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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论一稿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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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1 14:2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align="center">论一稿多投</p>
<p align="right">刘晓民(127)</p>
<p>&nbsp;&nbsp;&nbsp; 论坛里的版主付了钱给作者,其它版主刊作者的文章,原版主不同意,这一点,大家去议。今天我要说的,是另一种情况,即当今文学界普遍存在着的,实际的情况:在未付稿费的情况下,博客、论坛、网站、杂志出版报社……不愿作者一稿多投。</p>
<p align="left">&nbsp;&nbsp; 我要问版主们的是:谁规定不是你的文章别人就不能刊呢?作者将文章投你的版面,你觉得那文章值得发表,刊出文章,作者又将文章投其它版面,其它版主觉得值得发表,又刊出文章,那文章刊的版面多不是说明那是值得推广的文章吗?都不愿刊的文章不是说明那文章不佳吗?如果版主都这样,作者也就不得不作好文章了。这样垃圾就会减少,精品文就会增多。打开电脑,看好文章,就不用大海捞针了。由来已久的畸形局面便会得到改善。文学便会向健康的、规范化的、高层次的方向发展。作品的整体水平就会得到提高。</p>
<p align="left">&nbsp;&nbsp;&nbsp; 别人刊出作者的文章后,你便在你的版面删掉作者的文章,这对你究竟有何好处?别人的版面已刊出的文章,作者又投到你这里,如果你认为那是精品,你刊出来对你究竟是有益还是有害?也许有版主说,我的版面都是原创文章,都是别人的版面没有的文章,读者到我的版面看到的都是新文章,这样读者愿来看些。事情真是这样吗?我认为错了。这种情况只对于还不到百万分之一的版主而言。你的观点有你正确的地方,那是你刚才说的那番话,而因为你不是择精而是择原创,因而你的垃圾会增多,精品会减少,同样会失去一部分读者。功过相抵,你刚才那番话白说了。我倒以为你的肚量大些好些,人肚量大利于健康。</p>
<p>&nbsp;&nbsp;&nbsp; 如今的精品文章太少了!是精品文章本来就少吗?我认为不是的。这么多的文人,打开电脑,精品文章应该是琳琅满目的。精品文章那里去了呢?这首先要查作精品文章的主体。作精品文的主体,是绝大多数文人,不是那极少数的名作家。但这绝大多数文人,因他是泥土是草根不是版主,无力传播他的精品文章。绝大多数的文人偶尔作篇精品文章出来,投出去,耳边听不到掌声,悄无声息,抬头仰望上面,但上面落下来的并非鲜花,而是扑面而来的一盆冷水。因为绝大多数的博客、论坛、网站、杂志出版报社……都高举着不能一稿多投这根大棒。因为有了这根大棒,这偶尔而生的精品文章便是偶尔从一块有水份的地方生长出来了,也是生长在海水一样多的沙砾之中,被淹没也就合情合理了。精品文及写出精品文的作者的文学路,这二者一齐湮灭,也就理所当然。所以现在的文学界是一潭死水也就很正常。呈现在读者面前的精品,仍然是过去那些从江河中洗涤出来的名家的文章的四分之一。如今的文学不景气,次要原因是因文学界本身。</p>
<p>&nbsp;&nbsp;&nbsp; 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不是生出这篇文章的文摘报刊,可以摘可以转载,而这篇文章的娘,反而没这个权利。而有的还注明“其它网站杂志不得转载”,你凭什么标出这样的字来?你付了稿酬也不能这样说啊!除非作者连版权也卖给了你。 </p>
<p>&nbsp;&nbsp;&nbsp; 不站在作者也不站在版主而是站在国家(或文学界)的立场上来说,有教育意义,有实用价值之类的文章得不到传播,对国家没好处。听任人性中的“私”,去主导文学,对国家有害处。文学界氛围不好,影响现在还束缚将来。而这三点,直接原因是不能一稿多投。</p>
<p align="left">&nbsp;&nbsp;&nbsp; 一稿多投,对读者无害,看见见过的文章,不点击就是(本人对于精品文章,是宁愿多看几遍的)。版主认为那稿是垃圾,任他怎样多投,一律删除就是,认为那稿值得传播,有益于民众,不妨放开心胸,积些功德,广为传播。 </p>
<p>啰嗦了这么多,最后还要说一句:关心文学事业的朋友们,就这一稿多投的事,不妨议一议!</p>
<p>附注:本文标签为:为文学 公益 讨论</p>
<p>附录(作者简介):</p>
<p align="left">本人诚实,2002年年底、2008年3月31日、2008年6月18日三次寄稿中央,有关这三次寄稿而提及的人名、单位、事件,任何地方,只要有一处虚假,则读者可当作这些全是假的。2002年年底是用寄信的方式,寄信与光明日报报社、新华每日电讯日报报社等十一家单位的领导(另外还有苏童、阿成等作家),由他们将信转寄中央,将农负、官腐、社会秩序差等情况反映给中央[中央后来治理了社会秩序(应是在湖南省的范围内)、免除了农业税、对农民实行补助,并实行了医疗保险等等]。2008年3月31日是寄《成长》与现在正任职的《当代》杂志社社长、主编潘凯雄、副主编洪清波等人(主管《当代》杂志社的是《人民文学出版社》)。此稿于4月上旬到中央手里。中央在4月中旬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大规模反腐(在这种情况下,一大批“裸体干部”浮出水面。“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经济犯罪、商业贿赂和职务犯罪的案件55959件,同比上升11.66%;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546件41179人,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87人,其中厅局级181人、省部级4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00名。”2009年统计出的这庞大的数字说明了反腐的成绩,同时也完全证明了我在《成长》第五部第3章、第5章中说的贪污腐败已经泛滥成灾)。本人为民为国,中央领导集众人之智确定再发布出来的政策、采取的措施、法学家们制定的法律,我寻出错误的与不妥当的,共一百二十余条。其中五十余条罗列在《成长》免费稿11,四十余条融入《成长》其它部分,其余的从《&lt;成长&gt;续》的附录(6月18日寄出去,约6月下旬到中央手里)以及其它短篇中指出来。本人倡导言论自由,在网上发表《写给中央委员……..的公开信》。本人务实,97年国家省市公布人均纯收入为二千多,并被许多报刊刊发转载十年,我在《成长》第二部中,以农民的人均用电量(那几年我在村里当村电工),推翻这个几千个拿工资的统计出来的数字。本人关心社会,力图文学繁荣,在网上发表公益性的《狂人日记》续、《生死生死生》、《得失》、《丧事与迷信》、《志仁的婚事》、《书碟目录》、《成长》免费稿、《郭瞎子》、《狱中呐喊》……</p>
<p align="left">通联:湖南省汉寿县阳南塘街道知识书社。邮编415903</p>
<p>授权声明:为繁荣文学,此稿(指以上稿件,不包括其它网站刊出的以上稿件)任何国家的单位或个人在2009年12月30日以前,均可摘录、转载、出版(不限地域,即可以在全球范围内以任何一种语言传播),而不必向我、刊此稿的网站(不包含未刊出授权声明的网站)支付稿酬。不同意此条款的版主(或管理员),烦请将此授权声明删除。本人2009年3月14日以后发表在网上的作品,未经本人或发表本人文章的网站(管理员、版主)允许,任何国家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传播。 刘晓民 2009年3月14日。</p><br/> O9WWK1MP.jpg <br/>
 楼主| 发表于 2009-5-9 13:29: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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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left"><b>转载:“中国房地产的本质</b><b>&nbsp;<br/>&nbsp;&nbsp;&nbsp;&nbsp;</b><b>牛通过勤劳致富有</b><b>5</b><b>元钱存在老鼠开的钱庄里。牛打算拿这</b><b>5</b><b>元钱建一个小牛棚,大概要花</b><b>2</b><b>元卖地,花</b><b>3</b><b>元建牛棚。王八是搞工程的,他想在牛身上挣更多的钱,于是找来当投资顾问的狐狸想办法。狐狸说:这好办。于是找来管地盘的狼,开钱庄的老鼠一起来商议。结果王八从老鼠那里借来</b><b>200</b><b>元,用</b><b>100</b><b>元买了狼的地,花了</b><b>3</b><b>元把牛棚盖好,花了</b><b>50</b><b>元给了狐狸咨询服务费。牛没有地,只好求王八把牛棚卖给它,王八要价</b><b>500</b><b>元。老牛说只有</b><b>5</b><b>元买不起,这时候狐狸说服牛去向老鼠借钱;老鼠答应借</b><b>500</b><b>给牛,前提是要他连本带利还</b><b>600</b><b>元,可以分</b><b>10</b><b>年还清,并且产权证拿来抵押。结果成交。牛到最后花了</b><b>600</b><b>元买来了牛棚,牛棚比地价加建设成本高了</b><b>11</b><b>倍,牛努力了十年去挣钱还贷。</b><b>(</b><b>最后老牛住</b><b>70</b><b>年后可能有偿续期</b><b>,</b><b>小牛犊子再住继续交钱</b><b>)</b><b>在这场交易里面,狼,老鼠,狐狸还有王八都挣了钱。以后他们就如法炮制,迫使更多的牛去贷款买房子。这时候,驴看到有机可乘,到老鼠那里贷了好多好多的款,把王八盖的房子都买下来,然后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了牛。牛的还贷期就越来越长,吃的越来越差,小牛犊子也不敢生了。由于牛的数目越来越少,狼觉得这样下去自己没有牛肉吃了,非饿死不可,于是开始调控,不让老鼠再借钱了。但是王八还没有停止盖房,把自己挣的钱和贷的钱全投入生产了。驴手上的牛棚囤积的很多,卖不动了被套牢了。结果,老鼠,王八,还有驴都挣了好多的牛棚。钱到最后集中到狼手上。如今,谁都等着狼把钱拿出来救命。聪明的你,如果你是狼,你会拿钱救哪个?快要饿死的老牛把省吃简用省下来的</b><b>2</b><b>元钱加上从老鼠那里借来的</b><b>100</b><b>元,让小牛去深造,说:</b><b>“</b><b>孩子,你长大了一定要混到狼群里啊</b><b>&nbsp;!&nbsp;</b><b>”</b><b></b></p>
 楼主| 发表于 2009-5-24 10: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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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left"><b>人民日报:学者称官员用公权力打击网上不利言论属违法</b></p>
<p align="center">载《人民日报》2009年2月6日第11版</p>
<p align="center">作者:中央党校副教授 刘素华</p>
<p align="left">[核心观点]:学会从网络上听取民意,并积极回应民间的质疑,已成为新时期政府官员的一项基本素质。然而,有许多官员依然对网络比较抵触,甚至将之视为洪水猛兽,认为是网络煽动了百姓情绪,一旦网上出现了不利于自己的言论,就迅速删帖甚至查封ID,并动用公权力对发帖者进行跟踪、报复。这种做法是很不明智的,而且是违法的。 </p>
<p align="left">新年伊始,人民日报与人民网一项调查显示,87.9%的网民非常关注网络监督;当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99.3%的网民选择网络曝光。联想到2008年南京“天价烟”事件、浙江温州和江西新余“公务员公费出国旅游”事件等一系列网络监督案例,我们不得不承认,数量庞大、无所不在的网民正在成为重要的监督力量。可以说,网络监督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引人注目。它已成为畅达民意,维护权益,鞭挞腐败便捷而有效的手段。</p>
<p align="left">从这层意义上说,网络的发展不仅是一场信息革命,也是政治民主必然要经历的发展进程。通过网络这条倾听民意的重要渠道,党和政府可以借助民众的力量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完善党员的纪律约束机制和司法惩戒机制。 </p>
<p align="left">如今,许多官员感觉工作压力加大,官不好当了,因为有无数双眼在盯着。我觉得这是好事,如果是正当行使职权,你怕什么?有些人感觉有压力,是因为不容易滥用职权了,很多幕后交易不好做了。现在已经有很多官员改变了行为方式,更加自律,不敢随便越权,成了公众面前的“玻璃人”,这样坦坦荡荡,其实心里更踏实。</p>
<p align="left">学会从网络上听取民意,并积极回应民间的质疑,已成为新时期政府官员的一项基本素质。然而,有许多官员依然对网络比较抵触,甚至将之视为洪水猛兽,认为是网络煽动了百姓情绪,一旦网上出现了不利于自己的言论,就迅速删帖甚至查封ID,并动用公权力对发帖者进行跟踪、报复。这种做法是很不明智的,而且是违法的。</p>
<p align="left">以前由于资讯不发达,一些地方发生的恶性事件往往被控制在一定的区域内,许多社会问题被掩盖了,而网络的发达使得许多问题显性化。要直面问题才能解决问题,堵、躲、压的做法,永远解决不了问题。</p>
<p align="left">有些官员总是把老百姓放在自己的对立面来看,总觉得老百姓是刁民,而没有从深层次去考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问题,为什么老百姓不信任政府?主要原因是当地政府没有认真为老百姓服务,对老百姓的利益诉求不予重视,推诿、扯皮、不作为,甚至采取打压态度。长此以往,就造成了官民情绪对立严重的局面。一个开明的、先进的政府是不怕老百姓揭发问题的,这在根本上有利于促进政府廉洁高效。</p>
<p align="left">当然,网络也有自身的弱点,那就是信息的准确性无法核实。有些不实信息,经网络广泛传播后,混淆人们的视听,影响国家正常的政治和经济生活秩序。还有的人出于种种目的,在网上对政府和政府的政策加以诽谤和诋毁。这诚然有网络自律和公民媒介素养不够的问题,但最关键的,还是有关政府部门解决问题不够及时。没有官方的权威声音去澄清,民间的传播就会产生负面效应,从而引起人们的心理恐慌。因此,如何最大化地发挥网络的积极功效,抵消网络的消极作用,体现科技造福人类的先进面,已经成为政府部门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和挑战。</p>
<p align="left">建设责任政府,塑造理性公民,网络大有可为。</p>
 楼主| 发表于 2009-8-14 08: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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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left">转载:</p>
<p>美国波士顿被屠杀犹太人纪念碑上,一位名叫马丁的德国新教神父的忏悔:<br/>“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br/>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br/>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br/>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不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br/>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p>
<p align="left">我为人人,人人为……<b></b></p>
 楼主| 发表于 2009-9-3 16:54: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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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center">言与法</p>
<p align="right">刘晓民(134)</p>
<p align="left">本文为《我与中国》第三章:</p>
<p>我在《&lt;<b>狂人日记&gt;续</b>》中曾说:诚实的人永远不用担心现在的话或后来的语会不符前面的言。我是从来都不担心言语不符或言不符事之类的事的。因为到现在为止,过去的几十年,我说过的事都是实事,今后几十年,也不会造谣。这么多的管理员版主网友们,可仔细寻思一下,刘晓民是否在网上说过一句谎话。</p>
<p>最近有些论坛又增了一条版规:“发帖内容要实事求是,语言要文明,不得指名道姓,涉及姓名单位和敏感内容一律用符号代替,否则删除。”而有些论坛,则举办“我承诺: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的签名活动(刊了一个网站响应联系方式的网站名)。这二样东东,究竟是针对我的《<b>三次寄稿中央</b>》,还是要为我写文章提供材料呢?</p>
<p>“11日,国内部分媒体和各大新闻网站都发出了这样一条消息:前央视主持人、北大副教授乙(代称)的博客称央视女主播甲(代称)是‘间谍’,目前已被捕。”这样的新闻,一般的网站传播倒也正常,但是要使几大官方媒体都传播,我个人认为只有领导才能做到。实际上,中国的官方媒体从未说过话,只是领导的喉咙与舌头。主持人登央视并不是走回家里,遭质疑的主持人要回台上澄清得领导点头。这个时候正是大张旗鼓不准传播谣言的时候,敢顶风传播谣言的也只有领导。</p>
<p>这个领导传播这样的谣言,<b>就能证明媒体传播信息太快了,要有限制,要能掌控(如实行网络实名制)。就能证明谣言的威力大:“你看,甲若不是有条件声明,岂不被谣言给害了。”就能提醒想言论自由的人,言论自由危险,会泄露国家机密。</b><b>……</b></p>
<p><b>然而世界上有许多言论自由的国家,他们的领导,从不担心他的民众会泄露国家机密。中国是个例外,因为要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所以生活在社会主义国家里的人是不能言论自由的。世界上有许多国家,他们的民众可随意批评他们的政府:我记得有个国家的总理(也许是首相)的院子里,就被他的民众扔了一院子的鞋,因为他的民众对某件事不满意;有个国家,仅仅是因为降了工资,而降工资还是因金融危机的原因,但他的工人们还是不满意,浩浩荡荡地示威游行(中国的媒体掌握在政府手里,你在电视里看到的新闻,就如一个网友所说的那样:前十分钟领导都很忙,中间十分钟中国的形势一片大好,后十分钟外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美国的民众还能给他们的总统打分。</b><b></b></p>
<p><b>但在中国,外国的这些你都甭想了。因为中国是古国,要文明,过去君王的名字是要避讳的,现在要发扬这一光荣传统,所以现在大领导的名字都属屏蔽字。甲是他的喉舌,他让甲站在台上呻辩,甲若不做他的喉舌,根本就不可能回到那个台上。</b><b></b></p>
<p>以前见丙做公益事,丁写出来,网站报道转载刊在首页,这类例子是非常多的。难道这公益事由丙本人写出来,就成了广告就是颠覆国家就是传播谣言?就不能传播要一禁再禁永远禁下去?<b>刘晓民说真话(三次寄稿中央),他觉得有损他的脸面,于是他不惜耗上七八个月的时间,不惜耗费大量人力,也就是说他不惜血流漂杵,以种种借口(参见拙作《初涉网络》)关掉大批网站,将公权力私有后对未关掉的网站施压,阻止刘晓民的声音的传播。</b>他觉得他个人的面子比全国人民的利益都重要!虽然实际上并未损害到他的面子。</p>
<p>这个世界,怪事儿颇多,以前在书上看到过一个妓女要立贞洁牌坊的事,现在又发现一个口口声声对大家说不要造谣的领导,自己却公然的说谎,<b>指使乙说甲是间谍,</b>将几亿网友当猴耍,随意愚弄!<b>而他手下的官媒,因为有他撑腰,也可以照他的意思公开地将他的谣言传播。他与他手下的媒体非但不受遣责,还能逃脱法律的惩罚。刘晓民说真话,他觉得有损他的脸面,便公然对刘晓民实行打击报复,而不被法律追究;他对刘晓民采取的方式已严重影响政府形象,然而他不被法律追究;法律规定言论自由,他公然束缚言论,违反法律,然而他不被法律追究</b><b>…… </b></p>
<p>早二年,一个网名叫“红钻帝国”的青年,因在网上传播济南七月十八日大雨导致某地下商场死了人的“不实消息”,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散布谣言”和“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将其拘留[还有:“4月28日山东胶济铁路发生旅客列车撞车特别重大事故后,很多人都在网上发帖讨论此事。而一位网友因为转贴了不实消息,夸大了死亡人数,被警方抓了起来,拘留5天。”还有:“2007年6月, 网友散布‘抢劫不如去炒股’横幅谣言被拘留(“温州瑞安大学生林某发布帖子称,他在瑞安塘下看到过这条横幅。昨天,林某因散布谣言被警方行政拘留。”)……]。</p>
<p>这个叫红钻帝国的网友匿名发这样一个贴子,便是被转载又有多少人能看到,看到的人中,能被愚弄的又有几个?对比这个叫“红钻帝国”的青年(个人行为),几家大官方媒体同时发布甲是间谍的消息又是什么性质?是不是愚弄了成千上万的人?然而这么久了,散布谣言的这个领导与他手下的官媒还未受罚!看上去特权阶级仍然和以前一样,是不会受罚的了。所以这惩罚弱者的法律又一次被这个领导与官方媒体轮奸了。</p>
<p>由这些事,使我想起以前看到别人写的一段话来。这段话耐人寻味。这段话是:“东西路,南北走,出门碰见人咬狗。拿起狗来砸石头,偏叫石头咬了手。”</p>
<p><b>实际上,现实生活中,小人物传播谣言是极难的。网友们寻思一下自己传播谣言能否成功?尤其是,对于小人物传播谣言,可以用法律轻而易举地制裁。</b>刘晓民若是传播谣言,万千领导里,或大或小的任何一个,小指头一动,或是随口一句话,一条法律两个警察在最初的第一个月里就把<b>问题解决了</b>。多么简单的事!</p>
<p>这个领导继续错下去是没理由不下台的。但愿我对这个领导的判断是错的,因为我的判断如果正确的话,这些事儿(包括指使乙说甲是间谍的事儿)每一件的性质都是很恶劣的。刘晓民是从不说谎的,所以将这判断二字用红字注明了,以免读者误解。</p>
<p>虽然现在刊我的文章的网站有近千家(搜索汉寿刘晓民与我的文章的题目统计出的数字),但我还是打算将《<b>三次寄稿中央</b>》与作者简介在网上传播几十年(假如我未去其他国家打工而仍然呆在中国的话)。这个口口声声要网友们不要使用网络暴力而他自己却以端掉饭碗为由奴役着管理员与版主们的蛮横无理的领导,会不会继续挥舞着权力的大棒,一次又一次地在管理员与版主们的头上“咚、咚、咚”地敲打几十年呢?<b></b></p>
<p align="right">2009年7月10日</p>
<p align="left">作者简介:</p>
<p align="left">本人诚实,2002年年底、2008年3月31日、2008年6月18日三次寄稿中央,有关这三次寄稿而提及的人名、单位、事件,任何地方,只要有一处虚假,则读者可当作这些全是假的。2002年年底是用寄信的方式,寄信与王蒙、阿成、光明日报报社社长、新华每日电讯日报报社社长、中国作协主席、社科文研究所长、湖南省作协主席、苏童、肖克凡、林希等人,由他们将信转寄中央,将农负、官腐、社会秩序差等情况反映给中央[中央后来治理了社会秩序(应是在湖南省的范围内)、免除了农业税、对农民实行补助,并实行了医疗保险等等]。2008年3月31日是寄《成长》与《当代》杂志社社长、主编潘凯雄、副主编洪清波等人(主管《当代》杂志社的是《人民文学出版社》)。此稿于4月上旬到中央手里。中央在4月中旬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大规模反腐(在这种情况下,一大批“裸体干部”浮出水面。“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经济犯罪、商业贿赂和职务犯罪的案件55959件,同比上升11.66%;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546件41179人,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87人,其中厅局级181人、省部级4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00名。”2009年统计出的这庞大的数字说明了反腐的成绩,同时也完全证明了我在《成长》第五部第3章、第5章中说的贪污腐败已经泛滥成灾。2008年刑事案件审结数为768130件)。本人为民为国,中央领导集众人之智确定再发布出来的政策、采取的措施、法学家们制定的法律,我寻出错误的与不妥当的,共一百二十余条。其中五十余条罗列在<b>《成长》免费稿</b>11,四十余条融入《成长》其它部分,其余的从《&lt;成长&gt;续》的附录(6月18日寄出去,约6月下旬到中央手里)以及其它短篇中指出来。本人倡导言论自由,在网上发表《<b>写给中央委员</b><b>……</b><b>的公开信</b>》。本人务实,97年国家省市公布人均纯收入为二千多,并被许多报刊刊发转载十年,我在《成长》第二部中,以农民的人均用电量(那几年我在村里当村电工),推翻这个几千个拿工资的统计出来的数字。本人关心社会,十几年来一直是耗费着自己的低微收入,做一个人大代表该做的事。本人开书店力图文学繁荣,支撑一个不赢利的书店近十年,书店倒闭后又在网上发表公益性的《狂人日记》续、得失、志仁的婚事(节选)、丧事与迷信1、论坛上的不合理现象、《成长》第一部、成长第四部、成长(节选)、《成长》续、写给管理员版主网友们、三次寄稿中央、初涉网络,接下来会发表房价与经济危机、言与法、堂吉诃德大战风车、《成长》的传播、无病呻吟。</p>
<p align="left">现在的当官的,不少是铁脑壳,里面装的尽是沙子。我每发布一次文章,他便对管理员与版主们打压一次;我发了八九个月,他居然对管理员与版主们打压了八九个月;我若发稿几十年,不知他是否会对管理员版主们打压几十年?不过本人还是决定沉默一段时间(在国庆节前后开始),看这领导能否醒悟?[刚才(8月16日)获知语文教材在删鲁迅的作品,本人沉默倒也顺了天时]</p>
<p align="left">通联:湖南省汉寿县阳南塘街道知识书社。邮编415903 </p><br/>
<p>公告:转载我的文章的网站[现在刊我的文章的网站有近千家(搜索汉寿刘晓民与我的文章的题目统计出的数字)],去掉作者简介无所谓,将简体字改成繁体字无所谓,将我的性别随意安排也无所谓,但是,请不要将文章的意思颠倒过来[如搜索“大先生刘晓民”找到的《成长》续(节选)一文,简单改成复杂,公开信改成暗地信]。<b></b></p>
<p align="left">&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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