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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3 16: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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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R.S.汤玛斯(一九一三——) <BR> <BR>威尔士是英国的偏僻地区,有独特的语言、文化,属于凯尔特(Celtic)传统。它的现、当代作家之中,有好几位汤玛斯。最有名的大概是狄兰•汤玛斯,在四五十年代他的诗很流行,后来他又写短篇小说和广播剧,也都拥有不少读者、听众。第二位是格文•汤玛斯,写过好几部长篇小说,如《一切都背弃你》,也有名望。这里要谈的是另一位,他名叫伦奈特•司图亚特•汤玛斯,一九一三年生于威尔士的加迪夫地方,一九三六年成为威尔士教会的教士,一生在威尔士农村度过,接触最多的是乡下孤独的农民,他的最好的诗也是写他们的。 <BR>他写农民的简朴的、往往又是艰苦的生活。他们沉默,寂寞,但有强烈的感情,包括下一代人对上一代的强烈怨恨,如表现在这样一首诗里的: <BR> <BR>这是痛苦的风景。 <BR>这儿搞的是野蛮的农业。 <BR>每个农庄有它的祖父祖母, <BR>扭曲多节的手抓住了支票本, <BR>象在慢慢拉紧 <BR>套在颈上的胎盘。 <BR>每逢有朋友来家, <BR>老年人独占了谈话。孩子们 <BR>在厨房里听着;他们迎着黎明 <BR>大步走在田野,忍着气愤 <BR>等待有人死去,一想起这些人 <BR>他们就象对所耕种的土壤那样 <BR>充满了怨恨。在田埂的水沟里 <BR>他们看自己的面容越来越苍老, <BR>一边听着乌鸫的可怕的伴唱, <BR>而歌声对他们的允诺却是爱。(《佃户们》) <BR> <BR>很少有人写农村生活如此真实:土壤贫瘠,家长统治,子孙们为上辈终年劳累,象是佃户,因此盼他们早死。这不是田园诗,而是世态图。结句带有讽刺,因为在这种严苛的环境里缺少的就是爱。 <BR>他的诗艺是素朴、严谨的,从来没有多余的话;形式也是完整的,古老的,但不是文绉绉的古老,而是在农民口上传诵了多少世代的民间艺术的古老;而在素朴与古老之下,他又能不受传统的束缚,在诗艺上进行了许多试验,如追求霍甫金斯式的“跳跃节奏”,如某些特殊的比喻和对照手法: <BR><BR>黄昏时天空发狂, <BR>如有鲜血泼洒(《威尔士风光》) <BR> <BR>他最动人的一点是极具体的细节和极高远的玄思的结合。没有人能写威尔士农村的人和物比他更具体——有时他还用勃鲁盖尔(Pie-terBruegeltheElder)式的嘲讽,他爱农民,但不讳言他们的愚昧和落后——但同时也没有人能象他那样小中见大,例如见于《农村》一诗的: <BR> <BR>谈不上街道,房子太少了, <BR>只有一条小道 <BR>从唯一的酒店到唯一的铺子, <BR>再不前进,消失在山顶, <BR>山也不高,侵蚀着它的 <BR>是多年积累的绿色波涛, <BR>草不断生长,越来越接近 <BR>这过去时间的最后据点。 <BR>很少发生什么;一条黑狗 <BR>在阳光里咬跳蚤就算是 <BR>历史大事。倒是有姑娘 <BR>挨门走过,她那速度 <BR>超过这平淡日子两重尺寸。 <BR>那么停住吧,村子,因为围绕着你 <BR>慢慢转动着一整个世界, <BR>辽阔而富于意义,不亚于伟大的 <BR>柏拉图孤寂心灵的任何构想。 <BR><BR>前面写实况,也是一点没有美化,然而跟随着那姑娘来了青春活力——“她那速度超过这平淡日子两重尺寸”——于是进入一个更大的空间,既是实在的,又是想象的,“不亚于伟大的柏拉图孤寂心灵的任何构想”,这就是“小中见大”。 <BR>因此这些写几乎被人遗忘的农村的小诗读起来一点也不单调,而是充满了激情和戏剧性,经得起多次咀嚼的。 <BR>当代的英国诗坛虽然人才众多,但显得过分城市化,色调有点灰——要不然就是象泰特•休斯那种猛禽似的黑色——只有R.S.汤玛斯象一块白石那样,经过了时间的冲刷而更坚硬又更玲珑了。 <BR> <BR><BR>拉金(一九二二——一九八五) <BR> <BR>拉金是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涌现出来的优秀诗人。许多评论者认为,五十年代以来英国出了两个大诗人,一个是泰特•休斯,一个就是拉金。 <BR>他上过牛津大学圣约翰学院,同学中有金斯莱•艾米斯和约翰•韦恩。这两人都是所谓“愤怒的年轻人”,以写小说著名,但也写过诗,而在诗艺上视拉金为长兄。这些人合起来,成为一个名叫“运动”的诗派,在五十年代有点声势。 <BR>拉金成名于“福利国家”时期,他的同伴对政治有幻灭感,他自己对它也无特别的热情,但关心社会生活的格调,喜欢冷眼观察世态,而在技巧上则一反流行于五十年代之初的迪兰•汤玛斯等人的浪漫化倾向,务求写得具体、准确。这两点——社会观察的细致和写法上的反浪漫化——使他成为一个很好的世态记录者。 <BR>以他最有名的诗篇《降灵节婚礼》为例,他写铁路沿线的英国情况,着墨不多,而英国的病态历历在目: <BR><BR>浮着工业废品的运河, <BR>……没有风格的新城, <BR>用整片的废汽车来迎接我们。 <BR> <BR>而人物呢? <BR> <BR>一些笑着的亮发姑娘, <BR>她们学着时髦,高跟鞋又加面纱, <BR>怯生生地站在月台上 <BR> <BR>这是新娘们。她们的家属则是: <BR> <BR>穿套装的父亲,腰系一根宽皮带, <BR>额角上全是皱纹;爱嚷嚷的胖母亲; <BR>大声说着脏话的舅舅…… <BR> <BR>对于这样一些人组成的战后英国社会,诗人当然是提不起什么兴致的。因此他的语言也是平淡的,闲话式的,他的韵律也是低调的,有嘲讽式的倒顶点,而无高昂的咏叹调。 <BR>拉金的笔下几乎不见一片绿叶,不是他不爱田园,而是他知道这一切“在消失中”(这正是他的一首诗的题目),他眼见即将来临的命运是: <BR> <BR>这样,英格兰也就消失, <BR>连同树影,草地,小巷, <BR>连同市政厅,雕花的教堂唱诗台; <BR>会有一些书收进画廊传世, <BR>但是对于我们这一帮, <BR>只留下混凝土和车胎。 <BR> <BR>没有掩饰,没有原谅,没有迁就,这就是当代的英国写照,这也是真正的当代英语诗。 <BR>这样的诗,还有读头么?华兹华斯的恬淡何在?雪莱的激情何在?济慈的乐歌何在?整个英国诗的优美的抒情传统又何在? <BR>拉金的成功正在于:在浪漫派的感情泛滥之后,在现代派的技巧与理论泛滥之后,在奥登一代的政治热情膨胀之后,特别是在迪兰•汤玛斯的狂歌之后,他能头脑冷静地从写实入手,用一种硬朗的机智建立了一代新的英国诗风。 <BR>因为他不仅深有所感,而且很会写诗。他老练而又善于创新。老练在于他对于形式的驾驭。他的所有诗篇都是形式完整,层次分明的。又在于他对于口语体的掌握,几乎全用闲谈语气,然而又精练,简洁。他也继承了现代派诗对于形象和具体场景的关注,以至写出了这样的传神之笔: <BR> <BR>无帽可脱,我摘下裤腿上的自行车夹子,不自然地表示敬重。 <BR> <BR>但是他又不炫新奇,坚韧地走自己的路,力求写得真实,写得准确,同时又注意气氛,联想,余音,避免照相式的写实。因此,他虽写的是有点灰色的当代英国社会,他的诗却不是灰色的。人们倒是发现:他的诗里有一种新的品质,即心智和感情上的诚实。《上教堂》就是一例。它写出了二十世纪中叶英国青年知识分子对宗教的看法:并不重视,认为教堂将为时间所淘汰,但最后却来了这么一段自白: <BR> <BR>说真的,虽然我不知道 <BR>这发霉臭的大仓库有多少价值, <BR>我倒是喜欢在寂静中站在这里。 <BR> <BR>原因是:人有一种饥饿,要求生活中有点严肃的东西。这就是诚实。表现上的准确也是一种诚实,拉金的技巧是与拉金的内容一致的。而准确是一种当代品质,科学技术要求准确;准确也是一种新的美:运算的准确,设计的准确,施工的准确,都是美的。就诗而论,在多年的象征和咏叹之后,来了一位用闲谈口气准确地写出五十年代中叶英国的风景、人物和情感气候的诗人,是一个大的转变。也许可以说:拉金和他的诗友们做了一件早就该做的事,那就是:以不同于美国诗的方式写出了一种新的英国诗,这样也就结束了从二十年代起就开始树立于英国诗坛的现代主义统治。 <BR> <BR><BR>琼生(一五七三——一六三七) <BR> <BR>十七世纪前半是英诗一个盛期,除了一大批写诗剧的人以外,还有玄学派、骑士派、密尔顿和琼生。 <BR>琼生写了不少好诗剧,在当时名气超过莎士比亚。他曾受过古典文学教育,不象莎士比亚那样“不甚懂拉丁文,更谈不上希腊文”,但他又当过兵,做过泥水匠,浪迹江湖,对伦敦市井人物很熟悉。影响及于创作,他的诗剧结构谨严,而又颇有生气。 <BR>他的诗也有传世之作,如《给西丽雅》: <BR> <BR>你就只用你的眼睛来给我干杯, <BR>我就用我的眼睛来相酬; <BR>或者就留下一个亲吻在杯边上, <BR>我就不会向杯里找酒。 <BR><BR>(卞之琳译文) <BR> <BR>情诗而写得如此典雅,又如此别致,无怪得到世代的读者的喜爱。这首诗早已谱成歌曲,演唱至今不绝。 <BR>最近的趋势似乎是他的诗才受到更大重视。英美几种新的有影响的选本(如海伦•迦特纳主编的《牛津英诗选》)选用他的诗作,无论在类别和数量上都比以前同类选本要多。 <BR>但是长时期来,由于他的诗里没有感情泛滥,也不过甚其词,喜欢十九世纪浪漫派的人不甚看重他。其实,读多了奔放的咏叹调,再来看看琼生之作,就会感到他的节制和机智是文明的品质。 <BR>最近看了他的一首小诗,就以它为例吧: <BR> <BR>规模 <BR> <BR>长得象大树一样粗壮, <BR>未必会使人长出高尚; <BR>耸立了三百年的橡树, <BR>到头来只剩下枯枝。 <BR>只在五月开一天的百合, <BR>尽管当夜就萎缩, <BR>开着时可无比鲜艳, <BR>不愧是光明的花仙。 <BR>规模小,美貌才好细端详, <BR>时间短,生命才过得圆满。 <BR> <BR>这里用了双韵体,一共五韵十句,可以分成三节:一二两节各有一比喻(树、花),第三节是小结,有点哲理(小才美,短促才圆满),也有点科学(规模就是一种科学概念),写法上干净利落,但又毫不枯燥,树和花带来大自然的生气,美貌和生命又是人们关怀的,诗里的几个对照又使读时要用头脑想想,因此诗虽短而经得起琢磨,音韵也是和谐而有变化,最后读者得到了满足,在情感上,也在美感上。 <BR>琼生的声音显然不同于马洛或莎士比亚的声音。英国诗同中国诗一样,是一个能用许多不同声音来向我们吐诉的歌者。古典主义的雅乐是可以同浪漫主义的放歌一样动人的。 <BR><BR>转自《世纪沙龙》</DI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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