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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蓝:与绞肉机对峙的中国身体(2)

2012-09-28 09:11 来源:中国南方艺术 作者:蒋蓝 阅读

  就死之日,成都将军为崇实与骆文忠同坐督署大堂,司道以次合城文武咸在。石及两王跻堂,为设三拜垫于堂下。三人者皆跏跌坐垫上。其头巾及靴褂皆黄缎为之。 惟石之头巾上,加绣五色花。两王则否。盖即章制之等威也。清制,将军位在总督之右,骆故让崇先问。崇语音低,不辩作何语。只见石昂头怒目视,崇顿气沮语塞。骆始言曰,石某今日就戮,为汝想,亦殊值得。计起事以来,蹂躏数省,我方封疆大吏,死汝手者三人。今以一死完结,抑何所恨。石笑曰,是俗所谓成则为王,败则为寇。今生你杀我,安知来世我不杀汝耶。遂就梆。石下阶,步略缓,两王仍左右侍立,且曰:“仍主帅先行。”石始放步先行。是时先太守甫戳取来川,充成都保甲总局提调,所目睹也。

  这里再引一段现代著名历史学家任乃强先生的《记石达开被擒就死记》就够了:“石王与曾仕和对缚于十字桩上。行刑人分持利刃,先剜额头皮,上掩双目,次剜双腕。曾文弱,不胜其楚,惨呼。石徐止之曰:‘何遂不能忍此须臾?当念我辈得彼,亦巳如此,可耳。’曾遂切唇无声。凡百余刀,剜全体殆遍。初流血,嗣仅淡血,最后仅滴黄水。刑终,气早绝矣。”(见西康省《康导月刊》1943年第五卷,第七、八期)

  “何遂不能忍此须臾?当念我辈得彼,亦已如此,可耳。”这是石达开生前的最后一句话,也是大实话。对于凌迟,太平军是十分熟悉的。天国发生内讧的1856年,洪秀全利用韦昌辉杀害杨秀清及亲信6000余人,“醢而烹之,夷其族。”据说天朝还请高级将领分食杨秀清的肉羹。富有戏剧性的是,杨秀清被杀的那一天,后来洪秀全于天历九年颁行历书、诏旨中,钦定“七月二十七日”为“东王升天节”,不知道这是对杨秀清的追忆还是对韦昌辉的嘲讽。这两个月总共杀了文武官员2万人。当石达开指责韦昌辉兄弟相残后,韦昌辉说:“我虽不欲仇石氏,石氏亦必仇我。怨不可解矣。”他索性派兵围剿翼王府,杀石达开母妻子女等数十人。(见王文濡编撰《太平天国野史》,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3年6月版,326页)后来,洪秀全又利用石达开来天京靖难,凌迟处死韦昌辉,将其尸体寸磔,割成许多块,每块皆二寸,挂在各处醒目的栅栏处,上书“北奸肉,只准看,不准取”。对异己者标的为“叛徒、内奸”,从来就是“拨乱反正”的不二法门,而最具罪与罚中国意义的凌迟,自然会被权力发挥到极致。

  以血偿血,以肉偿肉,自然是符合那个黑暗语境中的血性法则。但曾国藩说,“查贼渠以石为最悍,其诳煽莠民,张大声势,亦以石为最谲”;极度自负的左宗棠也承认:“石逆狡悍著闻,素得群贼之心,其才智出诸贼之上,而观其所为,颇以结人心,求人才为急,不甚附会邪教俚说,是贼之宗主,而我所畏忌也。”显然,石达开不但是社会制度的心头大患,而且让朝廷大员们一再蒙受耻辱,一旦置之于权力的绞肉机下,也顺理成章地把一己的耻辱记忆细腻地铺排出来。有条件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惩罚逻辑,得到了畅行无阻地配合与落实。在这个价值逻辑下,讨论“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幼稚;与屠夫讨论“言出必行”更是脑残。

  《太平天国史料译丛》(第一辑)(王崇武、黎世清主编,上海:神州国光社1954年版)记载了1862年5月13日印度《泰晤时报》发表的一封英国军人的信,信中说:“我跟一大群人去看清军屠杀俘虏的太平军,这批俘虏是英、法两国军事当局交给满清方面处死的。……这批俘虏,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从刚出世的婴孩,到80岁蹒跚而行的老翁,从怀孕的妇人,到 10至18岁的姑娘,无所不有。清军把这些妇女和姑娘,交给一批流氓强奸,再拖回来把他们处死。有些少女,刽子手将她们翻转来面朝天,撕去衣服,然后用刀 直剖到胸口。这批刽子手做剖腹工作,能不伤五脏,并且伸手进胸膛,把一颗冒热气的心掏出来。被害的人,直瞪着眼,看它们干这样惨无人道的事。还有很多吃奶的婴儿,也从母亲怀里夺去剖腹。很多少壮的男俘虏,不但被剖腹,而且还受凌迟非刑,刽子手们割下他们一块一块的肉,有时塞到它们的咀里,有时则抛向喧哗的观众之中……”

  李鸿章答应赦免苏州的太平军降军,甚至封官许愿,请了洋枪队首领戈登做保证人,结果是将降人全部屠杀。戈登为这种欺骗大动肝火,要和李鸿章决斗,并拒绝了清廷一万两白银的赏赐。这个侵略者,在“言出必行”上是认真的,他怎么能明白这是黑暗体制惯用的套路呢?1864年,天京城沦陷,在处理“降将”李秀成时,1864年12月18日的《纽约时报》是这么评价的:“至于会是怎样的判决,其实已无须多问。确实,清廷如果放过像忠王这样的声名卓著的叛军领袖,那一定是疯了。他的名字本身就是反抗的名词……”(郑曦原《帝国的回忆——《纽约时报》晚清观察记》,当代中国出版社2007年1月1版,199页)移之于石达开,完全成立。

  于是,我们在《清史稿·洪秀全传》等史料里,可以看到繁多的凌迟记载:

  “擒伪天德王洪大全,槛送京师,磔之市。”

  “生擒李开芳(天国北伐主将),磔之。”

  “林启荣、李兴隆(天国九江守将)均败死,磔其尸。”

  “擒悍目蓝承宣,向扰害蕲、黄者,寸磔之。”

  “陈坤书(天国护王)凌迟处死,枭示东门。

  ……

  “大明一朝,以剥皮始,以剥皮终,可谓始终不变。”这话是鲁迅在《病后杂谈》中讲的,可谓一语切中要害。这是否也可以移之于清朝呢?

  这自然让我想起了福柯的《惩罚与规训》一书探讨的宗旨。福柯关于1757年达米安因谋刺国王被判处酷刑的详细描述,比起“国粹”之凌迟,实乃小巫见大巫也。福柯以为,此后80年间,惩罚原则已经从对人身体的摆布与疼痛的操控等酷刑,逐渐转变成非人身刑罚系统。就是说,前者代表了对身体的惩罚,现代监狱制度建立之后,则是一套对心灵的惩罚系统。这是福柯的研究言路,在我看来,凌迟的意义,死亡固然是终极,但加剧的持续的痛苦其实是其主语,并放大为一种疼痛训诫:权力机器用一堆抽搐的烂肉,给看客们上了一堂立场课:端正思想,做安分守己的良民,否则,这就是你等的下场。最后,权力者在热切渴望播施广泛的恐怖效应之余,鉴于石达开的不合作(桀骜不驯。沉默。没有呼天抢地,屎尿乱流,泣血忏悔,现身说法……),他们仍然是留有遗憾的。庖丁解人的狂欢演出没有达到目的。这个凌迟的仪式,反而使石达开名垂青史,成为了太平天国运动以来最受后人铭记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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