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发:博尔赫斯(Jorges Luis Borges)从某种意义上,算得上我的导师。我的结构意识,主要拜他所赐。我讲的结构分为两层,一层是篇章自身的结构,表达上的推进,节奏感等等吧;另一层是诗歌内部的时空构造,我的长诗《白头与过往》、《口腔医院》都做过这方面的尝试,有兴趣的朋友可比照一读;再比如我曾谈到的“共时性”问题(http://blog.sina.com.cn/s/blog_56ca57eb01009cct.html)。我的结构意识来自博尔赫斯与埃舍尔(M.C.Escher)。在读大学时,我耗在博尔赫斯作品上的时间较多,至少有一年多。他是一个让我读上去很亲切的作家。现在读许多中国作家,感觉不到他们的本土性,很隔。反倒是博尔赫斯的某种东方质地,纯正地道啊。曲径通幽,明月当庭,神灵似在,颇似月影下的苏州园林的意韵。魔幻这种风格,本质上是东方的。当然,对这老头我也有不满的地方,我主张“造句宜拙”,而他有此时候却如沃尔夫(Geoffrey Wolff)指责他的学生所讲的:在“耍廉价的花招”。不过,也可能是我的问题,我看东西很苛刻,对任何一个标点符号、任何一处停顿都很苛刻。尤其是诗歌,是必须调集五官感受才能真正体味到其妙处的东西,我看诗,一般在心中默读,语调的停顿不是地方,就全走味了。诗歌对其读者的要求是很高的,不妨觉得它的美由写与读共同创造。这么讲来,我对博氏的一些感受,也或许是译者败坏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