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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一 </b><b>小说之王</b></p>
<p align="left">创造。 “诗人没有创造诗 诗在那后边的某个地方 很久以来它就在那里 诗人只是将它发现”米兰昆德拉从这句话里找到小说家的自尊,他觉得“创造”和“拒绝不成熟的抒情”是小说比诗高明的地方。诗人只是发现了诗,却将它和自己灵魂的声音搅到一起,产生一种目空一切自欺欺人的幻觉,他们将高明的抒情和高明的思想混淆在一起。而小说家则不仅创造作品,还极力将自己隐藏到作品背后,他们并不给出结论,却将生活中种种不那么绝对的东西(合理的荒谬及荒谬的合理性)充分地展现出来,他们在我们日常忽略的角落里发现生活和人性的其它方面。我差点将米兰昆德拉的认识作为真理和自豪的资本。但后来,我发现小说家其实和诗人一样,他们也没有创造什么。或者说,他们已经创造了小说这种文体的所有东西,他们不再有创造的丝毫空间(从社会发展、文明进化中抄袭来的新元素符号或新的社会问题不在创造之列)。如果某天,小说这种艺术形式从人们的生活中彻底消失掉,我不会感到诧异,也不会觉得悲伤。</p>
<p align="left">十多岁时,我写一个短篇,对话为主。三个不同年纪的我在四川某地喝酒。十几岁的我,三十岁的我,八十岁的我。这三个我天南地北一通扯,突然谈起王小波。十几岁的我稚嫩一些,称王小波为小说之王,稍微看了几部小说便自诩渊博。三十多岁时能看出一些问题,有了批判的能力,认为王小波无数的插叙对于小说本身来讲是一种累赘,认为他借鉴了太多香港电影“今古不分”的娱乐糟粕。而八十岁时的我,老态龙钟,很久都想不起王小波是谁,记不起自己看过的任何一部小说。谈起话来牛头不对马嘴,还老是打盹放屁。这篇小说写得非常困难——我并不知道自己以后是什么模样。</p>
<p align="left">那部小说没有写完,因为后来看到博尔赫斯的《另一个我》。那里写了年过七旬的博尔赫斯遇见了不到二十岁的博尔赫斯。看到这部小说后,我赶紧撕掉了先前写作的片段,并像是行窃被捉住似的害羞难过。</p>
<p align="left">八年前,我打算写《世界末日》,写一些和之前所描述的末日情景有区别的画面(区别于科幻电影和科幻小说),描写好笑的噩梦或悬崖边的狂欢。总共二十章,每章三万字左右。有一章叫着“地狱”,没有牛鬼蛇神牛头马面,也没有孟婆汤和阎王。我幻想有个人类共同的地狱,这里没有语言的差别,只囚禁思想家和自以为是的人。(背景:一个走火入魔的人发表演说“一加一为什么等于二”,他的这次演说比一部长篇小说还长)把庄子、弗洛伊德、佛道邪教的传输者一股脑儿塞一起让他们辩论。这是一场群魔乱舞的辩论,辩论到他们忘记辩论的目的为止。那些曾经让他们自以为是的思想在这场惨烈的辩论中不断蒸发挥霍变得轻薄(即使思想是一种东西,那也不过是毁灭思想本身的唯一的那种东西)。在地狱中,我把曹雪芹和红学专家聚在一起,他们一见到他就起皮害臊,恨不得把脑袋藏屁眼儿里去。我还得让国学大师去面见他们的先人们,平日里他们耀武扬威,觉得自己比图书馆渊博,我得让他们漏洞百出,语无伦次,脱掉权威的外衣,困窘得像尿床的小孩儿。我认为这些想法是前无古人的了,并打算一一描绘它们。后来某天在长途客车上翻阅《格列佛游记》,就像有人对着我的脑袋敲了几狼牙棒,妈的!这种想法三四百年前就有了!这位先生不仅让评论家吃够了苦头,还详尽地谈到那些撰写历史的人如何造假!他让鬼魂复活,出来一一对质。为什么会这样呢?如果没有读到《格列佛游记》,我就会按照我大脑里的图像编织地狱场景,而看到这些场景的人会不以为然地说:这不过是抄袭或模仿斯威夫特罢了。我不断阅读,不断构思,后来阅读到的东西总是把我的构思击得粉碎。无论我想到一个多么苛刻多么复杂的命题,总会有前人已经涉足了。</p>
<p align="left">在《变形记》里,卡夫卡让主人公醒来后变成甲虫,评论家大呼小叫,天啦,小说居然可以这么写。神话传说一开始就这么做了。《搜神记》里,人鬼同行一路贫嘴斗智斗勇(美国电影里常见的情形),天快亮时,人朝鬼吐了口唾沫,鬼变成羊,人把羊卖掉(把鬼卖掉,这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幻想)。千年前祖宗们就把荒谬使用到极致。(你甚至可以从里面读到超现实主义和后现代的种种元素)如果说《变形记》里还有一点创新的话,他也仅仅是用心地刻画一件谁都不相信的事,并让它显得可信。这样的话,这部小说就由两部分组成:首先,读者不会相信一个人真会变成甲虫;然后读者相信,如果一个人真变成了甲虫,那么接下来他(它)所遭遇的种种悲惨是合情合理的。在小说里,把一件完全不可能发生的事讲得有鼻子有眼睛,并让它显得有一种似是而非的寓意,这样的人卡夫卡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p>
<p align="left">米兰昆德拉认为,托尔斯泰对安娜卡列尼娜之死的描写是小说史上的一个伟大瞬间,因为里面没那么多因为所以和必然性,但我们仍然可以觉得安娜之死合乎情理,绝非臆造。但这个瞬间仍然不是独创。堂吉诃德对温柔内雅的爱就体现了这种非诗性非逻辑性的特点(当然更粗糙更夸张一些),他对她爱得死去活来,却甚至从来没有见过她!而且作者和读者一样相信这是可能的。在此之前的四百年内,你翻开任何一部伟大的小说,任何一个出乎意料的结果都能从小说中找到合理性,而这些都体现了非逻辑性的特点!什么叫非逻辑性?仅仅是很多小说家不再觉得设置伏笔和悬念是小说的必备因素,不再把事件的起因作为描述的主要对象之一。这是现代小说最明显的共同特征之一。《百年孤独》比起《佩德罗巴拉莫》来,它不是一部更新颖的小说,只是一部更出名的小说。《红楼梦》相比于同期的小说来讲,只是更细腻了一些。《白象似的群山》这样的小说,你可以在北美和欧洲找出一大批类似的。《喧哗与骚动》?谁敢说那是开天辟地的?对福克纳来说,降低一点阅读难度增加一些阅读快感难道真的那么难吗?</p>
<p align="left"> 评论家可以把各个时代那些所谓最优秀的小说提出来,提出它的十个优点和十个独创性,但这些优点和独创性都不是这部小说唯一的。小说,神话传说和寓言的儿子,它因为包罗万象抄袭一切存在。然后,到了这个时候,你再去想想:小说家到底创造了他妈的什么?小说家到底应该为什么而自豪呢?米兰昆德拉在《不朽》和《帷幕》里,透露出小说家渴望不朽的本能。不朽?是的,可能他们潜意识里认为小说要么在革命上起了点作用,要么在精神文化上起了点作用。他们可能觉得真是《阿Q正传》治疗了国人麻木的灵魂,新中国的成立靠的是笔杆子而不是枪炮。这可能吗?从长长的小说史来看,小说并非因为其精神价值而存活于世,伴随着小说存在这么多年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它满足了人们休闲的需要,是人们智力闲暇的玩物,哈巴狗似的玩物。现在有了电影和电视,他们把二流小说切成碎片,改成剧本,然后搅拌影像声音乐曲,就造成更多色彩更斑斓的哈巴狗。小说家从来不是精神领袖。这是发生在我们眼前的事:再没有人愿意有耐性阅读《撒旦诗篇》,《追忆似水年华》,《尤利西斯》。他们愿意读媚俗的小说,能够打发时间的小说,不需要动大脑的小说,能寻求到共同感受的小说。他们需要《故事会》《知音》《青年文摘》这样的小说。这样的趋势谁也阻挡不了,即使有一天安伯托<b>.</b>艾柯以“唤醒卡尔维诺的记忆”来开始他的演说也没有用。小说的无限可能性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的小说只有两种可能性。要么出版畅销,要么永远写给自己看。是的,小说目前就是这样一个情形。如果有一天小说不存在了,那么它就不存在了,仅此而已(这和京剧的衰落贫穷有相似之处)。不值得为它写首悲怆的挽歌。</p>
<p align="left"><b> </b> 有一天,我想恋爱了。当时我挺自卑,不知道穿什么样的衣服会好看些,也不知如何讨女生欢心。在她们眼里,我不过是个聪明的丑八怪。那会我开始梦遗,见着班上的男女打情骂俏,神往。是的,在课间休息冲上去打她一拳,她再追着你回敬一拳,你心里就会像灌了蜜似的甜。然后我也加入到打情骂俏的大军中,偷偷摸摸地轻轻地摸那群娘们一下,然后屁颠屁颠地跑开。殊不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因为我长得丑,她们回敬的那一拳往往是能打得我七窍流血精尽人亡。</p>
<p align="left">我知道女人们并不喜欢我。我觉得我应该做点什么事儿吸引她们。于是我找了个社会上的小混混教我吸烟。然后我逃学去看黄色录像,或者课余时间在教室里大唱流行歌曲。后来不知从什么杂志上知道:男人长得丑没关系,只要有才华,仍然会讨女人喜欢。于是我开始写小说,组建了一个以写诗和武侠小说为主的文学团体“少爷文学社”。我的各科成绩开始一落千丈。直到我读高三,仍然没有一个女人喜欢我。这个时侯,我写小说已经走火入魔了。</p>
<p align="left"> 我写那田园牧歌似的小说,我住在庄园里,门口挂着一副对联“拳打老人院,脚踢托儿所”横批是“极地高手”。一年四季都有花果有花不完的钱,有胡铁花和桑丘那样的朋友。窖藏美酒无数,有独家秘制的醒酒汤,还有佳丽三千倾国倾城。但凡客人至,必邀其峨冠博带披头散发在山顶,陪我酗酒吟诗作赋舞剑。灯火辉煌酒池肉林人山人海。我竭力描绘庄园的繁荣,描绘的中途想到一个问题:如何赚钱维护庄园里的日常开销呢?我便开始给这个庄园的产业中添加钱庄赌场妓院和竞技场。</p>
<p align="left">庄园很大,从西边走到东边就相当于一次长途旅行,会迷路。我让主人公骑马去旅行,如果他走得太远,他会轻易遇见暴风雪。这个时候,他用小刀割了马的阴囊做了人世间第一个热水袋,并朝热水袋里撒尿来给自己取暖。</p>
<p align="left">再后来,我读了《沙之书》《看不见的城市》《不朽》《佩德罗巴拉莫》《玫瑰之名》《判决》我开始改变自己的思考和写作方式。有段时间我沉溺于色情和暴力,有段时间我过于强调“无逻辑性”的比重,因为年轻人不会他妈的讲道理,他们认为“我喜欢”就是世界上最大的道理,他们觉得打架和上床很幸福,吸点粉真是酷极了。更多的时间,我尝试所谓的“小说的无限可能性”,甚至绞尽脑汁去写“女人和卡车的爱情”那样的玩意儿。</p>
<p align="left"> 18岁,我恋爱了。初恋是学校里最美的女生。她成为我女朋友是因为我自卑得不敢正眼看她,不敢和她说一句话。她误以为这是因为我傲慢。我的这种“傲慢”引起她的注意。她因此将我和那些对她“趋之若鹜”的苍蝇般的男生分开,并对我着迷。离高考还有半个月,我们确立了恋爱关系,高考前一周,我和她做爱,因为包皮过长,我没有射出来,她很吃惊。高考考场外,我看见她和前男友兴高采烈地交谈。她的前男友是高官的儿子,是某个黑社会团伙的二当家。我只得装着没看见,悄悄离开。我怀疑当天晚上她会陪她的前男友睡觉。高考完毕的那天晚上,我站在镜子前,长久地凝视着自己。自言自语:</p>
<p align="left">一个多么自卑的人。你必须自信起来,必须像你的小说所描述的那样,让倾国倾城的女人仆役般匍匐到你脚下。你才十八岁。你即将步入自己生命里最美的十年,你必须让这十年磨砺你,聚集起强硬傲慢的资本。十年后,你必须让自己成为小说之王。</p>
<p align="left"> 在镜子前自言自语的那个瞬间被我视为我这一生最美好的一个瞬间(它奠定了我此后创作小说的基调:自恋和自欺欺人)。它比和任何一个女人上床都更美,比任何一个女人的眼泪和乳房都更美。而十年后,现在已经到啦。这个国家小说写得最好的叫着残雪,书卖得最多的叫着韩寒或郭敬明。</p>
<p align="left">在这十年中,我遇见一个满脸雀斑的单身女人。她在我衣食无着的时候出现。她夸我为小说而生,这是我在世上获得过的最高评价。她对我说,如果我不自诩为小说家,我的小说也许会写得更好些。我告诉她,我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小说家是有原由的,与堂吉诃德口口声声说自己是骑士的原因相同。小说家和骑士一样,是身份,那唯一能拿上桌面的身份,象征傲慢,自卑,痛苦,玩笑。是内心世界与外部生活的分界线及错位。就像清朝遗老在民国后对自己的尊荣念念不舍一样,我无比在意我的身份,像在乎我唯一的遗产般在乎它。潜台词是:被你嘲笑的这个玩意儿比你本人更接近传奇更接近真诚(自嘲带来你仅有的欢乐)。那是了解真相的人自欺欺人时的辛酸和无奈。</p>
<p align="left">那个单身女人觉得我聪明极了。我陪她睡了一些天,她怀了孕。她突然想把孩子生出来。我难以答应。她愿意给我很多钱,那些钱也许足够改变我的生存轨迹。我考虑了半个月,仍没答应。有几个凌晨,她打电话给我并在电话里痛哭。后来,在她的个人网站里,我看见她决定去堕胎,在堕胎的那段时间里,她给肚子里的小孩写小说。给他(她)讲故事:人们活在蓝蓝的湖泊一般的小说里,因为你的父亲是小说之王,不允许私生子的出生,所以我将和医生一起杀了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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