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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魔鬼与我(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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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5 21: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b>&nbsp;</b></p>
<p><b>一 </b><b>小说之王</b></p>
<p align="left">创造。 “诗人没有创造诗 诗在那后边的某个地方 很久以来它就在那里 诗人只是将它发现”米兰昆德拉从这句话里找到小说家的自尊,他觉得“创造”和“拒绝不成熟的抒情”是小说比诗高明的地方。诗人只是发现了诗,却将它和自己灵魂的声音搅到一起,产生一种目空一切自欺欺人的幻觉,他们将高明的抒情和高明的思想混淆在一起。而小说家则不仅创造作品,还极力将自己隐藏到作品背后,他们并不给出结论,却将生活中种种不那么绝对的东西(合理的荒谬及荒谬的合理性)充分地展现出来,他们在我们日常忽略的角落里发现生活和人性的其它方面。我差点将米兰昆德拉的认识作为真理和自豪的资本。但后来,我发现小说家其实和诗人一样,他们也没有创造什么。或者说,他们已经创造了小说这种文体的所有东西,他们不再有创造的丝毫空间(从社会发展、文明进化中抄袭来的新元素符号或新的社会问题不在创造之列)。如果某天,小说这种艺术形式从人们的生活中彻底消失掉,我不会感到诧异,也不会觉得悲伤。</p>
<p align="left">十多岁时,我写一个短篇,对话为主。三个不同年纪的我在四川某地喝酒。十几岁的我,三十岁的我,八十岁的我。这三个我天南地北一通扯,突然谈起王小波。十几岁的我稚嫩一些,称王小波为小说之王,稍微看了几部小说便自诩渊博。三十多岁时能看出一些问题,有了批判的能力,认为王小波无数的插叙对于小说本身来讲是一种累赘,认为他借鉴了太多香港电影“今古不分”的娱乐糟粕。而八十岁时的我,老态龙钟,很久都想不起王小波是谁,记不起自己看过的任何一部小说。谈起话来牛头不对马嘴,还老是打盹放屁。这篇小说写得非常困难——我并不知道自己以后是什么模样。</p>
<p align="left">那部小说没有写完,因为后来看到博尔赫斯的《另一个我》。那里写了年过七旬的博尔赫斯遇见了不到二十岁的博尔赫斯。看到这部小说后,我赶紧撕掉了先前写作的片段,并像是行窃被捉住似的害羞难过。</p>
<p align="left">八年前,我打算写《世界末日》,写一些和之前所描述的末日情景有区别的画面(区别于科幻电影和科幻小说),描写好笑的噩梦或悬崖边的狂欢。总共二十章,每章三万字左右。有一章叫着“地狱”,没有牛鬼蛇神牛头马面,也没有孟婆汤和阎王。我幻想有个人类共同的地狱,这里没有语言的差别,只囚禁思想家和自以为是的人。(背景:一个走火入魔的人发表演说“一加一为什么等于二”,他的这次演说比一部长篇小说还长)把庄子、弗洛伊德、佛道邪教的传输者一股脑儿塞一起让他们辩论。这是一场群魔乱舞的辩论,辩论到他们忘记辩论的目的为止。那些曾经让他们自以为是的思想在这场惨烈的辩论中不断蒸发挥霍变得轻薄(即使思想是一种东西,那也不过是毁灭思想本身的唯一的那种东西)。在地狱中,我把曹雪芹和红学专家聚在一起,他们一见到他就起皮害臊,恨不得把脑袋藏屁眼儿里去。我还得让国学大师去面见他们的先人们,平日里他们耀武扬威,觉得自己比图书馆渊博,我得让他们漏洞百出,语无伦次,脱掉权威的外衣,困窘得像尿床的小孩儿。我认为这些想法是前无古人的了,并打算一一描绘它们。后来某天在长途客车上翻阅《格列佛游记》,就像有人对着我的脑袋敲了几狼牙棒,妈的!这种想法三四百年前就有了!这位先生不仅让评论家吃够了苦头,还详尽地谈到那些撰写历史的人如何造假!他让鬼魂复活,出来一一对质。为什么会这样呢?如果没有读到《格列佛游记》,我就会按照我大脑里的图像编织地狱场景,而看到这些场景的人会不以为然地说:这不过是抄袭或模仿斯威夫特罢了。我不断阅读,不断构思,后来阅读到的东西总是把我的构思击得粉碎。无论我想到一个多么苛刻多么复杂的命题,总会有前人已经涉足了。</p>
<p align="left">在《变形记》里,卡夫卡让主人公醒来后变成甲虫,评论家大呼小叫,天啦,小说居然可以这么写。神话传说一开始就这么做了。《搜神记》里,人鬼同行一路贫嘴斗智斗勇(美国电影里常见的情形),天快亮时,人朝鬼吐了口唾沫,鬼变成羊,人把羊卖掉(把鬼卖掉,这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幻想)。千年前祖宗们就把荒谬使用到极致。(你甚至可以从里面读到超现实主义和后现代的种种元素)如果说《变形记》里还有一点创新的话,他也仅仅是用心地刻画一件谁都不相信的事,并让它显得可信。这样的话,这部小说就由两部分组成:首先,读者不会相信一个人真会变成甲虫;然后读者相信,如果一个人真变成了甲虫,那么接下来他(它)所遭遇的种种悲惨是合情合理的。在小说里,把一件完全不可能发生的事讲得有鼻子有眼睛,并让它显得有一种似是而非的寓意,这样的人卡夫卡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p>
<p align="left">米兰昆德拉认为,托尔斯泰对安娜卡列尼娜之死的描写是小说史上的一个伟大瞬间,因为里面没那么多因为所以和必然性,但我们仍然可以觉得安娜之死合乎情理,绝非臆造。但这个瞬间仍然不是独创。堂吉诃德对温柔内雅的爱就体现了这种非诗性非逻辑性的特点(当然更粗糙更夸张一些),他对她爱得死去活来,却甚至从来没有见过她!而且作者和读者一样相信这是可能的。在此之前的四百年内,你翻开任何一部伟大的小说,任何一个出乎意料的结果都能从小说中找到合理性,而这些都体现了非逻辑性的特点!什么叫非逻辑性?仅仅是很多小说家不再觉得设置伏笔和悬念是小说的必备因素,不再把事件的起因作为描述的主要对象之一。这是现代小说最明显的共同特征之一。《百年孤独》比起《佩德罗巴拉莫》来,它不是一部更新颖的小说,只是一部更出名的小说。《红楼梦》相比于同期的小说来讲,只是更细腻了一些。《白象似的群山》这样的小说,你可以在北美和欧洲找出一大批类似的。《喧哗与骚动》?谁敢说那是开天辟地的?对福克纳来说,降低一点阅读难度增加一些阅读快感难道真的那么难吗?</p>
<p align="left">&nbsp;评论家可以把各个时代那些所谓最优秀的小说提出来,提出它的十个优点和十个独创性,但这些优点和独创性都不是这部小说唯一的。小说,神话传说和寓言的儿子,它因为包罗万象抄袭一切存在。然后,到了这个时候,你再去想想:小说家到底创造了他妈的什么?小说家到底应该为什么而自豪呢?米兰昆德拉在《不朽》和《帷幕》里,透露出小说家渴望不朽的本能。不朽?是的,可能他们潜意识里认为小说要么在革命上起了点作用,要么在精神文化上起了点作用。他们可能觉得真是《阿Q正传》治疗了国人麻木的灵魂,新中国的成立靠的是笔杆子而不是枪炮。这可能吗?从长长的小说史来看,小说并非因为其精神价值而存活于世,伴随着小说存在这么多年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它满足了人们休闲的需要,是人们智力闲暇的玩物,哈巴狗似的玩物。现在有了电影和电视,他们把二流小说切成碎片,改成剧本,然后搅拌影像声音乐曲,就造成更多色彩更斑斓的哈巴狗。小说家从来不是精神领袖。这是发生在我们眼前的事:再没有人愿意有耐性阅读《撒旦诗篇》,《追忆似水年华》,《尤利西斯》。他们愿意读媚俗的小说,能够打发时间的小说,不需要动大脑的小说,能寻求到共同感受的小说。他们需要《故事会》《知音》《青年文摘》这样的小说。这样的趋势谁也阻挡不了,即使有一天安伯托<b>.</b>艾柯以“唤醒卡尔维诺的记忆”来开始他的演说也没有用。小说的无限可能性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的小说只有两种可能性。要么出版畅销,要么永远写给自己看。是的,小说目前就是这样一个情形。如果有一天小说不存在了,那么它就不存在了,仅此而已(这和京剧的衰落贫穷有相似之处)。不值得为它写首悲怆的挽歌。</p>
<p align="left"><b>&nbsp;&nbsp;</b> 有一天,我想恋爱了。当时我挺自卑,不知道穿什么样的衣服会好看些,也不知如何讨女生欢心。在她们眼里,我不过是个聪明的丑八怪。那会我开始梦遗,见着班上的男女打情骂俏,神往。是的,在课间休息冲上去打她一拳,她再追着你回敬一拳,你心里就会像灌了蜜似的甜。然后我也加入到打情骂俏的大军中,偷偷摸摸地轻轻地摸那群娘们一下,然后屁颠屁颠地跑开。殊不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因为我长得丑,她们回敬的那一拳往往是能打得我七窍流血精尽人亡。</p>
<p align="left">我知道女人们并不喜欢我。我觉得我应该做点什么事儿吸引她们。于是我找了个社会上的小混混教我吸烟。然后我逃学去看黄色录像,或者课余时间在教室里大唱流行歌曲。后来不知从什么杂志上知道:男人长得丑没关系,只要有才华,仍然会讨女人喜欢。于是我开始写小说,组建了一个以写诗和武侠小说为主的文学团体“少爷文学社”。我的各科成绩开始一落千丈。直到我读高三,仍然没有一个女人喜欢我。这个时侯,我写小说已经走火入魔了。</p>
<p align="left">&nbsp;我写那田园牧歌似的小说,我住在庄园里,门口挂着一副对联“拳打老人院,脚踢托儿所”横批是“极地高手”。一年四季都有花果有花不完的钱,有胡铁花和桑丘那样的朋友。窖藏美酒无数,有独家秘制的醒酒汤,还有佳丽三千倾国倾城。但凡客人至,必邀其峨冠博带披头散发在山顶,陪我酗酒吟诗作赋舞剑。灯火辉煌酒池肉林人山人海。我竭力描绘庄园的繁荣,描绘的中途想到一个问题:如何赚钱维护庄园里的日常开销呢?我便开始给这个庄园的产业中添加钱庄赌场妓院和竞技场。</p>
<p align="left">庄园很大,从西边走到东边就相当于一次长途旅行,会迷路。我让主人公骑马去旅行,如果他走得太远,他会轻易遇见暴风雪。这个时候,他用小刀割了马的阴囊做了人世间第一个热水袋,并朝热水袋里撒尿来给自己取暖。</p>
<p align="left">再后来,我读了《沙之书》《看不见的城市》《不朽》《佩德罗巴拉莫》《玫瑰之名》《判决》我开始改变自己的思考和写作方式。有段时间我沉溺于色情和暴力,有段时间我过于强调“无逻辑性”的比重,因为年轻人不会他妈的讲道理,他们认为“我喜欢”就是世界上最大的道理,他们觉得打架和上床很幸福,吸点粉真是酷极了。更多的时间,我尝试所谓的“小说的无限可能性”,甚至绞尽脑汁去写“女人和卡车的爱情”那样的玩意儿。</p>
<p align="left">&nbsp;18岁,我恋爱了。初恋是学校里最美的女生。她成为我女朋友是因为我自卑得不敢正眼看她,不敢和她说一句话。她误以为这是因为我傲慢。我的这种“傲慢”引起她的注意。她因此将我和那些对她“趋之若鹜”的苍蝇般的男生分开,并对我着迷。离高考还有半个月,我们确立了恋爱关系,高考前一周,我和她做爱,因为包皮过长,我没有射出来,她很吃惊。高考考场外,我看见她和前男友兴高采烈地交谈。她的前男友是高官的儿子,是某个黑社会团伙的二当家。我只得装着没看见,悄悄离开。我怀疑当天晚上她会陪她的前男友睡觉。高考完毕的那天晚上,我站在镜子前,长久地凝视着自己。自言自语:</p>
<p align="left">一个多么自卑的人。你必须自信起来,必须像你的小说所描述的那样,让倾国倾城的女人仆役般匍匐到你脚下。你才十八岁。你即将步入自己生命里最美的十年,你必须让这十年磨砺你,聚集起强硬傲慢的资本。十年后,你必须让自己成为小说之王。</p>
<p align="left">&nbsp;在镜子前自言自语的那个瞬间被我视为我这一生最美好的一个瞬间(它奠定了我此后创作小说的基调:自恋和自欺欺人)。它比和任何一个女人上床都更美,比任何一个女人的眼泪和乳房都更美。而十年后,现在已经到啦。这个国家小说写得最好的叫着残雪,书卖得最多的叫着韩寒或郭敬明。</p>
<p align="left">在这十年中,我遇见一个满脸雀斑的单身女人。她在我衣食无着的时候出现。她夸我为小说而生,这是我在世上获得过的最高评价。她对我说,如果我不自诩为小说家,我的小说也许会写得更好些。我告诉她,我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小说家是有原由的,与堂吉诃德口口声声说自己是骑士的原因相同。小说家和骑士一样,是身份,那唯一能拿上桌面的身份,象征傲慢,自卑,痛苦,玩笑。是内心世界与外部生活的分界线及错位。就像清朝遗老在民国后对自己的尊荣念念不舍一样,我无比在意我的身份,像在乎我唯一的遗产般在乎它。潜台词是:被你嘲笑的这个玩意儿比你本人更接近传奇更接近真诚(自嘲带来你仅有的欢乐)。那是了解真相的人自欺欺人时的辛酸和无奈。</p>
<p align="left">那个单身女人觉得我聪明极了。我陪她睡了一些天,她怀了孕。她突然想把孩子生出来。我难以答应。她愿意给我很多钱,那些钱也许足够改变我的生存轨迹。我考虑了半个月,仍没答应。有几个凌晨,她打电话给我并在电话里痛哭。后来,在她的个人网站里,我看见她决定去堕胎,在堕胎的那段时间里,她给肚子里的小孩写小说。给他(她)讲故事:人们活在蓝蓝的湖泊一般的小说里,因为你的父亲是小说之王,不允许私生子的出生,所以我将和医生一起杀了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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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17 12:37:12编辑过]
发表于 2011-5-3 18: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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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1 13: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问好倚木。
发表于 2010-6-28 21: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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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4 08: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语言驾驭能力,估计我是很难超越的。不过阿木你得结构越来越模糊。
发表于 2009-7-28 22: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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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8 11:57:51 | 显示全部楼层
语言的惯性,强烈的气息。佩服
 楼主| 发表于 2009-7-25 07: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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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地震来的时候我躲在桌子下,看见墙壁正在疯狂地裂开,像有人疯狂地撕扯一件衬衣,在绝望的缝隙里,我抽空电光火石般地回忆了我短暂的一生,觉得自己没白活。然后释然了。</p>
<p>后来当然死了很多人。绵阳的情况好一些,我当然没有看到堆砌如山的尸体。即使我看见了,我也不会就地震的情形写一个字。写什么呢?文字当然有它不能抵达的地方,很多人抒情,写诗或散文来记载什么,山河破碎,尸横遍野。他们似乎因为陌生人的死要悲痛得哭出来,没有一个文人真正因为地震死了很多人而悲痛,相信我,文人们只因为贫穷和没有性伴侣悲痛。当然,宣传部的同志们希望大家乐观一些,生活还得继续,但它们的口号里似乎总隐藏着这个意思“我们战胜了地震”,这是个愚蠢的自欺欺人的想法。地震并不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也不怕纳粹。他稍一哆嗦很多文人就会吓得尿裤子,无论你会不会醉里挑灯看剑,无论你有没有过沙场秋点兵。</p><br/>
<p>余震不断,这是最好的酗酒的借口。每日醉生梦死。和士兵喝酒,和诗人喝酒,和一个失恋的娘们儿喝酒——我们坐在山顶的灌木丛里喝酒,我喝一会亲她一会。和士兵喝酒的时候,我醉得最厉害,因为他说士兵是中国最可爱的人,地震要不是有士兵的话,四川的损失会增大一倍。我说少他妈装崇高了,中国最可爱的人难道不是范冰冰吗?然后我们就打了起来。我决定拿切菜刀杀了他。结果被很多人给拦下来了。那天晚上我醉得像麻风病似的,身体很多器官都像脱落般痛苦。我强忍痛苦睡了一觉。第二天中午,去大学找了我最好的朋友喝酒。我们在餐桌前喝了十多瓶,我想尿尿,可厕所里有人,我就提着瓶子拿到桌子下面把尿道口对准瓶口痛快地撒了一泡,装了满满一瓶,放在桌子上。我们走的时候,服务员追着我们问:你们还有一瓶酒,不喝了吗?把朋友送到家里后,我东倒西歪往家的方向走,看见一辆红色的小汽车停在路边,我就走到小汽车跟前,和它的主人说了一些话(我一个字也不记得了),接下来的记忆我完全丧失。睡得非常香,有人踢我,是个保安,问我睡在草地上做什么。我给他看了身份证,求他别打扰,我继续睡,睡到深夜才醒来。醒来后,我决定去南京。</p><br/>
<p>&nbsp;那个在南京要死不活的年轻人每天早晨看见我都会朝我挥手,那是纳粹的姿势。地震过去很久了。新闻里说南京偏移了几公分。他在屋子里弹吉他唱歌,给我讲述毛泽东和美国,讲鲍勃迪伦。</p>
<p>他带我去嫖妓。他给我讲他将如何用警察难以查明的手法肢解自己的女朋友。他发疯说自己快要死掉。他喝得大醉,从极地77酒吧出来,大声朗诵海子或随便别的什么人的诗。他反复朗诵一句:面对大河,我无限惭愧。我当时在心里想,面对大河他妈的有什么好惭愧的呢,诗人就是矫情。就是面对大海我也不会惭愧。</p>
<p>他给我讲他的女朋友。他多么爱她。可他总在收获伤害。他宁愿亲手杀了她,让自己想念她。他觉得只有她死掉,自己才能解脱。他经常坐在公园里给我讲他的女朋友,表情像一个家破人亡的老人。他描述自己即将如何杀掉她。这些想法我也曾经有过,所以听他描述时非常不耐烦。但由于他当时养着我,所以我丝毫不把不耐烦的表情展现出来。</p><br/>
<p>我们去嫖妓,被司机骗去一个黑店,喝两扎啤酒花了一千七,连妓女的头发都没碰一下,让我们心痛了半夜。然后四处找妓女,终于在网络上查询到一个物美价廉的地方。我遇见那个活色生香的大屁股女人,那是我所见过的最大的屁股,我一看见她的屁股就炸成碎片。她很年轻,很美,她的屁股是肉欲的祖母绿。我在那片土地里用力地挥洒我的一切精力和感官愉悦,我像乌贼那样紧紧地抱着她。是的,可惜她的那里——阴道——B——太宽松了。这是唯一的遗憾。如果她读过《巨人传》,她就该买些收缩药。书里说,吃了那药后,女人的那里会收缩得像处女一般,用药过量的话,那里会收缩得跟针眼一样小,需要用牙齿撕开。事后,她站起来收拾,我紧紧地抱着她的大屁股唱赞美诗“这不断涌出蜜与美梦的约旦河般的阴户,这圣女贞德般的永动机般的肥硕的色情磨盘般的屁股——”</p><br/>
<p>我快要跑题了。这章的题目叫着《死亡》,但我却扯到嫖妓的事儿。我是想说在南京的那段时间是我最糟糕的日子之一。没有挨饿,但却被那年轻人该死的情绪给传染了。当时我心里实在没有什么难过的事儿,可是由于他每天都想自杀,悲不自禁。我也就像要死了似的。这个人叫着江北,是我的朋友。</p><br/>
<p>几天前,我们在电话里谈到小说。谈到第一章总是写得比后面的好的问题(这几乎是每部长篇小说的问题,第一章最好,后继不力)。于是,你就看到我的这部小说,正在尝试把长篇分割成一些有标题的短篇。努力让每一章的内容符合小标题,并竭力忽略各章之间的联系。我们在电话里聊天,他继续诅咒生活,继续告诉我想杀死自己的女朋友。我想我也曾经那样希望杀死一些人。不,是两个人。外公和初恋。他们曾在我失眠的夜里千百次地以各种惨状死掉。</p><br/>
<p>死掉,是的。一个农民被炸烂了肚皮,被塑料薄膜捆着扔在路边半个月(那是我上学的必经之路)。一个骑自行车的木匠被摩托车撞飞,下巴不见了,他的舌头耷在喉结上。一个死去很久的小孩浮在水面上,周围聚满苍蝇和鱼。死于青霉素的青年妇女在死前哆嗦得跟筛子一般。洪水退去后,一个皮开肉绽的女人挂在桑树上。癌症来临,参加过朝鲜战争的退伍军人很快用光了一生的积蓄,脖子里爬满紫色的肿瘤。这是我在外公家见过听过的死亡。我一直希望外公这样死掉。可他在我写这部小说的时候还活得好好的。</p><br/>
<p>我做一些长长的噩梦。我变得苍老,身边的朋友死的死老的老。初恋不见了。我总是梦见自己老死。有时还梦见死后的情形,变成鬼魂藏在自家院外,我看见自己的儿媳妇挺着大肚皮在院子里忙碌着。我思考是否应该投胎到她的肚子里,让自己的来生还在自己家里,尽管做自己儿子的儿子是一件非常别扭的事儿。有一次,我梦见自己肚饿,吃掉一个躺在自己身边的长发女人。吃她的时候毫不费力,很快就吃得只剩下个头盖骨,这似乎是她全身最硬的一块,我抓起头盖骨“啪”的一声贴在天花板上,这个时候天花板上升成天空,头盖骨变成月亮。</p>
<p>梦中的死常常能让你悲痛欲绝。而那种悲痛的情绪常常被我看成自己死亡的预演。我在现实世界里找不到那种令人虚脱窒息的悲痛,而且噩梦和死亡都有一种豁然开朗的类似解脱的结局。</p><br/>
<p>我曾经无数次描写初恋的死亡。我写我有很多很多钱,用这些钱去追她。她终于背着丈夫和我偷情,我用了蒙汗药,在她的屁股上刺了两个字“婊子”并浸墨,成为她的烙印。后来她的丈夫看见这两个字就把她活活打死了。我写我如何冲进她的教室里粗暴地割断她的喉咙。我写我们在高楼的栏杆上做爱,我把她从上面推下去。我写她堕胎死于大出血。我写她被我开车撞飞,整个人撞得跟麻花似的。我写我将她囚禁在地下室,将她凌迟,之前发表一篇声泪俱下的演说。</p>
<p>我曾无数次幻想过自杀的情形,曾试着自杀。但这个话题我不想谈太多,总之我活得好好的。我一定要比初恋活得好,比外公活得好,比任何一个曾经在我眼前炫耀的人活得好。</p><br/>
<p>我还活着,但对死亡已经非常熟悉了。就像我在二十三岁时已经熟悉自己二十七八岁过的日子。在现实里也可以感受到死亡是怎么回事儿。并非遭遇什么意外或灾难,你突然呼吸到死亡的气息,就像遇见阴天或哈雷彗星。第一次呼吸到这种气息是零五年夏天在武汉的时候,我睡在地板上,一个叫娜娜的女人睡在我身旁。死的气息突然扑面而来,像微风一般,却未必是微风,也像泉或静脉流动,像时间被冻结,未必在流动在被冻结。那一瞬间,我嗅到的阳光气味如麦秸般灿烂,很冷的阳光气味,像一把静悄悄从霜雪中提起来的手术刀。像无人观看的默片。那气息无比熟悉,以至于一种与环境类似的与周围景色无关的东西像突然被摔到十多年前,又被摔到未来,置于一个叫着苍老的悬崖上。当时我所嗅到的那种“死的气息”让我顿时想鬼哭狼嚎。它与“物是人非”或“哀大莫过心死”打了个擦边球。但并不是这两样。我嗅到这气味之时我并没做任何思考。它突如其来。这东西也和多愁善感没有关系,我知道什么是多愁善感。这种气味比多愁善感强烈一百倍,比个人内心世界强大一百倍。像自己突然变成一滩血红的液体,并且嗅到极浓重的血腥味。也像在电光火石之间失去心脏后的那几秒。</p>
<p>后来这种死的气息越来越熟悉,吃辣椒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即将血崩。突然非常清晰地回忆过去的一些小细节时也能嗅到死的气息。譬如我突然想起父亲在山路上唱“啊牡丹”的时候,我想起我跟在他后面,那么小,就会突然觉得自己死了。我突然想起开学前,像打开处女的身体一样打开新书,那新书的气味儿突然出现在我鼻翼前,我就会突然觉得自己已经死了。有时,我摩挲自己的裸体,突然感觉到沙,便想起小时在大河里游泳的情形,就会突然觉得自己已经死了。我突然想起的任何一个幼小时的细节,只要它足够亲切足够体贴,我都会觉得自己已经死了,并因此泪流满面。</p><br/>
<p>外公:明天我没空,吃死人肉你就去一下,喏,这是钱,吃完记得挂礼。我心跳加速。后来,我就去参加了葬礼。葬礼上看不到那个死去的人,我也不敢掀开棺材看死人是否躺在里面。更不敢进厨房。我只是和人群一起围到餐桌前,坐下吃饭。是的,有很多肉。有些肉我能确定来自猪或者鸡,但一种叫坨子肉和一种叫蒸肉的东西却让我犯疑,那可能真是从死人身上剐下来的,因为味道怪极了。我一边咀嚼(不敢不吃,怕他们给外公告状!难以理喻。),一边想着厨师如何将死人扔在案板上,像肢解一头猪那样细细地将骨肉分离。坨子肉很肥,吃一块坨子肉,就像有人提着一桶肥油朝你头顶劈头盖脸地泼来。我总怀疑那肉是从死人的屁股上割下来的。因为当时的死人一般都非常瘦,没有奶油肚子。</p><br/>
<p>读小学四五年级的时候,外公患了肺结核。他怕自己要死,每天情绪高昂,随时都找个莫名其妙的理由和别人争吵,或者揍我一顿。外婆说我父亲在新疆做了老板,外公觉得我的父亲比舅舅富有,就想好好报答我的父亲,譬如在我的碗底铺一层耗子药什么的。那段时间,他的情人们都疏远了他,因为怕被他传染。他找不到乐子,就四处去喝酒,有次醉得半死,被他的侄子背回家。我远远地看见他回来了,盼望他呕吐,吐出血块子,盼望他呼吸困难,躺在床上鬼哭狼嚎,哆嗦不已然后眼窝深陷嘴唇灰白死掉。但他总是不死。我经常去树林里跪在地上,朝我知道的所有神仙,玉皇大帝,观音菩萨,王母娘娘,孙悟空祈祷,盼望他们来拿走外公的命。那一年人们很浮躁,不知道从哪里得到小道消息,说彗星即将撞击地球,世界末日即将来临。年轻人们听到这些消息简直快疯了,他们在外公跟前哭诉,说自己连B都没日过,连四川省都没出过。这群年轻人把才出生几天的猪杀了吃肉,把粮食卖了换酒,性生活比平时频繁了几倍。村里到处能听到鬼哭狼嚎。这种鬼哭狼嚎让外公很满足,是的,在这种情况下,他觉得自己的肺结核已经无所谓了,他活够本了,又这么多人陪葬,他巴不得世界末日早些来到让一切灰飞烟灭。但当然,那末日没有到来,虽然迟早会有一天是末日。</p><br/>
<p>他的肺结核好了,女人们重新回到他怀里。他的其中一个情人是他的侄儿媳妇,也就是我前面提到的那个死于癌症的抗美援朝的军人的儿媳妇。他一有机会就从家里悄悄溜走,说是去打牌去赶集,结果只是偷偷地把精液送给他的情人们。四川有很多青壮男人外出打工,长年累月不在家,外公一直替他们安慰他们的妻子。因为纵欲过度,他弯腰驼背,像《巴黎圣母院》那位先生,全身没有一丝肥肉,也没什么瘦肉。整个人就像是生物实验室里的骷髅外面绷了一张人皮。</p><br/>
<p>抗美的儿媳妇挺高瘦,没有乳房,有一双妩媚的眼睛,五官很标志。基本可以算那个年龄阶段村子里最美的女人。有多个情人,曾让无数人妻离子散。有一天,我放牛路过那女人家外,那女人叫我去她家里,我以为她要诱奸我,但她只是让我帮她念一封信,一封皱巴巴的像小学生作文似的信。是他其中一个情人写的,大约小学三四年级毕业的样子,很多错别字。“听说你和蒲老爷子(我外公)果在一起,你真是不要脸,他的鸡巴连肉都没有你还要和他果在一起。最近为什么不见我?如果你不和我日批,我就把你和我的事都桶出去。”我念得面红耳赤,抗美的儿媳妇只是撅着嘴不断骂那个写信的人不要脸。我就在心里骂:其实你们他妈还不是一样的不要脸!信念到一半,屋后的山上传来惨叫声。整个下午,那山上的惨叫声一直不停,很多天后,我才知道当天下午那山上死了两个小孩。一个疯子女人,给孩子们吃了有毒的糖果,然后把小孩们扔池塘里,谁也不知道为什么。</p><br/>
<p>我和初恋的最后一面是在她大学的食堂里。我掐着她的脖子直到她痉挛战栗快要死去。她后来给我打电话说心凉,说当时有那么多围观者,我又不健壮,可居然没有人敢跳出来揍我一顿。那天在她的大学食堂里我把她的手机掰成两半,扼住她的喉咙让她几乎窒息而死(我看见她的脖子变细了一半,眼睛凸出来一大截,脸上的血液由红转紫,是她脸上的某种可怜的坚毅让我的心慢慢软下来。在我松手后我背上密密麻麻地布满冷汗,我差点就杀死她,差一点点,也许只是十多秒,也许只是一牛顿的力),然后又拖着她在食堂的地板上行走,一直将她拖出食堂外对她拳打脚踢。她无数次反击无数次被我打倒。我突然就哭了起来,把手伸进她的上衣里紧紧地按住她的乳房(围观的大学生们发出一阵惊呼)。我说我爱你。她也哭,突然紧紧地抱着我,我们死死地抱在一起。然后相互亲了一阵。(围观的大学生们发出一阵惊呼)我突然想起什么嚷嚷你这个婊子,你这个婊子。朝她脸上吐口水,她也朝我吐口水。我说让我咬你一口好吗,我咬你一口后就再也不纠缠你了。她伸出手,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啃了一口,我听见自己的太阳穴嗡嗡响,我的牙齿因为过度用力变得柔软倾斜。她全身剧烈地抽了一下,就像有人突然扯断了她的肠子。我松开口,看见我咬的地方破了皮,正汩汩地朝外流血。我咧嘴悲惨地朝她一笑,挥手说再见。(围观的大学生们发出更大的惊呼)她注视着我。然后我从裤裆里掏出那支机关枪,走到我初恋跟前,让她跪下,对着她的额头开一枪。她来不及“啊”的一声就死了。围观的大学生们如鸟兽散,我追上去对他们一番大屠杀。这当然是我的幻想。事实是我说了再见后就飞快地离开了,因为我听见警车驶进学校。我飞快地跑开,一边跑一边哭,当天夜里,我跑到城郊喝了几瓶啤酒,站在青衣镇附近的河边,脱光了衣服裤子,慢慢地朝水里走去。背后有个人蹲在路边看着我,一边吸烟一边笑。我没有理他,继续朝河中央走去。到了河中央我才发现,虽然这河非常宽广,可是太浅了,而且我水性极好,这根本就淹不死我。于是我再次嚎啕大哭。</p><br/>
<p>在那条河里,我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枉还委屈,哭得惊天动地。我想起一次自己骨折,跟外公带上钱去县城里治疗。但这个王八蛋在理发的时候忍不住找了个妓女把钱花了一大半,害得我们只有马上返家。因为这次耽误,我差点就成了残废,我爸妈差点就决定再生一个。我想起在高中时的那次斗殴,我脑袋裂了个口子,躺在县城的医院里,医生嫌我手里的钱太少,迟迟不愿给我缝补。慢慢地血就把我胸前的衣服浸湿完了。半小时后医生才极不情愿地粗暴地把我脑袋的口子给补好。我想起在火车站等待初恋的那些无数个冬天的夜晚,她总是失言。吃过午饭我就去那里等,每次46路公交车经过的时候我都跑上去看她是否到了。有时我从正午一直等到傍晚,再一直等到凌晨。然后怀着巨大的委屈去嫖妓,把妓女们当成是她(这需要想象力发挥到极限)。我在那条河里把自己的委屈哭了个干净,回到出租屋内睡了两天两夜,我梦见初恋对我微笑,她说:笨蛋,我怎么会离开你呢?和你开玩笑呢。</p>
 楼主| 发表于 2009-7-25 07:35: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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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我问妈妈世上的生命如何诞生。她说:朝杯子里扔些烂苹果皮,或者随便吐痰。盖住杯子。过些天掀开盖子,很多小飞虫飞出来。呶,生命就是这样诞生的。那时候,我还在她肚子里。</p>
<p>我在她肚子里睡了很久。那是个红红的暖暖的房子。有很多排水管和发电机。我除了喝饮料就是陪她说话,把她肚子里的器官统统摸一遍让她告诉我那是什么。或者捉蝌蚪玩,蝌蚪太多了,总是捉不完。再说每天捉蝌蚪是件枯燥乏味的事儿。我就等那条蛇冲进来。它非常喜欢捉迷藏。每次都飞快地冲进我的领地然后又飞快地退出去。抓住它可得费一番力气。隔三岔五我总能抓住它一会,掐住它的脖子狠狠地揍它一顿。每次我揍它,总能听见妈妈的身体外有个男人惨叫。</p><br/>
<p>后来,那个惨叫的男人将我赶出家,我就来到人间。见着花鸟虫鱼春夏秋冬。喜若新生。浪荡数月到一山顶,云雾氤氲,见破庙一座。走进去。有个肉山似的和尚盘腿坐在那儿。脚下鼎里燃着香。他胖得看不出年纪,脸上满是丘陵沟壑沼泽高原,脖子粗得像挂了一圈肿瘤。他精神抖擞,一边熟睡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勃起一边流口水。胸前湿了大片,袈裟麻黄,浸得像尿布。</p><br/>
<p>&nbsp;“从前有座山里有座庙里有个老和尚给小和尚讲故事说从前有座山里有座庙里有口缸里有口锅里有块肉我吃了你馋了我的故事讲完了……庙里有张床,床上有个花姑娘,我日了你馋了我的故事讲完了……”</p><br/>
<p>我笑。这和尚可比我家人可爱多啦。我有个家,在不毛之地。我们住高六层的寓所,叫“死得其所”。我出生前,那儿住着四位兄弟姐妹,都姓“死”,“得”字辈儿。分别叫“死得快”、“死得惨”、“死得好”、“死得冤”。由于暗无天日的孤独,“死得好”和“死得冤”无所事事便陷入爱河,结婚生下我。我叫“死路一条”,小名“魔鬼”。在那个神奇的家里,我刚一出生就被教导“不能相信眼睛和耳朵”。从没看清楚父母的模样,有时即使近在咫尺,也看得眼花缭乱,像隔着钻石看阳光。他们很少和我说话,每年聊三五句,多数时候靠情绪的感应来交流。房里从来没有灯烛,总是阴深。天气也总是阴深,隔着窗户能看见天空,三种颜色:黑白红。父亲说,红,代表死了。黑,代表死了。白也代表死了。在这样的家里呆着实在无趣。我从未笑过,从来没见谁笑过,他们长年累月板着一张守门员似的脸。但遇见的第一个人就让我发笑。人这种玩意儿太可爱啦。</p><br/>
<p>出生不久,我被扔进地下室。那是个图书馆,藏着人类和非人类有史以来的思想精华。在书里,我知道人类的小孩出生后要吃奶,但我从不知道妈妈的乳房是蓝是黑。里面说食物是必需品,能产生能量让人安定,但我从来没有吃过任何东西。如果觉得疲惫无力(这种情况很少见),我会找棵树,在树干上挖个洞,把鼻子插进洞里吸几口。树马上枯死,我马上精神抖擞。也许“吃”和“吸纳”是一回事儿。我在地下室呆了四年,读每一本书,小说历史,哲学心理学高等数学化学,还有很多传纪和莫名其妙的盗版书,如《木匠怎样可以免费嫖妓》《如何靠买彩票成为国王》之类(有一本孙悟空的传记:如来在某磐石上念经,累了,在石头边撒了一泡尿。尿液里有如来手淫后残留的七千万精子。如来走后,观音又来此念经,累了,也在那儿撒了一泡,尿里有卵子——精卵相爱,石头担当子宫的角色——孕育了中国最知名的神话人物)。一共有大约两亿册,由于书是用一种几乎没有体积的材料制成,不占什么空间,所以尽管有这么多书,地下室仍显得空旷。书桌上有个自动翻书的工具,大约每秒能翻一百页,它不停翻,我不停看,并一一记住。魔鬼天生就会任何一种语言,可以和任何生命的灵魂交谈,所以这些书无论是什么语言写成并不要紧。有时,为了节省时间,我会把书扔在火盆里烧掉,靠深呼吸吸收各种精华。弗洛伊德和叔本华的思想似乎还凑合,有盐的味道;萨特萨德的思想都有尿骚味儿;老子庄子的思想是太阳的气味儿岩石的气味儿;尼采的有一种热辣辣的大便味儿。烧安博托艾柯时能听见从火焰里发出小人得志的笑声,烧《灯草和尚》《玉蒲团》,浪叫声几欲掀翻屋顶。在焚烧现代诗歌时,我中了毒,身不由己手舞足蹈,狂呼“啊,太阳,我的睾丸——”</p><br/>
<p>最后的大餐是祖传经书《冥思》,魔鬼们的启示录。最初由九个地狱编年史作者(其中有三个有史以来最聪明的人类,和这三个人比起来,庄子的聪明连根阴毛都比不上)耗时三十年写成,共七百页。以后的版本则每一百年选派出类拔萃的学者修葺整理,删除繁冗的字句和章节,加入新的思想精华。到我出生的时候,它已经超过七千页。是的,这看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随便打开任何一页,你会发现任何东西都是完美的,是不可缺少的。这是千百年来魔鬼的祖先们千锤百炼呕心沥血的产物。它和《古兰经》《金刚经》《圣经》不同的是:《冥思》并不要求谁做它的信徒,并不视自己为信仰。它从未夸大自己的功效,甚至承认自己可能有纰漏或错误。谦逊因此成为所有魔鬼的美德留传下来。书里讲述魔鬼们的祖先。哈德斯<b>.</b>时间,哈德斯<b>.</b>宿命,金钱长老,眼泪妪,肉欲天使和真诚长老等等的光荣事迹。他们的传奇很难用对错来衡量,但他们活得很传神,每一位的一生都比一座千年古城更浩瀚更斑斓。里面还讲述一些浅显的魔术,这当然和舞台上骗人的玩意儿是两码事。它是一种高深有效的心理学,研究得透彻的,可以让任何生命体在任何时候产生幻觉,让你看见自己的阴茎流眼泪大便唱歌。当然书里也讲思想,讲毁灭所带来的永恒究竟是什么。讲为什么丑比美更永恒,罪行比道德更真诚,为什么魔鬼唯一热爱的色彩是黑色(因为那是一切颜色的浓缩),书里谈到末日,说地球毁灭的唯一原因是文明,而文明是由思想和自由组成的。很多人终身为了更多的自由和思想奋斗,他们总觉得自己在造福人类促进其进化,却不知道自己正在竭力将悬崖边的车推向深渊。书里还有一个命运指南的东西,只要把名字和出生年月入,就能查到自己接下来即将做的两件事儿。跟查字典差不多。我查过,即将要做的是:与和尚论道;遇见一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影响他的一生。</p><br/>
<p>很久我才回过神。和尚仍然在熟睡。阳光透过木制窗棂照进庙内,在地上映出一些梯形光斑。一些粉黄蝴蝶在屋外的草坪上飞舞尖叫。草叶上有露珠闪烁。我吸一口气,喊了一声:</p><br/>
<p>“道!”他打了个哆嗦,揉揉眼,醒了。看见是小孩,眉眼便竖了起来,满是轻蔑。</p>
<p>“道可道也,非恒道也!”他引用了老子。</p>
<p>“佛与老子誓不两立。为何舍禅投道?”</p>
<p>“你偷换概念,走歪门邪道。佛何曾拒绝过真理?”</p>
<p>“女人都一样和女人都不一样都是真理,你的意思是佛道是墙头草?”</p>
<p>“无欲无为无争就是道,何必执迷于道?”</p>
<p>“无欲为何勃起为何肥胖,无为而接受供奉,无争却与我论道。佛在无法自圆其说的情形下偏要著书立说,你觉得厚道么?”</p><br/>
<p>他渐渐红了脸,谦虚起来,给我沏茶看座。说自己做和尚是行善,让人们贫穷的心灵有所寄托。从不平白无故收人家东西。上个月他还让村里一头习惯性流产的母牛怀上了双胞胎。所以他是对得起和尚这个称号的。他说没看出我小小年纪就有如此造诣,问我是哪家的孩子。我不告诉他,他又让我讲述我的道,我就开始胡说八道。</p><br/>
<p>“我在森林里走累了,变成一条路躺在林中。一阵风吹得我轻浮,就乘风而去变成云朵。遇冷空气变成雨落下,一些落在穷人脸上成为泪花,其余的汇成河继续前行直到沙漠。后来,河被沙漠给渴死了。就成了无。在某个聪明人的笔下,无中生有,有生万物。物各有象,万物万象,万象聚成疯魔。魔生魔道,无法无天疯魔万象谓之魔道是也。”</p><br/>
<p>他突然就明白过来我是魔鬼,抄起家伙打我。我生了气,把他变成猪狗牛羊都不解恨就“呀呀呸”让他变了女人。他感觉到自己的阳具“嗖”的一声弹簧一般地缩回肚子里,用手一摸就崩溃了,嚎哭起来。我将她装进尿素口袋扔下山。路过的人救了她,她大喊魔鬼魔鬼,别人都以为她疯了。又有媒婆见是个女的,模样还周正,就给介绍了户养猪的人家。当天晚上就结婚进洞房。我化成一缕夜色站在他们床前听房,看见和尚和她的丈夫山呼海啸般地搏斗,她哭丧着脸说自己是个男人,男人当然不会相信,因为他摸了和尚的奶子和裆下很明显是个娘们。最后男人插了进去,和尚发出一声沉闷的惨叫喊了一声“菩萨!这是个梦——”。第二年我路过那里的时候,见和尚生了小孩,捆背上挖地。小孩嚷嚷饿了,要吃奶。和尚就放下锄头,解开胸襟,掏出乳房,提起来往肩膀上一搭,小孩就叼着乳头吮吸起来。那长如拉面的乳房天下无双。</p><br/>
<p>见过和尚,我继续四处游荡。见识了集市,电影院,参观了学校,供销社和信用社。有时无聊我会使些法术,突然跑进电影里变成一朵不起眼的花。割掉一只鸡的鸡头并让它继续活半年。让一些人死活也煮不熟饭,猪蹄扔沸水里几小时后还硬得像卵石。让男人半夜梦游到寡妇床上,稀里糊涂地产生爱情。让一个女人因为芝麻大的事儿郁闷不堪喝农药(这只需调集一丝乌云堵住其嗓子眼儿)。还让公鸡变凤凰,蚯蚓变蛇,猪生象。这种象无象牙,会挑水驼粮食什么的,可是个子长不大。一般两三岁就死,究其原因,大概是违背了遗传学。</p><br/>
<p>后来我到了四川一个叫着回龙村的地方,见着那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小孩。他是这部小说的作者。那时他才五岁。在河里抓鱼,一边抓鱼一边唱着一首极刺耳极淫荡的童谣,这首童谣从未在我看过的书里出现过,让我吃惊。他抓鱼的动作很慢,每次等他瞄准鱼把手伸进水里的时候,鱼已经跑到太平洋去了。我走到他跟前,和他说话,他诚惶诚恐看着我,鼻涕荡秋千。他叫我小哥哥。虽听不懂我说什么,可脸上挂着一副心悦诚服的被迷奸似的表情。他这种表情让我觉得自己很空茫,好像从来不曾存在,连我所想我所说都不存在,就像是完全被某个人杜撰出来似的。</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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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5 07:34: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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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一</b><b> </b><b>小说之王</b><b></b></p>
<p align="left">创造。 “诗人没有创造诗/诗在那后边的某个地方/很久以来它就在那里/诗人只是将它发现”米兰昆德拉从这句话里找到小说家的自尊,他觉得“创造”和“拒绝不成熟的抒情”是小说比诗高明的地方。诗人只是发现了诗,却将它和自己灵魂的声音搅到一起,产生一种目空一切自欺欺人的幻觉(情绪在诗歌之外充当了假想的交响乐旋律),他们把高明的抒情和高明的思想混淆在一起(在抒情之路上走了五千年,并自诩为语言炼金术的术士。)。而小说家则不仅创造作品,还极力将自己隐藏到作品背后,他们并不给出结论,却将生活中种种不那么绝对的东西(合理的荒谬及荒谬的合理性)充分地展现出来,他们在我们日常忽略的角落里发现生活和人性的其它方面。我差点将米兰昆德拉的认识作为真理和自豪的资本,认为小说家诞生于诗歌抒情的废墟。但后来,我发现小说家和诗人一样,也没有创造什么。或者说,他们已经创造了小说这种文体的所有东西,他们不再有丝毫的创造空间(从社会发展、文明进化中抄袭来的新元素符号或新的社会问题不在创造之列)。如果某天,小说这种艺术形式从人们的生活中彻底消失掉,我不会感到诧异,也不会觉得悲伤。</p>
<p align="left">十多岁时,我写一个短篇,对话为主。三个不同年纪的我在四川某地喝酒。十几岁的我,三十岁的我,八十岁的我。这三个我天南地北一通扯,突然谈起王小波。十几岁的我稚嫩一些,稍微看了几部小说便自诩渊博。称王小波为小说之王,视《黄金时代》和《万寿寺》为小说史上的瑰宝。三十多岁时能看出一些问题,有了批判的能力,认为书中无数的插叙对于小说本身来讲是一种累赘,认为他借鉴了太多香港电影“今古不分”的娱乐糟粕。而八十岁时的我,老态龙钟,很久都想不起王小波是谁,记不起自己看过的任何一部小说。谈起话来牛头不对马嘴,还老是打盹放屁。这篇小说写得非常困难——我并不知道自己以后是什么模样。</p>
<p align="left">那部小说没有写完,因为后来看到博尔赫斯的《另一个我》。那里写了年过七旬的博尔赫斯遇见了不到二十岁的博尔赫斯。看到这篇小说后,我赶紧撕掉了先前写作的片段,并像是行窃被捉住似的害羞难过。</p>
<p align="left">八年前,当我既是大学生又是饭店老板的时候,我打算写《世界末日》,写一些和之前所描述的末日情景有区别的画面(区别于科幻电影和科幻小说),描写好笑的噩梦或悬崖边的狂欢。总共二十章,每章三万字左右。有一章叫着“地狱”,没有牛鬼蛇神牛头马面,也没有孟婆汤和阎王。我幻想有个人类共同的地狱,这里没有语言的差别,只囚禁思想家和自以为是的人。(背景:一个走火入魔的人发表演说“一加一为什么等于二”,他的这次演说比一部长篇小说还长)把庄子、弗洛伊德、佛道邪教的传输者一股脑儿塞一起让他们辩论。这是一场群魔乱舞的辩论,辩论到他们忘记辩论的目的为止。那些曾经让他们自以为是的思想在这场惨烈的辩论中不断蒸发挥霍变得轻薄(即使思想是一种东西,那也不过是毁灭思想本身的唯一的那种东西)。在地狱中,我把曹雪芹和红学专家聚在一起,他们一见到他就起皮害臊,恨不得把脑袋藏屁眼儿里去。我还得让国学大师去面见他们的先人们,平日里他们耀武扬威,觉得自己比图书馆渊博,我得让他们漏洞百出,语无伦次,脱掉权威的外衣,困窘得像尿床的小孩儿(国学大师的渊博完全来自抄袭,他们的看法只是猜测前人的看法)。我认为这些想法是前无古人的了,并打算一一描绘它们。后来某天在长途客车上翻阅《格列佛游记》,就像有人对着我的脑袋敲了几狼牙棒——妈的!这种想法三四百年前就有了!这位先生不仅让评论家吃够了苦头,还详尽地谈到那些撰写历史的人如何造假!他让鬼魂复活,出来一一对质。为什么会这样呢?如果没有读到《格列佛游记》,我就会按照我大脑里的图像编织地狱场景,而看到这些场景的人会不以为然地说:这不过是抄袭或模仿斯威夫特罢了。一个人抄袭他从来不曾看见过的东西!我不断阅读,不断构思,后来阅读到的东西总是把我先前自以为新颖的构思击得粉碎。无论我想到一个多么苛刻多么复杂的命题,总会有前人已经涉足了。</p>
<p align="left">在《变形记》里,卡夫卡让主人公醒来后变成甲虫。评论家大呼小叫,天啦,小说居然可以这么写。神话传说一开始就这么做了。《搜神记》里,人鬼同行一路贫嘴斗智斗勇,天快亮时,人朝鬼吐了口唾沫,鬼变成羊,人把羊卖掉(把鬼卖掉,这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幻想)。千年前祖宗们就把荒谬使用到极致(你甚至可以从里面读到超现实主义和后现代的种种元素)。如果说《变形记》里还有一点新意的话,他也仅仅是用心地刻画一件谁都不相信的事,并让它显得可信。这样的话,这部小说就由两部分组成:首先,读者不会相信一个人真会变成甲虫;然后读者相信,如果一个人真变成了甲虫,那么接下来他(它)所遭遇的种种悲惨是合情合理的。在小说里,把一件完全不可能发生的事讲得有鼻子有眼,并让它显得有一种似是而非的寓意,这样的人卡夫卡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p>
<p align="left">在《帷幕》里,米兰昆德拉认为,托尔斯泰对安娜卡列尼娜之死的描写是小说史上的一个伟大瞬间,那里没那么多因为所以和必然性,但安娜之死却显得合乎情理,绝非臆造(平素我们一想到自杀,马上会联想到失恋失业破产抑郁症阴谋败露巨大的悲怆突如其来的灾难等等剧烈的意外或冲突,但安娜之死不是因为这些)。但这个瞬间仍然不是独创。堂吉诃德对温柔内雅的爱就体现了这种非逻辑性的特点(当然更粗糙更夸张一些,但这和《巨人传》里的荒谬是两回事。),他对她爱得死去活来天花乱坠,却甚至从来没有见过她!读者们仍然相信这是可能的。在此之前的四百年内,你翻开任何一部伟大的小说,任何一个出乎意料的结果都能从小说中找到模糊的合理性,而这些都体现了非逻辑性的特点。什么叫非逻辑性——小说家不再觉得设置伏笔和悬念是小说的必备因素,不再把事件的起因作为描述的主要对象之一——没有人创造它——这是现代小说最明显的共同特征(不约而同的)之一。</p>
<p align="left">没有任何一部小说是独特的独立的。《百年孤独》比起《佩德罗巴拉莫》来,它不是一部更新颖的小说,只是一部更出名的小说。《红楼梦》相比于同期的小说来讲,只是更细腻了一些。《白象似的群山》这样的小说,你可以在北美和欧洲找出一大批类似的。《喧哗与骚动》?谁敢说那是开天辟地的?我从来没有从福克纳的晦涩中看出他的天赋,从来没有。</p>
<p align="left">&nbsp;评论家可以把各个时代的代表作提出来,提出它的十个优点和十个独创性,但这些优点和独创性都不是这部小说唯一的。小说,神话传说和寓言的儿子,它因为包罗万象抄袭一切存在。然后,到了这个时候,你再去想想:小说家到底创造了什么?他们为什么而自豪?米兰昆德拉在《不朽》和《帷幕》里,透露出小说家渴望不朽的本能。不朽?是的,他们潜意识里认为小说家是人类精神灵魂的领袖和舵手,要么在革命上起作用,要么在精神文化上起作用。他们觉得是《阿Q正传》治疗了国人麻木的灵魂,新中国的成立靠的是笔杆子而不是枪炮。这可能吗?从长长的小说史来看,小说并非因为其精神价值而存活于世,伴随着小说存在这么多年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它满足了人们休闲的需要(这是最重要的因素,娱乐手段的单调使得小说一直流传下来。),是人们智力闲暇的玩物,哈巴狗。现在有了电影和电视,他们把二流小说切成碎片,改成剧本,然后搅拌影像声音乐曲和偶像,就造成更多色彩更斑斓的哈巴狗(恋人们当然更愿意一起看一部电影而不是一起看一部小说)。除了电影和电视,人们还可以选择旅行社换妻俱乐部网络游戏和电子游戏厅。这是发生在我们眼前的事:再没有人愿意有耐性阅读《撒旦诗篇》,《追忆似水年华》,《尤利西斯》。他们愿意读媚俗的小说,能够打发时间的小说(在列车上,睡觉前可以看几页),不需要动大脑的小说,能寻求到共同感受的小说。他们需要《故事会》《知音》《青年文摘》这样的小说。这样的趋势谁也阻挡不了,即使有一天安伯托<b>.</b>艾柯以“唤醒卡尔维诺的记忆”来开始他的演说也没有用。小说的无限可能性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的小说只有两种可能性。要么出版畅销,要么永远写给自己看。是的,小说目前就是这样一个情形。如果有一天小说不存在了,那么它就不存在了,仅此而已(这和京剧的衰落贫穷有相似之处)。不值得为它写首悲怆的挽歌。</p>
<p align="left">有一天,我想恋爱了。当时我挺自卑,不知道穿什么样的衣服会好看些,也不知如何讨女生欢心。在她们眼里,我不过是个聪明的丑八怪。那会我开始疯狂的手淫,见着班上的男女打情骂俏,神往。是的,在课间休息冲上去打她一拳转身逃跑,她追着你回敬一拳,你心里就会像灌了蜜似的甜。然后我也加入到打情骂俏的大军中,偷偷摸摸地轻轻地摸那群娘们一下,然后屁颠屁颠地跑开。殊不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因为我长得丑,她们回敬的那一拳往往是能打得我眼冒金星七窍流血。</p>
<p align="left">女人们不喜欢我。我觉得应该做点事儿吸引她们。就找了个小混混教我吸烟,然后逃学去看黄色录像,或者课余时间在教室唱流行歌曲。后来不知从什么杂志上知道:男人长得丑没关系,只要有才华,仍然会讨女人喜欢。于是我开始写小说,组建了一个以写诗和武侠小说为主的文学团体“少爷文学社”。我的各科成绩开始一落千丈,只有作文每次成为全校的典范,直到我读高三,我写了百万字的小说,仍然没有女人喜欢我。她们并不会像喜欢古龙或者鲁迅那样喜欢我。</p>
<p align="left">&nbsp;我写那田园牧歌似的小说,我住在庄园里,门口挂着一副对联“拳打老人院,脚踢托儿所”横批“极地高手”。一年四季都有花果有花不完的钱,有胡铁花和桑丘那样的朋友。窖藏美酒无数,有独家秘制的醒酒汤,还有佳丽三千倾国倾城。但凡客人至,必邀其峨冠博带披头散发在山顶,陪我酗酒吟诗作赋舞剑。灯火辉煌酒池肉林人山人海。我竭力描绘庄园的繁荣,描绘的中途想到一个问题:如何赚钱维护庄园里的日常开销呢?我便开始给这个庄园的产业中添加钱庄赌场妓院和竞技场。我渐渐陷入到那个田园牧歌似的小说里,第一人称“我”,好像我真的拥有那么大个庄园,有那么多情人,有那么多崇拜我的人。在那小说里找到的安慰陪我度过最饥渴难耐的时光。</p>
<p align="left">庄园很大,从西边走到东边就相当于一次长途旅行,会迷路。我让主人公骑马去旅行,如果他走得太远,他会轻易遇见暴风雪——或者站在一条神奇的分界线上,左边是艳阳天,右边是暴风雪。遇见暴风雪的时候,他用小刀割了马的阴囊做了人世间第一个热水袋,并朝热水袋里撒尿来给自己取暖。</p>
<p align="left">再后来,我读了《沙之书》《看不见的城市》《玫瑰之名》《判决》我开始改变自己的思考和写作方式。有段时间我沉溺于色情和暴力,因为这最能吸引眼球,这是最好的媚俗题材——你不用相信人们在阅读到强奸情节时会对被强奸者产生同情(甚至是强奸幼女的细节也不能让他们愤怒——只会让他们摩拳擦掌——他们会仔细幻想自己在一个法律之光不能照耀的角落痛快地强奸一名少女);有段时间我过于强调“无逻辑性”的比重,因为年轻人不会他妈的讲道理,他们认为“我喜欢”就是世界上最大的道理,他们觉得韩国的电视连续剧很牛逼,《歌舞青春》真是世界上最好的电影,打架和上床很幸福,吸食大麻和强奸药真是酷极了。更多时间,我尝试所谓“小说的无限可能性”,甚至绞尽脑汁去写“女人和卡车的爱情”那样的玩意儿。</p>
<p align="left">&nbsp;18岁,我恋爱了。初恋是学校里最美的女生。她成为我女朋友是因为我自卑得不敢正眼看她,不敢和她说一句话。她误以为这是因为我傲慢。这种“傲慢”引起她的注意。她因此将我和那些对她“趋之若鹜”的苍蝇般的男生分开,并对我着迷。离高考还有半个月,我们确立了恋爱关系,高考前一周,我和她做爱,因为包皮过长,我折腾到天亮也没有射出来,她很吃惊(包茎,做爱时射不出来,但手淫时能,这种情形持续到一年后我割掉包皮为止)。然后我们一起参加高考,高考结束后,我看见她和前男友在考场外兴高采烈地交谈。她的前男友是高官的儿子,是某个黑社会团伙的小头目。我只得装着没看见,悄悄离开。我怀疑当天晚上她会陪她的前男友睡觉,她一定会。高考完毕的那天晚上,我心潮澎湃,站在镜子前,长久地凝视着自己。自言自语:</p>
<p align="left">多么丑陋多么自卑的人。你必须自信起来,必须像你的小说所描述的那样,让倾国倾城的女人仆役般匍匐到你脚下。你才十八岁。你即将步入自己生命里最美的十年,你必须让这十年磨砺你,聚集起强硬傲慢的资本。十年后,你必须让自己成功,要么成为英雄,要么成为富翁,或者小说之王。让那些欺负过你的人通通去吃屎。</p>
<p align="left">那刻被视为我一生中最美好的瞬间(它奠定了我此后创作小说的基调:自恋和自欺欺人)。它比任何一个女人都更美,比任何一个春天和任何一对乳房都更美。而十年后,现在已经到啦。我仍然是个懦夫和穷人。在这个国家,小说写得最好的叫着残雪,书卖得最多的叫着韩寒或郭敬明。</p>
<p align="left">在这十年里,我遇见一个满脸雀斑的单身女人。她在我衣食无着的时候出现。她夸我为小说而生,这是我获得过的最高评价。她对我说,如果我不自诩小说家,我的小说也许会写得更好些。我告诉她,我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小说家是有原由的,与堂吉诃德口口声声说自己是骑士的原因相同。小说家和骑士一样,是身份,那唯一能拿上桌面的身份,象征傲慢,自卑,痛苦,玩笑。是内心世界与外部生活的分界线及错位。我无比在意我的身份,如前朝遗老在乎往昔的荣光(它如回光返照般快乐)。它比本我更接近传奇更真诚,这个自欺欺人的身份携带着它与生俱来的心酸和无奈,成为我活着的唯一价值。</p>
<p align="left">那个单身女人觉得我聪明极了。我陪她睡了一些天,同她做爱时努力忽略她的面孔。离开后,她怀了孕。她突然想把孩子生出来。我难以答应。她愿意给我很多钱(那些钱也许足够改变我的生存轨迹),并许诺,孩子的成长她一人负责,永远不带孩子来打扰我。我考虑了半个月(我太需要那笔钱了,在此之前我甚至偷窃超市里的食物),仍没答应。有几个凌晨,她打电话给我并在电话里痛哭。后来,在她的个人网站里,我看见她决定去堕胎,在堕胎的那段时间里,她给肚子里的小孩写小说。给他(她)讲故事:人们活在蓝蓝的湖泊一般的小说里,因为你的父亲是小说之王,不允许私生子的出生,所以我将和医生一起杀了你。</p>
<p align="left">&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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