脏没有成为化石或冰窖。那些熟悉的温暖细节,我全都记得。</P>
<P>我当初答应要写情书给你,是我主动许诺的么?要让你的记忆死灰复燃。记忆?是,我要你记得我屎黄色的长头发和屎黄色的长衬衣,记得我们依靠在玻璃门上打电话时柔柔软软的声音。记得那些强健有力的勃起。从网络结识,因为文字,中途夹杂着枯燥的意淫和想象,后来形象又被意识流化,有了很多彩色的圆棒棒糖,有几条小蛇,你吮吸棒棒糖的样子让人腹部温暖。最后我们关灯,把这场游戏结束。再写上文字。剧终,离开电影院,回家。文字从来就没有带给我什么好运气,现在我变成一个脑满肠肥的家伙,不知道是否和酒精以及纵欲有关。我觉得自己看起来像个五十岁的患有急性肾炎的老男人,我每天起床后甚至顾不上洗脸就开始坐在电脑前开始写作。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是的,要正视现实,贫穷和疾病这两个忠贞不渝的好朋友会一直陪在我身边,他们也许能保证我不会富有但能多活两年。至于一百万才能娶你那事,我考虑了一百万次后的结果都是不可能。我越来越坚信我是个穷苦人,因此具备穷苦人的坚毅圆滑,始终把自我意志摆放在第一位。我认为是,我觉得是,我想我应该。我怕我永远也见不到你了,我不知道我心里是不是会很痛,或者仅仅是那么一些心酸。我说不清楚,辛酸和宁静这种感觉每天都有。就像今天清晨,对高傻傻说的那样:我突然觉得最近仍然每次睡眠里都夹杂着噩梦,只是当我醒来后,梦境里的故事和画面全都模糊了,甚至接近没有。我躲避不了那些噩梦,这让我似乎不得不相信命运或者圈套之类的东西。你会出现在我的未来吗?你爱我吗?我爱你,我想我是爱你的。间或性的疯狂,阶段性的,波动性的,有些时候我会发狂地寻找每个可能寻觅着你的途径。某些时候我会心灰意冷,因为我似乎是突然变得那么懂事聪明,我知道你永远也不会出现了。</P>
<P>永远?永远?现在应该是拒绝用这个词的时候。这个下三滥的贵族词语?它需要从磁性的男重音或含情脉脉的眼睛里流露出来。而我的嗓子出生于铜锣湾,眼睛取悦于鲫鱼的尸体。我再也不用永远了。我不知道什么是永远能够行进下去的事,创作,贫穷,回忆,思索?我渴望能制造一些意外,也希望遭遇一些意外被重新制造。不然,这死水一般的生活真让人焦躁苦闷。当这些苦闷无止境延伸下去,它该和绝望的那个终点无限接近了。那个时候,所有的一切,包括一个叫着米米的曾经被我热爱并渴望与其交欢的蛇一样美丽的女人。都会逐渐缩小直至消亡。另外,得纠正你一个错误:你爱不爱我我不知道,但我肯定不热爱犹大。这个世界的很多称谓都不过是一个幌子,包括所谓的犹大的冷水公寓,包括小说与艺术,包括给米米的情书。</P>
<P>我们谈到过未来见面的事,你对金钱以及现实的态度很正当,却让我受不了。你不要一个贫穷的倚木,一个放荡的倚木。而这苦难中的倚木不得不占据我全部同情,我给他最大的自由和慵懒,每天撒谎每天喝酒胡说八道睡倒在人行道上。我又那么恨他,几乎恨得眼睛里挤压出血来。他和每个女人撒谎,对每个女人说要娶她们,给每个女人写诗有些时候来不及就直接更换诗歌的名字。他甚至懒得去用脑子把谎言编造得精致一些。一个正常的倚木很爱你,一个不正常的也很爱你。他那么穷。他不得不迅速花完所有的钱好静下心来炮制他梦想里的小说。他爱不了你。等他富有的时候上帝都该下班了。等他富有的时候上帝已经死了。等他富有的时候上帝已经被阉掉了。我说的这些话题似乎和情书没有太大的关联。你知道,我想把它写得长一些。去争取吉尼斯世界纪录倒没有必要。因为我实在不知道哪一天会有个无聊的王八蛋从生下来就开始写情书,写到阳痿才出版,那情书的长度该比赤道还长吧。我只想尽力多写一些,让你能看得久一些,并在看的时候能感觉到我存在。感觉到我爱你的存在。金钱的重要性在于我没有钱我就不能来北京爱你,站立在你房间楼下的大雪里,大声喊你的名字,来和你做爱,睡在雪一样的棉花里亲吻你乳房。可是我永远也见不着你了。我只能给你奉献一篇情书,它绞尽脑汁却事实上一文不值。我们放弃了唯一一次可能见面的机会。米米。写到这里,我突然想奋不顾身地来寻找你。告诉你我有多爱你。我会荒唐可笑地否决以前的所有恋爱和无耻吗?我们会谈到上海那个女人吗?我横身是口也没有办法。这也许吻合我所看到的世界的无逻辑性。写到这里,我想奋不顾身地来寻找你。北京多大啊,米米,我们是不是都老了?我们是不是要永远从对方世界里消失了。这个时候我觉得心里有一颗针,我真想看看你如何将它拔出来。</P>
<P>要我帮你回忆更多东西吗?我们曾经花费那么多时间讨论见面的细节,你谈到长篇小说里的烟烟。她惨死在一群流氓手下。你说你曾有段时间把自己改名叫着烟烟,就好感动。谈到雪地里的王子,谈到醋,谈到见面后用什么姿势性爱。谈到肛门和嘴巴。我看了你的照片,告诉你我喜欢那个浅淡的酒窝。我们谈到父亲谈到家史。谈过去谈未来。我说到我每天用手拔胡须玩,你说讨厌死了。还有别的很多细节,可怜我无法用文字把它们记载下来。或者将它们记载下来会破坏一种内在的和谐。至于我爱你的原因,</P>
<P>警察,警察......</P>
<P><BR>2005年我所创作的所有短篇小说都毫无例外地表达了对未来世界的忧虑,那并非属于我的世界。它并不遥远,那是一个非哲学非政府非逻辑的世界。那不是乌托邦。<BR>                                                                                                                                     ——题记</P>

<P>戴大沿帽的警察一直友善地盘问他们,给他们分发香烟和水果。屋子里烟雾缭绕,他们都看不清彼此的脸,只有那个黑陶瓷果盘是清晰的。其中有个囚犯比较识货,认得果盘中有样晶莹剔透的东西是石竹的果肉,这东西可比香蕉苹果之类的昂贵很多倍。他们都很纳闷,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警察开始如此热情而有风度地接纳嫌疑犯——上个月的报纸上公布了两起恶性案件,警察和保安严刑逼供使犯罪嫌疑人至死。这四个倒霉的家伙是他们从杀人现场胡乱逮捕来的——其中有两个在躲避逮捕的时候大喊:“我日你妈,我又没有杀人。”被他们用警棍打得头破血流。在他们被逮捕之前,那位体态略显臃肿的富翁将他的林肯加长轿车停在小吃街和一位身材高挑而有野性的俄罗斯女人共进晚餐。你要吃汤圆吗?中国的汤圆很不错的。老板,加两个荷包蛋。过一会,一辆急弛而来的北京吉普也停在那里了。一位看起来很孱弱但皮肤洁白的年轻男人下了车,双手揣在上衣口袋里,朝正在吃汤圆的那对男女走过去,问了一句话。那中年男子爽朗地笑起来,扬起筷子在空中舞了一个圈。青年人也懒洋洋地笑了,不知什么时候起手里已经抬起一支手枪,对着那男人说:“给你一秒钟,向上帝祷告吧,完蛋了。”男人大惊失色,往侧面一躲,却失了重心,连同塑料方凳一起摔倒在地上。女人尖叫着逃跑。丢掉一只水晶鞋,没有王子去给她拣起来藏起来。枪响。响了六声。年轻男人不慌不忙地上了车,等到已经不见踪影,终于从遥远的地方传来若隐若现的警车的呼啸。</P>
<P>“编号98765,当时你为什么在凶杀案现场?”<BR>“报告警官,我是小吃店的老板。我不能因为一件与我无关的事放弃我的家当。”<BR>“你的家当就比人命贵吗?与你无关,为什么与你无关?他可是死在你的铺子里!”<BR>“警官,那么你说我该怎么做?我该丢下铺面不管么?然后里面所有的财物被洗劫一空,这年代可不太平,谁也保不齐他们不会那么做。然后我就可怜兮兮地到社会福利处申请救助,被那群达官贵人嘲笑一番再把我从里面赶出来?这年头,可真他妈的,身无分文还不算最惨的,还要家破人亡想死死不了的才有福利分派!”<BR>“......你就没有看清楚那杀人犯的模样和车牌号吗?”<BR>“可怜的先生,这是你第一百次问这个问题了。他的容貌我已经告诉你了。他的车牌号我没有看清楚,这年头杀人犯可比中世纪聪明多了。你别妄想能抓住他们的什么把柄,他们会用一个假的车牌号来杀人,等杀完人又更换一个真的。即使是你们知道他的姓名地址车牌号身份证号码也未必管用。你们这个月发出去多少通缉令了?抓回来百分之十吗?也许和那群平民百姓猜测的一样吧,很多凶犯最后逃之夭夭,那些案件不了了之,他们所犯下的滔天罪行并没有得到最终解决。”<BR>“是吗?你的意思是你在嘲笑我们吗?我们拿着微薄的工资却干着把脑袋挂在腰带上的活路,凭什么啊?我们难道也应该为了那微薄的奖金拼命吗?”<BR>“微薄?你以为我不知道?那位富翁的家属给你们的奖励是一百万——如果你们逮着嫌疑犯的话。你们只有对待富翁的死亡才如此热心。一百万够我开五十家那样的小吃店。十年赚取的利润可以让我的所有亲人富足而不挥霍地生活一辈子。”</P>
<P><BR>“编号98764,当时你为什么在凶杀现场?”<BR>“警察先生,你觉得我有权利将我的双脚搁置在我们国家的任何一个小吃店里吗?”<BR>“权利,唔,你是有那样的权利,可是因为时机的巧合,你很可能被我们认为是罪犯。”<BR>“瞧你在说什么?你懂得法律吗?被你认为是罪犯就是罪犯?如果你有证据,你可以随时枪毙我。”他一边漫不经心地回答,一边从果盘里用牙签挑选新鲜的果肉。咀嚼得有滋有味并发出令人厌恶的声响。<BR>“可是你当时就出现在那里!你很可能就是朝他开枪的那个家伙。不然你为什么还坐在临近尸体的桌子上吃面?”<BR>“我饿了三天,警官,我要是因为身旁有个和我不相干的尸体就放弃这碗被施舍的阳春面,我会捶胸顿足的。”他看起来确实很饿,因为果盘里的东西快要被他吞完了,他继续咀嚼得有滋有味并从嘴里发出令人厌恶的声响。<BR>“那么,你是说人的性命还不如你的面重要了。”<BR>“他已经是个死人,警官,我觉得死人的生命一文不值。”他继续咀嚼,但警察对这噪音的忍受能力似乎已经到达极限。他操起警棍恶狠狠地朝他的嘴唇戳去。听见喀嚓喀嚓牙齿掉落的声音,嘴唇血肉模糊,他惊呆了,但仍然没有停止咀嚼得有滋有味并发出令人厌倦的声响。等把那橘子和嘴里的血吞到肚子里,他站起来,迟钝地说:“去你妈的,我没有罪。”</P>
<P>“编号98763,你为什么在凶杀现场?”<BR>这是位还在读高中的女学生,她被吓呆了,连脸上的雀斑也因为惊恐而变色。一边哭一边笑。她曾经听过她的爸爸说,在这个城市里,某些被暗杀的富翁家属会用大笔钱作为给那些抓到凶犯的人的悬赏。而某些警察为了得到那悬赏,制造假笔录,冤枉迫害无辜者至死。她没有想到相同的遭遇会落在自己头上。<BR>“编号98763,请注意你的态度,和我们密切配合。如果不回答问题,我们就当成你默认一切罪行。”<BR>“我没有犯罪。我没有犯罪。”女人用力摇晃着脑袋,头发凌乱起来。<BR>“你没有犯罪?哼哼。那怎么会在那么一个不恰当的时间出现在那个现场?”<BR>“我下晚自习经过那里——就看见那个人死在那里了,然后你们什么都不让我说就把我抓回来了。”</P>
<P>编号98762是个傻子,他一直等着他的家人来保释他,他家里很富有。他在杀人现场是因为听见有人喊死胖子死胖子,他以为是谁在叫他。便怒气冲冲地跑过去。看见地下睡着一个已经死去的胖子。然后妈呀一声吓晕过去了,警察直接提起他扔到警车里送到关押室。警察每次审讯到他这里的时候便住了口,因为他口齿不清,缺乏把一个故事讲完整合理的能力。他有些洋洋得意,要不了多久,他的父母就会来保释他了。他的家里很富有。而那个时候的保释金能让一个处于中下阶层的人倾家荡产。但是整整一个秋天过去了,他的父母也没有来挽救他。有天晚上,警察终于开始一视同仁地审问他了。他告诉这个傻瓜,他的父母已经被谋杀了,所有财产被洗劫一空。除非是断定无罪释放,否则他将永远被关押在看守所里。傻瓜开始大哭。警察似乎对男人的哭泣没什么好感,所以对着他肚皮踢了几脚。</P>
<P>后来的某天,警察终于对自己审讯的话题厌倦了。于是明目张胆地说明自己的意图。他必须要在他们四个人当中选择一个做替死鬼。这位四十岁的编号98761的警察迫切需要领到那一笔奖金,他并不觉得这四个嫌犯里有谁的生命值得一百万,他要他们抓阄。他们死活不抓。他就每天揍他们,朝他们脑袋上撒尿,甚至抓出枪来威胁他们。每晚睡眠的时候都会幻想那笔钱,那笔即将属于自己的钱。他应该拿着这笔钱去装修房子,做个中等的保险的生意,偶尔去最豪华的酒吧找那里的小姐睡上一觉。他对自己得到那笔钱很有把握,事实上那是不困难的。可以把这四个家伙分开单独审讯,逼疯其中的一个。然后做下假笔录送上法庭,被宣判有罪,判处死刑。然后对其他三位多说几句抱歉,在奖金里拿出小部分来分给他们安抚他们受伤的心。嘿,他狠狠地给自己一拳,你还真聪明。</P>
<P>酷刑就这么开始了。最初他选择的是98764做为谋害对象,因为他嘴硬很有个性,警察先生看他非常不顺眼。他对他进行了令人发指的迫害,掰开他嘴巴朝里撒尿,用警棍电他的阴茎和腋窝。他惨叫着,鼻涕眼泪肆意流淌。可是他从头到尾都没有求过一次饶。他用小刀割他的头皮又用电钻穿他的颧骨,他只是惨叫歪到在地缩成一团,他再也没有嘴硬,这个时候他似乎知道警察的意图了,显得格外配合,他要把命保存下来。</P>
<P><BR> </P>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5 01: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传教士</P>
<>1</P>
<>一个年轻的女人在公厕里吹口哨,听见外面传来更大的口哨声。她迷茫地从厕所里站起来,走出去,走上寂静的街道。遭遇到第一阵狂风。</P>
<>那个古怪的清晨刮了几阵古怪的风。据后来那些留在历史里的人说,它们并非能用“与地面大致平行着的流动的空气”来形容。它们似乎更像一群骑着骏马的怪兽。每个怪兽又都长着千百只奇形怪状的大手,张牙舞爪飞扬跋扈,放肆地撕毁一切践踏一切。他们诉说的当时在脸上涂抹着一种后怕和神秘的色彩,这色彩被多才多艺的记者描绘下来,被同时收入《传教士史》:“这两种色彩的重叠又有些类似于向往。向往在他们脸上描摹出陶醉的长时间不能消弭的红晕。”第一阵风吹跑了那条狭窄街道上的所有污秽,装在口袋里的卫生巾避孕套垃圾箱里的白菜头鱼罐头二锅头酱油瓶啤酒瓶印着大奶子洋女人半身肚兜相的香水瓶(很多年后,他们终于知道那玩意不叫肚兜)烧过的煤球腐朽的烟枪破铜烂铁鸡毛蒜皮连同那个刚从厕所里出来带着尿骚味的小媳妇被一股脑儿吹上天空吹向远方。几个穷困潦倒的乞丐艺术家穿着渔网在风的屁股后奔跑着号哭:“吹什么!吃什么!喝什么!怎么活!”第二阵风的破坏力稍大了一些,所有窗户上的玻璃窗花窗棂都被洗劫一空,所有房屋屋顶的瓦片和椽木都被直棱棱地掀起来。所有人都只听见屋顶上淅沥哗啦一阵乱响,抬头去看时,都毫无例外地见到一方瓦蓝瓦蓝的天。皱着眉头挖空心思苦想半天,才恍然大悟地哭爹叫娘骂出声来。第三阵风来自莫名的诅咒,也许没有诅咒灵验这事,但罗廷章比谁都更愿意相信,他看见自己屋顶逃跑自然是气愤不已,趴到窗户上指天划地说了一连串不堪入耳的脏话,跟女人的性器官的粗俗称谓以及全世界最肮脏的下水道和茅厕和蛔虫卵扯上血缘关系——这本不应该是一个留洋过的传教士应有的不得体的举动,因此马上遭遇报应。这第三阵风吹跑了他的假头发假鼻子,还有一只假的左眼珠——感谢上帝和耶酥的母亲,他右眼没什么差错。更不幸的是:这会正在街道上奔跑的那几位乞丐艺术家听见上面的辱骂,忍不住抬头望了几眼,看几眼后反应都相同的异常,都是妈呀一声原地窜了起来蹦得老高,像是被烧红的火钳捅了肛门。然后摔到在路上,因惊吓过度苦胆破裂而死。据说死于这个原因的人脸上的皮肤里都有点绿油油的气息,嘴角会流出丁点绿色的液体,像是蚕吃饱桑叶后撑着了,需要吐点东西出来减小胃部的压力。罗廷章眼见自己闯了祸,慌忙将那颗丑得无地自容的脑袋缩回到房间里,瘫软着盘腿坐在地下,光线明晃晃地从四面八方射进来。他用双手紧紧地捂住脑袋,慢慢靠近镜子,倒吸一口冷气。我的上帝啊,原来我是这样一个面目狰狞的妖怪。他喉咙里发出一声类似哭泣的呻吟,像尺蠖一般撅着屁股缓慢地爬到自己的床下去拉开抽屉,找来用橡皮制造的器官,强力胶水,重新回到镜子前整理自己的芳容。将假眼珠硬生生地塞进左边红肿的空洞的眼眶里,某根粗大的神经被刺痛了,疼痛痉挛着一直延伸穿透整个头颅直抵后脑勺。他觉得像是有人用烧红的铁锨猛烈地击打了他的脑瓜,他哆嗦了一下,额上铮铮地冒出一层冷汗,一丝散发出古怪气味的血水顺着眼角流淌下来。</P>
<><BR>(那个飞行的女人被摔死了。几乎绝对是死了。到处都找不到她的尸体。但罗廷章不敢在礼拜的演讲里胡说八道这小娘子进天堂了和耶酥搓了会麻将什么的。他怕她仅仅是失踪了,被风吹找一个陌生的地方。她还会回来。)</P>
<><BR>“或者是感染了。”他自言自语道。耐心地修饰起自己其它部位的残缺,等胶水变硬的时候可能还是不够牢固,得用上透明胶布。等将自己的容貌修葺完毕,他背靠着墙壁思索今天讲道的内容,轮到讲什么了?上个周末我都讲了什么?哦,上周的内容可能跟上帝没什么关系。这个小地方的教堂某些时候被用着私塾的课堂,某些时候成了小贩摆放货物的仓库,这些学生和信徒的道德修养并不高尚,学生会将鼻涕涂抹在椅子的靠背上,在凳子上描摹他们那幼稚的还未来得及长出翅膀的小麻雀,信徒会顺手牵羊,在前来做礼拜的时候,趁多数人闭目祷告的时候,他们用细麻绳绑了裤脚或者将裤腿塞进袜子里,再将口袋里的粮食胡萝卜和土豆塞进裤裆里带回家。在上个周末,他狠狠地批判了他们的此种行径,警告他们,贫穷只是上帝的一种考验,世人做的每件丑事都被上帝记在他的笔记本里,再这么做下去,他们和他们的家人都会被送进地狱。于是犯错的家伙全都恭敬地站起来痛哭流涕地做出自我批评,信誓旦旦再也不敢冒犯上帝。这个周末讲什么呢?他们会问起这几阵古怪的风是什么意思。这几阵风可真古怪,用英语说是“YOUR GRANDMA’S  PANDA!”我该怎么回答呢?现在我们处于一个最坏的年代,受到灾难与贫穷的双重戕害,在临近的某个地方,比我们更穷苦的善良的人遭遇了灾难。他们的家园被战争和土匪毁坏了,他们需要重建家园,上帝便用几阵风将我们房子上的某些东西传送过去。很好,就这样讲吧,上帝得原谅我的谎言,在世俗的信徒眼里,传教士是上帝的代言人,他们必须无所不晓。没办法。然后教他们唱什么歌呢,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只会唱最简单的那首赞美诗。“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身儿子赐给我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他们都是文盲,这个歌他已经熟悉得即使是在梦游时也不会唱错,或者说他一听到有人唱这首歌就会有干呕的冲动。最后再给他们讲讲耶路撒冷的故事。考虑好这一切,然后我们的传教士转身回到东屋的柜子里取下一瓶价值三美圆的劣质红酒,他觉得有烂红薯醇香的气味,小口吮吸了几口,血液慢慢地苏醒着温暖起来,他躺在靠背椅上索然无味地回忆起这些年自己的经历。</P>
<><BR>我曾经开天辟地干了一些惊天动地的事,在这个鸟不拉稀的地方建立了上帝的地盘。我刚来这里的时候,几乎没有见到商业,19世纪的欧洲既有酒吧也有妓女,可是这里仅仅有两三家小饭馆,卖包子馒头杂酱面居多,偶尔也卖荤菜和酒。大大包子店的顾客最多,大约是它更接近无产阶级的缘故,老板面点师傅和小二是同一个叫着林钱粮的极具亲和力的胖子。他的亲和力体现在一个方面:每天闲暇时总和闲暇的无产者并肩坐在长凳上聊天,讲他和他的哑巴老婆之间的激烈的房事。总是重复那么一句:他干他哑巴妻子的时候听见她的呻吟了,就像在解大溲时正在努力的那种从鼻孔里冲出来的气流。然后他们就轰轰烈烈地笑起来,因为从不漱口的缘故,一律露出一排屎黄的臭烘烘的牙齿。我到那里吃过早餐,如果忽略他的牙齿我能顺利地吃下去。可是他妈的,有次我看见他竟然在和面的中途夹杂着挖鼻孔和脚丫的细节。我发誓我再也不去那里吃饭。接着是有人去城里跑了两圈回来后开了个破酒馆,夹带旅社,朋友来看我的时候我把他们安排到旅社。结果朋友第二天就推脱说有急事得离开了,据他抵家后写来的信笺中得知,那个旅社真是糟糕(糟糕这个词语多么文明,我想他原本想说点其它的形容词至少要说点泻头和罚口)透了,餐桌上有鸡屎,被单上有黄斑和成年老尿的气味。天啦,上帝怎么会创造出这样的蠢货。再后来就有了农贸市场和健美裤,有了护夫品——狼牙棒专卖店,有了蔬菜水果市场。这个时候中国还处于封建社会,地主享受了绝大部分收成。但我所居住的这个地方农民很幸福,以前这里曾经有个大地主,方圆几百里都是他的产业,后来他的全家都被土匪杀光了。土地就按人头分配到各家各户,除了隔三岔五地给土匪送点粮食和水酒外,不需要理会别的负担,这群土匪非常仁义,把当地的农民都唤着乡亲,抢女人抢金子他们会去别的地方。朝廷的官员也曾经来这里收了几次苛捐杂税,来一次被土匪揍一次,等他们逃跑后,村里的孩子们就冲到他们挨揍的地方比赛看谁拣到的牙齿和耳朵多。自然那些官兵以后是再也不敢来了。我来的那会是二十年前,这里几乎所有的人都信奉佛教,山上的寺院里就住着那么一位脑满肠肥的大脑袋和尚,吃够了香油供奉。流汗的时候从毛孔里都会分泌出细小的黄铮铮的油珠子。我收买了一个寡妇,叫她趁夜深人静的时候冲到寺庙里去烧香,然后和尚在一旁敲着木鱼一边在嘴里念叨着什么。后来寡妇就脱光了衣服大跳肚皮舞,和尚闭上双眼大喊“空即是色”,木鱼敲打的频率和力道却比平时重了一倍。后来他停住了敲打,环视了一圈后又将眼睛对准女人黑漆漆的肚脐眼,不满地问到:“你多久没有洗澡了?”长叹一声。说“还是不要浪费吧。让我来超......渡你。”然后一把扯掉袈裟大行男女之事。正在欲仙欲死的紧要关头——女人抱着和尚的大光口一边乱啃一边咿咿呀呀地淫叫着,我就带着乡亲和扁担破门而入捉奸,将和尚暴打一顿从泊蓝街赶了出去,对了,泊蓝街,这个名字真他妈的文学。也将那女人赶了出去。女人是并不觉得冤枉的,在她临走前我给了她一些银两。然后我则用掉一半的积蓄修建教堂,买来椅子和讲台,在教堂的前面墙壁的正中央张贴了耶酥的画像,最开初,村民并不愿意相信洋鬼子的宗教,那几年,洋毛子的恶行罄竹难书。我给他们解释说,每个民族都有败类和禽兽,洋毛子当中也有好人。观世音菩萨是靠不住的,因为贪官烧给她的香火比贫民更多,上帝才是真正的万王之王。但他们对我所说的半信半疑。最开初有三五个未出嫁的姑娘来听我讲道,我怀疑也仅仅是性幻想的缘故,刚来到这里的时候我才二十多岁,很漂亮也很有学识的样子。到现在,我可以毫不夸口地说,以基督教堂为圆心,方圆百里再没有一个和尚。可惜后来,因为两次意外,我的模样被彻底毁了。</P>

<>罗廷章一直不愿意提起那段伤心的往事。他身平只做过几件伤害圣经和上帝栽培的事,醉了几次酒,嫖了一次妓。有两次是倒了大霉,某次醉酒后睡在菜市场卖猪肉的石板上,被几只饿得发慌的野狗团团围住啃了眼睛啃了额头和屁股,肚子上也裂开小口子,某条年迈的瘸腿狗爷爷正在动他肠子的主意——那里有一大泡屎,可真是美味啊。他突然就惊醒了,一拳打碎了那狗的鼻梁骨,将肠子塞回肚子里。飞快地跑回屋子里,凭借着前几年留过洋学习过给面目全非的尸体化妆和化学,终于用橡胶和胶水把自己修理好。第一次嫖妓就遇见一个精神有点问题的悍妇,前奏曲是用舌头舔耳朵,女人问他舒服吗?他闭着眼睛细细享受那种酥麻的快感一边淫笑到:“当然,不错不错,嘿嘿,非常不错的。”突然听见喀嚓一声,然后感觉从女人嘴里滚出来的唾液突然旺盛了许多,像山泉一般咕嘟咕嘟淌下来,再听见咀嚼的声音。这声音让他毛骨悚然,他侧过脸看见女人正笑嘻嘻地吞咽着他的耳朵。他死死地卡住女人的喉咙用脚踩着她的肚皮叫她吐出来,女人就很听话地吐出来一些被嚼得稀烂的肉渣和白深深的软骨。每次他想到这里都后悔莫及想要哭又想号叫几声,每次都哭不出来叫不出来。事实上,自从那两次灾难过后他就成为彻底的禁肉欲主义者,一直到死都没有再行过一次房。在很多年后当他年老的时候,他去英格兰看望自己的老朋友,被安排住在一个豪华的旅店内,半夜的时候有个喝醉的女人推开他的房门,脱光衣服扑在他怀里。两只雪白丰满的奶子掉在他的怀里。他觉得一大股血从胸膛里翻涌出来,冲到嘴里,他怔怔地看着那个女人,温柔而缓慢地抚摩着她的乳房,然后哭了,那些眼泪滴在他干枯的手掌上,滴在圆润的乳房上。是的,他知道这是他心里一直想得到的。可是这是一个多么荒唐的笑话啊,在他八十五岁的时候,有一个美貌如花的英国女人光着屁股和胸膛冲到他的怀抱里来了,他热血沸腾却无能为力,他早已经阳痿了。</P>
<><BR>教堂里响起了钟声,是时候做礼拜了,他悻悻地直起身来。拍掉衣服上的灰尘。信徒们络绎不绝地进来,毫无秩序地坐下,吸烟的吸烟喝稀饭的喝稀饭聊天的聊天。有穿着刺眼颜色旗袍的刚结婚的少妇端着满满一簸箕豆荚进来了。她婆婆说教堂里人多力量大,拨豆子的速度快一些。结果教堂里她的同道们并没有理会她,倒是有几个泼皮趁着人多的时候捏了她的屁股蛋子。她一回过头去,那些人马上停止动作一本正经闭上双眼低头在胸口划着十字大唱“哈里绿牙”。罗廷章用几声咳嗽结束他们制造出来的一切噪音,只有一位老得像南瓜皮的女人不断用手指擤鼻涕发出刺耳的声响,她将手指上粘稠的鼻涕不断揩到座椅的后背上,那鼻涕浓度很高,总粘在她的手指上不愿离开。四周的人都露出抱怨和厌恶的神色,皱着眉头吐出舌头扼紧喉咙摆出呕吐的样子。他轻轻地摸了一下自己的耳朵,开始他的SHOW TIME。上帝今天吹了几阵风,将我们的财产送给更贫穷更需要帮助的人,不可在心里辱骂,凡在这次聚会后辱骂上帝的,上帝将用镰刀割断它的舌头。凡信奉上帝的信徒必须坚决服从上帝的旨意并心存仁慈。像大海妈妈那样的仁慈,像天空爸爸那样的仁慈。好,进入正题,今天我们讲关于耶路撒冷的故事。耶路撒冷像淫妇,知道什么是淫妇吗?就是那些应该被拖下水浸猪笼的偷野男人的骚货。那里建造着圆顶花楼和高台,知道什么是圆顶花楼吗?就是楼房的地基是圆的,接近于塔子,很高,有我们这里的房子七八个磊起来那么高。顶楼上有花园,有好酒,一瓶酒比你们一家人一年吃的粮食还值钱,人家在顶楼上举行派对,抽雪茄,雪茄就是跟你们抽的叶子烟差不多的东西,只是人家一支烟的价钱比够你们抽十年叶子烟。听众席里马上响起啧啧的赞叹声,罗廷章心里寒了一下,知道自己有些跑题。马上心里一横,继续说到,可是那里飘逸着腐糜的气息,崇拜虚假的偶像和物质的享乐,那里的街道两旁密布妓院。于是耶和华说:因你的污秽倾泄了,你与所爱的行淫露出下体。又因为你拜一切可憎的偶像,流儿女的血献给他。我会将你往昔的相好全部招回到你的身边,让他们成为你的死敌。他们必撤掉你的花楼毁灭你的高台,剥去你的衣服,夺取你的华美宝器,留下你赤身裸体,用石头砸你用刀剑刺你,直至你觉得绝望......演讲完毕后,他松了一口气观看台下的听众,他们都面红耳赤而且惶恐不已,他在心里暗暗地笑了,要的就是这种结果——不一定要他们明白,但一定要使他们敬畏。最后,他坐在前台左侧的旧风琴前开始弹奏乐曲,从后台显现出几个衣着夸张体态畸形的老妪,手拖手嘟着嘴用一种接近童声的嗓音唱赞美诗。她们都很富态丰满,两腮下坠,胸前像塞了两棵足够成熟的大白菜。在那样贫穷的年代能够有那么肥胖的女人可真是奇迹。在唱赞美诗完毕后,全体人员起立独自祷告,现在这些信徒已经有所长进,知道祷告的时候压低声音,不被旁人听见自己的罪恶被当着耻笑的把柄,对上帝再没有古怪或过分的要求,在罗廷章刚刚来这里的时候,他们的祷告就是纯粹是嚎叫着异想天开,有人希望睡一觉起来后放在床下的蔑兜里装满腌好的野鸡肉牛大腿桂鱼。有人希望地窖里的土豆都能突然变成黄金,有人希望在自己拉屎的时候有下人蹲在旁边替自己驱赶蚊虫,当然,更多的女人希望自己变得年轻美丽而男人希望自己妻妾成群。现在他们都知道做出痛心疾首的模样竭力挖掘自己的罪恶,说给上帝听。祷告完毕后,罗廷章宣布解散。所有人都赤炸炸地厉鬼一般地喊上一声“阿门”后推攘着冲出教堂。<BR>   <BR>他也回到自己的房间,在回来的路上他思索着应该怎么修葺自己的房子。这阵风实在古怪,他的一生仅遇见那么一次。路上碰见的人都带着一副迎合的面孔讨好地恭敬地和他打招呼,他们叫他尊敬的牧师。“尊敬”这个词语从一群文盲的嘴里彬彬有礼地蹦出来总像是带着一种嘲弄的味道。他们都不敢靠近他,事实上也许是他不敢让他们靠近。自从他的容貌被毁坏后,他给他的信徒们说到,不可与之靠近,因为上帝在他左右,靠近他会让上帝洞穿你的灵魂,你所做过的一些污秽恶毒之事都会被马上知晓。回到房间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打开门,里屋燃着一只蜡烛,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人仰面靠在椅子上冷冷地看着他。那个男人穿了一身暗红的短衫,短衫的胸前缝着两个巨大的口袋,一个装旱烟,一个装手纸。腰间紧紧地捆着一根黄白的宽布条。那人没等他询问,先开口了,你是教堂的牧师吗?他点点头,举起手遮掩了一下自己的左脸歪着脑袋摆了一个不自然的姿势。那人停了一下,瞪大眼傻棱棱地看了他一会——他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摆出个娘们的姿势,继续说道,我生了个儿子,想让你去看看。没等牧师回答,他又继续说道:为了显示对你的尊敬,我亲自下山来请你。他吃了一惊,别人生了儿子和他有什么关系?不会是被怀疑是野种并怀疑是他干的好事吧。而且这个人,从来没有见过,不是农民,是的,他看出来了,这个中年人全身透出一股傲慢和野气。也不像是官员,官员的举止和腔调都很别致,像是被阉掉又被熔进炉子里模式化的结果。后来,他终于想到一个名词,这个名词马上和眼前的这个男人联系起来了,像水乳交融那般快捷。他倒吸了一口冷气,觉得整个脑袋有些麻木,这个名词就是“土匪”!他不由自主地仰头“啊”了一声,张大嘴不知道说什么话。来人哈哈一笑,倒是爽快地承认了自己的身份,是附近山寨里的土匪,而且是土匪头子。外号叫什么什么天龙来着。他来请罗廷章是因为觉得自己的儿子和基督教有点缘分,他希望罗廷章给他的儿子受洗。他的儿子非常奇怪,生出来的时候眼睛睁得很大,不哭也不闹,半晌才做出一种悲天悯人的神情皱着眉头嘟囔着喊了一声阿门,然后两只小手紧紧地抱在一起格格格地笑了。罗廷章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受洗?这个词语他已经荒废很多年了,事实上当初他在国外的时候对基督教的领悟并不是很深,而且某些名词因为生疏已久的缘故,现在他已经忘却了它们的本来含义。他刚刚听到受洗这个词语,还以为是割除包皮或者阴蒂的一种手术,或者是通一根管子到便秘者的肛门里朝里注水让大便稀释后利于排泄。</P>
<>2</P>
<P>他跟着他的脚步行走,先是走肿了脚心脚背,再走破了牛皮鞋。风吹响满山的草叶,落日的车轮被一片暖黄的沼泽渐渐吞噬,乌鸦和黄鹂的交响乐一直没有停下。目的地仍然遥遥无期。一股鸟气在罗廷章的胸中激荡澎湃。有好几次他都幻想自己怎么突然冲上去,用左臂狠狠地箍紧这个土匪头子,并用右拳狠狠地捶打其太阳穴。直到他倒下。然后朝他肚子踢几脚,朝尸体喊叫“叫你那个刚出生就会说阿门的居住在西印度群岛的宝贝儿子去吃屎吧! 走上山冈,看见天堂。是的,他差一点就相信映入自己眼眶的美景就是天堂。天已经完全暗下来了,但这里灯火通明人声鼎沸。 女人们全都穿着小肚兜和真丝内裤一类的东西,火光让她们的皮肤生动地摇曳起来,他觉得自己走路的步伐有些轻浮,胯下那不争气的玩意又开始义愤填膺了。她们全都在跳舞,草裙舞肚皮舞踢踏舞,偶尔有几个跳累了的姑娘坐下来休息,用剑刺了大肉块放到火上烤,周围的男士则自告奋勇地用刷子朝那肉块上抹上孜然辣椒粉香油花椒盐巴姜葱蒜丝香菜末。亲密地高声谈笑着,大口喝酒,间或泼一些酒在火焰上,那火焰就“呼”地一声冲天串起。跟着那土匪穿过层层帷幔,最后终于到达土匪头子的寝宫。那里没有灯烛,却亮若白昼,在餐桌和寝宫的八只角上,都摆放着成堆硕大的夜明珠。随即有人送上切成正方体的老腊肉和自酿的高粱酒,这群土匪终就是蛮夷之辈,向来分不清好酒劣酒,只觉得度数高便是好货,全然不知世上竟有女儿红五粮液之类的精品。也不知何为“窖香醇正,绵甜柔和,香味协调,尾味爽净”。敬献给尊贵客人的食物全都是大块的以脂肪为主的东西。他们喜欢把肉切得很厚来证明自己生性豪爽,若去到朋友家做客时见肉切得薄一些,他们会勃然大怒质问道:“这也能算是肉么?一口气就能吹上天。”总之那天晚上我们的牧师兼神甫兼传教士罗廷章先生受尽了折磨,为了“入乡随俗”,大口吃那肥肉锭子,一口咬下去,觉得有人提着一桶鸭黄的半透明的猪油从他头顶淋了下来。那酒也大约有七十度左右,他觉得自己像在吞咽熔化的铁水。等到宴席完毕,他醉醺醺地拖着一对被烈酒烧焦的嘴唇跟着寨主去看望他的贵子,是个白白胖胖的小子,有一双大眼睛,一直在摇篮里抱着两小手乐个不停,笑的时候嘴巴有点歪。</P>
<P>“这就是寨主的宝贝儿子?”<BR>“是的。名字已经起好了,叫陈七。”<BR>“怎么想出这个名字。恕我直言,这个名字并不好。若是我取名的话,我会叫他陈威廉,要不就叫布鲁克林。”刚说完就皱着眉头打了一个饱嗝。<BR>“我取这个名字肯定有我的原因。这是我的第七个儿子。”<BR>“寨主真是幸运,好福气。儿孙满堂。”他歪歪扭扭地靠在椅子上应答到。又皱着眉头打了一个嗝。<BR>“好福气?哈哈,也许是吧。我的前六个儿子都死了。大儿子是怎么死的?好像是,生的太多,容易混淆,让我想想。对了——哎,大儿子是一个美男子,像他妈妈一样美丽,比星星加月亮还美丽,他喜欢搞女人。这山寨里每个他看得上的女人他都搞了。有次他伯父告诉我说什么,说他甚至一边和一个女人干那好事,一边对围观他们的一个五六岁的小丫头说话,他说再过十年就轮到你了。他死之前的头一秒也还在干那事,在飞驰的马背上和一个姑娘干。他们哆嗦得很厉害,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就给哆嗦到悬崖下面去了。老二,老二喜欢打猎,六岁时就和我们一起出去,还喜欢收藏各种各样的枪支,某次我们去打猎遇见一只红皮狐狸,我叫手下的人都不动,把这个尊贵的机会留给我宝贵的二儿子。他也满脸兴奋地抬起枪瞄准那畜生,可是抠不动扳机,一连抠了好几次那枪都没冒出声响,他就调转枪头,左眼去瞄那枪管里到底出了什么故障,这个时候枪就响了。可怜我的宝贝儿子,那一枪掀翻了他的天灵盖,在死之前他还兴高采烈地喊,爸爸,爸爸,枪响了!枪响了!三儿子死于痔疮,他喜欢喝酒,这种爱好等于给他的病痛雪上加霜,他每天都会流一些血把裤子染红。我记得那会他很害羞,因为他的伙伴们总嘲笑他是流月经的男孩子——他死于一场大出血。老四喜欢周游世界,回来后便患病卧床不起,下身溃烂发出难闻的气味,我们只好用重金去沿海请留过洋的大医师前来诊治,诊治的结果是梅毒,还有其它并发症。甚至有可能是梅毒和淋病共同结合发展成的一种新病毒。医师说没救了。走后三五天老四就见了阎王。老五死于和官兵的械斗,他们将他打成蜂窝煤后又揍成肉酱,几个好心的老乡每人端着一盆血糊糊臭烘烘的“我的儿子”,还好,那群官兵全被我们杀了。老六前天才死。死之前的那几天还每天来摸他妈妈的肚皮呢,一直不停的问,妈妈,你是要给我生个弟弟还是妹妹?生个弟弟吧,可以陪我去捕鱼呢。是的,这狗蛋伢子每天扛着个大渔网在河边跑,说要给妈妈捕鲫鱼做当归鲫鱼汤补身体。后来他就在河边失踪了。我估计是给一条大鲫鱼捕走了——神甫,神甫,醒醒——可恶,亏我还这么动情地演说半天,可是你竟然睡着了。天啦。还流口水。天啦,别吐,我的上帝,我的波斯骆驼毛地毯——”他冲上去用手捂住他的嘴巴,可是那些污秽物的力量着实足够强大,像喷泉一般从他的指缝里狂射出来。</P>
<P><BR>他醒来的时候看见天已经亮了。那个时候他不太能分辨自己身在何处,隐约听见外面闹腾得厉害,甚至还以为自己是在欧洲的什么大学求学。那个塌鼻子老鹰脸的化学老师在给他们上课,他的腔调抑扬顿挫,和他行走的步调一致,像是在军训里。“喝酒过度会造成呕吐,呕吐时乙醇转化成乙醛,再加上食物残渣及胃液,气味会特别恶心刺鼻。”哦,他恍然大悟,打了最后一个酒嗝,昨天晚上有个畜生把我给灌趴下了。天,昨天晚上我在土匪窝里!我居然没有胡说八道惹得他们杀了我!想到这里,他倒吸一口冷气,所有毛发都像刺猬一般竖立起来了。脑袋上的血管热烘烘地跳得厉害。鼻子渐渐嗅到少女的馨香,几位身着翠绿长裙舞动水袖的丫头端来脸盆,捣碎的皂荚和洁白的毛巾。他觉得他们的照顾很周到,他很满意。洗漱完毕后,他去到大厅里接受土匪头子的召见。许诺要给这个可爱的胖嘟嘟的小儿子请世界上最好的家庭教师,并给他施了洗,在施洗前告诉土匪头子一定得原谅他,因为施洗是个残酷的事情。后来整个山寨的土匪都见识了施洗是一个多么残酷的事,是的,这个脑子里还流淌着酒精的赤脚传教士给本长篇真正的主人公施了洗,他砸碎了一个玻璃瓶子,拣起一块锋利的玻璃渣,抓着他的“小不点儿”,在电光火石之间为他割掉包皮。小孩马上就大哭起来,像其它小孩一样。然后罗廷章又用了另一招止住他的哭声,端来一盆冰冷刺骨的水劈头盖脸地朝他泼过去。在围观者的目瞪口呆下,他庄重地在胸前划了个十字:我以上帝的名义赐予你尊贵的身份,你将是上帝最亲爱的信徒,没有人比你更高贵;赐予你财富,你所获得的珍宝将堆满你的房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直到挤破玻璃从窗户内掉出来;赐予你狮子一样的勇猛,赐予你妻妾成群,赐予你健康长寿,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的快乐,以及一个可以成为教科书式的奇迹的一生。他庄严地说完这些话,又在胸前划了一个十字,喊了一声阿门。包括土匪头子,他的妻子以及那群乌合之众,全都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这会有人开始鼓掌,后来所有的人都欢呼起来鼓掌。掌声响成一片。这掌声让罗廷章臊得面红耳赤。后来他领了赏金,下了山,替那个叫着陈七的孩子物色全世界最好的家庭教师。</P>
<P>是两个洋鬼子,一个老学究,一个江洋大盗。他们每人每月可领到三百两银子的俸禄。那叫着陈七的孩子一天天地长大了。开始学习孔子庄子孟子老子朱熹,天文地理历史算术诗词对联绘画建筑物理化学音乐。马术射击,轻功拳击,刀枪棍棒流星锤双截棍九节鞭。识别毒药与下毒。当然,他也学习了英语。“WHO  AM  I? I’M THE GOD’S GUEST。I AM SEVEN  CHEN。”罗廷章隔三岔五地上山来看望他的教子,带着一本破破烂烂的圣经给他讲《圣经》里的故事。他第一次觉得这孩子天赋超群是在他七岁的时候,他正在做一道算术题,他算得非常快:“3+3=988878685848382818/164813114308063803=6”到算完的时候抬起脑袋很自信地看了罗廷章一眼:“那么叔叔,这样算正确吗?”“喏——呃,很明显,结果是对的。但中间却需要验算一下。我在想刚刚你为什么不给自己列一个七元八次方程再继续算。”“当然,我下次会那么做的,等我学会微积分,我把微积分也搞到过程里去。”“嘿,我说你这么做似乎有点过分,三加三等于六是个非常简单的算术题,并不需要一个那么复杂的过程。”“叔叔,你难道不觉得这像我们的人生吗?我们来自妈妈的肚皮里,都有一个共同的结果,死了后会睡到棺材里去。我们并不能因为得到一个简单的已知的结果就忽略整个人生的意义。”罗廷章吃了一惊:“你总是说和你年纪不相仿的话,这看起来有点古怪。”到陈七十三岁的时候,他能背诵大约七百本书,甚至能将《圣经》倒背如流——这个牛吹得有点离谱——当然,这在文学艺术里叫着夸张。同时,他学会了怎么从金矿里提炼高纯度的金子,怎么用王水销毁尸骨。他学会飞檐走壁,在马背上玩耍杂技翻筋斗。学会制造陶瓷雕塑水彩画谱写简单的钢琴曲。能单手举步枪射中一只远在五百尺外的麻雀的脑袋。到他十五岁的时候,他赶走了所有教师,每天驾着一辆马车在附近的山野庄园游荡,马车上装满了酒水食物,还有猎枪,子弹。每每行驶到茂密的树林前总要唱几句歌,断定躲藏在树林里的麻雀是否足够多,是否值得停下来耗费时间和火药。夜晚便坐在篝火旁给山里的土匪男女讲故事,把猎来的野味带给大家分享。那些故事的原型都来自世界名著,可轮到他讲述的时候便不知不觉地在一开始就被修葺,发生变异,到最后甚至是面目全非,甚至连小说的作者也未必能认出它来。他讲到莫泊桑的〈一生〉,将他的故事延续下去,老妇人收养了他儿子的儿子,并每天用荆条和擀面杖告诫他一定要不说谎话,不和婊子恋爱,不能忤逆长辈。后来这个小孩子终于成材了,去中国做了和尚。当他讲到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时,强烈的同情心使他让主人公活下来。人们把他受伤的部位当着圆心,并挖了一个半径为十厘米的大洞。那些有毒的血肉一扔到地上就会喷火,无论怎样,王子是活下来了。闲暇时节,他白天骑马到那个巴掌大的小镇上和罗廷章交流心得。或者在周末的基督徒聚会上发表让人吃惊的演说,几乎是颠覆了当时所有传教士的想象。他说我承认上帝的存在,但对〈圣经〉表示疑惑,如果上帝真是爱我们的,他必定会给我们自由,减免恐吓与威胁。而在我们所熟悉的〈圣经〉里,你们能阅读到这样的话:“  </P>
<P><BR>他必不会给没有罪过的人无妄的灭顶之灾。窗户外窗台上过道内都挤满了人。甚至一些从外省来的军官也以能听一次陈七的传道为荣。每每散会后总拉着他手亲切地交谈。“他比这个世界上任何同年纪的人都聪明,或者说,你从来不会曾经见过一个比他更聪明的地球人了!”他回去后给他的士兵们说,给他的父母说,给他的妻妾和孩子们说。他们轮流跑来参观他的演说,觉得他比当时刚刚由洋鬼子培养起来的传教士要好得多。因为圣经和上帝的指引,他奉劝父亲解散手下众多强兵猛将,不再杀生。但父亲告诉他,在这个年代,杀生是保存自己性命的唯一方式。他能做到的仅仅是不滥杀无辜。是的,从那以后他真做到了。偶尔也会抽空去山下的基督教堂看望儿子在讲台上眉飞色舞的样子。那群喽罗一直跟着他,他们都没有父母和故乡,曾发誓要同生共死。他们开辟荒野种庄稼,修建养殖场,开小商埠。由于没有苛捐杂税的骚扰,日子倒也过得滋润。</P>
<P>****************************</P>
<P>罗廷章和陈七面对面忧伤地坐在地下室的过道里。这是他们诀别二十年后的又一次会面。他们细声地娓娓诉说彼此这些年来的故事。饿了就吃干面包,渴了就喝红葡萄酒。某些时候他们会忽然沉默下来,一连两三个小时不说一句话。<BR>我知道我的故事有天会被一个自作聪明的家伙写成小说。他恨不得把我写成天才写得无所不能刀枪不入来满足他的意淫。那是一个蠢货。有一天,他会撰写关于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传教士的小说。可恶。他会写我。他甚至有可能把我写成塞万提斯笔下的《唐.吉诃德》的模样。呵,你不知道他第一次写我的时候是怎么开的头!恶心无耻变态的小说家,你说这个世界要小说家做什么?杀一个人需要五秒种,一次祷告需要三分钟,即使在我最有兴致的时候,我一次讲道也不会超过两小时。可是一部蹩脚的大部头小说却甚至可以耗费我们一个星期!对了,你说那个家伙叫什么来着?倚木。对,他的第一个开头我阅读过。写我是一个孤儿,在街道上游荡,吃发馊的包子和破败的白菜叶,然后被一个土匪头子收养了。似乎我不是我父亲的亲生儿子。说到这里,他铺开一张半透明的哆嗦不已的纸张。那是一个命名为倚木的小孩子在2002年第一次撰写《传教士》的开头。</P>
<P>“冬天还没有过去,但我已经感觉到春天的脚步了,因为鞋底的冰块已经开始融化。前些日在猛虎山上拾到的一只人眼突然萌发出一小枝嫩绿的细芽。我们的主人公陈七这个时候却身处一场无边无际的大雪中,他被冻得似乎只剩下胸部有点什么感觉,是的,他的四肢已经完全失去知觉,他只有靠胸腹的力量才能附带着自己的四肢一起移动。春天离他似乎还有六十年那么遥远。他在这条寂静狭小的街道上已经游荡了三五天,可是绝没有一个人停下来看他一眼,也没有一个好心人曾经施舍给他半点食物。他们耐心而冷漠地走在大街上,咀嚼着精美的点心,即使是最穷人家的孩子也有热腾腾的烤红薯和玲珑剔透的冰糖葫芦,富贵人家的孩子乘坐马车啃着乌鸡翅膀耀武扬威地经过。他们长得真漂亮,白嫩白嫩的皮肤,穿着镶着金边的丝织衣服。他们朝衣衫褴褛的陈七指指点点,瞧,那里有只泥猴子。那只泥猴子在他们尖锐的嬉笑声里低下头来。细细地咀嚼着被冰雪冻成石块的馒头,那馒头将他的牙龈硌出鲜血。夜晚,他睡在员外爷家的马厩里,经常有冻僵的麻雀簌簌地从树枝上跌下来。他害怕自己被冻成残废,就去一个温暖却臭烘烘地地方躲了一宿,据镇上打更的老人们后来说,那地方其实就是一只大象的肛门。当他进去的时候,那大象皱着眉头撕心裂肺地惨叫了一声,当他出来的时候,那大象立即眉头舒展长长地呼了一口气。”</P>
<P>罗廷章看了这个开头哈哈地笑了一阵:“看来这个开头比他在2003年写的开头强悍多了,要不要看他2003年是怎么写的?他甚至想把你和意大利童话里那些蹩脚的巫师和预言家伙在一起。他居然想把真实存在的你写进一个童话!真是毒如蛇蝎!”他说完后,也随即铺开一张半透明的哆嗦不已的纸张。那是一个命名为倚木的小孩子在2003年第二次撰写的名人传记〈传教士〉的开头。</P>
<P>“那天,我和我的青蛙一起到一个叫着米梅斯切而的城堡去进行一场反对黑社会和妓女合法化的演说。米梅斯切而,这个像我故乡一样熟悉亲切的名字最近几年来一直在我的耳边与心房萦绕。据说这个词语来自我们伟大的传教士陈七进行第一次手淫的野蛮人村庄,可勉强被翻译成梅毒。那天我们所见到的城堡和很多年前非常不一样,也许按照社会经济学家的话说,这是发展和进化的结果。空气中飘荡着蠢蠢欲动的气味,男人们穿旗袍在发稍别上玫瑰,刘海上抹了芝麻油,紧紧地贴在额头上,光彩照人,看起来很妖艳很得体。女人们则全都穿着笔挺的西服和黑皮鞋,在腋下夹着公文包漫无目的地在街道上游荡,抽雪茄,大声对话。铁匠咀嚼着一种含有硫化氢气味的泡泡糖,公交车售票员赤身裸体四仰八叉地睡在车厢的过道里仍人践踏,每每有旅客踏上她一脚,她就会含情脉脉地从嘴里唱出一句歌剧。超市的工人挥舞着匕首强迫街道上的行人去他们那里购买快到保质期的水蜜桃罐头。我和青蛙目瞪口呆地立在街道中央,任由心灵和身体接受这来自异域的浮躁气息的剧烈冲击。嘿,嘿,主人。我说你能改变注意吗?我总担心会发生什么事,在今天晚上的演说上,我是说他们也许会放肆嘲笑我们,而且我担心甚至我们根本没有可能活着回去。”</P>
<P>是的。他居然想把我写在一个童话里,他似乎是想改变我的真实身份和历史。你别指望这个混蛋能写出类似《百年孤独》那样的东西!噢,《百年孤独》,《百年孤独》!百年孤独是谁写的?是马克思吗?是的,就是他。不是马克思就是马尔克斯或者马克代斯之类的。你把他的作品和马克思先生的比较一下,就可以看出这个家伙多愚蠢了。是的是的。他确实无可救药。你看看他的长句,是的,会让有哮喘病的人窒息,特别是那句肉麻的"那些传奇的日子在与地面倾斜四十五度的平面上摸索着飞行"这句子让我呕吐了不止五十次。我不能容忍这样的家伙存在,我的意思是,他仅仅比我们迟到几百年,便可以肆意涂改甚至捏造,重新撰写我的故事。这个世界多么不公平。他站在椅子上,竖着一根中指,可是这就是现实!罗廷章被他的最后一句话吓了一跳,终于,他想不出什么话来应答。只喃喃地回了一句:该说的话都被你说完了。你叫我说什么。</P>
<P>3</P>
<P>陈七在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朋友是罗廷章,这毫无疑问,就像小李飞刀最好的朋友是阿飞,倚木最好的朋友是蒋信一样毫无疑问。他很喜欢他,每周总有两三天总赖在他那里不走,帮他打扫教堂,陪他聊天,与他辩论。如果陈七不和罗廷章辩论,也许他在罗廷章的眼里会是个十全十美的男子。他总是那么认真,又总是那么雄辩。陈七在成年前与罗廷章的最后一次辩论是在九月十五日。那天,县衙里的太爷突然月经失调大发脾气,决定对泊蓝街的土匪来一次全方位的围剿。他对手下的军师和捕头简单地交代了几句话,其中一句是:要斩尽杀绝,斩草除根。0</P>
<P>空白<BR>手淫,皮影戏。牙齿部落里的人只吃牙齿。</P>
<P>4</P>
<P>这位十八岁的天才于是在某个可以被忽略的年月开始他的快乐逃亡.他带着足够很多人用一生的金银珠宝去异域去找寻基督的意义以及此生的目的.骑马,住宿,没有旅社就睡在野外.先找一些干柴和稻草,堆放在地势平坦的草地上.然后点火烤乌鸡解饿,喝两口老酒,最后把火堆移开,铺上稻草,热气腾腾地睡上一夜。天亮了又继续出发。嘿,我要去寻找上帝呢</P>
<P>5<BR>罂患清扫完毕安置在地下室的厨房。它看起来那么干净,好像在一个时辰以前这里并没有罪大恶极的达官贵人躺在案板上恐惧地呻吟。</P>




<P><BR>6</P>
<P>他们去森林里砍伐木材修建教堂.偶尔去罂患的小饭馆里喝上一台小酒吃点牛肉</P>
<P><BR> </P>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5 01:4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差不多了/该放心了。上帝。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5 01:51:46 | 显示全部楼层
<><BR>抽象学校和圣得马诺广场</P>
<><BR>预言:后来神仙都死光了,撒旦鼓励人们做自己的神。<BR>                                                                                                                  ——题记</P>
<>孩子们在课堂上吞刀子,香蕉吃掉苹果,苹果吃掉棋盘,棋盘吃掉下棋人的手指,手指在被嚼成粉末之前又吃了一个穿套装的女教师的乳头,乳头吃掉一个有轻微狐臭的中年校长的嘴唇。他的嘴唇又吃掉一些谎言和诅咒。他们在校园里张灯结彩,闹腾得锣鼓喧天。兴奋得不能使唾液含蓄一些,他们相互转告这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黑夜就要到来了。直到明年春天才会离开。神甫骑在教堂的十字架上往下播撒命名为罪恶的黑灰尘,每撒一把,夜幕就拉近一些。教堂门口拥挤着一群正在殴打的凶神恶煞之徒,一边粗暴地动手动脚一边仰头张开嘴巴吞噬那些纷纷扬扬洒落的黑色粉末。据说这些粉末会让人们看到意外的普通人不能看到的美丽景色。他们或许以为是海市蜃楼吧。我当时那么蠢,竟然也跟着跑去了,还吞了好几口味道如同狗尿的黑粉末。嘿嘿,后来我们就真看见那些不可思议的景象了。包括地瓜帮的帮主和参加过世界大战的霍尔姆林公爵都被吓得尿裤子。而我呢,这篇小说的笔者?当然他也吓得不轻,他运气似乎比普通人要好一些。他先是从地狱里跑了出来,在出口处回头拼命朝里面吐唾沫,吐得口干舌燥后又恶狠狠地朝里面撒了一泡尿。然后又被那个奇特小说世界里的家伙看不顺眼,他们就是否杀掉他商量辩论了一千七百多个小时,其中一位穿格子衬衣戴钻石耳环的农妇更是说僵了舌头。这也真难为她的,在那么一大群人跟前伸直喉咙提高嗓音为我辩护。她后来据说是彻底哑掉了,被村子里的人们讥笑为“慈悲的哑巴长颈鹿”。最后他们的结果是讲我从小说世界里扔出来,在扔我之前又轮流着朝我脸上吐唾沫撒尿。然后我便湿淋淋地从一张看不清年代的红木床上醒过来。并根据印象在墙壁上写下如下的文字:</P>
<>我想我的每个梦都若能被准确记载都无愧于伟大的小说或电影的称号。可是我一旦醒来,这些梦就消失了大半或者丧失准确的脉络。我不得不拼凑很多个储存于记忆里的梦来勉强拼凑一篇小说,一篇又一篇。我将被彻底淹没在这些小说里,或被这些梦毫无征兆地吞噬。</P>
<>前天,这所学校里来了一群贩卖游戏软件的不法商贩。他们一心一意地只卖一种叫着“强奸女教师”的东西。校长土拨鼠先生站在办公室外面端起鸟枪朝他们轰了一枪,所有商贩都落荒而逃,还未来得及出卖的软件丢了一地。校长唆使几个正面临退学警告的学生将那些游戏软件收起来,拿到农贸市场去卖给单身农民使他们能提高手淫的质量。两个学生被逮捕,在一个不允许辩护没有陪审员的法庭上,</P>
<>我和洪溢临女士吞掉了那些粉末,还未离开教堂,黑夜就降临了。我们回去上课<BR>菲律宾,菲非常律宾,菲乐意永远律宾,宾律菲吗?在这里菲律宾代表我爱你。因为他们都把那个字玷污了(亏你说得出口,你不是曾给一万个女人和雌性哺乳动物说过那个字眼吗?),我不得不改换一种说法。如果你细心一些,你会发现我想表达的并不是你从故事本相粗略地猜测出来的意义(那么你想表达什么,那么你还写个什么写),别打扰,括号里的字也是我自己写的,我发誓。我要开始准确地记载梦境,它不需要解释,不需要意义,我只想真实的记载那些梦境(可是上帝,这是梦境吗)。我和我那位叫着铃铛的小公主那天逃了学,一起到城楼下面吃了些灰尘,就又跑回去上课了。当时黑夜还没有来临,教室里的日光灯没有亮着(他们把日光灯叫着白种人的阴茎,可恶!)。我们站在教室门口异口同声地喊:“报道!”当时那位身材挺拔的女壮士正背对着我们,她听见我们的噪音时身体剧烈地颤抖了一下,然后非常缓慢地转过头来。她转头的速度非常缓慢,我甚至会怀疑她仅仅是做了个会转头的样子。在从她背对我们到转头正对我们的这个过程中,我似乎睡着了三次,然后又和铃铛交谈搞清楚了她祖上每个女人都多产,她之所以叫铃铛是因为她爸爸不准他妈妈用“风铃”作她的名字。她说她爸爸年轻的时候很风流的,是个在H国很有名的诗人。风铃是她爸爸最热爱的那个情妇的名字。有《H国北元17世纪四十年代最佳诗歌集》中排名榜首的那首诗歌为证:“黄鼠狼放了一个屁,臭了我的风铃儿,我马上朝它肚皮踢一脚。它冲上来要吃我,我马上朝风铃儿的肚皮踢一脚,你一脚,我一脚,大家快点来跳舞。”然后我就问,为什么不叫风铃就一定要叫铃铛呢?为什么不能叫风暴暴风呢?她踢我一脚,我刚想加倍奉还,突然看见她目瞪口呆地傻掉了。我试探着踢了她一脚,她仍然没有什么反应。我朝着她的眼光一看,吓得跳了起来。天,我们的女教师这会终于转过头来正对着我们了。我似乎知道她为什么转动身体那么缓慢了。她的脖子和胸前垂吊着无数个肥硕而恶心的乳房,它们无声地争吵撕咬着,有的正张开嘴不停地做鬼脸,有些伤痕累累血肉模糊似乎还是不想闭嘴。铃铛紧紧抓着我的手,我硬着头皮和她走进教室坐下,回到我们自己的座位上座下。刚翻开书,却突然发现书本里的插图突然动了一下,似乎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呵欠。我尖叫一声一下把书扔到窗户外面去了。</P>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5 02: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9天</P>
<>一</P>
<>有一秒钟,他突然警觉的从打字机上回过头来,看见闹钟里的秒针在逆时针旋转。窗外还是那么黑,飘着大雨,玻璃上汩汩的水流阻止他将视线投射到更远的地方。偶尔听见几个从驾驶室里冲出来的中年男人骂骂咧咧地奔跑的声音。他甚至能想象到有几个家伙用西服包紧脑袋,舞蹈一般地扭动着屁股飞奔。他们也许是忘记带雨伞,他笑笑。继续凝视着打字机开始写小说。那部小说的名字叫《第29天》。他一个字也写不出来,这位年轻的作家创作他的每部作品似乎都要花一半的时间在雕刻小说的第一段话上面,他的导师一直告诉他小说的第一段必须抓住读者的眼球,他们才会有足够的耐性读下去。窗外的喧闹声似乎变得更大一些了。他想,也许是哪个家伙跌倒了。只要没有摔进下水道就好,他微笑着注视着自己的打字机,朝他挤眉弄眼。凌晨快乐,你告诉我第一个句子该怎么写,像史诗一般吗?“第29天,天崩地裂。”。过了一会儿,他似乎听到一个女人在用凄厉的声音喊他的名字:“乔,乔——救命——”他轰的一下站起来,冲到窗户上去,看见一个,穿着白色睡衣的?女人?躺在雨水里挣扎,挥手,惨叫,一群黑影闹烘烘地钻进汽车里发动引擎,扬长而去。“朱莉安?”他伸出脑袋试探着叫了一声,但女人并没有回答。他来不及带上雨衣,随手拿起一叠废手稿挡在脑袋上冲了出去。</P>
<>“噢,我的天,真是你这个小婊子。怎么你——”他看见这个湿漉漉的女人晕倒在泥泞里,没有穿裤子。这让他太阳穴发热,他拼命吞了两口口水,努力把自己的视线从她的性器官转开。因为光线的缘故,那里仅仅能看见一团阴影。那里是黑色油亮的阴毛。或者是金黄的。他吞了两口口水,脱下自己的衣服盖住女人的下体,将已经昏迷的她抱回到自己家里去。安置在自己的卧室里。重新坐回到打字机前,心情激动不已。他隐隐约约地觉得一些大事件快要发生了,“那么,当她醒来的时候会报以我温暖的微笑么?会叫我给她保守秘密么?她会成为我的好朋友么?会和我上床么?”他看见自己的手指哆嗦得厉害,又从显示器上看见自己咧嘴傻笑的蠢样子,吮吸了一会手指头,突然文思如泉涌。他的手指开始在打字机上飞舞。“那个俗套的关于作家和婊子的爱情故事后来被搬上大银幕,被街头巷尾更多的闲杂人等谈论,被三流作家模仿重复。这个世界上于是有了更多的作家和婊子恋爱,婊子从作家这里获得母亲给予调皮小儿子般极有耐性的溺爱,而作家从婊子这里获得生活费,性高潮和灵感。据我所知,那段恋爱绝对真诚,愉悦。以至于很多年后当那作家想起来,仍然会从眼睛里喷射出被阳光渲染过的朝雾般的色彩。”这个时候,他继续看了一眼闹钟,吃惊的发现那里的秒针似乎在飞奔,比风扇旋转的速度更快。他抬起手腕看手表,22点10分,11分——15分——29分——58,不,23点。天。闹钟轰地一声从墙上落下来。摔得粉碎,他目瞪口呆地坐在那里,不知道该做什么。过了一会,睡在床上的女人醒来了。天也亮了,她在房间里转了几圈,脑子一时反应不过来。她看了乔一眼,不满地问道:“我昨天晚上怎么在这里?”乔似乎是傻掉了,仍然坐在那里,没有听见她说话。她提起枕头冲到他面前砸了他一下:“我是说你昨天晚上有操过我吗?”<BR>乔慢慢地回过头来,用一种似笑非笑的眼神看着她。这眼神看得她心里发毛。她听见他一字一句地说:“安,时间变快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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