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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有顺:“诗教”的当下意义

2017-12-21 09:01 来源:中国南方艺术 作者:谢有顺 阅读

最近参加“诗润南国·首届广东省小学生诗歌节”,接触了很多小学生诗人,看他们现场作诗、发言,都有良好的诗歌教养,令我十分惊奇。我后来才知道,仅仅是在广州,就有数百位研究“诗教”课堂创新教育的语文老师,在自己的学校悄然发起了一场“诗教实验”,提倡以美启真,以美储善,以诗育心,起到了明显的实效,也培养了一批小诗人。与此同时,我也不断地在媒体上读到关于诗人的丑闻或者轻言诗歌无用的论调。这些看起来矛盾的信息,却迫使我思考诗歌在当下的意义、“诗教”在当下的意义。

中国长期来强调以文立国,这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偃武修文,四方来朝”,“有唐三百年,用文治天下”。要真正了解中国文化,认识中国人的人生,就得熟悉中国的文学。因为对文有这种异乎寻常的尊崇,日本人甚至给中国取过一个讥讽性的外号,就叫“文学国度”。确实,中国是一个对文有特殊癖好的民族,历史上也不乏一封信吓退敌国(李白)、一封信气死了人(诸葛亮)、一篇文章吓退鳄鱼(韩愈的《祭鳄鱼文》)的神奇传说。可见,文在许多中国人的心目中,已经近乎是一种宗教。

而文的核心,正是诗。所以,在古代,官员中有诗人,隐士中有诗人,皇帝、僧人、侠客中也不乏诗人。但哪个文人若是写小说或编戏曲,不仅不能登大雅之堂,甚至都不敢留下自己真实的姓名——所以四大名著的真实作者,至今争议不断。因此,现在风行的小说,在一百年前,还只是被贬为“小道”的文体,那时真正令文人骄傲的是诗。胡适当年发动白话文革命,阻力最大的也是诗,所以他说,如果把新诗的堡垒攻克下来,白话文学的革命就彻底胜利了。

诗在民众心目中的这种神圣地位,如林语堂所说,“中国诗在中国代替了宗教的任务。”中国一直来缺乏那种恒定的、终极意义上的宗教传统,许多人的心灵都处于无所信、也无从信的状态,即便有人说中国是偏重于信佛的国家,但在日常生活层面,佛教的影响其实也是很小的。这点,我们比较中西方的父母给孩子取名一事就可看出:在西方,笃信圣经的家庭,经常把孩子的名字取为摩西、约翰、彼得、以诺等,他们觉得自己的孩子和圣徒同名是好事,也希望孩子生来就是相信神的人;但在中国,即便是最虔诚的佛教家庭,我也没见过有哪个父母愿意用本尘、了因、空相之类的作为小孩的名字——他们不仅不这样取名,甚至还会觉得取这种名有一种不祥之兆;而像张恨水、谢冰心等人的名字,之所以被人喜欢,参考的标准正是诗歌,因为这些名字有诗意,有一种特殊的美——这说明,许多中国人并没有把他的宗教信仰带到日常生活中来,真正影响、塑造中国人日常生活的,主要还是诗歌的力量。

西方人常常把人生的终极看作是神圣的,超越的,救赎的,而中国人却常常把人生的最高境界看作是诗意的,审美的,艺术的,二者之间有根本的不同。诗意、审美、艺术的人生由什么来承载?诗。在中国人的人生构想中,诗意的人生是比庸俗的、充满功利色彩的人生,甚至比遁入空门的人生更高一个层次的——即便和尚,中国人也是尊崇那些会作诗的和尚。正如一些人退休之后,觉得吟诗、写字、作画、刻章、遛鸟、养花,要比在家数钱更富审美价值,隐居也比入世更具诗意。所以像金庸的小说,写的是典型的中国人生,他的主人公,大多数最后都归隐了:陈家洛归隐于回疆,袁承志归隐于一海岛,杨过归隐于古墓,郭襄归隐于娥眉,张无忌归隐于为赵敏画眉,令狐冲归隐于江湖的无名之地,连韦小宝这样的混世魔王,也归隐于扬州一带,甚至连萧峰这样的为国为民之大侠,也曾梦想和阿朱一起到雁门关外打猎放牧,度过余生……这样的人生如同艺术,有乌托邦色彩,令人向往;相反,多数读者不会羡慕金庸笔下的僧人生活,更不会羡慕萧远山、慕容博最终皈依于少林,原因就在于归隐的生活、田园的生活,是审美的,艺术的,比纯粹的宗教生活更富诗意——它背后的价值参照正是按照诗的精神来设计的。

诗在多数中国人的心目中,它就是宗教,或者具有一种宗教般的力量。西方人习惯从小让孩子背诵圣经,中国人则常常让孩子背诵唐诗;美国人遇见“9·11”,首先想到的是去教堂,向神祷告,倾诉,而中国人遭遇汶川大地震,首先想到的是写诗,举行诗歌朗诵会。“5·12”以后,中国的诗歌有一次热潮,就因为那时的诗歌起到了抚慰人心、安妥灵魂的宗教性作用。

不能藐视诗歌的力量,它在关键时刻,可以唤醒一个人内心柔软的部分,甚至能让人热泪盈眶。诗歌的力量一旦深入人心,一种和诗有关的价值观,那种审美的、艺术的思想,就会影响一个人的人生设计,因此,提倡“诗教”,其实就是提倡一种美育。蔡元培的教育思想,就主张打通科学和人文的界限,主张美育和智育并重的,他说,“常常看见专治科学,不兼涉美术的人难免有萧瑟无聊的状态”,他所召唤的也是那颗审美之心。所以,我很感佩于有那么多中小学老师,愿意从诗歌入手,对孩子们那些还未被过度污染的心灵实行“诗教”,进而培育他们。

诗歌教育是一种审美教育。诗的感性,容易被人领悟;诗的优美,容易激发人的想象;诗歌中那种结晶的语言,深藏着许多精致的心灵。以诗教之,对于孩子们,甚至对于普遍的国民,都能起到润泽人心的作用,这是毫无疑问的。

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这里的“诗”,指的是《诗经》。不了解、学习一点诗歌,你甚至不懂该如何说话。不是不会说话,而是不能把话说得优雅、准确。汉语是很结晶的语言,有时用口语说了一大篇,还不如引一句诗来得准确、生动。“天下谁人不识君”,“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庭树不知人去尽,春来还发旧时花”,一语道尽各种心绪或伤愁,只有诗的语言,能如此凝练、精致。就是平时谈情说爱,有没有一点诗心,也是不同的,恋人分手时,说“把我的心还给我”,总比说“把我的钻戒还给我”要风雅得多。

因此,诗歌也是一种说话方式,不过,它说出的主要是诗人自己的情怀、胸襟和旨趣。通过诗,理解诗人,探究他的情感空间和内心世界,就可实现心灵与心灵的交流,人生与人生的叠加。诗不能让我们活得更好,但可以让我们活得更多,也就是说,诗可以使我们的人生充满可能性。因为和诗里的人生有了共鸣、回应,我们自己原有的人生就延长了,扩大了。

诗人的遭遇我或许没有,但他那种心情我体会了,诗人笑,我跟他一起笑,诗人哭,我也一同哭。就此而言,诗歌教育除了是审美教育,也还是真实的情感教育。诗歌饱含诗人的情感,尤其是那些有感而发的诗歌,以情动人,也以诗人的广阔、旷达、高远,令人沉醉。一个老师告诉我,实践“诗教”,最怕那种无病呻吟、为赋新诗强说愁的假诗,离了真情和有感而发,诗歌就会变成一种语言游戏。

这点,也可从中国新诗为何发生这一历史事件中看出。那时胡适他们认为,格律诗是用自己的舌头唱古人的歌,格律和用典都成了伪装自我的工具:一个对故国毫无感情的人,也可大发“故国颓阳”的感叹;一个在美国明亮的电灯下写诗的人,偏偏要说“一灯如豆”……诗歌已经不能真实地抒怀,而成了一种陈词滥调。所以刘半农才说,“现在已成假诗世界”,诗弄得不像诗,“无非是不真二字,在那儿捣鬼”。针对这种现象,胡适提出要写具体的诗,强调诗歌要有丰富的材料、精密的观察,郑振铎强调诗歌要率真、质朴,周作人强调诗歌要真实、简练,他们都希望诗歌从死亡的境地,走向新生。可是,新诗革命的早期,很多的诗作并不成功,胡适写的诗,不过是起一种以白话入诗的示范作用,并无多少诗意可言,他的朋友甚至嘲笑他的诗是“莲花落”。可见,诗歌并不仅仅是写实的,也非只是记述,它还有一种更重要的功能不能忽略,那就是抒情。

新诗史上,首先重申诗歌抒情性的是郭沫若,他那时还很年轻,但提出“诗的本职专在抒情”,并强调是直觉、联想和语言的共同作用,产生了诗。郭沫若师承歌德等浪漫派诗人,所以他的诗是激情澎湃、直抒胸臆的,感情浓郁,一出现就让人充分体会到了诗的情感力量。只是过于放纵情感,并不一定能写好诗,因为放纵的背后,可能隐藏着粗糙和滥情,这正是郭沫若诗歌的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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